[爆卦]能源局平均日照量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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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能源局平均日照量產品中有1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明年太陽光電躉購費率 擬取消階梯式優惠(12/01/2020 自由時報)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經濟部能源局上週預告明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因遴選的離岸風電風場多在進行中,太陽光電費率更受外界矚目。根據能源局預告版本太陽光電每度3.7234元到5.6281元,屋頂型二十kW以下降幅約1.5%,但...

  • 能源局平均日照量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2-02 13: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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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太陽光電躉購費率 擬取消階梯式優惠(12/01/2020 自由時報)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經濟部能源局上週預告明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因遴選的離岸風電風場多在進行中,太陽光電費率更受外界矚目。根據能源局預告版本太陽光電每度3.7234元到5.6281元,屋頂型二十kW以下降幅約1.5%,但攸關大容量發展的地面型降幅最高達5.7%,且太陽光電的躉購費率將不再享有前高後低的階梯式費率,各級距費率全年統一。

    能源局近兩年都為鼓勵家戶在屋頂裝設太陽光電,20kW以下級距降幅最小約1.5%,其它屋頂型各級距降幅落在3.4%至5.4%不等,而地面型最新預告和去年第一期費率相比降幅達5.7%最大。

    而太陽光電費率自2019年起分為上下年度兩期,能源局太陽光電組長林文信表示,過去祭出前高後低費率是考慮業者一年當中的建置成本有差異,也為了分散業者工期,但隨著太陽光電發展逐漸成熟,模組、支架、人工施工費用等每年降幅空間有限,因此朝向上下年度費率一致。

    林文信表示,能源局仍秉持綠能朝複合式發展,去年起新增風雨球場後,今年將漁電共生與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場等都加入一地兩用型態,可享6%加成費率,不過,露天停車場較一般4.5米高,要增加至5.1米高度需先符合高公局認可,而台東縣爭取已久盼成為第十個享有15%加成縣市,林文信表示,因審定會考量當地電力供應需求與缺電風險,加上台東縣地形狹長、日照數較不平均,因此預告版仍暫不納入。

    另外有業者反應,今年突然有海岸管理法管制,影響七至九個月,造成工期延宕,無法享今年較高費率,對此,林文信也說明,業者有意見可於聽證會反應,能源局本周五與下周一將在高雄、台北舉辦聽證會,待召開第三次審定會才會正式拍板明年費率。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368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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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22 11: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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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電共生拚綠能 台南4案原則通過!! (06/20/2020 自由時報)

    "..... 漁電共生案終於邁進一大步,過程艱辛,例如台南七股主要養殖文蛤、虱目魚、白蝦等,先前傳出漁民憂心光電業者搶光魚塭,導致承租魚塭的養殖戶無魚塭可租的說法;蘇坤煌表示,誤會起因於漁民跟地主租一甲魚塭平均五萬元上下,但光電業看重土地效益,願意出價卅萬元向地主承租,導致有地主因此不願租給漁民的說法。

    臺鹽綠能:先有漁、才有電

    「這個問題在漁電共生案根本不存在。」蘇坤煌說,漁電共生的精髓就是「先有漁、才有電」,光電開發要站在漁民的角度思考,農委會的開發審查要點也嚴格規定,取得每筆魚塭土地必須獲得地主、養殖戶雙方同意,且不改變原有的養殖物種為主,亦即光電業者租了魚塭,必須找到漁民願意在魚塭養殖才能開發光電,並以原養殖戶為優先承租;若漁民中途退出,業者需確保養殖產業能繼續下去,因此早有配套規畫。

    更重要的是,除了確保漁民承租權益不變,臺鹽綠能還說服地主及綠能投資業者把收益回饋漁民,讓漁場使用費更優惠,最高不超過原租金的六成,並將其成立魚塭場域公共基金,以協助漁民改善養殖環境、建立生產履歷、取得認證,進一步導入智慧科技養殖、精進技術,吸引青年回鄉,讓光電和漁業共好。

    確保產量品質 為地方創生

    審查標準也要求做了光電板後,養殖漁民的漁獲率不能低於七成,光電板在魚塭上方的遮蔽率上限為百分之四十,並結合水產試驗所展開養殖試驗,確保產量和品質。
    蘇坤煌說,相關規畫要破除外界的誤解,以為漁電共生是「假養殖、真種電」,事實上是地方創生兼顧生態永續的產業新思維,臺鹽綠能將做綠能的模範生。

    「養殖漁民年紀大了,需要新血回來。」蘇坤煌為了和在地溝通,舉辦逾一百七十場座談,與台南數千名地主、數百名養殖漁民面對面,他發現漁民平均年齡逾六十歲,青年回流漁村速度慢,即使大學養殖相關科系的學子,畢業後留在養殖業的也不到百分之五。他希望綠能引入後讓養殖產業加速獲得新血,也將結合學界、青農、養殖者及漁會的銷售體系,成立養殖策進會作為顧問團幫助漁村及養殖業,為地方創生。....."

    漁電共生拚綠能 台南4案原則通過

    綠能是用電及減碳趨勢,中南部日照條件佳,是發展太陽光電的絕佳場址。農委會漁業署日前通過位於台南北門、七股兩區的四個「漁電共生」專區案,成為台灣發展地面型光電的里程碑,不僅以漁為本,蘊含地方創生內涵的開發設計,也是光電發展的創新型態。

    台南這四個漁電共生開發案面積約四九○公頃,由堪稱「光電國家隊」的臺鹽綠能協助綠能業者申請,在魚塭上方立柱架設光電板發電,總裝置容量約三四六MW(百萬瓦),預估一年總發電量達四點五二億度電,總投資金額超過一百六十億元。

    由於行政院訂下二○二五年再生能源占總發電量百分之廿,光電是主力之一,漁電共生若能順利發展,將成為強大的光電生力軍。

    承諾生態監測、滾動檢討

    然而,由於漁電共生的光電案場位於七股與北門魚塭,冬季有明星物種黑面琵鷺來此過冬,格外引發保育團體關切,擔心光電板阻礙黑面琵鷺等鳥類覓食。光電業者順應保育團體要求,承諾開發的前五年,每年要進行兩季的生態資料蒐集與監測,並每年舉辦生態工作坊,召集生態、環境相關學者與團體共同參與,進行滾動式檢討。

    關心這項開發案的地球公民基金會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保育團體也發表聯合聲明,認為臺鹽綠能等業者與台南市政府,比先前的光電開發案展現更積極的規畫,也進行生態、環境與漁業的保護與監測。

    保育團體盼公告檢核機制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卉荀表示,台灣需要綠能,但綠能不要因為開發爭議被汙名化,將持續參與此四案的生態監測工作坊,督促地方政府建立完善的公民參與光電與監督機制,並呼籲經濟部能源局盡速公告「光電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協助地方政府積極盤點案場的生態衝擊;台南市府則應盡快提出生態補償計畫。

    「既然名為漁電『共生』,就是以漁為本、共生共榮,一開始規畫就朝永續經營的方向去做。」臺鹽綠能總經理蘇坤煌說,四個案場在選址規畫之初就避開生態族群量大的敏感區,魚塭是漁民養殖的場域,與自然環境的生態敏感區不同,但為了展現對土地負責任的態度,身為光電國家隊的臺鹽綠能一開始就秉持企業社會責任超前部署,自主展開生態調查,並有長期監測計畫,兼顧生產與生態,「不是為了通過案子或保育團體要求才做」;未來也將與保育團體合作,營造生態棲地作為生態補償。

    漁電共生案終於邁進一大步,過程艱辛,例如台南七股主要養殖文蛤、虱目魚、白蝦等,先前傳出漁民憂心光電業者搶光魚塭,導致承租魚塭的養殖戶無魚塭可租的說法;蘇坤煌表示,誤會起因於漁民跟地主租一甲魚塭平均五萬元上下,但光電業看重土地效益,願意出價卅萬元向地主承租,導致有地主因此不願租給漁民的說法。

    臺鹽綠能:先有漁、才有電

    「這個問題在漁電共生案根本不存在。」蘇坤煌說,漁電共生的精髓就是「先有漁、才有電」,光電開發要站在漁民的角度思考,農委會的開發審查要點也嚴格規定,取得每筆魚塭土地必須獲得地主、養殖戶雙方同意,且不改變原有的養殖物種為主,亦即光電業者租了魚塭,必須找到漁民願意在魚塭養殖才能開發光電,並以原養殖戶為優先承租;若漁民中途退出,業者需確保養殖產業能繼續下去,因此早有配套規畫。

    更重要的是,除了確保漁民承租權益不變,臺鹽綠能還說服地主及綠能投資業者把收益回饋漁民,讓漁場使用費更優惠,最高不超過原租金的六成,並將其成立魚塭場域公共基金,以協助漁民改善養殖環境、建立生產履歷、取得認證,進一步導入智慧科技養殖、精進技術,吸引青年回鄉,讓光電和漁業共好。

    確保產量品質 為地方創生

    審查標準也要求做了光電板後,養殖漁民的漁獲率不能低於七成,光電板在魚塭上方的遮蔽率上限為百分之四十,並結合水產試驗所展開養殖試驗,確保產量和品質。
    蘇坤煌說,相關規畫要破除外界的誤解,以為漁電共生是「假養殖、真種電」,事實上是地方創生兼顧生態永續的產業新思維,臺鹽綠能將做綠能的模範生。

    「養殖漁民年紀大了,需要新血回來。」蘇坤煌為了和在地溝通,舉辦逾一百七十場座談,與台南數千名地主、數百名養殖漁民面對面,他發現漁民平均年齡逾六十歲,青年回流漁村速度慢,即使大學養殖相關科系的學子,畢業後留在養殖業的也不到百分之五。他希望綠能引入後讓養殖產業加速獲得新血,也將結合學界、青農、養殖者及漁會的銷售體系,成立養殖策進會作為顧問團幫助漁村及養殖業,為地方創生。

    完整圖文內容請見:
    https://market.ltn.com.tw/article/8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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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5-08 13: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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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核救家園〉核電貴綠電數十倍 「以核養綠」太荒唐!!! (05/08/2018 自由時報)

    文/劉黎兒

    Q:最近看到環保署長李應元表示要賭上烏紗帽,他不相信如果公投,國民會選核四而不選深澳電廠,因此讓核電幫聲音又高八度,甚至還有綠委葉宜津出來批再生能源,到底台灣能源的問題在哪裡?怎麼會不斷有這麼多荒唐的說法出現?

    A:李應元是著名的反核健將,因此相信台灣國民水準高,不會選擇核四,但是他把核四跟深澳電廠搞成二選一的說法,是很不好的說法,導致核電幫群起亂舞,甚至還繼續喊出「以核養綠」的騙人大謊話。

    許多綠委根本不知道綠能成本已經大為降低,只要政府好好監督台電,不要讓台電自己搞綠能,讓台電好好配合民間來一起發展綠能才是。

    台灣能源政策為什麼會出現如此多扭曲的現象,主要是:

    1.台電至今每年還編列26倍於宣傳綠能的預算來宣傳核電,也才有許多接受台電業配預算的媒體,不斷把所有問題說成是台灣缺電,但台灣至今從未因缺電而停電,去年815也是跳電,應該追究台電等相關責任,跟缺電毫不相關。

    即使沒有深澳電廠,根據經濟部能源局及台電公布的資料,全台電力裝置容量共51GW,去年夏天尖峰也不過用了約37GW,冬天尖峰用量也不過28GW,但是民進黨政府不盤點電力,一直任憑台電亂說,讓台電繼續散布台灣缺電謠言。

    2.核四是蓋了30年也還無法完工的問題電廠,除了是大拼裝貨,台電擅自變更一千多項設計,發生過泡水、火災、控制室全黑、防輻射的圍阻體用寶特瓶充數、反應爐的錨定螺栓因為隨便用捲尺測量鬆動而以碎片填充等等,偷工減料事件層出不窮,許多包商都表示如果真的要動,就要逃命;核四這樣的電廠絕非台灣人選項,應早日將燃料棒運出,而且應該追究各種貪腐的責任。

    3.台灣到現在太陽能加風電只有1%,令人難以相信,甚至綠委葉宜津還利用核電幫說詞來打壓綠能,說出如果發展太陽光電「我們還有土地可用嗎?」令人難以置信;事實上台灣裝置太陽能還有相當餘裕,尤其要解決人口集中的北部用電,屋頂、公路旁等多增設太陽光電裝置非常簡單;尤其太陽光電,2016年,民間發電成本、民間發電、台電購入價每度6.12元,但台電發電成本高達9.49元,而2017年,民間已降為4.5元,台電有民間競爭也降為4.8元,綠能成本大幅降低,像美國也是2015年就已經跟平均電價一樣,台灣發展落後,但也很快就會到跟燃煤等發電的「黃金交叉」點,綠能原本就需要社區分散發展,更為安全、安心,台電應該盡力跟民間配合。

    4.綠能發展速度太慢,雖然跟馬府時代打壓有關,但民進黨政府也已上台兩年;日本在福島核災後積極發展綠能,在2014年就已經占所有發電的12.1%,2017年更達15.6%,甚至今年不算水電的7%,也都將以13%為目標前進。日本日照強度、時間都不大不如台灣北部,但也不斷推展。

    5.核電現在即使不包括真正廢爐以及核廢處置天文數字的後端費用,也都高達每度2.3元,超過台灣平均發電成本很多,事實上將會是綠電的數十倍成本,怎麼敢說「以核養綠」?

    6.再生能源是全民參與式、分散式的能源,.....

    完整內容請見:
    http://news.ltn.com.tw/news/supplement/paper/119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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