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胡振東祖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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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胡振東祖父產品中有1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12萬的網紅文茜的世界周報 Sisy's World News,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0309新加坡聯合早報 *【緬甸活躍分子:數百名被圍堵的示威者已經可以離開】 緬甸活躍分子9日說,緬甸數百名在仰光以南三橋區(Sanchaung)地區被安全部隊圍堵的示威者現在已經可以離開該地區。一名青年活躍分子Shar Ya Mone在電話中說,她之前和另外15到20個人一起在一棟大樓裡,但是現...

  • 胡振東祖父 在 文茜的世界周報 Sisy's World News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3-09 10: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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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09新加坡聯合早報

    *【緬甸活躍分子:數百名被圍堵的示威者已經可以離開】
    緬甸活躍分子9日說,緬甸數百名在仰光以南三橋區(Sanchaung)地區被安全部隊圍堵的示威者現在已經可以離開該地區。一名青年活躍分子Shar Ya Mone在電話中說,她之前和另外15到20個人一起在一棟大樓裡,但是現在已經能夠回家。另一名示威者在社交媒體發文說,他們在安全部隊離開的兩小時後,即今早5時(新加坡時間早上6時30分)已經可以離開之前被圍堵的地區。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309-1129927

    *【緬主要工會號召全國罷工罷市】
    緬甸大小城市昨天繼續發生示威,有更多人在軍警鎮壓中死傷。18個主要工會發佈聯合聲明,號召各界即日起罷工罷市,直到一切還原至政變之前。全副武裝的軍警星期天晚間強行開進大學校園和醫院。分析員認為,這可能是大逮捕行動的前兆。
    https://beltandroad.zaobao.com/beltandroad/news/story20210309-1129802

    *【緬甸吊銷五家媒體公司營業執照】
    緬甸國家電視臺MRTV宣佈,緬甸五家媒體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這五家獨立公司分別為“密茲瑪通訊社”(Mizzima),“當今緬甸”(Myanmar Now),“7日新聞”(7Day News),緬甸民主之聲(Democratic Voice of Burma,簡稱:DVB)以及《新時代》(Khit Thit Media)。據報導,上述五家獨立媒體的所有職員都積極參與上個月軍事政變後所引發全國抗議活動的報導。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308-1129758

    *【緬甸局勢不穩定 H&M宣佈取消所有訂單】
    緬甸軍政變使當地局勢不穩定,瑞典知名的快時尚品牌H&M宣佈暫停在該國下的所有訂單。路透社報導,世界第二大時尚零售商H&M緬甸國家/地區經理坦卡說:“儘管我們避免就我們在該國的長期發展採取任何立即行動,但我們已暫停向供應商下達新訂單。”“這項決定是基於實際困難和不可預測的情況。目前的局勢限制了我們在該國的經營能力,包括與製造和基礎設施,原材料進口和成品運輸有關的挑戰。”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308-1129751

    *【馮德萊恩:可能叫停更多疫苗出口】
    盟主席馮德萊恩警告稱,繼義大利政府阻止25萬劑阿斯特捷利康冠病疫苗出口澳洲之後,歐盟可能進一步阻止更多歐洲國家出口冠病疫苗。馮德萊恩接受《商業週刊》訪問時表示:“這不是一次性的。”歐盟和義大利日期叫停了運往澳洲的25萬劑阿斯特捷利康冠病疫苗。按照歐盟在1月出臺的疫苗出口管制措施,有關疫苗公司必須在滿足對歐盟承諾數量後,才可將在歐盟內生產的冠病疫苗運往其他國家。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308-1129760

    *【馮德萊恩:歐盟4月起每月可接收1億劑冠病疫苗】
    歐盟主席馮德萊恩預計,從4月開始,歐盟將每月將可接收1億劑冠病疫苗,提振歐洲停滯的接種運動。馮德萊恩表示,鑒於製造商交付更多疫苗劑量的承諾,以及歐盟對更多疫苗的批准,”歐洲的疫苗接種人數將大幅增加”。她說,歐盟將“在第二季度平均每月交付約1億劑,到6月底,總計3億劑。”歐盟網站上發佈的官方資料顯示,截至2月26日,擁有27個成員國,4.46億人口的歐盟已收到了5150萬劑疫苗。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308-1129756

    *【美國CDC為已接種疫苗者放鬆防疫措施】
    美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CDC)宣佈,那些已經接種疫苗的人可彼此在室內相聚而無需戴口罩或保持社交距離。CDC主任Rochelle Walensky說,那些接種了疫苗的人也可以在室內探訪別戶還未接種疫苗的人,並無需戴口罩和保持社交距離,只要那些還未接種疫苗者患上嚴重冠病的風險不高。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309-1129898

    *【四成人口完成疫苗注射 以色列允許餐飲店對“綠色通行證”持有者開放】
    以色列近40%人口已注射了兩劑冠病疫苗,當局因此大範圍放寬防疫限制,從星期天開始允許餐館、酒吧和咖啡館對已完成疫苗接種的“綠色通行證”持有者開放。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當天光顧耶路撒冷一家咖啡廳,舉杯宣佈:“餐館重生了。”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10309-1129823

    *【原因包括過度謹慎與懷疑 亞洲疫苗接種速度落後於歐美】
    亞洲的冠病疫苗接種速度落後于歐美,其背後的原因各異,從過度謹慎到對疫苗抱持懷疑態度都有。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全球的冠病疫苗接種劑量已達1億6000萬劑,但大部分是在美國和歐洲國家進行。在亞洲,一些國家的接種計畫取得穩定進展,如印度自1月以來已接種了1400萬劑。但在其他國家,疫苗接種不是尚未開始就是處於剛開始的階段。其中一個原因是恐懼心理和錯誤資訊的散播使民眾對疫苗卻步。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10309-1129825

    *【倫敦五分一冠病患者 會出現後遺症長達12周】
    資料顯示,英國首都倫敦有五分之一的冠病患者會出現長期後遺症,持續時間可長達12周甚至更久。據《倫敦旗幟晚報》報導,倫敦議會日前致函市長Sadiq Khan時透露了上述資料,並要求市政府確保醫療體系有能力應付冠病疫情帶來的長期影響。報導指出,倫敦累計已有近69萬8405人確診感染冠病,這意味著全市有近14萬人曾經或正在受到病魔的長期困擾。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10309-1129827

    *【韓國新增446起確診病例】
    據韓聯社報導,韓國單日新增病例較前一天增加100起,時隔一天再次回升至400起以上。當天新增病例中社區感染病例427起,境外輸入型病例19起。另外,韓國當天新增三起死亡病例,累計死亡1645起。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309-1129925

    *【民調:77%日本民眾拒絕外國人入境出席東京奧運】
    日本最新民調顯示,77%的日本居民反對海外觀眾入境觀看今夏舉行的東京奧運會,支持者僅占18%。日本《讀賣新聞》發表的調查結果顯示,45%的受訪者支持奧運會在有觀眾的情況下舉行,但支援閉門舉行的比例達到了48%。這份調查是在3月5日至7日通過隨機撥打電話的方式進行的,一共聯繫了1977人,得到了1066人的回復。根據上周國際奧會、東京奧組委、日本政府等五方會談後達成的共識,是否允許海外觀眾入境日本觀看奧運會的問題,將在本月底做出決定。但日本媒體普遍認為,最後的答案肯定是“拒絕”。至於本土觀眾入場的數量問題,在4月底才能有結果。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308-1129748

    *【義大利累計冠病死例破10萬起】
    義大利衛生部通報,該國新增318起死亡病例,使累計死例達10萬103起。上個月上任的義大利總理Mario Draghi說,疫情剛開始時,“我們無法想到在一年後……官方累計死例會接近10萬起的可怕大關。”這是德拉吉在上任後的三周後首次通過視頻發表該聲明。他補充:“疫情還未被打倒,但通過接種疫苗計畫的加速,我們能看到出路。”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309-1129917

    *【馬來西亞協調部長凱利:今年將接收3200萬劑疫苗,馬國增購輝瑞疫苗供50%人口接種】
    凱利表示,隨著簽訂最新協定,輝瑞疫苗供應將涵蓋50%馬國人口。輝瑞也獻議提供額外20%人口的疫苗供應,馬國仍在考慮是否需要。
    https://www.zaobao.com.sg/news/sea/story20210309-1129803

    *【下月起已接種疫苗外國人 入境泰國後隔離期減至七天】
    泰國政府宣佈,從4月起,接種了冠病疫苗的外國人入境後的隔離期將從14天縮短至七天。泰國衛生部長阿努廷說,符合縮減隔離期規定的外國人必須是在入境前三個月內接種疫苗,入境時也須出示三天內進行並呈陰性的冠病病毒檢測報告;至於未接種疫苗但有合格檢測報告的人,須隔離10天。
    https://www.zaobao.com.sg/news/sea/story20210309-1129804

    *【新加坡超過15萬教育機構教職員明起逐步接種疫苗】
    配合衛生部將疫苗接種計畫擴大至從事必要服務的前線人員,新加坡超過15萬名教育機構職員明天起開始逐步接種疫苗。教育部、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和幼兒培育署發聯合文告說,由於兒童和大部分學生不屬於適合接種疫苗的群體,教職員接種疫苗可完善現有的防疫措施,確保教育機構安全。
    https://www.zaobao.com.sg/news/singapore/story20210309-1129767

    *【港三人接種科興疫苗後死亡 專家:等報告出爐再評估因果關係】
    香港一名71歲男子上週三接種科興疫苗後,前晚不適入院,昨天不治身亡。截至目前,香港累計三人在接種科興疫苗後死亡。冠病疫苗臨床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共同召集人孔繁毅及李卓廣在記者會上稱,涉事病人除多年前有甲狀腺問題外,過往沒有大病。
    https://www.zaobao.com.sg/news/china/story20210309-1129821

    *【美料將對俄網路展開反擊 並組建小組應對中國威脅】
    美國官員透露,美方預計會在未來三周內,對俄羅斯網路展開一系列秘密反擊,並結合一些經濟制裁措施;這是華盛頓回應去年底美國政府機構和公司遭大規模駭客攻擊所進行的首個重大還擊。拜登政府預計也會組建一支工作小組,以處理微軟據稱與中國有關的“重大網路入侵”事件。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10309-1129829

    *【人大委員長栗戰書:中國將加速涉外領域立法應對西方制裁】
    受訪學者認為,中國下來有意“以法制法”反制美國;在美國總統拜登可能召集盟友制裁中國的背景下,中國的“法律武器”料將起一定的震懾作用。面對西方的制裁與圍堵,中國將加快推進涉外領域立法,圍繞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長臂管轄等問題,推動形成系統完備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受訪學者認為,中國下來有意“以法制法”反制美國;在美國總統拜登可能召集盟友制裁中國的背景下,中國的“法律武器”料將起一定的震懾作用。
    https://www.zaobao.com.sg/news/china/story20210309-1129809

    *【港媒:9月先選特首選委會 12月選立法會】
    港媒透露,香港今年兩個重要選舉的舉行時間或破天荒“對調”,今年9月會先舉行“特首前哨戰”的選委會選舉,之後在12月舉行立法會換屆選舉,屆時新一屆議會將誕生“選委”新組別。正在北京舉行的中國全國人大會議,將審議有關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議案,落實“愛國者治港”的決定;草案主要提出重新構建選委會以堵塞香港選舉制度漏洞。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china/story20210309-1129913

    *【林鄭:不確定9月立法會選舉會否再延期】
    林鄭指出,按照邏輯,應該先選出選委會,再進行立法會選舉。港府當務之急是展開修例工作,當情況較為明朗化時再交代立法會換屆選舉時間。
    https://www.zaobao.com.sg/news/china/story20210309-1129813

    *【沙烏地主要石油設施 遭到葉門胡塞武裝襲擊】
    葉門胡塞武裝星期天派出無人機並發射導彈,攻擊沙烏地阿拉伯石油產業的中心地帶,遇襲地區包括沙特阿美(Saudi Aramco)在拉斯坦努拉(Ras Tanura)一處設施;該設施對沙烏地石油出口至關重要。沙烏地攔截了無人機和導彈,原油生產看來沒有受到影響,但這攻擊仍推動油價升高至每桶70美元以上。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10309-1129830

    *【接受美電視專訪揭夫妻倆脫離王室秘辛 梅根指英國王室對她有種族歧視】
    英國哈利王子和妻子梅根在星期天播出的爆炸性電視專訪中,揭露兩人脫離王室背後的秘辛。梅根指責英國王室對她有種族歧視,並為保護其他王室成員而撒謊;她與哈利的兒子亞契也因膚色原因而無法成為王子。哈利王子則表明,離開王室是因為缺乏支持和諒解。他坦言對家人感到失望,並擔心母親戴安娜王妃當年為躲避媒體追蹤而出車禍身亡的歷史會重演。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10309-1129824

    *【歐普拉:對亞契膚色存顧慮王室成員並非英女王和丈夫】
    哈利王子妻子梅根在專訪中提及有王室成員對兒子亞契的膚色存有顧慮。美國名嘴歐普拉澄清,這個人物並非英女王和丈夫菲力浦親王。據報導,哈利王子的妻子梅根近日接受歐普拉專訪,該節目7日通過哥倫比亞電視臺(CBS)播出。梅根在訪談中指責英國王室中的某人對他們的兒子亞契的膚色存有顧慮。歐普拉在接受CBS採訪時說,哈利不願透露是誰提出了這個顧慮。但是,“他想讓我知道,如果我有機會分享這一點,他想說那個人絕對不是他的祖母還是他的祖父。”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308-1129757

    *【調查:在華美企料業務去年受創後今年將增長】
    週二發佈的調查報告顯示,在參與調查的345家企業中,大約81%的企業預計其所在行業今年會實現增長,另外,45%的企業認為美中關係會出現改善,比例較一年前躍升了15個百分點。半數參與調查的企業認為投資環境在日益改善,只有12%的企業表示投資環境出現了惡化,比例為2012年這一問題被納入調查以來最低的一次。此外,只有56%的企業2020年錄得了利潤,比例為此項調查23年前啟動以來歷年最低,有五分之一的企業去年遭遇了虧損。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china/story20210309-1129924

    *【中美科技戰:中國瞄準七大戰場】
    美媒指出,中國領導人制定了未來五年加快發展晶片、人工智慧和量子計算等先進技術的計畫,在與美國的科技競賽中加大了賭注。中國官方在中國全國人大上公佈的一份經濟綱要草案中表示,2021年至2025年,中國的研發支出將以每年7%以上的速度增長。這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占比將高於前一個五年。
    中國總理李克強上週五在講話中表示,中國將修訂法規和政策,支援風險資本流入初創企業,增加銀行貸款並擴大稅收優惠以鼓勵研發。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china/story20210309-1129919

    *【憂中國駭客 印度網路安全提上議程】
    印度正在考慮制定一項新的國家戰略,以加強該國的網路安全。當前有指控稱,中國的網路入侵可能影響了該國一個主要證券交易所的運營和經濟首都的電力供應。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china/story20210309-1129916

    *【葉門移民拘留中心大火致死人數升至60人】
    控制葉門首都沙那的胡塞武裝組織一名官員週一(8日)晚間說,7日發生在沙那一個移民拘留中心的大火已造成60人死亡、100多人受傷。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309-1129921

    *【拜登計畫最早於今年4月接待日本首相菅義偉】
    知情人士透露稱,美國總統拜登計畫最早於今年4月在白宮接待日本首相菅義偉。知情人士透露,拜登計畫最早於今年4月在白宮接待菅義偉。報導稱,由於目前該計畫尚未正式敲定,會面時間也可能因冠病疫情推遲,而目前白宮拒絕證實此次會議。日本共同社報導稱,出於防疫考慮,拜登自2021年1月20日上臺後,還未在美國親自接待過外國領導人,也沒有訪問過其他國家。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308-1129738

    *【川普卸任後首次到訪紐約】
    消息指出,美國前總統川普7日晚上抵達紐約。這是他自1月卸任以來首次到訪紐約,當地執法人員加強巡邏。川普此次訪問紐約期間到訪位於曼哈頓第五大道的川普大廈(Trump Tower)。紐約市已增加警員和保安人員到場巡邏。此外,大廈周圍的路障將恢復,停車也將受到限制。據報導,川普身邊未見陪伴者,但有安保人員。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308-1129735

  • 胡振東祖父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7-16 14: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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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年 7月21日至教育部 抗議 廢止徵收 第7次北上
    坐凌晨2點統聯的客運
    109年9月12日 法院強制拆除 建國自助餐154坪
    教育部發稿內文建國自助餐的祖先陳山茶捐非私有地,兒子陳炳榮是讓售,屏工總共徵收51筆土地,唯獨陳山茶,陳炳榮父子倆,刻碑文感激!若不是捐地,難到屏東高工有幫人家刻硬文的癖好!!
    109年6月30日 教育部 第四天靜坐抗議
    109年6月23日教育部第三天靜坐抗議
    109年6月16日教育部第2天靜坐抗議
    109年6月3日教育部第一天靜坐抗議
    【採訪通知】
    「靜坐抗議反屏工9月12日拆除建國自助餐.爭取廢止爭收.還地於民.屏工應說明體育館使用20多年的逃生出入動線.示出建築設計圖與縣政府核發建築證照」 記者會 #地 點:教育部正門口
    #時 間:靜坐抗議行程表
    1.2020/06/30(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2.2020/07/7(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3.2020/07/14(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4.2020/07/21(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5.2020/07/28(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6. 2020/08/04(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7. 2020/08/11(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8. 2020/08/18(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9. 2020/08/25(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10.2020/09/08(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主辦單位: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辦公室
    主旨:屏東高工体育館之歷史始末與疑問
    敘述:ㄧ.78年4月13日核准徵收(78府地四字第37063號函)
    二.78年5月13日公告徵收
    三.78年6月15日徵收
    四.79年5月21日強制悄悄過户(以上均未經通知土地所有權人知曉及同意)
    五.81年​7月29日地号899逕行分割同年9月22日登記(使知土地已被偷偷過户)
    六.故而家族憤而馬上向中央省政府提出土地,依使用而未使用申請撤消徵收(因當時年代並没有行政法令及行政法庭),故台灣省政府接受家族專案陳請,擬具「陳炳榮先生等陳請案」組成專案調處小組
    七.体育館原本未在原始徵收計劃裡面,何人所改建?何時動工?完工起用於86年6月30日
    八.体育館由何人所核准蓋?
    九.体育館由何人設計建築?
    十.由誰核發建照許可?
    十ㄧ.由何人驗收核准,逃生路口又如何設計,既逃生路口若有問題又如何能驗收完成?
    十二.23年來一直都由校門口進入,何來逃生與主要出入之問題?
    十三.体育館之使用率如何?
    十四.体育館主要使用項目又為何為主要?
    十五.活動中心使用主要項目又以何為主要,與体育館有何差別與不同?
    十六.活動中心面積有多大?
    十七.体育館面積有多大?
    十八.体育館及活動中心使用率為何?
    十九.若逃生主要出入口都合乎驗收標準,又何來須強徵民地?
    二十.況体育館之安全與驗收及使用之執照都全是問號!全都該釐清及調查!
    【新聞稿】20200616
    《屏東高工撤銷土地徵收有先例請教育部協調歸還陳家祖厝土地》

    針對屏東高工強制徵收該校創校捐地義人陳山茶先生後代安身土地一事,今天屏東縣議員蔣月惠及陳山茶先生後代陳鵬弘孫子等一行再搭夜車從屏東北上向教育部陳情,請教育部作主要求屏東高工撤銷土地徵收還地給陳山茶先生後代。

    陳椒華委員今天也一起陪同來到教育部,向教育部說明土地不當徵收爭議應該盡速處理,陳椒華委員表示到屏東後,聽到陳山茶先生兒子陳炳榮說明,更清楚事情原由,陳山茶先生於民國42年捐地約8000坪,70年代陳炳榮先生也被屏東高工強制徵收約1000坪土地。共約3000坪土地原來都是陳家的土地。

    陳椒華又表示,屏東高工曾經徵收共五十多筆土地,其中多數土地都已撤銷徵收歸還地主,而且附近也有地主不同意被屏東高工徵收就撤銷徵收的先例,今天陳山茶先生後代沒有領土地徵收費,只有曾經領建物徵收費120萬,這是因為陳家後代曾經接受當時省政府時代「以地易地」的決議才領建物徵收費,但是「以地易地」沒有兌現,陳家也沒有領土地徵收費,土地卻已被過戶,這筆建物徵收費120萬陳家可以退還,屏東高工依情依理都應該撤銷土地徵收,請教育部盡速處理爭議還地給陳家。

    陳山茶孫子陳鵬弘也表示,當年曾協議「以地易地」方式辦理徵收,但陳家同意將土地過戶給學校後,原本協議會給陳家155坪土地已被地主轉賣,陳家都被蒙在鼓裡不知情,陳家願意退還已領取的地上物補償金請屏東高工歸回土地,但校方卻以司法訴訟手段要拆陳家房舍強制搬遷,實在沒有天理。
    蔣月惠議員表示,只要屏東高工同意廢除徵收,還是可以歸還土地拿回120萬建物補償金,請教育部還陳家人公道。

    媒體聯絡人:蕭小姐0223586551
    百姓沒有土地居住正義權自救會陳情書
    主旨:懇請 教育部布達,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撤銷法院強制執行令,强制拆除屏東市建國路23號
    地上房屋,亦程序、條件有瑕疵尚釐清,目前行政
    訴願進行中,勿讓被害人權益受損。
    訴求:
    1. 懇請教育部出面協商,重新啟動,雙方條件談判,
    勿讓被害人沒有土地居住正義權。
    2. 屋主陳王孟淑約90年至法院領地上補償金120多
    萬元亦想補償金還國庫。
    3. 亦有3筆土地交換之權益,至今主管機關沒有履行
    當初設立之契約,期盼出面協議。
    4. 拆除建國自助餐,建國路23號,154坪數房屋,亦
    旁邊有屏東高工自己10米寬的土地 可以當體育館的
    逃生出入口,不一定要拆到民宅。
    5. 若10米寬的逃生出入口不夠寬,地主願意協調,
    讓出 70坪的土地,留下一半的土地,能夠讓他們做生意維持生計。
    6. 目前疫情嚴峻,經濟蕭條,政府應落實照顧弱勢百姓
    生計,以落實憲法第10條人民有居住之自由、聯合「經
    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1條所保障國民適當的居住權利及縣長「安居樂業」的政策。
    7.空間就是權力:怪手,推倒的不只有家園,被迫遷
    居民,心理受到的傷害像是失去一個最親密的家人一樣,住宅不只是一個空空的殼子搬家,也不是將物品從一個盒子放到另一個盒子裡,每個人需要一個熟悉生活地點,能遮風避雨每天醒來看到熟悉空間,繼續做昨日所未完成的事,有一個緊密的社會支持一個熟悉的散步與購物的路線,這些熟悉連續的生活空間讓人的生命可以繼續向前,因此安置計畫必考量居民可以繼續維持生計,小孩可以到同一個學校上學和熟識同學玩耍,熟識的鄰居互相安慰,保有生活的連續性,這關係著一個人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對於處在經濟、年齡與行動能力弱勢的人更是如此。建國自助餐,他是一個連鎖鏈,單價便宜,照顧底層弱勢百姓,讓他們的生活能夠往前進。
    說明:
    1. 中華民國109年4月30日屏院進民執巳字第109司
    執19730號債務人陳王孟淑遷讓屏東市建國路23號地上房屋強制執行,5月18日騰空遷讓返還屏東高工,依強制執行法第124條第1項規定辦理。
    2. 事由:強搶民地
    事件:施行爆政者:國立屏東高級高職工業學校 ,配合強行徵收者亦即共謀者:屏東縣政府當初土地代表中央政府主持土地拹調委員會之省議會員代表者:台灣省議員董榮芳,邱茂男.....等幾位重量級省議員。
    3. 受害者:
    a. 原始地號899,899-1 性名:陳王孟淑,陳炳榮,陳裕元,陳鵬弘,陳麗蓉•••••等10位。
    b. 敘述過程:民國42年間受害者祖父陳山茶先生,亦即屏東高工創校人當初康慨免費捐贈土地2.6267公傾及捐贈大量金錢,及協助暮捐興建學校及校舍,亦當時屏東高工僅是初中學校,在陳山茶先生多方奔走,用其之關係學校升格為高中職學校,亦讓其為縣立再升級為省立學校,嗣後廢省亦改為現今之國立屏東高工,對學校是出土地出錢又出力,並擔任其家長會長達5年之久,陳山茶先生亦在民國49年過世。
    c. 學校竟在陳山茶先生過世後,沒幾年將祖厝(家)規劃為學校機關用地。
    d. 陳山茶先生祖厝就在學校旁邊,被預定於學校機關用地,房子即不得動或蓋。
    e. 民國55年及民國70年間陳炳榮先生,康慨讓其廉價徵收0.3776公傾土地,讓其興建校長宿舍及其學校活動中心,目前少子化,學生活動中心使用率不高,委外出租收費辦民間婚禮等之類之活動。
    f. 民國72年3月間當時的校長宋國元先生,為感念陳山茶先生及陳炳榮先生為學校所做之貢獻特立了一塊石碑將其石碑嵌立在學校的活動中心的大石柱上,為了做為學校其由來過程之歷史上之紀念。
    g. 民國79年學校竟與縣政府之配合下,3天之內,陳山茶先生遺留899地號分割為2塊地,從地號899變為多一個899-1(因繼承的關係)然後強制過戶到屏東高工合併為校地,亦既強制徵收,也未曾經過陳山茶先生後代之同意“實屬匪類惡質”然後丟2筆土地補償費,一筆是2百91萬多,另一筆是3百萬多一點,然而2筆錢陳家族皆未去領,一筆已歸國庫充公,另一筆則先凍結在縣府公庫。
    h. 試問屏東市中心將近一分的建地,竟丟了6百多萬就將其強制徵收,還是在無人點頭同意之下的做為。
    i. 3百萬在全臺灣最鄉下的屏東市連1間公寓都買不起。
    j. 同時共有51筆土地在相連接地段同時被強制徵收,最後大約都在101年都幾乎撤消徵收或還給原地主土地。
    k. 因為當時風波鬧很大,在壓力下縣政府不得不用都更通盤檢討去變更為住宅區,將其土地歸還他人,有的甚至打行政訴訟打贏了,縣政府也不得不撤消徵收,所有徵收戶幾近全開放撤消徵收。
    l. 僅剩陳山茶先生遺留899地號,屏東高工死咬著不放是何道理天理何在?出地,出錢,出力卻連根也要拔起,枉費了教育之不忘本之大綱,如此典範實為教育之恥,而且陳山茶先生在學校活動中心的紀念碑,被現任校長鄒春選到任後沒多久即被其抹滅。
    m. 強制徵收其間陳家族到處陳情,嗣後亦由當時的台灣省議會議員董榮芳,邱茂男等多名重量級的省議員所主持的協調會,最後歷經4次的協調,終於在民國83年6月14日完成最終協調, 其協調內容即是以地換地,將復興路建國段地號938.942.943之3筆土地分配給陳家族,在學校履行諾言給予陳家族土地後,則陳家族在1個月內無條件搬離讓出土地,全部過程縣政府,屏東高工,還有當時組成的土地保留委員會成員,所有關係人均到場在省議員主持下圓滿達成結論
    n. 民國84年間屏東高工,卻告知陳家族要拆屋還地。
    o. 初所做之承諾未履行憑什麼陳家族要拆屋還地,憑藉著當初強制過戶土地已是學校名字,硬是告到討到底,1審法官竟判學校勝訴,陳家族上訴到高等法院遇到了一個同理心有良心在審案的法官,不護短,判決我們勝訴,學校不服上訴最高法院,這最高法院直接裁決駁回原判決發回更審,這ㄧ來ㄧ往已來到了民國87年又好幾個月了,但這次駁回發回更審高等法院卻突然宣布停止訴頌,這ㄧ停卻20年又過幾個月,108年10月左右又宣佈開始繼續訴頌,陳家族當然抗告,然而卻遭最高法院裁決抗告駁回,訴訟繼續進行且因纏訟多年換了好幾任法官,這次換到ㄧ位女法官接任,卻ㄧ直急於結案要直接了當的判決陳家敗訴,最後在縣政府與學校間推來推去,騙來騙去之下我們決定了不再相信縣政府。
    p. 決心要走行政訴訟這條路才能有機會要回陳家族現所居住的土地及房子,因為陳家也被縣政府騙了3年又5年的繼續騙,到現在什麼都是空,本來滿心期代縣政府說要用通盤檢討把我們的土地納入公共設施ㄧ併處理,最後再以土地太小用不了這ㄧ小塊的土地來做公供設施,再將其歸還於原地主,結果幾年騙過幾年,最後一次說的是107年5月31日的通盤檢討就會還地於我們,結果等來的卻是無聲無息,白白浪費了我們幾年打行政訴訟的時間,早若不相信縣政府能真好心會幫助人民的話,就不會被拖住打行政訴訟的寶貴的時間,早把土地要回來了。
    q. 屏東高工,當初協調要將地號938.942.943要與之換地予陳家卻失信,而且也永遠不可能兌現承諾,因那3筆土地應歸屬陳家,但卻是最後歸還原地主,且原地主已逝,土地由其子嗣繼承,繼承之後又已將這3筆土地快速賣給第3人,這是經過省議會公開表決的案件竟然能無視於他的存在,這是具有法律效用的調處結論,最後竟然可以用牽強的法律為私權爭議來解釋,還要陳家自行打官司要賠償。
    r. 陳家決定不要附代條件裡的那3筆土地,因為屏東高工已無法履約,更重要的事是已少子化.學校的土地已大到以學生做比率來講,在學校最興盛時期3,4千名學生時也只要32000多平方公尺就夠了!更何況學校此時面積已達87000多平方公尺以上,而此時全校學生才將近1700不到,這學期呢?更少!試問學校永遠不須要會再擴校了!為何不撤消告訴 ,上表申請書給中央主管機關請求撤消徵收還地於民呢!很多學校都已併校,甚至關校倒閉。
    連絡人: 百姓沒有土地居住正義權自救會
    陳鵬弘0968269006 .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 0936812315
    109年5月11日地方法院 公文 至屏東高工
    暫緩執行拆除建國自助餐限7日內回文
    請縣政府函文給屏東高工
    109年5月8日 地政申請 戶籍謄本 可以打都市計畫法 21年未執行 與律師討論 提告
    109年5月7日 是 法院 申請停止 執行命令 拆除房屋 要等候核准 但核准後也只能停止3個月
    109年5月5日縣政府陳情 結論至地政事務所 申請日據時代的地籍圖與地籍謄本
    109年4月27日縣府陳情結論
    如需地機關確認已沒有使用的必要得撤銷徵收發致土地該地都市計畫是否應先 完成變更程序與其是否得申請撤銷徵收之要件無涉
    109年4月20日縣府陳情結論
    建國自助餐都市計畫科以個案來做處理
    109年4月13日 下午3點45分至縣政府 陳情案有關於建國自助餐 徵收案 相關資料 縣政府 有答覆
    109年 三月 23日下午3點45 縣府 縣民服務案
    有關於建國自助餐 被屏工強制徵收都計科說屏工有這個需求, 現在 地的名稱是屏東高工 要變更為住宅區 要還地於民 都計科 無依法, 走行政程序 廢止徵收
    109年3月6日下午4點半縣民時間服務案
    結論
    文字敘訴:若通盤檢討通過,附送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變更實施,將已徵收之土地恢復為住宅區,那徵收之地未依徵收開發使用之,故恢復為住宅區後就廢止徵收還原地主。
    要等通盤檢討通過之後 再來變更住宅 下次還是要找都計科
    109年2月21日
    廢止土地徵收 把名字變更為恢復原地主 在找都計
    期五下午4點半縣府縣民時間服務案
    訴求: 建國自助餐納入通盤檢討變成公共設施之後 ,土地還給 原地主,然後回饋三分之一
    結果:
    2月14日
    內政部會議記錄縣府呈轉

    有要回當初計畫圖 有教室,實習工廠 ,辦公室, 沒有體育館,後來 屏東高工看上建國自助餐要當出入口 目前爭取中退回徵收
    原資料原用:
    屏東高工旁邊有10米寬的出入口要列上文
    11月28號縣長有答應 納入通盤檢討
    10月29號已送資料
    兩個禮拜後 等都市計畫委員會的通知
    今天申請原計畫書的繪製圖送的只有文字檔
    配置圖要跟屏工要
    縣政府沒有完整的
    108年12月27日下午2點開 通盤檢討有補資料, 地權科會再補送屏東的10米寬的地籍圖 還有贈地證明的附件資料會轉送內政部
    .===引用自屏東高工活動中心旁碑文===
    紀念碑
    陳山茶先生自民國四十二年至四十六年止,曾擔任本校學生家長會達五年之久,其間慨讓售其承耕臺糖土地二.六二六七公頃,促成本校遷移現址,並協助募捐興建校舍貢獻良多。民國五十五及七十年其哲嗣陳炳榮先生復先後讓售建地○.三七七六公頃,供本校興建校長宿舍及學生活動中心,裨益學校發展至鉅,全體師生為表彰其愛護本校及對職業教育發展上偉大貢獻,謹刻製石碑一座,以示紀念與感謝之忱。
    校長 宋國元
    中華民國七十二年三月
    ========================
    .不願意 放手 仗著 合法的法條
    來了5年多的校長 要在退休前才對建國自助餐下手 圖謀不軌
    屏東高工聲明稿
    有關建國自助餐業者陳鵬弘向立委陳椒華陳情一事,本案訴訟多年,於民國 84 年開始訴訟,到 108 年 7 月 31 日判決確定,本校推行校務,完全依情、依理、依法進行,說明如下,以解外界疑慮
    一、政府依法徵收 不是強佔民地
    建國自助餐附近土地,是屏東縣政府民國 80 年辦理校地徵收成為校地,當初徵收之土地計有 51 筆,50 筆均完成徵收補償拆遷,僅 1 筆土地拒絕拆遷(本案當事人之地上物補償金 121 萬餘已於 89 年領取),校方基於管理權責於 84年提起訴訟,希望佔用人拆屋還地。這期間經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本案未確定前停止訴訟程序,至 107 年9 月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撤銷停止訴訟程序(為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自行裁定回復訴訟程序),因此重啟再審理,並於 108 年 7 月 31 日判決定案,亦即確定佔用人必須房屋騰空遷讓。本案雖已定讞,但校方並未立刻要求當事人遷讓,希望柔性勸導,佔用人思能主動自行遷讓,惟佔用人置之不理。為順利推動校務,不得不請求法院執行命令。
    還原歷史 感謝陳山茶先生慨讓售其承耕台糖土地 促成遷建
    屏工在遷建現址時,陳山茶先生當時是家長會會長,願意讓售其承耕台糖之土地二.六二六七公頃,而後其子陳炳榮先生也同意讓售建地○.三七七六公頃,使學校順利有價取得土地完成建設。(當年陳山茶先生讓售土地的經過,在紀念碑上都有完整呈現)
    三、感謝陳山茶先生慨讓售土地 校方立碑紀念
    本校全體師生為了感謝陳山茶先生願意慨讓售土地,於民國 72 年立碑紀念,鑲嵌在學生活動中心大門右側牆上,期間雖經過活動中心外表整修,但校方始終完整維護該紀念碑,目前仍在原處未曾移動。紀念碑已有 37 年之久,但碑文仍字字清晰可見。
    內容如下:
    陳山茶先生自民國四十二年至四十六年止,曾擔任本校學生家長會達五年之久,其間慨讓售其承耕臺糖土地二、六二六七公頃,促成本校遷移現址,並協助募捐興建校舍貢獻良多。
    民國五十五及七十年其哲嗣陳炳榮先生復先後讓售建地0、三七七六公頃,供本校興建校長宿舍及學生活動中心,裨益學校發展至鉅,全體師生為表彰其愛護本校及對職業教育發展上偉大貢獻,謹刻製石碑一座,以示紀念與感謝之忱。
    四、百年樹人教育 盼各界共同推動
    有關屏工校地徵收作業,均是政府依據相關法令辦理,雖訟訴多年,終究底定。而法院的判決,校方基於財產管理單位立場,必須負起土地管理之責。
    回顧屏工遷校歷程,因為陳山茶、陳炳榮父子願意讓售台糖土地承租權與自有建地,屏工才能順利完成遷校、改善教學環境。全校師生迄今不敢或忘,努力辦學,以回饋社會大眾對屏工的期待,迄今栽培社會 4 萬多個精英。
    教育是百年樹人的工作,期盼各界與當事人能體察實情,尊重法律判決與教育的宗旨,共同協助屏工順利推校務,為學生建立完備的受教空間保障學生的受教權。
    校方根本一派胡言死不認錯教育之恥,啟動停止訴訟的司法程序不承認,87年屏工怕輸申請停訴訟,我方不同意抗告被駁回,其間又申請復頌還是駁回,真是官官相護啊!等到107年9月底屏工都已安排通了天了,才復頌,但換我方不願,因為被縣府跟屏工騙怕了,所以要走行政訴訟,但抗告復頌又駁回混蛋法院未審理就告知我們律師要判我們輸(未審先判),我們二審是勝訴的竟判我們輸,法官還當庭教屏工律師如何打官司,這可是本人生平從所未見之事,判決後才知原來審判長法官教的是,原本告我方拆屋還地,最後變成只剩房屋沒講到地,變成150萬以下2審判決完就不得上訴,房屋只有121萬,真是爛法官用賤招可惡,當出繳給法院的仲裁費是拆屋還地4百多萬的仲裁費耶!竟能如此司法霸凌可惡!最重點你屏東高工卻從不敢提,就是省政府中央核准的以地換地,你屏工臭俗辣從頭到尾都不敢提,欺人太甚,發這什麼謊話連篇的臭俗辣聲明稿,呸,無恥,有種就對以地換地提出聲明,並把資料公諸於世,你屏工若沒有資料我提供給你,看你怎扯,我看你學校是提著汽油在滅火吧!教育之恥!
    《屏東高工爭地、二組法官判決天壤之別》

    針對屏東高工土地徵收案訴訟,有二份判決書、二組法官(分別是86年及108年)做了完全不同的判決:

    一、86年(86.3.31 八十五重上字第65號)判居民勝訴

    86.3.31 八十五重上字第65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判決,審判法官認定省議員董榮芳、邱茂男、余慎等於83年6 月14日,邀台灣省教育廳、地政處、屏東縣政府、屏東市公所、屏東高工、被徵收土地當事人等召開協調會議,會中作成調處結論:

    〈第二點〉:「陳晚振提供復興路建國段地號938.942.943 等3 筆土地與陳炳榮等,依照屏東市復興路建國段土地保留委員會土地分配辦法分配。

    〈第三點〉: 陳炳榮先生等(即上訴人)於分得陳晚振先生提供土地分配所有權後1 個月內,其建國路段地上物應交屏東高工拆除」

    判決書載明因為85年屏東縣政府於7月16日第100次大會決議沿復興路19公尺處恢復為學校用地,屏東縣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單方毀約,致上訴人無法取得復興路建國段地號938.942.943 等3 筆土地,故宣判陳炳榮、陳王孟淑等勝訴。

    二、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108.07.31. 八十七年度重上更(一)字第13號民事判決,此份判決判陳王孟淑敗訴,地上物應被拆除。

    屏東高工上訴,86.3.31 八十五重上字第65號判決被推翻,陳王孟淑敗訴,居住之地上物要被拆除。

    108年判決書否定了省議員董榮芳、邱茂男、余慎等於83年6 月14日所作成之調處結論。不管陳王孟淑等無法取得復興路建國段地號938.942.943 等3 筆土地,認定陳王孟淑有領約121萬元建物補償費,就判定陳王孟淑、陳鵬弘等敗訴,地上物要拆除。

    追朔42年有陳山茶捐地助蓋校舍、徵收陳炳榮1000坪土地,才有屏東高工創校及蓋活動中心(圖),累計陳家近萬坪土地給了屏東高工,屏東縣政府仍要徵收陳山茶後代居住土地、而關鍵就在83年省政府的調解結論,86年法官站在陳山茶後代這邊,108年法官站在屏東縣政府及屏東高工這邊,78年土地已被徵收過戶,現要拆民房了。

    強制徵收民地違反人權、違憲,發生於民進黨中央、地方執政,發生於教育單位,是何等諷刺?

    請屏東縣政府、教育部、屏東高工等撤銷徵收陳王孟淑土地徵收,還地於民。

    附圖: 網路屏東高工活動中心圖(徵收陳炳榮先生土地才蓋成)
    左上方圖: 72年屏東高工所設之陳山茶先生紀念碑,碑文記載陳山茶先生對屏東高工貢獻良多。

    109年 7月21日至教育部 抗議 廢止徵收 第7次北上
    坐凌晨2點統聯的客運
    109年9月12日 法院強制拆除 建國自助餐154坪
    民國84年屏工告建國自助餐要拆屋還地·,第一審屏工勝訴,第二審建國自助餐勝訴一拖21年。107年第三審建國自助餐敗訴 ,85年屏工蓋體育館當年屏工敗訴有將建國自助餐納入建築基地?要不然體育館的逃生出入口設在哪裡?
    教育部發稿內文建國自助餐的祖先陳山茶捐非私有地,兒子陳炳榮是讓售,屏工總共徵收51筆土地,唯獨陳山茶,陳炳榮父子倆,刻碑文感激!若不是捐地,難到屏東高工有幫人家刻硬文的癖好!!
    109年6月30日 教育部 第四天靜坐抗議
    109年6月23日教育部第三天靜坐抗議
    109年6月16日教育部第2天靜坐抗議
    109年6月3日教育部第一天靜坐抗議
    【採訪通知】
    「靜坐抗議反屏工9月12日拆除建國自助餐.爭取廢止爭收.還地於民.屏工應說明體育館使用20多年的逃生出入動線.示出建築設計圖與縣政府核發建築證照」 記者會 #地 點:教育部正門口
    #時 間:靜坐抗議行程表
    1.2020/06/30(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2.2020/07/7(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3.2020/07/14(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4.2020/07/21(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5.2020/07/28(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6. 2020/08/04(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7. 2020/08/11(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8. 2020/08/18(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9. 2020/08/25(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10.2020/09/08(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主辦單位: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辦公室
    主旨:屏東高工体育館之歷史始末與疑問
    敘述:ㄧ.78年4月13日核准徵收(78府地四字第37063號函)
    二.78年5月13日公告徵收
    三.78年6月15日徵收
    四.79年5月21日強制悄悄過户(以上均未經通知土地所有權人知曉及同意)
    五.81年​7月29日地号899逕行分割同年9月22日登記(使知土地已被偷偷過户)
    六.故而家族憤而馬上向中央省政府提出土地,依使用而未使用申請撤消徵收(因當時年代並没有行政法令及行政法庭),故台灣省政府接受家族專案陳請,擬具「陳炳榮先生等陳請案」組成專案調處小組
    七.体育館原本未在原始徵收計劃裡面,何人所改建?何時動工?完工起用於86年6月30日
    八.体育館由何人所核准蓋?
    九.体育館由何人設計建築?
    十.由誰核發建照許可?
    十ㄧ.由何人驗收核准,逃生路口又如何設計,既逃生路口若有問題又如何能驗收完成?
    十二.23年來一直都由校門口進入,何來逃生與主要出入之問題?
    十三.体育館之使用率如何?
    十四.体育館主要使用項目又為何為主要?
    十五.活動中心使用主要項目又以何為主要,與体育館有何差別與不同?
    十六.活動中心面積有多大?
    十七.体育館面積有多大?
    十八.体育館及活動中心使用率為何?
    十九.若逃生主要出入口都合乎驗收標準,又何來須強徵民地?
    二十.況体育館之安全與驗收及使用之執照都全是問號!全都該釐清及調查!
    【新聞稿】20200616
    《屏東高工撤銷土地徵收有先例請教育部協調歸還陳家祖厝土地》

    針對屏東高工強制徵收該校創校捐地義人陳山茶先生後代安身土地一事,今天屏東縣議員蔣月惠及陳山茶先生後代陳鵬弘孫子等一行再搭夜車從屏東北上向教育部陳情,請教育部作主要求屏東高工撤銷土地徵收還地給陳山茶先生後代。

    陳椒華委員今天也一起陪同來到教育部,向教育部說明土地不當徵收爭議應該盡速處理,陳椒華委員表示到屏東後,聽到陳山茶先生兒子陳炳榮說明,更清楚事情原由,陳山茶先生於民國42年捐地約8000坪,70年代陳炳榮先生也被屏東高工強制徵收約1000坪土地。共約3000坪土地原來都是陳家的土地。

    陳椒華又表示,屏東高工曾經徵收共五十多筆土地,其中多數土地都已撤銷徵收歸還地主,而且附近也有地主不同意被屏東高工徵收就撤銷徵收的先例,今天陳山茶先生後代沒有領土地徵收費,只有曾經領建物徵收費120萬,這是因為陳家後代曾經接受當時省政府時代「以地易地」的決議才領建物徵收費,但是「以地易地」沒有兌現,陳家也沒有領土地徵收費,土地卻已被過戶,這筆建物徵收費120萬陳家可以退還,屏東高工依情依理都應該撤銷土地徵收,請教育部盡速處理爭議還地給陳家。

    陳山茶孫子陳鵬弘也表示,當年曾協議「以地易地」方式辦理徵收,但陳家同意將土地過戶給學校後,原本協議會給陳家155坪土地已被地主轉賣,陳家都被蒙在鼓裡不知情,陳家願意退還已領取的地上物補償金請屏東高工歸回土地,但校方卻以司法訴訟手段要拆陳家房舍強制搬遷,實在沒有天理。
    蔣月惠議員表示,只要屏東高工同意廢除徵收,還是可以歸還土地拿回120萬建物補償金,請教育部還陳家人公道。

    媒體聯絡人:蕭小姐0223586551
    百姓沒有土地居住正義權自救會陳情書
    主旨:懇請 教育部布達,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撤銷法院強制執行令,强制拆除屏東市建國路23號
    地上房屋,亦程序、條件有瑕疵尚釐清,目前行政
    訴願進行中,勿讓被害人權益受損。
    訴求:
    1. 懇請教育部出面協商,重新啟動,雙方條件談判,
    勿讓被害人沒有土地居住正義權。
    2. 屋主陳王孟淑約90年至法院領地上補償金120多
    萬元亦想補償金還國庫。
    3. 亦有3筆土地交換之權益,至今主管機關沒有履行
    當初設立之契約,期盼出面協議。
    4. 拆除建國自助餐,建國路23號,154坪數房屋,亦
    旁邊有屏東高工自己10米寬的土地 可以當體育館的
    逃生出入口,不一定要拆到民宅。
    5. 若10米寬的逃生出入口不夠寬,地主願意協調,
    讓出 70坪的土地,留下一半的土地,能夠讓他們做生意維持生計。
    6. 目前疫情嚴峻,經濟蕭條,政府應落實照顧弱勢百姓
    生計,以落實憲法第10條人民有居住之自由、聯合「經
    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1條所保障國民適當的居住權利及縣長「安居樂業」的政策。
    7.空間就是權力:怪手,推倒的不只有家園,被迫遷
    居民,心理受到的傷害像是失去一個最親密的家人一樣,住宅不只是一個空空的殼子搬家,也不是將物品從一個盒子放到另一個盒子裡,每個人需要一個熟悉生活地點,能遮風避雨每天醒來看到熟悉空間,繼續做昨日所未完成的事,有一個緊密的社會支持一個熟悉的散步與購物的路線,這些熟悉連續的生活空間讓人的生命可以繼續向前,因此安置計畫必考量居民可以繼續維持生計,小孩可以到同一個學校上學和熟識同學玩耍,熟識的鄰居互相安慰,保有生活的連續性,這關係著一個人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對於處在經濟、年齡與行動能力弱勢的人更是如此。建國自助餐,他是一個連鎖鏈,單價便宜,照顧底層弱勢百姓,讓他們的生活能夠往前進。
    說明:
    1. 中華民國109年4月30日屏院進民執巳字第109司
    執19730號債務人陳王孟淑遷讓屏東市建國路23號地上房屋強制執行,5月18日騰空遷讓返還屏東高工,依強制執行法第124條第1項規定辦理。
    2. 事由:強搶民地
    事件:施行爆政者:國立屏東高級高職工業學校 ,配合強行徵收者亦即共謀者:屏東縣政府當初土地代表中央政府主持土地拹調委員會之省議會員代表者:台灣省議員董榮芳,邱茂男.....等幾位重量級省議員。
    3. 受害者:
    a. 原始地號899,899-1 性名:陳王孟淑,陳炳榮,陳裕元,陳鵬弘,陳麗蓉•••••等10位。
    b. 敘述過程:民國42年間受害者祖父陳山茶先生,亦即屏東高工創校人當初康慨免費捐贈土地2.6267公傾及捐贈大量金錢,及協助暮捐興建學校及校舍,亦當時屏東高工僅是初中學校,在陳山茶先生多方奔走,用其之關係學校升格為高中職學校,亦讓其為縣立再升級為省立學校,嗣後廢省亦改為現今之國立屏東高工,對學校是出土地出錢又出力,並擔任其家長會長達5年之久,陳山茶先生亦在民國49年過世。
    c. 學校竟在陳山茶先生過世後,沒幾年將祖厝(家)規劃為學校機關用地。
    d. 陳山茶先生祖厝就在學校旁邊,被預定於學校機關用地,房子即不得動或蓋。
    e. 民國55年及民國70年間陳炳榮先生,康慨讓其廉價徵收0.3776公傾土地,讓其興建校長宿舍及其學校活動中心,目前少子化,學生活動中心使用率不高,委外出租收費辦民間婚禮等之類之活動。
    f. 民國72年3月間當時的校長宋國元先生,為感念陳山茶先生及陳炳榮先生為學校所做之貢獻特立了一塊石碑將其石碑嵌立在學校的活動中心的大石柱上,為了做為學校其由來過程之歷史上之紀念。
    g. 民國79年學校竟與縣政府之配合下,3天之內,陳山茶先生遺留899地號分割為2塊地,從地號899變為多一個899-1(因繼承的關係)然後強制過戶到屏東高工合併為校地,亦既強制徵收,也未曾經過陳山茶先生後代之同意“實屬匪類惡質”然後丟2筆土地補償費,一筆是2百91萬多,另一筆是3百萬多一點,然而2筆錢陳家族皆未去領,一筆已歸國庫充公,另一筆則先凍結在縣府公庫。
    h. 試問屏東市中心將近一分的建地,竟丟了6百多萬就將其強制徵收,還是在無人點頭同意之下的做為。
    i. 3百萬在全臺灣最鄉下的屏東市連1間公寓都買不起。
    j. 同時共有51筆土地在相連接地段同時被強制徵收,最後大約都在101年都幾乎撤消徵收或還給原地主土地。
    k. 因為當時風波鬧很大,在壓力下縣政府不得不用都更通盤檢討去變更為住宅區,將其土地歸還他人,有的甚至打行政訴訟打贏了,縣政府也不得不撤消徵收,所有徵收戶幾近全開放撤消徵收。
    l. 僅剩陳山茶先生遺留899地號,屏東高工死咬著不放是何道理天理何在?出地,出錢,出力卻連根也要拔起,枉費了教育之不忘本之大綱,如此典範實為教育之恥,而且陳山茶先生在學校活動中心的紀念碑,被現任校長鄒春選到任後沒多久即被其抹滅。
    m. 強制徵收其間陳家族到處陳情,嗣後亦由當時的台灣省議會議員董榮芳,邱茂男等多名重量級的省議員所主持的協調會,最後歷經4次的協調,終於在民國83年6月14日完成最終協調, 其協調內容即是以地換地,將復興路建國段地號938.942.943之3筆土地分配給陳家族,在學校履行諾言給予陳家族土地後,則陳家族在1個月內無條件搬離讓出土地,全部過程縣政府,屏東高工,還有當時組成的土地保留委員會成員,所有關係人均到場在省議員主持下圓滿達成結論
    n. 民國84年間屏東高工,卻告知陳家族要拆屋還地。
    o. 初所做之承諾未履行憑什麼陳家族要拆屋還地,憑藉著當初強制過戶土地已是學校名字,硬是告到討到底,1審法官竟判學校勝訴,陳家族上訴到高等法院遇到了一個同理心有良心在審案的法官,不護短,判決我們勝訴,學校不服上訴最高法院,這最高法院直接裁決駁回原判決發回更審,這ㄧ來ㄧ往已來到了民國87年又好幾個月了,但這次駁回發回更審高等法院卻突然宣布停止訴頌,這ㄧ停卻20年又過幾個月,108年10月左右又宣佈開始繼續訴頌,陳家族當然抗告,然而卻遭最高法院裁決抗告駁回,訴訟繼續進行且因纏訟多年換了好幾任法官,這次換到ㄧ位女法官接任,卻ㄧ直急於結案要直接了當的判決陳家敗訴,最後在縣政府與學校間推來推去,騙來騙去之下我們決定了不再相信縣政府。
    p. 決心要走行政訴訟這條路才能有機會要回陳家族現所居住的土地及房子,因為陳家也被縣政府騙了3年又5年的繼續騙,到現在什麼都是空,本來滿心期代縣政府說要用通盤檢討把我們的土地納入公共設施ㄧ併處理,最後再以土地太小用不了這ㄧ小塊的土地來做公供設施,再將其歸還於原地主,結果幾年騙過幾年,最後一次說的是107年5月31日的通盤檢討就會還地於我們,結果等來的卻是無聲無息,白白浪費了我們幾年打行政訴訟的時間,早若不相信縣政府能真好心會幫助人民的話,就不會被拖住打行政訴訟的寶貴的時間,早把土地要回來了。
    q. 屏東高工,當初協調要將地號938.942.943要與之換地予陳家卻失信,而且也永遠不可能兌現承諾,因那3筆土地應歸屬陳家,但卻是最後歸還原地主,且原地主已逝,土地由其子嗣繼承,繼承之後又已將這3筆土地快速賣給第3人,這是經過省議會公開表決的案件竟然能無視於他的存在,這是具有法律效用的調處結論,最後竟然可以用牽強的法律為私權爭議來解釋,還要陳家自行打官司要賠償。
    r. 陳家決定不要附代條件裡的那3筆土地,因為屏東高工已無法履約,更重要的事是已少子化.學校的土地已大到以學生做比率來講,在學校最興盛時期3,4千名學生時也只要32000多平方公尺就夠了!更何況學校此時面積已達87000多平方公尺以上,而此時全校學生才將近1700不到,這學期呢?更少!試問學校永遠不須要會再擴校了!為何不撤消告訴 ,上表申請書給中央主管機關請求撤消徵收還地於民呢!很多學校都已併校,甚至關校倒閉。
    連絡人: 百姓沒有土地居住正義權自救會
    陳鵬弘0968269006 .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 0936812315
    109年5月11日地方法院 公文 至屏東高工
    暫緩執行拆除建國自助餐限7日內回文
    請縣政府函文給屏東高工
    109年5月8日 地政申請 戶籍謄本 可以打都市計畫法 21年未執行 與律師討論 提告
    109年5月7日 是 法院 申請停止 執行命令 拆除房屋 要等候核准 但核准後也只能停止3個月
    109年5月5日縣政府陳情 結論至地政事務所 申請日據時代的地籍圖與地籍謄本
    109年4月27日縣府陳情結論
    如需地機關確認已沒有使用的必要得撤銷徵收發致土地該地都市計畫是否應先 完成變更程序與其是否得申請撤銷徵收之要件無涉
    109年4月20日縣府陳情結論
    建國自助餐都市計畫科以個案來做處理
    109年4月13日 下午3點45分至縣政府 陳情案有關於建國自助餐 徵收案 相關資料 縣政府 有答覆
    109年 三月 23日下午3點45 縣府 縣民服務案
    有關於建國自助餐 被屏工強制徵收都計科說屏工有這個需求, 現在 地的名稱是屏東高工 要變更為住宅區 要還地於民 都計科 無依法, 走行政程序 廢止徵收
    109年3月6日下午4點半縣民時間服務案
    結論
    文字敘訴:若通盤檢討通過,附送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變更實施,將已徵收之土地恢復為住宅區,那徵收之地未依徵收開發使用之,故恢復為住宅區後就廢止徵收還原地主。
    要等通盤檢討通過之後 再來變更住宅 下次還是要找都計科
    109年2月21日
    廢止土地徵收 把名字變更為恢復原地主 在找都計
    期五下午4點半縣府縣民時間服務案
    訴求: 建國自助餐納入通盤檢討變成公共設施之後 ,土地還給 原地主,然後回饋三分之一
    結果:
    2月14日
    內政部會議記錄縣府呈轉

    有要回當初計畫圖 有教室,實習工廠 ,辦公室, 沒有體育館,後來 屏東高工看上建國自助餐要當出入口 目前爭取中退回徵收
    原資料原用:
    屏東高工旁邊有10米寬的出入口要列上文
    11月28號縣長有答應 納入通盤檢討
    10月29號已送資料
    兩個禮拜後 等都市計畫委員會的通知
    今天申請原計畫書的繪製圖送的只有文字檔
    配置圖要跟屏工要
    縣政府沒有完整的
    108年12月27日下午2點開 通盤檢討有補資料, 地權科會再補送屏東的10米寬的地籍圖 還有贈地證明的附件資料會轉送內政部
    .===引用自屏東高工活動中心旁碑文===
    紀念碑
    陳山茶先生自民國四十二年至四十六年止,曾擔任本校學生家長會達五年之久,其間慨讓售其承耕臺糖土地二.六二六七公頃,促成本校遷移現址,並協助募捐興建校舍貢獻良多。民國五十五及七十年其哲嗣陳炳榮先生復先後讓售建地○.三七七六公頃,供本校興建校長宿舍及學生活動中心,裨益學校發展至鉅,全體師生為表彰其愛護本校及對職業教育發展上偉大貢獻,謹刻製石碑一座,以示紀念與感謝之忱。
    校長 宋國元
    中華民國七十二年三月
    ========================
    .不願意 放手 仗著 合法的法條
    來了5年多的校長 要在退休前才對建國自助餐下手 圖謀不軌
    屏東高工聲明稿
    有關建國自助餐業者陳鵬弘向立委陳椒華陳情一事,本案訴訟多年,於民國 84 年開始訴訟,到 108 年 7 月 31 日判決確定,本校推行校務,完全依情、依理、依法進行,說明如下,以解外界疑慮
    一、政府依法徵收 不是強佔民地
    建國自助餐附近土地,是屏東縣政府民國 80 年辦理校地徵收成為校地,當初徵收之土地計有 51 筆,50 筆均完成徵收補償拆遷,僅 1 筆土地拒絕拆遷(本案當事人之地上物補償金 121 萬餘已於 89 年領取),校方基於管理權責於 84年提起訴訟,希望佔用人拆屋還地。這期間經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本案未確定前停止訴訟程序,至 107 年9 月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撤銷停止訴訟程序(為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自行裁定回復訴訟程序),因此重啟再審理,並於 108 年 7 月 31 日判決定案,亦即確定佔用人必須房屋騰空遷讓。本案雖已定讞,但校方並未立刻要求當事人遷讓,希望柔性勸導,佔用人思能主動自行遷讓,惟佔用人置之不理。為順利推動校務,不得不請求法院執行命令。
    還原歷史 感謝陳山茶先生慨讓售其承耕台糖土地 促成遷建
    屏工在遷建現址時,陳山茶先生當時是家長會會長,願意讓售其承耕台糖之土地二.六二六七公頃,而後其子陳炳榮先生也同意讓售建地○.三七七六公頃,使學校順利有價取得土地完成建設。(當年陳山茶先生讓售土地的經過,在紀念碑上都有完整呈現)
    三、感謝陳山茶先生慨讓售土地 校方立碑紀念
    本校全體師生為了感謝陳山茶先生願意慨讓售土地,於民國 72 年立碑紀念,鑲嵌在學生活動中心大門右側牆上,期間雖經過活動中心外表整修,但校方始終完整維護該紀念碑,目前仍在原處未曾移動。紀念碑已有 37 年之久,但碑文仍字字清晰可見。
    內容如下:
    陳山茶先生自民國四十二年至四十六年止,曾擔任本校學生家長會達五年之久,其間慨讓售其承耕臺糖土地二、六二六七公頃,促成本校遷移現址,並協助募捐興建校舍貢獻良多。
    民國五十五及七十年其哲嗣陳炳榮先生復先後讓售建地0、三七七六公頃,供本校興建校長宿舍及學生活動中心,裨益學校發展至鉅,全體師生為表彰其愛護本校及對職業教育發展上偉大貢獻,謹刻製石碑一座,以示紀念與感謝之忱。
    四、百年樹人教育 盼各界共同推動
    有關屏工校地徵收作業,均是政府依據相關法令辦理,雖訟訴多年,終究底定。而法院的判決,校方基於財產管理單位立場,必須負起土地管理之責。
    回顧屏工遷校歷程,因為陳山茶、陳炳榮父子願意讓售台糖土地承租權與自有建地,屏工才能順利完成遷校、改善教學環境。全校師生迄今不敢或忘,努力辦學,以回饋社會大眾對屏工的期待,迄今栽培社會 4 萬多個精英。
    教育是百年樹人的工作,期盼各界與當事人能體察實情,尊重法律判決與教育的宗旨,共同協助屏工順利推校務,為學生建立完備的受教空間保障學生的受教權。
    校方根本一派胡言死不認錯教育之恥,啟動停止訴訟的司法程序不承認,87年屏工怕輸申請停訴訟,我方不同意抗告被駁回,其間又申請復頌還是駁回,真是官官相護啊!等到107年9月底屏工都已安排通了天了,才復頌,但換我方不願,因為被縣府跟屏工騙怕了,所以要走行政訴訟,但抗告復頌又駁回混蛋法院未審理就告知我們律師要判我們輸(未審先判),我們二審是勝訴的竟判我們輸,法官還當庭教屏工律師如何打官司,這可是本人生平從所未見之事,判決後才知原來審判長法官教的是,原本告我方拆屋還地,最後變成只剩房屋沒講到地,變成150萬以下2審判決完就不得上訴,房屋只有121萬,真是爛法官用賤招可惡,當出繳給法院的仲裁費是拆屋還地4百多萬的仲裁費耶!竟能如此司法霸凌可惡!最重點你屏東高工卻從不敢提,就是省政府中央核准的以地換地,你屏工臭俗辣從頭到尾都不敢提,欺人太甚,發這什麼謊話連篇的臭俗辣聲明稿,呸,無恥,有種就對以地換地提出聲明,並把資料公諸於世,你屏工若沒有資料我提供給你,看你怎扯,我看你學校是提著汽油在滅火吧!教育之恥!
    《屏東高工爭地、二組法官判決天壤之別》

    針對屏東高工土地徵收案訴訟,有二份判決書、二組法官(分別是86年及108年)做了完全不同的判決:

    一、86年(86.3.31 八十五重上字第65號)判居民勝訴

    86.3.31 八十五重上字第65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判決,審判法官認定省議員董榮芳、邱茂男、余慎等於83年6 月14日,邀台灣省教育廳、地政處、屏東縣政府、屏東市公所、屏東高工、被徵收土地當事人等召開協調會議,會中作成調處結論:

    〈第二點〉:「陳晚振提供復興路建國段地號938.942.943 等3 筆土地與陳炳榮等,依照屏東市復興路建國段土地保留委員會土地分配辦法分配。

    〈第三點〉: 陳炳榮先生等(即上訴人)於分得陳晚振先生提供土地分配所有權後1 個月內,其建國路段地上物應交屏東高工拆除」

    判決書載明因為85年屏東縣政府於7月16日第100次大會決議沿復興路19公尺處恢復為學校用地,屏東縣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單方毀約,致上訴人無法取得復興路建國段地號938.942.943 等3 筆土地,故宣判陳炳榮、陳王孟淑等勝訴。

    二、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108.07.31. 八十七年度重上更(一)字第13號民事判決,此份判決判陳王孟淑敗訴,地上物應被拆除。

    屏東高工上訴,86.3.31 八十五重上字第65號判決被推翻,陳王孟淑敗訴,居住之地上物要被拆除。

    108年判決書否定了省議員董榮芳、邱茂男、余慎等於83年6 月14日所作成之調處結論。不管陳王孟淑等無法取得復興路建國段地號938.942.943 等3 筆土地,認定陳王孟淑有領約121萬元建物補償費,就判定陳王孟淑、陳鵬弘等敗訴,地上物要拆除。

    追朔42年有陳山茶捐地助蓋校舍、徵收陳炳榮1000坪土地,才有屏東高工創校及蓋活動中心(圖),累計陳家近萬坪土地給了屏東高工,屏東縣政府仍要徵收陳山茶後代居住土地、而關鍵就在83年省政府的調解結論,86年法官站在陳山茶後代這邊,108年法官站在屏東縣政府及屏東高工這邊,78年土地已被徵收過戶,現要拆民房了。

    強制徵收民地違反人權、違憲,發生於民進黨中央、地方執政,發生於教育單位,是何等諷刺?

    請屏東縣政府、教育部、屏東高工等撤銷徵收陳王孟淑土地徵收,還地於民。

    附圖: 網路屏東高工活動中心圖(徵收陳炳榮先生土地才蓋成)
    左上方圖: 72年屏東高工所設之陳山茶先生紀念碑,碑文記載陳山茶先生對屏東高工貢獻良多。

  • 胡振東祖父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7-15 1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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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年 7月14日至教育部 抗議 廢止徵收 第6次北上
    坐凌晨2點統聯的客運
    109年9月12日 法院強制拆除 建國自助餐154坪
    教育部發稿內文建國自助餐的祖先陳山茶捐非私有地,兒子陳炳榮是讓售,屏工總共徵收51筆土地,唯獨陳山茶,陳炳榮父子倆,刻碑文感激!若不是捐地,難到屏東高工有幫人家刻硬文的癖好!!
    109年6月30日 教育部 第四天靜坐抗議
    109年6月23日教育部第三天靜坐抗議
    109年6月16日教育部第2天靜坐抗議
    109年6月3日教育部第一天靜坐抗議
    【採訪通知】
    「靜坐抗議反屏工9月12日拆除建國自助餐.爭取廢止爭收.還地於民.屏工應說明體育館使用20多年的逃生出入動線.示出建築設計圖與縣政府核發建築證照」 記者會 #地 點:教育部正門口
    #時 間:靜坐抗議行程表
    1.2020/06/30(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2.2020/07/7(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3.2020/07/14(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4.2020/07/21(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5.2020/07/28(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6. 2020/08/04(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7. 2020/08/11(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8. 2020/08/18(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9. 2020/08/25(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10.2020/09/08(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主辦單位: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辦公室
    主旨:屏東高工体育館之歷史始末與疑問
    敘述:ㄧ.78年4月13日核准徵收(78府地四字第37063號函)
    二.78年5月13日公告徵收
    三.78年6月15日徵收
    四.79年5月21日強制悄悄過户(以上均未經通知土地所有權人知曉及同意)
    五.81年​7月29日地号899逕行分割同年9月22日登記(使知土地已被偷偷過户)
    六.故而家族憤而馬上向中央省政府提出土地,依使用而未使用申請撤消徵收(因當時年代並没有行政法令及行政法庭),故台灣省政府接受家族專案陳請,擬具「陳炳榮先生等陳請案」組成專案調處小組
    七.体育館原本未在原始徵收計劃裡面,何人所改建?何時動工?完工起用於86年6月30日
    八.体育館由何人所核准蓋?
    九.体育館由何人設計建築?
    十.由誰核發建照許可?
    十ㄧ.由何人驗收核准,逃生路口又如何設計,既逃生路口若有問題又如何能驗收完成?
    十二.23年來一直都由校門口進入,何來逃生與主要出入之問題?
    十三.体育館之使用率如何?
    十四.体育館主要使用項目又為何為主要?
    十五.活動中心使用主要項目又以何為主要,與体育館有何差別與不同?
    十六.活動中心面積有多大?
    十七.体育館面積有多大?
    十八.体育館及活動中心使用率為何?
    十九.若逃生主要出入口都合乎驗收標準,又何來須強徵民地?
    二十.況体育館之安全與驗收及使用之執照都全是問號!全都該釐清及調查!
    【新聞稿】20200616
    《屏東高工撤銷土地徵收有先例請教育部協調歸還陳家祖厝土地》

    針對屏東高工強制徵收該校創校捐地義人陳山茶先生後代安身土地一事,今天屏東縣議員蔣月惠及陳山茶先生後代陳鵬弘孫子等一行再搭夜車從屏東北上向教育部陳情,請教育部作主要求屏東高工撤銷土地徵收還地給陳山茶先生後代。

    陳椒華委員今天也一起陪同來到教育部,向教育部說明土地不當徵收爭議應該盡速處理,陳椒華委員表示到屏東後,聽到陳山茶先生兒子陳炳榮說明,更清楚事情原由,陳山茶先生於民國42年捐地約8000坪,70年代陳炳榮先生也被屏東高工強制徵收約1000坪土地。共約3000坪土地原來都是陳家的土地。

    陳椒華又表示,屏東高工曾經徵收共五十多筆土地,其中多數土地都已撤銷徵收歸還地主,而且附近也有地主不同意被屏東高工徵收就撤銷徵收的先例,今天陳山茶先生後代沒有領土地徵收費,只有曾經領建物徵收費120萬,這是因為陳家後代曾經接受當時省政府時代「以地易地」的決議才領建物徵收費,但是「以地易地」沒有兌現,陳家也沒有領土地徵收費,土地卻已被過戶,這筆建物徵收費120萬陳家可以退還,屏東高工依情依理都應該撤銷土地徵收,請教育部盡速處理爭議還地給陳家。

    陳山茶孫子陳鵬弘也表示,當年曾協議「以地易地」方式辦理徵收,但陳家同意將土地過戶給學校後,原本協議會給陳家155坪土地已被地主轉賣,陳家都被蒙在鼓裡不知情,陳家願意退還已領取的地上物補償金請屏東高工歸回土地,但校方卻以司法訴訟手段要拆陳家房舍強制搬遷,實在沒有天理。
    蔣月惠議員表示,只要屏東高工同意廢除徵收,還是可以歸還土地拿回120萬建物補償金,請教育部還陳家人公道。

    媒體聯絡人:蕭小姐0223586551
    百姓沒有土地居住正義權自救會陳情書
    主旨:懇請 教育部布達,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撤銷法院強制執行令,强制拆除屏東市建國路23號
    地上房屋,亦程序、條件有瑕疵尚釐清,目前行政
    訴願進行中,勿讓被害人權益受損。
    訴求:
    1. 懇請教育部出面協商,重新啟動,雙方條件談判,
    勿讓被害人沒有土地居住正義權。
    2. 屋主陳王孟淑約90年至法院領地上補償金120多
    萬元亦想補償金還國庫。
    3. 亦有3筆土地交換之權益,至今主管機關沒有履行
    當初設立之契約,期盼出面協議。
    4. 拆除建國自助餐,建國路23號,154坪數房屋,亦
    旁邊有屏東高工自己10米寬的土地 可以當體育館的
    逃生出入口,不一定要拆到民宅。
    5. 若10米寬的逃生出入口不夠寬,地主願意協調,
    讓出 70坪的土地,留下一半的土地,能夠讓他們做生意維持生計。
    6. 目前疫情嚴峻,經濟蕭條,政府應落實照顧弱勢百姓
    生計,以落實憲法第10條人民有居住之自由、聯合「經
    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1條所保障國民適當的居住權利及縣長「安居樂業」的政策。
    7.空間就是權力:怪手,推倒的不只有家園,被迫遷
    居民,心理受到的傷害像是失去一個最親密的家人一樣,住宅不只是一個空空的殼子搬家,也不是將物品從一個盒子放到另一個盒子裡,每個人需要一個熟悉生活地點,能遮風避雨每天醒來看到熟悉空間,繼續做昨日所未完成的事,有一個緊密的社會支持一個熟悉的散步與購物的路線,這些熟悉連續的生活空間讓人的生命可以繼續向前,因此安置計畫必考量居民可以繼續維持生計,小孩可以到同一個學校上學和熟識同學玩耍,熟識的鄰居互相安慰,保有生活的連續性,這關係著一個人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對於處在經濟、年齡與行動能力弱勢的人更是如此。建國自助餐,他是一個連鎖鏈,單價便宜,照顧底層弱勢百姓,讓他們的生活能夠往前進。
    說明:
    1. 中華民國109年4月30日屏院進民執巳字第109司
    執19730號債務人陳王孟淑遷讓屏東市建國路23號地上房屋強制執行,5月18日騰空遷讓返還屏東高工,依強制執行法第124條第1項規定辦理。
    2. 事由:強搶民地
    事件:施行爆政者:國立屏東高級高職工業學校 ,配合強行徵收者亦即共謀者:屏東縣政府當初土地代表中央政府主持土地拹調委員會之省議會員代表者:台灣省議員董榮芳,邱茂男.....等幾位重量級省議員。
    3. 受害者:
    a. 原始地號899,899-1 性名:陳王孟淑,陳炳榮,陳裕元,陳鵬弘,陳麗蓉•••••等10位。
    b. 敘述過程:民國42年間受害者祖父陳山茶先生,亦即屏東高工創校人當初康慨免費捐贈土地2.6267公傾及捐贈大量金錢,及協助暮捐興建學校及校舍,亦當時屏東高工僅是初中學校,在陳山茶先生多方奔走,用其之關係學校升格為高中職學校,亦讓其為縣立再升級為省立學校,嗣後廢省亦改為現今之國立屏東高工,對學校是出土地出錢又出力,並擔任其家長會長達5年之久,陳山茶先生亦在民國49年過世。
    c. 學校竟在陳山茶先生過世後,沒幾年將祖厝(家)規劃為學校機關用地。
    d. 陳山茶先生祖厝就在學校旁邊,被預定於學校機關用地,房子即不得動或蓋。
    e. 民國55年及民國70年間陳炳榮先生,康慨讓其廉價徵收0.3776公傾土地,讓其興建校長宿舍及其學校活動中心,目前少子化,學生活動中心使用率不高,委外出租收費辦民間婚禮等之類之活動。
    f. 民國72年3月間當時的校長宋國元先生,為感念陳山茶先生及陳炳榮先生為學校所做之貢獻特立了一塊石碑將其石碑嵌立在學校的活動中心的大石柱上,為了做為學校其由來過程之歷史上之紀念。
    g. 民國79年學校竟與縣政府之配合下,3天之內,陳山茶先生遺留899地號分割為2塊地,從地號899變為多一個899-1(因繼承的關係)然後強制過戶到屏東高工合併為校地,亦既強制徵收,也未曾經過陳山茶先生後代之同意“實屬匪類惡質”然後丟2筆土地補償費,一筆是2百91萬多,另一筆是3百萬多一點,然而2筆錢陳家族皆未去領,一筆已歸國庫充公,另一筆則先凍結在縣府公庫。
    h. 試問屏東市中心將近一分的建地,竟丟了6百多萬就將其強制徵收,還是在無人點頭同意之下的做為。
    i. 3百萬在全臺灣最鄉下的屏東市連1間公寓都買不起。
    j. 同時共有51筆土地在相連接地段同時被強制徵收,最後大約都在101年都幾乎撤消徵收或還給原地主土地。
    k. 因為當時風波鬧很大,在壓力下縣政府不得不用都更通盤檢討去變更為住宅區,將其土地歸還他人,有的甚至打行政訴訟打贏了,縣政府也不得不撤消徵收,所有徵收戶幾近全開放撤消徵收。
    l. 僅剩陳山茶先生遺留899地號,屏東高工死咬著不放是何道理天理何在?出地,出錢,出力卻連根也要拔起,枉費了教育之不忘本之大綱,如此典範實為教育之恥,而且陳山茶先生在學校活動中心的紀念碑,被現任校長鄒春選到任後沒多久即被其抹滅。
    m. 強制徵收其間陳家族到處陳情,嗣後亦由當時的台灣省議會議員董榮芳,邱茂男等多名重量級的省議員所主持的協調會,最後歷經4次的協調,終於在民國83年6月14日完成最終協調, 其協調內容即是以地換地,將復興路建國段地號938.942.943之3筆土地分配給陳家族,在學校履行諾言給予陳家族土地後,則陳家族在1個月內無條件搬離讓出土地,全部過程縣政府,屏東高工,還有當時組成的土地保留委員會成員,所有關係人均到場在省議員主持下圓滿達成結論
    n. 民國84年間屏東高工,卻告知陳家族要拆屋還地。
    o. 初所做之承諾未履行憑什麼陳家族要拆屋還地,憑藉著當初強制過戶土地已是學校名字,硬是告到討到底,1審法官竟判學校勝訴,陳家族上訴到高等法院遇到了一個同理心有良心在審案的法官,不護短,判決我們勝訴,學校不服上訴最高法院,這最高法院直接裁決駁回原判決發回更審,這ㄧ來ㄧ往已來到了民國87年又好幾個月了,但這次駁回發回更審高等法院卻突然宣布停止訴頌,這ㄧ停卻20年又過幾個月,108年10月左右又宣佈開始繼續訴頌,陳家族當然抗告,然而卻遭最高法院裁決抗告駁回,訴訟繼續進行且因纏訟多年換了好幾任法官,這次換到ㄧ位女法官接任,卻ㄧ直急於結案要直接了當的判決陳家敗訴,最後在縣政府與學校間推來推去,騙來騙去之下我們決定了不再相信縣政府。
    p. 決心要走行政訴訟這條路才能有機會要回陳家族現所居住的土地及房子,因為陳家也被縣政府騙了3年又5年的繼續騙,到現在什麼都是空,本來滿心期代縣政府說要用通盤檢討把我們的土地納入公共設施ㄧ併處理,最後再以土地太小用不了這ㄧ小塊的土地來做公供設施,再將其歸還於原地主,結果幾年騙過幾年,最後一次說的是107年5月31日的通盤檢討就會還地於我們,結果等來的卻是無聲無息,白白浪費了我們幾年打行政訴訟的時間,早若不相信縣政府能真好心會幫助人民的話,就不會被拖住打行政訴訟的寶貴的時間,早把土地要回來了。
    q. 屏東高工,當初協調要將地號938.942.943要與之換地予陳家卻失信,而且也永遠不可能兌現承諾,因那3筆土地應歸屬陳家,但卻是最後歸還原地主,且原地主已逝,土地由其子嗣繼承,繼承之後又已將這3筆土地快速賣給第3人,這是經過省議會公開表決的案件竟然能無視於他的存在,這是具有法律效用的調處結論,最後竟然可以用牽強的法律為私權爭議來解釋,還要陳家自行打官司要賠償。
    r. 陳家決定不要附代條件裡的那3筆土地,因為屏東高工已無法履約,更重要的事是已少子化.學校的土地已大到以學生做比率來講,在學校最興盛時期3,4千名學生時也只要32000多平方公尺就夠了!更何況學校此時面積已達87000多平方公尺以上,而此時全校學生才將近1700不到,這學期呢?更少!試問學校永遠不須要會再擴校了!為何不撤消告訴 ,上表申請書給中央主管機關請求撤消徵收還地於民呢!很多學校都已併校,甚至關校倒閉。
    連絡人: 百姓沒有土地居住正義權自救會
    陳鵬弘0968269006 .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 0936812315
    109年5月11日地方法院 公文 至屏東高工
    暫緩執行拆除建國自助餐限7日內回文
    請縣政府函文給屏東高工
    109年5月8日 地政申請 戶籍謄本 可以打都市計畫法 21年未執行 與律師討論 提告
    109年5月7日 是 法院 申請停止 執行命令 拆除房屋 要等候核准 但核准後也只能停止3個月
    109年5月5日縣政府陳情 結論至地政事務所 申請日據時代的地籍圖與地籍謄本
    109年4月27日縣府陳情結論
    如需地機關確認已沒有使用的必要得撤銷徵收發致土地該地都市計畫是否應先 完成變更程序與其是否得申請撤銷徵收之要件無涉
    109年4月20日縣府陳情結論
    建國自助餐都市計畫科以個案來做處理
    109年4月13日 下午3點45分至縣政府 陳情案有關於建國自助餐 徵收案 相關資料 縣政府 有答覆
    109年 三月 23日下午3點45 縣府 縣民服務案
    有關於建國自助餐 被屏工強制徵收都計科說屏工有這個需求, 現在 地的名稱是屏東高工 要變更為住宅區 要還地於民 都計科 無依法, 走行政程序 廢止徵收
    109年3月6日下午4點半縣民時間服務案
    結論
    文字敘訴:若通盤檢討通過,附送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變更實施,將已徵收之土地恢復為住宅區,那徵收之地未依徵收開發使用之,故恢復為住宅區後就廢止徵收還原地主。
    要等通盤檢討通過之後 再來變更住宅 下次還是要找都計科
    109年2月21日
    廢止土地徵收 把名字變更為恢復原地主 在找都計
    期五下午4點半縣府縣民時間服務案
    訴求: 建國自助餐納入通盤檢討變成公共設施之後 ,土地還給 原地主,然後回饋三分之一
    結果:
    2月14日
    內政部會議記錄縣府呈轉

    有要回當初計畫圖 有教室,實習工廠 ,辦公室, 沒有體育館,後來 屏東高工看上建國自助餐要當出入口 目前爭取中退回徵收
    原資料原用:
    屏東高工旁邊有10米寬的出入口要列上文
    11月28號縣長有答應 納入通盤檢討
    10月29號已送資料
    兩個禮拜後 等都市計畫委員會的通知
    今天申請原計畫書的繪製圖送的只有文字檔
    配置圖要跟屏工要
    縣政府沒有完整的
    108年12月27日下午2點開 通盤檢討有補資料, 地權科會再補送屏東的10米寬的地籍圖 還有贈地證明的附件資料會轉送內政部
    .===引用自屏東高工活動中心旁碑文===
    紀念碑
    陳山茶先生自民國四十二年至四十六年止,曾擔任本校學生家長會達五年之久,其間慨讓售其承耕臺糖土地二.六二六七公頃,促成本校遷移現址,並協助募捐興建校舍貢獻良多。民國五十五及七十年其哲嗣陳炳榮先生復先後讓售建地○.三七七六公頃,供本校興建校長宿舍及學生活動中心,裨益學校發展至鉅,全體師生為表彰其愛護本校及對職業教育發展上偉大貢獻,謹刻製石碑一座,以示紀念與感謝之忱。
    校長 宋國元
    中華民國七十二年三月
    ========================
    .不願意 放手 仗著 合法的法條
    來了5年多的校長 要在退休前才對建國自助餐下手 圖謀不軌
    屏東高工聲明稿
    有關建國自助餐業者陳鵬弘向立委陳椒華陳情一事,本案訴訟多年,於民國 84 年開始訴訟,到 108 年 7 月 31 日判決確定,本校推行校務,完全依情、依理、依法進行,說明如下,以解外界疑慮
    一、政府依法徵收 不是強佔民地
    建國自助餐附近土地,是屏東縣政府民國 80 年辦理校地徵收成為校地,當初徵收之土地計有 51 筆,50 筆均完成徵收補償拆遷,僅 1 筆土地拒絕拆遷(本案當事人之地上物補償金 121 萬餘已於 89 年領取),校方基於管理權責於 84年提起訴訟,希望佔用人拆屋還地。這期間經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本案未確定前停止訴訟程序,至 107 年9 月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撤銷停止訴訟程序(為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自行裁定回復訴訟程序),因此重啟再審理,並於 108 年 7 月 31 日判決定案,亦即確定佔用人必須房屋騰空遷讓。本案雖已定讞,但校方並未立刻要求當事人遷讓,希望柔性勸導,佔用人思能主動自行遷讓,惟佔用人置之不理。為順利推動校務,不得不請求法院執行命令。
    還原歷史 感謝陳山茶先生慨讓售其承耕台糖土地 促成遷建
    屏工在遷建現址時,陳山茶先生當時是家長會會長,願意讓售其承耕台糖之土地二.六二六七公頃,而後其子陳炳榮先生也同意讓售建地○.三七七六公頃,使學校順利有價取得土地完成建設。(當年陳山茶先生讓售土地的經過,在紀念碑上都有完整呈現)
    三、感謝陳山茶先生慨讓售土地 校方立碑紀念
    本校全體師生為了感謝陳山茶先生願意慨讓售土地,於民國 72 年立碑紀念,鑲嵌在學生活動中心大門右側牆上,期間雖經過活動中心外表整修,但校方始終完整維護該紀念碑,目前仍在原處未曾移動。紀念碑已有 37 年之久,但碑文仍字字清晰可見。
    內容如下:
    陳山茶先生自民國四十二年至四十六年止,曾擔任本校學生家長會達五年之久,其間慨讓售其承耕臺糖土地二、六二六七公頃,促成本校遷移現址,並協助募捐興建校舍貢獻良多。
    民國五十五及七十年其哲嗣陳炳榮先生復先後讓售建地0、三七七六公頃,供本校興建校長宿舍及學生活動中心,裨益學校發展至鉅,全體師生為表彰其愛護本校及對職業教育發展上偉大貢獻,謹刻製石碑一座,以示紀念與感謝之忱。
    四、百年樹人教育 盼各界共同推動
    有關屏工校地徵收作業,均是政府依據相關法令辦理,雖訟訴多年,終究底定。而法院的判決,校方基於財產管理單位立場,必須負起土地管理之責。
    回顧屏工遷校歷程,因為陳山茶、陳炳榮父子願意讓售台糖土地承租權與自有建地,屏工才能順利完成遷校、改善教學環境。全校師生迄今不敢或忘,努力辦學,以回饋社會大眾對屏工的期待,迄今栽培社會 4 萬多個精英。
    教育是百年樹人的工作,期盼各界與當事人能體察實情,尊重法律判決與教育的宗旨,共同協助屏工順利推校務,為學生建立完備的受教空間保障學生的受教權。
    校方根本一派胡言死不認錯教育之恥,啟動停止訴訟的司法程序不承認,87年屏工怕輸申請停訴訟,我方不同意抗告被駁回,其間又申請復頌還是駁回,真是官官相護啊!等到107年9月底屏工都已安排通了天了,才復頌,但換我方不願,因為被縣府跟屏工騙怕了,所以要走行政訴訟,但抗告復頌又駁回混蛋法院未審理就告知我們律師要判我們輸(未審先判),我們二審是勝訴的竟判我們輸,法官還當庭教屏工律師如何打官司,這可是本人生平從所未見之事,判決後才知原來審判長法官教的是,原本告我方拆屋還地,最後變成只剩房屋沒講到地,變成150萬以下2審判決完就不得上訴,房屋只有121萬,真是爛法官用賤招可惡,當出繳給法院的仲裁費是拆屋還地4百多萬的仲裁費耶!竟能如此司法霸凌可惡!最重點你屏東高工卻從不敢提,就是省政府中央核准的以地換地,你屏工臭俗辣從頭到尾都不敢提,欺人太甚,發這什麼謊話連篇的臭俗辣聲明稿,呸,無恥,有種就對以地換地提出聲明,並把資料公諸於世,你屏工若沒有資料我提供給你,看你怎扯,我看你學校是提著汽油在滅火吧!教育之恥!
    《屏東高工爭地、二組法官判決天壤之別》

    針對屏東高工土地徵收案訴訟,有二份判決書、二組法官(分別是86年及108年)做了完全不同的判決:

    一、86年(86.3.31 八十五重上字第65號)判居民勝訴

    86.3.31 八十五重上字第65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判決,審判法官認定省議員董榮芳、邱茂男、余慎等於83年6 月14日,邀台灣省教育廳、地政處、屏東縣政府、屏東市公所、屏東高工、被徵收土地當事人等召開協調會議,會中作成調處結論:

    〈第二點〉:「陳晚振提供復興路建國段地號938.942.943 等3 筆土地與陳炳榮等,依照屏東市復興路建國段土地保留委員會土地分配辦法分配。

    〈第三點〉: 陳炳榮先生等(即上訴人)於分得陳晚振先生提供土地分配所有權後1 個月內,其建國路段地上物應交屏東高工拆除」

    判決書載明因為85年屏東縣政府於7月16日第100次大會決議沿復興路19公尺處恢復為學校用地,屏東縣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單方毀約,致上訴人無法取得復興路建國段地號938.942.943 等3 筆土地,故宣判陳炳榮、陳王孟淑等勝訴。

    二、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108.07.31. 八十七年度重上更(一)字第13號民事判決,此份判決判陳王孟淑敗訴,地上物應被拆除。

    屏東高工上訴,86.3.31 八十五重上字第65號判決被推翻,陳王孟淑敗訴,居住之地上物要被拆除。

    108年判決書否定了省議員董榮芳、邱茂男、余慎等於83年6 月14日所作成之調處結論。不管陳王孟淑等無法取得復興路建國段地號938.942.943 等3 筆土地,認定陳王孟淑有領約121萬元建物補償費,就判定陳王孟淑、陳鵬弘等敗訴,地上物要拆除。

    追朔42年有陳山茶捐地助蓋校舍、徵收陳炳榮1000坪土地,才有屏東高工創校及蓋活動中心(圖),累計陳家近萬坪土地給了屏東高工,屏東縣政府仍要徵收陳山茶後代居住土地、而關鍵就在83年省政府的調解結論,86年法官站在陳山茶後代這邊,108年法官站在屏東縣政府及屏東高工這邊,78年土地已被徵收過戶,現要拆民房了。

    強制徵收民地違反人權、違憲,發生於民進黨中央、地方執政,發生於教育單位,是何等諷刺?

    請屏東縣政府、教育部、屏東高工等撤銷徵收陳王孟淑土地徵收,還地於民。

    附圖: 網路屏東高工活動中心圖(徵收陳炳榮先生土地才蓋成)
    左上方圖: 72年屏東高工所設之陳山茶先生紀念碑,碑文記載陳山茶先生對屏東高工貢獻良多。

    109年 7月14日至教育部 抗議 廢止徵收 第6次北上
    坐凌晨2點統聯的客運
    109年9月12日 法院強制拆除 建國自助餐154坪
    教育部發稿內文建國自助餐的祖先陳山茶捐非私有地,兒子陳炳榮是讓售,屏工總共徵收51筆土地,唯獨陳山茶,陳炳榮父子倆,刻碑文感激!若不是捐地,難到屏東高工有幫人家刻硬文的癖好!!
    109年6月30日 教育部 第四天靜坐抗議
    109年6月23日教育部第三天靜坐抗議
    109年6月16日教育部第2天靜坐抗議
    109年6月3日教育部第一天靜坐抗議
    【採訪通知】
    「靜坐抗議反屏工9月12日拆除建國自助餐.爭取廢止爭收.還地於民.屏工應說明體育館使用20多年的逃生出入動線.示出建築設計圖與縣政府核發建築證照」 記者會 #地 點:教育部正門口
    #時 間:靜坐抗議行程表
    1.2020/06/30(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2.2020/07/7(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3.2020/07/14(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4.2020/07/21(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5.2020/07/28(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6. 2020/08/04(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7. 2020/08/11(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8. 2020/08/18(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9. 2020/08/25(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10.2020/09/08(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主辦單位: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辦公室
    主旨:屏東高工体育館之歷史始末與疑問
    敘述:ㄧ.78年4月13日核准徵收(78府地四字第37063號函)
    二.78年5月13日公告徵收
    三.78年6月15日徵收
    四.79年5月21日強制悄悄過户(以上均未經通知土地所有權人知曉及同意)
    五.81年​7月29日地号899逕行分割同年9月22日登記(使知土地已被偷偷過户)
    六.故而家族憤而馬上向中央省政府提出土地,依使用而未使用申請撤消徵收(因當時年代並没有行政法令及行政法庭),故台灣省政府接受家族專案陳請,擬具「陳炳榮先生等陳請案」組成專案調處小組
    七.体育館原本未在原始徵收計劃裡面,何人所改建?何時動工?完工起用於86年6月30日
    八.体育館由何人所核准蓋?
    九.体育館由何人設計建築?
    十.由誰核發建照許可?
    十ㄧ.由何人驗收核准,逃生路口又如何設計,既逃生路口若有問題又如何能驗收完成?
    十二.23年來一直都由校門口進入,何來逃生與主要出入之問題?
    十三.体育館之使用率如何?
    十四.体育館主要使用項目又為何為主要?
    十五.活動中心使用主要項目又以何為主要,與体育館有何差別與不同?
    十六.活動中心面積有多大?
    十七.体育館面積有多大?
    十八.体育館及活動中心使用率為何?
    十九.若逃生主要出入口都合乎驗收標準,又何來須強徵民地?
    二十.況体育館之安全與驗收及使用之執照都全是問號!全都該釐清及調查!
    【新聞稿】20200616
    《屏東高工撤銷土地徵收有先例請教育部協調歸還陳家祖厝土地》

    針對屏東高工強制徵收該校創校捐地義人陳山茶先生後代安身土地一事,今天屏東縣議員蔣月惠及陳山茶先生後代陳鵬弘孫子等一行再搭夜車從屏東北上向教育部陳情,請教育部作主要求屏東高工撤銷土地徵收還地給陳山茶先生後代。

    陳椒華委員今天也一起陪同來到教育部,向教育部說明土地不當徵收爭議應該盡速處理,陳椒華委員表示到屏東後,聽到陳山茶先生兒子陳炳榮說明,更清楚事情原由,陳山茶先生於民國42年捐地約8000坪,70年代陳炳榮先生也被屏東高工強制徵收約1000坪土地。共約3000坪土地原來都是陳家的土地。

    陳椒華又表示,屏東高工曾經徵收共五十多筆土地,其中多數土地都已撤銷徵收歸還地主,而且附近也有地主不同意被屏東高工徵收就撤銷徵收的先例,今天陳山茶先生後代沒有領土地徵收費,只有曾經領建物徵收費120萬,這是因為陳家後代曾經接受當時省政府時代「以地易地」的決議才領建物徵收費,但是「以地易地」沒有兌現,陳家也沒有領土地徵收費,土地卻已被過戶,這筆建物徵收費120萬陳家可以退還,屏東高工依情依理都應該撤銷土地徵收,請教育部盡速處理爭議還地給陳家。

    陳山茶孫子陳鵬弘也表示,當年曾協議「以地易地」方式辦理徵收,但陳家同意將土地過戶給學校後,原本協議會給陳家155坪土地已被地主轉賣,陳家都被蒙在鼓裡不知情,陳家願意退還已領取的地上物補償金請屏東高工歸回土地,但校方卻以司法訴訟手段要拆陳家房舍強制搬遷,實在沒有天理。
    蔣月惠議員表示,只要屏東高工同意廢除徵收,還是可以歸還土地拿回120萬建物補償金,請教育部還陳家人公道。

    媒體聯絡人:蕭小姐0223586551
    百姓沒有土地居住正義權自救會陳情書
    主旨:懇請 教育部布達,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撤銷法院強制執行令,强制拆除屏東市建國路23號
    地上房屋,亦程序、條件有瑕疵尚釐清,目前行政
    訴願進行中,勿讓被害人權益受損。
    訴求:
    1. 懇請教育部出面協商,重新啟動,雙方條件談判,
    勿讓被害人沒有土地居住正義權。
    2. 屋主陳王孟淑約90年至法院領地上補償金120多
    萬元亦想補償金還國庫。
    3. 亦有3筆土地交換之權益,至今主管機關沒有履行
    當初設立之契約,期盼出面協議。
    4. 拆除建國自助餐,建國路23號,154坪數房屋,亦
    旁邊有屏東高工自己10米寬的土地 可以當體育館的
    逃生出入口,不一定要拆到民宅。
    5. 若10米寬的逃生出入口不夠寬,地主願意協調,
    讓出 70坪的土地,留下一半的土地,能夠讓他們做生意維持生計。
    6. 目前疫情嚴峻,經濟蕭條,政府應落實照顧弱勢百姓
    生計,以落實憲法第10條人民有居住之自由、聯合「經
    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1條所保障國民適當的居住權利及縣長「安居樂業」的政策。
    7.空間就是權力:怪手,推倒的不只有家園,被迫遷
    居民,心理受到的傷害像是失去一個最親密的家人一樣,住宅不只是一個空空的殼子搬家,也不是將物品從一個盒子放到另一個盒子裡,每個人需要一個熟悉生活地點,能遮風避雨每天醒來看到熟悉空間,繼續做昨日所未完成的事,有一個緊密的社會支持一個熟悉的散步與購物的路線,這些熟悉連續的生活空間讓人的生命可以繼續向前,因此安置計畫必考量居民可以繼續維持生計,小孩可以到同一個學校上學和熟識同學玩耍,熟識的鄰居互相安慰,保有生活的連續性,這關係著一個人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對於處在經濟、年齡與行動能力弱勢的人更是如此。建國自助餐,他是一個連鎖鏈,單價便宜,照顧底層弱勢百姓,讓他們的生活能夠往前進。
    說明:
    1. 中華民國109年4月30日屏院進民執巳字第109司
    執19730號債務人陳王孟淑遷讓屏東市建國路23號地上房屋強制執行,5月18日騰空遷讓返還屏東高工,依強制執行法第124條第1項規定辦理。
    2. 事由:強搶民地
    事件:施行爆政者:國立屏東高級高職工業學校 ,配合強行徵收者亦即共謀者:屏東縣政府當初土地代表中央政府主持土地拹調委員會之省議會員代表者:台灣省議員董榮芳,邱茂男.....等幾位重量級省議員。
    3. 受害者:
    a. 原始地號899,899-1 性名:陳王孟淑,陳炳榮,陳裕元,陳鵬弘,陳麗蓉•••••等10位。
    b. 敘述過程:民國42年間受害者祖父陳山茶先生,亦即屏東高工創校人當初康慨免費捐贈土地2.6267公傾及捐贈大量金錢,及協助暮捐興建學校及校舍,亦當時屏東高工僅是初中學校,在陳山茶先生多方奔走,用其之關係學校升格為高中職學校,亦讓其為縣立再升級為省立學校,嗣後廢省亦改為現今之國立屏東高工,對學校是出土地出錢又出力,並擔任其家長會長達5年之久,陳山茶先生亦在民國49年過世。
    c. 學校竟在陳山茶先生過世後,沒幾年將祖厝(家)規劃為學校機關用地。
    d. 陳山茶先生祖厝就在學校旁邊,被預定於學校機關用地,房子即不得動或蓋。
    e. 民國55年及民國70年間陳炳榮先生,康慨讓其廉價徵收0.3776公傾土地,讓其興建校長宿舍及其學校活動中心,目前少子化,學生活動中心使用率不高,委外出租收費辦民間婚禮等之類之活動。
    f. 民國72年3月間當時的校長宋國元先生,為感念陳山茶先生及陳炳榮先生為學校所做之貢獻特立了一塊石碑將其石碑嵌立在學校的活動中心的大石柱上,為了做為學校其由來過程之歷史上之紀念。
    g. 民國79年學校竟與縣政府之配合下,3天之內,陳山茶先生遺留899地號分割為2塊地,從地號899變為多一個899-1(因繼承的關係)然後強制過戶到屏東高工合併為校地,亦既強制徵收,也未曾經過陳山茶先生後代之同意“實屬匪類惡質”然後丟2筆土地補償費,一筆是2百91萬多,另一筆是3百萬多一點,然而2筆錢陳家族皆未去領,一筆已歸國庫充公,另一筆則先凍結在縣府公庫。
    h. 試問屏東市中心將近一分的建地,竟丟了6百多萬就將其強制徵收,還是在無人點頭同意之下的做為。
    i. 3百萬在全臺灣最鄉下的屏東市連1間公寓都買不起。
    j. 同時共有51筆土地在相連接地段同時被強制徵收,最後大約都在101年都幾乎撤消徵收或還給原地主土地。
    k. 因為當時風波鬧很大,在壓力下縣政府不得不用都更通盤檢討去變更為住宅區,將其土地歸還他人,有的甚至打行政訴訟打贏了,縣政府也不得不撤消徵收,所有徵收戶幾近全開放撤消徵收。
    l. 僅剩陳山茶先生遺留899地號,屏東高工死咬著不放是何道理天理何在?出地,出錢,出力卻連根也要拔起,枉費了教育之不忘本之大綱,如此典範實為教育之恥,而且陳山茶先生在學校活動中心的紀念碑,被現任校長鄒春選到任後沒多久即被其抹滅。
    m. 強制徵收其間陳家族到處陳情,嗣後亦由當時的台灣省議會議員董榮芳,邱茂男等多名重量級的省議員所主持的協調會,最後歷經4次的協調,終於在民國83年6月14日完成最終協調, 其協調內容即是以地換地,將復興路建國段地號938.942.943之3筆土地分配給陳家族,在學校履行諾言給予陳家族土地後,則陳家族在1個月內無條件搬離讓出土地,全部過程縣政府,屏東高工,還有當時組成的土地保留委員會成員,所有關係人均到場在省議員主持下圓滿達成結論
    n. 民國84年間屏東高工,卻告知陳家族要拆屋還地。
    o. 初所做之承諾未履行憑什麼陳家族要拆屋還地,憑藉著當初強制過戶土地已是學校名字,硬是告到討到底,1審法官竟判學校勝訴,陳家族上訴到高等法院遇到了一個同理心有良心在審案的法官,不護短,判決我們勝訴,學校不服上訴最高法院,這最高法院直接裁決駁回原判決發回更審,這ㄧ來ㄧ往已來到了民國87年又好幾個月了,但這次駁回發回更審高等法院卻突然宣布停止訴頌,這ㄧ停卻20年又過幾個月,108年10月左右又宣佈開始繼續訴頌,陳家族當然抗告,然而卻遭最高法院裁決抗告駁回,訴訟繼續進行且因纏訟多年換了好幾任法官,這次換到ㄧ位女法官接任,卻ㄧ直急於結案要直接了當的判決陳家敗訴,最後在縣政府與學校間推來推去,騙來騙去之下我們決定了不再相信縣政府。
    p. 決心要走行政訴訟這條路才能有機會要回陳家族現所居住的土地及房子,因為陳家也被縣政府騙了3年又5年的繼續騙,到現在什麼都是空,本來滿心期代縣政府說要用通盤檢討把我們的土地納入公共設施ㄧ併處理,最後再以土地太小用不了這ㄧ小塊的土地來做公供設施,再將其歸還於原地主,結果幾年騙過幾年,最後一次說的是107年5月31日的通盤檢討就會還地於我們,結果等來的卻是無聲無息,白白浪費了我們幾年打行政訴訟的時間,早若不相信縣政府能真好心會幫助人民的話,就不會被拖住打行政訴訟的寶貴的時間,早把土地要回來了。
    q. 屏東高工,當初協調要將地號938.942.943要與之換地予陳家卻失信,而且也永遠不可能兌現承諾,因那3筆土地應歸屬陳家,但卻是最後歸還原地主,且原地主已逝,土地由其子嗣繼承,繼承之後又已將這3筆土地快速賣給第3人,這是經過省議會公開表決的案件竟然能無視於他的存在,這是具有法律效用的調處結論,最後竟然可以用牽強的法律為私權爭議來解釋,還要陳家自行打官司要賠償。
    r. 陳家決定不要附代條件裡的那3筆土地,因為屏東高工已無法履約,更重要的事是已少子化.學校的土地已大到以學生做比率來講,在學校最興盛時期3,4千名學生時也只要32000多平方公尺就夠了!更何況學校此時面積已達87000多平方公尺以上,而此時全校學生才將近1700不到,這學期呢?更少!試問學校永遠不須要會再擴校了!為何不撤消告訴 ,上表申請書給中央主管機關請求撤消徵收還地於民呢!很多學校都已併校,甚至關校倒閉。
    連絡人: 百姓沒有土地居住正義權自救會
    陳鵬弘0968269006 .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 0936812315
    109年5月11日地方法院 公文 至屏東高工
    暫緩執行拆除建國自助餐限7日內回文
    請縣政府函文給屏東高工
    109年5月8日 地政申請 戶籍謄本 可以打都市計畫法 21年未執行 與律師討論 提告
    109年5月7日 是 法院 申請停止 執行命令 拆除房屋 要等候核准 但核准後也只能停止3個月
    109年5月5日縣政府陳情 結論至地政事務所 申請日據時代的地籍圖與地籍謄本
    109年4月27日縣府陳情結論
    如需地機關確認已沒有使用的必要得撤銷徵收發致土地該地都市計畫是否應先 完成變更程序與其是否得申請撤銷徵收之要件無涉
    109年4月20日縣府陳情結論
    建國自助餐都市計畫科以個案來做處理
    109年4月13日 下午3點45分至縣政府 陳情案有關於建國自助餐 徵收案 相關資料 縣政府 有答覆
    109年 三月 23日下午3點45 縣府 縣民服務案
    有關於建國自助餐 被屏工強制徵收都計科說屏工有這個需求, 現在 地的名稱是屏東高工 要變更為住宅區 要還地於民 都計科 無依法, 走行政程序 廢止徵收
    109年3月6日下午4點半縣民時間服務案
    結論
    文字敘訴:若通盤檢討通過,附送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變更實施,將已徵收之土地恢復為住宅區,那徵收之地未依徵收開發使用之,故恢復為住宅區後就廢止徵收還原地主。
    要等通盤檢討通過之後 再來變更住宅 下次還是要找都計科
    109年2月21日
    廢止土地徵收 把名字變更為恢復原地主 在找都計
    期五下午4點半縣府縣民時間服務案
    訴求: 建國自助餐納入通盤檢討變成公共設施之後 ,土地還給 原地主,然後回饋三分之一
    結果:
    2月14日
    內政部會議記錄縣府呈轉

    有要回當初計畫圖 有教室,實習工廠 ,辦公室, 沒有體育館,後來 屏東高工看上建國自助餐要當出入口 目前爭取中退回徵收
    原資料原用:
    屏東高工旁邊有10米寬的出入口要列上文
    11月28號縣長有答應 納入通盤檢討
    10月29號已送資料
    兩個禮拜後 等都市計畫委員會的通知
    今天申請原計畫書的繪製圖送的只有文字檔
    配置圖要跟屏工要
    縣政府沒有完整的
    108年12月27日下午2點開 通盤檢討有補資料, 地權科會再補送屏東的10米寬的地籍圖 還有贈地證明的附件資料會轉送內政部
    .===引用自屏東高工活動中心旁碑文===
    紀念碑
    陳山茶先生自民國四十二年至四十六年止,曾擔任本校學生家長會達五年之久,其間慨讓售其承耕臺糖土地二.六二六七公頃,促成本校遷移現址,並協助募捐興建校舍貢獻良多。民國五十五及七十年其哲嗣陳炳榮先生復先後讓售建地○.三七七六公頃,供本校興建校長宿舍及學生活動中心,裨益學校發展至鉅,全體師生為表彰其愛護本校及對職業教育發展上偉大貢獻,謹刻製石碑一座,以示紀念與感謝之忱。
    校長 宋國元
    中華民國七十二年三月
    ========================
    .不願意 放手 仗著 合法的法條
    來了5年多的校長 要在退休前才對建國自助餐下手 圖謀不軌
    屏東高工聲明稿
    有關建國自助餐業者陳鵬弘向立委陳椒華陳情一事,本案訴訟多年,於民國 84 年開始訴訟,到 108 年 7 月 31 日判決確定,本校推行校務,完全依情、依理、依法進行,說明如下,以解外界疑慮
    一、政府依法徵收 不是強佔民地
    建國自助餐附近土地,是屏東縣政府民國 80 年辦理校地徵收成為校地,當初徵收之土地計有 51 筆,50 筆均完成徵收補償拆遷,僅 1 筆土地拒絕拆遷(本案當事人之地上物補償金 121 萬餘已於 89 年領取),校方基於管理權責於 84年提起訴訟,希望佔用人拆屋還地。這期間經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本案未確定前停止訴訟程序,至 107 年9 月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撤銷停止訴訟程序(為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自行裁定回復訴訟程序),因此重啟再審理,並於 108 年 7 月 31 日判決定案,亦即確定佔用人必須房屋騰空遷讓。本案雖已定讞,但校方並未立刻要求當事人遷讓,希望柔性勸導,佔用人思能主動自行遷讓,惟佔用人置之不理。為順利推動校務,不得不請求法院執行命令。
    還原歷史 感謝陳山茶先生慨讓售其承耕台糖土地 促成遷建
    屏工在遷建現址時,陳山茶先生當時是家長會會長,願意讓售其承耕台糖之土地二.六二六七公頃,而後其子陳炳榮先生也同意讓售建地○.三七七六公頃,使學校順利有價取得土地完成建設。(當年陳山茶先生讓售土地的經過,在紀念碑上都有完整呈現)
    三、感謝陳山茶先生慨讓售土地 校方立碑紀念
    本校全體師生為了感謝陳山茶先生願意慨讓售土地,於民國 72 年立碑紀念,鑲嵌在學生活動中心大門右側牆上,期間雖經過活動中心外表整修,但校方始終完整維護該紀念碑,目前仍在原處未曾移動。紀念碑已有 37 年之久,但碑文仍字字清晰可見。
    內容如下:
    陳山茶先生自民國四十二年至四十六年止,曾擔任本校學生家長會達五年之久,其間慨讓售其承耕臺糖土地二、六二六七公頃,促成本校遷移現址,並協助募捐興建校舍貢獻良多。
    民國五十五及七十年其哲嗣陳炳榮先生復先後讓售建地0、三七七六公頃,供本校興建校長宿舍及學生活動中心,裨益學校發展至鉅,全體師生為表彰其愛護本校及對職業教育發展上偉大貢獻,謹刻製石碑一座,以示紀念與感謝之忱。
    四、百年樹人教育 盼各界共同推動
    有關屏工校地徵收作業,均是政府依據相關法令辦理,雖訟訴多年,終究底定。而法院的判決,校方基於財產管理單位立場,必須負起土地管理之責。
    回顧屏工遷校歷程,因為陳山茶、陳炳榮父子願意讓售台糖土地承租權與自有建地,屏工才能順利完成遷校、改善教學環境。全校師生迄今不敢或忘,努力辦學,以回饋社會大眾對屏工的期待,迄今栽培社會 4 萬多個精英。
    教育是百年樹人的工作,期盼各界與當事人能體察實情,尊重法律判決與教育的宗旨,共同協助屏工順利推校務,為學生建立完備的受教空間保障學生的受教權。
    校方根本一派胡言死不認錯教育之恥,啟動停止訴訟的司法程序不承認,87年屏工怕輸申請停訴訟,我方不同意抗告被駁回,其間又申請復頌還是駁回,真是官官相護啊!等到107年9月底屏工都已安排通了天了,才復頌,但換我方不願,因為被縣府跟屏工騙怕了,所以要走行政訴訟,但抗告復頌又駁回混蛋法院未審理就告知我們律師要判我們輸(未審先判),我們二審是勝訴的竟判我們輸,法官還當庭教屏工律師如何打官司,這可是本人生平從所未見之事,判決後才知原來審判長法官教的是,原本告我方拆屋還地,最後變成只剩房屋沒講到地,變成150萬以下2審判決完就不得上訴,房屋只有121萬,真是爛法官用賤招可惡,當出繳給法院的仲裁費是拆屋還地4百多萬的仲裁費耶!竟能如此司法霸凌可惡!最重點你屏東高工卻從不敢提,就是省政府中央核准的以地換地,你屏工臭俗辣從頭到尾都不敢提,欺人太甚,發這什麼謊話連篇的臭俗辣聲明稿,呸,無恥,有種就對以地換地提出聲明,並把資料公諸於世,你屏工若沒有資料我提供給你,看你怎扯,我看你學校是提著汽油在滅火吧!教育之恥!
    《屏東高工爭地、二組法官判決天壤之別》

    針對屏東高工土地徵收案訴訟,有二份判決書、二組法官(分別是86年及108年)做了完全不同的判決:

    一、86年(86.3.31 八十五重上字第65號)判居民勝訴

    86.3.31 八十五重上字第65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判決,審判法官認定省議員董榮芳、邱茂男、余慎等於83年6 月14日,邀台灣省教育廳、地政處、屏東縣政府、屏東市公所、屏東高工、被徵收土地當事人等召開協調會議,會中作成調處結論:

    〈第二點〉:「陳晚振提供復興路建國段地號938.942.943 等3 筆土地與陳炳榮等,依照屏東市復興路建國段土地保留委員會土地分配辦法分配。

    〈第三點〉: 陳炳榮先生等(即上訴人)於分得陳晚振先生提供土地分配所有權後1 個月內,其建國路段地上物應交屏東高工拆除」

    判決書載明因為85年屏東縣政府於7月16日第100次大會決議沿復興路19公尺處恢復為學校用地,屏東縣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單方毀約,致上訴人無法取得復興路建國段地號938.942.943 等3 筆土地,故宣判陳炳榮、陳王孟淑等勝訴。

    二、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108.07.31. 八十七年度重上更(一)字第13號民事判決,此份判決判陳王孟淑敗訴,地上物應被拆除。

    屏東高工上訴,86.3.31 八十五重上字第65號判決被推翻,陳王孟淑敗訴,居住之地上物要被拆除。

    108年判決書否定了省議員董榮芳、邱茂男、余慎等於83年6 月14日所作成之調處結論。不管陳王孟淑等無法取得復興路建國段地號938.942.943 等3 筆土地,認定陳王孟淑有領約121萬元建物補償費,就判定陳王孟淑、陳鵬弘等敗訴,地上物要拆除。

    追朔42年有陳山茶捐地助蓋校舍、徵收陳炳榮1000坪土地,才有屏東高工創校及蓋活動中心(圖),累計陳家近萬坪土地給了屏東高工,屏東縣政府仍要徵收陳山茶後代居住土地、而關鍵就在83年省政府的調解結論,86年法官站在陳山茶後代這邊,108年法官站在屏東縣政府及屏東高工這邊,78年土地已被徵收過戶,現要拆民房了。

    強制徵收民地違反人權、違憲,發生於民進黨中央、地方執政,發生於教育單位,是何等諷刺?

    請屏東縣政府、教育部、屏東高工等撤銷徵收陳王孟淑土地徵收,還地於民。

    附圖: 網路屏東高工活動中心圖(徵收陳炳榮先生土地才蓋成)
    左上方圖: 72年屏東高工所設之陳山茶先生紀念碑,碑文記載陳山茶先生對屏東高工貢獻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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