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胖達人判決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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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達人判決 在 Ciao illustration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11 12:22:33

國語日報故事版插畫-108年2/21 歡笑的珠珠撲滿-文 /傅林統 圖/Ciao 3-1 珊珊家大廳門邊,有一隻特大號的珠珠撲滿,安穩的端坐在樸素的板凳上,是珊珊家珍貴的傳家寶,流傳一則奇異而感人的故事。 珊珊的奶奶是村子裡人人敬愛的及時雨,只要任何人家有困難,及時救助毫不遲疑。錢哪裡來?珠...

  • 胖達人判決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3 14: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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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業配文*****

    很多認識范媽的人,都會說范媽”ㄎㄧㄤˋ腳”。這在台語就是很能幹的意思。但在我看,范媽就是非常”progressive” 很進步。

    就拿結婚這件事來說好了。范媽范爸結婚那個年代,這是六十年前,閔南人跟客家人之間通婚的很少。范爸又來自很保守的客家族群,結婚的對象是閔南人這件事,在當時的家族中頗受非議,但范媽說嫁就嫁。

    嫁了之後,沒生兒子這件事,又受非議。范爸傳宗接代的觀念很重,小時候跟我們三姐妹的公關說法,是生男生女一樣好,但照我幾十年的觀察之後,我非常確定,真正的原因,是他拿范媽沒辦法。

    我大學畢業後,想要出國念書,有這想法之後,是先跟范媽講.這當然是對家中權力歸屬,精密判斷之後的結果。沒想到,范媽說,你去問你爸。我心想,這恐怕要不好,范媽通常這樣講,就表示她不認同.果然去跟范爸講了之後,范爸主張,女生念那麼多書幹嘛,還是嫁個好老公最重要。我當場摸摸鼻子,要另覓途徑,沒想到范媽聽范爸這樣講之後,嗤之以鼻,只花了不到一天即推翻范爸判決。

    到了美國幾年,范媽來紐約探我,我當時跟男友同居。在當年的台灣,"同居”仍被嚴重污名化,我當時有一點擔心,范媽會來那套,女孩子家如何如何。沒想到范媽參觀紐約家中時,進到臥室,舉起一腳用力踢了床邊幾下,然後評論,這床不錯,很堅固,不會發出異聲。

    那年范媽跟我的一群朋友還一起去賓州的Pocono泛舟。這是whitewater rafting。 叫”白水”就是水流湍急,經過石頭,會起白浪的意思。是像秀姑巒溪泛舟,很刺激那種。而且不是與河水搏鬥而已,當年的習慣,碰到其他隊伍時,要打水仗。去之前,很多朋友私下跟我表達憂慮,不知帶范媽去是否明智。結果那天在水上,碰到友船時,最彪悍的就是范媽,充滿”給他死”的精神。此事在我朋友圈傳頌多時。

    我跟蘿蔔頭結婚之後,有一陣子他先到新墨西哥州,我還在紐約工作。是我們夫妻兩人第一次遠距生活。當時蘿蔔頭很不適應,一直要我辭掉工作,說他一人工作就可以了。但我不肯,於是兩個人常常為這件事吵架。我當時跟范媽談起這事,我說吵得很厲害,恐怕得在婚姻跟我的記者工作之間擇一。我當時以為范媽會說,以婚姻為重之類的。沒想到范媽臉一沈說,那就離婚。范媽跟我說,女人最大資產是自己的能力,不是老公的能力。

    我覺得范媽根本搞不清楚什麼是女性主義。但她這一生一路走來,我其實很難找到比她更具代表性的人物。我最佩服的,是她的理直氣壯。面對種種傳統的壓力,她沒有虛以委蛇,面對外界質疑的聲音,范媽堅定不移:老娘就是這樣,你想怎樣?

    看過我跟范媽在一起的人,常會說我跟范媽很像。

    是很像。

    這次艾仕樂的贅疣貼指名要跟范媽合作。我其實滿感謝。因為要完成這個案子,母女兩人多了些時間相處。

    剛開始我只是覺得好玩,讓范媽過過網紅的癮。艾仕樂本來還擔心范媽會有顧慮,一再說明產品的安全性,還要我跟范媽先試貼一下,確定沒有過敏反應,但我很清楚范媽的個性,對沒做過的事。她非常勇於嘗試,成的機會很大。

    於是我先跟范媽解釋,什麼是贅疣,就是俗稱的小肉芽,形成原因未知,但主要好發在肥胖,糖尿病者身上, 年紀越大患有贅疣比例也越高,另外孕婦也是容易產生贅疣易偏高。贅疣主要出現在肩頸、手臂及身體其他部位,主要通常不是不處理,就是交給醫美雷射,面對這樣創新的產品,可以自行DIY移除肉芽,問她有沒有興趣嘗試。果然她一口答應,發動大妹幫她拍照,確認之後,我再到家裡幫她上貼片。

    因為疫情的關係,我跟爸媽是線上視訊的多,疫情好轉之後,即使見面,也還是覺得人靠太近怪怪的。但為了幫她上貼片,我先用熱毛巾幫她擦拭脖子,然後再示範給她看。兩人靠得很近。我突然想起,有一個義大利朋友曾跟我說,亞洲文化肢體接觸太少,連父母都不抱抱,他覺得好奇怪。是真的很奇怪。應該要多抱抱才行。但我想我突然把她抱起來,還真是突兀,於是貼完後,我就拍拍她的肩膀。

    六天之後,到家裡去幫她拆掉貼布,肉芽如預期掉下來了,傷口有一點點紅紅的,我說上點消炎藥膏,范媽連聲說,不用不用,我的皮膚好的很,一點都不會痛。再過一星期,我來驗收成果,果然已經逐漸康復中。范媽媽說貼上貼布後不會痛也不會癢,六天中她也不特別理它,還可以洗澡, 生活作息不變。

    但這一天,我先跟范媽去小時候,她常常會帶我去的餐廳吃飯,完了安排化妝,然後拍了張合照。

    抱抱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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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胖達人判決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30 18: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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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橋上的人]

    星期五下午,港島頂級購物區繁忙非常。從金鐘廊走到太古廣場有一條行人天橋,巨型落地玻璃密封設計,讓行人可以遠眺整條金鐘道,俯瞰電車路的交通情況。在下午約4時,約一百人聚站在天橋的其中一邊,眼神同時望向遠處。路經這裡的有在附近工作的白領,和說英語的外籍人士。

    在商場人潮裡,可以聽到這些對話:「何詩蓓真係好勁呀!」說的是這天早上代表香港出賽的游泳運動員,於今屆東京奧運已贏得第二面銀牌,是這天城中熱話,若包括早前勝出劍擊金牌的張家朗,香港運動員已在今屆奧運拿下了三面獎牌,是香港開埠以來最佳紀錄。

    對於天橋上聚滿人,有不明所以的人走近,看到地上有人擺放了單張,「24歲的唐英傑 TONG Ying Kit is 24 years old,好人一生平安」,旁邊有唐早幾天因國安法入罪的中文資料,卻欠英語,有人用英語問:「What is this?」

    這個城市,在狂喜和狂悲中搖擺。

    從天橋上眺望遠處,正是連接太古廣場的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審訊案件,可判處刑期並不像區域法院有七年上限,嚴重案件都在這裡審訊。從高等法院進出的囚車,需要路經繁忙的金鐘道,但這天警方佈陣下,不但記者被隔到老遠,市民就更能只站在商場的天橋上遠眺。

    從天橋位置到囚車出入位置,相隔約150米。以往「送囚車」的人們大喊或揮動手機燈,車內人看得見,這天,百多米外的眺望,只能遙記心意。

    第一宗國安法審訊於周二(27日)判兩項罪名成立,三天後即今午宣佈刑期。判決有沒有罪的那天,法院來旁聽的記者人數,要比這天宣判刑期的更踴躍。那時全球記者關注「光時」口號是否入罪,這天判刑,記者人數略為減少。

    然而,本地市民旁聽的意欲則沒有減退。早上八時已有中年女士來排隊拿旁聽票。最後,內庭及庭外直播票,公眾人士入場總人數約170人,出現「爆庭」現象。

    其中,只有20名熱心市民能夠入到庭內。他們以中年人士為主。有人坐下來低聲互相提醒:「這個庭很細小,只能入二十人」「我們這個位置最接近唐英傑」「一會兒宣判時我們不要有太大的情緒反應以免影響家屬」「我已與唐的家人交換電話,希望將來可以探望,互相支持。」

    市民拿的是紫色票,家屬拿的是白色票。然而,家屬票並不夠。
    下午2時40分,市民及記者均入坐。家屬較遲到來,一名微胖紥馬尾的少女,拿着「市民票」向坐在較前的旁聽公眾低聲說:「我們是家屬,想坐在一起,可以跟你們交換座位嗎?」公眾隨即把最前的位置讓出,少女連連道謝。

    長髮的唐英傑母親,穿着白色麻質套裝,腳踏平底鞋出現。她化了淡粧,做了粉色美甲,戴着紅色手鍊。她和幾名年輕女性親友一起,坐在最接近犯人欄的家屬席。

    開庭前,年輕女孩不時拍拍唐母的肩,跟她談話時輕撫着唐母的背,或輕輕跟唐母牽手以示鼓勵。她們的座位距唐英傑約十呎,可以清楚跟唐交換眼神。

    下午2時57分,唐英傑終於在懲教職員押送下出來。以往審訊時,唐會提早一點出來露面,可是,這天卻調校到距離開庭很短的時間才讓他出來,於是變相減少了唐可以與律師溝通的時間,或與家人對望的時刻。

    法庭的時光,客觀上是一回事,主觀亦有另一種感受。

    冗長的審訊,時間像特別漫長;但判決及判刑,又如電光火石。

    身型壯碩的唐英傑,穿着十多日審訊的那套衣服出現。灰藍色西裝外套,黑色恤衫,髮型清爽但這天頭髮有點凌亂。甫步入犯人欄,唐先舉起左手跟律師打招呼,轉而望向母親及幾位年輕女性親友。

    女性親友不時俯身,嘗試找角度能夠與唐保持眼神接觸。因為犯人欄的橫柵,與及防飛沫膠片的阻隔,令視線有所阻擋。女子們不時從座位做心心手勢,鼓勵唐。

    律師趁開庭前的寶貴時間,拿了文件遞給唐,揭開防飛沫膠布跟他對話。唐亦把紙張交給律師。

    唐英傑接過即時傳譯的耳機,把主機插向自己的西裝的左胸口袋,再把耳塞塞進左耳,再用手指托一托滑落的眼鏡。

    不一會兒,一名駕駛着電動輪椅的中年婦人進來,被安置在家屬旁。她是一名熱心市民到來旁聽的市民,法庭未開始,她已經在拭淚。

    3時04分, “Court!”的男聲喊出,三名法官步出坐在席上。法官杜麗冰用英語宣佈她不會詳細把判刑的原因詳細讀出,只挑選判刑重點來讀。

    她以英語說出 “Six and a half years and eight years respectively for counts 1 and 2….”

    判刑是否分期執行,還是同期?

    杜官再說,如果當初唐選擇認罪,會是有減刑可能,但今次唐選擇不認罪。唐有幾次交通相關案底,於國安法判刑則不相關,會視他為「良好品格」。法庭亦表示同情唐的家庭狀況,作為唯一的經濟支柱,而其祖母亦有重病。但認為這些是「被告人應該在犯案前考慮的事」。

    杜官指出,兩控罪雖然來自同一組事實(即開着插有「光時」旗的電單車衝過警方防線),但「兩罪是分開而明確的 (separate and distinct offences)」。

    正當大家在疑惑究竟總刑期多長的時候,杜官又說會行使 “totality principle” (整體判刑原則)。

    杜官最後交出一個數字,其中2年半刑期分期執行,總刑期9年。
    杜官說,這刑期反映了「被告人的罪行嚴重性,社會人士對罪行的厭惡度,並達至阻嚇性」。

    旁聽席上的人互相交換疑惑的眼神,大家對繁複的法庭英語不太聽得入耳,只關注總刑期多長。大家互相在電話上的筆記簿寫上數字,交換眼神。

    唐英傑專心聽着耳機,翻譯員以廣東話給他解釋了自己未來命運。唐聽到這裡時,坐得腰板挺直,雙手放在膝上,偶爾用左手食指托一托鼻上的眼鏡,或飛快的揚一揚眉。

    直至聽到總刑期後,唐才放鬆了一點點。當法官解釋要吊銷其駕駛執照達十年,唐英傑再向家屬席做心心手勢。
    此時法官再談及充公證物的處理。

    說時遲那時快,才20分鐘,又有人喊 “Court!”,判刑程序完畢,三名法官離席。旁聽席的人如夢初醒,等待了六、七個小時,為了見唐一面,時光就如此飛逝。「吓?咁快既?即係判幾多年?」旁聽席的人互相追問。

    此時法庭有點混亂,坐在輪椅的女士大喊兩次:「抗爭無罪!」保安衝前阻止。唐英傑起身走向羈留室方向,亦即與家屬席最接近的時候。家屬都站起來靠向唐。

    有人從旁聽席大喊:「重甲!撐住呀!」

    「重甲」是唐英傑在反修例運動的綽號,他愛穿着保護裝備擔任義務救護員。

    唐英傑在混亂中回了一句:「你哋都要撐住!」然後身影消失在法庭裡。年輕女親友互相擁抱,痛哭起來。

    唐英傑的辯護律師團隊,走近家屬身邊解釋情況,再次確認判刑刑期。

    判刑書長達15頁,在法庭外向記者派發,其中一段披露了唐英傑多封求情信內容。

    「求情信中指,被告人是個思想單純,心地善良而且孝順父母的兒子,他供養妹妹到海外留學。」

    「唐父形容,兒子容易被政治影響,亦受到『不良出版影響,令他做了錯事』。」

    「唐的auntie形容,(唐英傑)『受到一些社會人士及傳媒的錯誤報導影響』。」

    而判刑書亦有引述唐英傑自己向法庭親撰的求情信內容:「被告人表示感到後悔,現在明白政治看法是觀點與角度問題,最重要還是做人的品格。他亦表達到,希望社會把仇恨放下。」

    (For the Defendant himself, he wrote to express his remorse, saying that he had now come to realise that political views are matters of perspectives and should not be more important than human decency. He also expressed the hope that the society might put aside hatred.)

  • 胖達人判決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20 21: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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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 can’t reply]

    高等法院第一庭的證人席旁,有個矮身木架,擺放了審訊相關的Bundle。 文件夾每個逾吋厚,約五六個排列在書架上,審訊談到那一份文件或證物,便需要從架上的文件夾中取閱出來。法庭很多時間就是消耗在翻查相關文件的程序上。文件夾背脊貼上了白紙告示,註明了這宗案件的編號及控辯雙方名字。

    這宗案件為「HKSAR v. TONG Ying-kit」(香港政府v.唐英傑)。香港法庭文書處理,細緻非常。姓氏TONG全為大階英文字母,名字Ying-kit 中大小字母分野,讓人明瞭這組英文字需要連起來理解,但中間的「-」號又剛好分開了兩個中文字的粵語拼音。

    唐英傑是誰?去年夏天之前,他不過是一個廿多歲,讀書成續欠佳,曾於台式茶飲店工作,後來到日本餐廳做侍應的香港年輕人。一夜間,他從藉藉無名的青年,變成了一個全港甚至全世界都知道的人。

    只因他於港區國安法實施首日,即2020年7月1日,駕駛了一部電單車,被指衝向警方防線,車上插着「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成為了港區國安法第一案的被告人。從此命運被改寫。

    國安法首案開審後,連日來,歷史學者、政治學家、傳播專家,到庭上解說「光時」口號,是否有分裂國家的意思。然而學歷不高的唐英傑自己想甚麼?他想甚麼和案情有沒有關係?

    24歲的唐英傑,身型壯碩,已還押逾一年。在三位穿墨綠色制服的懲教署職員押解下,進入犯人欄。連日審訊,他都穿同一套衣服。深藍色的西裝外套,黑色恤衫,配襯黑色領呔。同色系的領呔和恤衫融為一體,無聊時,他會用手指把玩領呔。

    這天是審訊最後階段,控辯雙方律師「結案陳詞」的日子。唐英傑進入犯人欄後,三位法官未出來之前,律師團隊走到犯人欄旁,跟唐英傑商討甚麼。

    律師們透過金屬欄柵送了文件給唐,而唐又俯身聆聽意見,多達九人的律師團隊有老有嫰有男有女,圍着犯人欄談笑。有些時候,律師們和唐談得輕鬆,抑壓着的「嘻嘻」聲在寧靜的法庭後方傳出來。

    此案關於唐英傑的資料,有時是控方披露,有時是辯方提供,但唐自己沒有選擇出庭作供,只有他一名前僱主出庭作證。這位旺角台式飲品店老闆娘,指唐在社會運動期間擔任急救員,在案發當天約了唐到銅鑼灣吃午飯。

    警方則從唐手機裡截取了社交媒體紀錄,對話裡,唐與友人於案發當天,收發過海隧道有設置了路障的資訊,而唐亦提時間「沒有遲,銅鑼灣未聚夠人」的說話。但辯方律師解釋,唐是社運的急救員,當天預備替傷者急救,而也約了友人在銅鑼灣區吃飯。

    辯方今天翻出了唐英傑的中學成績表。辯方大狀Clive Grossman(郭兆銘)已達八旬,他手震震,口震震地拿着唐的成績表說:「中三那年,他的中史分數,一百分滿分,他只拿了五十分;全班130人,他考第124。」顯然,郭資深大狀想說明,唐英傑沒可能理解深奧的學術知識。

    唐的爛成績,在辯方口中是說明他不知道口號的歷史意義;但對於控方來說,唐英傑在香港接受教育,有讀過中史課,而當日是七一香港回歸日,國安法生效第一天,加上關於國安法的報導已沸沸揚揚,控方周天行專員指,唐不可能不知道這支旗的意思。

    周天行請法官翻看一個港島彩色地圖,周天行指出,唐英傑當天開着電單車,從東區海底隧道到港島,卻沒有直接去銅鑼灣,而是先到中環、金鐘、再繞回灣仔,先後經過(周指是衝過)四個警方防線。而從社交媒體截圖可見,唐知道自己在幹甚麼。

    周續形容,唐四次被警方防線要求截停,但繼續駕駛,其中一次被射胡椒球也沒停下。控方指,唐非但沒停車,甚至加速,最後令三個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現場圍觀人士拍掌歡呼,可見唐的行為嚴重危害警方及道路使用者安全。

    相反,代表唐的辯護大狀郭兆銘則指,唐經過首三條警察防線,沒有直接衝向警察,而是繞開了,而第四次發生意外時,煞車燈一度閃亮。

    郭資深大狀認為,「這不是恐怖分子的行為。恐怖分子不會按煞車掣,他也不會在社交媒體約人去吃飯,或帶急救用品出去。恐怖分子自毁之前不會說,我要約人去吃飯。」然而法官們卻指出,證據指當時煞車燈有亮起,但有交通意外專家卻指,其後車速是減慢還是加速沒法知道。

    郭資深大狀又指,控方形容三個警員嚴重受傷是誇大了。「電單車不是致命武器,它不是機關槍。他在車上掛着那支旗,可以說是在showoff (炫耀)。但控罪說『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實在說不上。現場的圍觀人士,在拍掌喝采,那不是感到危險的人會做的事。怎能說公眾安全受威脅呢?」

    郭更說,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也不見得受影響。法官杜麗冰此時指出,有證據指當時附近有一對年紀老邁的男女長者,正想過馬路。但郭堅持,沒有人感到危險。

    郭資深大狀續指:「那是示威的時候,很多人在街上,街上很多人不滿政府,不滿警察。但說他這個行為嚴重危害社會,達至恐怖活動?說不上。控方引述的警方調查只證明,有人舉『光時』旗,有其他人喊港獨口號,但不能說所有人都同意其港獨訴求。」

    控方周天行專員,今天帶出了要理解口號除了參考專家,也要考慮口號的 “ordinary meaning”, “ordinary understanding” 。周專員並引述案例指,常人理解口號意思如何,已可達至煽動入罪理據。

    至於爭拗多天的專家意見,控方的周專員認為,包括辯方專家也同意劉智鵬教授對光時的理解(帶有分裂國家意思)是其中一個可行的理解。

    周專員指控,辯方雙李專家指「光時」意義抽象又多樣的報告,不可靠又不可信。周專員指,辯方雙李專家(Eliza及 Francis)並非歷史學者,辯方報告裡的研究,也不是特意為此案進行,又指焦點小組的調查員在調查時發問了「引導性問題」。

    但辯方的郭大狀則多次強調,法庭要小心不要隨便否定兩位辯方專家意見。「Eliza及 Francis是其領域上具權威的學者,兩人做的研究、著書、教學,均通過嚴謹的學術標準。控方劉智鵬或許是稱職的歷史學家,但劉智鵬教授不是政治學者,也不是政治傳播學者。Eliza及 Francis是真正的專家 (They are experts in real sense) 。」

    今天代表辯方發言的郭兆銘資深大律師,年屆八十,眉毛稀疏,胖得有雙下巴,鼻子尖尖,耳朵卻特大。他在英國出生,曾於南非讀書,他嗓子陰柔,以英語提醒法庭:「正正是因為Eliza及 Francis的研究,不是特別為此案而做,而是他們老早以學者身份進行,更顯得他們是獨立而且不偏不倚 (independence and impartiality)。學界一直是這樣做研究,他們的方法受國際學術圈子認可。」

    郭資深大狀,不時調整頭頂的假髮,或扯一扯身上的大狀袍,或在說英語的時候伸伸舌頭,舐舐自己乾涸的唇:「希望法庭不會說,這些專家的意見,我不用去理會,指控這些專家們是錯的,甚至說專家們一直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兩位學者告訴我們,社會運動的口號是抽象的,供人各自解釋,因為口號不只要帶出實質政治訴求,還要表達情感,團結群眾。」法官杜麗冰深思着,嘴唇緊合,神情嚴肅。

    郭大狀也提及,控方證人劉智鵬教授,自己曾陪伴嶺大校長現身2019年7月「光復元朗」活動:「劉教授自己出現在『光復』活動,卻說自己不知道活動主題,也堅持自己不是參與者,只是去關心學生,這種說法很令人懷疑(suspicious)。」

    控方還指辯方專家一個「關鍵性缺失」在「時間脈絡」不足,即「雙李」的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2019年,非案發的2020年。郭資深大狀在自己的總結中幽了對方一默:「吓,時間脈絡的欠缺,好像控方專家犯這個錯誤更嚴重,劉教授指口號意思幾千年不變,他好意思去挑戰辯方專家幾年或幾個月的差距?」

    郭資深大狀,肚腩大大,說話帶有老派英式紳士的幽默感。對於控方的指控,例如舉起「光時」旗有煽動成分,是恐怖活動,郭資深大狀攤開他的老人手掌,不住反問: “What? How? Why?”

    控方指梁天琦本人支持港獨,故「光時」八字有港獨意思;控方指此八字在中聯辦外被叫喊,故「光時」有分裂國家意思。郭資深大狀連續用英語輕輕而高音地反問,說話時縮起他那佝僂的肩膀,攤開滿佈手筋的手掌: 「“So What?” 梁天琦怎樣想,被告人怎知道?“So What?”中聯辦外的活動,被告人連去都沒有去,他怎知道?」

    郭大狀重申了Eliza及 Francis的意思:「口號意思是多元的,抽象的。」他舉起了右手拳頭,舉向天:「正如我喊:『Let’s go out and fight for our rights!』(我們出去爭取權利。英語fight有『打鬥』和『爭取』雙義),你可以理解為我要去寫信給報紙投稿,或參選議會,或者出去打人。一字歧義,是常見之事。」

    「Eliza及 Francis提過,發訊者若想表達清晰的意思,會挑選一個意思更清楚的詞,不會選一個抽象的字去表達。『光時』這口號意思不明白,並不像『我們要去打林鄭月娥 (let’s go and beat up Carrie Lam)』那麼明確。」郭大狀語氣在說笑,但法庭裡卻沒有甚麼笑聲。

    國安法首審,條文意思如何詮釋,萬眾觸目。這天,法官也曾和控辯雙方討論條文的法律觀點。

    代表政府的周天行專員,提到「恐怖活動」罪行時,指出「光時」旗幟是一支帶有「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的旗幟,會向附近的人宣揚其包含的分裂國家意思,嚴重危害社會。

    此時,唯一男性法官陳嘉信提出,根據國安法「恐怖活動罪」相關條文(24條),「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屬犯罪。」陳官指,這條文是談活動(activity)而不是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陳官強調「的」這個字。而24條的細項指出,活動包括暴力、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干擾水電通訊等。

    陳官解釋時,杜麗冰點頭。

    周專員呢喃回應:「對,字面是這樣。」

    彭寶琴插話:「不只是字面,是條例這樣寫,恐怖_的_活動,不是關於政治議題。(Activities intended to cause grave harm to society, not about political agenda)」杜官再點頭。

    周堅持自己在提供事件的背景。彭官再重申。「我恐怕這一條法例不是談口號或談追求政治議題,而是關於破壞社會的活動。周先生,你是否接納這樣的解釋?」

    周再說,因為唐的行為是針對警察。

    彭官及杜官再重申條文是談「活動」。

    周最後同意,恐怖活動罪的焦點是在「活動」一字上。

    至於關於「光時」口號的控罪,則是國安法20條「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彭寶琴問辯方,光時口號多義,為何郭大狀說「應當無罪」,兩者關係如何?彭官指出,「煽動」於口號有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口號在這個考慮了歷史及處境,合理地造成一個事實,是口號有可能去煽動 (capable to incite)。第二部分,是指被告人當時的理解,有沒有犯罪意圖 (Mens Rea刑事意圖)。

    而根據控方劉教授的報告,劉也承認,被告人車上插旗時腦海想甚麼他也不知道。於是大家在爭拗第一部分,即「光時」八個字,可不可能在不考慮唐英傑想甚麼的情況下,造成煽動。

    郭資深大狀澄清,辯方認為,尤其考慮要對被告人公允,若有其他可能性,根本不應入罪。郭的話是指,這口號太抽象,根本不可能煽動 (the slogan is too vague to incite)。

    最後,代表辯方的郭大狀,呈上了唐英傑之前的刑事紀錄,唐曾收過超速和受限制時間駕駛的告票罰款罪行。彭官指,現時唐被告三項罪,兩項和國安法有關,這些駕駛案底不相關,可以理解唐沒有「犯罪傾向」;然而第三項交替控罪,是和駕駛安全相關,則這些案底則要考慮了。

    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延續了一整天。下午四時許,大家也不知道,結案陳詞是否可以這天完成。

    郭資深大律師未完成發言,他望了望時鐘,顯得有點擔心。結案陳詞的流程是,控方先說,到辯方再說,由於控方先說,辯方可以回應控方的話。

    郭大狀不好意思的說,「我擔心之後要讓控方回應我,不夠時間。」此時杜麗冰法官微笑回答:「他 (控方周天行專員) 不可以回應,被告人擁有最後的回應權利。(He can’t reply. The accused has the last word.)」

    戴了長方型眼鏡,年紀比郭大狀年輕,黑色短髮以Gel鞏固得竪起來的周天行,望了一眼他身旁的郭大狀,沒說甚麼,低頭做筆記。

    這天所有程序完畢,三名法官宣佈,一星期後的7月27日下午三時,將會宣佈判決。

    周專員向法官表示,當天他有事缺席,由另一位同事頂上。

    而國安法案件,亦會排着隊開庭。

    專家證人會不會再次在法庭就示威口號的意思交鋒,還看一周後,第一審結果如何。

    (圖為今天替辯方結案陳詞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 Clive Grossman)

  • 胖達人判決 在 胖虎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7-09-29 17:06:22

    新片 ◥【通靈之戰】找來7位老師幫我算命!同時發功!居然發生靈異事件【真實】 ​/胖虎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MzYE5J5ODU --~--
    胖是一種罪,這種罪是世人所判下又不願承認的。

    KKBOX ►► http://kkbox.fm/csJRWw
    《伴奏版》【KTV無人聲】https://youtu.be/hRWpMiAq_kc
    《伴奏版》【胖虎聲音】https://youtu.be/pSESpEbUOqI
    《伴奏版》【魚乾聲音】https://youtu.be/2Q1-bC-Rxtk

    做自己心中,想成為的那個人

    胖是一種罪

    曲:羅凱
    詞:菜喳 魚乾 胖虎 羅凱


    你曾經鼓勵我要加油
    但最後還是對我搖了頭
    背後的理由
    沒說出口 說適合當朋友


    試過的方法已千百種
    厭倦那些事不關己的 總是說
    少吃多運動 就會成功


    故事的主角 總是與我無緣
    合照只能站在人群最後面
    不用硬說可愛對我安慰
    妳用瓜子臉說這話太虛偽


    難道胖 是一種罪
    躲不掉 嘲笑的視線
    就算再體貼 愛情還是要看臉
    被拒絕 也怨不了誰

    難道胖 是一種罪
    逃不掉 刺耳的語言
    腳踩著傷悲 指針卻將我判決
    這世界定義的美
    我學不會


    人家都說一白遮三醜
    卻沒有說太胖就是 毀了所有
    別再提醒我 其實我懂

    他們的玩笑 總拿我當焦點
    明明難受卻還是擺出笑臉



    欺騙自己這還不算可憐
    但是流星劃過還是許了願


    難道胖 是一種罪
    躲不掉 嘲笑的視線
    就算再體貼 愛情還是要看臉
    被拒絕 也怨不了誰


    難道胖 是一種罪
    逃不掉 刺耳的語言
    腳踩著傷悲 指針卻將我判決
    這世界定義的美


    多少次我下定決心
    他們卻是冷嘲熱諷
    什麼棉花糖女孩
    什麼多啦欸夢
    拜託醒醒吧 自欺欺人到什麼時候(女主男合)
    歐~胖就是醜 你/我明明就懂 喔~(男主女合)


    我的胖 是一種罪
    選擇走 搞笑的路線
    在這舞台上 強顏歡笑的表演
    只為了 不被人討厭


    我的胖 是一種罪
    沒有人 懂我的感覺
    就算再流淚 也不會有所改變
    只能接受這世界

    判我有罪




    製作 : 葉式特工

    發行 : 量能文創

    導演 : 葉公

    副導 : 阿梅(易大師)

    監製 : 菜喳

    製作人 : 胖虎

    演唱 : 魚乾 胖虎

    曲 : 羅凱

    詞 : 羅凱 菜喳 魚乾 胖虎

    錄音/混音 : Nora Says Production

    攝影 : Jackson Micheal (Honey City) 葉公

    製片 : 邦傑 Allen 蔡岳峰

    燈光 : 周耿佑 Clark

    場務 : 大貓 小傑

    剪接 : 葉公

    調光 : 周耿佑

    器材協力 :Honeycity

    造型師 : 趙文瑜 何育繡
    造型助理 : 容容 Penny

    造型師 : Ecouter-M A-Ann

    服裝師 : Yu-Peng

    感謝演員 :

    魚乾 菜喳 阿晋 羅凱 胖虎 梅伯 Andy 張家寧 愛莉兒 陳吉米 李貝而
    高金玉 張榮軒 江佩諭 李祖淳 楊明裕 安編 黃正杰 郭婕祈 田亞霍 邱范范

    特別感謝 :

    黑板插畫 : 大亂貓&藍魚繪圖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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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聖介
    林郁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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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CO

    感謝美麗贊助 : 星醫美學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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