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騙」人信耶穌》
圖文:蔡頌輝
最近受邀到一個教會講道,負責人告訴我,當天會來一些慕道友,希望我講一些信徒和非信徒都能聽的信息。經過考慮,我決定講「作基督徒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信息中結合了我個人的生命經歷,指出所謂作基督徒的意義委身於神、按祂的旨意生活,並為此而付代價。
講完之後的問答環節...
《不要「騙」人信耶穌》
圖文:蔡頌輝
最近受邀到一個教會講道,負責人告訴我,當天會來一些慕道友,希望我講一些信徒和非信徒都能聽的信息。經過考慮,我決定講「作基督徒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信息中結合了我個人的生命經歷,指出所謂作基督徒的意義委身於神、按祂的旨意生活,並為此而付代價。
講完之後的問答環節,有一個慕道友舉手發問,從她的臉上可以看到我講的信息令她充滿困惑:「我以前都是聽到人說信耶穌怎麼好、怎麼好,可是今天你卻說,信耶穌又要順服神的旨意,還要受這麼多苦……好像信耶穌跟我想的不一樣?」 我聳了聳肩,說:「我不想為了讓你更容易信耶穌,而不把作基督徒的真正意義告訴你。」意思就是:「我不想『騙』你信主!」(註:如果你覺得「騙」字太強烈請見諒,它是帶引號的)在會後的私下交流中得知,這女子以前去過教會,後來隨從了佛教,直到最近才回到教會,但她承認自己未相信耶穌。
坦白說,有些佈道信息(無論是講台或個人佈道),的確讓一些人在信主之後有「被騙」的感覺,儘管應該不多人會如此毫不客氣的直說。傳福音的時候,我們告訴慕道友信耶穌死後會上天堂、人生會有平安喜樂,而且要得這一切的福氣什麼都不用做,只要「信」就可以了。等他信了主之後,才發現「上了賊船」,原來信耶穌還要聚會、要奉獻、要遵從神的話、要傳福音、還要為信仰受苦,可是已經「後悔」來不及了!
我知道,基督徒這樣做是出於好意。我們曉得福音就是最好的消息,巴不得他們快快接受,不要被信主後的種種要求或一些聽起來「負面」的消息阻擾,反正那些東西可以在信主之後再慢慢解釋。可是,這樣好嗎?
看看耶穌,祂倒是完全沒有迴避這些議題: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太七21)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可八34~35)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26)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十四15)
…… 我們擔心有人聽了真實和完整的福音而不願意信,耶穌一點也不擔心。到底我們是信自己的邏輯和判斷,還是我們相信真福音的大能?即便可能我們簡化了福音的內容的確讓信主的數目更快速提升,但這些人真是耶穌基督的門徒嗎?我們可能以為作「基督徒」和作「基督門徒」是兩回事,聖經倒不是這麼說的。難怪教會中很多人都只是來聚聚會而從不認真思考如何跟隨主。雖然也許牧者在主日信息中偶爾會提到,但他們還是選擇相信兩者的關係不是必然的。「因信稱義」被誤解和誤用的含義,早已在信徒心中根深蒂固。
我不是否定信耶穌有「好處」,但其實,認識創造我們的神本身就是最大的「好處」!而那些所謂平安、喜樂,以及神的看顧保守等信息,根本不是一般人所想像的那樣,它們是在經歷人生的現實和苦難當中提煉出來的深層素質。
或許有人會問:「要真的這樣講福音,有人會信嗎?」筆者敢坦然無懼地說,也許不會有什麼我們想要的「大豐收」,但絕對會!我就是這樣講的。
真正的復興(而不是人所想像的復興),從尊重真理開始。
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意思 在 劉偉恒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靈修分享(1312)改變是漫長的過程
曾聽見一位男士信耶穌後,立時戒掉抽煙的習慣。他分享到,抽煙三十多年,煙癮非常大,每天可以抽兩包煙。如今嗅到煙味也覺不舒服。有不少人羨慕這種神蹟式的改變。甚至變成一種信仰的規範,以為信了主後,生活行為立即有神蹟性的改變。我也認識肢體,他信了耶穌後仍未能完全戒掉煙癮,有些極端的基督徒會認為他未清楚得救。
我們要明白,信耶穌不是倚靠行為,乃是因信被稱為義。行為的改變只是一個生命印證。要知道有些人的改變是相當快,有些人的改變相當漫長,並不表示他得不著救恩。楊腓力(Philip Yancey)在他的著作《尋神啟事(Reaching for the invisible God)》提到:「有人用殘酷的方法,洗腦的方式,叫人改變。耶穌從來不用洗腦的方式。祂反而實實在在描述跟隨祂的代價(「背起十字架來跟從我」)。祂從不強迫,總是給人留下選擇,甚至棄絶的空間。同樣的,神在人生命裏作成的改變,使人得到新生命。從描述聖靈的字眼─訓慰師、幫助者、保惠師─可知改變是緩慢,內在的過程,其中也不乏中輟與重新再來的時候。
.......神由裏到外,對我無所不知,因此能提出我情願視而不見的缺點。不過,當我覺得空虛、孤單、受誤解,聖靈也能安慰我,平息我的恐懼與焦慮。更重要的是,聖靈提醒我想到神的愛;祂與我同在即是收納我成為祂兒女的恩典標記。」
信主後,生命的改變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試看十二個門徒跟從主三年多的時間,他們雖然聽了不少道,看了不少神蹟,仍然未能接受耶穌是受苦的主。主被釘後,他們非常失落。主復活後,彼得仍然呼召其它同伴去打魚。主耶穌在海邊看見這情景,並沒有嚴加責備,只溫柔地問他們:「小子,你們有喫的沒有。」然後查問彼得的愛心。
信主的人生命改變有快有慢,甚至時起時跌。所以主耶穌離開我們,差派保惠師聖靈常常作扶持。知道我們靠自己並不能成就成聖的功夫,乃是靠著主的恩典和聖靈的工作,方能成事。
賽40:11
他 必 像 牧 人 牧 養 自 己 的 羊 群 、 用 膀 臂 聚 集 羊 羔 抱 在 懷 中 、 慢 慢 引 導 那 乳 養 小 羊 的 。
羅8:26
況 且 我 們 的 軟 弱 有 聖 靈 幫 助 、 我 們 本 不 曉 得 當 怎 樣 禱 告 、 只 是 聖 靈 親 自 用 說 不 出 來 的 歎 息 、 替 我 們 禱 告 。
羅8:27
鑒 察 人 心 的 、 曉 得 聖 靈 的 意 思 . 因 為 聖 靈 照 著 神 的 旨 意 替 聖 徒 祈 求 。
西3:8
但 現 在 你 們 要 棄 絕 這 一 切 的 事 、 以 及 惱 恨 、 忿 怒 、 惡 毒 、 〔 或 作 陰 毒 〕 毀 謗 、 並 口 中 污 穢 的 言 語 。
西3:9
不 要 彼 此 說 謊 . 因 你 們 已 經 脫 去 舊 人 、 和 舊 人 的 行 為 、
西3:10
穿 上 了 新 人 . 這 新 人 在 知 識 上 漸 漸 更 新 、 正 如 造 他 主 的 形 像 .
以色列人犯罪,神透過巴比倫懲罰他們,這只是短暫的。到了時候,神必領他們歸回,保護他們,如好牧人牧養羊群,慢慢引導他們,叫他們明白到神是永遠愛他們的。(賽40:11)
這裏保羅說到,況且我們的輭弱有聖靈的幫助,這要說明兩個事實:一.人服在虛空之下實在輭弱不堪,二.我們背後有看不見的龐大屬靈勢力幫助我們。人在輭弱當中,縱然有禱告,但也不知如何去禱告,甚至對禱告的內容,也會無知,或許恆切禱告,卻不合神心意。但最得著鼓舞的就是,聖靈用無盡的歎息為我們禱告,這證明祂是一位有位格的神,祂充滿著情感為我們禱告。神鑒察人的內心,聖靈是住在人心裏,必明白人一切所想的。因此,當聖靈為信徒禱告必定是最貼切人的內心,以及完全合乎神的心意。(羅8:26-27)
保羅再列出一些與言語有關及傷害別人的罪,要他們棄絶,這棄絶在希臘文也用命令式。惱恨是仇恨態度。忿怒是指隨時爆發的怒氣。惡毒是指懷著傷害別人的意念。毁謗是指以不盡不實的說話抺黑別人。謊話是指不誠實和欺騙人的話。保羅特別強調不要說謊,這是人習以為常的事,但要知道這是舊人的行為,不應在新人身上存在。現今的我,是與基督連合的新人身份,那就要在成聖的功夫上不斷進步,越來越似主自己。就新人的操練並不分種族和國界,凡是在基督裏的人都應當這樣行。(西3:8-10)
問題思想:
1.我們如何得著救恩?人的行為有否影響救恩?
2.當人信了耶穌後是否必然會有生命的改變?為何?
3.為何有些人信主後生命改變很快、有何因素影響?
4.自信主至今,你有何生命的陋習仍未能除去?你有何感受?
5.再讀以上經文,寫下靈修札記。
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意思 在 神學是粉紅色的秋 theologia autumnitas rosea est - 陳韋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受難節默想】〈十字架,很討厭〉
作者:陳韋安
「若是這樣,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加5:11)
這是和合本聖經一句很有趣的翻譯。華神院長蔡麗貞將這節經文成為書名:《十字架討厭的地方》。「究竟十字架有何討厭?」我們先不討論。不過,最少我們能夠從這句話聽得出保羅的口吻。保羅說:「如果係咁,十字架乞人憎嘅地方就無哂架喇!咁點得呀!!」
言下之意,保羅正點出了「十字架」不可磨滅的核心:很討厭。今天,你可以把十字架寫成一首歌、一篇講章、拍一套電影、成為一種態度。但是,無論你如何樣重新演繹、拆件鑲嵌,唯一不可改變的是這個:千萬不能丟棄十字架令人討厭的地方!
我很敬佩一百多年前和合本的翻譯者。他(們)把原文 τὸ σκάνδαλον τοῦ σταυροῦ 翻譯得充滿玩味與詩意。其實,τὸ σκάνδαλον τοῦ σταυροῦ 的意思很直接,也不難翻譯:
十字架的絆腳石。或,
十字架絆倒人的地方。
我實在非常費解,為何和合本翻譯者不把 σκάνδαλον 翻譯為「絆腳石」、「絆倒」或「跌倒」呢?因為整本聖經都清一色地把 σκάνδαλον 翻譯為「絆腳石」或「絆倒」(太13:41;16:23;18:7;路17:1;羅9:33;11:9;14:13;16:17;林前1;23;彼前2:8;約壹2:10;啓2:14),偏偏唯有加拉太書這節經文翻譯做「討厭的地方」!很討厭呀!!!!
我很喜歡這翻譯。因為它正道出了十字架的苦,以及世人對「絆倒人的人」那份憎厭。
可惜的是,華人教會最忌諱「絆倒人」。「總之不要絆倒人。」「凡事都何作,但不要絆倒別人。」「你這樣做會絆倒我呀!」疑似「被絆倒」的人大大聲的說。久而久之,華人教會的「絆倒神學」演變成一種「絆倒倫理」。
「不可絆倒人」成為華人教會叢林的法則。甚至,它凌駕了十誡,超越了善惡對錯,成為了教會運作的潛規則:
公義-->絆倒人
改變-->絆倒人
創新-->絆倒人
不跟大隊-->絆倒人
誰知,耶穌走上十字架,原來絆倒了許多人。(很可惡!很失見證!)
首先是猶太人被絆倒——上帝竟然死在十字架上!
然後,羅馬帝國被絆倒——竟然有人稱這罪犯為王!
最後,所有基督徒都被絆倒!
當然,被人討厭有十萬個理由。可能是因為你為主受苦,也可能是你衰格自討苦吃。不過,無論如何,「避免被人討厭」是一件很 unchristian 的事(加1:10)。「絆倒倫理」更絆倒了一代人。因為它「安全地」把教會封鎖在一個永不失腳的陷阱裡,反倒把「絆倒人的人」釘在十字架上!
或者,香港教會需要跌倒。
或者,我們背起十字架之先,更需要真正體會十字架討厭的地方。
今天是受難節。二千年前的十字架,它仍然在冒犯着你——搞動你的情緒、顛覆你的認知、推翻已建立的傳統。因此,我們作為背負十字架的教會羣體,先要常常準備自己被這「十架之道」所冒犯,並且隨時為這冒犯自己的十字架冒犯別人。
最後,講一些教會圈子的花生熱話。我相信大家都估到我講邊個。有一位年青神學院老師,讀完博士後以為自己好叻,讀好多書,經常張貼自己寫的文章批判教會的不是。口口聲聲話要改革教會。幾年後,佢仲開咗間教會四圍搶羊。絆倒好多人!非常可惡,非常討厭!
這人是誰?他的名字叫「馬丁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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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意思 在 水深之處(水深之处)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水深晨興時光
第五週 週五
太二六39
『…〔耶穌〕面伏於地,禱告說,我父阿,若是可能,就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十字架是一件受苦的事。釘十字架是羅馬政府用來處死犯人的方法。無疑的,對於犯人,十字架是一種受苦,因爲不是他選擇釘十字架;相反的,犯人是被迫釘十字架。但主耶穌的釘十字架完全不同,祂不是被迫忍受釘死的苦,而是祂自己揀選的。這是祂自己的意願,祂不是被迫釘十字架,祂乃是心甘情願的,因爲祂的十字架是神的旨意。因此,祂的釘十字架是爲着完成神的旨意。主樂意背起十字架,被釘死爲着完成神的定旨。換句話說,基督不像犯人被迫去受死。相反的,祂願意被釘死,藉着死,使祂的生命得以釋放出來而產生召會。
我們不是被迫背負十字架,我們乃是甘願背起十字架。〔在馬太十六章二十四節,〕主耶穌不是說,『就當否認己而被釘十字架。』不,祂是說,『就當…背起他的十字架。』我們不是被釘十字架,我們乃是背起十字架。然而,有些弟兄曾說,『我已多次被我親愛的妻子釘十字架。』這樣的弟兄不是背負十字架的人;他們是罪犯而被他們的妻子處決。假如你說你的孩子一直將你釘十字架,你就不是一個背負十字架的人,而是一個被處決的罪犯。今天大多數的基督徒都是被處決的罪犯,少有人是背負十字架的人。我問你們這個問題:『你是罪犯,還是背負十字架的人?』我們都必須說,『讚美主,我不是罪犯,我乃是甘願背負十字架的人。我沒有被別人釘十字架;反之,我要拿起十字架而且背負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