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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肥咖條款不合作帳戶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193的網紅陳介文的財富234,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NUM-0Y6M28D 請您跟我這樣說 - 「美國未申報罰責」有哪些? ------------------------------------ 今天所說的是對於美國公民身分 在每年的4月15日進行所得稅申報 如居住在境外,則可延至6月15日 而美國國稅局IRS針對所得課稅 ...
肥咖條款不合作帳戶 在 陳介文的財富234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NUM-0Y6M28D
請您跟我這樣說 - 「美國未申報罰責」有哪些?
------------------------------------
今天所說的是對於美國公民身分
在每年的4月15日進行所得稅申報
如居住在境外,則可延至6月15日
而美國國稅局IRS針對所得課稅
依詢FATCA(肥咖)、FBAR(肥爸)法案
FATCA是針對金融機構
FBAR是針對稅務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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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DI為境外帳戶自願揭露計畫
是美國國稅局在2011年時做的計畫
針對美國稅務居民自願自首漏報所得
所做的罰責與規範
期限後就由IRS針對肥咖肥爸裁罰
FATCA為美國針對金融機構的條款
目的是透過金融機構的資訊
檢查是否有美國納稅居民未申報
對於金融機構有強制申報的原因
為如果金融機構不配合FATCA
美國政府有權利對不配合的機構
在美國的投資所得,扣繳30%
全球金融商品多已美元投資為主
大多數的金融機構跟美國關係密切
因此只好乖乖的配合FATCA
而對於不配合調查的帳戶持有人
可針對帳戶所得的部分就源扣繳30%
待審查後才進行扣稅或放款
也可直接關閉不配合的金融帳戶
或是對美國申報不合作的帳戶
由美國國稅局自行調查與裁罰
並要求金融機構依照帳戶價值
5萬美金以上做電子資訊索引
100萬美金以上做嚴格人工審查
如果身為美國公民而隱匿或漏報
則是針對FBAR條款做裁罰
每個帳戶最高有一萬美元的罰緩
如被認定刻意行為,隱匿稅籍身分
會有10萬美元或50%帳戶餘額的懲罰
甚至面臨刑事罰金與有期徒刑
在台灣的金融罪犯是相對於幸福的
節稅是依照稅法規範做的稅賦優惠
避稅是依照稅法不完整做的稅賦規避
逃稅是依照稅法規範做的隱匿或漏報
今天所說的都是逃稅所造成的影響
不可不慎,持有美國公民納稅身分
想當然也需對國家稅收有所貢獻
本篇僅說明所得稅的稅賦而已
還有贈與、遺產...與其他各類的稅賦
#請您跟我這樣說
#美國所得稅未申報罰責
#美國所得無分境內境外
#FATCAFBAR肥咖肥爸
肥咖條款不合作帳戶 在 大詩人的寂寞投資筆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台灣是目前全球洗錢防制寬鬆的國家之一,黑錢處處流竄xd
比特幣現在台灣這麼好買,還不趕緊下手,還要等跌價?還要用挖礦?等到台灣也開始管制你就哭哭了
「行政院長林全在下台前,最後拍板了公司股東名單必須上傳政府資訊平台的規定,這就是追溯到人的思維(木栓我們想你~心心心~),結果被經濟部片面推翻,連前富邦金控總經理龔天行都看不下去投書媒體:「筆者參與公司法修正過程中,對於經濟部始終堅決反對揭露股東名簿,甚為不解。台灣固然向來有股份代持陋習,但股份代持的背後往往都有違法之原因,例如逃稅、隱藏不法利益、規避法律上關於關係人利益迴避或競業禁止等規定。經濟部作為公司法主管機關,對於透過揭露以增加公司所有權透明,實無理由反對。」
欸,銀行總經理都這樣講欸。經濟部這樣瞎搞,法務部立刻跳出來,怕明年我們參加亞太反洗錢組織同儕評鑑(APG Peer Review)會不通過。
如果我們的銀行沒有辦法達到跟全球銀行業相同的洗錢防制標準,跨國銀行可能會主動停止跟台灣銀行的金流往來。這也就是為什麼財政部非常緊張,到處疾呼銀行業必須重視,因為我們都已經可以想到媒體會用什麼標題轟爆財政部了:台灣和北韓同為拒絕往來戶。」
前情提要:
在上一集「絕對沒在打臉誰」的文章中,我們review了以財訊謝金河社長為代表的「稅率高→富人跑→收不到稅」說法,我們發現,「富人跑」的因素遠遠不只稅率一樣,包括整體稅制、國際租稅環境,以及當年景氣情況都有影響,「稅率高→富人跑」根本是忽略整體租稅環境、難堪一擊的簡化說法。
那麼接下來,我們來看一下「富人跑→收不到稅」這個鏈條有什麼問題。
【稅族大遷徙Part 2・為何台商回來了?】
這幾年全球富人搬動資產真的非常忙碌,因為美國帶動的查稅行動越演越烈,已經變成一種全球運動。
美國國稅局的確滿恐怖的,2013年肥咖條款生效,到了去年十月公布數據時,竟然已經讓10萬名海外納稅人歸戶(滿滿的肥咖啊),並且追討了2009年以來的欠稅,總計超過100億美元。
顯然各國都很缺錢,大家學起美國,組織了一個叫做CRS的共同通報系統(Common Reporting System,台灣已經準備加入,目前有草案「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看得懂英文看不懂中文是不是好靠北,法案名字取這樣是擔心有人看懂嗎),簽署CRS的國家,必須互相通報國內的帳戶情況,中國、香港、新加坡會在明年第一次交換帳戶資料,你的帳戶就算躲在海外也會被連線追查。
這就是為什麼,從去年到今年,你聽到非常多「台商大查稅」事件,因為中國加入了CRS,制訂了自己的肥咖條款(人家政府也缺錢的)。
去年下半年開始,只要超過六百萬人民幣的非居民帳戶,都被嚴厲登錄追蹤、補繳稅單,最著名的是一家福建台商豐泰鞋廠,一次被追繳超過十億元稅金。許多台商批評這是「政治追殺」,認為兩岸關係轉壞,出現對台商的逼迫。執法有所偏倚當然有其可能,然而大環境如此,中國地區的本國籍帳戶照樣遭到查核。
對台灣來說,最funny的事情是,因為還來不及和各國簽訂CRS雙邊協定,明年開始中港星東協國家又要大連線,帳戶會被看光光,所以還沒連線的台灣,竟然成為了熱錢湧入的「避稅天堂」,現在把錢匯回台灣來最安全,從外面看不到我們在台灣有什麼帳戶。
去年底有一個很爆笑的新聞,可以看出台商走得多倉促。趕在今年1月1日中國清查企業帳戶之前,台商紛紛帶錢出走,一個林姓東莞台商一下子資金無處parking,竟然一口氣買下七戶「松江一號院」豪宅,一次豪擲13億元。
除了台商,在銀行端,專門處理外國人、外國公司帳戶的OBU國際金融分行方面,也看到資金湧入的跡象。
放在OBU的存款,在2015年上半年還維持在五百多億美元水位,佔總資金三成左右;到了上個月央行公布最新數據時,OBU存款已經增加到754億美元,佔總資金的接近四成。兩年多時間,OBU分行多出快兩百億美元存款,佔大盤比例也從三成升高到近四成。
這些帳戶除了其實是台灣人的假外資公司,還有不少持外國護照的中國商人,也把資金匯進台灣。因為實施CRS的時間差,台灣意外的成為了避稅天堂,啊我們應該趁早習慣嗎?
想,得,美。
現在簽署了CRS的國家超過一百個,這次大家是認真的,你所熟悉的開曼群島、維京群島、巴拿馬、百慕達、列支登斯敦等避稅天堂,都簽了都簽了都簽了。。。
不管是高稅負國家、低稅負國家,還是免稅天堂國家,全球超過一百個政府加入了CRS通報系統,無論稅負高低,所有的國家都體認到,永遠有人稅比你低,無止境的降稅不可能滿足所有人,富人就是有避稅的動機,只有一套全球透明的通報體制,能讓資金歸戶。避稅天堂國家在這樣的壓力下,都簽了都簽了都簽了。。。
台灣的壓力當然非常大,官員最怕台灣被列在什麼不合作不乖乖國家了,又有可怕名嘴恐怖立委要到處錶官員,所以其實財政官員的動作還不小。
除了表定在2019年實施CRS,2020年第一次交換資料之外,今年七月立法院也通過了「反避稅條款」,以後所得稅法變超兇,就算把公司設在境外,新的規定是,只要這些公司的決策地、帳簿保存地、實際經營地點在台灣,就會被認定是「實際管理處所在本國的企業」,比照本國企業繳稅。這條真的很兇,稱為PEM公司,Place of Effective Management。
這條為什麼很兇呢?過去為了避稅,最常用的方式是成立境外公司,把個人資產挪到公司名下,就是「假外資」。然而在PEM認定下,這些境外公司會一律視為本國企業。只要台灣跟各國CRS連線,這些公司還想要避稅的話,只能把控股結構改得更多層、更複雜,把資金進出的銀行戶頭轉帳更多次,轉到你頭昏腦脹搞不清楚為止。如此一來,避稅成本大幅升高,這些公司自己也會轉到頭昏腦脹非常疲累啊哈哈哈。
更麻煩的是,現在投資公司已經可以追溯到人。跨國銀行為了防止恐怖攻擊組織利用投資公司洗錢,現在要求企業帳戶必須繳交實際控制人的名單,追溯到人,人人人人人,一旦CRS連線,實際股東都會現形,簡直是稅務機構超有利的歸戶利器。好啦要怪就怪賓拉登不要怪中華民國財政部啦。
行政院長林全在下台前,最後拍板了公司股東名單必須上傳政府資訊平台的規定,這就是追溯到人的思維(木栓我們想你~心心心~),結果被經濟部片面推翻,連前富邦金控總經理龔天行都看不下去投書媒體:「筆者參與公司法修正過程中,對於經濟部始終堅決反對揭露股東名簿,甚為不解。台灣固然向來有股份代持陋習,但股份代持的背後往往都有違法之原因,例如逃稅、隱藏不法利益、規避法律上關於關係人利益迴避或競業禁止等規定。經濟部作為公司法主管機關,對於透過揭露以增加公司所有權透明,實無理由反對。」
欸,銀行總經理都這樣講欸。經濟部這樣瞎搞,法務部立刻跳出來,怕明年我們參加亞太反洗錢組織同儕評鑑(APG Peer Review)會不通過。
如果我們的銀行沒有辦法達到跟全球銀行業相同的洗錢防制標準,跨國銀行可能會主動停止跟台灣銀行的金流往來。這也就是為什麼財政部非常緊張,到處疾呼銀行業必須重視,因為我們都已經可以想到媒體會用什麼標題轟爆財政部了:台灣和北韓同為拒絕往來戶。。。
呃,不過我們大家現在知道要轟爆誰了。
所以這幾年你聽到那麼多全球大型銀行被罰錢的消息,包括法國巴黎銀行被罰90億美元,匯豐銀行被罰19億美元,渣打銀行被指控幫助伊朗政府交易,兩次被罰近10億美元。這不僅僅是為了稅務歸戶,更重要是為了防止洗錢給恐怖攻擊份子。對的,大家能收到稅,跟全球恐攻有關係的。
罰完跨國銀行,接下來就是罰區域銀行。今年初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震驚全台的1.8億美元罰款,就是在無法交代帳目細項的情況下,被判定為洗錢行為,上個月華南銀行紐約分行也傳出被罰。對這些台灣銀行祭出罰款的機構,正是同樣開罰了全球大型銀行,現在國際金融業聞之色變的NYDFS,紐約金融服務署。
據說很多台灣的銀行已經在考慮要裁撤紐約分行,避免被罰,哼哼這麼有種那你們以後還要罵年輕人是媽寶不去外頭闖了麼。。。。
那這跟股利稅改有什麼關係?
字數太多了,要休息了(我們好累的),下次再說。在國際租稅環境轉為更重視歸戶、查稅的實務手段時,我們必須意識到,我們面對的租稅環境正在轉變,而且是長期的、結構性的轉變,這跟整個國際銀行體制的改革都有關係。
過去對薪資所得課稅沈重,實在是因為容易課徵,而對資本所得課稅較輕,也的確是因為傳統的理由「稅率高、富人跑」。
但是如果有一天,我們再見面(誤),富人跑不了了呢?那我們是不是應該考慮,給租稅體制一個機會,重新審視目前的稅務結構呢。靠,真的字太多了掰,最終主張我們下週見。
#對不起忘記準備照片了請讓我獻上昨天吃的一百多元的台灣擔仔麵。。
肥咖條款不合作帳戶 在 Emmy追劇時間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前情提要:
在上一集「絕對沒在打臉誰」的文章中,我們review了以財訊謝金河社長為代表的「稅率高→富人跑→收不到稅」說法,我們發現,「富人跑」的因素遠遠不只稅率一樣,包括整體稅制、國際租稅環境,以及當年景氣情況都有影響,「稅率高→富人跑」根本是忽略整體租稅環境、難堪一擊的簡化說法。
那麼接下來,我們來看一下「富人跑→收不到稅」這個鏈條有什麼問題。
【稅族大遷徙Part 2・為何台商回來了?】
這幾年全球富人搬動資產真的非常忙碌,因為美國帶動的查稅行動越演越烈,已經變成一種全球運動。
美國國稅局的確滿恐怖的,2013年肥咖條款生效,到了去年十月公布數據時,竟然已經讓10萬名海外納稅人歸戶(滿滿的肥咖啊),並且追討了2009年以來的欠稅,總計超過100億美元。
顯然各國都很缺錢,大家學起美國,組織了一個叫做CRS的共同通報系統(Common Reporting System,台灣已經準備加入,目前有草案「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看得懂英文看不懂中文是不是好靠北,法案名字取這樣是擔心有人看懂嗎),簽署CRS的國家,必須互相通報國內的帳戶情況,中國、香港、新加坡會在明年第一次交換帳戶資料,你的帳戶就算躲在海外也會被連線追查。
這就是為什麼,從去年到今年,你聽到非常多「台商大查稅」事件,因為中國加入了CRS,制訂了自己的肥咖條款(人家政府也缺錢的)。
去年下半年開始,只要超過六百萬人民幣的非居民帳戶,都被嚴厲登錄追蹤、補繳稅單,最著名的是一家福建台商豐泰鞋廠,一次被追繳超過十億元稅金。許多台商批評這是「政治追殺」,認為兩岸關係轉壞,出現對台商的逼迫。執法有所偏倚當然有其可能,然而大環境如此,中國地區的本國籍帳戶照樣遭到查核。
對台灣來說,最funny的事情是,因為還來不及和各國簽訂CRS雙邊協定,明年開始中港星東協國家又要大連線,帳戶會被看光光,所以還沒連線的台灣,竟然成為了熱錢湧入的「避稅天堂」,現在把錢匯回台灣來最安全,從外面看不到我們在台灣有什麼帳戶。
去年底有一個很爆笑的新聞,可以看出台商走得多倉促。趕在今年1月1日中國清查企業帳戶之前,台商紛紛帶錢出走,一個林姓東莞台商一下子資金無處parking,竟然一口氣買下七戶「松江一號院」豪宅,一次豪擲13億元。
除了台商,在銀行端,專門處理外國人、外國公司帳戶的OBU國際金融分行方面,也看到資金湧入的跡象。
放在OBU的存款,在2015年上半年還維持在五百多億美元水位,佔總資金三成左右;到了上個月央行公布最新數據時,OBU存款已經增加到754億美元,佔總資金的接近四成。兩年多時間,OBU分行多出快兩百億美元存款,佔大盤比例也從三成升高到近四成。
這些帳戶除了其實是台灣人的假外資公司,還有不少持外國護照的中國商人,也把資金匯進台灣。因為實施CRS的時間差,台灣意外的成為了避稅天堂,啊我們應該趁早習慣嗎?
想,得,美。
現在簽署了CRS的國家超過一百個,這次大家是認真的,你所熟悉的開曼群島、維京群島、巴拿馬、百慕達、列支登斯敦等避稅天堂,都簽了都簽了都簽了。。。
不管是高稅負國家、低稅負國家,還是免稅天堂國家,全球超過一百個政府加入了CRS通報系統,無論稅負高低,所有的國家都體認到,永遠有人稅比你低,無止境的降稅不可能滿足所有人,富人就是有避稅的動機,只有一套全球透明的通報體制,能讓資金歸戶。避稅天堂國家在這樣的壓力下,都簽了都簽了都簽了。。。
台灣的壓力當然非常大,官員最怕台灣被列在什麼不合作不乖乖國家了,又有可怕名嘴恐怖立委要到處錶官員,所以其實財政官員的動作還不小。
除了表定在2019年實施CRS,2020年第一次交換資料之外,今年七月立法院也通過了「反避稅條款」,以後所得稅法變超兇,就算把公司設在境外,新的規定是,只要這些公司的決策地、帳簿保存地、實際經營地點在台灣,就會被認定是「實際管理處所在本國的企業」,比照本國企業繳稅。這條真的很兇,稱為PEM公司,Place of Effective Management。
這條為什麼很兇呢?過去為了避稅,最常用的方式是成立境外公司,把個人資產挪到公司名下,就是「假外資」。然而在PEM認定下,這些境外公司會一律視為本國企業。只要台灣跟各國CRS連線,這些公司還想要避稅的話,只能把控股結構改得更多層、更複雜,把資金進出的銀行戶頭轉帳更多次,轉到你頭昏腦脹搞不清楚為止。如此一來,避稅成本大幅升高,這些公司自己也會轉到頭昏腦脹非常疲累啊哈哈哈。
更麻煩的是,現在投資公司已經可以追溯到人。跨國銀行為了防止恐怖攻擊組織利用投資公司洗錢,現在要求企業帳戶必須繳交實際控制人的名單,追溯到人,人人人人人,一旦CRS連線,實際股東都會現形,簡直是稅務機構超有利的歸戶利器。好啦要怪就怪賓拉登不要怪中華民國財政部啦。
行政院長林全在下台前,最後拍板了公司股東名單必須上傳政府資訊平台的規定,這就是追溯到人的思維(木栓我們想你~心心心~),結果被經濟部片面推翻,連前富邦金控總經理龔天行都看不下去投書媒體:「筆者參與公司法修正過程中,對於經濟部始終堅決反對揭露股東名簿,甚為不解。台灣固然向來有股份代持陋習,但股份代持的背後往往都有違法之原因,例如逃稅、隱藏不法利益、規避法律上關於關係人利益迴避或競業禁止等規定。經濟部作為公司法主管機關,對於透過揭露以增加公司所有權透明,實無理由反對。」
欸,銀行總經理都這樣講欸。經濟部這樣瞎搞,法務部立刻跳出來,怕明年我們參加亞太反洗錢組織同儕評鑑(APG Peer Review)會不通過。
如果我們的銀行沒有辦法達到跟全球銀行業相同的洗錢防制標準,跨國銀行可能會主動停止跟台灣銀行的金流往來。這也就是為什麼財政部非常緊張,到處疾呼銀行業必須重視,因為我們都已經可以想到媒體會用什麼標題轟爆財政部了:台灣和北韓同為拒絕往來戶。。。
呃,不過我們大家現在知道要轟爆誰了。
所以這幾年你聽到那麼多全球大型銀行被罰錢的消息,包括法國巴黎銀行被罰90億美元,匯豐銀行被罰19億美元,渣打銀行被指控幫助伊朗政府交易,兩次被罰近10億美元。這不僅僅是為了稅務歸戶,更重要是為了防止洗錢給恐怖攻擊份子。對的,大家能收到稅,跟全球恐攻有關係的。
罰完跨國銀行,接下來就是罰區域銀行。今年初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震驚全台的1.8億美元罰款,就是在無法交代帳目細項的情況下,被判定為洗錢行為,上個月華南銀行紐約分行也傳出被罰。對這些台灣銀行祭出罰款的機構,正是同樣開罰了全球大型銀行,現在國際金融業聞之色變的NYDFS,紐約金融服務署。
據說很多台灣的銀行已經在考慮要裁撤紐約分行,避免被罰,哼哼這麼有種那你們以後還要罵年輕人是媽寶不去外頭闖了麼。。。。
那這跟股利稅改有什麼關係?
字數太多了,要休息了(我們好累的),下次再說。在國際租稅環境轉為更重視歸戶、查稅的實務手段時,我們必須意識到,我們面對的租稅環境正在轉變,而且是長期的、結構性的轉變,這跟整個國際銀行體制的改革都有關係。
過去對薪資所得課稅沈重,實在是因為容易課徵,而對資本所得課稅較輕,也的確是因為傳統的理由「稅率高、富人跑」。
但是如果有一天,我們再見面(誤),富人跑不了了呢?那我們是不是應該考慮,給租稅體制一個機會,重新審視目前的稅務結構呢。靠,真的字太多了掰,最終主張我們下週見。
#對不起忘記準備照片了請讓我獻上昨天吃的一百多元的台灣擔仔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