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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股東退股同意書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平民保險王劉鳳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連載文章 28—2020/09/20 《平民投資王》網路版---劉鳳和 著 無版權—可大大分享 兩個都生下來啦,只能做好心理準備,被念一輩子吧! 婚後我開始作保險,她也在外工作,這段時間我雖然沒賺到什麼錢,但是能夠擁有這樣一個女人,願意跟我一起為家庭打拚,我覺得很滿足。在生活上,我們兩個...
股東退股同意書 在 平民保險王劉鳳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連載文章 28—2020/09/20
《平民投資王》網路版---劉鳳和 著 無版權—可大大分享
兩個都生下來啦,只能做好心理準備,被念一輩子吧!
婚後我開始作保險,她也在外工作,這段時間我雖然沒賺到什麼錢,但是能夠擁有這樣一個女人,願意跟我一起為家庭打拚,我覺得很滿足。在生活上,我們兩個的欲望也不是很高,只想像一般小家庭,生兩個小孩,再一起努力把小孩養大,供他們念書學一點才藝。每個人都說我們現在很好命,孩子都大了,老公賺的錢很可以過上好點的日子,老婆又在老公的事業上幫忙,少有哪個家庭像我們這樣圓滿的了。這怎麼講呢?我想是因為我曾經失去過,現在才更懂得珍惜。
其實我跟太太直到現在出去逛街或吃飯,都還是手牽手走在大街上逛。我只知道,反正把人家娶進了門,就一定要好好愛護,我的腦袋瓜裡不會有其他有的沒的想法。感情的事情,從一而終就好﹔反正老婆是自己選的,走下去一定會愈走愈好。果然是這樣沒有錯,更何況,我老婆還是個美妻,我還有什麼好不滿足的。
「抱緊緊」為幸福加溫
我還有個和太太的相處之道,我覺得也是挺好的,一併在此與各位分享。自從前幾年我們家把車子賣掉之後,我接送太太上下班都改騎摩托車。
各位千萬不要小看摩拖車,雖然危險性高了點,但是慢一點騎,就可以降低很多危險性。更重要的是,騎摩托車有項「好處」:每次騎摩托車載老婆,坐在後座的她都必須把我抱緊緊,那種感覺是不是甜蜜多多。各位想想看,如果我開車載她去上下班,她肯定坐上車沒多久,就瞇著眼睡著了,而我,就好像是她專屬的勤勞司機一樣,天天風雨無阻接送而已。
但是坐上了摩托車的老婆就可愛多了,從後座擁抱的感覺,能夠讓夫妻之間的甜蜜永遠不會消散,這種「台式的溫馨接送情」,豈不是很有點另類的浪漫?很多時候看到夫妻間的爭執吵架,每個家庭都是兩個人辛辛苦苦從零到有到好,一點一滴建立起來的,吵架卻會消磨家庭的美好。
我生活周遭有很多離婚的朋友,而且愈來愈多。常常看到的
這是我的「牽手」,我會牽她的手一輩子。
都是,歡歡喜喜步入禮堂,甜甜蜜蜜生了孩子,然後吵吵鬧鬧簽下離婚同意書。原因就是,結了婚,人定下來了,心卻還收不回來。每天東想西想,還在幻想其他對象、是不是哪天又有個艷遇,諸如此類的問題常發生。奉勸各位不妨冷靜思考一下,若果真換了另外一個對象,你的人生真的會比較快樂美滿嗎?就算當真會比較美好,那麼該怎麼收拾和現任老婆共組的這個家庭的善後呢?一個人做的錯事愈多,留下的痕跡就愈多。當人生走到尾聲,回過頭來看,是不是難逃在悔恨與唏噓中度過?
其實在這本書裡,說不說我們夫妻倆的相處之道不是那麼重要,但若能夠因此讓讀者多增添一點點幸福的感覺,而回過頭來檢視自己與家人的相處,更珍惜身邊的另一半,那麼我就覺得自己有盡到作者的責任。反正還是那句話:結婚了,就是按照結婚的路一步一步走下去﹔做了決定,就一心一意朝設定好的目標前進。家庭,在這樣一個氛圍之下就是幸福﹔人生,在這樣的一條路徑上就會精采。這輩子,還有什麼奢求嗎?
接下來,要為自己規劃事業的「好保單」
我已經五十歲了,簡單來說,泥土已經淹到我下巴了,大概再過二十年身體健康的日子,剩下的十年,該就是臥病在床的日子了吧。人生過得真的很快,從出生到現在,中間經歷多少懵懂輕狂,考試不及格跑去念軍校,哪懂得什麼叫精忠報國、殺豬拔毛,就跟著大時代一路這樣走過來。
而未來從五十到七十歲的這二十年,可能就是我僅剩的時間,那我到底還想做什麼?有幾件事情,我心裡是稍微有些想法的。接下來我想開一家保險經紀人公司。為什麼?第一,雖然我一直批評保險,但其實只要買到對保險,真的可以幫助家人和自己。第二,只有保險經紀人公司這樣的制度存在,對保戶才算是真正的公平。第三,目前我還是寄在其他保險經紀人公司的籬下,總有種不安定感,無法自己掌握。
當然開保險經紀人公司目的不是為了賺錢,而是回想我這半輩子都在為別人規劃事業、規劃保險、規劃未來,那我自己呢?我心裡也會有擔心,萬一哪天保險不能做了怎麼辦?我也需要為我的工作事業規劃一份「好保單」。於是我希望開一家公司,集合有共同理想的流浪業務員,一起去銷售像一年期保險這樣的產品。我要讓每個業務員都是股東,都享有一樣的權利,股東跟股東之間的合約可以到法院去認證,讓大家都受到法律保護。公司開支攤平之後,剩下的盈餘就是屬於每一位股東的,這才是真正的股東,不僅僅是公司裡的一個業務員。我甚至覺得公司負責人可以輪流擔任,不一定非得是我﹔就算哪一天老了退休了,也可以讓孩子繼續承接這份工作,等於間接幫小孩創業。
說真的,我知道沒有哪家公司可以百分之百保證不倒,但我還是想要創造一家可以永續經營的公司。我只是想創造一種概念,但我也希望可以把這家公司愈做愈穩,創造國內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個典範。
現在我心裡慢慢有這樣的想法,跟一些業務朋友聊起這樣的概念,他們也都很贊
同,只是我現在還在累積能量。希望能讓我的未來,也許只有十年到二十年,至少可以不用擔心生活和退休金,可以穩穩定定過完剩下的日子。
就是要好好地去玩、積極地去玩
那其他偉大的理想?好像也沒有。寫書嗎?
我每次寫完一本書,都會想這應該是最後一本,當然這次也不例外。那還有什麼其他的事情想做?我想就是電影吧。我想要把這一輩子我看到、聽到、自己經歷的業務員的酸甜苦辣,全都寫進劇本裡。
股東退股同意書 在 平民保險王劉鳳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連載文章 28—2020/09/20
《平民投資王》網路版---劉鳳和 著 無版權—可大大分享
兩個都生下來啦,只能做好心理準備,被念一輩子吧!
婚後我開始作保險,她也在外工作,這段時間我雖然沒賺到什麼錢,但是能夠擁有這樣一個女人,願意跟我一起為家庭打拚,我覺得很滿足。在生活上,我們兩個的欲望也不是很高,只想像一般小家庭,生兩個小孩,再一起努力把小孩養大,供他們念書學一點才藝。每個人都說我們現在很好命,孩子都大了,老公賺的錢很可以過上好點的日子,老婆又在老公的事業上幫忙,少有哪個家庭像我們這樣圓滿的了。這怎麼講呢?我想是因為我曾經失去過,現在才更懂得珍惜。
其實我跟太太直到現在出去逛街或吃飯,都還是手牽手走在大街上逛。我只知道,反正把人家娶進了門,就一定要好好愛護,我的腦袋瓜裡不會有其他有的沒的想法。感情的事情,從一而終就好﹔反正老婆是自己選的,走下去一定會愈走愈好。果然是這樣沒有錯,更何況,我老婆還是個美妻,我還有什麼好不滿足的。
「抱緊緊」為幸福加溫
我還有個和太太的相處之道,我覺得也是挺好的,一併在此與各位分享。自從前幾年我們家把車子賣掉之後,我接送太太上下班都改騎摩托車。
各位千萬不要小看摩拖車,雖然危險性高了點,但是慢一點騎,就可以降低很多危險性。更重要的是,騎摩托車有項「好處」:每次騎摩托車載老婆,坐在後座的她都必須把我抱緊緊,那種感覺是不是甜蜜多多。各位想想看,如果我開車載她去上下班,她肯定坐上車沒多久,就瞇著眼睡著了,而我,就好像是她專屬的勤勞司機一樣,天天風雨無阻接送而已。
但是坐上了摩托車的老婆就可愛多了,從後座擁抱的感覺,能夠讓夫妻之間的甜蜜永遠不會消散,這種「台式的溫馨接送情」,豈不是很有點另類的浪漫?很多時候看到夫妻間的爭執吵架,每個家庭都是兩個人辛辛苦苦從零到有到好,一點一滴建立起來的,吵架卻會消磨家庭的美好。
我生活周遭有很多離婚的朋友,而且愈來愈多。常常看到的
這是我的「牽手」,我會牽她的手一輩子。
都是,歡歡喜喜步入禮堂,甜甜蜜蜜生了孩子,然後吵吵鬧鬧簽下離婚同意書。原因就是,結了婚,人定下來了,心卻還收不回來。每天東想西想,還在幻想其他對象、是不是哪天又有個艷遇,諸如此類的問題常發生。奉勸各位不妨冷靜思考一下,若果真換了另外一個對象,你的人生真的會比較快樂美滿嗎?就算當真會比較美好,那麼該怎麼收拾和現任老婆共組的這個家庭的善後呢?一個人做的錯事愈多,留下的痕跡就愈多。當人生走到尾聲,回過頭來看,是不是難逃在悔恨與唏噓中度過?
其實在這本書裡,說不說我們夫妻倆的相處之道不是那麼重要,但若能夠因此讓讀者多增添一點點幸福的感覺,而回過頭來檢視自己與家人的相處,更珍惜身邊的另一半,那麼我就覺得自己有盡到作者的責任。反正還是那句話:結婚了,就是按照結婚的路一步一步走下去﹔做了決定,就一心一意朝設定好的目標前進。家庭,在這樣一個氛圍之下就是幸福﹔人生,在這樣的一條路徑上就會精采。這輩子,還有什麼奢求嗎?
接下來,要為自己規劃事業的「好保單」
我已經五十歲了,簡單來說,泥土已經淹到我下巴了,大概再過二十年身體健康的日子,剩下的十年,該就是臥病在床的日子了吧。人生過得真的很快,從出生到現在,中間經歷多少懵懂輕狂,考試不及格跑去念軍校,哪懂得什麼叫精忠報國、殺豬拔毛,就跟著大時代一路這樣走過來。
而未來從五十到七十歲的這二十年,可能就是我僅剩的時間,那我到底還想做什麼?有幾件事情,我心裡是稍微有些想法的。接下來我想開一家保險經紀人公司。為什麼?第一,雖然我一直批評保險,但其實只要買到對保險,真的可以幫助家人和自己。第二,只有保險經紀人公司這樣的制度存在,對保戶才算是真正的公平。第三,目前我還是寄在其他保險經紀人公司的籬下,總有種不安定感,無法自己掌握。
當然開保險經紀人公司目的不是為了賺錢,而是回想我這半輩子都在為別人規劃事業、規劃保險、規劃未來,那我自己呢?我心裡也會有擔心,萬一哪天保險不能做了怎麼辦?我也需要為我的工作事業規劃一份「好保單」。於是我希望開一家公司,集合有共同理想的流浪業務員,一起去銷售像一年期保險這樣的產品。我要讓每個業務員都是股東,都享有一樣的權利,股東跟股東之間的合約可以到法院去認證,讓大家都受到法律保護。公司開支攤平之後,剩下的盈餘就是屬於每一位股東的,這才是真正的股東,不僅僅是公司裡的一個業務員。我甚至覺得公司負責人可以輪流擔任,不一定非得是我﹔就算哪一天老了退休了,也可以讓孩子繼續承接這份工作,等於間接幫小孩創業。
說真的,我知道沒有哪家公司可以百分之百保證不倒,但我還是想要創造一家可以永續經營的公司。我只是想創造一種概念,但我也希望可以把這家公司愈做愈穩,創造國內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個典範。
現在我心裡慢慢有這樣的想法,跟一些業務朋友聊起這樣的概念,他們也都很贊
同,只是我現在還在累積能量。希望能讓我的未來,也許只有十年到二十年,至少可以不用擔心生活和退休金,可以穩穩定定過完剩下的日子。
就是要好好地去玩、積極地去玩
那其他偉大的理想?好像也沒有。寫書嗎?
我每次寫完一本書,都會想這應該是最後一本,當然這次也不例外。那還有什麼其他的事情想做?我想就是電影吧。我想要把這一輩子我看到、聽到、自己經歷的業務員的酸甜苦辣,全都寫進劇本裡。
股東退股同意書 在 筆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失敗一定有原因,成功一定有方法,找到方法,看見希望!
「原來股東會可以這樣操作喔?」相信不少人看到新聞都會發出這樣到驚嘆,頗有恍然大悟的感覺。
是的,其實根據公司法以及過去台灣股東會已經發生過的實務,「股東表決權排除」原本就是基本套路,所以,大同公司派引用《企業併購法》來攻防的新聞,第一時間,我反而對於黃國昌的反應感到「有點意外」,因為,又是一個不懂股權遊戲的活生生例子。
以下是我綜合整理媒體的重點內容,希望藉這個機會幫大家一窺這場經營權攻防的重點。
6月30日的這場大同股東會堪稱「教案級」的經營權之爭,之前打得你死我活的中資爭議,如今看來只是煙霧彈,真正的殺手鐧是首度出場捍衛公司經營權的「企業併購法」。
一、根據《企業併購法》第27條14、15項規定:「……為併購目的,依本法規定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之股份者,應於取得後十日內,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其併購目的及證券主管機關所規定應行申報之事項;申報事項如有變動時,應隨時補正之。違反前項規定取得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者,其超過部分無表決權。」
二、也就是說,依《企併法》規定:
除了買一家公司的股權超過10%必須申報外,如果之後還想進一步「取得公司經營權」,也必須補正申報事項;如果沒有補正申報,那麼超過10%的部分開股東會時就沒有表決權。
三、截至6月30日「大同股東會」前的統計:
1. 公司派持股約33%
2. 市場派部分:
3. 王光祥以《羅得》、《競殿》、《三雅》3家投資公司持有約11%股權
4. 鄭文逸部分也是10%多
5. 被認為有「假外資」嫌疑的8個帳戶共有近24%(這8個疑似假外資帳戶在大同公司依照審計公報準則,函證這8個帳戶需揭露最終受益人時,他們多數沒有回覆)
6. 還有一些被劃歸支持市場派、每人持股數千張的名人共約6%(註a)
註a:包括以下持股者,在停止過戶前大量買進約3%股票
(1) 李進誠:勁永禿鷹案被判刑的前金檢局長
(2) 葉黃杞:涉護航中資炒股大同案被金管會停職、後辭永豐金證總經理
(3) 蔡滄海:標到很多文化總會、政府標案的「幫推」最大股東金佑投資的負責人
(4) 寧家莉:有線電視靖天傳播集團董娘
(5) 還有一些王光祥的地產界友人
四、結果:
由於市場派沒有補正申報併購目的是為了要取得公司經營權,因此,在集保中心、投保中心都有派代表在現場監督的情況下,當場被「沒收」投票權。
五、大同公司派的律師陣容:
大同公司派幕後的3位「大法師」引用企併法,打了一場艱困的公司經營權之戰,讓人大開眼界。
1. 賴中強:
在太陽花學運時,以「反服貿」聲名大噪,之後打中資絕不手軟,從南海投資、阿里巴巴、蝦皮到大同案,他一路走來立場鮮明。
2. 盧筱筠:
從高檢署退下後轉任律師,曾經是特偵組的一員,辦過力霸案,過去多辦內亂外患案,是這次大同打經營權戰爭的新臉孔。
3. 於知慶:
則是前廉政署檢察官,退下來開業當律師,他的恆昇法律事務所還網羅了專門負責重大經濟犯罪、貪瀆案件偵查的高檢署前特偵組組長楊榮宗加入。
這3位在幕後運籌帷幄的律師,加上站在台前的陳錦旋、梁懷信,林郭文艷就是靠這樣的律師陣仗守住了大同的經營權,打得總統表哥王光祥莫名其妙,還輸得一塌糊塗。
六、後續發展:
1. 金管會立即於6月30日大同股東會後發布新聞稿,其中有幾個值得關注的重點:
(1) 新聞稿直接訴諸「針對本日大同公司股東會未發給部分股東表決權票及選舉票,影響股東權益之保障,並與公司治理股東行動主義有違」,這點對公司派不利。
(2) 證交所將請大同公司本日赴證交所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說明未發給部分股東表決權票及選舉票之理由。
(3) 金管會將請集保公司瞭解並查核相關股務作業,大同公司倘違反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6條有關股務內控制度規定,將處分該公司不得再自辦股務事務。
(4) 另大同公司股東倘認為股東會有召集程序或其決議方法之瑕疵,侵害股東權益,可依公司法相關規定尋求救濟。
2. 證期局針對6月30日大同股東會援用《企併法》的認定上,有以下說明:
(1)《羅得》、《競殿》、《三雅》3家投資公司,已經在2018年5月18日已經依法主動提出申報,持有大同股票合計10.004%;之後,也在同年10月26日申報持股變動,增為11.02%。
(2) 無論外資股東是否具有中資背景,或是市場派是否依企併法向主管機關申報,「認定權都在主管機關,而非公司派可以逕行決定」,更不應該剝奪股東投票權利。
3. 證交所針對6月30日大同股東會爭議事項下達的裁示:
(1) 大同 (2371-TW) 今 (30) 日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仍未能具體說明今日召開的股東會中,逕行認定部分股東所持股份無表決權、未發給部分股東表決權票及選舉票等相關法律依據及事證,對股東權益影響甚鉅,並有違公司治理股東行動主義。
(2) 自 7 月 2 日起,將大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全額交割股,註b)。
註b:全額交割股是台灣股票市場特有,法規用詞為「變更交易方法股票」,而在股票市場習慣稱「全額交割股」
a. 指的是上市櫃公司經營一段時間後,因財務發生困難,股價跌到淨值以下,產生退票情形,或是未在規定時間內公告每一季的財務報表等因素,將會依規定被列為「全額交割股」。
b. 被列為全額交割股以後,如果要進行委託買賣,券商必需要先收到買賣股票的價款或股票,也有些券商會要求簽立風險同意書,才能進行交易。
c. 不接受信用交易,也就是不能透過融資融券的方式交易。
d. 全額交割股買賣必須透過營業員人工下單(每 30 分鐘交易一次),除了交易金額與手續費,有些券商會要求下單前就把要買的全額交割股款項單日的漲停價補足。
e. 投資人不可以將同一天買賣相同標的股票總張數相互沖抵,必須把每筆交易的股票或現金集中送到交易所清算組交割。
f. 一般投資人對被全額交割的公司財務了解不深,稍不留意,可能面臨停止交易,甚至下市的危機。
g. 全額交割股,既沒有股利也沒有配股,唯一能期待的就是「轉機」。
七、本案如果最後金管認定並裁決集保不准辦股務,將是超級殺手锏,公司派必死無疑,金管會、證交所、集保,聯合出手,非常罕見。
八、另有關全額交割股的處份反而不利於市場派的運作,等同提高市場派的門檻,反而有助於公司派鞏固持股。
參考新聞》賴中強、黃國昌打對台 大同公司派這三位律師用《企併法》逼退市場派王光祥:
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les/22134
參考新聞》〈大同股東會〉重訊仍無法釋疑 證交所:7/2起列全額交割股
https://news.cnyes.com/news/id/4500792
參考新聞》大同自行剔除股東表決權 集保:恐將不得自辦股務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07/4669236?from=ednappsharing
參考新聞》大同公司派剝奪投票權 金管會將採三大措施 最重不得自辦股務:
https://m.cnyes.com/news/id/4500723?exp=a?utm_source=lineshare&utm_medium=line&utm_campaign=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