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嘉:一位母親的大愛讓她撐過八年奮戰,最終促使強制汽車責任險立法成功】
1989 年 6 月 28 日,柯蔡玉瓊的長子柯重宇走在東海大學旁邊的鄉間小路上──這條路寬僅 5.7 公尺──一台疾駛而過的聯結車,撞上了柯重宇的身體,把他捲到車輪下,輾過他的頭部,柯重宇當場斃命。
肇事的司機當場逃...
【#艾德嘉:一位母親的大愛讓她撐過八年奮戰,最終促使強制汽車責任險立法成功】
1989 年 6 月 28 日,柯蔡玉瓊的長子柯重宇走在東海大學旁邊的鄉間小路上──這條路寬僅 5.7 公尺──一台疾駛而過的聯結車,撞上了柯重宇的身體,把他捲到車輪下,輾過他的頭部,柯重宇當場斃命。
肇事的司機當場逃逸,在事後潛回現場偷看情況,才被圍觀民眾指認出來。
一條年輕的生命就此終結,但他家人的悲慟才正要開始。
得知兒子慘死於車禍的柯蔡玉瓊,強忍喪子之痛從臺南趕到臺中處理後事,她要向肇事者所屬的安昇交通公司討回公道。
殊不知,肇事者的嘴臉不但毫無悔意,還特別囂張。
「壓死一個算什麼,十個八個都在壓了,何況一個。」聯結車公司的代表人士冷酷地說道,話語中展現對人命的輕蔑,更看不到一絲對受難家屬的同理心。
肇事者的冷漠,讓柯蔡玉瓊非常憤恨,曾想過要與他玉石俱焚。
然而,就在這個念頭高漲的同時,她夢見了剛過世的兒子。
他安慰了母親,並請她放下復仇的想法。
「不如為全臺灣人立一個法,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和尊嚴。」柯蔡玉瓊聽見個性善良的兒子如此說道。仍舊悲痛的她,把仇恨放下了。
醒來後的柯蔡玉瓊,決定按照兒子託夢所言,把悲傷轉換成大愛的形式,讓兒子的犧牲不至於白費。
柯蔡玉瓊努力走訪一個又一個車禍受害者家屬,把微小的個人力量集結起來,組成「中華民國車禍受難者救援協會」,開始承接救援家屬的案件。
在過程中,柯蔡玉瓊發現,國內的車禍賠償金額過低,多數肇事者所受刑罰、賠償金都很低,尤其在汽車運輸、貨運業間,竟然出現撞死人「法定公定價」80 萬的說法。
這麼低的死亡賠償金額,這樣不但彌補不了受害者、受害者家屬的損失,更使常有肇事紀錄的貨運公司肆無忌憚,反正開快車賺錢更要緊,出事賠的錢也不多,更加輕賤人命。
柯蔡玉瓊知道,車禍受難者救援協會的下一步,就是從立法上改變這個困境。但是,要立什麼法呢?
過去,即使法院判決肇事者要賠償,但有些人不是沒有資力賠償,或早已經脫產,受害者家屬除了一張「債權憑證」外,實際上拿不到任何錢。
不過,車禍除了肇事者與受害者之外,還有一方與受害求償有關,那就是保險。
如果肇事車主有保「汽機車第三人責任險」,就可以用保險方式補償受害者,這樣至少可以讓受害者與家屬得到應有的補償金。
然而在立法的過程,卻不是那麼順利,不僅草案在立法院躺了好多年,甚至還有立委嘲諷她小學畢業而已根本不可能立法。
儘管遇到這麼多阻力,柯蔡玉瓊仍然堅定朝目標走去。
她在 1994 年和 1995 年都發動過絕食行動、長期帶著棺材在立法院前的中山南路進行抗議,即使成功的路途看起來無比遙遠,她仍是咬著牙「牽大象過河」,堅持熬到強制險法案通過為止。
她看似無望的守候,其實已逐漸發揮了作用,過去堅持要公辦公營的一方,悄悄地放棄了,立法院通過法案的共識正在逐漸凝聚。當時的總統李登輝也注意到了這位努力不懈的母親。
1996 年 11 月 13 日,李登輝總統接見了柯蔡玉瓊,同樣在盛年失去兒子的他,對柯蔡玉瓊的痛苦感同身受。
「我的心,被妳無私的心所感動。」李總統如此對她說道,並以國民黨主席身分指示立法院黨團盡快讓此案過關,終於把法案的阻力排除。
1996 年 12 月 13 日,距離李登輝與柯蔡玉瓊的會面剛好一個月,立法院長劉松藩終於敲下議事槌,宣布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通過。
從 1997 年之後,不論駕駛人有無過失,車禍受害者都可獲得基本保險理賠,每一事故理賠金沒有上限,但同時依法須投保的汽、機車所有人保費負擔也提高了一倍。
一路抗爭了七年半的柯蔡玉瓊,總算可以鬆一口氣,與長期一起努力催生法案的人們慶祝一下。
不過,她並沒有就此休息,她認為自己既然催生了強制車險法案,讓汽機車使用者必須多出一筆錢,她就有義務持續監督保險費率與經費流向,而她也說到做到,長期關注並為此發聲。
如今,強制汽車責任險從 1998 年起上線,已經度過二十三年。
截至 2017 年 12 月底,承保車數也由 428 萬輛提高至 1,911 萬輛,累積理賠金額及補償金計約 2,453 億 5 千餘萬元,已超過 446 萬人次受惠。
從這個數據可以看到,臺灣的車禍事故相當頻繁,確實有大量的賠償需求,強制汽車責任險幫助了很多需要的人,讓受害人有基本的保障,被保險人的風險也得到分擔。
從小學畢業的家庭主婦,到上街頭爭取立法的強悍社運人士,柯蔡玉瓊一路走來並不容易。
如果可以選擇,想必她還是希望兒子能夠回到自己身邊,但人生沒有如果,柯蔡玉瓊因而選擇把悲傷轉換成力量,把個人的母愛轉換成社會的大愛,讓更多人受惠,這是一位母親的大愛昇華。
#柯蔡玉瓊 #柯重宇 #東海大學 #車禍 #肇事 #賠償 #汽車保險法 #立法 #李登輝 #司法院 #司路歷程
肇事逃逸第三人責任險 在 費鴻泰(阿力克司)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公路法初審,小客車租賃應全面投保第三人責任險!
▌您的大小問題,都是我認真的大事!
上週末在吳興街底的市場服務,收到一對年輕夫婦的致謝,著實讓我感動。
劉姓夫婦,三年前,在同一個地點前來。談及劉先生在一場不幸的事故,步行穿越馬路時,遭來台觀光之港籍警務人員駕租賃車撞上、肇事逃逸。造成年輕的劉先生脊椎受傷、需長期療養。雖即時向檢察官申請強制境管,該外籍人士卻早已離台。跨海多方陳情、求償,始終毫無音訊。
因此從三年前,我就提案修正公路法65條。
外籍人士來到台灣,難免有需要以汽、機車代步的時候。國外的習慣常於租賃車輛時價金即含相關保險,意外事故時不論人損、車損均由保險公司全權處理,但這方面在我國的法規上卻不然。若臺灣只有強制車險,能給予的保障非常有限。因此我主張修法,明定小客車租賃業應替非我國國民或法人之租車人投保第三人責任險。
歷經三年、立委兩個任期的力爭下,上個月(12/8),蒙立院同仁及交通部的認同,交通委員會排審通過,強制要求小客車租賃業應全面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就待院會二讀三讀。
劉姓夫婦從報紙上獲知初審的通過,欣喜前來與我分享,讓我頗感欣慰。雖當時沒能幫上劉姓夫婦求償,但是卻催生了這樣的法案,杜絕之後類似爭議。
【整個城市都是我的服務處】
週末,我仍然在市場與大家聊聊,歡迎您帶著大小問題前來。我們盡力來想辦法解決、或轉化成問政的素材,幫助大家!
現場也歡迎大家加入簽署行列…
2021.01.16(六)0930-1130 吳興商圈北醫廣場(吳興街252號))
2021.01.17(日)0930-1130 中崙市場(八德路3段74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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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給我們指教、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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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連署完成後請將連署書寄至
《臺北市莊敬路311號 費鴻泰服務處收》
肇事逃逸第三人責任險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無意間看到一年前自己分享的這個十大車禍常識,現在看來還是很值得分享,回鍋一下提醒大家。
必分享!十大發生車禍不能漏勾的法律常識!
不送則已,一送驚人。自從我們分享夫妻財產分配18招後,迴響熱烈,還被其他媒體轉載。應粉絲私訊的要求,希望我們提供一些家事事件以外青年學子能夠引以為惕的法律常識,所以今晚就來個加碼大放送,告訴大家日常生活中最容易遇到的法律糾紛:車禍事件,所應該注意的事項。
一、有事故一定要下車查看,不管大小,留下電話,遠離肇事逃逸的風險。
我們遇過太多的案例,感覺車子或許有碰撞,但沒看到有什麼被害人下車,趕時間就揚長而去,事後被起訴肇事逃逸,他們千篇一律的說法都是:「我不知道撞到人」。抱歉!法院幾乎都不會採信。下車報警或是雙方留下電話互相撥通,總之,一定要留下你沒跑掉的證據。你知道肇事逃逸的法定刑是多久嗎?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絕對沒有比下車更划算的作法。
二、輕傷儘速和解,杜絕獅子大開口。
只要有受傷,而肇事鑑定對方有過失,就有刑事過失傷害的責任,也就一般人所稱的犯罪前科,一旦進入刑事審理,過失輕傷多數輕則判一兩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三到六萬,重則判六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民事賠償還另外計算,如果一發生車禍人家跟你要個幾千元或萬把元的和解金,建議還是儘速和解為上,別省小錢拚肇事鑑定自己沒有過錯,很多被害人當下願意小金額和解,一拖久就獅子大開口了。
三、交通事故研析表並非肇事鑑定
發生車禍時如果報警,警察會製作事故現場照片、現場圖、交通事故研析表、筆錄等資料,一定要確實督促警察製作,沒拍到照的地方,甚至你自己也可以拿起手機拍,沒寫到的地方也要提醒警察寫上,不用不好意思。但是警察製作的交通事故研析表其實還蠻常被訴訟中另外聲請的肇事鑑定推翻,因此不要篤信警察在上面的過失判斷。
四、有不舒服當天就醫,切勿拖延
曾經有被害人痛了幾天才去就醫,結果診斷書被法院認為不能證明跟車禍的發生有關係。
五、有幸達成和解除了和解書即使對方還沒告也要簽撤回告訴狀。
這我們以前講到不要講了,民事和解與刑事告訴是兩回事。
六、千萬記得,過失傷害六個月內要提告。
通常車禍發生報案時警察都會到場製作交通事故發生證明,但不見得會移送,如果你是被害人一定要記得向警察確認你要提告,請警察幫你將案件移送檢察署,以免逾越告訴期間,等雙方和解再撤回告訴即可。
七、不是罰完錢就沒事
有當事人認為對方開的金額不合理,想說寧願把錢罰給法院也不要賠給被害人,事實上罰金是屬於國家的刑罰權,罰完對方還是可以請求民事賠償。
八、對方不賠錢怎麼辦?
和解筆錄可以拿去強制執行,另外也可以利用刑事的撤回與否逼對方拿現金出來談,免得簽了和解筆錄撤回告訴,對方居然名下沒財產。
九、什麼是可以求償的?
醫藥費、生活上增加費用(拐杖、看護)、勞動力減損(請假的薪水、因而殘障減少的勞動力)、精神賠償。
十、如何開診斷書?
求償請假的薪資,診斷書上應註明宜休養幾日、求償看護費診斷書上應註明需人看護的期間。如果你是加害人,對方開不出來就不應該求償這部分。
最後,快去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幫你分擔旦夕禍福吧!
那位私訊我的好媽媽,寫這個給你兒子看可以嗎?
可道律師事務所
預約現場免費諮詢(02)2976-1611
Line線上諮詢@xat.0000188331.82g
肇事逃逸第三人責任險 在 夜市飛鏢志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給大家參考 最好是不要用上
但是可以看看喔~
強制險只賠體傷和身故,財產損失沒賠,汽車一定要加保第三人責任險喔~
有無自負額,要問清楚,不要有自負額的比較好,全由產險公司負擔,好像有比較貴一些沒多很多。
律師 提供訊息
要善用「強制險」
聽朋友提起,她的老公騎機車,被小貨車撞倒了,左小腿骨折,但該肇事者郤逃逸了,後來他住院共花了6萬多元,只能很無耐的抱怨又受傷,又無法得到理賠!
其實可利用自己車的強制險去理賠,但要去警察局補申請交通事故證明
(註明提到肇事者逃逸), 再向自己車的產險公司申請,就OK了。
而正式收據只有一份!沒關係,強制險的理賠免正式收據,
只要在影印本收據上有蓋上醫院章這樣就可以了。
幫你整理一下:
政府強制險包括死殘理賠今年已提高為200萬和20萬意外門診或住院理賠,
而要申請肇事逃逸20萬意外住院門診理賠步驟, 準備下列文件:
1.警察局交通事故證明(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
2.醫院的收據,可用影印本,但要醫院蓋章。
3.向自己購買的強制險,產險公司申請出險。
政府強制險的用意,就是為了萬一肇事者逃逸,受傷者不會求償無門,所以自己的權益,自己要爭取。
您知道您繳的強制險費用擁有哪些權益嗎?
很多人只知道強制險[死殘給付200萬]和[傷害醫療給付20萬]的保障,不要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1.發生重大車禍時,通常是由救護車將傷者送至醫院,
而救護車的費用或是救助搜索費都可以申請理賠。
2.車禍發生後,所有的看診、診療所產生的費用,全都可以申請理賠(採實支實付),除此之外,還包括轉院、出院、住院、往返門診的交通費用,合理範圍內也都是可以申請理賠的。
3.因車禍住院療養,無論是否雇用特別護士或家屬自行照顧病患,
皆可申請看護金(每日1200元)。{醫師確認病情需要,MAX 30天}
4.若因車禍發生造成頭部、顏面部或頸部受損傷,導致遺存明顯醜形
(瘢痕、線狀痕、凹痕......),女性可理賠至42萬元,男性可理賠至26萬元。
5.因車禍而造成被當事人牙齒斷裂、掉落或其他損傷,
每一顆牙齒最高可申請1萬元理賠金。
6.車禍若不幸發生對方肇事逃逸,或對方並無投保強制險的情況。
被保險人亦可向財團法 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金。
事故發生二年內皆可申請理賠。
7.強制險理賠不分道路責任或事故當事人造成的過失,皆可申請理賠。
但事故發生時請務必記得要向警察備案。
但大部份的駕駛人根本不知道這項規定
提供大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