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職能分工原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職能分工原則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職能分工原則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職能分工原則產品中有1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元照出版,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新書賞閱📚 ▍藥事管理法制(一):用藥安全與專業責任 【作 者】王志嘉.余萬能.邱玟惠.朱益宏.簡俊生.李志宏.李荃和.古博仁.劉又禎.許育瑋.林工凱 【內容簡介】 新藥品、新醫療器材或是新醫療技術,當發生嚴重不良事件或反應時,相關之通報規定、法律爭議該如何解決?醫療機構大量預先調製藥品之品質...

  • 職能分工原則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1-20 0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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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書賞閱📚
    ▍藥事管理法制(一):用藥安全與專業責任

    【作 者】王志嘉.余萬能.邱玟惠.朱益宏.簡俊生.李志宏.李荃和.古博仁.劉又禎.許育瑋.林工凱

    【內容簡介】
    新藥品、新醫療器材或是新醫療技術,當發生嚴重不良事件或反應時,相關之通報規定、法律爭議該如何解決?醫療機構大量預先調製藥品之品質與用藥安全責任為何?健保雲端藥歷系統,「避免重複用藥、提升用藥安全及品質」的用心備受醫、法界質疑嚴重違反個資法,又該如何補救?由於醫、藥間欠缺信賴,臺灣現行醫藥分工制度,由雙軌制走向單軌制的可能性為何?以上於本書中均有詳細說明。此外,亦以藥師與護理人員間之獨立型及依賴型分工為例,進行信賴原則適用與否之探討;並就日本預防接種法修法後救濟內容的各項具體規定,以及臺、日雙方於管制藥品之管理規範在法規與制度上之異同做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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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職能分工原則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1-02 22: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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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處業務報告|鄰里道路挖掘、樹木保護、性別平等友善資訊】
    【警察局業務報告|性平事件處理程序】
      
    上週五(10/30)是民政處、警察局與政風處的業務,我和兩個單位討論了非常多的鄰里工程的維護管理、勘驗、鄰里樹木保護,以及第一線服務的友善流程與資訊。以下就我和兩個局處的重點討論和大家報告!
     
    ➡➡ #民政處業務報告
    🖥影音: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1030DR_0.mp4  
    🚧 #鄰里道路維管與挖掘程序改善
    雖然目前基隆市許多主要幹道如麥金路都刻正進行示範道路全面改善,但大家生活最常使用的——巷弄道路很多還是有坑坑疤疤、凹凸不平的問題。
     
    我們辦公室接過大大小小關於道路、巷道挖掘施工的陳情,每一次處理前要花很多時間精力來確認管理權責單位,常常遇到市府工務處和區公所管理權責不清的狀況,這是由於有三項法規為統整的情形,因此區公所是以材質來分(混凝土道路屬於區公所維管、柏油屬於工務處),但民政處卻以四公尺作為基準(四公尺以上為工務處,以下則為區公所),我也要求民政處來協助區公所和工務處統整法規並統一分工基準。
     
    接著,若維管道路的單位沒有依照程序、落實勘驗,道路挖掘後,很容易未即時檢測到路面回復,就會影響巷道品質,產生大家看到的產生高低差或是標線沒補上的狀況(我們也接到挖掘後沒勘驗而沒及時補上標線,造成民眾權利損失的案子)。上一次決算會期審計室也提出指正,我也和民政處長討論區公所進行道路挖掘後修復的完工勘驗的狀況──至今還有部分區公所以 #書面審核 來勘驗路面回復狀況(安樂區公所也在其中)🤦‍♀️,未會同相關事業單位進行實地勘驗,這樣子非常難確保路面回復的品質和用路安全。
     
    因此我也在現場請處長告訴我們,甚麼時候七個區公所都能以實地勘驗來執行勘驗、以保障用路人和市民的安全?另外,三個公所也提出建議,他們認為目前對管線單位施工方法無訂定施工規範,導致挖管後路面易破損及不美觀,建議主管機關召開會議統一施工規定。這個部分我也請民政處以協助進行跨局處的評估及討論。
     
    🌈 #第一線服務機關提供多元性別友善資訊 #不只是社會處的責任
    先前,我不斷提案與討論,希望第一線服務機關可以規劃經費投入多元性別友善資訊放置,然而,民政處在這次的業務報告回覆中說「這是社會處業務。」
     
    然而,民政處有非常多的業務,都和性別平等及多元性別友善相關,像是未婚聯誼、結婚登記、成年禮、宗教禮儀、喪禮儀節等等,且服務對象也可能為同志、多元性別族群、同志家庭及其第二代。為了讓服務機關都能以非常好的品質來協助民眾,避免發生因為不了解這些族群而產生的歧視和不友善的對待。
     
    過去我提案不只一次,希望民政處參考台北市民政局的作法,跟民間團體合作,編纂認識多元性別及性別平等的傳單摺頁,公告上網並且擺放於第一線服務機關提供給民眾參考。以今年台北市民政局製作的「認識同志家庭」摺頁為例,上面的資訊非常實用,包含了淺顯易懂的簡介,還有第一線服務同志家庭的共同原則、應該避免的作法和第一線人員可能遇到的各種狀況解析及建議。
     
    但是針對我多次提案,民政處的回應是什麼呢?民政處說有把內政部製作的「子女從姓」動畫短片上網公告。我當然覺得這件事很重要。但戶政單位、區政單位都有可能服務到多元性別的朋友或多元組成的家庭,應該要更認真評估我和連署議員們的提案、認真的參考其他縣市的作法、回應市民的需求,相信除了把中央製作的影片放上網外,民政處可以做到更多、更好,我希望民政處可以正視性別平等工作,並且認真對待議會通過的提案,不要讓社會處單打獨鬥,一起為打造平等友善城市來努力。
     
    🌳 #零星工程修剪樹木的把關機制
    雖然現在公民的環境意識提升,但還是發現許多基隆市的大型工程發生對樹木暴力修剪的問題,在第3次定期會的總質詢,我也舉出許多工程不當修剪樹木的案例,除了指標性的大型工程,更有許多鄰里的零星工程有錯誤修剪樹木或移植的案例。
     
    根據《基隆市政府行道樹及喬木修剪作業規範》,如果要修剪道路和公園的樹木,應該填寫修剪申請書向都發處申請;如果是修剪學校、社區的樹木,則是向產發處申請。
     
    無論是行道樹、公園樹木或是道路邊坡的樹木,都需要被好好的對待。城市樹木的保護不只是對城市生態的重視,也是公共安全重要的一環,為什麼?當一棵樹木遭到不當修剪,例如傷口過大、修剪幅度超過1/3甚至斷頭,就可能導致樹勢衰弱、細菌入侵進而染病。或是沒有考量樹枝密度、樹冠比例、每根枝條的枝葉重量分配,就可能在天災時傾倒,甚至平常就無預警地斷裂。
     
    民政處的業務報告有提到零星里鄰修繕工程中有包括修剪樹木,根據我們向民政處索取的資料,光是今年1~8月,民政處就執行了26件和樹木相關的工程,一共修剪了400棵樹木。上面提到,依據《基隆市政府行道樹及喬木修剪作業規範》修剪前要送申請書,這是公務人員應該遵守的行政規則,但是我們比對產發處和都發處收到樹木申請書的狀況,發現民政處處理的這400棵樹木,幾乎沒有提送樹木修剪申請書!🤦‍♀️🤦‍♀️🤦‍♀️在沒有提送樹木修剪申請的情況下,民政處如何確保樹木修剪的品質,以保障民眾的安全?
     
    另外,我們也對照上半年議員對地方建設的公開資料,發現上半年的17件樹木修剪,至少有5件工程的廠商,登記營業項目不包括園藝服務。然而,在沒有送申請給產發處、都發處以協助審查的情況下,民政處要如何確保修剪樹木的品質?除了落實樹木修剪申請之外,針對零星工程修剪樹木,是否可以要求廠商資格,例如必須是園藝技術士、園藝技師或是通過有其他縣市的修剪認證,才能執行樹木修剪?
     
    如果零星里鄰修繕工程是為了改善里鄰生活環境,就更應該好好把關修剪樹木的品質,以確保市民的公共安全,並讓民眾享有樹木淨化空氣、為都市降溫等好處。
     
    #因議會時間不夠民政處沒有現場答詢
    最後因為時間掌控的關係,議長指示民政處不用現場答詢、改以書面回覆。由於民政處的業務和第一線機關的服務品質以及生活中大大小小的鄰里工程品質相關,我感到非常可惜,我也會再將問題提供給民政處,並將回覆更新在這篇中。
     
    -
     
    ➡➡#警察局業務報告
    🖥警察局與政風處影音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1030DR_0.mp4
    📞 #性騷擾事件處理程序 #沒有重不重要
    基隆市警察局針對性平事件,會統一由總局的婦幼隊來做接案窗口。但在我接到民眾陳情,發現性騷擾事件處理過程中,因為同仁的敏感度不夠,說出「這不重要吧」的話,而無法讓受害者信任甚至造成傷害。
     
    在警察局「守護婦幼安全」項目中的「強化婦幼工作專業職能與偵處品質」,報告裡面寫到:「本局定期舉辦婦幼保護專業人員教育訓練,並利用各種集會時機教育宣導,強化員警專業處理能力。」
     
    首先,我非常肯定警察局的這項工作,也希望和警察局討論這項工作的訓練內容、時數、接受訓練人數及成效。因為我相信接受報案、處理性別相關案件的同仁都很認真、辛苦,但我真的希望服務品質可以更提升。
     
    因為我們有接到民眾陳情,在性騷擾事件報案製作筆錄時,遇到同仁表示,不符合《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中的行為,也就是,不是「乘人不及抗拒的親吻、擁抱、觸摸臀部、胸部」,可能是違反受害人意願的觸摸手、腰等處的行為「並不重要」,受害人這個部分的陳述也就沒有放入紀錄當中(符合25條的部分是有紀錄進去的),讓受害人覺得有不友善、甚至有點二度傷害的感受,也因此降低對警局的信任和評價。甚至也可能因為曾經在報案時被認為某些行為和遭遇「不重要」,未來不敢申訴或報案,而造成權益受損。
     
    依照「處理性騷擾事件作業程序」,不管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的性騷擾事件,還是其他的性騷擾事件,都有一定的處理程序,即便不是25條狀況的事件,也要詢問受害人是否要申訴並製作紀錄,並沒有「不重要」這樣的判定。
     
    警察局長回覆了性平三法的精神,並說會再加強同仁的敏感度,嚴謹程序。
     
    我也會再持續監督,由於最近在其他幾個縣市的公部門在受理性騷擾案件時,也有發生類似的問題,因此這次會期我也提出提案,希望會處理到性騷擾、性平事件等報案、申訴的相關單位,如警察局,都能強化同仁的敏感度,以加強整個程序的嚴謹。

  • 職能分工原則 在 李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9-02 22: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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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行止
    《三權分工趕客 法治精神蕩然》
    一、
    香港回歸後的特大新聞,筆者認為是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和林鄭市長,環環相扣地指出香港根本沒有「三權分立」這回事!過往全港上下,莫不以為英殖時期香港法治是基於「三權分立」精神,所以有此「誤會」,據昨午林鄭市長的開導,是港人誤把「分工」當「分立」所致。特區兩位決策高官說香港根本不存在「三權分立」,明顯跟終審庭前任及現任大法官李國能、馬道立,以至終審庭常任法官陳兆愷的有關看法互異;林鄭市長和楊局長沒有宣諸於口的是,在他們心目中,馬大法官、李大法官和陳常任法官一樣,俱為孤陋寡聞之輩!
    筆者是法律門外漢,只知道經濟硬體一流的上海和深圳,搞了這麼多年、投入那麼多人力物力,竟無法與經濟增長同步,成為國際金融中心;所以如此,核心問題便是三權不分立而是「互相配合」有以致之。沿此路進,本港通識教科書經教育局的「專業諮詢服務」後,把向來被香港人奉為圭臬的「三權分立」摘掉,如今決策高官「有膽」把「正確的話」即「香港沒有三權分立」講出來,在筆者看來,等於向國際社會發出「逐客令」!
    五十年前筆者開始月旦時事,便認為對中國來說,香港的存在價值,皆因有把內地的垃圾變為外滙的市場機制,此機制所以有化腐朽為神奇的功能,關鍵在於以「三權分立」為基礎的法治社會。
    港人和國際人士,都以為香港實行「三權分立」制度,李國能和馬道立兩位大法官以及終審庭常任法官陳兆愷,均先後在公開場合指出「在普通法制度中,司法獨立是最基本的特色;香港的普通法制度也是一樣,司法獨立是權力分立概念的核心。權力分立就是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分立,互相制衡。」(李國能二○○一年在報業公會的午餐會上的致詞);而馬道立則強調「《基本法》清楚訂明立法、行政、司法機關三權分立的原則,並以頗為明確的字眼,界定三者的不同角色……」(在二○一四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的致詞);至於陳兆愷,於二○一一年一個講座上以「權力分立」形容香港法治制度;陳氏且引述《基本法》第五十九至六十五條、六十六至七十九條及八十至九十六條,分別由三權機關執行各自職能,而分工則「取決於每個國家個別的政治架構或司法權限,關鍵在能否互相制衡」。三位備受港人敬重的法界權威,對香港行之百餘年「憲制秩序」的理解,昨天被林鄭市長一言「DQ」!
    林鄭市長昨天在主持行政會議前,循例對記者「吹風」,提及教育局局長刪除通識教科書中的「三權分立」,正確無誤;她認為過往港人以為香港有「三權分立」,是因為「我哋的宣傳教育不足、部分人認知有限,亦可能係有人故意誤導以製造矛盾」,但現屆政府「好重視『正本清源、撥亂反正』,正確的說話要有膽講出嚟,否則一路被不正確混淆的說話傳播,就會失去原來的意義,香港憲制秩序的原來意義,對香港是否能夠繼續有效準確貫徹『一國兩制』,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至為重要。」市長不愧是年年考第一的中學生,她學習京腔的訓話「似到十足」(肯定考第一),可是,她有否想到「分立」變為「分工」後,香港已非沒有內地政經法人脈的本地和國際商家及炒家所敢棲身之所、所想「搵食」之地……。
    「分立」變為「分工」,與京腔合調合拍,然而,不必「長期而言」,香港將於可見的短期內,失去為國家創滙的功能和地位!
    二、
    指香港根本沒有「三權分立」的「高論」,當此疫情未消、經濟低迷、且明年度肯定重見久違的財政赤字以及國際間對香港的態度從友善變為敵視之際提出,何異落井下石、傷口撒鹽,非常不智。
    近來有一種看法,認為不習慣「港版國安法」的外資和本地商家,紛紛結束所業或「遷冊」,以行動對香港投下不信任票,然而,此舉對本地經濟包括物業市道,不足為患,因為內地官企民企及一眾先富起來的官民會「趁低吸納」,取而代之,因此,短暫「震動」之後,香港經濟便會再上層樓!「一國兩制」不復存在的香港經濟,會否經歷這樣「換班」仍安然無恙?存走着瞧心態者,料為大多數。可是,如今「三權分立」變為「三權分工」,等於香港遭逢根本性致命重擊,社會秩序和營商環境必有翻天覆地之變,這種變化,當然不全屬消極、負面,惟日後香港「三權」皆向內地看齊,則屬必然,那意味香港有條件無縫地融入大灣區,對於看好中國政經前景及有內地政經法人脈關係的人,這當然是大好機會,然而,那些習慣在「三權分立」下生活和經商的人,便只好另覓去處。事實上,這種情況已隱隱然形成趨勢、蔚成潮流,仲量聯行的一項市況報告,指出迄今年六月底,中區「超貴」(Uber-expensive)商廈的空置率為百分之五點七(或一百三十萬平方呎),七月底且升至百分之七點九(二○一○年以來最高);再看看昨天本報有關商業及住宅樓價走勢偏軟的報道(A9及A8版的多則新聞),總體而言,香港物業現況和前景均不太妙——如今加上「三權分立」失蹤、「三權分工」悍然登場,已呈弱勢的市情急轉直下的可能,不容抹殺。
    行之有年、港人世人皆額手稱善的「三權分立」,可以像魔術般於剎那間失蹤失聯,香港還有什麼可以保持不變?想到此處,筆者真的望着稿紙興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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