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職場不法侵害罰則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職場不法侵害罰則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zzzz8931 (宅男)看板Salary標題[新聞] 北市勞檢出爐!凱基證券未保護被霸凌員工時...
北市勞檢出爐!凱基證券未保護被霸凌員工 不改善將罰15萬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00908/TOKOUVDBE5DDDCO6TPTU3Y4IBA/
凱基證券一名38歲男營業員,因受不了業績壓力,日前著紅衣於台北市社子大橋跳河尋短
身亡。北市勞動局今天公布該案勞檢結果,雖然凱基證券有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
預防計畫」,但未依規定執行,因此行文該公司要求改善、亦即須確實執行預防計畫書內
的員工關懷行為,若複查未改善,最高可裁罰15萬罰鍰,至於過失致人等其他民刑事責任
,則交由檢調釐清。
勞動局表示,為保障勞工身心安全、避免職場霸凌,《職業安全衛生法》在2014年新增第
6條第2項第3款規定,明訂雇主有預防職場霸凌的義務,首先雇主要訂定「執行職務遭受
不法侵害預防計畫」,若收到陳情要落實執行。
勞動局表示,在意外發生後,北市勞檢處在8月31日就派員前往凱基證券實施勞動檢查,
發現該凱基證券雖有職場不法侵害預防計畫書,但上頭卻無執行紀錄,違反法令規定,因
此依法裁罰凱基證券15萬元罰鍰。 由於本案還涉及過失致死等其他民刑事責任,勞動局
表示,當事人家屬可依《刑法》第276條過失致人於死提出訴訟。
勞動局表示,所謂「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是要求雇主針對如何防範職場霸
凌提出相關計畫,有分外部霸凌(服務業遇到顧客辱罵等)、內部霸凌(主管言語辱罵等
),每家事業單位內容都不同,有些公司明訂主管多久要關懷下屬一次,有些公司則規定
多久針對員工做問券調查,雇主須針對訂定的計畫執行。
勞檢處長江明志表示,因牽涉公司內部資料,無法透露凱基證券計劃書內容,但檢查過程
中很明確發現計劃書只是訂定,並沒有加以落實,因此才依法裁罰。
凱基證券晚間回應,收到臺北市勞動檢查處函,內容係為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法令
324條之3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於文到1個月內改善,並無被裁罰15萬元之
情事。
江明志晚間改口,依據職安法第45條罰則可開罰雇主3~15萬元,但雇主有一次改善機會,
經勞動局查詢確認凱基過去未有違規紀錄,因此行文要求改善,也就是要確實執行預防計
畫書內關懷員工作為,一個月後會去複查,若未進行預防動作就會開罰。
勞動局也呼籲雇主,應營造友善職場環境,免得重傷自己的企業形象! 有霸凌行為的人
也應注意,若有霸凌行為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以杜絕職場霸凌並維護多數勞工
權益。
勞動局陳信瑜局長也提醒,若在職場遭受霸凌,當事人要想辦法採證,並向企業申訴。事
業單位必須有一個有公平、公正及保護隱私的通報機制,在接獲通報後必須立即進行調查
,並對受害者給予適當保護、安置措施,且提供後續追蹤及輔導。如果相關申訴沒有得到
妥適處理,建議被霸凌者可向勞動主管機關提出申訴。(陳思豪/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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