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職務報告警察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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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職務報告警察產品中有22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27的網紅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新北市第1選區候選人-陳昭宏,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 身邊的長官同事影響自己的命運 行政懲處命令可能還沒蓋印送出 甚至分局長都還沒批公文 電子媒體就公布懲處結果了! 行政究責如此快速 但相關人的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呢? 行政懲處的職務報告家屬都不能看見 也無法查證 這是個大黑箱 若檢察官只鋸箭調查駕駛酒駕行為 不調查其酒駕前的飲酒行為時 這個...

 同時也有1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500的網紅ブログちゃんねるRAY's Studio,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皆さん、いつも動画のご視聴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す! 独身男の休日ルーティン・・・って、いつものD動画ww とりあえずドライブしながら田舎町のホームセンターへ! 3密を避けて日用品を買いに行くよ! やっぱドライブしながらの買い物って1人でも楽しい。 #独身#妻子なし#ドライブ ↓前回の【第2回...

職務報告警察 在 一線三的日常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08:54:00

#一線三的心情抒發 #對啊我又被檢舉了  王惀宇學長的文章很棒,希望大家都看看, 連結我會擺在文末的延伸閱讀中。  像我說的,神經病比想像中多很多, 感覺啦,至少佔了這個世界3分之一的人口, 含醫生診斷過的,還有不覺得自己有病的, 這裡就分享幾個被可愛民眾檢舉的案例, 給大家笑笑。...

職務報告警察 在 HK Foodies?and Always More❣窮遊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2-09 07:20:13

1/2-7/2 新聞概要 1/2 -黎智英保釋案終審,律政司指被告涉國安法,法官不應考慮保釋條件 -黎智英保釋上訴案今終院聆訊,有南亞裔人士排隊後取籌後,未有進庭旁聽 -一晚三度「突襲」,個半小時封四區,油麻地封鎖區涉至少 7 廈 -黃大仙祠取消年三十晚「頭柱香」;車公廟參拜須掃「安心出行」二維碼...

職務報告警察 在 一線三的日常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08:54:00

#一線三的心情抒發 #一句惹怒你職業的話challenge🏆  最近「一句話」系列很紅, 前幾天蒐集了一下廣大讀者的經驗分享, 做了一張戲謔的圓餅圖。  其中,最多人提到最容易被惹怒的, 無非與「納稅」有關的話題。 我真的滿好奇,真的有人認為警察不用繳稅嗎? 還是真的有人以為警察還...

  • 職務報告警察 在 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新北市第1選區候選人-陳昭宏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4 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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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身邊的長官同事影響自己的命運

    行政懲處命令可能還沒蓋印送出
    甚至分局長都還沒批公文
    電子媒體就公布懲處結果了!
    行政究責如此快速
    但相關人的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呢?
    行政懲處的職務報告家屬都不能看見
    也無法查證
    這是個大黑箱
    若檢察官只鋸箭調查駕駛酒駕行為
    不調查其酒駕前的飲酒行為時
    這個黑箱家屬除非透過駕駛康復外無法得知

    刑事警察幾乎天天都在偵辦提供存摺的幫助詐欺罪
    那提供酒、場地的人、機關有無幫助呢?
    誰來調查?
    屏東也只單純處理車禍部分
    林園分局更不可能調查自己……

    已經發生就只能祝福傷者渡過險境早日康復
    但深度究責能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究責的深度夠嗎?
    大大震怒可能輕輕究責
    檢察官的起訴書事實才能看出究責深度……

  • 職務報告警察 在 文茜的世界周報 Sisy's World News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19 23: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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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利班接管阿富汗第五天》塔利班開始追查誰是過去和美國及聯合國維和部隊合作的阿富汗人

    *#聯合國情報最新調查報告塔利班開始加緊尋找誰是與美國及聯合國“合作者”?
    #阿富汗多城市出現反塔利班抗議活動
    #一名塔利班官員表示自周日以來,喀布爾機場至少有 12 人被殺
    #西方國家繼續撤離其國民以及為他們直接工作的阿富汗人,但人數遠低於預期
    #美國總統拜登接受 ABC 電視台採訪時被問及美國退出阿富汗是否有任何錯誤,他回:“沒有”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表示阿富汗在塔利班上台後將無法再獲得其資金

    * 一份聯合國文件稱,塔利班正在快速尋找為北約和美軍工作並與之合作的人。

    這份機密文件由挪威全球分析中心製作,該中心為聯合國提供情報情報。

    “塔利班正在逮捕和/或威脅要殺害或逮捕目標曾經和美國及聯合國安全部隊合作的個人或是家人,除非他們主動向塔利班自首,”英國廣播公司看到了這份文件。

    塔利班目前尋找的目標特別是在軍隊、警察和調查部門擔任職務的人。

    根據該報告,塔利班正在招募新的線民網與新政權合作。

    * 美國拜登總統接受美國廣播公司新聞採訪時說:“過去我們曾訓練和裝備約 30 萬人的阿富汗精鋭軍隊。”

    拜登提出的這個數字受到質疑,許多專家認為這個數字被嚴重高估了。

    BBC的「事實查核」:美國阿富汗重建特別監察長 (Sigar) 給出了 2021 年 4 月阿富汗安全部隊的總體數字為 300,699。

    然而,這個數字結合了軍隊/空軍人員(182,071 人)和警察部隊(118,628 人)。警察不是該國軍隊的一部分。

    Sigar 報告還指出,這些數字甚至包括“幽靈”安全人員。

    Sugar 報告表示這意味著“每年有超過 3 億美元用於支付阿富汗安全部隊中根本不存在的人員,幽靈的薪水正是阿富汗政府貪腐的一部分。“

    英國廣播公司新聞之夜最近一項調查:阿富汗政府實質投資軍隊的規模可能低至 50,000 人——甚至比這些 Sigar 估計的還要低。

    * 當塔利班接管喀布爾的消息在巴基斯坦新聞電視台播出時,反應不一。

    大多數人——包括一些巴基斯坦政客和大多數宗教政黨——無法掩飾他們對美國“失敗“的喜悅。

    在 2014 年 5 月的剪輯中,可以聽到被稱為“塔利班之父”的哈米德·居爾 (Hamid Gul) 說:“當歷史被寫入時,會說三軍情報局在美國的幫助下在阿富汗擊敗了蘇聯。

    “但還要補充的是,三軍情報局在美國的幫助下,又擊敗了美國(在阿富汗)。”

    * 塔利班一名官員告訴路透社,塔利班支持外國軍隊從喀布爾機場撤離其國民,這是“信守承諾”。

    他們說:“我們不僅為外國人而且也為阿富汗人提供安全出口通道。”

    這位官員說:“我們正在防止阿富汗人、外國人和塔利班成員在機場發生任何形式的暴力、口頭衝突。”

    他的説法,不是事實。

    各國際媒體記者皆親身經歷報導稱塔利班不允許人們、包括國際媒體進入喀布爾機場,即使他們有旅行簽證。英國廣播公司看到的一份聯合國機密文件,武裝分子正在加緊尋找為北約和美軍工作並與之合作的人。

    * 拜登:武力不是解決阿富汗婦女權利的答案。拜登總統接受美國廣播公司新聞採訪的另一個片段中,他說軍事力量不是解決阿富汗婦女權利擔憂的方法。

    拜登補充說:“阿富汗女性受到壓制。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是向阿富汗施予經濟、外交和國際壓力,以改變其行為。”

    拜登補充說明:他已經告訴顧問們,批准更多請求美國庇護的阿富汗婦女,離開阿富汗。

    * 美國總統拜登表示,是否延長8 月 31 日撤軍日期“取決於我們所處的狀況“以及美國是否有能力增加撤離人數。

    拜登在接受美國廣播公司新聞獨家採訪時說,如果將每天撤離的數量增加到 5,000 或 7,000,“831前,美國人都可以離開”。

    當被問及這一承諾是否也適用於阿富汗盟友時,拜登只說:“承諾是要讓每個人都出去,事實上,我們可以出去,每個人都應該出去”。

    “這就是目標,這就是我們現在要做的,這就是我們正在走的道路,我認為我們會到達那裡”。

  • 職務報告警察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02 13: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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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回應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一周年」記者會_2021-08-02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今 (2)日舉行「時力回應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一周年」記者會,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於去年8月1日揭牌成立,迄今屆滿一年,時代力量於記者會上 ,除肯定國家人權委員會在人權保障及促進上有其必要,也對國家人權委員會提出幾點呼籲。

    黨團副總召陳椒華委員首先指出,國家人權委員會是一獨立機關,雖然目前雖是置於監察院下,但在定位上是總統府核發關防,得對外行文。此外,立法院在2019年12月10日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其中第二條明定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權,包含有對侵害人權或歧視事件進行調查、研究檢討國家人權政策政策、重要人權議題提出專案報告、提出年度國家人權狀況報告、提出人權相關修憲、立法及修法建議、推廣人權教育、評估政府機關所提的人權公約相關國家報告等職責內容。

    但從目前七月的預算執行率可以看出,總預算數是1億1,842萬元,截至目前簽准執行數是4,907萬元,已核銷經費是589萬元。這些費用主要用於包含年度外文翻譯開口契約、NPM及漁工專業論壇、人權國際研討會、紀錄片錄製剪輯開口契約、教材開發及合作案、文宣印製周年成果等教育推廣品等,也包含受害人協助675萬、防制酷刑訪視費用205萬、人權教育專書100行動聯盟98萬、桌遊設計開發案81萬等使用,以及簽核中的防疫與人權委託研究案、青年居住正義委託研究案經費625萬元,賸餘數高達5,170萬元。根據國家人權委員會於本年7月7日提供的業務計畫經費執行情形資料顯示,預算執行率僅46%,實在不盡理想。

    另外根據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統計資料,截至今年六月底為止,人權保障及促進業務的執行情形,辦理最多的是人權教育、研討與交流,共計32場,其餘的研處專案案、系統性訪查的研究、以及防制酷刑的訪查都還在進行中。時代力量認為,推動及深化人權教育固然重要,但成立獨立國家級的人權委員會,其最重要的職務是解決傳統權力分立制度所無法回應的複雜人權問題,例如了解全國普遍性的人權狀況,或是制度性、系統性的人權侵害。時代力量更期許國家人權委員會,除了推動人權教育之外,其他的法定職責也應並進,進快提出相關的人權專案報告,與系統性訪查的研究報告,及國家人權年度報告,進而推動政府改變,讓台灣成為一個落實人權保障,更具公平正義的國家。

    接著,黨團幹事長王婉諭委員呼籲,監察院應盡快重送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立法院也應該盡速排審相關法案,別讓國家人權委員會無法好好做事。日前,監察院的院長同時也國家人權委員會的主任委員陳菊說道,​​​​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兩大核心工作,是​​建構​​保障人權系統以及人權教育與促進。但從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業務執行成果來看,成立一年至今完成最多的是人權教育、研討及交流。人權教育的深化固然重要,但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明定國家人權委員會的九項職權,都應同時併進。

    舉例來說,修憲案受到高度的關注,立法院也有多項修憲案提案,更有不少委員提案與人權相關。依照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組織法,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權可以依據國際人權的標準針對國內憲法及法令作有系統之研究,提出必要及可行修憲、立法及修法之建議。尤其台灣這十幾年來陸續將國際人權公約內國法化,甚至舉辦過多次國家報告的國際審查,引進國際人權標準,是很重要的憲法基本權利的修正參考。在立院已經有眾多的修憲案,現在也正是修憲的關鍵時刻,期許國家人權委員會也能針對修憲案提出建議。

    從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業務執行成果的失衡以及預算執行率低落來看,更凸顯職權行使法的重要性。遺憾的是,國家人權委員會揭牌至今一年,其職權行使法仍付之闕如。職權行使法除了是國家人權委員會獨立行使職權的法源與方法外,也在定位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責在重視整體國家人權狀況的監測、發現系統性、結構性的人權侵害問題。對此,時代力量黨團已於第十屆第二會期提出「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強調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獨立地位,明定職責。

    因此時代力量黨團也呼籲,監察院應儘速重送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沒有職權行使法是不能讓國家人權委員會好好做事。如果監察院遲遲不送案,也希望立法院可以盡快排案審理。別讓國家人權委員會繼續下一個無「法」獨立運轉,好好做事的周年。

    最後,黨團總召邱顯智委員提出,國家人權委員會在民間團體、人士奔走20餘年,總算於監察院內設立,且有監察院組織法,裡面規定了9款職權,迄今竟仍無職權行使法。去年監察院曾提出過職權行使法,時力黨團亦曾提出職權行使法草案,欲審查時,才經過一個早上,監察院就自主撤回職權行使法草案,若他們認為草案不妥,撤回後應盡速修正再為提出,為何至今仍無法提出?國家人權委員會掛牌一年,預算編列一億多,執行率竟連一半都不到,這是一個非常荒謬的狀況,難道台灣就如此歌舞昇平、沒有人權迫害或系統性和結構性的壓迫?機構內皆無性侵案、排擠、霸凌、歧視嗎?好不容易奔走成立了人權機構,難道都只要進行人權教育就足夠了嗎?

    呼應國家人權委員會,我們也曾提出過成立 #立法院人權委員會,立法院也應肩負對接修法的重要任務,時力黨團呼籲立法院各黨團應研議設立人權委員會。符合「巴黎原則」的人權機構,其職責包含檢討法律是否違反國際人權標準,因此必須與立法機關密切討論立法、修法的考量並提出建議。

    所以根據「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權包含依據國際人權標準,提出立法和修法的建議,自然也應該和立法機關保持密切的關係。

    其實,在2012年在賽爾維亞通過的「貝爾格勒原則」就呼籲各國國會,應該要和國家人權機構加強互動,並且就合作基礎,建立正式的架構,進一步來討論相關議題。

    就此部分,時代力量黨團已經在第二會期提案要求立法院依立法院組織法成立立法院人權委員會,並經院會決議送交黨團協商,我們也會在下會期開議後,盡快與民進黨團一起召集協商,能夠建議立法院開始研議設立人權委員會,成立人權審議機制。

    回應稍早國家人權委員會所召開的成立一周年記者會,我們肯認且支持國家人權委員會在人權保障及促進上有其必要性,因我國是一個威權體制所轉型的國家,我們的民主才三十年,有許多關於自由、民主、法治的部分,仍有其改善空間。

    總結前面兩位委員所述,揭牌至今已經一周年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相關業務執行率低,與其職權行使習習相關的重要法律「職權行使法」仍未通過有很大的關聯,監察院組織法§2明定國家人權委員會有9大項職掌。

    而在今天稍早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召開成立周年的記者會中,有提到人權委員會過去一年所做的工作成果,有提到普及及推動人權意識與觀念,提到國家人權報告及參與釋憲案,但我要提醒國家人權委員會,依照組織法第二條的職權,能做的不僅於此。我先舉出兩個簡單的例子:在反服貿學運過程中,2014年3月23日所發生的行政院鎮壓行動,對人權所造成的侵害,打學生的警察到現在都找不到,卻遲遲都沒看到國家人權委員會開啟調查。還有,現行集會遊行法對人權保障不足的檢討,是多年來無論在立法院或在民間,無論是時力黨團或執政黨的諸多委員,以及許多專家學者,都有提出應修法的呼籲,改成從集會遊行權出發,轉型成集會遊行保障法。然而,這也未見國家人權委員會提出修法的建議。當然,還有許多攸關人權的議題跟案子,仍等待人權委員會能依職權進行處理。

    監察院如果以時力黨團在第九屆通過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三讀時,曾提出半年內修正監察法的附帶決議為由,認為不需要提出職權行使法,而是應該依立法院決議提出監察法的修正草案,那監察院就搞錯了,該決議的內容是要因應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設立,順勢要求在未廢除監察院前,應該就受理申訴、限期完成調查、調查結果及訪視結果應予公開等監察院本就已在進行的業務,但於監察法上未有具體規範的部分。也就是說,當初本黨團提這個附帶決議,所要求的內容,實質上與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權行使無關,而是要處理監察院於尚未廢除前,法規範空洞的問題。

    此外,執政黨也有多位委員,無論在第九屆討論組織法時,或從第八屆迄今為止,也都有提出應該要有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的發言及提案,而時力黨團也肯認並支持這樣的主張。

    最後時力黨團再次呼籲,就算監察院堅持要把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的規定修在監察法中也沒關係,真正的重點是,無論是積極訂立職權行使法或折衷修在監察法之中,該要具體明確化的是在無礙國家人權委員會獨立行使職權的前提下,讓委員會的委員們能夠依法落實組織法第二條的職權,讓國家人權委員會落實設立的功能及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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