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聲請釋憲主體憲法訴訟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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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聲請釋憲主體憲法訴訟法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161的網紅葉大華,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大法官昨作成805號解釋案,直指「少年事件處理法」未給被害人陳述意見權,違反憲法的正當法律程序。此也與刑事訴訟長期「重被告、輕被害人」的設計,近年來讓被害人炸鍋,相關機關修正訴訟程序時,開始側重兩造權益。 以我七月初所提出的"羅姓保全犯兒少網路誘拐及性侵案,法官涉交保裁定違失調查案"為例,...

聲請釋憲主體憲法訴訟法 在 劉珞亦(法白Roy aka 陸伯言)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4-04 17:12:47

大家好,我是伯言,伯言的伯,伯言的言,我又來了,在炎炎夏日跟你講講憲法。 - 今天來聊聊「誰」可以「怎麼樣」來聲請大法官解釋。 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得自行聲請解釋憲法之機關,不包括下列何者? (A)經濟部 (B)臺東縣政府 (C)司法院 (D)立法院 - 看到這種題目,請腦中跑一遍《司...

  • 聲請釋憲主體憲法訴訟法 在 葉大華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19 1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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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法官昨作成805號解釋案,直指「少年事件處理法」未給被害人陳述意見權,違反憲法的正當法律程序。此也與刑事訴訟長期「重被告、輕被害人」的設計,近年來讓被害人炸鍋,相關機關修正訴訟程序時,開始側重兩造權益。

    以我七月初所提出的"羅姓保全犯兒少網路誘拐及性侵案,法官涉交保裁定違失調查案"為例,正好凸顯出未成年被害人訴訟參與權及表意權的重要性。由於本案羅男以脆弱少女為目標,反覆實施計畫性的犯罪,其再犯危險性明顯高於其他性侵害類型。承審法官屬臺北地院性侵專股,理應優先考量被害兒少的最佳利益及其程序主體權、表意權及資訊獲知權的保障。然其未審酌被害兒少之最佳利益,也未適時尋求專家證人提供兒童觀點之意見,以及參酌兒童人權公約之相關見解,又未酌定足以防制被告再犯之適當事項,逕依被告聲請將全案移付調解,均有欠妥適。目前大法官805號釋憲案算是回應了兒少作為訴訟主體的權利,接下來就看何時修法完成!

    💢💢同場加映:羅姓保全犯兒少網路誘拐及性侵案,監察委員要求司法院對承審法官為職務之監督 https://www.cy.gov.tw/News_Content.aspx?n=125&s=20476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大法官昨作成805號解釋,直指「少年事件處理法」未給被害人陳述意見權,違反憲法的正當法律程序。律師廖芳萱認為,少事法的立法保護對象是非行少年(加害人),使得規範通篇圍繞在非行少年權益上論述,但近年來被害人權益逐漸獲得重視,司法院可趁此修法賦予被害人訴訟參與權。

    廖芳萱表示,少事法的程序規範部分參考「刑事訴訟法」而來,我國刑訴法的適用客體主要是被告,從程序上而言,多以被告角度出發,移植到少事法,也多從非行少年保護面向設計規範。

    刑事訴訟長期「重被告、輕被害人」的設計,近年來讓被害人炸鍋,相關機關修正訴訟程序時,開始側重兩造權益,去年已讓被害人或家屬可聲請「訴訟參與」,保障陳述意見的權利。

  • 聲請釋憲主體憲法訴訟法 在 鄭運鵬專頁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4-09 12: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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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外國都稱讚台灣民主體制戰勝流行病】

    今天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議程為專案報告,題目為「政府以資訊國安為由採用電子監控系統並追蹤手機,是否侵犯自由人權與侵害隱私?應如何確立合理明確的法律界限?」然而,政府目前無以資訊國安名義追蹤手機,只有犯罪監察和武漢肺炎的防疫措施。

    台灣目前利用「電子圍籬智慧監控系統」,透過手機定位方式掌握行蹤,以確保防疫措施之落實。防疫措施成果獲得世界各國媒體讚許,CNN肯定台灣民主制度也能有效防疫。

    個人資料保護法於84年7月12日制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於88年6月22日制定,台灣人權及隱私保障的法制完備時間相當晚。昨天在促轉會的質詢,大家提到的林宅血案,發生於69年,當時無法任何法律規範,被監聽、竊聽,根本無從救濟,這才是真正侵犯人權。

    有些防措施,被在野黨立委質疑有違反人權之虞,列如1,限制醫護出國、
    2,健保卡口罩實名制、3,健保卡追蹤旅遊史、4,手機追蹤居家隔離者行蹤。

    其實這些都有傳染病防治法及特別條例之依據,如果有侵犯人權,個人是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救濟,而如特別條例的條文如有違憲之虞,在野黨立委也可依憲法訴訟法憲法訴訟法第四十九條,用四分之一立委連署來聲請釋憲。

  • 聲請釋憲主體憲法訴訟法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9-02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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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書賞閱📚
    ▍憲法訴訟基礎十講
    【作 者】吳信華│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憲法訴訟法」於二○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法通過, 將於二○二二年一月四日施行。本書「憲法訴訟基礎十講」乃就「憲法訴訟」此一法領域、配合「憲法訴訟法」的規定,擇十個重點而為精要理論與條文內涵的闡述。內容上包含:「憲法訴訟法」的立法與意涵、憲法訴訟法的適用與程序原則、釋憲機關的組織與「審判主體」、總則性的程序規定、釋憲案件的聲請與大法官的審理、「訴訟類型」概述、「裁判憲法審查」、憲法法庭裁判的基礎性效力、「憲法訴訟」研究的問題與方法以及憲法訴訟法施行的評估與預測。各講次有其獨立內容,合之則構成完整體系。
     
    ✔不論對憲法訴訟此一法領域欲一窺堂奧的各界人士、準備國家考試的法律學子、抑或因應本法採行「裁判憲法審查」制度而應有所準備的律師,乃至其他與釋憲有關的實務工作者,本書為現今國內僅有之一部關於憲法訴訟全面性介紹的書籍, 當值參考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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