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聲請強制執行無財產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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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聲請強制執行無財產產品中有1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59的網紅劉哥的律師日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當債權人執行不到債務人的財產時, 法院就會核發債權憑證給債權人, 未來債權人查到債務人有財產時, 可再次依據債權憑證聲請強制執行, 然而, 債權憑證也是有時效的, 債權人必須在時效屆滿前向法院聲請換發債權憑證, 否則可能會因為罹於時效而產生無法挽回的後果唷。 如果你有任何法律問題,歡迎與劉哥聯...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00的網紅斜槓主婦律師娘,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雖然法院已經裁定我可以看小孩的時間,對方還是不讓我看小孩,律師說我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可是對方還是屢次不履行,我還能怎麼辦呢?」 離婚後看不到小孩,是許多父母心中的痛,也難怪有很多父母為了孩子的幸福不願意下定決心離婚,真的,事務所處理過這麼多離婚及親權的案子,有時候離婚才是問題複雜的開始。 那麼...

聲請強制執行無財產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03 15:23:53

#政治歸政治 #法律歸法律 —————————— 18 歲登大人,我有哪些權利呢? ——————————  18 歲就可以登大人,代表你已經足夠成熟,可以獨立和社會進行「無閹割版」的互動,但於此同時,也表示你已經做好準備為其他人負擔完全的責任。  到底民法之中,成年和未成年之間的距離,...

聲請強制執行無財產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10:51:27

#法律白話文PLM 第10號IG圖文-特別篇 Q:聽說支付命令修法了,所以收到支付命令可以不用理他嗎 A:因為支付命令近年遭到濫用,因此104年7月新修正的《民事訴訟法》明定後支付命令僅有執行力,沒有確定判決效力。換句話說,如果收到支付命令不管他,財產可能還是會被法院強制執行(凍結、拍賣)。 支...

  • 聲請強制執行無財產 在 劉哥的律師日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30 08: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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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債權憑證時效>

    當債權人執行不到債務人的財產時,
    法院就會核發債權憑證給債權人,
    未來債權人查到債務人有財產時,
    可再次依據債權憑證聲請強制執行,
    然而,
    債權憑證也是有時效的,
    債權人必須在時效屆滿前向法院聲請換發債權憑證,
    否則可能會因為罹於時效而產生無法挽回的後果唷。

    如果你有任何法律問題,歡迎與劉哥聯繫!!
    【劉耀鴻律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50-2號6樓
    ☎️諮詢電話:(02)2393-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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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聲請強制執行無財產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26 11: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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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法律小教室】我住在沒有管理室的老公寓,買東西或朋友寄東西時,通常都用超商取貨,比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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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次取貨的內容不一定,有的時候要付錢有時候不用,所以我都習慣報完手機後三碼之後,等店員跟我說要不要付錢,再拿出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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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幾天我在我常去的超商取貨,那間門市我去一年多了,只見工讀生刷了包裹條碼,讓我直接領走,我也沒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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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了大概一週,我收到一封簡訊,說那個包裹是要付錢的,要我補款。
    .
    我以為是詐騙,就私訊寄包裹給我的朋友,問他有沒有收到相關訊息。朋友說後台顯示這份包裹已被領取,沒有問題,於是我就不理會簡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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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想到昨天,我接到警察的電話。說該超商店長向他們報案,調監視器說我是領貨故意不給錢,讓我覺得疑惑又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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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前往門市,告知店長我的確有收到簡訊,但我覺得是詐騙才沒有理會。我在這間超商也算一年以上的常客了,也不是沒有聯絡方式,為什麼不私下聯絡我就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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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長竟然說他以為我最近會有包裹,等我來的時候可以順便補款,沒想到我最近都沒有包裹,就直接報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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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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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該付錢的東西本來就要付,沒付錢是我的疏失,這沒什麼好爭論的。付完錢後,我問了幾個懂法律的朋友,才了解「對方有寄簡訊通知,就表示已經盡了告知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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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就算我單純只是以為詐騙而不予理會,在法律上也會被視為默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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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讓我想到之前一度常見的「支付命令詐騙」:曾有詐騙集團假藉債權人名義,寄發支付命令給民眾,說他們欠錢不還。
    .
    許多民眾認為自己又沒欠人錢,肯定是詐騙就不予理會,就沒在收到支付命令後20天內提出異議。詐騙集團就可以持確定的支付命令,聲請法院強制執行民眾財產,真的跟民眾討錢。(以上是簡易介紹,想知道詳情的,可以自行估狗)
    .
    只能說多事之秋,提醒大家收到類似的簡訊或信件時,無論真假,都能先盡快回覆處理,以免被捲入風波QQ
    .
    #決定去吃些垃圾食物舒壓

  • 聲請強制執行無財產 在 桃園市議員李光達-市長初選民調參選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22 23:44:11
    有 135 人按讚

    #語重心長很有感
    民代職責的界定,相信很多有常識的都知道,監督公部門為民服務……
    然而為民服務的範疇為何?其中不免夾雜為自利,站在人性也算正常。然而有些請託內容,實在無法辦到,誤把民代當萬能。
    譬如:私人債權債務關係,民代不是討債公司、我也不是黑道。
    基於服務面,加上我相關專業,我的雞婆性,團隊親愛鄉親的精神,我及服務團隊可以提供法律程序供参,要不然實在跟我們沒什麼關係。
    偏偏就是有錯誤認知者,自己進行前段法律程序,取得支付命令,並未取得裁定證明(債務人也可以就支付命令異議),當然就沒有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僅憑其說詞,要我們跟債務人連絡,我們憑什麼呢?
    假設真被欠了那120萬,聽起來是很多年了,法律賦予救濟程序盡量做,沒做或因不確定債務人財產狀況為省執行提存、執行費而不做,怪誰呢?
    於是,自行以威脅或潑漆等劇烈常聽聞手段而被反證毀損、傷害、恐嚇而吃上刑事官司,試問這跟民代有何關係呢?
    這幾年來我遇過不少這類案子,可以感同身受被欠、被倒的不平,這位鄉親從我在世認真盡責親民的林漢城主任訴請協助過,到近日還跟我提他個人此事,接近逼迫我與債務人連絡,講述了一些債務人家庭成員關係,激動之外還參雜不少宗教狂熱不必要的贅述,我擇重點給予指引,也告訴他我能理解,也無需怪司法制度,民事上民事訴訟法並無太大問題。
    我說個人16年多前為了幫人,是被惡性倒閉,短短2個月是他的10倍1200萬,債務人夫妻以詐術受害親友有數十人,2年內有人因而自殺、有人因而氣死病故,總金額高達2.7億元,旋即躲赴中國,迄今未歸,查無再入境紀錄,不諱言我也算大頭之一啦。接下的詐欺告訴,我都親自為之,繼而取得相關法律裁判,被告債務人被我的刑事告訴通緝,我也陳情法務部調查局經濟犯罪組、海基會、海協會……,這些都是我在2008年離開銀行界後的空閒親自進行的,甚至還跟中國公安通過電話,電話彼端傳來的是:這個人抓到了,給你們送回去。我做的除了為己之外,也想為其他受害人出氣,實在太惡劣的夫妻一家子。隨著時間過去沒下文,最後我才知道,我漏了進行依據兩岸關係條例的引渡聲請。
    以我的親身經歷講述給那位自稱有債權的民眾聽,該進行程序為何?最終無可供強制執行,換張獎狀~債權憑證,日後將來或許還有機會。
    可是,該講的電話都耐心的講了近40分鐘,當事人就是執迷站在自己想法,又夾帶宗教偏激,我講不客氣電是無知。
    日前,我因受傷無法請當事人再來安慰或再詳加說明,而請秘書與當事人連絡。
    電話中一樣激動越講不理性,秘書開擴音後,全辦公室的人都聽到了……
    因為沒幫他,所以你們主任會離世、你們議員會受傷,接下來你們辦公室還會死多少人不知道?他感應到什麼神這樣指引……
    聽到我秘書轉述後,我無言了,我真的無言,#也痛心。
    為民服務一路來,包括我持之以恆認真盡責,我的團隊很多鄉親都看在眼裡。我永遠懷念的林漢城主任,警界退休前一年基於私交,為免退休後過於賦閒就向我預約來協助為民服務。來我辦公室後其承續在警界拼命三郎的精神,以使命必達心態認真負責,也協助連任過程,我的助理團隊的協助,我無不感動看在眼裡。
    終究為了公眾服務,責任感重而疏忽己身健康而不幸離世。
    在我從政為民服務路上,我心中、我腦海已經深深留下遺憾痛苦的陰霾。
    每當夜闌人靜,我想起這段痛,不可承受之重,要向誰訴說?為了什麼?任何實質利益嗎?如果一般社會觀感認為有,真的大錯特錯了。
    最後我要說
    #為什麼要詛咒?
    如果心智還正常的話
    我要問:
    你還是人嗎?

  • 聲請強制執行無財產 在 斜槓主婦律師娘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9-10-14 22:04:39

    「雖然法院已經裁定我可以看小孩的時間,對方還是不讓我看小孩,律師說我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可是對方還是屢次不履行,我還能怎麼辦呢?」

    離婚後看不到小孩,是許多父母心中的痛,也難怪有很多父母為了孩子的幸福不願意下定決心離婚,真的,事務所處理過這麼多離婚及親權的案子,有時候離婚才是問題複雜的開始。

    那麼來跟大家分享一下,如果離婚後,不是主要照顧者的一方,被阻饒探視的話,可以怎麼主張權利呢?

    首先,你可以向家事法庭聲請會面交往的裁定。

    會面交往,就是所謂的探視權。一般來說,法院最常判的是,一個月有兩個週末可以過夜,寒暑假可以增加探視的日數,不過,孩子如果還小,有可能會先從漸進式的會面交往開始,不見得會裁定過夜。

    法院的裁定下來以後,如果對方不遵守,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一般來說,法院會先通知對方改善,如果再不遵守,也有可能會罰款。

    此外,如果對方總是不遵守法院強制執行的命令,最近律師娘有看到一則法院的判決,是針對多次故意阻饒對方探視,探視方向任親權的一方請求侵害身份法益的損害賠償案例,在這個案例中,法院判定阻饒探視的一方要賠償他方15萬元。

    最後,如果對方故意將名下財產脫產,導致罰款跟賠償都無法強制執行,其實嚴重的阻饒探視也是改定親權的一個理由喔!

    律師娘其實也可以理解,離婚時,雙方有時處於撕裂的狀態,很容易把小孩子拿來當作報復的籌碼。

    但是,如果孩子可以在友善父母的合作下,好好的成長,有著健全的身心,這才是我們為人父母最成熟的表現,不是嗎?

    👩和律師娘一對一聊天
    https://line.me/R/ti/p/%40wome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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