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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耕薪建設評價 在 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12-30 23: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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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1230《經營者養成筆記》重點整理及讀後感part2◎文/陳泰源

    閱讀進度→:第一章-變革的能力-經營者是創新者

    《第一節-抱持高目標》
    抱持別人認為不可能實現的目標,稍加努力就可達到的不叫高目標,而是「以常識無法想像的目標」。逼自己去面對「依靠延續現有作法所無法實現的目標」,不斷提高目標,(每次不能只提高一點點,例如:要將目標提高為3倍),這樣才能將自己從「延續現有做法」這個思維框架中解放出來。而每一次的革新當中,又會創造出新客戶,例如「這個商品我要賣出一千萬件」的目標,為了這個目標,自然而然就會想到許多革新。作者看了別人的書,裡面提到:「從終點開始吧!只要設定了終點,『為了獲得成功該做哪些事情?』將一目瞭然。」目標越高,為了達成目標所做的事情越具有革新性,引發革新,自然就能創造客戶。

    【心得】
    我設定的目標是:
    1.我要成為我們公司「美商ERA不動產」平台裡,所有夥伴當中,業績第一名!
    2.我要讓我明年的業績突破1000萬!
    3.我要成為大直第一名的房仲!
    4.我要成為「別人有在賣的,我也有;別人沒有賣的,我也有」,獨家物件最多的房仲!

    過去的我做純銷售(買家),而且都被動接委託,考量房市下修、買方市場,許多屋主一般委賣我都婉拒,除非是專任約,腦子裡只想把買家顧好,導致我雖然業績是當時該店的第一名,但因為都很難獨泡(買賣雙方,只有1方是自己的),所以實質上的收益並不滿意,而且每次遇到掌握屋主能力差的、議價能力弱的接案人,合作起來就會相當痛苦。

    因此,我要提升自己「獨泡」的能力,我要從虛擬網路世界走出來,我要開始主動去簽委託,我要成為大直委賣物件、貨源最多的房仲!

    《第二節-質疑常識,不受常識束縛》
    常識妨礙公司發展,要抱有懷疑態度,養成不受常識束縛、獨立思考的習慣。「理所當然」就是扼殺了自己的潛力,這些都是自己給自己的框架,而這些框架,並沒有考慮到顧客。給顧客帶來不便的事,行業裡、公司裡的人卻把它稱之為「常識」,作者舉例7-11的夏季關東煮、冬季冰淇淋大賣為例,就是質疑常識而成功例子。

    不要過分關注競爭對手,而要全心全意地以顧客為中心展開經營。遵循慣例就等於沒有未來性,全心全意為顧客著想,才有未來。面對常識必須懷疑,例如「從顧客的角度來看,這樣做正確嗎?」、「從顧客的角度來看,非這樣不可嗎?」等等。當我們站在顧客立場上感到不便,或是產生了「要是有這種產品就好了」的想法時,當顧客問我們「有這樣的產品嗎?」我們就要反思,我們是否被常識綁住?如果我們僅以「對不起,我們店裡沒有這種商品」等草率應對的話,這個企業不可能有未來。不要被不安束縛手腳,要勇於嘗試,一旦拘泥於常識,常常會產生「那是不可能的」的心智,而使我們喪失了行動的勇氣,但作者要提醒讀者「連試都沒試,怎能妄下結論?」經營者應該帶著「危機感」進行經營,而不是在「不安」的情緒下進行經營。重要的是要勇於嘗試,萬一失敗了、不暢銷了怎麼辦?作者說,那就趕緊絞盡腦汁思考下一個對策,採取一個又一個的具體行動,你就不會有閒工夫感到不安了。

    【心得】
    對許多經營者而言,開房仲公司就是要選店面,而且最好是人潮洶湧的店面,這是「常識」,但現在景氣不好、成交量低迷,選擇店面開房仲公司的店頭,營運絕大多數都出現虧損,賺來的也給房東拿去,還要支付秘書薪水、公司水電等營運開銷,甚至獎金%數無法調高,導致招募不易。而加盟體制、高專店文化,絕大多數是單打獨鬥,同事間甚至有競爭關係,房市低迷也造成這個月有成交、下個月沒收入的窘境。

    而美商ERA不動產,正是質疑「常識」的最佳範例之一,「勇」於放棄傳統老路,棄店面,改走樓面式經營,大幅降低營運成本,還可以回饋給業務員,於是,美商ERA不動產成為業界獎金%數最高的房仲品牌。同時,美商ERA不動產的創新「合夥人制度」,讓每一位加入的夥伴,自然地都會去想做招募、做組織,介紹進來的夥伴若成交,當初的介紹人也有利潤可分,自然而然在從事業務工作中,也會訓練自己的領導統御,而且當組織人多時,成交頻率會提高,被動收入效益就會出現,從事房仲將月月有收入!

    《第三節-樹立高標準,不妥協不放棄,堅持追求》
    在工作上要樹立高標準,經營者想要成功,一定要具備「品質意識」,那就是「商品品質」和「服務品質」以及「所有輸出端的品質」等都要樹立高標準,這才是經營。而品質的標準是以「是否真正有益於顧客」來界定的,並且不斷提高標準,每星期、每個月、每年,都以更高的標準來要求自己,經營者想要實現高目標,在這一點上就絕不能妥協。顧客是很挑剔的,顧客把某樣東西拿到手體驗過後,就有了「自己的標準」,從此他們將以這一標準衡量別家的商品。而顧客也不會滿足於現狀的標準,又會去追求更高的標準,顧客的標準就是這樣一步步提高的。舉例:「這樣的東西100元買得到嗎?」標準明顯較高,但如果是「100元的東西,有這品質就很不錯了!」的標準來經營,必將失敗。

    現在資訊發達與國境界限不再那麼明顯,可以說顧客比我們更了解各種資訊,因此,當今這個時代,如果不具備真正的高標準,就隨時可能被淘汰。因此,某種程度,奧客文化提升服務品質,這句話我是認同的。自己制定的標準沒有意義,「按自身的情況來看,我們做得不錯」這對於經營而言是完全沒有意義的。我們必須以能夠真正令顧客滿意的標準來衡量自己的工作,必須不斷追求全世界最高的品質,並將其作為衡量我們工作的標準。
    舉例:
    我們的店舖世界上最整潔的店舖嗎?
    我們店鋪的購物完全是介紹上最舒適的嗎?
    我們店鋪的服務是世界上最好的嗎?
    我們的商品是世界上最具附加價值的商品嗎?
    我們的工廠是否有能力生產全世界品質最佳的商品?
    我們的管理系統是否是世界上最先進的?

    我們必須自己制定諸如此類的高標準,並毫不妥協、努力不懈地追求,才能讓其他公司望塵莫及。想要取勝,我們就必須抱著這種念頭。如果有人認為「自己做得很好」,那或許僅僅是因為他把標準訂得太低的緣故。因追求高標準而導致的失敗,不是問題,高標準本來就不易達成,縱使結果失敗也是值得的,面對失敗,努力調整不斷實踐,最終一定能獲得成功,所以,我們允許這類的失敗。高標準的實現,能夠為公司確立絕對優勢的地位,所謂絕對的優勢是指,某家公司制定的標準已經成為顧客心中的常識,對於沒達到這個標準的其他公司的產品,顧客根本無意購買。也就是說,任何公司能夠成功發起改變顧客常識和習慣的高價值革新,他就能獲得絕對優勢。我們應該不斷像這類革新發起挑戰。

    【心得】
    因為房仲業無法製造產品(房子),我們扮演的是媒合、仲介的角色,對於產品品質,只能視物件本身的情況去做補強(例如打掃、粉刷),而我們能做的,就是不斷提升自己的「服務品質」。

    說到服務,我一直努力去傾聽、同理心,了解客戶的需求,並給予好的、客戶覺得舒服的應答,我也致力於提升自身的專業度,例如我都會整理大直的在地新聞,以及每個月都會去整理大直最新實價登錄成交行情,並且分享給我的客戶。另外,只要是我的案子,我一定都會自己拍「主持人介紹屋況的影片」上傳網路,別家同業只能用照片搭配格局圖讓買家去想像立體空間,而我則是利用影片+主持人講解的方式,讓客戶可以一目瞭然。

    雖然絕大多數的房仲沒有做我所做的這些服務,但我不可以因此覺得「我這樣已經很好了!」如果我這樣想,我就沒有未來,我的優勢也將逐漸流失。

    我意識到我目前有兩大劣勢:

    第一,我是純銷售(買家)型的經紀人,因此我都需要靠配案才能為客戶介紹物件,而自從我離開了前公司之後,美商ERA平台目前為止沒有第二位同事經營大直,我是目前唯一做大直的房仲,這是我的危機,我如果不趕快去開發把物件接進來,我都得看在地店頭的臉色,同時,我也必須在era體系哩,願意和我一起經營大直的夥伴,否則縱使我把案子接進來,也只有我一個賣,同事們都沒有買家可以幫忙賣。

    第二,我是個中規中矩、閒談力不足的人,一直以來我都致力於提升專業度,原本的我認為,客戶找你是要買房子,不是找你喇D賽,客戶要的是業務員是否夠專業,但我直到最近才發現我錯了,為什麼有些專業度不足的人,成交頻率也很高?甚至高過講求專業的房仲?關鍵在客戶對房仲的好感與否,我總是致力於專業,反而導致我的客戶群受限,喜歡我的客戶,永遠就只有那一群人,無法擴大,我應該努力讓自己成為「多數消費者都能接受我這一型」的房仲。

    有位房地界的前輩曾提點過我,他說:「泰源,從現在開始,當你跟每一位客戶互動時,你要有意識地去“植入客戶對你的好感”,因為多數人會把好感跟信任混淆,一旦有了好感,客戶就會卸下心防,就會產生信任。」聽完這句話之後,我恍然大悟!我現在必須要練的,除了開發能力之外,還有就是讓客戶對我產生好感的互動能力。

    《第四節-不畏風險,勇於嘗試,敢於失敗》
    追求安定的公司是不可能獲得穩定發展的,不斷追求高目標,就意味著要對從未經歷過的新事物發起挑戰。而人在挑戰新事物時,往往會感到不安,甚至產生「這樣做真的好嗎?萬一失敗了怎麼辦?」於是就會追求安定、穩定,而這樣的想法反而會導致經營失敗。因為,事物的本質是「從一開始就嚮往安定的公司,是不可能獲得穩定發展的。」因為顧客是很挑剔的,沒有顧客願意把錢花在一成不變的商品上。而社會發展變化快速,人們的需求也一直在變,而經營者若能將這些變化轉化成商機並巧妙經營,才不會被客戶拋棄。不懂經營的人,經常諷刺敢於大膽接受挑戰的公司「不正視現實」,其實追求安逸才更加「不正視現實」,「不想將公司置於危險境地」這種想法,反倒「更有可能將公司置於險境。」

    風險總是伴隨著機會,這是經營鐵則,因為風險會讓人產生畏懼、覺得困難、由於認定不可能而一開始就放棄,被常識所束縛最終未能付諸行動。一般而言,不可能有什麼事情是「只有我們想得到」的,但是,能將自己的想法確實付諸實踐的人卻很少,因為多數人都希望規避風險,但這卻是經營者的機會。別人還沒有動手去做就意味著我們可以完全掌控該項商機,並在市場上佔據絕對領先的優勢,因此,不冒險,也就不可能掌握這些優勢。但「不畏風險」,不等於「不對風險進行評估」,否則就會莽撞行事,必須考慮到風險,並對風險進行評估。要把「維持現狀所產生的風險」與「改變可能產生的風險」放在平台上一起衡量,才是風險評估;要把「眼前的利益」與「長遠的利益」的放在一起評估,又會出現不同景致。

    一旦選擇冒險,就不能半途而廢,最不該犯的錯誤就是「冒著風險進行新的嘗試,捨棄了眼前的利益,結果新的嘗試卻半途而廢,無疾而終。」因此,一旦決定冒險,就必須全力以赴,勇往直前,直到創造成果,一旦做決定,就要做到底,這是很重要的經營之道,成功的公司都是一旦決定做某事便全力以赴做到底的公司。經歷多次失敗就等於經歷未曾經歷過的事,一開始做不好很正常,對經營者而言,不向挫折低頭,不因幾次失敗而氣餒,很重要。當腦海裡出現「果然很難、當初不做就好了」的念頭時,要認真找出失敗的原因,思考接下來的對策並付諸行動,不能半途而廢,不然將一無所有。經營者必須拿出:「拿出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幹勁,不斷摸索嘗試」的精神,從失敗中獲得的經驗教訓運用到今後的工作中,以創造成果,才是為失敗負責的做法。如果能這麼做,那麼不管失敗多少次都沒有問題,因為我們一定能在失敗中獲得成長。

    【心得】

    說到開發,記得菜鳥時,只知道打591屋主自PO的物件,然後常常被掛電話,不然就是調謄本查詢戶籍地址,去拜訪屋主,再不然就是寫開發信,寄給屋主希望有所回應,後來鼓起勇氣去拜訪管理員,結果也碰壁,想了想,發現可以試著從晚班管理員拜訪開始,沒想到反而有效,夜深人靜,夜班管理員總是希望有人陪他們聊天,光是以上的這些方法,10個物件當中,就能開發到至少5件以上了。所以,開發並不難。以前,我是一個只會開發,不會銷售的業務員,常常有買家卻掌握不了,認識常常不曉得買家何時才會出現?只記得前輩們總是說「開發為業績之母」,就傻傻地猛開發,然後守株待兔,也等待同事們看看是否有買家出現?想不到辦法,也很被動。後來房市成交量漸漸低迷、萎縮、甚至出現下修後,我發現開發進來的物件,沒有買家也沒用,沒有帶看反而還被屋主追殺,壓力超大!重點是,當時公司同事們,有八成都是做開發,同質性實在太大!

    因此,我勇於改變,從2014起,我從開發型業務徹底轉型為純銷售,於是,我開始努力跟買家互動,找出經營客戶的「眉角」,沒想到,漸漸地,我對於「把買家鎖專任」這個課題有了心得。後來我成了公司手中掌握買家名單最多的人,每當我成交,都一定會跟其中某一位同事搭配到一起成交,形成業績「雨露均霑」的現象,因此,我成了異類,不做開發也能成為該店業績第一名。但自從換了美商ERA後,我發現做純銷售,都要跟友店合作,屋主都掌握在別人手中,重點是,遇到不會議價的同業,而你的買家卻非常有誠意要買,真的非常痛苦!於是,2017年底,我又意識到這個危機,我開始又要努力開發了!

    不畏風險,不等於不用對風險進行評估,房仲這份工作是屬於微型創業,失敗所耗費的成本很低,所以我根本毫不畏懼,重點是現在我也有屬於自己的組織與團隊,我並非單打獨鬥。而我在大直精耕7年多的資源,我在網路行銷工具上的用心經營,加上媒體知名度的累積,以及我本身就有龐大的買家名單做後盾,我覺得我要「稱霸大直」並不難,重點是「我想不想要?」因此,我更進一步將目標設定:我2018年的業績要突破千萬,同時我也要成為美商ERA平台裡,總業績的第一名!

    《第五節-嚴格要求/詢問本質問題》
    如果不提出問題,工作就變成機械操作,就會流於重複。因為大多數的員工並不具備─「創造客戶的意識」,因此就不會去思考如何提供客戶更好的服務。就連參考數值、資料時,也不會進一步去思考,數據背後的消費者的心理。因此,經營者必須經常就創造客戶這方面與員工進行交流:你認為客戶的想法是什麼?那麼......你認為下一步該怎麼做?如果員工的回答過於簡單,要再繼續追問:真的是這樣嗎?為何這樣想呢?透過這樣的方式,要求員工進一步思考。記住:思考能力的弱化,會妨礙創造顧客的能力。開拓員工的事業,擴大員工的可能性,「我們的商品就應該是這樣的、購買這種商品的一定是這類的顧客、這項作業就應該這麼做。」這時需要提出尖銳的問題,幫助員工開拓視野。

    不做善解人意的上司,由於不想被員工討厭,而扮演善解人意的上司,但是這樣的上司卻不可能帶領員工展開革新,也培養不了部下,因為員工只會按照自己的標準,根據自己方便與否去工作。善解人意的上司,其實也剝奪了部下的成長機會。如果你真想對部下嚴格要求並希望她完成某項工作的話,一定不要忘記對她說:「你一定可以做好!」想讓員工幹好工作,就必須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為了讓員工充滿幹勁,作為一名上司必須不斷鼓勵。另外,上司必須要有這樣的思考準備:工作雖然交由部下去做,但是最終承擔全部責任的仍是上司。有些上司只會提出要求,認為提出要求後就完成任務了,剩下的責任都應由部下承擔,這種上司最令人討厭。在與部下相處時,上司必須具備這種胸懷:責任全在上司,功勞全歸部下。只有當上司能夠讓部下感覺到「他是真正為我著想才這麼說的」才能與部下建立起信賴關係。

    【心得】
    如同書中說的:思考能力的弱化,會妨礙創造顧客的能力。像我主持「飛鷹計畫」時,我一再要求學員們,去作業、去開發→然後發現問題→試著解決、去問學長姐或者請教專業→再來會議上分享→我做最後補充。但是學員們多半是只停留在遇到問題,於會議上等著我給答案。像這種有時連問題是什麼都不知道,或者不試著去解決問題、不試著主動去尋找答案,而是被動的等我給答案,這樣的被動就如同書中所說「不具備有意識地創造客戶」。

    關於這一點,我一直有個矛盾:做個嚴格的上司,是否只能存在於有領薪水的公司?像房仲這種業務型的工作,完全零底薪,通常受不了被罵,只能苦口婆心、循循善誘?於是,某位房地產前輩又提醒了我,他告訴我,哪怕最後只剩下一名學員,也要嚴格,做不好就該嚴厲指正,因為,只要出自於真心希望學員們好,學員們一定可以感受得出來,同時,作為一位領導者,應該要給學員們「希望」,當你說出「只要你照著我的方式做,我一定讓你有業績,我一定讓你賺到錢!」這時,縱使他們被罵、被罰,也都會乖乖聽話,因為他們抱持著希望,也知道照著領導者所教的步驟去做,就能賺到錢。

    《第六章-自問自答》
    不要認為自己做得很好,要針對過去所做的事情、市場以及將來想做的事情向自己提問,問自己:「真是這樣嗎?我真的做得很好嗎?」自問自答,能讓自己發現許多問題,比如說發現自己原地踏步,或者只是看到事情的其中一面,沒把時間做更有效的利用。若覺得自己做得很好這樣的心理來看待事物,是不會發現任何問題的。對經營者而言,最忌諱的就是抱有「自己做得很好」的心理。社會上有很多人,表面上看起來謙虛,內心卻總是認為自己做得很好,社會上普遍存在這種人。「能做到80分已經不容易,更何況我做到90分?我已經做得相當不錯了。」如果有這種想法的人,經營很快就會走下坡。經營者必須時刻帶著危機感來經營,經營者需要危機感,而不是不安的情緒。一切順利地經營,公司轉瞬就會瀕臨破產。

    我們必須時刻帶著危機感來經營,清醒地意識到自己是行走在懸崖的邊緣上,稍有不慎就會一頭跌入深淵,這樣的經營才是「正常的經營」。所謂的「抱持危機感」是指在客觀評價自己的狀態和成績的同時,持續不懈地努力,永不自滿。時常問自己:我是不是錯了?當前的市場競爭中我們是不是輸了?照此下去,我是否很難在將來完成自我實現?雖然現在情況不錯,但如果我們不思進取,公司是否會面臨破產?有了危機感,為了不讓危機變成現實,你就會迫使自己發現具體問題,並採取行動來解決。

    自問自答的訣竅就是:站在顧客的立場,以最挑剔的眼光來審視自己。這是獲得成功所不可或缺的條件。經營者必須以超出自己想像的嚴格標準來要求自己,並且成為習慣。只有進行自問自答的人,才能產生好的創意。作者舉例愛迪生名言:「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靈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只有歷盡艱辛於思考的人,靈感才會造訪她,最終產生出創意。

    【心得】
    抱持著危機感來不斷精進自己,透過自問自答的方式強化思考能力,努力不懈、不自滿,才是「正常的經營」。

    我現在有3大危機:

    一是,公司裡,我是一位做純銷售的(只做買家)的房仲,這樣一來,案源全部都被別人手上,都要跨店合作,掌握度非常低!

    二是,我單打獨鬥,沒有團隊,縱使我轉型為開發型業務,我也沒有同事可以幫我賣,買家來源一樣只能靠自己。

    三是,我中規中矩,致力於專業形象,卻不懂幽默、讚美,時常詞窮、閒談力不足,導致某些客戶群覺得我有「距離感」,頂多欣賞我,卻未必對我有好感,未必信任我。

    因此,我既然選擇換到美商ERA這個平台,我必須加強「開發、組織、閒談力」這三塊,既然我想做大、我想稱霸大直!絕對不能單打獨鬥,我必須無私地將我的資源灌給願意與我一起在大直作戰的夥伴們!

    《第七節-天外有天,不斷學習》
    要如飢似渴地學習,市場不斷變化,變革永無止境,堅持不懈地學習是非常重要的。光思考還不夠,要知道我們做的事情一定還有別的公司在做,我們應該與那些人交談或者讀他們寫的書,並實際去看、去體驗,弄清楚他們是怎麼想的、怎麼作的。如果你有問題,卻不敢問,代表你對危機感和成長的渴望還不夠強烈。如果你跟對方說:「我們是這麼想、這麼作的,貴公司是怎麼作的呢?我們可以互相交換資訊嗎?」對方一定會願意與我們探討的。

    能夠學以致用,學習才是有意義的,看書時不能只是「原來還有這種想法啊!不錯喔!」然後就沒了,應該是以結合自身的情況與書對話的方式進行閱讀,例如:「這裡所寫的內容,如果是我會怎麼考慮?我們公司符合哪種情況呢?在我們公司可以怎麼去做呢?」提高獲取資訊的品質,資訊是由人帶來的,要學會如何與真正傑出的人才交換資訊。真正優秀的人並不多,但也唯有這樣的人掌握最頂端的資訊。我們必須在平時就不斷給自己充電,提高自身能力,只有這樣,當我們面對這類人才時,才會有能力與他們進行對話。為了能夠向對方提供足夠的資訊,讓對方詢問時也能提供建設性的意見,我們必須平時多學習、多累積。你必須先成為一個讓對方認可、被對方看中的人,你才能打開和傑出經營者交往的局面,交流時會獲益匪淺,形成良性循環。

    【心得】
    說到如飢似渴地學習,過去的我以為,房市下修,轉型為純銷售做買家的房仲,才是致勝關鍵,因此我完全逆向操作,試圖挑戰、質疑「開發為業績之母」這句話。雖然事後確實證明了我在當時的公司得到了第一名,但,人外有人,最近我接觸到了一名「高手們公認的高手」,他無私地教導我,導正我一些觀念,我才知道,原來這位高手是這麼做的!?原來還有這種想法與做法!?

    這時我才又頓悟,如果我要超越過去的自己,而且是明顯的超越,我必須再度轉型回來做開發,而且要開始鍛鍊「議價」能力與「在不知不覺中,在客戶腦中植入他對我的好感」的互動能力。

    以上,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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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耕薪建設評價 在 侯漢廷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7-04-16 22: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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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來認識八田與一】

    八田與一建設嘉南大圳,台灣人付出什麼又得到什麼呢?

    徵收的地,不給補償。當初高喊土地正義、反文林苑反大埔的朋友應該先反日本,這是台灣人第一次被剝削。而後強迫台人勞動建設水庫,日人高薪,台人低薪或無薪,是第二次剝削。水庫建成,台人灌溉必須徵收高昂稅金(註1),是第三次剝削。台人必須配合總督府指令,種甘蔗、水稻、雜糧,喪失自由耕種權利,是第四次剝削(註2)。台人勞動灌溉所種的稻米,上繳日本,自己只能吃番薯籤,是第五次剝削(註3)。因為台人是二等公民,被剝削是理所當然。

    沒過幾年,幾場地震,就讓水庫幾乎不堪使用。

    國民政府光復台灣,取消不平等待遇,台人自己種米自己吃,不用再上交給日本(註4)。而後兩蔣時代重修水庫、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台灣農民才真正自己當家做主,擺脫被剝削的命運。

    八田與一蓋水庫:台人出地、出力,繳稅、耕種,最後自己什麼也吃不到。八田與一,日本帝國主義下殖民台灣的官僚幫兇。因此古時嘉南大圳也被稱為「咬人大圳」。

    對於兩蔣,可能每個人有不同評價,或者民主時代我們不需要感謝領導人。但是,八田與一這個殖民台人剝削台人的殖民者官僚,若有台人感謝他,我只能說,不是壞就是傻。

    贊成或反對砍銅像各有意識形態支持,但是千萬不要傻傻去感謝八田與一。台灣容得下你,但是你的智商容不下你自己。

    我不贊同砍銅像,所有銅像都該保留,歷史遺跡面對即可(註5)。重點是我們呈現什麼樣的史料還原當時的歷史,現今用什麼心態看這些銅像。有人會很不屑地看蔣中正。我就會公開歷史、很不屑地去看八田的銅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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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1:台人灌溉必須再度徵收高昂「水費」、「土地費」,根據昭和五年11月1日台灣新生報報導,嘉南大圳完工後「地主七倒八苦」、農人面臨賣子繳稅的情形。但是在水庫建成前,台人是不需要繳稅也能有收穫的。http://imgur.com/a/G8g7X

    註2:嘉南大圳竣工,八田與一的「三年輪作」設計,以水的供給爲手段,强制台灣農民分區,台人必須配合總督府指令,每年分別種甘蔗、水稻、雜糧,出口到日本,好讓日本每年都有甘蔗、稻米的供應,解决日方的「米糖相剋」,然而台灣農民則完全失去選擇耕種的自由。

    註3:台灣人經過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努力一整年所辛苦獲得的農產品,并沒有進入臺灣人的口腹。「日本經濟百年統計」數據顯示,嘉南大圳完工後的1930年代,臺灣稻米產量增產2.07倍,但當時人均稻米消費量卻比1910年代減少23.1%。1935-38年當時,台灣稻米生産量達9,344萬4,000石,移出日本4,750萬石,即移出50.8%到日本食用,當年,臺灣的稻米都成了日本殖民者的口糧,成為日本軍隊的軍需。日本掠奪台灣的米糧,台人吃不到自己所種的米糧,只能吃番薯籤。

    註4:台人所種米糧甚至不用交給大陸,光復後大陸運送諸多米糧布匹來台。『台米糧送至大陸打內戰』是謠言。過去文章已有史料電報破解。
    http://n.yam.com/yam_other/politics/20150501/20150501008516.html

    註5:有人質疑:罵八田與一所以可以紀念蔣公?
    我的回應是:我在談嘉南大圳台人歷史,你偏偏要談蔣中正?兩者有什麼邏輯關係嗎?還是你這麼愛蔣公?要不要紀念蔣中正要額外花長文探討,我的立場是任何銅像都不該破壞。

  • 耕薪建設評價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6-10-31 21: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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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電業自由,就是能源的轉型正義
    專訪立法委員高志鵬 Q&A

    Q1:電業改革如何解決台電幫?
    Q2:電業法修法如何讓綠能業者願意進場投資?
    Q3:台灣發電吃緊,綠電真的夠支撐嗎?
    Q4:電費不會漲?
    Q5:綠能發展過程勢必靠火力過度,如何解決空汙問題?
    Q6:廠網分離跟廠網分工有什麼差別?
    Q7:電業自由化後,會不會有被財團把持的問題?

    一般網路常見問題:
    Q8:為什麼要支持一個請向財團的電業法修法版本?
    Q9:如果民營電廠成為利益壟斷集團,該如何反制?
    Q10:投資綠能門檻這麼高,多少公司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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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我先說一個例子,俄羅斯總理普丁是特務出身,卻可以當上俄羅斯的總理,身價高達1.3兆台幣,為什麼?因為俄羅斯沒有做好轉型正義,讓龐大的國家資產掉入私人的手中,這是普丁能崛起的其中一個原因。

    今年一月《BBC》訪問美國財政部次長舒賓,他說:「普丁利用國家能源、國家工程這些國家資產的利益,讓效忠他的人變得有錢,不效忠普丁的人就被排除在外。」也就是利用威權時期對國家資產的獨佔權,透過貪污和舞弊圖利他的盟友,鞏固自己的權力,有一本書叫《獨裁者的進化》,就是在講這件事。

    我們國家的能源長期被少數的人給獨佔,電業法於一九四七年制定到現在,台電也壟斷台灣電力市場長達六十九年,比戒嚴還久!1995年開放民營電廠的時候,也是都台電的子公司、孫公司、跟國民黨關係好的,才有辦法蓋電廠,這就是國家資源被壟斷造成的。

    大家都對於民營電廠IPP(independent power producer)的暴利非常有意見,這也是為什麼要做能源轉型正義,電業法的改革,當然也要處理這個問題。

    所以電業改革其實是能源的轉型正義。

    雖然台灣從經濟起飛到現在都有穩定的供電,也有勞苦功高的地方,可是它抗拒再生能源的發展,這是最糟糕的。再生能源跟傳統能源最大的不同,就是太陽公公不會寄帳單,沒有燃料就沒有回扣,前年羅淑蕾自己說的,為什麼馬政府不發展太陽能,因為再生能源沒有回扣可以拿。

    這才是為什麼電業法改革會受到阻撓,修法過後,我們開放市場取消台電壟斷的特權,用戶可以自由選擇買電的對象、業者也可以自由選擇賣電的客戶,電力市場建立起來之後,誰的電最有效率最便宜,就用誰的。

    而且電業的收益不會被民間財團壟斷,我們會鼓勵地方政府發展再生能源,要讓利益直接回饋到居民身上,這世界各國早就在做了,日本的地方政府叫做自治體,他們日本有13個自治體自己成立電力公司,德國總共有800多間配電業,其中500間由地方政府擁有,這是能源的民主化,把特許、集中在少數人的電力市場,開放給一般民眾,才是能源的轉型正義。

    國民黨的前行政院長張善政,批評說轉型正義會有GDP嗎?剛好,能源的轉型正義就會有GDP。

    像Google這些國際大廠準備來台設廠,他們這些網路公司,都需要純粹的綠電,額外新增的綠電,所以不購買台電的假綠電。

    一方面,來自環保團體和消費者的壓力,國際大廠要下單,愈來愈重視碳足跡,沒有綠電就拿不到訂單。另一方面,高附加價值的商品,水電價格佔成本比例不高,貴一點也沒差。所以能源轉型正義,會帶動國際大廠來台投資,也會確保台灣高科技產品出口的競爭力。

    電業法修法,不分藍綠已經闖關失敗5次,民間期待了二、三十年的能源轉型的改革。台電垂直整合的巨獸的拆解,並不是一些藍媒說我們反核對台電的成見,而是避免他濫用市場獨佔的地位,繼續運用其龐大政治經濟力量,影響國家政策,電業法改革不成就是明證。

    Q2:現在行政院首波改革,就是讓綠能自由化。雖說台電的確沒有誘因推動綠能,但為什麼自由化之後民間就願意來發展呢?除了價格不受管制之外,改革草案裏頭還提供了什麼樣的誘因讓綠能發展?

    A:台電不是沒有誘因,而是百般阻礙綠能併網。

    2009年我們制定了《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八條就規定再生能源發出來的電,一定要讓它接到電網也一定要躉售,不能拒絕,這叫做強制上網,很多國家都是用這樣的方式鼓勵再生能源的發展。依照世界各國的經驗,能源轉型要成功,就需要確保再生能源不被傳統能源業者排擠。

    上次日本前首相菅直人來台也跟我談到,日本電業自由化過程中,傳統電力公司會使用饋線不足、電力調度困難等理由,從實務運作上刁難綠能併入電網。這些情況在台灣也同樣發生了。

    馬政府過去這八年說會大力發展再生能源,結果到了2015年綠能卻只佔台灣總電力的4.2%。一方面是,不利的政策執行,對再生能源比率設定上限、採用競標等等問題,這些新政府都會儘快解決。另一方面,是台電的問題,到現在各縣市再生能源架設之後,仍然遭遇饋線不足的困境。

    例如,雲林是平均日照時數最高的縣市,農委會盤點出不利耕作的區域也幾乎都在雲林,裝置容量預估上看2GW,但是需要佈設輸配電線路和變電所的成本要133億元,問題變成有光、有地、卻沒有線把電送出來。

    再生能源投資也是不小,但還是要自己花錢拉線,或是和台電各付一半,都是很大的負擔。台電常常說,我們沒有拒絕你,但是電力饋網現在還沒排到要做這一段,不願把再生能源排進建設饋線的優先順序。

    甚至更離譜的,就算綠能自己獨立建設饋線,卻也無法上網,台電會說變電所的容量還不夠,不能讓再生能源納進來,以免影響電力供應的穩定。

    所以,電業改革先要給綠能一個生存的空間,要怎麼做?就是「廠網分離」,現在叫做「廠網分工」,也就是讓發電廠和輸送電力的網路不能是同一家公司,否則的話,怎麼會有公司想要接別人的電來跟自己的發電部門競爭?

    電信自由化就是沒走完這最後一哩路,中華電信自己有線路、也經營電信,所以它就不讓其他業者走他的線路。廠網分離是電網的公共化,讓任何電業都能公平使用,付給國營的台電電力網公司輸送電力的過路費,那電力網公司為了增加獲利的空間,就會主動、有意願幫再生能源接饋線。

    除了電力網的部份,行政院的版本也讓綠能可以用合作社的方式經營,而不限於公司,這是為了要讓公民電廠用合作社的方式經營。以社區為單位,只要加入會員就能一同享有電業的收益。這在歐洲和日本都很常見,例如日本的電業合作社,會用賺的錢購買和推廣當地的名產,活絡當地的經濟。

    在荷蘭,有小型的風機突破眩光和噪音的問題,當地民眾接受度也變高,就用社區合作社[1]的形式經營,因為他們認為再生能源是公共財,不想讓電業的利潤被大企業拿走。

    最後談一點,電業法未來會要求售電的能源配比,台電賣的電當中,就要有多少比例的綠能,逼迫台電要自己發展,或是對外購入綠能。我們希望改變台電以往敵視綠能的態度,而要變成一個夥伴的關係。

    Q3:現在台電發電量相當吃緊,如果我們朝向綠能發展的話,該如何確保能源穩定?另一方面,綠能的比例一旦提高,電費勢必調漲。就算現在行政院提出電價穩定基金,但政府的財政足以支應這一筆開銷嗎?

    首先要澄清的,電業自由化之後,想要繼續用台電的電,還是可以不變。

    想要買綠電的,穩定性就是綠電售電業公司負責,這是民間契約。就像手機,你買哪家的號碼就找哪家,不用中華電信的,那就不能找中華電信。

    一般來說,各種發電包括核能,都會有備援的「輔助電源」,但過去台電是一個大鍋菜都混在一起。電業自由化之後,綠能在必要的時候,也會透過電業調處委員會協調代輸等服務。

    談整體能源穩定,我想你說的是再生能源的間歇性,過去核能幫的負面宣傳,造成這個刻板印象,其實再生能源是在地的分散式電力,其實比單一電網的大型機組,沒有管理好造成跳機,彈性電網的穩定性反而可以做得好。

    現在國外也在研究風力能不能成為基載的問題。台灣的風場是國外評估數一數二好的風場,只要我們風場蓋得夠多,風機插得夠多支,就算這個風場沒有風,別的風場也一定會有,不可能全部的風場同一時間通通沒有風,又不是無風帶。所以,分散式風機的概念也可以提供穩定的基載。

    就小範圍的氣候來說,通常陽光強的時候風較小,陰天風大的時候陽光弱,風力和太陽能會互補,所以大家可以看到有些地方的路燈,太陽能板上面會架小風機,這樣的社區可以叫做「風光社區」。

    現有大規模商業化的再生能源,如果總量增加到50%,恐怕還是需要部份的火力發電機組,作為輔助服務,這在國外也很常見,所以認為發展再生能源,電力就一定會不穩定,是杞人憂天的想法。

    今年5 月,葡萄牙只靠著太陽能、水力和風力發電運作了整整 4 天,當然這不是常態,沒有每天都這麼厲害的,但也證明了再生能源沒有想像中那麼不穩定,而未來也還有很多發展的空間。

    現在發展中的一些新能源,可以克服穩定性的問題。一個是潮汐和洋流發電,台灣四面環海又有強勁的黑潮。另一個是深層地熱,環境衝擊也比較小,最近利澤工業區的地熱發電,環評剛通過專案小組審查。這些新能源,台灣及早投入大量研究的話,可以贏得技術的領先,未來台灣更有潛力翻轉為能源輸出國。

    短期之內,其實有很多儲能方式可以克服穩定性。例如抽蓄水力儲能系統,利用離峰的時候把多餘的風力儲存下來,這是早就在做的。很多國家都期待鋰電池的價格繼續下降,我們就有可以負擔的小型儲能系統。

    這不只可以作到能源穩定,還有減少尖峰負擔的功能。如果每個人家裡面都有一台小型儲能系統,簡單來說就是一顆超大鋰電池,也不用太大,只要夠你中午用電最吃緊的三個小時用就行了,光是這樣就可以大大減輕我們用電吃緊的負擔。只是現在還太貴,但鋰電池的價格也是持續下降當中,國際知名的電動車公司特斯拉,也有發展家用、商用的儲能電池,把尖峰的負擔轉移到夜間,颱風、天災的時候還能當成緊急供電系統。

    我們台灣也有不少廠商在做鋰電池,今年六月工研院有新的技術突破,可以大幅延長鋰電池的壽命[2]。氫能電池,也是一個發展方向,據了解目前製造業廢氫氣的量非常大,國內業者也擁有技術。在這些不同的領域,只要我們願意發展,台灣的技術其實是有潛力領先全球的。

    有本暢銷書《世界是平的》,作者湯馬斯·佛里曼(Thomas L. Friedman)在他這本書的續集談綠能,就強調再生能源"系統",而不是單點的產業思考。裡面就舉了像我上面提到這些非常多的例子。

    Q4:接下來我們談電價,這也是民眾最關心的,電業自由化、甚至我們發展綠能,達到非核家園,電價到底會不會上漲?

    A:首先,「電價」跟「電價成本」是不一樣的概念,因為台電是完全國營、電業改革之後也會維持國營,所以台電的「成本」其實就是政府的預算,「台電虧損」和「政府吸收」其實是一體的兩面,而不是說,好像台電是受害者,被政府害得虧損。

    台電都虧損十幾年了,我們也一直努力把電價壓下來,就是為了避免民生物價受到衝擊,儘管虧損都是政府吸收,其實也是人民用稅收買單的意思考量到我們的薪資、工時、整體物價和生活水平,其實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過去十幾年都是這樣子。這不叫做造成台電虧損,而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該做的事情。

    目前我們就會繼續用電價公式控制電價,而電業法修正,廠網分離,會讓電價價值鏈的發電、輸電、配電、售電、每個環節更清楚透明,也會進一步改革電價公式。
    民生用電電價的穩定,是政府最在意的事,目前規劃是330度以下不會漲。

    其實電價成本最主要的部份,是燃料成本的變動,這是國際市場價格,政府沒辦法控制,但一定會透過電價調整,讓產業經營和人民的日常生活能夠穩定。

    接下來談自由化、發展綠能對「電價成本」的影響,我認為短期來看一定會增加的,不過長期來看,國外的經驗都也一定會下跌,這要從能源種類和電網的成本來看。

    光是為了讓再生能源可以併入電網,我們就需要花很多錢拉饋線、更新變電系統、還有智慧電錶,這些都是成本,所以電網的部份成本會提高。

    但是過去幾十年,政府本來就編列了預算做輸變電的計畫,2010年第七輸變電計畫的預算是2千多億,為期六年,所以這些電網新設和更新的費用,本來就可以透過第八輸變電計畫的預算來支付,這次電業改革要確立轉型綠能的方向,透過這些輸變電計畫的執行,創造有利綠能與電業效率化的基礎建設。

    再來是能源種類,我們的目前的電價是兩塊多接近三塊,是全球第三、第四名的低電價,相較之下目前再生能源還沒辦法作到這麼便宜。不過,再生能源的發展歷史,成本一直持續下降,未來也會愈來愈便宜。

    美國風能協會(AWEA)指出,光是過去六年,風力成本就已經下降了2/3[3]。國際再生能源總署(IRENA)今年六月的報告預計,到了2025年,太陽能的平均發電成本可以比2015年減少59%、離岸風電減少35%、陸上風電減少26%[4]。

    只要我們有能源轉型的決心,再生能源會逐漸成為台灣主要的電力來源,隨著科技的進步,不只價格會下降,而且不需要燃料,去年台電燃料成本就高達兩千四百億,而且是每年都要燒掉上千億,所以減少對化石能源的依賴,不只是增加能源自主,也能省下燃料費用。

    所以,你問到政府的財政有沒有辦法支應,我想如果沒有辦法支應,就不會推動電業改革了,至於人民願不願意付出我們能源轉型的代價,這是政治問題,也需要取得民眾的共識,按照目前的情況來看,民生用電保證不會漲,未來隨著再生能源的價格持續下降,政府吸收的壓力也會逐漸減輕。

    Q5:在廢核與綠能發展的過程中,銜接能源供需落差的責任勢必要落到火力發電上。然而,中南部的空氣品質一日比一日差,在整個能源產業的規劃上,民進黨針對火力發電與空氣汙染的問題有沒有準備了制度性配套措施?否則就算電費不漲,民眾也賠了健康。

    的確,未來核能停役之後,再生能源銜接上來之前,我們仍然需要火力發電的支援,當然我們會希望盡可能在成本和效益許可的範圍內,盡量使用天然氣,而不是高污染的燃煤。

    電業法修法規定傳統售電業者的能源配比,以免電業自由化造成汙染能源大增。
    蔡英文總統2025非核家園的能源配比是,綠能20%、天然氣50%、燃煤30%。以2025年為目標,往回推來制定各階段目標年的能源配比,用CO2二氧化碳的排放係數來做計算。這部分的法源,是《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環保署和經濟部會密切配合。

    針對燃煤電廠,我們也會要求台電改善污染防制,新政府要讓台電來積極配合。今年七月我去考察更新中的林口發電廠,他們輸送、儲存煤炭是使用密閉式的系統,改進過去溢散在成空氣和海洋汙染,同時也使用當前最佳可行技術,讓發電機組的效率達到最高,污染防制設備也是,試運轉階段的污染的排放值,所顯示的比環評承諾要好,這我們要給予台電肯定。

    但要加強監督讓他維持,其他的電廠我們也會要求做好空汙的部份,這點一定要持續監督。當然,最終的解決辦法,還是增加綠能的供應量,火力電廠才可以配合降載,更應該要讓電業法修正草案盡快通過。

    Q6:為了避免爭議與達到 2025 非核家園的目標,行政院這次選擇用兩階段修法來迴避爭議最大的電業自由化問題。但在原先的電業法改革中,台電的業務將被拆解為發電的電廠與輸電的電網,也就是所謂「廠網分離」,但現在的版本卻變成是「廠網分工」。這中間有什麼差別呢?還是根本換湯不換藥?

    剛剛提到,理論上,廠網分離會讓電力網公司更願意主動接饋線,因為公司利潤從代輸的過路費而來,越多電流過去獲利越高、也會讓公司更願意減少線損。所以最早行政院的版本是「廠網分離」,為什麼會改成「廠網分工」,就是因為受到台電工會的強力反對。

    九月的時候我的版本進入立法院,比行政院更早提出,當時台電工會還為了我下達備戰令,揚言隨時發起大型抗爭活動,面對如此高規格的待遇,實在覺得擔當不起。

    其實工會之所以反對,無非是擔心員工權益受損,不過民間業者加入電業之後,將使整體電力產業市場擴大,增加台電員工的發展機會,擁有專業技術的台電員工將炙手可熱、供不應求。

    「台電」工會還可以藉此轉型,現在他們是公司底下的工會,就像華航工會那樣。未來可以納入民間電力公司的員工,進一步擴大轉型為「全國性電力產業」工會,就像空服員工會,是全國性的,可以一起成為電業改革的助力,面對未來新加入的民營業者,工會更應該發揮作用,維護整體員工的利益。

    廠網分離把台電透明化,台電員工最多的輸電、配電部門,他們的績效付出才會受到應有重視,也就是我們每次看到颱風後搶修,幫大家恢復供電的無名英雄。電業法版本剛出來的時候,反改革的人胡亂說,電網是賠錢貨的要國營,都給政府,而賺錢的發電業給民營,讓財團賺錢。剛好講顛倒。

    剛剛我有說,政府歷年來編列預算做輸變電的計畫,現在已經是七輸、八輸計畫,累積上兆元的投入,輸電、配電網路的建設和維護費用,應該合理計價,在國外這部分大概佔電價成本的一到三成,自由化之後的德國,也有幾百家的配電公司,絕對是可以賺錢的。但是現況若是不改革,就是被汙名化是不賺錢的部門。電業改革要讓各個環節的價值鏈分攤算清楚,給予合理的評價。

    不過,執政團隊跟工會不斷協商之後,還是決定向工會妥協,把「廠網分離」改成「廠網分工」,一方面是顧及台電員工而的情感,比較沒有被分割的感覺,實質上也允許台電轉型成為控股母公司,等於發電廠和電力網還是在同一家公司下面。這麼做,有沒有辦法保證電力網公平使用?坦白說我覺得有困難,就像前面再生能源強制上網的規定一樣,能不能落實?

    台電會不會用調度困難、電網不穩定、饋線不足這些理由排擠再生能源?只能看台電願不願意做,所以我的版本要讓台電實質分離,能不能作到,就看法案進了委員會之後逐條審查,大家還可以再討論。

    我們希望大家可以支持能源轉型正義,台電的廠網分離,並不是要討厭台電、找台電麻煩,而是要讓台電的運作更透明,也提供綠能發展的有利環境。

    Q7:電業自由化的另一面就是電業產業化,也代表著有民間企業會從中獲利。不少網友就懷疑,民進黨這樣力推綠能產業除了要達到非核家園的目標外,也與某些企業有所掛勾。特別是發電業進入門檻這麼高,未來台灣的電業會不會被財團給把持住?

    我在立法院的經濟委員會。經濟發展應該是個中性、正面的詞,我們要透過經濟成長帶動就業機會增加,和薪資水準的成長。經濟學講求正常合理的利潤,不能有超額的利潤。白話來說,就是支持企業在公平競爭的環境下賺正當的錢,而不是讓沒良心的財團賺不義之財。

    很多人談到電業自由化,就只想到發電廠,而傳統發電廠都是大資本,那就是財團。其實能源轉型,觀念也要跟著改,思考電的問題,要從供應面轉到需求面管理,開源跟節流相比,節流的空間比較大,又快,又便宜。

    電業改革,很重要的需求面管理,就是讓售電業的各種社會創新出現,這些都不必財團,國外很多地方的售電業,都是環保團體出來做的。

    大家可以看電信自由化前後比較,申請行動電話號碼以前要一個月以上還要押一萬元保證金,開放競爭之後,現在號碼隨到隨辦,零元手機和許多方案都很普遍。

    日本的自由化,超商和零售業可以提供賣電的服務,各種異業結盟,電力不只地產地消,還可以支持農產品等在地經濟。

    舉個稍微有趣的例子,「可停電力」。如果我願意讓電力公司在供電緊張的尖峰時刻,優先停我的電,那我可以得到比較便宜的電價。大家對於停電都怕死了,好像世界末日,不願去想停電、跳電的不便利。但是中午用電尖峰,上班族都在上班阿,家裡的電也沒在用沒影響,其實冰箱停電半小時一小時,家裡沒人不打開也沒問題啊。

    另一方面,台積電晶圓代工、友達LCD面板,生產製程一個多月不能中斷,他的供電品質要求很高,就應該付比較貴的電價,因為電力公司需要隨時準備備援的輔助電力。這就是不同品質的電,差別訂價,這些創意在真正的自由化之後,都會出現。

    時間電價大家都很可以理解,新政府上台之後,時間電價的門檻也將大幅降低,等智慧電表鋪設,國外的時間電價,是可以做到每半小時即時報價。我們也可根據自己的生活型態,買各種電力套餐,就像現在電話費的各種資費方案那樣。

    還有很多電力供需的管理工具可以用,需量競價國外很常見,今年台灣終於開始用,以後各種創意的應用會更多。電力需求曲線的尖峰離峰差距縮小,也不用怕台電再恐嚇大家會缺電了。

    再來談大家直覺上想的發電廠。

    第一點要澄清的,電業會不會被民間財團把持,這個問題已經被扭曲積非成是。從六月份到現在版本有很多更動,但唯一從來沒有變過的,就是電業改革絕對不涉及台電民營化,台電的發電廠一間都不賣,全部維持國營,這代表台電繼續佔有台灣將近八成的電力供給,真的說被財團把持,那也是被台電這個財團把持。

    目前行政院的版本,已經把所有對財團化的質疑全部處理,台電工會也支持這個版本。有些人從以前反對自由化,現在反過來說這個版本不是自由化,就知道他的立場其實是反改革的。

    大型離岸風電、地面型的太陽能,電業的進入門檻會比較高沒錯,但是剛剛也講到,我們也允許公民電廠,用合作社的方式成立,現在環保聯盟就在幫一些部落建立綠能的社區微電網。

    你說對了一件事,電業產業化會讓很多民間企業獲利,這會帶動整體綠色經濟的成長,對我們產業轉型有很大的幫助,包括我們綠能產業。

    例如太陽能板,我們目前的產值是全球第二大,未來我們還要拼風機國產,這會帶動很多供應商,包括葉片、材料、發電機、零組件,這算圖利財團嗎?那潛艇國造算不算圖利財團?當年我們用全國的資源發展半導體產業,難道這樣也算圖利財團、跟企業掛勾嗎?

    台灣的太陽能產業有競爭力,面板卻出口到德國幫別人減碳,汙染留在國內,這太可惜了。台灣必須從製造大國變成應用大國,大量架設太陽能板,這些實際運用的狀況,終端累積的大數據,可以回饋到生產的設計和製造,尤其東南亞現在奠立基礎設備不足,台商可以去大顯身手,在國內累積更多的實際數據,是非常重要的。

    更重要的,是綠色經濟帶來的就業,如果我們讓能源自主率,從現在的3%提升到25%,估計可以創造出5000億的產值,10萬個就業機會,這是小英總統競選時的承諾,也是為什麼我們需要趕快通過電業法,不是圖利財團,而是要帶動台灣經濟的成長。

    常見外界批評問題:

    Q8:台灣的電價已經是全世界數一數二低的,用膝蓋想都知道電業自由化之後電價一定會漲啊。特別是工業用電大戶有優先選擇權可以用便宜的電,我們老百姓當然只能撿剩下的昂貴的電。為什麼我要支持一個偏向財團,從我的荷包拿錢的政策?

    A:這個提問其實是不成立的,現在行政院的版本已經規定全面開放選擇權,沒有讓工業大戶優先的問題。而且就算是優先,也不代表會買走便宜的電,這是惡意的曲解。

    會想要逐步開放,主要是擔心衝擊會太大,用電大戶的需求穩定,容易預測,相較於民生用電也容易調度。用電大戶先買,也要按照碳排的規定,也就是我們會規定一個碳排放的上限,如果你全部都買便宜的燃煤,就會超過這個上限,等於強迫他們要購買再生能源。

    對工業用電來說,買比較貴的電不一定會吃虧。

    例如Google曾抱怨台電的綠電「不夠純」,台灣也有不少廠商需要「綠能認證」,透過直接購買再生能源,確保產品碳排放符合客戶要求。

    但台電的作法是向顧客額外加收一筆「綠電規費」,讓認購綠電的民眾共同承擔台電躉購綠能的費用。這樣做的問題是,規費是額外加上去的,原本的電價依然是混和了燃煤、天然氣、核能等傳統能源,它當然不會因為你幫忙分攤再生能源費用,就變成綠電,所以沒辦法幫助廠商降低碳足跡,也不受到國際承認。

    回到一開始的問題,用電選擇權現在已經全面開放,一方面是回應自由派學者的要求,一方面也是要讓這些有心人士無話可說,無論有沒有優先選擇權,工業大戶先買走便宜的電、偏向財團這種說法通通是不成立的。

    Q9:目前台灣的法規對於自然寡占的狀況完全沒轍 (公平交易法的罰額上限也才 5000 萬),要是民營電廠形成了利益壟斷集團,我們有什麼方法反制嗎?

    台電維持國營,電廠一間也不賣,民營電廠IPP也要繼續賣給台電,就算扣掉現在的IPP,台電還是佔有全台將近八成的電力供應,所以網友的質疑很明顯就是刻意操作,完全是無稽之談。更何況,現在只開放綠能自由化,2025年了不起就20%,也不會有寡佔的問題。

    電力是特許行業,不是只有公平會可以管他,電力管制機關,在每次許可證到期的時候,對於屢次違規的可撤照。

    有些人舉國外一些早期電業自由化的缺失(加州缺電危機現貨價格飆漲),其實很多都已經有所改進,這也都會是台灣後進者可以參考的經驗,不會讓這些事情發生。

    Q10:新的電業法說要發展綠能,根本就是騙我們一般人無知啊。草案要求民營電廠純益若超過實收資本額 25% 時,其超過半數須投資綠能發電,但是現在全台灣有多少公司營利率超過25%?這樣怎麼可能達到發展綠能,甚至是非核家園的目標?

    A:純益超過實收資本額 25%,按照能源局的說法,是根據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第12條而訂的。過去IPP會出現25%的暴利,就是不透明所造成的,現在也在檢討合約,到期之後的新契約一定會合理化,也可以將這個百分比往下調降。

    如果大家的共識是沒有必要,那可以調整、甚至取消,這就是國會運作的方式。行政院的版本核定下來,還不會直接上路,要送來立法院,不同的版本會併案審查,都還有討論的空間,也很感謝網友的意見,這可以帶回去繼續研究討論。

    【BO 公民直播】讓電業自由,就是能源的轉型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