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考選部地政士報名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考選部地政士報名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考選部地政士報名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考選部地政士報名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邱顯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這個週末,有位朋友傳來一份考選部的公文,詢問我的意見。 公文主旨是這樣寫的: 「配合雙語國家政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將增列通過英語文檢定為應考資格條件,有關不動產估價師、建築師、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等考試增列通過英語文檢定為應考資格條件,請於3月22日前惠示卓見,俾研...

  • 考選部地政士報名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3-22 21: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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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週末,有位朋友傳來一份考選部的公文,詢問我的意見。
     
    公文主旨是這樣寫的:
    「配合雙語國家政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將增列通過英語文檢定為應考資格條件,有關不動產估價師、建築師、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等考試增列通過英語文檢定為應考資格條件,請於3月22日前惠示卓見,俾研議後續修正考試規則事宜,請查照。」
     
    也就是說,考選部規劃,一些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要先通過英語文檢定,才能報名考試。
     
    於是,不是公文受文者的我,也趕在3月22日(就是今天)考選部來立法院的機會,提出我的意見:
     
    我反對為英語而英語。因為這樣的作法不僅不當,還很可能違憲。
     
    大法官在司法院釋字第750號和第682號解釋,都清楚地表示,憲法第18條規定人民有應考試權,除保障人民參加考試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權利外,亦包含人民參加考試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之權利。對於參加考試資格或考試方法之規定,性質上如屬應考試權及工作權之限制,自應符合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等憲法原則。
     
    「雙語國家政策」是限制人民基本權的正當理由嗎?當然不是。
     
    我們首先該問的是:不動產估價師、建築師、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等工作,是不是和英文能力有關,甚至以「英文達到一定程度」為必要條件?
     
    如果一些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專業能力和英文沒有關聯(甚至可能執業十幾年都沒用到英文),那麼強力要求人家英文聽讀甚至說寫到一定程度以上,完全就違反了比例原則裡面的適當性原則。
     
    當然,這個政策的問題面向還很多。包括為什麼非得事先通過英語文檢定(而不是國考時一併考英文)、要哪一個檢定,以及應語文檢定和學歷功能重疊(還是專科大學英文都是假的,應該撤銷學位?)。
     
    可惜質詢的時光總是過得特別快,我只來得及和考選部長分享一個消息:
     
    傳訊息給我的人剛好是位律師,除了未來可能要增加的英語文檢定以外,應該完全符合不動產經紀人和地政士的應考資格。
     
    他表示,如果因為沒有通過英語文檢定,一報名就被刷掉,只好為了考試權和工作權,打一場憲法訴訟了。

  • 考選部地政士報名 在 陳翰基 - 首宇數位文化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8-14 11:46:03
    有 77 人按讚

    【110國家考試計畫】
    考選部的手腳真快,才8月中旬就公告明年的考試日期了。
    📍地政士,110/6/5-6/6(報名:2/23-3/4)
    📍高普考,110/7/9-7/13(報名:3/12-3/22)
    📍估價師,110/8/20-8/22(報名:5/18-5/27)
    📍經紀人,110/11/20-11/21(報名:8/3-8/12)
    📍地方特考,110/12/11-12/13(報名:9/7-9/16)
    ✅報名&考試日期記得都要MEMO起來,完整公告:https://bit.ly/2DYd7Q6

  • 考選部地政士報名 在 陳翰基 - 首宇數位文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05-22 10: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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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編關心您)
    👀地政士的考生們,大家都收到准考證了嗎?提醒各位,還沒收到准考證的同學,可以上考選部報名網頁去查詢、列印喔!

    🙏請收到准考證的同學們回報一下在哪間考場,編編要去發傳單嘿(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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