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考警專條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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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考警專條件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一線三的日常,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最近好像是警專37期的特考, 週五的心靈雞湯也聽到希望得到祝福的聲音, 祝福是肯定的,希望大家都清楚自己想要什麼, 如果你把警察當成唯一且最高至上的目標, 無論是為了懲奸除惡、社會正義或自我實現, 即便會走得很辛苦,我也會獻上最誠摯的祝福。  說說我自己吧,沒什麼重點的分享, 就當作...

考警專條件 在 HK Foodies?and Always More❣窮遊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7-03 05:58:26

8/6-14/6 新聞概要 . 8/6 -沙田康林苑77歲婦高處墮下亡 -屯門工廈73歲男墮樓亡 -昂船洲現中年胖漢浮屍 -5人涉去年示威參與違法活動被起訴暴動等今日提堂 -參與三罷大專生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判囚5周 -裝修工去年10月企圖刑毀警車及管有鐳射筆判囚8個月 -19人被控暴動及管有武器...

考警專條件 在 樂擎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12 07:20:47

有不少同學來問私立與公立怎麼選 警大、警專與夢想之間如何抉擇 想追尋夢想,又不想給家裡造成負擔 回答之前,我想先分享我自己的例子 我大學四年都是靠學貸,我還多貸一點當生活費 在我大學畢業那年,扣掉清大給我種種優待 我四年總共的學貸金額是19萬餘元 而我到政大法律多念一年,是學校幫忙出,...

  • 考警專條件 在 一線三的日常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5-17 13: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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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好像是警專37期的特考,
    週五的心靈雞湯也聽到希望得到祝福的聲音,
    祝福是肯定的,希望大家都清楚自己想要什麼,
    如果你把警察當成唯一且最高至上的目標,
    無論是為了懲奸除惡、社會正義或自我實現,
    即便會走得很辛苦,我也會獻上最誠摯的祝福。
    
    說說我自己吧,沒什麼重點的分享,
    就當作疫情期間沒有寫作靈感富堅的交代(?
    
    我大學讀的是傳播類學系,
    畢業後確實也在傳播圈打滾了一陣子,
    不管是微電影製作(幕前幕後)、攝影記者等,
    後來發現台灣體制在傳播區塊實在太不重視,
    南部儼然就是人治與財團壟斷的傳播文化沙漠,
    不斷要求基層出產假新聞,壓垮最後一根稻草,
    讓我們幾個還有良知的媒體人集體辭職。
    
    輾轉換了幾個為期都不長的工作,
    渾渾噩噩的過了一陣子後,我告訴自己,
    那就去考警察吧,即便知道個性也許不合適,
    身邊認識的朋友也都說,當了警察會很辛苦,
    對我來說,警察就像陽光一般的存在,
    這個社會的黑暗好比白天騎車也要開大燈一樣,
    以這職業的權力義務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
    
    也許是自我挑戰,也為了讓其他人刮目相看吧。
    
    一次因緣際會之下,報名警察特考補習班,
    因為我沒有存款,所以補習班的選擇很少,
    特地選了學費便宜、還可以分期的小眾補習班,
    完全沒有考慮師資的狀況下,踏入國考的行列。
    
    記得當初是一月報名的,六月要特考了,
    只有短短半年的時間,我這種半路出家法盲,
    憲法刑法行政法這種東西,完全是外星語言,
    老師上課也像在趕火車似的,讓我似懂非懂,
    即便認真聽課,每次的模擬考都只考四五十分,
    看著左右鄰兵考卷上都是大大的紅勾勾、
    隨便都是98、100,真是自慚形穢,
    只能摸著鼻子去找班上大佬請教,
    也加入了小組讀書會認真抄寫筆記。
    
    後來想想,不對啊,我有這麼笨嗎?
    明明一起上課讀書,一起作筆記一起溫習複習,
    為什麼模擬考我都考這麼低、
    其他同學真的這麼聰明嗎?
    
    後來才發現,原來補習班滿聰明的,
    警察特考的專班其實從去年七月就開始了,
    去年七月到今年一月是一個階段、
    一月到六月是第二階段總複習,
    模擬考試卷是第一階段寫過、一模一樣的考題,
    而我的同學全部都是去年七月就報名的學員,
    也難怪第二階段的模擬考他們幾乎都考滿分!
    
    簡單來說,我用一樣的價錢,
    報名了他們第二階段的課程、
    也就是所謂的「二次複習衝刺班」的課程!
    也難怪老師上課開火車,因為都講過一次了嘛!
    
    只能說自己笨,魯莽行事,沒有貨比三家,
    身邊都是滿分的競爭者,只有我在那邊四五十,
    導師也愛理不理的,補課登記的手續很隨便,
    加上後來得知不少同學其實都報考兩三年以上,
    在這種條件下,心理影響生理,影響意志力,
    好像全世界都在告訴你,你考不上一樣,
    尤其是考前一個月,身心的煎熬真的不在話下。
    
    然後,我成了當年該補習班唯一一個上榜的學員,
    其他人有沒有回去繼續寫滿分試卷就不得而知。
    
    寫到這裡,非要批評補習班,也非驕傲自滿,
    只是想要告訴你們這些新鮮肝們一個體悟:
    
    「不要讓任何人告訴自己,你做不到。」
    
    不要成為那個阻攔自己前進的人,
    只有堅持下去才有無限的可能。
    
    這是我的警察初衷,
    那你呢?
    
    然後,安全第一,Safety first,值勤平安。
    我在地獄等著你們!
    
    #我寫他們的故事
    #他們過自己的人生
    
    #一線三的日常

    Photo by 一線三
    Written by 一線三
    Post by M編

  • 考警專條件 在 許能通 嘉義縣山區立委候選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9-30 18: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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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看到聯合報報導,去年倉促地年金改革,讓許多警員得延後退休,已經嚴重影響警力新陳代謝。

    銓敘部推估,今年十月,沒錯就是十月,可派補職缺數就將不足。

    因此警專和警察特考的名額將持續縮減,去年警專還收兩千多人,今年只收七百多人,這樣下去,未來一定很有可能出現「流浪警察」問題!

    警員年齡越大,體力和精神漸漸下滑,尤其經過多年來的操勞,將難以應付繁重勤務,給予合理的退休條件,不只是表達國家對警員的尊敬與感恩,也是為了建立一個有效率和能捍衛國家的警隊。

    民進黨政府長期污名軍公教警消,年改為改而改,不考慮制度的永續和特性,終將對國家帶來長遠傷害,唯有政黨輪替,才能撥亂反正。

    每一席的立委都非常重要,如果不能過半,改革就無法成功。嘉義雖然是國民黨的艱困選區,但能通有信心,能多搶下一席,改變嘉義也改變國家!

    #撥亂反正
    #捍衛軍公教警消
    #嘉義縣山區立委參選人

    【政治獻金專戶】台中銀行民雄分行
    帳號:128-22-0014224
    戶名: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 許能通政治獻金專戶

  • 考警專條件 在 警察法學程譯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1-28 0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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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一下招生簡章喔
    其中有警大與警專的招生性質喔!

    有關甄選簡章(招生簡章、國考簡章)的法律性質及相關問題的探討
    一、前言
    行政機關或公營造物(公立學校)為甄選敎師或聘用人員或者公費生,以網路或紙本公告發行之「簡章」, 其法律性質為何?在實務見解上,似有不一致之見解。又主管機關對於未具資格或未錄取之通知,其性質為 何?對於相對人不服之救濟途徑又顯有區別。
    二、行政法上所發布公告之簡章,其法律性質的探討 :
    (一)、有關「考選簡章」之法律性質—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之性質者
    1、行政機關為辦理公務員之甄選考試,對於報考資格、限制、分發及訓練任用 ,以上之考選簡章,乃主管機關依據法律之授權,對於公務員之考試、分發任用及訓練之規定, 具有法規命令之性質。 例如,國防部(預備軍士官考選簡章)、考選部所公告之各種國家簡章,乃基於法律授權(兵役法、 考試法)之授權,由主管機關乃訂定對外發生法律上效果之「法規命令」(釋字 715 號參照)。
    2、行政機關依「職權」訂定有關考試相關的細節性、技術性的次要事項規定,雖然造成人民的輕微影響或產生不便,其依職權訂定之考選規章,性質上為「行政規則」。例如,大法官釋字第750號有關牙醫師考試規則。
    (二)、公立學校甄選敎師,又如公立之大學(如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公立大學甄選公費生),市立或公立樂團 甄選聘用人員,其甄選簡章之法律性質
    1、其甄選簡章,亦為有法律(如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警察人員人事任用條例等)之依據,然而 主管機關選擇以行政契約以代替行政處分,並與甄選人未來締結行政契約之目的。該契約具有「公法性、公益性及強 制性」,因此主管機關與甄選人員所締結之契約,應為行政契約(釋字 348 號、最高行政法院 96 年 446 號判決、最 高行政法院 98 年聯席會議決議)。
    2、主管機關為達成甄選人員,未來締結行政契約,其所發布公告(對於公立學校之教師、公立大學之醫學系或藥學 系、警察大學或警察專科學校、行政機關之聘用人員)之「甄選簡章」。依行政程序法第 149 條規定,乃準用民法之 規定,因此該甄選簡章,乃為達成締結行政契約之「要約的引誘」(最高行政法院 105 年 284 號判決)。
    (三)、公立或私立大學之「招生簡章」(例如國立或私立大學有關報考資格、其有一定之條件等),其「招生簡章」 之法律性質,係大學在自治範圍內對於入學資格條件之大學自治領域。
    1、各大學院校之入學招生簡章,其性質乃大學自治之合理必要範圍內,對於入學資格條件之規範,大學對於入學資 格既享有自治權,自得以其「自治規章」,訂定相關入學資格條件(釋字 563、626 號參照)。
    2、綜上所述,各公私立大學之招生簡章,其為大學「自治規章」之法律性質。
    因此,「簡章」之法律性質,共可分為三種: 1、具有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之性質者。 2、為締結行政契約,而具有準用民法「要約之引誘」之性質者。 3、為大學自治規章之性質。
    三、主管機關通知相對人(甄選人)之錄取或未錄取通知書,其法律性質與救濟
    (一)、具有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之性質者
    1、如上所述,主管機關依法律授權或依職權而訂頒之考選簡章,之後該機關依據該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對特定人公法上具體事件,對外直 接發生法律上效果之單方決定,對於相對人憲法第 18 條服公職之權利、義務有所規制。因此,主管機關對於應試或甄 選人之未錄取通知,係行政處分之性質(釋字 319 號參照)。
    2、相對人不服該未錄取通知書,自得依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之相關規定,提起行政爭訟以資救濟。但是,受理爭訟之 機關對於該判斷餘地的高度人性能力知識,除有判斷瑕疵或裁量顯然違法外,仍宜尊重原處分機關之決定,不宜介入 審查。
    (二)、為行政契約之「要約之引誘」性質者 1、主管機關以未來締結行政契約,公告甄選之資格要件等,因準用民法之規定,因此主管機關對於未達甄選要件者, 作成未錄取通知相對人,其法律性質為「要約之拒絕」,乃主管機關之「意思通知」,並非行政處分(最高行政法院 10 5 年 284 號判決)。
    2、相對人不服請求行政契約之締結,得依行政訴訟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提起一般給付訴訟,請求行政法院判命被告行 政機關作為或不作為之給付。
    (三)、大學自治章則之性質者
    1、各公立或私立大學,依據大學自治之憲法制度性保障,以大學依一定程序訂定入學資格招生簡章,其對於甄選相對 人之未錄取通知書,亦公立大學本於行政機關之地位,而私立大學而為公權力受託人而視為行政機關之地位(釋字 382 號參照),所作成單方決定,具有直接對外發生影響相對人受敎育權利之行政處分。
    2、相對人不服該未錄取通知(書),乃對於相對人不利性質之行政處分,當然可以依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提起行政爭 訟。當然,受理爭訟之機關固應尊重大學自治之專業判斷(釋字 684 號參照),乃屬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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