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教會我的事」
標題有點好笑,
但對我來說可是非常勵志與波折😚💪🏻
在有小孩之前打算此生都不學開車,
而且我家人一律覺得我不適合開車😌
甚至在我花了百萬的計程車費,
我媽還是覺得其實我可以繼續坐車就好,
真的不是因為我有錢,
而是因為他們覺得我開車實在太不放心了。
(歸根於我平常的生活表現😅)...
「開車教會我的事」
標題有點好笑,
但對我來說可是非常勵志與波折😚💪🏻
在有小孩之前打算此生都不學開車,
而且我家人一律覺得我不適合開車😌
甚至在我花了百萬的計程車費,
我媽還是覺得其實我可以繼續坐車就好,
真的不是因為我有錢,
而是因為他們覺得我開車實在太不放心了。
(歸根於我平常的生活表現😅)
我覺得出門坐計程車就很方便啊,
而且以前想說結婚就給另一半載就好,
這樣路人也都比較安心 哈哈哈🤣
但沒想到我結了一個需要時常跟先生分隔兩地的婚🥺
後來領悟到要帶小孩出去坐計程車真的好麻煩,
因為我是要求小孩一定要做安全座椅的人,
還要搬兒童座椅上車,
(我就有這樣過 然後下車時把兒童座椅整個搬進去百貨公司 真的很神經🙄)
好的!中間經歷了,
剛生完小孩立刻去考汽車駕照,
一孕傻三年 真不是蓋的,
當然也有可能是自己的因素啦😌
我總共考了3次汽車駕照才考過!!
深深記得第二次又沒考過的時候,
從駕訓班騎摩托車回家,
眼淚真的是用飆的灑出來,
氣自己怎麼可以這麼笨,
一到家真的沒在開玩笑,
我直接哭倒在我家沙發🥲
嚇了我媽一大跳~以為我怎麼了,
她說沒考過再考一次就好了啊!!!
對啊,沒考過再考一次就好了啊~
但對那當時的我來說 ~
覺得自己蠢到不行?運氣不好?
其實真的就是自己不夠注意跟小心,
不能怪別人也不需要怨天尤人,
需要檢討自己但不用自怨自艾!!
後來考第三次我終於考過了!!(🎉🎉🎆)
當我以為這是結束,但卻是另一個開始!
考過了卻不敢開車,
我整整又請司載了快一年,
一直到郭B因為工作需要回去上海三個多月,
我才想去正視這個問題,
因為郭B買了大車,
對於我這個考了三次駕照的人有多恐懼!
這中間還去看了小車試圖再買一台,
但最後理智下還是沒買,
畢竟總不可能養兩台車然後一台沒人開吧,
實在太神經!
後來我花錢另外請了教練,
專門教考過駕照卻不敢開的人,
他會先了解你的狀況和需求,
並且告訴你開車上下班的路途,
哪邊是比較需要注意或比較危險的,
還記得有一天上路練習的時候下了一場大雨,
我整個緊張到不行,
第一個想法是 齁~怎麼會遇到下雨🥲
第二個念頭卻馬上是但還好有遇到下雨,
起碼現在有教練在我旁邊,
下雨的一些細節他也會告訴我!
剛好在三天後結束了教練課程,
想說打鐵要趁熱
就立刻開車上下班了,
半個小時的車程我提早了一個小時出門,
下班回家的路途中一上高速公路就下起了傾盆大雨,
是大到那種似乎車窗上有人在倒水,
全部的車都在打雙閃的超級豪大雨,
我用非常非常緩慢只有30、40的速度開著,
並且念著阿彌陀佛、佛祖請保佑我😭
好不容易回到家中一下車就腿軟了,
但我突然想起三天前的教練課,
還好我也曾經歷過一場雨,
導致我不至於那麼的不知所措,
所以不要小看你經歷的一切,
都可能成為你將來大大的幫助。
經過幾個月的練習,
現在我已經很會踩油門了😂
也敢經過一些小巷,
不再是當初在大馬路上只敢開3、40的烏龜車,
(當時被我朋友笑,摩托車都超越你比你快😅)
「所有的事情,一開始都是最難的」
「開車教會我的那些事」
就是要勤奮的練習,
沒有學不會的事,
只有你想不想把它學會!
沒有無意的成功,
只有「刻意的練習」。
沒有哪一種生活、哪一種年齡不會遭遇辛苦,我們的奮鬥和努力,是為了可以擁有更多選擇的資格。努力,賦予我們改變的可能,又在每一次的選擇過後,讓我們變得更加優秀。
你好,我是Alb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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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計程車駕照資格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這應該是我一輩子都不會忘記的一段旅程
他是我訪問過年紀最大的長輩(104歲)
事先張揚的死亡事件教會我太多太多
這是一份很深遠的禮物
轉送給你們
希望你們也能收到❤️
【老天爺送給我們的禮物】
本文摘自 #曾寶儀《#一期一會的生命禮物:那些讓我又哭又震撼的跨國境旅程》
大衛.古道爾在澳洲加入了死亡醫生菲利普的諮詢團體,因此由團體裡的護士陪伴大衛去瑞士。他們先到法國見大衛家人最後一面,再飛往瑞士巴塞爾。
菲利普知道這是宣揚他理念的好機會,因此他歡迎全球各大媒體前來拍攝。
我們先打聽好大衛所下榻的飯店,打算入住同一間。由於延宕離開機場的時間,在計程車開進飯店花園時,正巧看到護士推著大衛進花園,向我們迎面而來。
在沒做任何準備下,我向大衛搭訕,閒話家常。雖然只是聊天,但對我而言,這段談話比第二天我坐下來與他正式訪談還來得更真實與珍貴。
當時溫暖陽光灑落花園中,我面對大衛,像孫女一般蹲在面前聽他說話,近距離看著他的臉、握著他的手時,我腦子閃過一個念頭:他真的好老啊。
大衛的皮膚不停掉下小屑屑,手的皮膚非常皺。當他喝著茶時,茶水會不自覺從他唇邊流下……
大衛是我訪問過最老的人瑞,看著他帶給我強烈的衝擊感。
在身旁陪他用午餐,對於我的問題,他輕鬆回應我,或是不時開玩笑說:「歐洲人真不懂得做茶,我不該點茶喝的。」
我問他:「對您來說,安樂死是個困難的決定嗎?」
大衛說:「對我來說是個很簡單的決定,因為我這幾年的生活已經變成悲劇了。我一直盡力在忍受生活,雖然希望有能力享受它,但現在已經不可能了。真希望澳洲政府能讓安樂死變得容易,但政府一直說不不不,所以我只能向瑞士尋求幫助。這不是最好的選擇,我真的不想選擇在瑞士結束生命,要是能直接在澳洲安樂死就好了。」
我注意到大衛的衣服上印著一句話:丟臉地衰老。
於是問他:「如您衣服上這句話所說,您真的認為衰老是一件丟臉的事嗎?」
他說:「我不太清楚今天選了哪件衣服穿,但如果我穿著這件衣服去演講,我想那會有很好的諷刺效果。」
儘管已高齡104歲,大衛仍不忘幽默。
他繼續說:「#我不認為衰老是丟臉的,人們想活得久是很正常的事,但我寧願在沒這麼老的時候死去。我也曾經認為長壽很好,直到95歲之後大部分的生活我無法自理,被吊銷了駕照,對我而言這是結束生命的開始。」
我接著問他:「離開這世界後,你最想念的會是什麼?」
他回答:「我會很想念在斐濟做研究的那段時光。」
高齡104歲的大衛沒有任何慢性病,兒孫成群,年過百歲的他仍然在大學教書做研究,從一般人眼中看來,他沒有安樂死的理由。
我猜想,也許最主要原因是我看過的一則報導:1、2個月前,獨居的他在家中跌倒,3天後才被來幫忙打掃的人員發現。整整3天無法求救,只能躺在地上,這3天的他到底經歷了什麼?他會想些什麼?
於是我問大衛:「是因為你在家裡跌倒了,才做這個決定嗎?」
他說:「不是。在我不能自由旅行、不能自在閱讀想讀的書、沒辦法好好教書,那時我就覺得差不多了,我該離開這個世界了。」
我們互動非常自然。我臉上一點妝也沒有,頭髮由於十幾個小時的飛行而亂七八糟,也只能用簡單英文交談。儘管如此,這段時光比任何訪問都來得有價值。
最後與他道別時,他執起我的手,親吻了一下。我也親吻了他的手。在那一刻,我們祝福了彼此。
沒有死亡陰影下的悲傷與恐懼,我們就像來自地球兩端的忘年之交,一起在瑞士飯店有著美好陽光灑落的花園裡,吃了一頓愜意的午餐。
巴塞爾第二天,英國導演安排了一些採訪行程,包含當天上午的正式記者會,以及機動性訪問陪著大衛來巴塞爾的護士、死亡醫生菲利普等相關人士。
當我們抵達記者會現場時,陣仗之大,彷彿全世界的大媒體都來了。美國CNN、英國BBC、澳洲ABC、路透社……但東方面孔只有我們。
大衛由孫子陪他到現場,孫子也是從另一個城市特地飛到瑞士,陪爺爺走完人生。
雖然會場內擠滿媒體,但氣氛卻瀰漫著一股凝重,有種山雨欲來之感。
一名記者打破沉悶的氣氛問大衛:「在您的最後一刻,您會放點什麼音樂嗎?」
大衛說:「我應該會放《歡樂頌》。」
說完,大衛竟大聲唱出貝多芬第九號交響曲中的《歡樂頌》。他的歌聲,鎮住了現場所有人。
瞬間,會場內彷彿亮了起來。這顯示大衛仍是活力充沛,他並非虛弱到必須結束生命的老人。
而這反差,又更加突顯這整件事的荒謬,與考驗著我們一般人對死亡甚至是安樂死的認知。
接下來,我們打聽到大衛的孫子可能會推著爺爺去附近植物園散心。這段出發前的空檔我們訪問了護士,我問護士:「為什麼大衛的家人沒打算幫他請24小時的看護?或許他就不必面對跌倒3天後才被發現這件事。」
但護士反問我:「換作是妳,妳想要嗎?有人24小時監視著妳,盯著妳的吃喝拉撒睡,妳想過著這樣的日子嗎?」
我被護士問倒了。
對於家中長輩,我們理所當然認為要全天候無微不至地照顧,這似乎就是最好的安排,但我們從來沒有問過長輩:你們想不想要?
會不會長輩為了讓晚輩不那麼愧疚,把自己的尊嚴放到一邊了呢?這麼一來,反而是強加壓力在長輩身上。
如果連你自己都不想要過這樣的生活,又為什麼你會覺得這是最體貼長輩的方法?
我重新思考了過去認為是理所當然的價值觀。
大衛告別世界的日子到來。那天我同樣起了個大早,並且挑選了一套黑衣。我們陪著大衛以及他的家人去執行安樂死診所的現場。
看著大衛上車之後,再坐上我們的車,英國導演沿路問我:「寶儀,妳在想什麼? 」
當時我回答了這個問題4、5次,但每次都語無倫次。
我在採訪?我在送一位老人家最後一程?我去見證他人的死亡?當時我腦中沒有任何消化這件事的機制。
這到底是什麼?我到底在幹麼?大衛孫子心中的問號,或許和我是相同的。
仍然有許多媒體到場。大衛與他的親人圍坐在房間中央的長桌。有媒體想上前對大衛說話,但此刻我一句話也說不出口,也不認為我有資格走上前去說些告別的話。
診所裡的人員忙進忙出處理事情,大衛似乎等得不耐,忍不住出聲問了:「我們到底還在等什麼呢? 」
當他一說出口,所有人都愣住了。
此時,他的孫子反而笑了,說:「我們還有一些表格要填。」
大衛便說:「總是有這麼多表格要填。」
所有人這才跟著笑了。
這些笑聲令我稍稍放鬆。這一刻我看見幽默的珍貴—笑,能讓緊繃的能量找到宣洩的出口。
當下我突然明白,大衛早已準備好了,他人的悲傷對他而言沒有任何意義。那麼身為旁觀者的我,到底在糾葛什麼?到底為了什麼要無所適從。
此時此刻,我知道自己要以何種角色站在這裡了,心中糾葛倏地鬆開。
這時有人進來說話: 「時間到了,大家可以出去了。」所有媒體移動到另一個房間等待。
我在等待室中走來走去,心想不如來看書吧。書架上只有魯米的詩集是英文,其他都是我不懂的語言。
或許我可以問問這本詩集,今天到底要教會我什麼?
在心中默唸問題,隨意翻開一頁,這首詩的中譯是這樣的:
「今日如此美妙,
沒有可讓悲傷容身之處,
今日讓我們從知識之杯裡啜飲那叫做信任的酒,
既然不能只靠麵包與水過活,
就讓我們吃點從神的手中接過來的食糧吧。」
看了第一句我便笑了出來,答案多麼清楚明白。
如果一路走來,我都在學習死亡不一定是悲傷,我為什麼要被悲傷困住,並且緊抓住它不放?
或許我們能從這件事中得到一份禮物,這份所愛的人離開而留下來的禮物,我們有沒有拆開它並好好學習。
讀完這首詩後不久,診所宣布大衛的死亡時間。
這首詩不只是給我答案,它也給了〈告別的權利〉這部紀錄片一個答案。於是我將詩集這頁拍了下來。
這的確是老天爺送給我們的禮物——如果我們能認出它來,並且明白它是如此珍貴。
最後,我把我的愛與祝福送給大衛。
我相信有死後的世界,他在那裡將被眾人的愛與祝福擁抱。
而最後的最後,我終將與那些悲傷與不捨道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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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寶儀《#一期一會的生命禮物:那些讓我又哭又震撼的跨國境旅程》
作者:曾寶儀 Bowie
博客來:https://is.gd/yrxgt3
誠品線上:https://is.gd/kgFdHx
金石堂網路:https://is.gd/NCVIk0
晨星網路:https://is.gd/Zgs6QO
#安樂死 #euthanasia
#生命禮物 #giftoflife
考計程車駕照資格 在 林俊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酒駕,就是開始殺人】
上週六不幸發生酒駕撞死台大碩士生的悲劇,造成一個家庭的破碎,讓人相當難過也很憤怒,究竟問題出在哪?法律上有甚麼可以補救?每年約有8至10萬人因酒駕須參加道安講習,為何屢勸不聽?俊憲認為,肇事者往往心存僥倖,自以為清醒或者是認為出事也不會如何。
酒駕事件層出不窮,造成民眾安全的重大威脅,國民時常質疑立委為何不修法?事實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對於危險駕駛已有明文規範:「汽車駕駛人於五年內違反上述規定,處新台幣九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其駕駛執照」,然而,上述規範明顯無法達到嚇阻作用,撞死一條人命僅以十萬元交保,顯然不符合比例原則。關於相關修法,很多立委於第三會期早已提出,但竟然因為交通部與法務部看法不一,而從去年四月一直擱置到現在,兩部會應就酒駕事件盡速取得共識,俊憲主張,道交條例第35條必須要在此會期完成修法!
俊憲認為,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應屬不確定殺人故意,在刑法上,故意可分為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直接故意意指明知並有意使結果發生,例如蓄意謀殺;間接故意(又稱不確定故意)意指行為人能預見結果的發生,而結果發生不違背其本意,例如:每個酒駕者明知會造成行車安全疑慮,甚至攸關人命,卻執意開車上路,在選擇酒駕上路時,就已知可能傷害他人生命了。上個月司法界在實務上也開了第一槍,檢察官以不確定故意殺人罪聲押肇事者,法官也同意檢方見解,以殺人罪裁准收押。從上述司法實例可以得知,以現階段的法律規範尚不足以讓酒駕案件降低,俊憲認為,就刑責追溯,酒駕致人於死者,應跟上法界以不確定殺人故意論處,絕不容許酒醉駕駛心存僥倖,繼續危害社會安全,相關部會應盡快達成共識,完成修法。
【Uber跟計程車的營業行為模式一樣,為何有兩套管理標準?】
計程車受到政府重重限制,總車牌數管制、司機除職業駕照外尚需到警察局考計程車執業登記證、聆聽職業講習、每年須至警局查驗執照資格,每三年換發一次執照、道交條例36、37條針對計程車駕駛限制及罰則等等;而Uber司機卻僅需有職業駕照、良民證以及無肇事紀錄即可,顯然不公平,雙方所受的管制等級完全不同,是不對等的競爭。
Uber公司之前遭罰10幾億,卻一毛都沒繳,Uber以租賃方式,實際上就是在營業。交通部引用民國48年的公路法,認為Uber合法,惟部內卻無共識,意見不一,國家法律管理在哪?交通部應對Uber管理,做一個業務報告。
考計程車駕照資格 在 林俊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酒駕,就是開始殺人】
上週六不幸發生酒駕撞死台大碩士生的悲劇,造成一個家庭的破碎,讓人相當難過也很憤怒,究竟問題出在哪?法律上有甚麼可以補救?每年約有8至10萬人因酒駕須參加道安講習,為何屢勸不聽?俊憲認為,肇事者往往心存僥倖,自以為清醒或者是認為出事也不會如何。
酒駕事件層出不窮,造成民眾安全的重大威脅,國民時常質疑立委為何不修法?事實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對於危險駕駛已有明文規範:「汽車駕駛人於五年內違反上述規定,處新台幣九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其駕駛執照」,然而,上述規範明顯無法達到嚇阻作用,撞死一條人命僅以十萬元交保,顯然不符合比例原則。關於相關修法,很多立委於第三會期早已提出,但竟然因為交通部與法務部看法不一,而從去年四月一直擱置到現在,兩部會應就酒駕事件盡速取得共識,俊憲主張,道交條例第35條必須要在此會期完成修法!
俊憲認為,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應屬不確定殺人故意,在刑法上,故意可分為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直接故意意指明知並有意使結果發生,例如蓄意謀殺;間接故意(又稱不確定故意)意指行為人能預見結果的發生,而結果發生不違背其本意,例如:每個酒駕者明知會造成行車安全疑慮,甚至攸關人命,卻執意開車上路,在選擇酒駕上路時,就已知可能傷害他人生命了。上個月司法界在實務上也開了第一槍,檢察官以不確定故意殺人罪聲押肇事者,法官也同意檢方見解,以殺人罪裁准收押。從上述司法實例可以得知,以現階段的法律規範尚不足以讓酒駕案件降低,俊憲認為,就刑責追溯,酒駕致人於死者,應跟上法界以不確定殺人故意論處,絕不容許酒醉駕駛心存僥倖,繼續危害社會安全,相關部會應盡快達成共識,完成修法。
【Uber跟計程車的營業行為模式一樣,為何有兩套管理標準?】
計程車受到政府重重限制,總車牌數管制、司機除職業駕照外尚需到警察局考計程車執業登記證、聆聽職業講習、每年須至警局查驗執照資格,每三年換發一次執照、道交條例36、37條針對計程車駕駛限制及罰則等等;而Uber司機卻僅需有職業駕照、良民證以及無肇事紀錄即可,顯然不公平,雙方所受的管制等級完全不同,是不對等的競爭。
Uber公司之前遭罰10幾億,卻一毛都沒繳,Uber以租賃方式,實際上就是在營業。交通部引用民國48年的公路法,認為Uber合法,惟部內卻無共識,意見不一,國家法律管理在哪?交通部應對Uber管理,做一個業務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