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老鼠會犯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老鼠會犯法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老鼠會犯法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jzn (除舊)看板PttLifeLaw標題Re: 老鼠會犯了哪些法?時間Tue Oct 2 ...


※ 引述《cwacwa (哇!!)》之銘言:
: 大家對老鼠會大多很反感
: 只知道它是犯法的,卻對於它犯了哪些法不清楚
: 想請問一下它到底違反了哪些法條阿?

老鼠會是一種俗稱,指的是以吸收人頭的方式募集資金
。常見方式有兩種:

一是名義上提供貨物及勞務,因而符合公平交易法第8
條的多層次傳銷:

公平交易法 第 8 條 (多層次傳銷)

本法所稱多層次傳銷,謂就推廣或銷售之計畫或組織,參加人
給付一定代價,以取得推廣、銷售商品或勞務及介紹他人參加之權
利,並因而獲得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者而言。

前項所稱給付一定代價,謂給付金錢、購買商品、提供勞務或
負擔債務。

多層次傳銷原則上是合法的。但老鼠會名義上提供勞務
或貨物,實際上卻是藉不相當的入會費、介紹費吸引人頭參
加。如此一來會反而妨害勞務及貨物的銷售,同時破壞社會
裡多層式傳銷的長遠發展(最近鬧的很大的某公司可能就屬
這種)。因此公平交易法訂有相關規範:

公平交易法 第 23 條 (多層次傳銷之管理)

多層次傳銷,其參加人如取得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主
要係基於介紹他人加入,而非基於其所推廣或銷售商品或勞務之合
理市價者,不得為之。

公平交易法 第 35 條

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者,處行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科或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另一種老鼠會是以集資、入股等方式,以未來分紅、分
息來吸引人頭。這時他違反的是銀行法的相關規定:

銀行法 第 29 條 (禁止非銀行收受存款及違反之處罰)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
金、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

銀行法 第 29-1 條 (視為收受存款)

以借款、收受投資、使加入為股東或其他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
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而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
、股息或其他報酬者,以收受存款論。

銀行法 第 125 條

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
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其犯罪所得達新臺幣一億元
以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五億元
以下罰金。

也有老鼠會是性質上同時符合這兩種的。參見台灣高等法
院93年上重訴字第71號刑事裁判。

最後,老鼠會經常另外伴隨有詐欺、侵占等刑法犯罪行為
。(例如豪洨說某某生技公司很好賺啦,結果根本沒有這家公司
。或是乾脆捲款逃跑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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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16.38
※ 編輯: jzn 來自: 219.68.16.38 (10/02 23:52)
jg065:請問可以借轉直銷板嗎? 10/03 00:08
jzn:沒問題 10/03 00:14
jzn:不過該版最近已有人發表類似內容 10/03 00:20
jg065:主要是有多了公平交易法以外的法律啊,謝借轉 ^^ 10/03 00:55
jg065:轉錄至看板 DirectSales 10/03 00:55
jzn:但違反銀行法那種跟直銷關係比較不大 10/03 00:56
cwacwa:真詳細!感恩感謝 10/03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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