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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老農配建過世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0萬的網紅報導者 The Reporter,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日疫情重點【新增88例本土、9例死亡,出現第2例疑因COVID-19併發肺栓塞死亡;屏東群聚案12例皆屬Delta變異株,屏東社區快篩1,174人皆為陰性;聯亞公布疫苗二期期中結果,推估對Delta變異株有保護力;指揮中心將公布市場防疫指引】 台灣今(27)日新增88例COVID-19(又稱新...
老農配建過世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日疫情重點【新增88例本土、9例死亡,出現第2例疑因COVID-19併發肺栓塞死亡;屏東群聚案12例皆屬Delta變異株,屏東社區快篩1,174人皆為陰性;聯亞公布疫苗二期期中結果,推估對Delta變異株有保護力;指揮中心將公布市場防疫指引】
台灣今(27)日新增88例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本土病例、1例境外移入、9例死亡。其中最讓指揮中心擔憂的印度Delta變異株,今天再新增2例,總計目前有8例,都是屏東社區群聚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這起群聚有12例確診,剩餘4名確診者中,一例因為Ct值較高(病毒量低),無法基因定序,另外3名確診者尚未分析,但都屬於同一起群聚案,因此推測這4人應該也都是Delta變異株。
針對這起群聚案,指揮中心和屏東縣府嚴陣以待,將居家隔離人數標準提高,只要有被列入密切接觸者,都列入居家隔離,人數從昨天的99人大幅增至今天的173人。目前屏東縣府針對社區快篩1,174人,結果皆為陰性,所有接觸者PCR核酸檢測結果也都是陰性,但仍不能放鬆。陳時中表示,會再加發1,200劑疫苗給屏東,供應相關熱區居民施打。
國產疫苗聯亞今日下午6點舉行COVID-19疫苗「UB-612」二期期中分析報告記者會,結果顯示安全與耐受性良好,且具優異免疫原性反應,不過保護力仍要等三期臨床試驗完成才有結果。聯亞指出,在19歲到64歲的受試者中,血清陽轉率達95.65%,所有受試者皆未出現疫苗相關嚴重不良反應,而且從一期受試者檢體分析,顯示這支疫苗誘導出的中和性抗體,對印度 Delta變異株的效價仍保持同一水平,預計6月底遞交期中分析報告和其他文件,向食藥署申請緊急使用授權,預計一年可生產1億到1.2億劑。
■聯亞公布疫苗二期期中結果,推估對Delta變異株有保護力
今天傍晚聯亞舉行的記者會,和國產疫苗高端在6月10日舉行的記者會一樣,都是二期期中分析報告記者會,完整的解盲結果預計11月出爐。由於這支疫苗屬於蛋白質疫苗,安全性較高,今天結果也一如專家預期,所有受試者皆未出現疫苗相關嚴重不良反應。聯亞指出,抗體效價在受試者施打第二劑後28天的血清陽轉率(seroconversion rate),在19歲到64歲施打疫苗組達95.65%,在65歲以上的年長者也達88.57%,中和抗體效價為102.3,與一期臨床試驗結果相近且符合預期。
《報導者》曾訪問長庚大學新興病毒感染研究中心主任施信如,他解釋,血清陽轉率是代表有打疫苗的人跟沒有打的人相比,產生抗體的比例。聯亞的血清陽轉率為95.65%,代表有95.65人會產生抗體。
聯亞指出,疫苗的免疫原性反應表現優異,且安全與耐受性良好,值得注意的是,聯亞也分析了疫苗對病毒變異株的保護力,分析第一期受試者檢體,疫苗誘導出的中和性抗體,對印度Delta變異株的效價仍保持同一水平,預期可應對Delta變異株。
不過聯亞也強調,現在只是二期期中分析報告,不是三期,無法直接講保護力多少,預計6月底將期中報告成果和相關文件,遞交給法規單位如食藥署,申請緊急使用授權,並加速進行印度1.1萬人的第三期臨床試驗。目前聯亞已接獲衛福部500萬劑生產訂單,預計年供應量可達1億至1.2億劑。
■指揮中心推測屏東群聚案,12人皆屬Delta變異株
今天新增的88例本土病例,有48例男性、40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90多歲,發病日介於6月10日至6月26日,其中有27例為居家隔離期間或期滿檢驗陽性者。確診案例仍以新北市41例最多,其次台北市33例、台南市8例、桃園市3例,屏東縣、南投縣及新竹市各1例;其中60例為已知感染源、2例關聯不明、26例調查中。
屏東縣枋山鄉祖孫6月6日從秘魯回台,境外移入Delta變異株,再透過鄰居與自營計程車司機(案14298)傳播,形成12人群聚案,經過基因定序結果,昨天已確認有6起是印度Delta變異株,今天再新增2例,其中一人曾和計程車司機用餐(案14410),一人和計程車司機泡茶(案14412)。
陳時中表示,這起群聚案目前統計仍是12人,除了之前經基因定序確認為Delta變異株的案例,案14413曾和計程車司機泡茶,和今天確認為Delta變異株的案14412是兄弟,雖然案14413因為Ct值較高34.68(病毒量較少),沒辦法做基因定序,但以兄弟關係和相關接觸史,推測是互相傳染,應該為同一病毒株。
另外3例為計程車司機同住家人,尚未基因定序,但陳時中認為這也屬同一群聚案,應該都是Delta變異株。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補充,會再收集這3人檢體,預期結果應該不會有什麼改變,指揮中心會針對相關不明感染源定序,但如果其他縣市有不明原因個案,可能會比這起案例更需要先定序。
屏東縣24日起針對確診個案附近的楓港村和善餘村共2村全面篩檢,屏東縣長潘孟安表示,總計篩檢1,174人,皆為陰性,其中913人進一步PCR核酸檢驗結果為陰性,另有261人尚在等待PCR報告,一出來就會公布。
除了楓港、善餘兩村設篩檢站,潘孟安也宣布,由於枋山鄉轄區長46公里,為了民眾方便,會在加祿社區多設1個篩檢站,明天下午1點開始,開設時間是上午8點到12點,下午1點到5點,每時段100人,周遭居民若和確診者足跡有重疊可先預約篩檢。
指揮中心和屏東縣府也將居家隔離人數標準提高,只要有被列入密切接觸者,都列入居家隔離,人數從昨天的99人大幅增至今天的173人。陳時中表示,秘魯祖孫6月6日回台搭乘的航班,乘客已居家檢疫完畢,但指揮中心會回追同機旅客回來篩檢,回追對象要看機艙位,例如前後兩排。
■屏東兩村今開打疫苗,預計3天內完成
由於Delta變異株傳播力強,指揮中心加發1,200劑疫苗給楓港村和善餘村居民打疫苗,今天起連續3天在枋山老人活動中心快打站開打。潘孟安表示,今天施打資格以24、25日篩檢PCR陰性的兩村村民為主,約450人,上午是善餘村、下午是楓港村,希望能在3天內打完,明天依然按照這樣的順序來打。
屏東今天另外新增1起案例,外界關心是否和先前的12人群聚案有關,衛生局長施丞貴表示,這名確診者(案14734)是73歲男性長者,準備去醫院開刀,先做PCR篩檢,結果為陽性,他是一名果農,平日生活單純,6月20日有台北來的親友到家裡,正在釐清跟前面的群聚案是否有關係。這位老農因為年紀大,好幾次去枋寮醫院就診,因此縣府也在枋寮醫院加設篩檢站,呼籲足跡有重疊的民眾可以前往篩檢。
屏東縣府昨(26)日要求楓港村和善餘村商家停止營業3天,有媒體詢問,因應Delta變異株,是否要將警戒提到四級,或是對這兩村封城?陳時中強調,目前不會封城,潘孟安也表示,會審慎評估具體作為,不過雙北大爆發都沒有封城,這兩村目前正強化警戒,「現在村里、城市之間沒有圍牆,沒有封城考慮。」
根據疫調結果,陳時中表示,這起群聚事件的指標個案計程車司機,曾找人泡茶,總人數是3人,沒有超過5人社交聚會規定。潘孟安也表示,根據秘魯回台祖孫自述,他們足不出戶,垃圾放在家門口,隔壁鄰居親戚曾寒暄打招呼,但他們沒有跨出門外,相關細節疫調人員都會釐清,呼籲大家不要獵巫。
■新北家禽運銷合作社21人確診,指揮中心將公布市場防疫指引
新北家禽運銷合作社也爆發群聚感染,昨天確診人數為19人,其中17人是外籍移工,今日再增加2人確診,不過並未公布是移工還是本國籍。新北市政府表示,25、26日篩檢613人,其中21人陽性,已匡列150人隔離,並要求移工全數停工隔離,昨天也要求家禽合作社停工1日徹底消毒,今天凌晨重新復工,必須持有快篩陰性證明或打疫苗才能入場,統計今天復工後人流減少4成。
至於台北市的北農一市、二市群聚案,台北市政府今天並未開記者會,陳時中表示,目前北農累計確診人數為83人。根據北市府統計,累計到6月22日,北農共有45人確診,22日後在一市和二市設篩檢站,總計這幾天新增北農確診人數高達38人。
不過這38人部分是先前已確診者,後來經疫調才確認曾有北農接觸史,媒體詢問是否會公開北農確診者相關資訊,例如身分和市場裡的分布空間,陳時中沒有正面回應,僅表示先前已公布一部分,熱點在北農周遭攤商。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天(26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將請曾協助苗栗電子廠防疫的衛福部醫福會執行長王必勝,協助北市府下週對北農人員全面PCR檢驗,陳時中表示,目前沒有收到正式公文等相關通知,會再跟他們聯繫,中央地方一起合作。
然而許多進出北農的批發商,如附近菜市場攤販、餐廳業者、外圍攤商,都沒有在北農上一波快篩和施打疫苗名單,媒體詢問,下週開始的PCR篩檢,是否掌握這些攤商數量?陳時中坦言,目前沒有確切外圍的數字,「外圍要用鼓勵式,請他們來」,會跟北市府和各醫院一起,在最快時間內篩檢完成。
因應北農和各地出現的批發市場群聚感染,陳時中表示,這兩天會針對市場和各類賣場,公布一個新的指引,今天先宣布6大管理措施建議,例如落實人員實聯制、手部衛生環境清潔消毒,因應確診病例提出應變措施,有確診者時市場要怎麼配合防疫等等。他強調,市場自己要先做好訓練,跟地方政府配合,「如果等地方政府一一去做,時效會比較慢」,希望大家行動能夠迅速,將來公布更詳細的指引後,市場要做相關的教育訓練,讓防疫更完整。
■出現第2例疑因COVID-19併發肺栓塞死亡
今天另新增9例死亡個案,為3例男性、6例女性,年齡介於40多歲至90多歲,發病日介於5月15日至6月22日,確診日介於5月20日至6月25日,死亡日介於6月22日至6月26日。
值得注意的是有1名死者出現肺栓塞症狀,可能是台灣第二起因為COVID-19併發的肺栓塞。羅一鈞表示,這是1位80多歲女性(案14541),6月22日發燒,有巴金森氏症和心臟病,送醫檢查肺部X光異常,23日住院,PCR一採陰性,但因為有肺炎,按照指引要二採,第二次採檢就轉為陽性。
羅一鈞指出,這名患者住院時就嚴重意識不清、酸中毒、血壓下降,年紀大病情惡化較快,24日就過世,顯示有疑似肺栓塞狀況,會由死因研判小組的專家審查;先前台灣的肺栓塞案例很少,這可能是第二例,不過會請指揮中心專家小組召集人張上淳做病例回顧,可能會再發現更多案例,獲得更詳細資訊,會再向外公布這一波疫情併發肺栓塞導致死亡或重症的案例有多少。
(文/林慧貞;設計與資料整理/黃禹禛、柯皓翔;攝影/徐肇昌、鄭清元)
#延伸閱讀
【被冷藏的疫情熱區──揭開北農群聚風暴,大到追不了的隱形傳播鏈】https://bit.ly/3zX2e9D
【疫苗進行式:COVID-19全球疫苗接種即時追蹤】https://bit.ly/2TFeFX0
【從武漢到世界──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即時脈動】http://bit.ly/2HMR2T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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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農配建過世 在 張齡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齡爸推薦的好文章,也希望分享給大家:父母能給孩子一輩子最大的資產就是人格、正確的三觀!
(轉貼自line不知名文章來源,不具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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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名落花生的許地山,是我們這一年代熟悉的作家。他女兒許燕吉的故事既真又感人。
(落花生的女兒 )
---梁淑珍 撰文
「不相信愛情,不談戀愛,結婚三十多年不生孩子,做一對合作夫妻。我生活在動盪的歲月,被時代的浪潮從高山捲入海底:國家幹部變成了鐵窗女囚,名家才女嫁給了目不識丁的老農,其間的艱辛曲折、酸甜苦辣,稱得上傳奇⋯。」
這是許燕吉女士在回憶錄《我是落花生的女兒》一書中的一段話,直白地總結了自己可泣的人生,她以近百年的人生體驗,
告訴你一個真實得近乎殘酷的 20 世紀中國史。同時也讓讀者窺視了中國共產黨文革時代 至暗的時刻,而許燕吉就是那個激盪時代的縮影。
許燕吉祖父~許南英中過舉人,派至台灣當官,父親~許地山生於台灣台南。甲午戰爭台灣割讓給日本後,許地山隨家人遷回福建龍溪落籍。
1917 年考入燕京大學,五四運動時辦 「新社會」刊物。畢業後先至英國牛津大學獲碩士學位,回國途中短期逗留印度,研究梵 文及佛學。
後至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研究宗敎史。1927 年起任教於燕京大學,並在北京和 清華大學授課。
許地山一生創作,以閩、台、粤和東南亞、印度為背景。他有一篇很出名的散文~《落花生》,文章作者筆名也是「落花生」,入選了小學國語課本。
這篇《落花生》文章圍繞「種花生~收花生~吃花生~論花生 」而寫,是一幅令人神往、充滿著溫馨的闔家歡樂圖;這裏有母親的慈愛、嚴父的期盼、兄姊弟的手足之情,真實記錄了作者小時候的一次家庭活動。這篇文章陪伴了台海兩岸幾代人的成長:
《落花生》許地山 著
我們家的後院有半畝空地,母親説:「讓它荒著怪可惜的,你們那麼愛吃花生,就開闢出來種花生
吧!」我們姐弟幾個都很高興,買種,翻地,播種,澆水,施肥,没過幾個月,居然收穫了。 母親説:「今晚我們過一個收穫節,請你們父親也來嘗嘗我們的落花生,好不好?」
母親把花生做成了好幾樣食品,還吩咐就在後園的茅草亭過這個節。晚上天色不太好,可是父親也來了,實在很難得。
父親説:「你們愛吃花生麼?」我們爭著回答:「愛!」「誰能把花生的好處説出來?」姊姊説:「花生的 味兒美。」哥哥説:「花生可以榨油。」我説:「花生的價錢便宜,誰都可以買來吃,都喜歡吃。這 就是它的好處。」
父親説:「花生的好處很多,有一樣最可貴:它的果實埋在地裏,不像桃子、石榴、蘋果那樣,把鮮紅嫩綠的果實高高地掛在枝頭上,使人一見,就生愛慕之心。你們看它矮矮地長在地上,等成熟了,也不能立刻分辨出來它有沒有果實?必須挖起來才知道。」
我們都説:「是。」母親也點點頭。父親接下去説:「所以你們要像花生一樣,它雖然不好看,可是很有 用。」我説:「那麼,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講體面,而對別人沒有好處的人。」
父親説:「對,這是我對你們的希望。」
我們談到深夜才散。花生做的食品都吃完了,父親的話卻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上。
文章主旨由「我」領悟出: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偉大、體面的人。花生深埋在土中,以 自己的「犠牲」而使自己有用。借物喻人,揭示了花生不圖虛名,默默奉獻的品格。提醒我們看到樹上漂亮的果實,也要看看下面那些不甚好看的根。
許燕吉曾有過幸福快樂的童年。1933 年生於北京故取名「燕」,「吉」沖晦氣也。
1935 年,許地山受胡適推薦,出任香港大學中文系主任,是著名才女張愛玲的恩師。那時候許燕吉三歲, 一家人在香港,生活很優渥,住在一幢兩層小樓上,一樓租給英國人做生意,家裏有一部轎車,父親不會開車,車子都是母親開的。這樣的生活在一個戰亂的時代,雖然美好,但也難以持久。
1941 年,許地山因心臟病不幸猝死。在香港大學為他舉行的葬禮,宋慶齢第一個送來了花圈,那時許燕吉才八歲。
接著而來災禍不斷,日本人佔據了香港。母親帶著一家人逃亡, 一路輾轉廣西、貴州、四川,最後才逃至南京。許燕吉在父親生前好友的幇助下,進入南京明德女中就讀,哥哥周仲苓就讀弘光中學。哥哥姓周,是從母姓,因外公家無男丁。
1950 年代初,許燕吉考上了北京農業大學畜牧系。上大二那年,和同學吳富融談上了戀愛。經過黨組織同意後,兩人於 1955 年畢業後結婚,許燕吉也順利地分配到了工作。這對許 燕吉來説,是個好的開端;書讀完了,人也嫁了,工作也有了。
不幸,1958 年,共產黨在全中國如雪崩似的,展開了反右運動,許燕吉被打為右派,開除公職。
那時許多人都莫名其妙地被扯上了右派的關係,尤其像許燕吉這種「多嘴」的人,她心直口快是出於父親的性格。「我父親如果活到現在,也肯定沒好日子過。⋯要麽,他閉嘴;要麼,蹲監獄!」
許燕吉被逮捕時,她已懷有身孕。肚子裏的孩子還未出生,就胎死腹中,得知是一個女孩,許燕吉想看一眼,但醫生勸她別看,以免留下陰影。「假如當時知道:她是我唯一的孩子,無 論如何,我都要看看她的。」因為此後她這一生,再也沒生下過孩子了。
同年,許燕吉被判有期 6 年,管制 5 年。入獄後兩個月,許燕吉收到一張夫婿吳富融的訴狀紙,訴吿目的是離婚。短短一年,經歷入獄,孩子夭折,丈夫提出離婚,彷彿人生所有的苦難,都一次劈頭蓋臉向許燕吉砸來,毫無準備,就跌入了萬丈深淵。
第二天,許燕吉一字一淚寫了一封長信給吳富融,求他念惜夫妻三年來感情融洽,不要跟她離婚,倘若他日出獄,她會用一生來報答他。
人生到了最艱難的時候,怎樣都是求人。「我就像個無助的溺水者,救助爛泥塘邊的一棵小草,想挽回還有溫度的愛情,想留住和社會 的聯繫⋯」判決下來,離婚核准。
60 年初,大飢荒吞噬了整個中國大陸,赤地千里,餓殍遍野。許燕吉曾對著一塊發黑有毒的紅薯,瞪了五分鐘,難以下口,後來還是吃了。
在獄中,許燕吉與妓女做朋友,她也認為 殺人犯不是那麼壞。
1969 結束了長達 11 年的監獄生涯,接著中蘇「珍寶島」事件爆發,全國進入戰備狀態。許燕吉被疏散到河北一個貧困的小山村裏。她拼命幹著又苦又累的農活,卻依然無法果腹。
她實在撐不下去了,決定千里尋兄,投奔了 17 年未見的哥哥。周仲苓在陝西眉縣馬場工作, 同樣被管制,已經 40 多歲了,仍是獨身。自顧不暇,想幫妹妹卻有心無力。為了討口飯吃,許燕吉最後聽從哥哥的建議~「嫁人」,因為那是唯一的活路!
村裡聽説有個外地姑娘要嫁人,村裏的光棍都跑來相親,後來知道背景有問題,全都嚇跑了。只剩下個大許燕吉十歲,目不識丁,叫魏兆慶的農夫,家裡還有一個九歲的兒子。
婚前,兩人有段談判對話:
「我成分不好,嫁到你家,你兒子將來參軍招工都有麻煩,希望你慎重考慮⋯」
「參軍招工不重要,我就這麼一個兒子,我還指望他留在身邊養老呢!」
「我不會做飯,不會針缐活,你可不要嫌棄。」
「不要緊,你只要照顧好兒子就行!」
「你蹲著吃飯,我得坐著吃飯,你可別叫我跟你一樣蹲著吃。」
許燕吉出嫁前,哥哥周仲苓極其煎熬;他無法想像妹妹一個讀過大學的知識份子,要嫁給一個目不識丁的老農。「生活在我們那個年代的人,説不清有多少人身不由己。人生被歷史的巨刃割得七零八落,如同摔碎在地上的泥娃娃,黏都黏不起來。」
向來不喜歡哭泣的許燕吉,承認在嫁魏兆慶前夕,她流下了眼淚!也許在許燕吉心中,她要吶喊:「為什麼時光不能停留在那一天,爸爸不要走!我也永遠不要長大⋯。」
就這樣子,在魏兆慶旱煙袋的烤味中,許燕吉成了黃土高原上道道地地的農婦,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許燕吉形容她的人生命運如「擰麻花」;「本來兩條平順的麵粉條卻被扭曲 放下油鍋,我看見的處處都是悲劇,所感的事事都是痛苦,可是我不呻吟,因為這就是命運!」
魏兆慶有什麼好吃的總是留給她,許燕吉又把好吃的悄悄地塞給了孩子,後來孩子也願意喊她「媽媽」。1978 年,兒子魏忠科剛上高中,老師批改他的作業時,發現他的英語底子不簡單,一問之下,知道是媽媽敎的。老師意識到農村不可能會有懂英語的農婦,若有的話,肯定是知識份子。於是申報上級,1979 年,許燕吉在嫁給魏老八年後被平反。
1981 還職南京,許燕吉身份地位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留在鄉下的丈夫成了親朋好友討論的對象。大家催促她趕緊結束這場荒謬的婚姻。「給他一筆錢,離了吧!」幾個月後 ,許燕吉回陝西,村子裏的人以為她回來辦離婚。沒想到她卻拉著魏老頭來到了南京,辦了 戶口。
一個是名人,忙著接客;一個則喜歡蹲在馬路邊,抽著旱烟,看著汽車跑來跑去。許燕吉認為:我們文化水平有高低,而人格標準是一致的。我當初被踹了一腳,現在我不能傷他的心啊!兒子魏忠科大學畢業,成家之後,也到南京媽媽處落籍。許燕吉説:我的家庭是我努力經營,爭取來的。
許燕吉幫魏老找了個傳達室的工作,一個星期不到,因為不識字,無法幹下去,只好回家裏蹲。許燕吉也不在意,後來又幫他在農科會,找到一份養羊的工作,魏兆慶養了一百多隻肥羊,有多開心就不提了!
這對真情風雨三十多年的老夫妻,晚年時,你為我打水,我為你穿衣,平淡中流露著關愛。
2004 年,許燕吉的大學同學召集畢業 50 周年同學會。為了避免前夫吳富融怕見她的尷尬場面,她還特意打電話給吳富融:「有聚會你就來,不要躲著我,別人還以為我給你壓力。」吳富融出席了同學會,贈送同學們自己出版的詩集,也給許燕吉送了一本,扉頁上寫著:「許燕吉老同學指正」許燕吉當場在紙上,回了一首小詩:
五十流年似水,
萬千恩怨已灰。
萍聚何需多諱,
鳥散音影無回。
2006 年,魏兆慶過世,許燕吉開始拿起筆來,細敍滄桑,記數流年;寫下了《我是落花生的女兒》,這是一本沒有「王公將相」,也沒有「英雄美人」,更沒有「春秋大義」的書;卻是一 本令人唏噓不已,刻骨銘心的回憶録。是大時代中小人物的飄零史;為一個民族百年史提供了無可替代的注腳。
許燕吉曾説:「父親養育我只有八年,而他給我的精神財富,讓我享用終身。」許燕吉 81 歲生日那天,平靜安祥地結束了她傳奇的一生。遵照她的意願,後事從簡,遺體捐贈醫學。她用自己最後的一份力量,再次堅守父親的教導,發輝「落花生」精神:要做個有用的人。
文革時,紅衛兵迫害善良,摧殘人性,誅殺千萬,造成許燕吉坎坎坷坷的一生。可貴的是:她並沒有把她經歷的痛苦,變成摧殘自己的枷鎖;反而把她一生的苦楚,變成了一種「財富」;勇敢地向世人宣告:共產黨的階級鬥爭不可以在中國社會再次發生!
謹藉此文,向許燕吉女士,致上最高的敬意!
老農配建過世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親愛媒體朋友們您好!!! 以下事件需要您的協助
縣議員蔣月惠感恩您!!!
有關
總統府陳情新聞稿「請總統關注屏東大問題」
採訪通知時間:108年7月11日星期四下午1:30集合地點:
台北凱達格蘭大道羅斯福路交叉口 進二八公園靠近北一女總統府左側停車場景觀台。
陳情訴求:
1.少子化的屏東高工.擬擴校強制徵收人民土地,請還地於民
2.屏東市公勇路,光復路,建民路,因都市計畫都市更新法 ,迫拆原住戶, 搞到家破人亡, 剝奪私有財產權與生存權,違反憲法第二章第15條。憲法第15條建議政府先使用公有地。
3.屏東縣長治3間化製廠.居民難忍臭惡。鹽埔鄉財夯公司堆肥場收受果菜殘渣 製作堆肥.過程散發臭味.請政府嚴厲督促.維護當地環境
4.樂樂養雞場,103年設立 ,至今5年多,發出惡臭,屏東縣枋寮人 ,已經忍無可忍,雞場共飼養了30多萬隻雞 ,在地層下陷區,無法有足夠的水清洗, 造成環境汙染 ,請政府嚴厲查辦 ,是否有違反 ? 請廢 停養。違反憲法22條惡臭妨礙人民的自由。
5.101年屏東縣內埔鄉東勢村農地規劃.1甲地要奉獻15%,地上農作物百分之百補償,但只有拿到30%的農作物補償金丶其餘70%等規劃後,有剩餘會再補償70%,可是到如今接到公文説不補助,其餘(剩1,5億)經費要使用到別處使用,勿剝奪農民的血汗錢。
6.屏東市建國路332巷及44弄道路是乙種工業區,107年就被封路.造成附近工廠的貨車.,無法正常進入.建議政府徴收道路.
7..屏東市復興公園改建親水公園表達不滿,破壞了原公園生態,剝奪運動者的權益。7月7日清晨全部封路,暑假期間孩子沒有地方可以溜冰和打籃球。 1億9仟萬經費建議把戶外運動場地都蓋成室內運動場。
8.台中黎明幼兒園 自辦重劃都市更新 迫拆原住戶 家破人亡 ,剝奪私有財產權建議廢除自辦重劃條款
聯絡人: 蔣月惠0936812315.李永騰0903103193
地址: 屏東市和生路一段851巷17號
說明:
1.少子化的屏東高工.擬擴校強制徵收人民土地,請還地於民108年 7月10號下午2點20分出庭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有關屏東高工徵收建國路自助餐。受災戶訴說30多歲就單親,養三個小孩。法官說這是民事庭與內容無關 。屏東高工訴求拆屋還地。受災戶訴求已經少子化了,不需要再徵收請撤回。7月24日要宣判不知道法官怎麼下手?
※依教育部所頒定之職業學校設立標準第3條前段明定:「職業學校學生人數在600人以下者,其學地可開發使用面積至少2公頃。學校人數逾600人者,每增加1名學生,至少應增10平方公尺。」屏東高工現有校地總面積已達87,596平方公尺,依99年度之學生的人數正多之時來計算,其使用面積如為32,490平方公尺,就已符合用地標準。況依屏東高工徵收土地使用計畫書,其中程計畫為自77學年度至81學年度增設資訊科與自動控制科,惟至今並無增設上開科系;且其計畫增加班級為69班,至101年止也只有53班。況學校之學生人數,於81年徵收後至100年比較,日校生減少384人,夜校生減少541人,日夜校生都呈現減少之情形,現今學校仍有許多校舍閒置,更將其出租營業穫取收入。故學校用地於客觀上判斷,應足以認定已無需再使用系爭土地之必要。
事由:強搶民地 事件:強制徵收民地 施行爆政者:國立屏東高級高職工業學校 ,配合強行徵收者亦即共謀者:屏東縣政府 當初土地代表中央政府主持土地拹調委員會之省議會員代表者:台灣省議員董榮芳,邱茂男.....等幾位重量級省議員 受害者:原始地號899,899-1 性名:陳王孟淑,陳炳榮,陳裕元,陳鵬弘,陳麗蓉•••••等10位。 敘述過程:民國42年間我爺爺陳山茶,亦即屏東高工創校人當初康慨免費捐贈土地2.6267公傾及捐贈大量金錢,及協助暮捐興建學校及校舍,在當時的屏東高工還只是初中學校,在爺爺多方奔走用其關係之下把學校升格為高中職學校,再讓其為縣立再升級為省立學校,之後廢省之後才改為現今的國立學校,對學校是出土地出錢又出力,並擔任其家長會長達5年之久,爺爺在民國49年過世,學校竟在爺爺過世後沒幾年竟將祖厝(家)規劃為學校機關用地,祖厝就在學校旁邊,一但被預定於學校機關用地之後你的房子即不得動或蓋,然後在民國55年及民國70年間我伯父陳炳榮又康慨的讓其廉價徵收0.3776公傾土地,讓其興建 校長宿舍及其學校活動中心,在民國72年3月間當時的校長宋國元先生,為感念爺爺及伯父為學校所做的貢獻特立了一塊石碑將其石碑嵌立在學校的活動中心的大石柱上,為了做為學校其由來過程之歷史上的紀念,然在民國79年學校竟與縣政府的配合下在3天之內,把我家分割為2塊地,從地號899變為多一個899-1(因繼承的關係)然後強制過戶到屏東高工合併為校地,亦既強制徵收,也未曾經過我們家的同意“實屬匪類惡質”然後丟2筆土地補償費,一筆是2百91萬多,另一筆是3百萬多一點,然而2筆錢我們家族皆未去領,一筆已歸國庫充公,另一筆則先凍結在縣府公庫,試問在屏東市中心將近一分的建地,竟丟了6百多一點萬就將其強制徵收而且還是在無人點頭同意之下的做為,3百萬在全臺灣最鄉下的屏東市連1間公寓都買不起啊!在那此時共有51筆土地在相連接地段同時被強制徵收,最後大約都在101年都幾呼撤消徵收或還給原地主土地,因為當時風波鬧很大,在壓力下縣政府不得不用都更通盤檢討去變更為住宅區將其土地歸還他人 ,有的甚至打行政訴訟打贏了,縣政府也不得不撤消徵收,所有徵收戶幾近全開放撤消徵收,只有剩下我們家屏東高工死咬著不放是何道理天理何在?出地,出錢,出力卻連根也要將你拔起,枉費了教育之不忘本之大綱,如此典範實為教育之恥,而且爺爺那面在學校活動中心的紀念碑,被現任校長鄒春選到任後沒多久即被其抹滅,在此強制徵收其間家族長輩 也到處陳情,最後由當時的台灣省議會議員董榮芳,邱茂男等多名重量級的省議員所主持的協調會,最後歷經4次的協調,終於在民國83年6月14日完成最終協調, 其協調內容即是以地換地,將復興路建國段地號938.942.943之3筆土地分配給我們家 族,在學校履行諾言給予我們家族土地後,則我們家族在1個月內無條件搬離讓出土地,全部過程縣政府,屏東高工,還有當時組成的土地保留委員會成員,所有關係人均到場在省議員主持下圓滿達成結論,然而在民過84年間這悔約無品無天良背信棄義的屏東高工,卻告我們要拆屋還地真是可惡至極,當初所做之承諾未履行憑什麼我們要拆屋還地,他憑藉著當初強制過戶土地已是學校名字,硬是告到討到底,1審法官竟判學校勝訴(真是官官相護),我們上訴到高等法院遇到了一個同理心有良心在審案的法官,不護短,判決我們勝訴,學校不服上訴最高法院,這最高法院ㄧ樣(官官相護)的直接裁決駁回原判決發回更審,這ㄧ來ㄧ往已來到了民國87年又好幾個月了,但這次駁回發回更審高等法院卻突然宣布停止訴頌,這ㄧ停卻20年又過幾個月,108年10月左右又喧佈開始繼續訴頌,我們家族當然抗告,然而卻遭最高法院裁決抗告駁回,訴訟繼續進行且因纏訟多年換了好幾任法官,這次換到ㄧ位女法官接任,卻ㄧ直急於結案要直接了當的判決我們敗訴,真是天無對我家族開眼啊!可悲!人民哪來的保護傘(官護官)才是真啊!最後在縣政府與學校間推來推去,騙來騙去之下我們決定了不再相信縣政府,決心要走行政訴訟這條路才能有機會要回我們家族現所居住的土地及房子,因為我們也被縣政府騙了3年又5年的繼續騙,到現在什麼都是空,本來滿心期代縣政府說要用通盤檢討把我們的土地納入公供設施ㄧ併處理,最後再以土地太小用不了這ㄧ小塊的土地來做公供設施,再將其歸還於原地主,結果幾年騙過幾年,最後一次說的是107年5月31日的通盤檢討就會還地於我們,結果等來的卻是無聲無息,白白浪費了我們幾年打 行政訴訟的時間,早若不相信縣政府能真好心會幫助人民的話,就不會被拖住打行政訴訟的寶貴的時間早把土地要回來了,可恨屏東高工,當初協調要將地號938.942.943要與之換地予我們卻失信,而且也永遠不可能兌現承諾,因那3筆土地最後應是給我們,但卻是最後歸還原地主,且原地主已逝,土地由其子嗣繼承,繼承之後又已將這3筆土地快速賣給第3人,這是經過省議會公開表決的案件竟然能無視於他的存在,這是具有法律效用的調處結論耶!最後會被這些不公不義的機關及肖想著要我們 土地的機關,竟然可以用牽強的法律來解釋為私權爭議來解釋,還要我們自行打官司要賠償,真是可笑至極,最後我要說的是,我們不要附代條件裡的那3筆土地,因為你屏東高工已無法履約,更重要的事是你已少子化到可憐的地步了,你學校的土地已大到以學生做比率來講,在學校最興盛時期3,4千名學生時也只要32000多平方公尺就夠了!更何況你學校此時面積已達87000多平方公尺以上,而此時全校學生才將近1700不到,這學期呢?更少!試問你學校永遠不須要會再擴校了!為何不撤消告訴 ,上表申請書給中央主管機關請求撤消徵收還地於民呢!很多學校都已併校,甚至關校倒了,校長做個活生生不忘本的典範給你學校的學子看吧!也可替自己積些陰德替你後代子孫積些公德福慧雙修是你難得的機緣啊!
※當初復興路建過段因為我們家要參與土地分配,所以縣政府將其此徵收路段從16米縱深為19米,就是因為要讓我們參與土地分配而做此動做,然而無兌現承諾變成圖利他人。
2.訴求: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的生存與財產權 政府先使用公有地勿強迫徵收民地.迫使迫遷。
說明:
1.108年7月4號下午3點半,警察來公勇路現勘,近日要封路拆除民宅,縣政府說話不算話,承諾公勇路拆除等法院判決之後再做下一步的動作。但是縣政府說行政訴訟規行政訴訟。徵收程序都完成了。近日要封路拆屋擴路民宅不如雞舍,樂樂養雞場污染枋寮鄉5年多。 縣政府不動如山。漠視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生存與財產權。22條惡臭妨礙人民的自由。
2.迫拆公勇路抗議黑箱作業未過三分之一同意戶就公告地價強制徵收拆除民宅.同時旁邊以 有寬12公尺替代道路無需拆民宅有兩房是日治眷舍.(政府送中央計畫爭經費:公勇路都市計畫內東起台27線西迄建民路計畫長度約800公尺寬12公尺主要配合105年6月屏北鐵路 高架化計畫 配和市公所與美化造街 提供公共運輸便利性.計畫用地取得及工程總經費計 3.2 億元預計107年4月完工通車)
3.A.迫拆建民路.光復路民宅當停車場.壓迫底層百姓生計這地域都是系屬建國市場.很多底層社會的百姓在這裡做小生意賴以為生.這裡獨居老人居多.況且生活一切都在地域慣了. 若改個地方 重新適應生活.會有很多的不方便.也有骨刺開刀過. 怕新的工作無法勝任.舊 疾復發.生活無所依靠而孤獨老死.。B.復興路.重慶路.建民路.和平路.已有四條平行道路 交通流量已疏散.不應再擴充建民路和光復路.並任意更改道路.將造成車禍連連(政府送中 央計畫爭經費:光復路東起台27線西迄柳州街計畫長度約800公尺寬18公尺配和市公所與 美化造街 提供公共運輸便利性.計畫用地取得及工程總經費計 1.27 億元 .107年6月底完工通車)
3.訴求:「政府硬起來.維護當地環境權」
說明:
1.全台僅7間化製廠,其中3家就集中在屏東縣長治鄉繁華 地區一帶,加上附近的鹽埔鄉也有1家堆肥場,空氣中瀰 漫的臭味,讓居民們忍無可忍,多年來,這些化製廠大約 下午3點開始燒,臭味就飄散到凌晨,長治、鹽埔鄉多個 村落都聞得到,「居民真的很可憐」,孩子出生就聞臭味, 氣管一直不好;還有村民嘆「長期忍受屍臭味、煙臭味, 卻無任何改善,難道老百姓連呼吸的基本人權都要被剝 奪?」
2.財夯公司堆肥場從外縣市收受果菜殘渣製作堆肥. 過程 散發臭味.總量5000公噸是500萬公斤.除以3.5噸 一輛 車來回總共是 2800車次 .造成社區沉重的負擔。
3.財夯公司沒有設立放流口.故無法檢測COD.BOD.SS的 標準值.公司直接將廢水.流放大水溝.河流.土地上。
4.憲法第22條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 權利.不妨礙社會.公共利益都受到憲法的保障 .私有公 司污染當地的河川.發出惡臭.致使當地.土地.地價下 跌.甚至滅村 .這家公司更便宜併吞當地的土地 .自己 大財這有帶來當地的經濟效益嗎?
4.訴求:請縣府勇敢面對事實,說出真話。
說明:
1. 抗議了五年多的屏東枋寮樂樂養雞場事件,雖然居民向環保局檢舉了307次,比五年前餿水油事件的老農多了六十倍,環保局也有幾次下來實際偵測臭味,但是都無法讓養雞場關門大吉。
2. 樂樂養雞場除了臭味問題之外,其實還牽涉到好幾個問題,這其中包括了養雞用水違反規定、五場合併計算,及違建設施等問題。
3. 用水違反規定部份,當初這五個養雞場提出申請時,是位在地層下陷區,按規定是不可以抽取地下水養雞,正常狀況是會被打回票的,但縣政府在104年行文鄉公所,有先提到這個規定,可是縣政府回覆,養雞所需要水量不多,養雞場只要買到合法的水,縣政府就可以同意,不過它加了一個但書,只要業者沒有乖乖買水,被縣政府查明確實,縣府就“立即”撤銷畜牧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及畜牧登記證書,這一點在縣府後來發給養雞場的畜牧登記證書上也有明確載明,業者當然也很清楚。 結果臭味的問題爆發之後,民眾抗議,鄉公所開始調查,沒想到竟然掌握到明確的證據,證明養雞場沒有乖乖買水,於是發公文給屏東縣政府,請屏東縣政府查明確定之後,撤銷養雞場的畜牧登記,而縣政府也真的開始進行調查,調查完後,縣政府說,養雞場業者坦承確實沒有乖乖買水,但是關於處分,縣政府反而沒有照一開始所說的,對養雞場撤照,反而改口說,如果因為業者沒有買水,就把他們的畜牧登記撤銷,這樣的處分太重了,而且現在業者都已經乖乖接自來水管,不會再有違反規定的狀況,因此考量到業者的權益,最後決定,不撤銷畜牧登記,改每一個養雞場罰五萬,五場共25萬,然後就結案了。
4. 憑什麼條件縣政府用專案的方式,同意養雞場可以用買水的方式來養雞,而且是從這個案子才開始的,因此特別加了這個但書,「倘未提報並查核不實或查獲有鑿井抽地下水即廢止原核准使用同意書及畜牧場登記證書」,也就是只要發現沒有按規定買自來水,經查核確實,就立刻撤銷畜牧登記,完全沒有轉寰或做其他解釋的空間,但是最後縣政府卻改變自己原本的立場,沒有撤銷畜牧登記。
5. 養雞場五場或一場認定的問題。 我們現在一直講的樂樂養雞場,其實總共有五個養雞場,當初在申請設立時,總共有五塊土地,雖然土地緊鄰,但是是以五個養雞場的名義向屏東縣政府申請畜牧登記,因此總共有五個場的負責人,後來周碧雲則擔任其中2個養雞場的負責人。 不過在核准設立之後,這五個養雞場卻沒有經過政府許可,直接用一個圍籬把五家養雞場圍在一起,共用同一個出入口,也共用同樣的排水口,但是這樣的做法除了涉及違建之外,更牽涉到五家養雞場認定的問題,也就是,這樣到底算是五場呢?或者是一場呢?
6. 算五場或者算一場有什麼差別呢?當然是有的,因為根據法令規定,不一樣的養雞數量,廢水處理設施的標準和規模也就不一樣,如果合併計算,就需要投入更多的經費在廢水處理設施上,也會增加飼養成本,但是如果可以拆成五場,相對會少很多,因此到底算五場或算一場,對養雞業者來說,是有很大差別的。 而針對這個問題,畜牧法第四條則有明確的規定,「飼養同一種類之家畜或家禽,使用共同之水表、電表、排水口或同一圍籬 (牆)內者,應合併計算其飼養規模。 」 意思就是,雖然你分成五個養雞場,有五個負責人,但是因為都養在同一個圍牆之內,有共同的排水口,因此在養雞數量的計算上,就必須全部加在一起,一切也就必須重來,重新提出一場畜牧場(五棟雞舍)的經營計劃書,先送鄉公所初審,初審通過之後,再送縣政府複審,複審通過之後,拿到畜牧登記證,才可以繼續養雞因此針對這個問題,鄉公所在查報之後,也發文給縣政府,請縣政府進一步查明處理,而縣政府針對這個問題,也確實有進行調查,前後共進行了三次會勘,而且除了自己查之外,甚至還請中央的農委會下來共同會勘認定,而農委會會勘完之後,是怎麼認定的呢?根據105年12月19日農委會給縣政府的公文,農委會明確認定,這五場的養雞數量必須合併計算,也就是,這五場必須合併成一場。 那麼屏東縣政府有認同農委會這個結論嗎? 有做出裁定,發文給業者,要求業者必須重新提出申請嗎? 根據目前掌握的資料,沒有。
7. 屏東縣政府做這樣的裁定,要求養雞業者必須重新提出申請,一切從零開始,那麼在申請階段,枋寮鄉公所是很有可能會以行政裁量權,拒絕養雞場在這裡申請設立,那麼養雞場也會就此無寂而終。
8. 106年6月28日第三次的會勘,更發生了養雞場業者拒絕縣府農業處人員入內,並以粗口辱罵公務員的狀況,雖然縣府事後有罰了錢,而業者也被民眾舉發法辦判刑,但是之後也就不了了之,沒有再排任何會勘,也沒有做出任何結論,因此到目前為止,除了104年裁罰每場5萬元之外,屏東縣政府始終沒有針對樂樂養雞場五場併一場一案,再對業者做出任何處分,所以養雞場照樣繼續存在,枋寮鄉民的惡夢也繼續存在。
9. 縣政府在懶人包提到的,樂樂養雞場問題一直沒有辦法解決。
10. 原因鄉公所十次拒絕縣政府要求的“初審”,以致縣府無法進一步複審,既不能開罰,更不能撤照等等,而縣政府所講的初審,到底是指什麼呢? 話說枋寮鄉公所調查樂樂養雞場,除了發現圍籬引發的場數計算問題之外,在105年經過農委會、縣政府及鄉公所三方的會勘,發現養雞場違規增建了未申請的除臭室、地磅等設施之外,還有疑似違規使用的員工宿舍,因此鄉公所也曾發文給縣政府,要求縣政府進一步查明並做處分,而會勘之後,雖然農委會在場次認定部份結論明確,但是縣政府並沒有認同並做出處分,而對那些違建,則是要求鄉公所應該對業者提出的變更申請,進行「初審」,但是這部分的審查,由於並不是所有養雞場全部從零開始,重新審查,並不會危及業者的存在與否,而如果同意審查,恐怕也等於同意業者就地合法,更根本的問題反而沒有得到解決,同樣於事無補,再加上養雞場還有用水合理性及防疫大門佔用鄰地等情事還沒有得到縣政府的釐清,因此暫緩進行養雞場容許變更的審查。 因此,總結上述狀況,我們要探討的,要問屏東縣政府的,有以下幾個問題,也希望縣政府能明確回應。 一、屏東縣政府明明白白表示,只要業者違規使用水源,就撤銷畜牧登記,為什麼最後沒有,只輕罰結案? 二、針對場數的認定,農委會明確認定應該合併計算,請問屏東縣政府是否認同?如果認同,為何一直沒有對業者做任何處份?如果不認同,為什麼? 三、第三次會勘,縣府遭到業者阻擋,無法入內,為何後續不再辦理會勘,做出結論? 四、縣府要求鄉公所進行初審,請問究竟要審什麼? 五、針對樂樂養雞場的問題,縣府現在究竟決定要如何處理?
5.訴求:勿剝奪農民的血汗錢
1.訴求者是土生土長的農夫,一生為台灣的農業奉獻丶但 沒有想到,101年東勢村農地規劃,內容:1甲地要奉獻 15%,地上農作物百分之百補償,但只有拿到30%的農 作物補償金丶其餘70%等規劃後,有剩餘會再補償70 %,可是到如今接到公文説不補助,其餘(剩1,5億) 經費要使用到別處使用,不符合當初約定。
2.依據107年10月4日召開之屏東縣內埔鄉新東勢農地重 劃區協進會第17次會議決議內容︰「有關重劃區地上物 補償費提高補助額度係將剩餘之7成農林作物補償費補 足,以達全額補助。」縣府目前僅發3成地上徵收物補償
費給地主,後續卻以各項理由搪塞,遲遲不發,影響地主 權益甚大。
6.訴求:屏東市建國路332巷及44弄道路是乙種工業區,107年就被封路至今,政府是否擬徴收?
說明:
1.屏東市建國路332巷及44弄道路是乙種工業區,一般工業 用地道路出入最小8米寬。
2.訴求者68年在建國路332巷及44弄附近蓋工廠,之前都 可通行,但107年卻被地主封路。目前44弄也從中間被封 鎖,造成大型工廠無法正常出入,期間抗議多次,還是沒 有辦法出入。
3.建國路44弄目前出入的廠商,每月需付地主12,000元通行 費,才可進出入工廠。
4.訴求者質問縣府團隊為什麼可以放肆這樣封路,工場老闆 證明政府有發執照,但工業區沒有道路可以通行,也造成 出入口不便與危險。
7訴求:屏東市復興公園改建親水公園表達不滿。
說明:
1. 居民的運動權益
復興公園是一座每天有數百人次運動的公園,周遭有五個里、數千民的居民,老年人的社交聚會、爺爺遛孫子的活動場所,都使用著這塊綠地。
2. 居民的意願
經過訪談,周遭大部分的居民都質疑公園改建的必要性,而縣政府公聽會並沒有接納居民的心聲,也沒有與人民溝通的意願,草率的便執行了改建工程,實則有違以民為本的民主國家該有的行事原則
3. 滯洪池存在之必要性
公園附近幾乎是不淹水的地區,改建計畫引取萬年溪之河水,作為公園內水池水源,但萬年溪水面與公園地平面落差甚大,且以萬年公園面積對於屏東地區滯洪治水效果而言,更可為杯水車薪。
在政府提倡國人健康與環保的基礎上,為此等考慮不周的設計,必須要犧牲掉一個標準競速溜冰場與眾多有人使用的公園綠地,以換取效益不明的滯洪效果與划船的娛樂功能,是否不太合理?
4. 滯洪池的安全性
公園旁有托兒所,公園的兒童遊戲區更是許多學齡前的孩童追逐玩樂的場所,而在此處設置大面積水池,以安全為考量是否該配置救生員,若真發生意外那責任又該由誰擔待。
公園本是重大災害的防災公園,縮小其能使用的面積,在面臨重大災害威脅時,居民的安危是否也少了一分的保障。
5. 場地的維護
水池的設計易孳生病媒蚊,處理不當更容易發生惡臭,大雨過後也需清淤整頓,不僅場地的維護困難,周遭的衛生環境也堪憂,為此種弊多利少的改建工程而用掉國家1.9億的經費,實難杜眾人悠悠之口。
如果我們法律禁止人民盜賣自己的土地,而政府卻用其他名目挖地造池,那未來如何讓人民再信任政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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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屏東市和生路一段851巷1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