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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老人保護及相關法規議題答案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619的網紅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業務報告Day2|人事、民政、社會處】 5月26日(昨天)是人事、民政與社會處的業務報告。最值得肯定的處長是人事處長,特別將我們針對「公務人員性別平等『實體』訓練」之提案納入業務規劃中,並且也有說明因為疫情的關係先暫停辦理,規劃在年底再行辦理課程,希望這樣的好課程能在實體辦理基礎上,更豐富、打造性...
老人保護及相關法規議題答案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業務報告Day2|人事、民政、社會處】
5月26日(昨天)是人事、民政與社會處的業務報告。最值得肯定的處長是人事處長,特別將我們針對「公務人員性別平等『實體』訓練」之提案納入業務規劃中,並且也有說明因為疫情的關係先暫停辦理,規劃在年底再行辦理課程,希望這樣的好課程能在實體辦理基礎上,更豐富、打造性別友善的公務部門。(但最後因時間很趕、人事處被議長限縮在10多分鐘內報告,囧,很難好好討論啊。)
接著和民政處長討論到俗稱議員建議款(還是不知道這筆公務預算是什麼的朋友落伍囉,快跟上➡https://tinyurl.com/yahcdh6l )。在工程評估與設備採購上的相關評估機制如何可以更好,以讓資源更平等分配和工程可以完善規劃納入社區需求。可是民政處長一直跳針,實在是...🤦♀️。
而跟社會處討論社安網執行與達成KPI是否困難、是否要把握機會跟衛福部在討論2.0架構提出基層意見,以及社工薪資在沒有中央挹注下如何持續重視社工勞動權益等,社會處長也沒有正面回覆,...只能說好險有科長說明。
以上我都沒有亂講,大家可以看我以下的報告並搭配收看隨選影音!
🖥基隆市議會5月26日業務報告🖥
人事處與民政處業務報告: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0526D_0.mp4
社會處業務報告: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0526D_1.mp4
👩 #人事處
針對人事處的業務報告,我詢問市府的約聘雇及臨時人員同仁是否同時適用市府員工協助方案、員工健康檢查等福利服務,以及請處長簡要說明行政懲處的事由及樣態。處長回覆行政懲處部分主要為同仁業務處置不當或是違法兼職,關於員工福利服務部分則是約聘雇及臨時人員同仁都享有。我也要特別肯定人事處在公務同仁的訓練課程中,加入多元性別及平權相關主題,預計在今年9-10月辦理「專題講座-認識多元性別及性別平權」課程!
🏠 #民政處
🔨零星工程款及雜項設備費使用狀況
我在業務報告中特別針對議員建議款(工程與買設備,預算書中正式名稱為零星工程之「公共建設及設施」與「雜項設備費」)每年總共2億多元之2014年至2019之執行率,以及設備項列管追蹤之情形、公共建設及設施費對各區鄰里改善之成果。
除了提供兩筆款項之執行率,民政處僅回我:雜項設備費依「基隆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財產及物品管理要點」(http://exlaw.klcg.gov.tw/LawContent.aspx?id=FL044994)辦理,而公共建設及設施費部分則請見基隆市政府對議員所提地方建設建議事項處理明細表(https://civil.klcg.gov.tw/tw/Subject/ThemesServiceLi?ClassId=080A0D00)。然後,就這樣...。
我會問這個問題,第一,在設備雜項費上,用公部門預算買的雜項設備只要超過一定價值本就必須列管、每年會計年度都會盤點,有缺漏要究責,就算是議員建議也是一樣。而我問雜項設備費所在地點、管理狀況、使用年限的部分,除了確定財產維護和更新的合理性,更重要的事情是想知道「設備採購」這項公部門資源是否有平均分配給各機關,以及往後是否列入常態經費來解決各部門轄下機關經費不足的問題(總不能一直到處求議員吧)。
第二,在公共建設及設施費這筆工程款上,我是要問的是工程前的評估,這真的非常重要。公開招標(超過十萬元)的工程如公園、廣場等,除了依採購法會撥用規劃設計費(占蠻低比例),是否相關經費和機制補足工程「前」有更完整的規劃設計費,並納入民眾知情權、參與與生態檢核?這才讓社區公共工程工程更公開、更完整地納入社區需求。而低於十萬元、不用公開招標的工程如很多鄰里會小額採購的邊坡整理、樹木修剪,若沒有專業評估就直接發包,可能會造成過度修剪與樹倒這樣的公共安全疑慮,相關的評估機制或承包商自行生態評估機制為何?
處長卻不願意正面回答,一直跟我跳針是里長所需等...(客倌來評評理啊,我有問這個嗎?😡)我會再繼續追蹤,也再次請大家去看看上述網站議員建議款的用途,並自行評估這些對我們整體社區鄰里的幫助如何,以及我所問的機制設計是否可以幫助這筆款項更「公共化」。
📒里民活動中心修繕及使用意見調查
民政處業務報告中提到一個重要目標是「加強里民活動中心活化空間使用率」。在我們辦公室舉辦的一系列的「參與式預算住民大會」中,很多居民表示自己居住的里的里民活動中心在硬體、設備上需要改善,也沒有適合自己參加的活動,因此希望市府可以來收集使用者經驗,進行針對各里里民活動中心的使用意見調查,活化里民活動中心的使用並提升活動多元性。處長回應里民活動中心修繕會依照相關要點來進行,如屋頂滲漏等,由區公所的預算來支應,但若涉及到結構的部分,因為預算較高就會需要爭取內政部的補助來進行。對於我提出建議進行使用意見調查,處長只表示里長不會違背社區居民的意見,很多里民活動中心有舉辦非常多活動,可能只是在宣傳上做的比較不夠,但針對「里民活動中心使用意見調查」,處長並沒有具體回應,一直說里長不會違背里民需求。
我也強調提確認程序以及詢問「使用者經驗調查」並非在指稱里長違背民意(這個帽子真的扣大啊處長),除了問里長之外,全面性、專業設計的問卷和經過科學統計分析的「調查」,才能知道不同的族群在使用經驗、軟硬體希望改善上的不同,並針對此來做更好的改善評估啊!
👶公共托育家園空間協調
目前,在公共托育家園的佈建上,由於尋找足夠及適合的空間十分困難,因此尚無法達到各區都有公托家園。我們觀察到其他縣市有使用里民活動中心、區民活動中心作為公托家園使用的案例,因此我請民政處說明是否能夠與社會處合作,共同評估目前民政處轄下各區公所、里民活動中心或館舍是否有合宜的空間,可提供作為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使用,處長回應會若有符合相關法令規定的空間,會和社會處來協調。
🌍 #社會處
💗社會安全網執行狀況、社工人力及薪資的問題
我們非常肯定也感謝社會處同仁以及社工人員們的付出和辛勞。現在,衛福部正在擬定的社安網2.0計畫,也正在收集各界的意見,我認為現在是一個很好的時間點,來檢視社安網1.0的執行狀況,以及不只是社安網,希望能夠反映出目前普遍第一線社工夥伴們遭遇到的困難和需要的幫助。
基隆保護服務社工負責的案量非常多,2016年時,平均一位平均要負責131案,居全台之冠(處長說這是媒體報導,但其實這部分的資訊是出自社會處2018年的簡報內容......),我詢問社會處在相關員額逐年增加後,保護服務社工們的負擔是否真的有減輕到合理的狀況了?人力增補是否到位?
接著,我詢問社會處關於「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的執行狀況,在社政單位要負責的策略一和二中,衛福部訂定了很多目標,例如:「2020年對脆弱家庭服務涵蓋率達到80%」,但社會處在業務報告中指出,目前本市的社會安全網計畫只達到計劃預期人力的70%。我詢問在目前的資源、人力狀況和業務負擔量下,社會安全網計畫所訂定的這些目標,是否有需要檢討、調整的地方?第一線社工在資源上、在權力上甚至在法源依據上是否有得到足夠的支持?
處長針對以上兩大點的回應是,目前基隆市的保護服務社工有26位,並有5位待補。處長也表示在社安網計畫開始後,社工的守備範圍更廣、要處理的事情更多、更重,目前有缺額也是因為應徵的人不多。而關於社會安全網的KPI問題,處長表示,他不熟悉也有部分不認同,但KPI的設定和爭取預算有關。其實,處長點出了我們想討論的重點,為什麼來應徵的人不多?主要就是因為工作負擔量大(而且可能持續增加),在待遇上又不盡理想,加上在員額沒辦法聘滿的狀況下,為了能夠盡可能達到KPI以保有預算或未來繼續爭取預算的空間,現職的工作同仁就會更累、負擔更重,而無法實現「留才久任」的目標。這樣的惡性循環,正是我擔心的地方,也是我希望在這裡提出來跟社會處討論,並且希望社會處能夠在社會安全網2.0政策還在擬定時跟中央反映的。
最後,我和社會處討論今年開始的「社工薪資制度計畫」,並請處長說明:1⃣️由於年資累計(每一年在考核通過後,會隨著年資增加而有薪點的調整),依照社工薪資制度計畫來計算,社工人事成本必然會逐年增加,未來在沒有中央補助的狀況下,市府的預算是否能夠支應?面對年資累計下的每年預算成長如何達到並不排擠其他預算?2⃣️「社工薪資制度計畫」是希望從公部門開始帶動整體社工薪資的提升、進而達到留才久任的目標,社會處針對帶動私部門的社工薪資提升有何規劃?
處長對於社工薪資預算問題並沒有具體回覆,只表示會努力爭取,並必須徵詢財主單位的意見。最後社工科長補充說明時,提到已經有參加衛福部針對社安網2.0政策的公聽會,並討論到地方的困難,反映資源、法源的問題。另外針對第一線工作的困境,科長表示,在失蹤兒少、脆家等工作上,雖然沒有法源,但會以《兒權法》規定來做配套,目前在訪視和資源配搭上算是運作的滿順暢的。針對私部門社工薪資提升的對策,科長表示會逐家機構進行訪查,也會在行政會議上宣導。
👴長者公共設施佈建
另外,剛好還剩一點時間,我也趕緊詢問目前社會處老人福利政策中,有蠻多津貼式的補貼,但在目前高齡化的社會,長遠效益可能有疑慮的津貼或現金補貼,是否可以逐步調整為公共設施的佈建?處長表示,長者友善政策社會處責無旁貸,但也不只是社會處的職責,目前有跨局處的平台每半年會開會討論一次,但針對預算調整運用的問題,處長卻沒有回應。(內心OS:what?)
整場社會處業務報告聽下來,處長的回應有滿多部分實在讓我滿頭薇仲問號,但因為議事上採統問統答,時間又接近下午五點(議會一定會準時下班XD),沒有機會能夠進一步追問。今天沒有得到答案或是還需要深入的議題,之後我也會在持續跟社會處討論!
老人保護及相關法規議題答案 在 特急件小周的人渣文本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最近又有博愛座爭議,我日前接受西松高中學生訪談,他們整理之後放在小論文中的訪談記錄,我覺得蠻全面的,就提供給大家參考。
(二)訪談內容
1、您對於博愛座之現況有何看法?
答:臺灣最早期於相關法令出來之前,大眾運輸工具上就已有一些博愛座的設置,不過其規定並無具體化,單純為業者的一種善意。之後有了相關法規,如〈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等,內容提及大眾運輸工具應保留一定數量座位作為博愛座,法律具體化之後產生了法律效力而逐漸普及,也因法律要求需有明確的識別,且使用者優先為老弱婦孺,而造成逆向效果,使原本法律只是要區別出一個空間以提供社會弱勢使用的初衷造成曲解,也暗示了一般人不能使用,邏輯上是有差異的,一為優先使用,另一個為完全保留,從優惠轉變為特權,無非是一種誤認。
政府長時間沒有刻意釐清,因而造成民眾心理上的強化效果,就產生類似「道德勒索」的現象,也使讓座自超義務行為轉變成義務行為,所以它有點過度擴張。博愛座為公共財,因此不應由特定人士獨占,它只提供暫時性的權利,當他人擁有相對高度的權利時,原使用者可被取代。有些人提出應該使所有捷運上的位子都成為博愛座,但這會形成非常大的一個壓力,會造成「社會中性」完全不敢坐,例如成年男性、身體健壯者,因和他人比較皆為相對強勢,不過若法律上已形成博愛座的規定,且設施上都已有設置博愛座的話,無論廢除或擴張皆不宜過度變更,應使社群透過新聞事件及具體的生活體驗,討論出對於社群交換或佔有博愛座的認知,政府應透過讓人民討論發展出一個文化,進而使生活中實際使用的人找出屬於他們最妥適的答案,也就是我們對於博愛座最妥適的處理手法。
2、所以您認為跟留不留博愛座沒有關係嗎?
答:就學理觀念來說爭議能讓社會學習到如何使用博愛座,也可使大眾思考如何使用這個座位,一旦有人嘗試挑戰博愛座佔有時,便可激起社會議題、促進社會提升。目前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沒有任何座位,如日本到壅塞時刻將座位都收起來,那時因大家都站著就不會有博愛座的問題,但即便如此還是會有老人優先上下車的車廂,他們會把老人跟婦女集中,因為他們沒有能力跟優勢族群搶奪使用位子的權利,也就會將問題延伸,與其如此不如審慎思考如何訓練每一位大眾運輸工具的使用者,一上車他就會有相對應的知識去判斷該怎麼做。
臺北捷運每日有上百萬位使用者,會產生讓座爭議的狀況卻遠小於百例以下,會發展到刑事或民事糾紛的甚至一天不到一例,換句話說實際產生問題的機率極低,社群也相對成熟,考慮到成本效力的問題不宜因少數個案大幅更改法令,大部分民眾對於怎麼使用都有一定的認知,而我們可以透過事件的發生來教育他人擁有相關概念。
3、教授不會覺得我們現在讓座大多只是因為害怕輿論壓力,並不是發自內心的,這樣已經失去博愛座原本的價值了嗎?
答:即便沒有博愛座依舊會有讓座爭議。因牽涉到公共財的資源有限,我們會不斷面臨公共財到底該由誰優先使用的問題,社會上有些較為弱勢的階級,我們必須先讓他們提升到和我們一樣的機會平等,以促進社會資源最有效的運用及對人權的尊重。若完全不要讓坐,大家就是平利性的佔有公共財,而顯然易見的一定是強而有力的人會得利且可以佔有最多公共財,這樣的狀況下公共財會轉變為私有財,也就失去我們設立公共財的原初意義。
4、現在很多人都會有所謂的隱性需求,例如:女生生理期、男生雖然看似很強壯但是腳受傷等等,他們就算不是坐在博愛座上,坐在一般座位也會因為有老人而造成爭議,請問教授對於此點有何看法?
答:這種爭議難以避免,社會溝通其實是顯性的,比如說我們現在講社會溝通理論和公共溝通理論講的好像很長,今天去佔有博愛座,你其實就在說一句話,就是「我需要這個位子。」但你不見得會附理由,因為你不是外顯,所以人家會丟出一個議題去問你憑甚麼佔有,所以他可能不是因為壞心,而是基於無知,他無法判斷你的原因到底是甚麼,如果他是基於惡意、想要去搶奪,那當然是錯誤的,是不當的,那如果他只是請教,你當然可以以某種方式回答。貼紙他當然是一種不好的方式,因為它會造成標籤化,但你也可以用講述的,比如說「我真的是有需要」,因為你的內在狀況我們不可能透過心電感應去了解,我們頭上也不可能飄一個符號說我們現在生病,所以原則上來講,當你佔有博愛座你是進入一個溝通的狀態。
孕婦當然不太需要講,老人和小孩也是,他們都外顯,但是如果你不外顯的話,你其實就有一個責任去跟大眾溝通說你為甚麼有資格佔有這個位子。所以這是一個蛻變的過程,當然我們會認為說,他已經不太舒服了,或他的問題牽涉到隱私,不好表達,我們可能需要更有同理心。也有人會擔憂如果我們社會的同理心過度的話,會造成有些人在那邊裝蒜,他們會大量的去佔有那些公共財,只因為大家不去質疑。所以適度的質疑是必要的,怎麼去拿捏這又要回到我們剛剛所提到的蛻變的過程。
我們會慢慢去建立一個共識,就是說我們可能要體諒他人會有怎麼樣的需要,他可能是基於一些特別的考量。怎麼去判斷對或錯,比如說:有人覺得根本不應該去質疑任何博愛座的使用者,前面有提到,這樣可能會造成某些人任意佔有博愛座,透過一些質疑失敗的經驗,比如說:有些大眾會覺得年輕男性憑甚麼用,透過這個失敗的例子把它轉變成新聞或社會議題的時候,都可以刺激其他的觀看者去思考,如果我也碰到這個狀況的時候,我該有甚麼反應?我是不是可以給別人更大的寬容?所以我們認為應該要有這樣的事件,而且值得參考。
隨著事件的發生,其實我們現在會去質疑你為甚麼不讓座,甚至惡意佔座的比例其實都下降非常多,可以從捷運局的資料看得出來,針對相關事件提出申訴的狀況其實下降很多。
5、很多國家都有博愛座的設置,請問教授覺得臺灣有那些值得學習或模仿的?
答:其實博愛座牽扯到社會的價值觀,像中國是規定老幼病殘,但他們也會讓座給孕婦;南美洲則會讓座給胖子,他們認為很胖的人站著不太舒服,所以不同文化會有一些關於讓座的細微差異。
多數國家都只是優先席,儒家文化圈對於「讓」、「敬老」的態度在日、韓、臺、中,操作的方法都不一樣,像中國,他們原本是不太讓,那他們現在拚命的推廣宣傳,才稍微有點讓座。相對來說,韓國老人的優先權大於孕婦,在臺灣不會這樣子,老人都會讓座給孕婦。
日本則是老人太多了,所以他們不太讓座,特別是在老人很多的都市,除非老人真的有很明顯的需要,以免造成困擾。日本人的核心觀念就是不要造成其他人的困擾,如果你讓座給老人,老人會覺得他出來好像是造成社會上的困擾,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無視老人,讓他們站著。不同的文化就會形構出不同的標準,當然「需要」是最重要的,而不同文化會產生不同的需要和個人偏好的部分。
6、雖然教授說制度不要再有甚麼變動,但是真的沒有甚麼別的方法可以讓它改進嗎?
答:其他的方法都會讓實際成本變得很高,公共政策在做任何改變時都牽扯到非常巨額的金錢。再者,真正會造成讓座爭議的事件非常少,我們有沒有必要因噎廢食,因為這些事件去做這麼大規模的修改和調整,而且如果調整出來效果是負面的,大家因為重新學習一定會有摩擦,造成民怨上升,我想政治人物的考量是以不變應萬變。
若是改變交通工具的性質,比如說推出整個車廂都是有需要的人,整台公車都是有需要的人去坐,但是這牽涉到實質調度上的可能性,所以就各種角度來說,現在的方法是已經成熟了,然後行之有年,大家都有某一程度的認知跟概念,有需要的人就會自動擠向那個位置,沒需要的人就自動讓,他已經形成了一種交易的模式,所以以專業的角度我們都覺得不應該改變,但是政府和媒體應該有責任去凸顯出爭議事件,然後讓大家透過爭議事件以最少的成本學習到最多的社會相助的知識。
如果真的要改變的話,有一個方式是可以改變的,就是現在我們都會有使用博愛座者標籤化的問題,目前科技可能做得到,讓人民攜帶一種標籤,如果你真的有需要,就攜帶這一種電子標籤,然後位子上會產生特定的燈號,那這個燈號就會告訴他人,這是有需要的人,這是一個科技的解決方法,也許有更好的方式,也有人認為其實亮了燈號也是不太好的標籤化等等,所以就是看科技的發展可以配合到甚麼程度。
7、無論使用燈號抑或是貼紙等等標籤化方式,是否都會讓人有自尊上的受損?
答:如果真的這樣子就要實體區隔,但是實體區隔過去都會失敗,例如婦女夜間車廂就失敗了,因為大多數人沒有認知,宣傳也很貴,他頂多地上貼貼紙,所以它有牽涉到很多成本考量,要馬就是有標籤,要馬就是完全沒有任何標籤,那就要靠溝通,所以怎麼去取代呢?
如果靠標籤就是政府自己承擔,如果溝通的話就是溝通者承擔,總是要有人負責,只是誰來負責的問題,所以公共政策其實沒有那麼容易,除非技術夠成熟。
論文全文可以在這下載: http://www.shs.edu.tw/works/essay/2017/03/201703281527053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