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群眾外包樂高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群眾外包樂高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huice (灰色先生)看板Toy標題[分享] 複製人大戰:談樂高專利時間Tue Apr 3 ...
XD 後半段 網路世界改變樂高
還蠻有趣的
網誌好讀版:
http://atseowni.blogspot.fr/2012/04/blog-post.html
隨著專利權保護的消失,樂高積木開始面對各種複製品的挑戰。
在突破重重司法大戰的關卡後,樂高玩具試圖重新定義他們的品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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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高一直都是大人小孩的開心果,也是許多玩家的必需品,甚至可以說沒有樂高就沒有
FabLab實驗工坊。但很少有人知道在這些彩色塑膠積木的世界背後,隱藏了另一個面相。
除了創意之外,樂高也提供了一個耐人尋味的法律問題。
最近除了被送去外太空的樂高小人之外,樂高世界正經歷一場司法大戰。源自丹麥的樂高
和世界各地的競爭對手,為了搶奪百億美元的玩具積木市場而大打出手。深入探討後我們
發現樂高最主要的是專利權和商標權。
而時下流行的網路短片、自由軟體和3D影印,正用數位化和法律途徑影響樂高的核心。
------消失中的專利------
樂高集團上週對德國人Torsten Geller 經營的美國公司Best-Lock積木提出告訴。樂高指
控該公司仿造和銷售類似樂高的積木。再之前,樂高也對加拿大的競爭對手Mega Brands
積木提出告訴,因為他們生產販售和樂高相似的積木。只是樂高並沒有佔到便宜,Mega
Brands後來提出上訴,讓樂高在衡量風險後決定把告訴撤銷。
這些波折,只是樂高這些年「複製人大戰」的幾個新篇章。但近年來情勢對樂高越來越不
利,在專利保護上也碰到許多嚴峻的考驗。
在二次大戰之後,隨著塑膠的普及,丹麥木匠Ole Kirk Christiansen在兒子的幫助下推
出樂高積木。1961年,樂高集團註冊專利權,在市場上透過司法保護取得競爭優勢,但這
頂保護傘的有效期限只到1988年。在專利權消失後樂高就面臨了新的競爭,這個漏洞也開
啟了的「複製人大戰」。
為了延續這項專利權,樂高想到了轉移司法的戰場。1989年,樂高在英國法院控告Tyco
Toys公司侵權。法院裁定Tyco Toys確實侵犯了樂高的設計,但卻否決樂高積木可以受到
確實的專利保護。因為法院認定積木的設計,著重在功能而不是美觀上。然而樂高在2002
年再興訴訟,將Coko玩具告上中國法院,並讓它因為違反專利權被定罪。
看來專利權的保障是那麼模糊不清,樂高只好嘗試用商標權來保護他們的積木,但結果也
是大失所望。
2005年,面對加拿大和美國市場的主要競爭對手Mega Blocks積木,樂高向加拿大高等法
院提出告訴,要求Mega Blocks的積木和樂高要做出區隔。但法院駁回樂高的請求。在判
決中指出,「一項單純的功能性設計,不能成為要求商標保護的依據」。
兩家公司的司法大戰只好延燒到歐陸。樂高在德國、義大利、法國、希臘和荷蘭提出告訴
。激烈的戰爭一直延燒到2010年年底,歐盟法院拒絕樂高使用商標權,來刻意延長它的專
利地位。法院指出,樂高積木的形狀,並不能夠當作產品特徵,而是單純表現功能性,所
以商標權不能夠做擴大的延伸。
這些判決顯示樂高在法律上有些部分是不被認同的,就某方面來說,阻擾了他們的產權獨
佔。但這點缺失並不會直接或間接,讓樂高跟對手競爭時完全敗下陣來。
------樂高帝國的反擊------
於是樂高充滿侵略性的在法律上尋求自保,甚至不惜造成一些犧牲。即使輸掉部分判決,
商標權對樂高來說還是有利用價值。譬如樂高對手錶業者 Ice Watch提出訴訟,因為他們
的包裝做得太像樂高積木。另外在網路上,樂高對名稱包涵「樂高」的網站也不吝提出訴
訟。
為了讓某一個網站關門大吉,樂高會動用一切司法資源來威嚇目標。譬如他們要求 Lord
of the brick 網站,必須在網站上強調樂高商標。合理的審核還可以讓人接受,但有時
訴求太超過就會引起反彈。譬如樂高曾試圖對一個非政府組織採取法律行動。
------網路世界改變樂高------
樂高也不是一直都在法律上兜圈子。業餘愛好者喜歡利用積木來重新創作,樂高也樂見這
種互動方式。
集合積木的無限可能性,幽默的自製動畫或漫畫式短片,玩家間形成一股「自製短片」風
潮,創造了許多精彩的玩法,像是thebricktestament製作的故事集、或是
brothers-brick的專業分享、或是customminifig 提供的客製化人偶,讓玩家們透過網路
社群來發明新玩法。除了業餘愛好者,專業玩家像是 brickprinter 也藉由他們的創意賺
錢。
樂高也很清楚耕耘網路社群有多重要,儘管這表示它必須放棄部分智慧財產權。所以樂高
將這股壓力轉移到網頁公告「請公平競爭」上,在打擊盜版和接納玩家間找到平衡點。雖
然有些複雜,但這樣也就表示樂高接受業餘玩家的創意,還有教學或開箱的短片和照片分
享。
以此為基準,對於一些網站內容和產品,樂高寬容地不尋求法律途徑來找他們麻煩。但如
果超出了一定的範圍,樂高還是有辦法阻止他們,就好比Spinal Tap樂團在2009年的例子
。(該樂團想把youtube同人影片收入DVD紀念,但樂高認為影片內容不適合樂高的顧客群)
然而樂高也懂得鼓勵新計畫、開放粉絲自由創作。就好像對於破解樂高機器人Mindstorms
的駭客,樂高也選擇停止追討法律責任。樂高接受開放原始碼軟體,讓粉絲社群更進步活
絡。此外,樂高也決定匯集廣大玩家的智慧,推出了「Cuusoo」這個資訊平台,讓使用者
可以在上面發表設計提案,並且和網友一起討論創作。只要提案有超過一萬個人支持,譬
如Minecraft 提案,樂高就會發行該設計讓大家來買,並且把提案盈收的百分之一給設計
者。
這個參與經驗確實很吸引人,但樂高在法律上還是不讓步。網站的使用說明指出,提案的
設計人要把著作權讓給樂高發行,尤其是製作、傳播和販售這些設計點子。如果提案人在
其他地方使用他的創意,譬如說在自己的網站或是個人履歷,樂高並不會干涉。
樂高去年就發行了一台「感覺構想很像是玩家提供的」的太空船。這種商業發行的模式,
未免太過自我設限。我們可以想像一下,如果樂高善用的方式是開放資源或「群眾外包」
(Crowdsourcing),就能比較公正的匯集大家的創意。
------3D影印機:衝擊性的未來?!------
於是乎對樂高來說,未來最大的威脅就只剩「3D影印機」。這項快速的新科技,可以輕而
易舉的讓每個人在家製造東西,當然也會侵犯到智慧財產權,特別是樂高積木這種構造簡
單的產品。
事實上這樣神奇的3D影印機已經存在,就像 MakerLegoBot,透過模組可以自行拼湊出樂
高積木玩具。我們可以想像未來就會有其他3D影印機,可以拼湊出大型的樂高積木。然後
這類產品就會超越樂高公司還有其他玩具積木。既然樂高積木在保護積木的智慧財產權都
已經那麼困難了,相信未來這種新型態的競爭更是無可避免。
在等待積木革命的同時,我想還是用樂高的歷史來總結。其實 Ole Kirk Christiansen
自己也證實他並沒有創造「樂高積木」的概念,而是在二次大戰期間把英國人 Hilary
Page 的創意拿過來用。這位丹麥木匠和他兒子巧妙地靠著專利和別人的創意,建造了他
們的積木帝國。
也許是因為這最初的謊言,讓樂高承受了著作權的詛咒,並且一點一點的失去掌握商品的
控制權。不論如何,也許就是這樣的歷史關係,競爭對手 Best-Lock 積木的總裁
Torsten Geller 說:
因為他們在我還小時欺騙了我,我才決定自己創業。這是為我自己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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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LEGO JOUE LA GUERRE DES CLONES
作者:LIONEL MAUREL
編譯:阿策
圖片:Owni / Marion Boucharl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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