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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美軍聯兵營編制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加強台美軍事聯繫,國民警衛隊是最合適的角色。 美國跨黨派聯邦參議員提出了《台灣夥伴關係法》,法案授權美國的國民警衛隊和台灣的軍隊建立聯繫與合作關係,這個法案表面上看起來單純是另一個台美國防合作的計畫,但特別選擇國民警衛隊而非聯邦正規軍,其背後的意義非常重大。 國民警衛隊是美國獨有的武裝力量,擁有...
美軍聯兵營編制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加強台美軍事聯繫,國民警衛隊是最合適的角色。
美國跨黨派聯邦參議員提出了《台灣夥伴關係法》,法案授權美國的國民警衛隊和台灣的軍隊建立聯繫與合作關係,這個法案表面上看起來單純是另一個台美國防合作的計畫,但特別選擇國民警衛隊而非聯邦正規軍,其背後的意義非常重大。
國民警衛隊是美國獨有的武裝力量,擁有憲法上的地位,但並非正規軍,平時受各州政府指揮,由於美國法律規定聯邦軍隊不能在美國境內展開行動,即使是救災或維和也不行,因此每當美國國內出現緊急狀況時,都是由國民警衛隊來執行任務,相對來說,國民警衛隊的軍事色彩較低,更像是經過高強度軍事訓練的民防組織。
美國國會之所以提案由國民警衛隊來與台灣交流,主要可能有兩個理由,第一是協助台灣改善後備軍事體系,第二則是可以降低來自中國的施壓。國民警衛隊的運作模式相當特別,每年只有短暫數週會召集入營訓練,平時各自有自己的工作,遇情況需要召集時再主動入營集結,也由於每個隊員都有固定的編制和軍銜,因此可以非常快速就進入狀態。
台灣目前後備體制最大的問題其實並不在人數,而是訓練不足以及編制不清,後備軍人不清楚自己的角色是什麼,更從未有全國性的後備動員演習,可想而知若真遇到緊急情況發布召集令後一定會非常混亂,難以形成有效戰力,這也是美方對台灣的國防建議中經常提出的擔憂,因此指派國民警衛隊與台灣加強合作,極有可能是為了協助台灣進行後備動員改革。
另外,台灣與美國的軍事合作中,最大的阻力便是來自中國,若美軍正規軍出現在台灣,或是公開與台灣進行合作,一定會引起中國非常強烈的反制手段,而國民警衛隊這種介於正規軍與民兵間的特殊身份便派上了用場,可以在不破壞區域穩定的情況下與台灣加強軍事合作。
台美之間的合作近年來越來越密切,同時我們也可以觀察到雙方的互動模式正在漸漸改變,從過去完全避免官方接觸,如今逐漸升級到「準官方」的等級,國民警衛隊的合作法案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美國靈活的手法也讓僵化的中國外交體系難以反應,只能照稿叫罵,但台灣絲毫不會在意。
美軍聯兵營編制 在 新‧二七部隊 軍事雜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後備動員與教召制度的解析和想法,文章參閱
#國軍教召方案
#概略簡單整理
一、現況
1,台灣義務役後備軍人在「2年1訓、2訓換補」政策下,召訓次數已調整為以2次為原則,每次召集期間僅5天至7天。而據國防部所述,後備軍人1年期的義務役已經從69萬人降到47萬人。
2,各國橫向比較
(1)新加坡🇸🇬義務役軍人退伍後,需納入戰備部隊編管並接受10年戰備訓練週期,每年接受訓練時間累積不得超過40天
(2)以色列🇮🇱官兵役期屆滿退伍後納入預備役編管,退伍3年內,每年教育召集18天至28天
(3)瑞士🇨🇭士兵退伍至除役前,每2年需返回部隊參加至少3週之複訓,共需參加6次。
3,初步比較結果,從教召頻率跟訓練時間相比,台灣跟上述新加坡🇸🇬、以色列🇮🇱、瑞士🇨🇭則有明顯的落差。
二、教召初步改革方案
1,國防部教召初步方案,後備教育召集明年擬更改為1年1訓,一次14天,後備戰士的日薪加成1.5倍,同時發給續服獎金,並給予英雄館住宿優惠及軍醫院就醫減免。
2,方案的提出是依據2019年【赴美】考察後所提出,該考察後提出的其他方案是,研議與美國州國民兵建立夥伴關係,計畫派國軍部隊參與美國本土國民兵的「北方打擊演習」(Northern Strike)
補充:
「北方打擊演習」屬於跨軍種實兵實彈操演,會有最新裝備參與驗證,是美國各州國民兵的跨軍種聯合演習,演習主要目標是強化本土國民兵單位的戰備能力。雖然層級是國民兵演習,但經常測試正規部隊使用的新型裝備。
3,綜上所述,很顯然國防部在參酌美國🇺🇸建議後及台海戰爭風險後,終於能對後備動員作出改善。
🔥感想:
1,據說,台灣後備教召變得很硬。例如:行軍、打靶次數變多,子彈像不要錢的給你打,晚上要宿營,但公發的帳篷很好搭還有氣墊床。不像以前上課看電影🎬,帶三、四本書都可以看得完,現在則是帶了書還沒辦法看。
但聽說,以後會更硬,裝備會給好給滿,看來是玩真的不是說說而已。
2,我其實還是蠻傾向恢復一年的義務役,但顯然,目前在民意上是很難再逆轉恢復一年的役期,所以勢必要靠精實的4個月補上,還有,退伍後8年8次14天(112天)去嘗試作彌補。(吐槽一下,但不知道在作為備戰的準備下,假資料會不會因此變少)
3,在戰爭危機的逼近之下,軍人地位正逐漸提升,在高層的支持下,國軍基層似乎正「緩慢」地開始動起來了。(高層的腦袋就看更高層喜歡什麼了)
4,補充,聽說國防部想參照芬蘭的教召制度,先對比一下數據。
(1)芬蘭人口551.8 萬面,芬蘭常備部隊只有3.47萬人,後備部隊卻有35萬人、後備軍人90萬人,
(2)台灣人口2378萬,常備部隊21.5萬,後備軍人238萬。
(3)國防部似乎想參照芬蘭,自2011年起就防衛部隊改革推展徵召系統,以【現役軍人】與【後備軍人】混合軍事力量為主,重整防衛結構,而芬蘭自2014年宣布增加後備軍人再訓練機制,並遣送後備部隊赴北約受訓,地方武裝力量多數由後備軍人組成,並被納入陸軍編制。
(4)台灣部分,不排除將台灣軍人送入美國或者關島、日本沖繩、或是本島有美軍參與指導訓練,應該會是國防部的一個可行性方案。
只是既然台灣要成為東方北約,美國西太平洋盟友來台灣共同作個駐地訓練,教官交由美軍協助,我也認為也是OK的。
以上
美軍聯兵營編制 在 文茜的世界周報 Sisy's World New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文茜的世界周報》全美抗議種族歧視浪潮,川普總統本欲必要時動用軍隊鎮壓暴動,遭前後任國防部長反對。美國法律,總統可以不經國會同意,直接下令軍隊鎮壓群眾運動嗎?
【全美抗議浪潮還在持續,讓美國總統川普感到不安而且不耐,不僅把1600名憲兵,工步和步兵營的士兵安排在華盛頓特區外圍待命,更揚言要調動正規部隊上街平亂,即使是總統,就能直接調動軍隊嗎?而且還是到街頭執行鎮壓示威者的任務?根據美國聯邦法律,以及1878年通過的民兵團法 Posse Comitatus Act,美國軍隊不能參與國內執法行動,但有一個例外,那就是在213年前,1807年制訂的一項法律,暴亂法 Insurrection Act,當初這項法律的制訂,是為了對抗印地安部落,因而給了總統調兵特權,打擊非法入侵的印地安人。但多次修訂過後卻變成總統可不經國會批准,不需州政府同意,調動聯邦現役部隊鎮壓任何州的任何暴動、國內暴力、非法集會或陰謀行動。也就是總統有權可以在「特定情況」下動用「正規軍隊」,介入國內執法,以「平息騷亂 保護民權」。但這項法律最大的問題是所謂「特定情況」的條件定義極其模糊,幾乎是總統說了算。事實上美國各州至今,已經動用了總計超過1萬7千名國民兵 (National Guard)進行維安,國民兵雖然屬於現役軍隊的後備戰力 ,歸屬州政府指揮。但從配備到編制、軍銜甚至是制服,都跟正規部隊幾乎一樣。紐約大學法學教授RICHARD PILDES指出,正規軍隊一旦出了營區走到街頭,將會變成讓所有人,讓全球都震驚的大事。而暴亂法是為了讓總統在各州不執行國家法令,不保護人民時,可以順利執行法律的工具,而不是讓總統用來侵犯憲法給予人們的言論自由和集會權利。】
{內文}
(逾23個州動用了1萬7名國民兵,軍方的黑鷹直升機就在示威者上空盤旋)
由一位非裔平民佛洛伊德之死觸發抗議浪潮正席捲全美各州,至少39個城市實施宵禁,超過25州出動國民兵維持秩序,而華盛頓特區1200名國民兵全員出動之外,還另外從五個州調派約800位國民兵進駐,官方證實,部分國民兵成員配備有致命性武器,此外美國現役陸軍部隊約1600人,包括憲兵 工兵和步兵營,一度被調至華府特區外圍隨時待命,但這些準軍事行動顯然還不足以讓川普總統感到安心 滿意。
(抗議行動仍持續在全美各州擴散,川普總統脅將派出美國軍隊 )
川普對許多困擾抗議活動的態度,基本上就是我們需要用武力製止暴力,為了做到這一點,川普將不得不動用被稱為「暴亂法」的法律,通常的情況下,受限於<民兵團法 PosseComitatus Act >,總統不能動用現役軍隊參與國內執法行動,但<暴亂法 Insurrection Act >卻為總統開了一個後門。
6月1日傍晚6點15分,川普在白宮玫瑰園召開直播記者會,發表八分鐘全國演說川普譴責「煽動暴亂與犯罪的街頭暴徒」,並表示已經授權「調動一切聯邦資源,包括民事和軍事的力量」,呼應川普的談話,數千名鎮暴警察同一時刻,就在白宮前的拉法葉公園發動強力清場,以催淚瓦斯 橡膠子彈等武器驅逐示威群眾,現在川普更打算調動,被譽為世界最強悍的美國軍隊來壓制示威者。
即便身為總統,川普是否真有權力可以直接調派美國軍隊到街頭,根據聯邦法律1878年「民兵團法 Posse Comitatus Act」,美軍部隊並不能夠參與國內執法行動,但1807年通過的「暴亂法 (Insurrection Act)」,卻給了美國總統調兵特權。
(紐約大學法學教授/ RICHARD PILDES)
暴亂法案的作用是在相當廣泛籠統的條件下賦予總統權力,將可召集美軍或將美國國民兵聯邦化,在州當局無能為力的情況下執行聯邦法律
19世紀聯邦政府與印安部落武裝對落的背景下,這項在213年前(1807年)制訂的法案,是為了授權總統派兵打擊「印第安人惡意入侵」,之後曾經過數度修訂暴亂法不斷擴權,最後竟然成為授權美國總統,可以不經國會批准,不需州政府同意 調動聯邦現役部隊,「鎮壓任何州的任何暴動 國內暴力」,「非法集會或陰謀行動」的方便門,即總統有權 可以在「特定情況」下,動用「正規軍隊」介入國內執法,以「平息騷亂 保護民權」,問題是,所謂「特定情況」的條件定義極其模糊,幾乎是 總統說了算。
(紐約大學法學教授/ RICHARD PILDES)
暴亂法實際上賦予了總統極大權力,由其決定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執行調兵權力,其授權範圍十分廣泛,法律並沒有說明哪些客觀事實條件是必要的,而是交由總統來決定,這項法律自1871年以來就沒有改變過,即使州長不希望聯邦軍隊進入,從法律上來講 他們無能為力去阻止
紐約大學法律教授RICHARD PILDES指出,當前的情況是 各州政府已經動用了國民兵,而他們其實與軍隊無異,但軍隊出了軍營 出現在街頭,就是一件足以讓全球震驚的大事。
而國民兵雖然不是正規軍隊,卻被稱為美國政府的隱密力量,源自於1636年為保衛殖民地,在波士頓創建的民兵隊伍,直到1824年改制為國民兵 (United States National Guard),不僅是美國歷史最悠久的武裝力量,也是美國現役軍隊重要的後備戰力,根據國民兵官網發布的報告,陸軍國民兵人數就超過33萬人,空中國民兵也超過十萬人,其配備的武器 軍銜編制也幾乎與正規部隊相同,依照美國憲法,國民兵由州政府指揮調動,遇到災難事件,國民兵也會擔負起救災醫護等任務。
但對川普來說國民兵尚且不夠得動用正規軍隊,紐約時報批評,川普想用派兵行動證明自己的男子氣慨,出於政治目的部署軍隊,是背叛美國的傳統,損害軍隊的信譽加劇緊張局勢。
(紐約大學法學教授/ RICHARD PILDES)
憲法保護了美國人的抗議 示威 演講,批評政府 遊行和集會的權利,這些權利不能被侵犯,即使總統決定援引暴亂法派遣軍隊以確保法律執行,暴亂法的重點是為了讓總統能夠執行法律,而不是侵犯美國人的憲法權利
美國近代史上,並不是沒有過動用暴亂法的前例,最為人熟知的,也是時間距離最為接近的一次是1992年的洛城暴動,一名非裔男子羅德尼金,同樣因為遭到警方暴打致死,當時加害警員卻被判無罪,引爆洛杉磯示威者騷亂,時任加州州長威爾遜請求當時的老布希總統啟動暴亂法。五零年代同為共和黨總統的艾森豪,任內也曾動用暴亂法。
(小石鎮事件黑白新聞片)
當地白人居民決定阻擋,有色皮膚學生進入他們的小孩所就讀的學校
1957年阿肯色州小石鎮的高中,被要求打破種族隔離,讓九名非裔學生入學,但當時的州長在白人民意支持下,竟然派出警察與國民兵,禁止非裔學生進入校園,時任總統的艾森豪於是啟動暴亂法,宣布國民兵聯邦化,發出「國民兵上刺刀」 的恫嚇命令,並派出美軍精銳的一零一空降師,保護非裔學生上學,雖然也是共和黨總統,但六十多年後的川普顯然不會是艾森豪。
暴亂法制定的理由是,如果一個州不執行其法律或保護他的居民,那麼總統可以派遣軍隊前往(執行公權力),現在我們沒有看到這樣的情況,而更像是來自川普的威脅。
含主持人陳文茜解說,請點閱【完整版】2020.06.06《文茜世界周報-歐洲版》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xze8Dfu_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