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罰單不能馬上繳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罰單不能馬上繳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罰單不能馬上繳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罰單不能馬上繳產品中有2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一早接到社頭派出所的電話(打爸爸手機), 想說奇怪...我有做錯什麼事🤣 更正:後來發現原來是有人看不下去,去幫我報案的😂 原來是彰化社頭派出所的員警, 我馬上問他:「怎麼了?」 (想說是不是什麼罰單忘記繳還是怎麼了) 結果員警說:「最近妳被網路霸凌的很嚴重,有什麼可以協助妳的嗎?」 我說:「我...

罰單不能馬上繳 在 唐宏安Ane tang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03 20:16:25

摩洛哥卡薩布蘭卡竟然也有 % ARABICA 咖啡☕️ 我看到的時候實在是太興奮了,馬上帶著哈山衝進來。 遇到週末警察局也不處理我簽證逾期的事,所以這兩天根本只能在卡薩布蘭卡享受人生😆,於是就跑去中國餐廳吃火鍋,又遇上了%咖啡館,開開心心的大吃大喝👍🏽 - 雖然離開摩洛哥的時候因為簽證問題而被滯留...

  • 罰單不能馬上繳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6-09 18:59:37
    有 7,646 人按讚

    一早接到社頭派出所的電話(打爸爸手機),
    想說奇怪...我有做錯什麼事🤣

    更正:後來發現原來是有人看不下去,去幫我報案的😂

    原來是彰化社頭派出所的員警,
    我馬上問他:「怎麼了?」
    (想說是不是什麼罰單忘記繳還是怎麼了)
    結果員警說:「最近妳被網路霸凌的很嚴重,有什麼可以協助妳的嗎?」
    我說:「我有被霸凌嗎⋯⋯?沒事沒事,就任由他們去吧」。
    他說不能讓彰化社頭的孩子被欺負,
    有感覺到任何不舒服都可以跟他說,
    都可以協助我處理,覺得不愧是自己生長的家鄉,
    所長姓吳,謝謝吳所長,真的太溫暖了❤️

    很抱歉疫情都這麼嚴峻,大家還要操心我,也很謝謝大家,不過我一切安好❤️也希望大家一起渡過疫情,並保持正能量的心❤️

    #人間處處有溫暖
    #正能量
    #我是社頭人,人親土親

  • 罰單不能馬上繳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1-03 10:00:35
    有 1,107 人按讚

    【顯智rookie year總回顧】EP.03「終結左手領補助右手繳罰單的客運亂象」2020-09-29
     
    明天就要收假了,你,會搭公車上班嗎?你,會開車騎車上班嗎?如果答案是會,你一定要特別關注在路上跑的公車客運。
     
    這些客運業者,年違反勞基法、公路法,罔顧駕駛勞動權益,更危及乘客及用路人安全的亂象,早已成為道路上最危險的交通工具。

     
    我質詢蘇院長時,也獲得蘇院長的積極回應。新的一年,技看看行政部門,願不願意、能不能夠拿出積極手段了。
     
    #客運業者左手領補助右手繳罰單
     
    以桃園客運、三重客運、基隆客運這三家縱橫北台灣的違規大戶來看。
     
    桃園客運:五年來違反公路法162次(開罰133.2萬元)、勞基法37次加上一次專案勞檢(開罰1,779萬元)。但是,在這五年之間,桃園客運領取中央、地方補助共計4.63億元。罰款總額只占補助的4.13%,根本不痛不癢。
     
    三重客運:五年來違反公路法108次(開罰97.2萬元)、勞基法13次加上一次專案勞檢(開罰263萬元)。同樣的,在這五年之間,三重客運領取中央補助6,493萬元。罰款總額又只占補助的4.05%,根本九牛一毛。
     
    基隆客運:五年來違反公路法189次(開罰170.7萬元)、勞基法27次加上一次專案勞檢(開罰192萬元)。
     
    為什麼業者肆無忌憚,屢次違法仍不改善?答案很簡單,因為這些罰款只是交通部給的補助款項的零頭。桃園客運五年來接受中央、地方的補助共計4.6億元,三重客運四年來接受公路總局補助共計6,493萬元。這四年來,交通部一共發了43.81億元給全台灣的客運業者。
     
    以車輛汰舊換新為例,最高可補助購車費用的49%,此外還有營運虧損補貼、防撞警示系統、擴大徵才就業安薪方案補助計畫,連客運上的電子驗票機都有編列預算。
     
    #交通部補助不能只給蘿蔔沒有棒子
     
    這些數字顯示,客運業者高度倚賴政府補貼,政府則讓業者負擔公共運輸的任務,給予相應補貼。政府與客運業的關係,其實有政府委託私人辦理公眾運輸事務的特質,難道不該督促業者守法,維護道路安全嗎?
     
    我認為,要讓客運業者面對問題,不再違法的釜底抽薪之計,就是針對違法業者,減發甚至停發補助。然而,公路總局在9月27日告訴我:「尚無依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酌減補助之規定」。
     
    毫無疑問,這就是現行補助要點的缺漏,交通部一定要強化手上的政策工具,讓業者領取補助的同時,務必遵守相關法令。
     
    #其實公路法可以重罰停業廢照
     
    完全沒辦法要求業者,也不盡然。公路總局的裁罰懲處,不足以嚇阻業者也是一個問題。
     
    依照公路法規定,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罰鍰9千至9萬,這個9千的最低額,從2002年至今沒有調整過。
    更驚悚的是,公路總局決大多數的案件,都只罰最低額9千元。然而,同樣是超時工作,勞基法的罰鍰卻是2萬至100萬,面對累犯還可以加計罰鍰。
     
    再者,依照公路法第47條以及77條,業者違法限期未改善,可以停照甚至廢照。結果這10年來,汽車客運業者只有四件被吊扣牌照1個月到3個月,而這個吊扣牌照只是針對違規的車輛,業者還是可以使用其他車輛營業。也就是說,公路總局從來沒有針對汽車客運業者予以停照或廢照。
     
    對此,蘇院長表示:「涉及公共安全、司機勞動條件,政府會嚴格要求,如果有涉及作假,就是偽造文書,他會責成交通部長,把邱顯智列的事項嚴查,如果有這種現象一定要有效遏止。」
     
    #公路法違法紀錄應公開上網
     
    面對嚴重違法的客運業者,民眾如果想要自保,搭乘安心的業者車輛,可以如何選擇呢?答案是:完全沒有資訊揭露。只能透過監理服務網,查詢法人違反道交條例的資料。
     
    勞動部有「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環保署則有「列管污染源資料查詢系統」、「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以及「即時監測資料」,消防署則有「消防安全檢查重大不合格場所一覽表」,但是,今天民眾所搭乘的公車或是國道客運,有沒有違反公路法的紀錄,被罰了多少錢,網路上完全查不到!
     
    #別讓客運駕駛成為馬上路的不定時炸彈
     
    最後,我要再次提出「駕車時間」的荒謬規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2條規定:「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這等於是讓客運駕駛每天都加班,如果加上整備時間,每日工作時間動輒超過12小時,這是一個文明國家對待客運駕駛的方式嗎?這是一個有勞基法的地方嗎?
     
    我必須說,是誰讓這些司機冒著超時加班的風險,在公路上變成不定時的炸彈?就是長年放任不作為的公路總局!
     
    因此,我問蘇院長:「每天都要加班的車安全嗎?」院長回答:「這件事情真的很需要被重視,不能被大家認為無政府,我們一定會嚴加處理」。然而,可惜我講到這邊,質詢時間就中止了。
     
    以上這些問題存在已久,透過這次質詢的機會,我希望蘇貞昌院長帶領的行政團隊,拿出魄力,重視公共運輸的安全,重視客運駕駛的勞動權益,好好整頓屢罰不怕的業者!
     
    我們的訴求:
     
    🔈呼籲交通部🔈
    l 公路總局應檢討累犯業者之補助金額,視違法情節調降甚至刪除。
     
    l 修改公路法第77條及第79條,制定公共運輸駕車時間不得高於8小時。
     
    l 比照勞動部及環保署,公佈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管理規則之業者名單。

    l 落實公路法第47條、第77條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28條,勒令累犯業者部分停業,直至改善。
     
    l 比照勞基法,違反公路法第77條應至少處以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鍰。
     
    🔈呼籲勞動部🔈
     
    l 不得將駕駛排除勞基法第36條之適用
     
    l 針對工時相關違法的裁罰上限,應再提高
      
    l 針對交通運輸業之專案勞檢,應再提高檢查頻率及次數
     
    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E90AdkLdFZ8
     
    請大家動動手指,訂閱我的YouTube頻道,可以第一時間獲得當日質詢的影片,未來還會有很多的企劃,大家敬請期待! 📌點連結按下紅色小鈴鐺📌 📌手刀訂閱邱顯智YT頻道📌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yZ2fG8aL8n9X6QJEHugXrQ

  • 罰單不能馬上繳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9-29 15:18:31
    有 1,771 人按讚

    上個星期,三重客運公車駕駛疑因為打瞌睡衝撞人行道,撞倒24台機車,造成1死1傷的悲劇。
     
    上個月底,桃園監理站接獲檢舉,二度稽查桃園客運卻查無不法,直到新竹區監理所所長夜間親自帶隊,一舉查獲245件使用人頭USB造假工時的違規,預計開罰245件。
     
    今天我針對客運業者長年違反勞基法、公路法,罔顧駕駛勞動權益,危及乘客及用路人安全的亂象,質詢蘇貞昌院長。
     
    #客運業者左手領補助右手繳罰單
    以桃園客運、三重客運、基隆客運這三家縱橫北台灣的違規大戶來看。
     
    桃園客運:五年來違反公路法162次(開罰133.2萬元)、勞基法37次加上一次專案勞檢(開罰1,779萬元)。但是,在這五年之間,桃園客運領取中央、地方補助共計4.63億元。罰款總額只占補助的4.13%,根本不痛不癢。
     
    三重客運:五年來違反公路法108次(開罰97.2萬元)、勞基法13次加上一次專案勞檢(開罰263萬元)。同樣的,在這五年之間,三重客運領取中央補助6,493萬元。罰款總額又只占補助的4.05%,根本九牛一毛。
     
    基隆客運:五年來違反公路法189次(開罰170.7萬元)、勞基法27次加上一次專案勞檢(開罰192萬元)。
     
    為什麼業者肆無忌憚,屢次違法仍不改善?答案很簡單,因為這些罰款只是交通部給的補助款項的零頭。桃園客運五年來接受中央、地方的補助共計4.6億元,三重客運四年來接受公路總局補助共計6,493萬元。這四年來,交通部一共發了43.81億元給全台灣的客運業者。
     
    以車輛汰舊換新為例,最高可補助購車費用的49%,此外還有營運虧損補貼、防撞警示系統、擴大徵才就業安薪方案補助計畫,連客運上的電子驗票機都有編列預算。
     
    #交通部補助不能只給蘿蔔沒有棒子
    這些數字顯示,客運業者高度倚賴政府補貼,政府則讓業者負擔公共運輸的任務,給予相應補貼。政府與客運業的關係,其實有政府委託私人辦理公眾運輸事務的特質,難道不該督促業者守法,維護道路安全嗎?
     
    我認為,要讓客運業者面對問題,不再違法的釜底抽薪之計,就是針對違法業者,減發甚至停發補助。然而,公路總局在9月27日告訴我:「尚無依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酌減補助之規定」。
     
    毫無疑問,這就是現行補助要點的缺漏,交通部一定要強化手上的政策工具,讓業者領取補助的同時,務必遵守相關法令。
     
    #其實公路法可以重罰停業廢照
    完全沒辦法要求業者,也不盡然。公路總局的裁罰懲處,不足以嚇阻業者也是一個問題。
     
    依照公路法規定,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罰鍰9千至9萬,這個9千的最低額,從2002年至今沒有調整過。
     
    更驚悚的是,公路總局決大多數的案件,都只罰最低額9千元。然而,同樣是超時工作,勞基法的罰鍰卻是2萬至100萬,面對累犯還可以加計罰鍰。
     
    再者,依照公路法第47條以及77條,業者違法限期未改善,可以停照甚至廢照。結果這10年來,汽車客運業者只有四件被吊扣牌照1個月到3個月,而這個吊扣牌照只是針對違規的車輛,業者還是可以使用其他車輛營業。也就是說,公路總局從來沒有針對汽車客運業者予以停照或廢照。
     
    對此,蘇院長表示:「涉及公共安全、司機勞動條件,政府會嚴格要求,如果有涉及作假,就是偽造文書,他會責成交通部長,把邱顯智列的事項嚴查,如果有這種現象一定要有效遏止。」
     
    #公路法違法紀錄應公開上網
    面對嚴重違法的客運業者,民眾如果想要自保,搭乘安心的業者車輛,可以如何選擇呢?答案是:完全沒有資訊揭露。只能透過監理服務網,查詢法人違反道交條例的資料。
     
    勞動部有「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環保署則有「列管污染源資料查詢系統」、「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以及「即時監測資料」,消防署則有「消防安全檢查重大不合格場所一覽表」,但是,今天民眾所搭乘的公車或是國道客運,有沒有違反公路法的紀錄,被罰了多少錢,網路上完全查不到!
     
    #別讓客運駕駛成為馬上路的不定時炸彈
    最後,我要再次提出「駕車時間」的荒謬規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2條規定:「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這等於是讓客運駕駛每天都加班,如果加上整備時間,每日工作時間動輒超過12小時,這是一個文明國家對待客運駕駛的方式嗎?這是一個有勞基法的地方嗎?
     
    我必須說,是誰讓這些司機冒著超時加班的風險,在公路上變成不定時的炸彈?就是長年放任不作為的公路總局!
     
    因此,我問蘇院長:「每天都要加班的車安全嗎?」院長回答:「這件事情真的很需要被重視,不能被大家認為無政府,我們一定會嚴加處理」。然而,可惜我講到這邊,質詢時間就中止了。
     
    以上這些問題存在已久,透過這次質詢的機會,我希望蘇貞昌院長帶領的行政團隊,拿出魄力,重視公共運輸的安全,重視客運駕駛的勞動權益,好好整頓屢罰不怕的業者!
    我們的訴求:
     
    🔈呼籲交通部🔈
    l 公路總局應檢討累犯業者之補助金額,視違法情節調降甚至刪除。
    l 修改公路法第77條及第79條,制定公共運輸駕車時間不得高於8小時。
    l 比照勞動部及環保署,公佈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管理規則之業者名單。
    l 落實公路法第47條、第77條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28條,勒令累犯業者部分停業,直至改善。
    l 比照勞基法,違反公路法第77條應至少處以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鍰。
     
    🔈呼籲勞動部🔈
    l 不得將駕駛排除勞基法第36條之適用
    l 針對工時相關違法的裁罰上限,應再提高
    l 針對交通運輸業之專案勞檢,應再提高檢查頻率及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