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繳無照罰單要帶什麼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繳無照罰單要帶什麼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繳無照罰單要帶什麼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繳無照罰單要帶什麼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533的網紅Dolly's Leben in Deutschland 朵莉德國生活愛分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台德的社會觀察現象 #文長慎入 下周一4月27日開始,全德國實施口罩義務責任,舉凡大眾交通運輸工具、超市、賣場都須配戴口罩。 其實簡單來說就是強制人民在公眾場合須配戴口罩,雖然我還不太清楚罰款細則,似乎是若超市放行未戴口罩者入內購物,被查到者,超市可能就不得營業。無佩戴口罩不能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 繳無照罰單要帶什麼 在 Dolly's Leben in Deutschland 朵莉德國生活愛分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4-23 19:58:46
    有 46 人按讚

    #台德的社會觀察現象
    #文長慎入

    下周一4月27日開始,全德國實施口罩義務責任,舉凡大眾交通運輸工具、超市、賣場都須配戴口罩。

    其實簡單來說就是強制人民在公眾場合須配戴口罩,雖然我還不太清楚罰款細則,似乎是若超市放行未戴口罩者入內購物,被查到者,超市可能就不得營業。無佩戴口罩不能搭乘大眾交通工具等,這部分政府尚未全盤說明。

    事實上,就是開始用法律來規範人民,畢竟有些人還是非常不聽話的。

    從德國的社會觀察看來,這幾天我們去採買物資,從商場、超市的實際觀察,多數都是老人,而且還沒配戴口罩,並且還跟老伴相伴而行,這讓我們真的是有點擔心。

    不只如此,公園、街道上除了小朋友出來放電之外,幾乎都是老人出來趴趴走,有時還跟鄰居聊一會天,然後沒配戴口罩........................

    從這些社會觀察得出一個結論,多數老人完全不介意病毒,報導已經一直在呼籲請老人待在家裡,盡量不要外出,並且採買以一個人為佳,減少染病風險,但他們完全不聽,也不在意他們是高危險群,就是egal(隨便、管他的)。

    連我們參與的志工團體,也是希望老人待在家裡,如果需要採買物資,可是有好多位志工都隨時準備好要幫助他們。

    社福團體有寄給地緣區老人們一封email,信上也說明: 可否請你們待在家裡,給我們一點工作做,許多志工都在等著派遣社會服務工作,給我們機會為你們服務吧!這其實是有點揶揄說法。其實是要請他們不要再擅自出門了!!

    不過多數人完全忽略,他們可能覺得自己還可以出門,為什麼要別人幫?!簡單來說,就是要出門.......

    不過他們有想過嗎?!老人是高風險群呀!!你自己不在意(不怕死),但別人在意啊!!! 醫護人員也已經好久沒休息了!如果因此傳染病菌給別人,然後這個別人有可能也會傳給自己的家人(例如家中老人),別人的家人乖乖居家隔離,為什麼要因為你的自私而無辜染病或是增加醫療人員壓力。

    其實德國一些社會觀察報導也曾說過,多數老人是最不聽話的、很硬,或許他們認為,我經歷過大山大海,也經歷戰爭後困苦的時代,這傳染病就是如此罷了!!(這是猜測原因)

    不過不管如何,還是要多替別人著想,一起合作抗疫才是,請你們待在家裡好嗎?!別再給社會增添風險了。

    在德國若開始依法強制,大家是會非常努力遵守的,就算沒警察在旁邊,多數人是不會有僥倖心態。(例如:交通規則多數人都很嚴謹的遵守,才能施行無限速等等)這跟台灣又有些不太一樣。

    說說台灣我觀察到的現象,以酒駕、配戴安全帶(包含前後座)、配戴安全帽、超載、腳踏車騎人行道等等來說,這些在台灣已用法律規範很久了,但是有些人還是有僥倖心態。

    大城市因為壯年人口比例高,多數人會比較容易遵守社會規範,但一到老年人口比例較高的城市,或是小城鄉,那又是不同風景。

    在台灣小城鄉基本上我不太敢開車出門,因為我不習慣有人違規右轉或是突然竄出,有一次我們停個紅綠燈,慢慢前進時,被一位阿婆攔腰撞,然後她安全帽還沒扣,最重要的是她無照駕駛,但她年紀大了,我還是報警處理。

    不過,令人不解的是,交通罰則非常不明確,警察跟我說:先把老人送至醫院檢查,以免她會用民事索賠,所以年紀大不用遵守交通規則???

    警察跟我說明:刑事上是會開罰單給她,但民事上最好的方法是互相用金錢及保險和解,但和解之後,她其實沒有拿到無照的罰單,等於這個案件全以和解辦理,我因為不想浪費時間在我美好的台灣行,也不可能留下來跟她打官司,最後和解是:她把繳罰單的錢,給我當修車費用。而我不想為了錢浪費時間,只好自認倒楣。

    所以和解的意思是雖然有警察在場,筆錄上有說明老人經檢查健康無虞(情緒索賠真的很要不得,尤其是自己違規),但就當我們私下和解,而她的違反交通規則也當沒發生過。

    因為警察跟我說,交通罰則有一條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就是我的罰則,太不合理了,我怎知道有人會竄出,如此只要是行進中的車,發生事故,都有可能是應注意而未注意)警察礙於身分,有責任歸屬問題,一般不會有明確的建議雙方該如何做,所以這樣法律模糊地帶,會造成很多交通糾紛,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對我而言,自此之後,在台灣開車上路都很沒安全感。

    以上是我的親身經歷,更遑論有些人看到警察才配戴安全帶、或是看到警察才戴安全帽,有好幾次丹尼問我:為什麼他們不扣安全帽的帶子,這樣一撞帽子就飛了!

    丹尼在台灣開車時,有幾次在鄉下,有些阿伯阿嬤還闖紅燈,不然就龜速、逆向行駛,這其實都非常危險,當我們搖下車窗跟他們說,他們還會見笑轉生氣,罵我們年輕人不懂禮讓???!!!

    然後後座繫安全帶,在台灣這個有時我都還要提醒我的朋友,不只前座要配戴,後座也得要配戴,然後腳踏車不能雙載、摩托車前面不能載孩子,這樣簡單的法律規則,雖施行多年,但依舊有人完全不遵守。

    其實我自己在台生活的經驗結論就是,麻煩到自己的,不會立即有生命危脅的,就算有法律規範,但仍有僥倖心態。

    不過像是戴口罩防病毒,因為我人不在台灣,只能從台灣的新聞看到,似乎多數人就非常聽話,乖乖的配戴,即使法律沒強制執行,利用勸導方式,還是很有成效,或許是會直接危及到自身安全及健康的,再怎麼麻煩,多數人就會乖乖遵守。

    大家有發現不同處嗎?!

    德國是法治國家,對與錯大致依法執行,不會參雜個人喜惡及情感或社會期待,比較不會產生許多灰色地帶,所以只要是法律強制規範的,多數人是不會有僥倖心態,而且努力遵守,怕自己是少數違法的人,因為有法依據,多數德國人會很直接的評判你的錯處。頒布下來就是遵守,通常沒有什麼過渡期。

    所以我住德國六年多,沒看過德國人開車闖紅燈、開車前後座未配戴安全帶、騎摩托車未配戴安全帽等等(有明確立法規定的,多數人都會遵守)甚至有交通事故,全權給保險公司處理,雙方也不需要見面,因為見面只會引來情緒衝突,有次丹尼擦撞上一台保時捷,車上是一對老夫婦,丹尼嚇壞,因為車轉了一圈,不過幸好這對老夫妻都沒事,還安慰丹尼說:別擔心,我們都沒事就好。(根本不會當場談賠償,保險公司該怎麼賠就怎麼賠,如此才不會有趁機訛錢的情況)。

    我有一次倒車也不小心撞到停在路邊的車,也是全權由警察通報給車主,然後委託我的保險公司處理,我連車主長甚麼樣都不知道。其實這會讓用路人非常有安全感。

    相反的,在德國法律若沒強制規範,有時就算一直勸導也沒用,很多人是不乖乖遵從的,因為他們在意的是自己,人偏好用自身感受去做事的,享受自由慣了,其實就是很自我,就像老人硬要出門然後不配戴口罩,年輕人想要聚在一起Party 等。

    而台灣呢?!一樣有法治,但要不要遵守看麻煩程度,如果沒立即威脅到自己的生命安全的,就有一搭沒一搭的遵守,像兩段式左轉也宣導好久,警察甚至要躲在某處抓,丹尼第一次看到這個,也有被衝擊到,難道大家不能乖乖守法,看到警察才守法?! 警察還要躲起來抓?!

    而我們的文化中也是有愛面子的成分在,我們會在意他人眼光較多,所以當全民多數人都在遵守規範時,自己也比較會跟進。不想當異類,所以當電視新聞一直宣導戴口罩時,民眾就會覺得應該要遵守,願意花時間排隊買。也因為民眾與政府的配合,反映出防疫的好成果。話說大家是否也能用一樣的態度,反映在生活上的各種規範呢?

    所以說對於新冠病毒,多數德國人不怕死?(沒法律不遵守?)多數台灣人比較怕死?(沒法律還是會遵守?)
    就留給大家思考空間了。

    以上是我的經驗談及台德社會感受與觀察,歡迎大家交流自身的經驗喔!!!

    #以上為個人經驗分享
    #令人想深度思考的社會觀察
    #婆婆已經做了將近200個手工布口罩捐贈
    #持續做愛心
    #聽說Bonn還有6千多個弱勢需要口罩
    #持續應援婆婆
    #我跟我的台灣家人已經因為小交通事故被訛過很多次錢
    #我心想這些人真悲哀自己違規連台幣1千2千也要訛
    #還有趁機換假牙的
    #我們真的都當做捐贈做善事
    #有這麼缺這幾千塊
    #打給我的電話費跟來拿錢的油資你都可以省一點了

  • 繳無照罰單要帶什麼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4-17 13:15:30
    有 4,955 人按讚

    欠1.8萬罰單不繳房子被查封的事情,
    行政執行署聲明出來了,
    簡要內容如下:
    1.本件義務人自95年起至108年9月間,計有十多次交通違規行為(酒駕、不依規定行駛車道、無照駕駛及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累計數萬元交通違規罰單未繳。
    2.本分署收案迄今,以2次平信、11次雙掛號通知催繳,期間長達4年多,因義務人屢催不理,已盡其他執行措施均無效後,最後,本分署才依法執行義務人名下財產。

    關鍵字:酒駕、不依規定行駛車道、無照駕駛及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

    總之呢!
    這個人就是你跟他講什麼他都不甩你就對了,
    被抓就被抓,簽名就簽名,
    罰單來了我就是不甩你,
    公文要求你去上課(交通安全講習),不甩,
    執行署公文寄來,也是不理他,
    然後呢!
    房子被法拍了,才知道情況嚴重,
    哭一下,
    大家就說阿這個人好可憐喔執行署高抬貴手幫幫他吧!
    連教授都出面幫忙關切...

    嗯誰比較弱勢?
    我覺得是執行署官員比較弱勢耶!
    要錢要到這麼沒尊嚴,
    區區18000元,要了4年還沒要到,混得比乞丐還差!
    最後法拍對方房子,對方哭一下,
    執行署立馬變成奪人家產的大惡人,
    至於陳姓男子前面一連串酒駕等危險駕駛行為,
    給道路使用人帶來的一堆風險,
    還有後面長達4年的擺爛,大家就不講了...

    結語:
    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ps:
    至於法律部分,
    房子法拍了就是賣掉了,不可能挽回,
    不然買家(善意第三人)的權益在哪裡?法院的公信力何在?

    #賀成交!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