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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
要 旨: 交通部八十二年三月廿七日研商闖紅燈認定標準會議紀錄
本 文: 一、有關「闖紅燈」行為之認定,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並 未見相關之解釋。另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 百七十條第一項「停止線用以指示行駛車輛停止之界限,車輛停 止時,其前懸部分不得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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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
要 旨: 交通部八十二年三月廿七日研商闖紅燈認定標準會議紀錄
本 文: 一、有關「闖紅燈」行為之認定,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並 未見相關之解釋。另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 百七十條第一項「停止線用以指示行駛車輛停止之界限,車輛停 止時,其前懸部分不得伸越該線。」及同規則第二百零六條第一 項第五款「車輛面對圓形紅燈表示禁止通行,不得超越停止線或 進入路口。」若據此認定超越停止線即為闖紅燈,則一般大眾恐 難以接受,亦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當初立法精神。 二、為促使駕駛人回歸於對標線之認知,同時兼顧執法技術層面與大 眾接受程度,茲將面對圓形紅燈時超越停止線或闖紅燈之認定敘 述如后提供參考: (一)車輛面對圓形紅燈時仍逕予穿越路口至銜接路段,含左轉、 直行、迴轉及右轉(依箭頭綠燈允許行駛者除外)即視為闖 紅燈之行為。 (二)有繪設路口範圍者:車輛無視於紅燈警示,有穿越路口之意 圖,而車身已伸入路口範圍亦視同闖紅燈;若僅伸越停止線 而未達路口範圍者,則視為不遵守標線指示。(可以處罰條 例第六十條第三項之規定處分之) (三)無繪設路口範圍者:以車輛無視於紅燈號誌,而有穿越路口 之企圖,其車身並已伸越停止線並足以妨害其他方向人(若 有行人穿越道)、車通行者亦以闖紅燈論處;若僅車身伸越 停止線則以不遵守標線指示視之。 (四)目前交岔路口已繪設網狀黃線區者暫以該範圍視作路口,未 繪設者請公路主管機關依內政部警政署六十五年二月十六日 警署交字第00二四九號函之規定(如附件)視路況車況繪 設路口範圍。 (五)另路口設有照相設施者並請有關單位依會議結論之認定標準 配合調整以更能明確認定。(交通部82.0 4.22. 交路字第00九八一一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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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設路口範圍 在 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近期在頭份自強路與中華路的Y字路口是否需要打方向燈的問題,引起許多熱議。
相同地,在約略竹南、頭份交界(君毅中學附近)的公義路南下與龍山路、光華北路及永貞路多岔路口打方向燈(最有爭議的就是公義路南向與永貞路間的「Y字路口」)及3車道間可能產生的車流交織的問題,讓用路人產生疑惑與困擾,我們也接到不少陳情。
依駕駛人角度,直覺上來講公義路本身應為直行路段,永貞路則靠左偏但又隸屬台13線主幹道路段,產生到底該不該打左轉方向燈的問題?
這個問題我們在今年7月中旬接到陳情後,就先行向竹南分局詢問,竹南分局表示因為該路段牽涉公總轄管範圍,分局為求謹慎後續也發文至公總苗栗工務段請其解釋。而我們也總算在近期收到竹南分局以及公總的書面函覆資料的說明:
1️⃣內側車道為左轉【光華北路】專用車道,路面有左轉指向線且路口有繪製白虛線導引,須於內側車道打方向燈等待左轉指示燈方可行駛。
2️⃣最有爭議的中間車道,依警局的書面函覆為【直行永貞路、公義路】專用車道,路面為直行指向線,且路口往永貞路方向有繪製白虛線導引車輛前進,直行車道不須打方向燈。
3️⃣外側車道:依警局書面資料回覆說明最外側車道為【右轉龍山路專用車道】,但實際至現場勘查,最外側車道應為【直行與右轉龍山路】併用車道,警局書面資料回覆明顯與現場狀況不符,警方在書面函覆說明可能成為民眾信賴的依據,應該要更求謹慎。
第二個問題是,由於中間【直行永貞路、公義路】專用車道屬Y字車道,所以如果最外側車道為【直行永貞路、公義路與右轉龍山路】併用車道,就可能會與中間的Y字車道產生衝突點,這部分我們也會再請有關的單位評估。
除此之外,目前針對該路口的後續研議,傾向於道路前增設適當「告示牌」或是「路面標示路名指示」,讓用路人更為清楚辨識。
繪設路口範圍 在 新北市議員鄭宇恩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淡水區 中山路文化路口道路環境改善會勘
上週宇恩和 清文里 #周文烈里長、永吉里 #謝安棋里長、協元里 #蕭慶和里長 以及交通局、公路總局、淡水分局等單位一起現勘,一起討論如何改善路口環境,可以對各類型的用路人都友善。
1⃣內車道標線 #增繪左轉箭頭,原德路口輔助牌面也一併調整,讓需要左轉清水街返家的鄉親,不會再因標線不夠完整而遭開罰。
2⃣設置 #例假日時段禁止迴轉 牌面,維護交通尖峰時間車流順暢。
3⃣移除文化路清水街口現已無作用之號誌燈桿,路燈桿遷移至道路範圍最外側,提升用路人視野。
4⃣宇恩向公所爭取 #文化路自重建街口至清水街口的人行道,目前也已施作完成,行人不必再與車爭道。
感謝里長們和宇恩一起,為鄉親的用路安全努力!
繪設路口範圍 在 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竹南科學園區雖然是位於苗栗縣內,但園區內的管轄,卻主要隸屬於中央的科管局及保二總隊。隨著園區的發展,近期接獲不少陳情關於竹南園區內幾個重要路口動線、指示牌標示與路況問題,因此在邱顯智委員辦公室的協助下,邀集了中央的科管局以及保二總隊的同仁,一起會勘了園區內的許多地點。
1️⃣科東二路與科研路口:
🛣科東二路入園區方向原本只有2車道,過去陳情的狀況是左右轉車流量有落差且車道大小不一,常發生左右轉車輛在動線上的衝突,科管局原先針對這樣的狀況,主動增加左右轉專用道,保持中線車道為混合車道。但在號誌有右轉專用時相下,中間的混合車道反而發生右轉車輛遭左轉車輛阻擋之衝突情形。
✅未來科管局將於「科東二路進入園區方向」,提造於路口前方增設適當指示牌面;路口處因應左轉車流較多,以及配合右轉專用號誌時相,同時避免中間混合車道發生右轉車輛遭左轉車輛阻擋之衝突情形,所以中間車道將取消混合車道標線繪製,保留為左轉車道;右轉車輛行駛於最外側右轉專用道即可。
✅科東二路路面鋪面裂縫狀況研、再加上舊有標線未刨除乾淨,對於用路安全度有疑慮,科管局表示會請廠商一併改善。
💡許多民眾反映夜間反光度不足與雨天濕滑有打滑風險,建議科管局明年度合約加強標線防滑係數與提升標線材質。
2️⃣科研路與科中路:
❗️此處車流交織量高,且號誌燈前,許多大型車輛常與機車併排停等問題,經討論後,科管局將依時向繪製機車停等區,加強安全度。
📌這個路口路面標線與行人穿越線斑駁,也請科管局補繪製。
3️⃣紫線園區巡迴交通車路線問題:
由於路權問題,科學園區內的巡迴交通車行駛範圍僅限於科管局管轄的範圍內,因此交通車若須串聯外部的路線,未來必須另由權責進行評估增設公車路線的問題。
4️⃣科北二路西端打通至科專一路以紓解園區對外交通:
此部分的可行性過去已有會勘討論。目前就園區內的部分,科管局已申請變更為道路用地。但因為還涉及園區外道路的串聯,後續向縣政府工商處及公所等確認施作計畫與相關進度。如果未來可以打通,相對也會紓解車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