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25/10 新聞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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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
-被控光復上水遊行後參與非集結及襲警,陳浩天否認控罪
-21歲男大三罷被搜出士巴拿,判18個月感化
-鄭麗琼稱網上轉載警員資料,判監28天緩刑1年
-39歲男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成,囚32個月
-有組織表示一名涉嫌暴動罪被捕中大女生獲德國政治庇護
-灣...
19/10-25/10 新聞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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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
-被控光復上水遊行後參與非集結及襲警,陳浩天否認控罪
-21歲男大三罷被搜出士巴拿,判18個月感化
-鄭麗琼稱網上轉載警員資料,判監28天緩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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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排燒山唔知係咪食飽飯無屎痾,除咗依附極權政府走去鼓吹「邊個唔打疫苗有病就送去荒島度自生自滅」、「所有唔打疫苗嘅員工全部炒魷」之外,就係全力捉鬼。而同以前走去話「七一衝擊立法會果班大隻佬全部都係臥底」、「所有汽油彈都係大陸解放軍運落黎」、「響高等法院放火魔嘅人用心險惡」,專門抹黑勇武派幫和理非奪權唔同,今次燒山針對嘅好多唔少都係我討厭嘅政棍。
但重點從來唔係究竟被指係鬼嘅人我鍾唔鍾意佢,而係當你作出捉鬼呢個嚴重指控時,究竟係有無理據,定係純粹只係因為你睇人唔順眼而捏造出黎嘅陰謀論。而好明顯燒山就係屬於後者。
即係好撚離譜,嬲撚到我無辦法唔寫出黎屌嘅原因係,燒山所謂「共產黨內鬼」嘅邏輯係:「只要某人一直企響抗爭前線/被視為批評政府份子,而佢並無被拉/坐監的話,佢就已被共產黨收買,係共產黨嘅鬼」
近排第一個比佢捉嘅係鬼就係黃洋達,燒山話佢之前成日響抗爭前線但一直無比人拉過,所以熱狗一定係鬼云云。我先唔好講黃洋達當然係有比人拉過、仲告過幾十條罪,但之前兩年抗爭,大撚把前線勇武無被拉、身邊亦識得原先以為一定坐撚硬,但無啦啦因為某啲法庭程序令被告義士無罪釋放啦,唔撚通佢地全部都係鬼牙?
第二同第三個被佢話係鬼嘅則係蔡耀昌同張文光。我對呢兩條政棍垃圾嘅仇視程度,絕對比燒山憎佢地有過之而無不及,但唔代表燒山就可以無中生有亂潑污水。
首先燒山話咁多個支聯會常委被捕但蔡耀昌一直無事,所以一定係共產黨嘅鬼。跟大佬當日支聯會總共有14名常委,其中包括7名包括蔡耀昌在內嘅常委辭職;而家國安拉嘅全部都係現任嘅支聯會常委,咁依燒山邏輯,係咪呢其他6個無被拉嘅前常委,甚至再之前嘅前常委,全撚部都係鬼?
至於話張文光係鬼嘅「證據」就更加離譜:燒山認為之前六四集會案咁多人都要坐監,係張文光同少數幾人可以獲判緩刑,所以「一定係同共慘黨講掂數」──真係屌你老味,判緩刑如果就係鬼就係同共慘黨講掂數,李永達獲判緩刑點解唔係鬼?李柱銘吳靄儀獲判緩刑點解唔係鬼?你唔撚捉哂佢地出黎?
第四個則係大紀元珍姐梁珍。當然以珍姐比白紙更白嘅Record,燒山當然唔方便屈佢係鬼,於是佢又開始老作另一個故仔出黎:「拿梁珍即使無可能係鬼,但佢而家經已成為共產黨嘅餌,所以我警告所有人避免同梁珍聯絡,否則隨時被共產黨一網打盡!」
嘩,咁講法即係點?屈唔倒人地係鬼,就自我幻想一個故仔出黎話佢無被拉係因為陷阱黎,然後叫人同佢割席絕交?即係燒山有無諗過,話人係「共慘黨誘餌」,同話人地係鬼同樣係一種人格謀殺?
燒山呢條「捉鬼方程式」最卑鄙嘅地方,係面對佢抹黑指控嘅人根本無辦法澄明自己清白:你無坐監點可能唔係鬼?你點可能被政府判緩刑?之前港大學生會比佢老屈話同校方打龍通,一直到幾個幹事被拉去坐監先至假仁假義扮哂同情,但對於之前老屈人嘅事就只用一句「愛之心、責之切」輕輕帶過;
再者,因為燒山捉鬼方程式係「響前線抗爭同留響香港批評政府卻無被拉坐監嘅人一定係鬼」,即係話只要你匿響冷氣房做冷氣軍師、一見唔對路就走佬移民,就一定唔會係鬼。之前其實都講過,好似燒山、黃世七、劉細良之類嘅撚樣之所以咁熱衷捉鬼,除咗係為咗顯示響抗爭一事無成嘅自己對抗爭有所「貢獻」之外(拿,我都有份捉鬼架!),除係為咗打擊熱線勇武黎為自己龜縮抗爭大後方、永遠唔會以身犯險只會尻吹指點江山嘅自己搶奪光環。
喂,如果細良世七燒山沈旭暉真係好似佢地班FAN屎口中講到咁偉大,點撚解今時今日無一個有比國安處通緝呀?黃世七成日鼓吹港獨、沈旭暉力推35+兼講到明係奪權計劃、劉細良叫人坐響軒尼詩道阻止水炮車違法達義,而家全部無一個有比國安處點名違法,點解燒山唔話佢地係鬼?
當然更加要問嘅係,你號稱自己有被捕危險,點解響香港啲生意一直安然無恙?點解可以一邊叫人唔好再捐錢比612因為可能比用國安法捉你;但轉過頭就叫人幫襯你人X超市盤菜?依照燒山嘅捉鬼邏輯,點可能唔會你先係最撚大隻嘅鬼?
緩刑案底香港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不怕不識貨 就怕貨比貨】
1981年1月被中華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處死刑、緩刑兩年(後改為無期徒刑)的反革命集團主犯江青(原名李雲鶴),其墓座落於北京郊區一處公墓。
墓碑中間寫着:先母李雲鶴之墓。左側寫着:女兒 女婿 外孫敬立。墓前鮮花據說是今年清明節人們憑弔時擺放的花束。前往悼念的人據稱亦未有受到警方阻攔。看到此塲景,作為此時此地的香港人不禁大為詫異:哎呀!江青是十惡不赦的反革命集團主犯,墓碑上竟然刻上「敬立」,照香港此時此地邏輯,對反革命集團主犯「致敬」,豈不是「同情反革命即是反革命」?
北京警方卻沒有對江青的女兒、女婿、外孫「追究到底」、「繩之於法」;同時,也沒有對衆多獻花人士定性為「哀悼反革命等於反革命」去「立案追查」、「入屋搜查」。
以我個人猜想,內地執法機關應該是將上述人們的取態視為價值觀上「錯與對」的認識問題,而不是法律上「罪與非罪」的刑責問題,故此才沒有無限上綱、寧左勿右去大興問罪之師!然而此時此地的香港呢?
緩刑案底香港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坐公園無罪,點蠟燭無罪]
他們逐個從小門走出來,步行到最右位置坐下,先是頭髮稀疏的楊森。群眾大嗌「森哥,加油!」跟着是瘦了一圈,剪了新髮型,左右剷青的何俊仁。有人嗌:「仁哥,小心拖地呀,地板很滑的。」
原來何俊仁在獄監裡被派拖地工作,探望過他的親友說,何俊仁拖地感到有點辛苦。有人大嗌:「仁哥留意職業安全,入面冇得報工傷呀,小心呀。」
每次聽到惹笑的問候,旁聽席傳出溫馨的笑聲。
然後現身的是高個子頭髮灰白的李卓人,他穿了卡奇色西裝外套。李卓人舉高右手拳頭揮上天叫喊:「平反六四!」跟着有人向胡志偉大喊:「志偉,好多街坊來撐你呀!」尹兆堅的妻子紅了眼睛,拖着十來歲的兒子大喊:「撐住呀爸爸,等你出來呀!」
透明玻璃的犯人欄後的被告們,有人因為還押,有人正服刑,珍惜機會跟親友打招呼。有人向玻璃外揮手,有人做心心手勢,也有人興奮得同時搖兩個手掌來打招呼。
何桂藍是唯一束長髮的被告,她穿了一件高領牛仔布藍色的長袖上衣,中間一排鈕扣。他把長髮在頭頂紥成了馬尾。有點靦腆的她,看到每次開庭和休庭時,群眾踴上犯人欄前不住大喊大叫的狀況,嚇了一跳。坐在最接近旁聽席的她,近距離體驗了群眾的熱情,她忍不住拉着灰白短頭髮的何秀蘭一起看,指一指外面的瘋狂人們,做了「嘩」的口形。
你會以為,這是一場甲組足球賽,深受歡迎的球員逐個出場,瘋狂的粉絲不斷撲上前面,把握機會向偶像喊話。然而,是多荒謬的社會,讓親友們都在法庭爭取替家人至愛打氣的機會?被囚禁的犯人,一個月只有兩次機會與家人見面談話,如今在法庭審訊,雖然隔空見面,但有幾個小時共處同一空間,已經讓家人親友甘之如飴。
押送廿個被告動用了十餘個懲教署員,站在法庭旁聽席走廊有七個保安,他們都無力地高舉雙手,不斷勸止親友們,但沒有人理會。在荒謬的時代,法庭成為了表達關愛的珍貴窗口。
有人對着鏡粉何桂藍喊着:「看了Mirror(男團)沒有?」眾笑。何拿着筆記簿坐在犯人欄裡,聆訊時她扭着頸肩,作拉筋狀。和47人國安案不同,那時候何桂藍和岑敖暉在犯人欄裡打打鬧鬧。但岑於此案選擇了認罪,已於早前開始服刑。
此六四案,大部份被告都是年紀較長,和支聯會有密切關係的老一輩社運領袖。原被告有26人,其中4人黃之鋒、岑敖暉、梁凱晴、袁嘉蔚早前認罪,被法官陳廣池判4至10個月監禁。此罪(非法集結相關罪名)以往判刑較輕,只是罰錢、社會服務令或短期監禁,但陳廣池法官說六四集會雖然和平,但故意而有預謀,在社會動盪時刻有暴力風險。
如此刑期讓坊間嘩然,畢竟,罪行涉及去年六四晚上,眾人進入維多地亞公園坐下及點蠟燭。在今午開庭前,有旁聽人士大喊:「坐公園無罪!」「點蠟燭無罪!」,直至有人喊:「平反六四」,法庭保安員才舉手制止:「唔准嗌口號。」
撇除了4名認罪已在服刑被告,26名被告之中,有2人已流亡海外,包括羅冠聰及張崑陽。餘下20人今日正式合併成為同一案件被告。其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蔡耀昌、麥海華、梁錦威、梁國華均和支聯會有關。
已身負案件在服刑或不准保釋的約十多人,坐在玻璃後的犯人欄。身負多案的黎智英,被安排坐在死角位,有多名懲教署職員特別押送他。黎的skinhead恤得很短,以前叫「肥佬」的他如今臉容瘦削,看到太太在旁聽席出現,高興地揮一揮手。
犯人欄前的坐椅則坐着保釋之中、之前被判緩刑、或第一次被控告的人。例如前立法會議員張文光、工黨主席郭永健、和上周於六四案被「預先拘捕」獲釋的鄒幸彤。鄒踏着行山鞋,於法庭外仍然在發言呼籲市民支持支聯會。其他人都特意穿了彈性物料的無鞋帶運動鞋,隨時準備扣押。
一名9歲叫「悠悠」的女孩,在休庭時騎在母親肩膀上,稚嫰的女聲在法庭裡叫喊着:「Mo(毛)伯伯加油!Figo哥哥加油!」悠悠母親表示,去年六四晚會,全香港數以萬計的市民走入維多利亞公園,悠悠就坐在毛伯伯及李卓人附近,今日竟然因為在維園點蠟燭就被控告,感到氣憤。
也是被告的朱凱廸,穿了恤衫應訊。他的太太說,朱凱廸身負多宗控罪,還押與正式服刑條件不一樣,正考慮是否認罪。這當中有很多想法在其中,是一條外人永遠不明白的算術題。代表其中一名被告的辯護律師亦指出,正服刑的被告會希望此案加速審理,因為類似案件判刑不會完全分期執行,有可能作總刑期扣減。
今日只是「過堂」程序,主要為釐清有沒有被告決定認罪不認罪,排期審理案件技術性安排。然而,由於被告人數多,加上律政司一方有特別要求,故用了4小時,至晚上六時半才休庭。
一開庭,法官表示,得悉何秀蘭及楊森會認罪;而李卓人、蔡耀昌、梁錦威、超恩來、鄒幸彤、梁國華、胡志偉及何桂藍不認罪,其他被告尚在考慮中。
不久,代表律政司的主控官蕭啟業呈上一宗案例,表示希望可以安排正式審訊時,指定由早前審結4名被告於六四集會罪成的法官陳廣池審理案件。如此,就啟動了近兩小時的爭拗。
蕭啟業指,這是擔心會做成Disparity of Sentence判刑差異。蕭解釋,擔心陳廣池以外的法官,會對此案被告們做成不公平的判刑。「始終我哋最關心都係被告的權益……對否對被告有冇不公平情況。」
然而,代表多位被告的幾位辯護律師,都反對律政司的說法。辯方大狀認為,指定陳法官反而損害被告的權益,例如會把審訊日期變相再押後,又或者陳法官因為審了第一次而把案件以外的資訊干擾了今次審訊。大狀黃宇逸說,另一位法官審訊會有Fresh Mind.
如此開啟了一場爭拗。高勁修法官一方面反駁黃大狀的說法,說若陳法官真的審理這宗案,他若在判決書中若寫了此案沒有的証據,到時可以上訴,現在是言之過早。
而主控官則進一步說,由於此案的大部份證據都是來自公眾領域(亦即傳媒)的錄影片段,乃open source video,爭議不大,故早和遲判刑的影響不大,不像另一些刑事案件作供披露了新的資訊會影響判刑。
此時,高勁修法官則指出,控方這個理據,跟爭取以陳廣池法官審理距離更遠,因為不同法官看到的整據也一樣。高勁修指,控方提出的案例,涉及被告轉為控方污點證人而在另一案件獲得輕判的待遇,和這宗六四案差異甚大……。
代表律政司的蕭啟業說,「案情是不同,但Rationale相同。」高法官指出:「乜Rationale呢? 講來講去,你都係想搵同一個法官審同一宗案件,但我們這兩宗並不是同一宗案件(指已審結的六四案和今次20人案件)。我只能夠說,現在這20人要用同一個法官囉。」
爭拗期間,長毛梁國雄舉手,正當大家以為他有甚麼重大指令要給自己的代表律師。原來他表示要上廁所,全場爆笑。又再休庭。
休庭回來,高法官指出,控方要求必要用陳廣池判此案的要求不獲接納,因為控方提出的案例,案情和此案並不適用。高官指出,陳廣池法官審理的案已經審結,被判刑的4人已在服刑,沒可能回帶讓4人回到未判刑時,和現在此20人一起重新審理再同時判刑。加上此案即使以由其他法官審理,他/她可以參考陳的書面判理據便可以維持判刑一致的問題。
之後,法庭處理審訊語言和排期事宜,又討論了良久。最終高法官指出,認罪的被告會於9月9日處理;而不認罪的被告需要於11月初審理,預計審訊十天。
這天的提訊,下午2時半才開始,但早在上午9時許已有人排隊拿旁聽票。四十個公眾席,加家屬及記者席,把西九龍2號法庭塞爆。一票難求,有支持者為了入場「見一見」被關押的親友,在外面等有人早走讓出門票才能入場。
下午2時許開庭時,天朗氣晴,滿天白雲,但刮起猛風,強風竄進西九龍法院那個特高樓底的停車處,把紙張吹得亂飛。至散庭時,天已暗,下起一陣陣雨。原來天文台已經掛起了這個夏天第一個一號颱風訊號。散庭時,有人對着犯人欄喊:「一號風球了,裡面(監獄)唔會咁熱啦!」長毛舉起拳頭,喊着口號,走入小門,又要再等下一次審訊,才可以與這麼多同路人見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