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83184 (叭叭叭)
看板LAW
標題[請益] 關於緩刑出國的事情
時間Fri Jan 8 04:32:29 2016
最近在跟朋友計畫出國遊玩的事情
朋友說 他不知道自己能否出國
只好替他上來發問了
朋友以a代稱
A在18歲前夕牽扯到一起重傷害罪
20歲時最後處以緩刑五年並交付少年法庭保護管束
所以每個月都要去找觀護人報到
觀護人也無法明確指出他是否能出國
有大大能替他解釋嗎
如果他申請護照核發的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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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Kyosuke: 緩刑不能出國01/08 05:37
推 KKyosuke: 這種要定期報到的 一般都不會准01/08 05:40
→ KKyosuke: 保護管束的話要向少年法院法官或檢察署檢察官申請核准01/08 05:41
謝謝k大回覆
因為朋友是未滿18歲時涉案 至20歲才宣判
判刑時是判緩刑 又因為 是未滿18歲時 少保法判定 這樣他算緩刑呢 還是保護管束呢
※ 編輯: x83184 (101.15.178.234), 01/08/2016 12:14:09
→ sindyevil: 去申請就知道了 01/08 12:59
推 taoist9999: 原PO本文說的案例,應該是要找檢察官核准。 01/08 18:19
→ taoist9999: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項: 01/08 18:19
→ taoist9999: 受保護管束人經指揮執行之少年法院法官或檢察署檢察 01/08 18:19
→ taoist9999: 官核准出國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同意其出國。 01/08 18:19
→ taoist9999: 更正:原PO本文說的案例,應該是要找檢察官或少年法院 01/08 18:20
→ taoist9999: 法官核准。 01/08 18:20
推 taoist9999: 01/08 18:22
→ taoist9999: 重推一次: 01/08 18:22
→ taoist9999: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條第2項: 01/08 18:22
→ taoist9999: 受保護管束人經指揮執行之少年法院法官或檢察署檢察 01/08 18:22
→ taoist9999: 官核准出國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同意其出國。 01/08 18:22
→ taoist9999: 因此,原PO本文說的案例,依應該是要找檢察官或少年 01/08 18:22
→ taoist9999: 法院法官核准。 01/08 18:22
→ taoist9999: 看指揮執行保護管束的,是檢察官還是少年法院法官? 01/08 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