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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萬的網紅巴打台,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11月24日(100蚊獅子頭) https://youtu.be/uHwF9ZsACWw 請各網友支持, 課金巴打台 (過數後請標明所支持的節目或主持, 把入數收據WhatApps 至 : 94515353 ) - 恒生 348 351289 882 - 中銀 012 885...
緊急應變法規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7-11 09:09:20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隔離有什麼問題嗎? 武漢肺炎疫情爆發社區感染後,全台灣進入第三級警戒,外出時全程配戴口罩、並避免不必要的活動。 —— 長達一年半的疫情,有點年紀(欸)的人也想起了十幾年前的 SARS 疫情。 2002 年,中國爆發 SARS 疫情,隔年傳到台灣。 SARS 疫情真正的危機...
緊急應變法規 在 Sunny / 律師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2-04 03:03:59
#國家能以疫情為由禁止人民出國嗎? #新型冠狀病毒 的病例,今日攀升到108例。今天公布有個案被同班同學傳染,全校停課,更讓大家人心惶惶😷 因此,繼醫護、師生陸續受到#出國禁令,也有許多聲音開始討論是否該#全面禁止 人民出國。 . 📣 今天想跟大家聊聊#全面禁止人民出國 在法律上是否可行?以及該如...
緊急應變法規 在 廖郁賢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03 23:45:23
秋行軍蟲蟲蟲危機危機重重,守護台灣滷肉飯第二回合開始! 📞若發現疑似蟲體,請立刻通報防疫局📞 #攏是阿共仔的陰謀(我是疑問句) #台灣好棒連中國的蟲蟲都想統一台灣(我是疑問句) 上一場守護台灣豬的戰役還沒結束,如今秋行軍蟲大隊又緊接而來,我們要提醒各位民眾,請與我們一起守護台灣農產業、守護台灣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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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應變法規 在 巴打台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11-24 10:00:04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11月24日(100蚊獅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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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疫情第四波來勢洶洶,政府針對歌舞群組強制檢測,具體執行不僅混亂,還有很多「甩漏」。當局強調公營及私營化驗所一天有能力檢測數以萬計樣本,處理歌舞群組本應綽綽有餘,過去3天所出現的瓶頸和混亂,並非檢測能力不足,而是當局安排不周、執行不到位。歌舞群組確診人數持續擴大,當局下令強制檢測,意味事態緊急,不排除尚有很多無徵狀感染者,可是當局同時又容許檢測工作歎慢板,檢測中心額滿「截龍」,未做檢測者、等待結果者可以繼續游走社區,增加病毒擴散風險。抗疫10個月,香港已有不少控疫工具和手段,問題在於當局是否有決心以「基本清零」為目標,雷厲風行落實。
蘋果頭條
上月踢爆有警員在執行職務期間,使用在大陸購物網站淘寶及鴨寮街有售、沒有錄音功能的「私伙」無線電對講機,警方當時並無正面回應,僅指會了解事件,事隔一個月,警方回覆指已就相關法規提醒及「訓示」相關人員,但無回應使用「私伙」對講機的警員人數、採購程序、以及使用時的對話是否有紀錄等問題。有警員於今年10月1日的示威活動中,使用官方裝備以外的無線電對講機,配備「私伙」對講機的警員多為機動部隊的警長。據記者現場觀察,警員會使用該對講機交代現場人手調配,及傳達行動指令。而「私伙」對講機為大陸品牌「瓦力能 WLN」,淘寶及鴨寮街均有出售,設有16條預設頻道,並無錄音功能,意味著其行動不受監察。
東方正論
疫情失控,昨日又70多宗確診,特區政府抗疫不力,推出措施擾民居多,連派錢也會招來民怨。最近又一「傑作」便是染疫津貼,當局會為確診者提供一筆過5,000元津貼,以為是惠民德政,怎料民間反應之大,質疑不公平、引起反效果之聲不絕,徒為社會添煩添亂。食衞局局長陳肇始在周日放風透露推出染疫津貼5,000元,已經引起醫學專家及市民批評,指造成金錢誘惑隨時令有人因財困鋌而走險,故意染上新冠肺炎以獲5,000元。有網民號召親朋齊領津貼,亦有人兜售聲稱確診者或感染群組的口水。
星島社論
特首林鄭月娥月初上京,與中央六個部委商討她爭取的惠港措施,相關措施將於明天《施政報告》公布。據悉,中央支持的其中一項惠港金融措施,是擴大「互聯互通」。實施六年的滬深港通機制,將擴大涵蓋範圍,內地投資者南下資金,將可買賣本港上市的生物科技股及第二上市股份,以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屆時,「北水」也可投資阿里巴巴、京東、網易等重磅科技股。分析認為如相關股份估值已很貴,「北水」未必會追入,但無可否認是利好因素。特首林鄭月娥特別押後原定十月中宣布的《施政報告》,獲中央安排赴京與六個部委開會,更獲國務院副總理韓正接見,藉此機會尋求中央支持她提出的經濟發展措施,務求使《施政報告》更具內涵。
經濟社評
特首林鄭月娥明天宣讀施政報告,本來大家寄望她交出一份振興經濟、改善民生的方案,詎料疫情失控,而今次爆疫又是港府甩漏所致,當前疫情嚴峻,港人飽受折騰。戰勝疫情是目前香港民生、經濟最緊急及重要的議題,也是反映今屆政府政績的重要事項,林鄭應緊貼每日形勢,親自指揮,統籌集中各個部門資源各級官員,全力迅速應變,做出實效,打好這場疫仗。國務院副總理韓正早前要求港府要把疫情當頭等大事抓,向來有「好打得」稱號的林鄭,實應親自領軍,每天應變,與專家及持份者保持緊密溝通,時刻審視效果,務求做到最好,因她熟悉政府運作,也強於跨部門協調統籌,做實事、講效果。 -
緊急應變法規 在 徐巧芯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9-10-15 18:41:02✨2019/10/09警政衛生部門質詢✨
警消救護人員真的很辛苦!為了市民赴湯蹈火,經常讓自己反而深陷危險當中。因此,一定要替他們爭取權益,避免悲劇發生時才來檢討。我希望台北市成為最注重消防救護弟兄的城市!
質詢重點:
1⃣️法規中雖規定救護車有一定樣式需要符合,但現行救護車白色車身辨識度不足,希望本市救護車能比照新北市救護車加裝爆閃燈或是增設黃色反光貼條提升本市救護車辨識度,消防局長吳俊鴻也承諾於半年之間完成所有救護車的裝設。
2⃣️ 希望現行醫療艙側向座椅的兩點式安全帶朝向三點式以上安全帶做設置,加強宣導救護人員於執行救護時應繫安全帶。
3⃣️ 目前救護車上的擔架僅供成人使用,對孩童不適用,建議添購兒童式固定帶,加強救護器材固定放置及耗材櫃裝設鎖扣或蓋子。
4⃣️ 希望未來雙北合作,在大台北地區找尋練習場,固定開設防禦性駕駛的訓練課程,精進消防員駕駛的緊急應變能力。
對此消防局長也同意將會與專業同仁研議討論後,只要是為了消防同仁出勤安全的建議都會慎重考慮並採納。
#專注市政 -
緊急應變法規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6-12-29 11:07:26興航停駛問題,使花蓮交通及觀光產業雪上加霜。在蕭美琴的關切與行政院、民航局等相關單位積極協調下,依據民航法緊急狀況之徵調法規,華信航空同意於12月1日起協助接手。目前將以包機形式恢復台北-花蓮、台中-花蓮班次,作為復興航空停駛之應變措施,今日(24)蕭美琴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專案報告上,也要求交通部盡速確定航班,部長賀陳旦也允諾將立即與業者協商,擬於11月底前公告班次,恢復航運服務。
蕭美琴認為,花蓮身為觀光大縣,但機場利用率始終無法提升,非常可惜。但因台北-花蓮航線近幾年營運虧損,是一條不經濟航線,交通部為急救暫時以徵召補貼方式,也非長久之計。因此,為讓民眾安心,航線能永續經營,蕭美琴要求民航局檢討熱門航線航權分配,使經營花蓮航線的民航業者搭配國內外熱門航班,在經營上不致虧損,才能達成永續經營、穩定服務的目的。
今日交通委員會專案報告上,蕭美琴針對興航停駛的後續問題嚴正質詢交通部及民航局。交通部長賀陳旦及民航局局長林國顯確定12月1日以後,花蓮機場可比照原先購票方式,臨櫃或網路辦理。另外,針對團客轉搭其他班機衍生出的差價問題,現階段暫由旅行社協助辦理,不會轉嫁旅客,民航局也將協助旅行社與復興航空洽談差價補償事宜。
另外,蕭美琴表示,雖然現階段以緊急方式徵調華信協處,但交通部更應擬定花蓮長期航運規劃,穩定花蓮航運。而對華信航空願意協助後續處理工作,蕭美琴表示感謝。因華信航空原在花蓮機場即有高雄-花蓮航班,能以最快速度調整配置。加上華信航空的營運及穩定性,民眾都更能信任肯定,因此由華信接手將是最適切的方案。
除此之外,為了根本解決花蓮機場低度利用及帶動觀光產業發展,蕭美琴與行政院東部服務中心更積極洽談國外包機的可能性。目前日本航空、旅遊業者,對包機直飛花蓮的旅運及觀光市場都深感興趣,也已規劃於年底安排踩線團到訪花蓮,倘若洽談順利,日本-花蓮直飛包機定案,將可望成行。
緊急應變法規 在 桃園在地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摘:
聯合國原子能總署和輻射防護委員會在1980年代末期開始公布了輻射防護的五大原則(依序為其優先順序):全文請參考ICRP Publication 103, The 2007 Recommendation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Radiological Protection.內附簡體中文版(http://www.icrp.org/publication.asp…)
1. 正當性(Justification)
2. 最優化(Optimization)
3. 劑量限值(Dose limits)
4. 遏制干預(Constraint)
5. 參考等級(Reference Level)
.......
原子能和平利用的恐怖陰謀
「核能啦啦隊」原能會真正的身分
如果核能沒有輻射的問題,如果輻射沒有最低安全限值(再低仍有風險),核能將會是完美的能源選擇,可惜也可怕的是:核能會產生百萬年都可以危害人類與環境的輻射問題,隨著人類對輻射的危害的認知與時俱進,讓人類社會無法接接受核能的輻射危害,早已是普世價值。
然而台灣在冷戰威權時代訂定的《原子能法》,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包裝核武的野心,以「促進原子能和平利用和研究」為名,把輻射防護、核能管制視為保障「原子能和平利用」的工具,長期以來洗腦人民,讓人民無條件接受不必要的輻射。依《原子能法》而成立的「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長期以來被譏為「球員兼裁判」,其實原能會的法定角色既不是球員,更不是裁判,而是「核電的啦啦隊」,或是實質上的「台電包商」。
能源轉型的重要案例
2018年9月6日田秋堇委員、蔡崇義委員調查,據訴,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健康減鈉鹽」,非衛生福利部核准在案之「健康食品」,其高鉀含量對腎病變者可能造成健康風險、具有偏高的輻射值(輻射食品標準為100貝克/公斤),且並非對所有消費者皆有益,因此需加警語等情乙案調查報告。(https://www.cy.gov.tw/sp.asp…)可以下載調查報告,一覽全文。
這項調查報告過了9個月後在2019年5月28日才公布,本案對於台灣人民健康、食品安全有重大而深遠的影響,因為台灣過去半世紀以來,「促進原子能和平利用」洗腦成功的一斑,台灣的輻射防護全部成為擁核者的玩物,不斷用「低輻射無礙健康」,甚至還有「低輻射有益健康」,最近更有鄉林建設用「天然鐳」輻射作為「健康宅」的訴求,當然國營事業台鹽,在衛福部與原能會的保護下,用「健康」標榜高輻射的加鉀鹽也是「天經地義」。
衛福部在7月16日公告「市售包裝食用鹽品添加之食品添加物含天然放射性物質鉀-40之標示規定」草案,8月20日在立法院陳曼麗委員主辦公聽會中,來了一群業者、學者,紛紛陳述鉀的好處,甚至連香蕉蕉農理事長都出席關切。
本案的主要問題是在於人工合成的氯化鉀中含有放射性鉀-40問題,台鹽的「健康減鈉鹽」系列輻射量高達8860貝克/公斤,過去10年間,販售7000多噸,總輻射量可達520億貝克,福島核災過後,3座爐心爐毀的核電反應爐持續每小時排放1000萬貝克,換句話說,就是5200小時的排放。所謂「健康減鈉鹽」的影響不可謂不重大。
在這場公聽會中,我們看與會的包括台大教授、中研院的研究員都不了解NORM,和TENORM的差別,NORM是 Naturally Occurring Radioactive Material的縮寫,TENORM是Technologically Enhanced Naturally Occurring Radioactive Materials的縮寫。美國EPA有清楚的定義與管制要求可以參考。(https://www.epa.gov/…/technologically-enhanced-naturally-oc…)
像香蕉內的鉀-40的是NORM,天然的植物生理吸收的,含量極為有限,且鉀是人體必要元素,並無健康疑慮。而台鹽健康減鈉鹽是TENORM,自然界中沒有純度99%的氯化鉀,是經過人工濃縮提煉出或電解來的(Technologically Enhanced),這輻射劑量是額外的,且依包裝指示食用每天10克,等於每年額外增加了3至9張的X光的劑量。
一般市場宣傳「天然的最好」,在輻射方面,就沒有這種「偏見」,不論天然,還是人工的放射線,α(alpha),β(beta),γ(gamma)都是子彈,不論是警察,還是土匪,打出去的子彈是一樣的。
在國際輻射安全標準中,已經認定了輻射傷害(對人體致癌)是沒有最低安全劑量的,因為低劑量輻射對人類DNA傷害是「隨機性」的,也就是不會因放射性粒子或波的數量多寡而增加或減少DNA突變,導致癌症的機率。在以下這段NHK介紹的影片中,有清楚的動畫描述。
在這裡舉個例子,當年連勝文在永和為候選人站台,被黑道份子近距離行刑式槍擊,連勝文被子彈貫穿口腔,子彈擊中現場數十公尺外的一位身障者的頭部,結果連勝文復原了,而身障者當場死亡。這正可以說明低劑量(一顆子彈)的隨機性(想打的人沒死,不想打到的人卻死了)。
在醫學、生理學、分子生物學、公共衛生學、地質學、輻射醫學等跨領域科學上,以及經濟、社會、產業的論證妥協下,聯合國原子能總署和輻射防護委員會在1980年代末期開始公布了輻射防護的五大原則(依序為其優先順序):全文請參考ICRP Publication 103, The 2007 Recommendation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Radiological Protection.內附簡體中文版(http://www.icrp.org/publication.asp…)
1. 正當性(Justification)
2. 最優化(Optimization)
3. 劑量限值(Dose limits)
4. 遏制干預(Constraint)
5. 參考等級(Reference Level)
這也被視為國際輻射防護的標準,國際原子能委員會的輻射防護標準引用,希望各國將其立法做為國內法的依據。
一、正當性
要輻射安全,就是盡可能的避免,所以國際輻射安全的第一條原則「正當性(Justification)」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沒有正當性,就不應該曝露於輻射中,除非是「利大於弊」。
二、最優化
如果在「正當性」完備的條件下,就要採取最優的「利大於弊」,也就是在最小傷害下,獲得最大的利益。
三、劑量限值
就「最優化」的依據,訂定出劑量的限值,在計劃性曝露時,不應超過這最大的劑量。
以上三項原則是在「計劃性曝露」所實施的,就是在控制的條件下,確定「利大於弊」的正當性,非曝露不可,在一定的劑量範圍內,可以接受「計劃性曝露」。
但是如果發生核災(核電廠無法控制排放輻射),特定的地質條件產生大量的輻射,或是核子試曝(現在國際社會已不允許),這些是「非計劃性曝露」,就要採取第四、第五項原則措施。
四、遏制干預
當非計劃性的事件發生,產生超過平時或計劃性的曝露量,行政機關、管制機關就要介入,採取遏止和干預手段。
五、參考等級
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即使在積極的介入干預,也不能降低輻射,就會訂定出「參考等級」的標準,以降低輻射危害。
如此看這五個原則,其實非常「空洞」,國際標準內容十分冷僻,文字非常艱澀,一般人根本看不懂,也難以理解。台灣當局也落得輕鬆,雖然《輻射防護法》第五條規定,我國國內輻射防護必須依照最新國際標準制定法規,但實際上,原能會的輻射防護還停留在50年前的概念,曾經大力鼓吹「低輻射有益健康」的謬論。
我們舉核電廠的例子,讓大家理解。
一、正當性
興建核電廠,可以產生電力,供應大眾、產業用電,有利於民生福祉,在計劃中核電廠會排放有限度的輻射,但經環境、經濟、社會影響評估,廠內外人員曝露劑量有限,利大於弊,所以興建核電廠。以德國為例,2011年福島核災後,德國政府評估,核電繼續運轉,核災與核廢的環境、經濟、社會成本過高,缺乏利大於弊的事實,就決定德國停止核能發電。
正當性的建立,除了健康效應外,還有經濟的補償,職業訓練,體檢等福利,讓受曝者接受輻射的「正當性」提高。像核電廠工人,都有「核能加給」,因為他們受到一定量的輻射曝露,也會因管制限內的輻射劑量增加而提高。奇怪的是原能會主委又不在核電廠上班,頂多偶爾視察,長年以來原能會主委、副主委都領「核能加給」,這種「過度正當」,讓原能會把「輻射」當成「福利」。
所以如果遇到核電幫再說「輻射無害論」,先要求他們撤銷原能會、核電廠、核研所的核能加給再說吧。
從正當性來看,廠外居民受到一定量計劃性曝露的輻射,當然要有補償,目前台電「電力開發協助金」依核電廠發電量補助,是不符合正當性的,應該以核電廠在地方存放的核燃料、核廢料以及輻射污染物的量來補償或賠償才對。
居民接受的劑量應遠低於廠內人員,因為居民並沒有領核電廠的薪水、退休金,以及各項福利保障。但政府常用廠內工人的管制限值來告訴人民一切沒有污染、安全,這就缺乏正當性,除非當局要發薪水、退休金給居民。
二、最優化
雖然核電廠有正當性,但是其輻射排放一定要越低越好,在核電廠的輻射防護最高原則是ALARA (As Low As Reasonabaly Achievable),在可行的合理條件下,能不排放就不排放,能減少多少,就減少多少,讓輻射的量降到最低,或是封閉在密閉空間內,不排放到廠外。
三、劑量限值
核電廠內的人員都配帶2個劑量佩章(輻射測量計),一個是短期的,每次進出輻射作業區的所受曝的輻射量,一個是每個月總共的劑量。如果一次或一個月,或數個月累積超過一定的數值,就會被限制不得再進入輻射管制區工作。即使這些工人已經收到核能加給、高輻射作業津貼等經濟補償,但是基於人道考量,必須予以管制。
此外,也有性別差異,因為女性的卵子細胞是終身的,而成年男性的精子細胞是不斷生成的,某些高輻射作業是禁止女性參加的,這並非歧視,而是人道的保護措施。
四、遏制干預
當核電廠某個區域或整廠的輻射防放超過了原計劃,當局就要採取遏制措施,就像《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規定的,必須採取非常措施,減少輻射曝露的機率,包括廠內人員撤離,廠外疏散,管制進出,除污,復員等作業,甚至國家都要發布緊急命令,甚至戒嚴,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五、參考等級
當人民員與環境受到非計劃性的曝露(核災),所有的遏制干預措施也無法把輻射降低到計劃內的量,而人民不得不在輻射污染區內生活、工作,所以當局會依據廠內外實際的輻射劑量,制定廠內、廠外的參考等級,予以賠償、補贘或補貼。
就像車諾核災後,歐洲至今仍把一般食品的參考等級訂在每公斤1,000貝克,所以即使車諾比過了30多年,德國、法國出口到台灣的藍莓醬都會有超過500貝克的等級,高於台灣管制的100貝克限值,難道是注重食安的歐盟對輻射管制掉以輕心嗎?非也,這是因為歐盟受到車諾比核災後,土地、水域受到污染,視同核災區,不得不做的處置,否則歐盟都要進口其他的洲的農產品、水才能保證人民溫飽,這樣的成本變得無限大,又不符合第一原則「正當性」,所以把參考等級放寬,這是不得已的做法。
同樣的輻射安全原則,也適用於醫療、研究的輻射防護,這是一個基本的邏輯,和成本效益分析,各國各人的情況不同,很難用單一數字的標準讓所有人都適用。
從輻射安全五項原則看鉀鹽(台鹽健康減鈉鹽)和日本福島污染區食品進口問題
日本核食問題爭議多年,糾纏不清,在我看來,是沒有用國際標準來衡量,同樣的台鹽健康減鈉鹽也是如此。
因為台灣沒有發生核災,到非吃不可的地步,所以不適用第第四、第五原則,但是政府(原能會、衛福部)都是拿第四、第五原則下的管制原則來管制,這是不符合第一條「正當性」的。
我們應該先就「正當性」來審視減鈉鹽和日本核食問題。
某些人因心臟病、高血壓的家族病史,而且要攝取大量的鉀,非吃減鈉鹽不可,他們為了健康,甚至保命,在食用含鉀鹽的「正當性」是足夠的。(其實台灣的食安問題更嚴重,食品的添加劑調味劑,如味精,都是鈉離子,問題不在於鹽的鈉,而在於添加劑中的過量鈉。)
許多心血管疾病專家視食物中的鈉如寇讎,同樣的,也有腎臟權威視鉀鹽如寇讎,這些都還是化學性生效應,並無考慮到輻射的效應。
但是台鹽以「健康」為名,販售「健康減鈉鹽」近二十年,除了台鹽以14倍於一般精鹽價格販售,可獲取超額利益外,是無法找到「正當性」為每公斤8860貝克的鉀鹽自圓其說的,頂多是對少數有心血管疾病,沒有腎病變(台灣每年增加近萬名洗腎病患)的人有幫助。如果符合某些專家所述的對心血管病變的健康效應,就應以「健康食品管理法」管理之,這也符合「正當性」
在日本核食面,不論國民黨或民進黨執政,都在日本政府「文攻武嚇」下,自動主張要開放核食,儘管2018年公投以近779萬比223萬票大幅壓低性的反對核食輸入,但日本外相公然威脅台灣的國際空間地位,這符合「正當性」嗎?
台灣政府一直說日本管制ok的,台灣人就可以吃,就應該進口,而且所有的研究計劃都是用日本的檢測資料,而日本的檢測方法比台灣法定方法粗糙,精度不足,在法律與科學上是不應採用的。
此外日本所設管制規定,是以核災後的情況,也就是用輻射安全標準的第四、第五原則,並不符合台灣現況(未發生核災)。
如果用日本核食來說有些不清楚,用台灣的豬隻口蹄疫來對比,就清楚了。
台灣的豬口蹄疫到今年7月正式絕跡,不再是疫區,但自1997年口蹄疫爆發以來,台灣成為疫區,但是台灣人無日不吃豬肉,也沒有人因吃了豬肉而生病。但日本迄今22年來從未進口台灣豬肉。
日本不進口台豬,是為了保護日本豬農嗎?日本也是口蹄疫疫區,疫區到疫區都不可以,為什麼從日本核災區,到台灣非核災區就可以?
衛福部的食品輻射管制和原能會輻射管制與國際脫軌,這並非一朝一夕所成,而是兩蔣要「核子不要孩子」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魔咒跨越了半世紀後,仍然陰魂不散,還把21世界20年代的台灣人弄得頭昏腦脹,閉關自守,脫離國際輻射防護的管理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