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uhuei (shuhuei)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推文罵人,警察查我IP
時間Fri Feb 5 18:39:47 2010
事實經過:
數週前我在八卦版的新聞底下推文,
該記者報案說我妨害名譽
我並不認識該記者,
那篇文章也已經在網路上消失 辜狗也查不到我的推文了
我甚至在接到警察電話前
也完全忘記這件事情
仔細回想,
應該是我當時對該篇新聞的標題很反感,
而且新聞裡的人很莫名奇妙
所以我的想法是:記者竟然報導這種垃圾鳥事...還用標題殺人
完整的推文我已經忘記了...
警察說我寫了"垃圾記者......"
結果警察查到我手機,
說該記者認為我妨害名譽之類的
因為警察主要是要問我通知單要寄去哪個地址
所以一時之間也沒有跟警察問詳情
但是通話中,我有聽到警察說
他找我找了一段時間,
後來是從我的IP查到我用社區寬頻網路
然後才查到我的姓名和電話
可能是跟社區網路公司要到我的資料吧
問題:
我想請問這種妨害名譽的官司
被罵的人去報案,警察有責任幫他找出罵人的是誰嗎??
我罵人有錯,但是該記者應該也只提供了我的PTT ID給警察
而網路公司應該有警察的公文,才敢給我的個人資料
我真的不知道一句"垃圾"嚴重到可以出動警察去查我IP
這是合理的作法嗎??
我們如果在網路上被陌生人罵
都可以要求警察替我找人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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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0.25.83
推 sausalito:有 合理 可以 02/05 18:42
推 depravity:有 因為你涉嫌犯刑法309條 警察有找出嫌疑人的責任 02/05 18:45
推 a386036:安心上路 02/05 18:47
推 solsol:有 有可能最後你無罪浪費司法資源,但是他爽 看情況 02/05 18:48
→ solsol:記者算是比較受公評比較寬的職業 但是要看法官怎麼想 02/05 18:49
推 depravity:可受公平只會影響誹謗的有無不會影響公然侮辱啊 02/05 18:54
推 solsol:我錯了 = = 至少有機會判輕很多 02/05 19:04
推 depravity:沒啥機會輕判很多 因為認罪本來就都只罰幾千塊 02/05 19:04
→ depravity:甚至可以緩刑 想再輕也不容易了 @@" 02/05 19:05
→ depravity:何況跟本沒有"很多"的空間 02/05 19:05
推 ameko34:聽說可受公平等阻卻違法事由有適用於公然侮辱耶 02/05 19:08
推 depravity:那是對"事"不是對"人" 02/05 19:17
推 ameko34:今天看到有人強姦 你罵他畜生 算不算對人 算不算可受公評 02/05 19:21
→ ameko34:的公然侮辱 02/05 19:21
→ solsol:剛查了比較詳細資料 02/05 19:24
→ solsol:那他這案子[故意]這部分是幾乎成立嗎? 02/05 19:24
推 danlook:如果警察不能找的話 那就精采了 可以隨便罵髒話沒關係 02/05 19:25
→ depravity:不算 不過他可能不敢告 因為可能被法院某種方式表 02/05 19:31
→ depravity:有興趣去查判決吧 有人告人公然侮辱勝訴 02/05 19:33
→ depravity:可是被侮辱的方式和內容被連名帶姓寫在判決公告出來 02/05 19:33
→ depravity:倒是被告被馬賽克了 XD 02/05 19:34
→ depravity:我是指不算對事算對人 02/05 19:35
推 valenci:記者竟然報導這種垃圾鳥事..還用標題殺人 到檢那邊不成立 02/05 19:36
→ valenci:吧? 02/05 19:36
推 sausalito:標題不是記者下的 至於是不是垃圾鳥事 看檢方怎麼認定吧 02/05 19:38
→ valenci:看錯 警說你寫垃圾記者 02/05 19:38
推 solsol:查了才知道有不少誤解,另你說刑事輕判不了多少?但民事呢? 02/05 19:39
→ depravity:行事清判不了多少是因為已經夠輕了啊 認罪大都只判3-5K 02/05 19:40
→ depravity:甚至還緩刑 幾乎等於不罰了 還要多輕 XDDDD 02/05 19:41
→ depravity:民事看命了 近年來有價碼越來越高的趨向 @@" 02/05 19:42
→ solsol:那看來得法官也是認同記者很爛,民事才低 02/05 19:48
→ solsol:那一般大概還是一樣去跟記者和諧和解省事 02/05 19:49
推 roboball:我怎麼覺得民事好像很好拿賠償金的樣子= = 02/05 20:09
→ depravity:是好拿啊 當面罵的 有一句話六位數的判決出現過 02/05 20:14
→ solsol:另外,換個話術,有所謂[對事不對人]這種說法嗎? 02/05 20:17
→ solsol:像[王八蛋X板主,老是雙重標準]跟[X板主王八蛋的雙重標準] 02/05 20:20
推 depravity:有啊 X總統的外交政策是狗屎 跟X總統是狗屎 就不一樣啊 02/05 20:26
→ depravity:妳把兩個都把評價用在X板主上 有啥不同 02/05 20:27
→ depravity:把評價用在X板主的管板方針上就是對事 02/05 20:27
→ depravity:想偷渡到人身上 就可能惹火上身變成對人 02/05 20:28
推 solsol:謝謝 看來還是和諧一點比較好 02/05 20:33
推 ChrisBear:鄉民都是推文罵很爽 上法院都怕得要死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02/05 21:39
→ funbook:我要是被人罵垃圾記者,我會要知道原因 (我離題了,逃~~) 02/05 21:52
推 sachan001:我覺得警察幹得好! 不然在網路上罵人都不用負責喔?! 02/05 22:49
推 baolidab:如果可以不管警察也不想理會這種鳥事 02/05 23:16
推 chouyihen:當然可以呀@@如果罵的言論有犯罪嫌疑 警察就可以找人 02/07 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