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維護合約範本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維護合約範本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維護合約範本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維護合約範本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7萬的網紅賴品妤,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政府應該要帶頭尊重著作權! 感謝蘇巧慧委員發起這個記者會,我認同這方面仍有一些不足之處。目前我們在政府部門的藝文採購、委製,或是競賽方式中,都可以見到主辦單位不合理的著作權條款,像是會在合約中提到: 1. 「著作權全歸主辦方(甲方)所有」 2. 「要求參賽者(乙方)不得行使或放棄著作人格權...

維護合約範本 在 不跟你說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7-11 09:59:04

聲明:以下皆屬個人心得,不適用於所有狀況。不想花太多時間看的可以直接跳到最下面簡而言之開始!有幫助的話歡迎分享標註我!  這篇先不談要不要補習這件事(這個問題我匿名回答過蠻多次的,question2第一篇就是),有疑問的話去看黃大謙的影片啦(!)主要講講要不要補全科班。  首先,免不得分別提...

  • 維護合約範本 在 賴品妤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2-02 17:20:47
    有 7,326 人按讚

    #政府應該要帶頭尊重著作權!
     
    感謝蘇巧慧委員發起這個記者會,我認同這方面仍有一些不足之處。目前我們在政府部門的藝文採購、委製,或是競賽方式中,都可以見到主辦單位不合理的著作權條款,像是會在合約中提到:
     
    1. 「著作權全歸主辦方(甲方)所有」
    2. 「要求參賽者(乙方)不得行使或放棄著作人格權」
    3. 「無償授權」
    4. 「專屬授權」
    5. 「無限期不限範圍使用」
     
    雖然依契約自由原則,且契約必須經雙方同意才生效,但既然《文化藝術採購辦法》第17條第一項中,已經規定「機關辦理藝文採購,廠商履約結果涉及履約標地所產出之著作權者,機關依案件之需要,應於契約內就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訂定合理必要之約定」,就應該去落實立法精神,完整保留創作者的權益。
     
    我認為,公部門藝文採購甲乙方的著作權爭議,其實正是反映了多年以來,公部門因循舊約、圖謀便利,忽視創作者權益的結果。
     
    而 #文化部 作為藝文創作的主責機關,應該承擔起呼籲各部會、業務單位,在從事藝文採購,以及制定相關規章、簽約時,都該以保障創作者的權益作為最大考量。
     
    所以,我也建議兩點:
     
    📌 政府單位之後的「藝文採購範本」能夠將「文化藝術採購辦法」第17條的精神放進去,以維護創作者的著作權益。

    📌 文化部有建立「文化藝術採購作業專區」,應該要多加宣導,其他單位也可以參考討論,幫助業界制定更適切的契約範本,讓創作者能夠更安心的創作、更安心的投遞發表。
    #乙方要團結 #文化部 #創作者權益

  • 維護合約範本 在 吳思瑤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1-05 09:59:32
    有 1,335 人按讚

    關心校園食安的朋友、家長,照過來!

    昨天教育部公佈了最新研議的「學校膳食供應採購契約範本」,全國一致,思瑤為您整理三大重點:

    1.營養午餐 #肉品一律國產
    2.違規業者 #加重罰則,重者取消合約
    3. #擴大規範加工製品,也一律國產

    這是我們負責任的行動,展現維護校園食安的決心。

    一直堅信,教育的本質是誠信與良善,更需要具體的作為。
    一直口水、扭曲、誤導、炒作恐慌的政黨及政治人物,請適可而止。

    #正能量傳播真訊息
    #一起來當謠言終結者

  • 維護合約範本 在 企業號航行網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06-15 09:00:00
    有 2 人按讚


    嘩,要求咁離譜

    - 要求 終身免費保固維護服務,週一至週五可隨時要求提供技術諮詢支援
    - 要求 若我方作業延遲7日或以上. 他們可解除合約並求償總金額 (他們不用付半毛錢)

    請問各位前輩, 這樣的合約條款合理嗎?

    最近剛開始接案,幫我表哥工作的小公司架網站,對方要求簽約的合約書中,覺得有許多不合理的條款,例如:

    - 要求 終身免費保固維護服務,週一至週五可隨時要求提供技術諮詢支援

    - 要求 若我方作業延遲7日或以上. 他們可解除合約並求償總金額 (他們不用付半毛錢)

    - 合約到期前7日,他們可以隨時要求修正調整或停止合約 等等條款

    我上網看了些範本,但是有的過於簡單(不像他們的有20多項條款),有的範本則是並不完全符合網站架設的案子。

    所以想請問各位前輩,如果遇到類似條款的合約,你會怎麼處理呢,還是說這是一般業界正常的條規?

    (案子已經進行一半因為對方急著要上線,礙於表哥推薦我才幫忙,但昨天看到合約時真的讓我傻眼。想不做,但怕影響到表哥工作,唉。但是,他們這個版本的合約,我是不會簽的)

    另外,是否哪裡或有人可以提供針對我們這行業的合約範本可供參考呢?

    他們說合約可以再談,所以我才想找範本另提供給他們從我們業界立場出發的版本,看他們的反應後再說)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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