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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綠建築標章分級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營建署:細膩分級補貼,讓社宅社福整合更緊密🏠🏠 2020年度可以說是住宅政策重要的里程碑,#社會住宅 第一階段4萬戶於2020年10月提前達標;這些社會住宅大多有綠建築、智慧建築或耐震標章,地方政府及住都中心等主辦機關並規劃導入公共藝術、社群經營及社區活動等軟體搭配,用紮實的空間設計及服務品...
綠建築標章分級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營建署:細膩分級補貼,讓社宅社福整合更緊密🏠🏠
2020年度可以說是住宅政策重要的里程碑,#社會住宅 第一階段4萬戶於2020年10月提前達標;這些社會住宅大多有綠建築、智慧建築或耐震標章,地方政府及住都中心等主辦機關並規劃導入公共藝術、社群經營及社區活動等軟體搭配,用紮實的空間設計及服務品質,消除與國人對於早期國民住宅的刻板印象,進而形塑出社會住宅優質的鮮明形象;而為擴大照顧 #租屋 族群,亦於同年加倍租金補貼計畫戶數,並設計程序簡化、放寬門檻等配套,將政府的協助能量確實傳達到國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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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建築標章分級 在 楊博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政治口水少,#法規改革好,#防災無煩惱 】
#錢櫃KTV重大火災之消防問題探討分析
4/26日錢櫃KTV林森店發生重大火災意外,因現場室內施工,消防安全設備關閉無法作動、防火區劃破壞等違反公共安全情形,以致大量濃煙上竄民眾逃生不易,造成嚴重傷亡事件。初步判定是在5樓西北角的儲藏室起火,目前正由檢察官偵查當中。至於是誰關閉包括室內消防栓、自動撒水設備、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緊急廣播設備和排煙設備等5大消防安全設備,也一併由檢察官調查當中。造成多人死傷的真正原因是「業者擅自關閉煙霧偵測系統等五項消防設施」
關掉消防設備的是業者,衝進火場救人的是消防員,被指著鼻子痛罵的是台北市府,要被懲處的是消防局人員,其實真正的問題消防安檢制度跟消防法及其他建築相關法規應該修正。
🔴#真正主要問題
🚭現實遇到的問題
KTV消防警報器關閉成常態?議員爆:因民眾包廂內會抽菸:https://www.nownews.com/news/column/4058202
事實上KTV消防警報器關閉根本就是常態,大家常遇到,KTV消費者,在包廂抽菸遇過警察臨檢,警察當下只是勸導,服務員也不會制止或制止再犯,根本默許民眾在包廂內抽菸、關警報器,積習已久。關掉消防緊報器主因是怕一但誤觸自動灑水系統打開,#每一間K房包廂裝潢加上高級音響設備系統上百萬至千萬,一次全毀消費者也不願賠償。
🚫法規問題--修正相關建築及消防法規
🔥#消防法
1. #防火管理人無任何罰則之規定。
消防法施行細則§14,造成只需每月固定巡檢跟依類組定期申報書面資料而已,根本無法落實負責管理。
2. #防火管理權人亦接近無任何罰則之規定。(合法申報及設置丶維護)
消防法§35雖規定防火管理權人若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於發生火災時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但以目前法規來檢討大多數場域在取得使用執照與建照後,加上配合相關消防安檢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都通過就無處罰。加上這次「業者擅自關閉煙霧偵測系統等五項消防設施」目前尚查不出誰關閉,最終只能依刑法業務過失傷害罪送辦。
3. #自衛消防編組應另訂相關訓練及抽查辦法
消防法§15自衛消防編組:滅火班、通報班、避難引導班、安全防護班、救護班平時演練不周及火災發生時無法發揮效應。尤其是避難器具#緩降機通常檢測規避,廠商人員示範拍照交差而非場所人員自行演練,導致真正遇到火災時無人會使用。
4. #消防法過於寬鬆(大多只能要求限期改善),消防法沒有一條法條可以要求業者即刻停業(北市這次是用行政執行法要求停止使用)消防法§37、38、39、40皆只要求限期改善(違反消防法案件改善計畫書/勸導單),並未直接開罰或制定罰則。更應加入「關閉或未改善以致於消防設備,無法正常使用,相關刑責提高。」
🔥#建築法
建築法§74中修正:申請變更使用執照,應備具申請書並檢附「#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室裝法§26中修正:一定模模以上建物施工前取得「#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核備合格文件。
室裝法§28中修正:不管未涉及或涉及消防安全設備變更者施工前應依消防法規規定辦理,並應於施工前取得當地消防主管機關#審核合格之文件。
🔴建議改善現行問題
1.建議消防署可以仿内政部建築研究所成立的#財團法人建築中心(現行綠建築標章、防火建材認證核發單位)成立#財團法人消防中心來處理上述工作且日後的消防安檢委託消防中心所定期及不定期配合消防局檢查及第三方公正單位稽核與爭議事件處理。
2.財團法人消防中心由內政部消防署、建築師公會、消防設備師公會、消防設備士公會等合作成立,專責消防及安檢工作檢查分級分責查驗或認證後之消防公司。現行安檢皆由各種顧問工程公司負責,低價承攬安全檢查工作。大規模建物一棟大樓只花低廉價格如何能詳細負責的完成,因此作假情事就是容易如此發生,如本次KTV十樓安檢随便看個一樓就罷。
3.#救災電子E化系統
台北市政府的所謂E化只有目前所指救護車的救護平面E化系統,實際上各大樓及一定規模以上的建築場域,消防的E化係是大樓各層平面圖,電子化亦即將各層樓的安全梯消防栓警報系統全部電腦化標示正確位置,消防署圖面電腦化甚至於2D、3D化。如此在各級消防控制中心遇火警時能立即傳輸給第一線救災人員立刻能夠了解現場平面狀況甚至進入火場,更可藉GPS定位救災人員位置,更保障救護安全。否則在一片煙霧瀰漫又漆黑裡那𥚃得知自身位置,但目前因消防署中央人員、經費不足無法進行此項工作。
4.應該區域消防局設置分區🆘「#消防受信總機訊號遠端監控機制」,即便當受信總機被關閉或故障📴,即時通報。此外,應該強制一定規模以上之業者裝設📵「#119火災通報裝置」,當火災發生感應時,自動通報消防機關,如今發生憾事,各縣市應該亡羊補牢。
5.#消防人員專責化,救護專責、安檢專責、救災專責,每個人擅長都不同,但把人員特性區別出來,專責化丶分責分權制度,地方政府提高員額和預算編列,職務津貼。
🔴#北市建管處跟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制定法律人民有遵守義務,日前消防局、建管處分開申請報(簡便於民)核確實有漏洞,北市府已經於災後幾天內檢討並立即修正是值得鼓勵:
5/2建管處邀集消防局及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室內裝修審查機構)共同研議,會議中並修正SOP,決議未來台北市建築物申請室內裝修或用途變更,必須依法檢附「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送消防機關備查。若非屬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住宅除外),建管處或建築師公會於核准變更或室內裝修許可時,仍將橫向通報消防局知照。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自5/4起,簡裝室內裝修恢復收件審查,不論自任審或公會審,送件時,一律檢附(臺北市建築物涉及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檢核表)檢核表。(住宅除外)倘屬應辦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核備者,應繳交消防局核備證明文件後本會方核發施工許可證。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502/1704998.htm#ixzz6M7lsjX96
🔴#爭議事件處置
這次事件是整個公務體系制度與中央法規的問題,該負責的人沒出來(關安全緊報設備之人),最後怎麼會由救火的消防局來負責任,盼市府、民代及外界能搞清楚究責方向,勿因政治化不問是非就錯殺基層好人,本因施工或電線走火造成火警傷亡,消防盡心盡力救人,最後怎麼所有指責都到消防單位身上,要消防來扛責任。建管丶消防抽查單位也是配合原有中央法規遵循而建立聯合稽查制度,原有分開申請報核(簡便於民)亦是依循中央法令規範。
KTV大火事件更交應由「第三方公會與府方聯合鑑定」(建管丶建築丶消防),不失正當公平公正性。交由第三方的鑑定 而不是慣性交由「府方高層」及「政風單位」調查,更不應受獵巫影響,政府也不應讓公務基層士氣低落。此舉才能夠全面完善而客觀審理所有看法、衡平論點,避免貿然採信單一事證,不失公允。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55652
特別感謝建築師公會丶技師顧問專家的指導和提供專業諮詢丶研判丶分析丶照片。
我也懇請大家能給基層消防人員和市府承辦人員跟相關建管單位一個慰勉丶鼓勵。
「消防法」目前真的很有問題必須多傾聽產丶官丶學丶民的多方意見召開多次的檢討會以及研討會去修法!不合時宜的法規遵循應給予修正而不是「政治化」的罵聲獵巫,為出征而出征,「罵聲不會讓台灣社會更好」,掌聲才能讓台灣世界驕傲」。
參考文獻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502/1704998.htm
相關建築、消防法規、建築師公會
綠建築標章分級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今天我在立法院總質詢提出了三大議題:全責照顧、外勞防疫漏洞、友善無障礙。
🔺防醫院人流混雜「全責照護計畫」收費標準最快下半年上路
https://reurl.cc/5lgKLz
✅壹、全責照顧(共聘照顧)
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記者會在2/26公布非法外籍看護工確診,2/29公布某醫院有四位院內感染的確診病患。所以我想跟院長討論病人院內照顧的問題。
這個議題我從兩年前開始推動,主要關注病患的照顧人力和民眾負擔,今天則是用『醫院感控』的角度來跟院長討論。
很多醫學中心都跟我反應,對於在醫院流竄的看護仲介或陪病個體戶都相當頭痛。這凸顯住院病患的照顧者在「非單一」且「非專業訓練人員」時,可能造成醫院感控的疑慮!而在近期的報導中,臺大醫院感染科主任在受訪時也是表示相同的擔憂。
Q1:但實務上,對住院病患來說,身旁沒有照顧者,院長知道醫院的做法會是什麼嗎?
醫院會要求病患或家屬必須聘用看護,有些家庭基於財務考量,於是就出現了非法看護的市場需求。
最近武漢肺炎院內感染的事件,再一次凸顯了本席這些年來的擔憂!這是繼SARS後再一次凸顯「我國陪病文化」和「醫院感控漏洞」的問題,我國防疫快速進步,但全責照顧卻原地踏步,本席認為這是思考醫院全面執行全責照顧制度的最佳時機點。
Q2:基於醫院感控、基於住院病患需要『單一』且『受專業訓練』的照顧者,本席認為全責照顧,才是根本和長遠的做法。院長怎麼看?
請衛福部在疫情結束,防疫中心解散後三個月內提出各層級醫院逐步納入全責照顧的短中長程執行策略,並將財務面納入全民健保的收費和給付考量一併計算。
✅貳、有關外勞防疫漏洞問題:
全國移工人數達到71萬人,其中產業移工45萬人;社福移工26萬人。另外,到109年1月底為止,留滯於我國境內的行方不明移工人數有將近5萬人。移工朋友的防疫很重要。
針對行方不明移工詢問。
Q1:內政部(警政移民):防疫期間是否對暫停行方不明移工查緝作業? (是)
Q2:請問勞動部、衛福部:行方不明移工如何購買口罩?或是如何取得口罩?(建議:行方不明外勞應該身上都會有過期居留證,建議鼓勵他們去藥局登記購買,但不要在防疫期間依據這個資料去查緝)
國家防疫,希望政府正視76萬移工的需求,為了國人的健康也為了移工的健康,將全數移工納入防疫的規劃。
✅參、友善無障礙
建構高齡友善的社會,無障礙的社會環境的恨重要的一環。這幾年經過大家的努力,公共場域已經做到民眾有感。特別要感謝內政部營建署在去年扛住來自旅館業者壓力,保住旅館無障礙房間的必要配置。
但有兩個深水區空間,我們要好好面對,第一就是診所,第二是騎樓。
一、診所:
衛福部在兩年前就提出《分級醫療策略》,承諾要輔導診所規劃無障礙空間,可是效果不彰。
衛生福利部亦於去年分別由國民健康署執行「高齡友善健康照護機構進階認證計畫」,及由醫事司執行「就醫無礙管理中心計畫」,計畫中均就診所之友善就醫流程與無障礙硬體環境進行研擬。
Q1:部長,請問醫事司的無障礙標章和國建署的友善診所,到底有多少診所來申請標章,占所有診所比例多少?(目前只有牙醫和中醫診所試辦,大約1000家申請)
西醫11580
中醫3917
牙醫6836 共22333(107年統計)
一千家,等於只是2萬2千多家西醫、中醫、牙醫診所的4.5%,而且只有試辦牙醫和中醫?這件事,衛福部不怕有身障朋友根據CRPD,對政府提起訴訟嗎?
目前新設立的診所,已經將無障礙納入”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但既有存在的診所,目前並未沒有納入”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70 條的範圍,所以也就不須依身權法第57條,對既有診所進行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畫。
這個案子營建署在105年就已經有檢討出一個方向,分成300平方公尺以上到1000平方公尺及1000平方公尺以上診所分別須符合無障礙項目12項中的4項和7項。但因為基層診所反彈而沒有納入。
結論:
在落實轉診制度,鼓勵社區診所就醫的大前提下,請內政部重啟討論,將一定坪數以上診所,納入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70 條的範圍,落實診所無障礙。並請陳部長積極和醫師公會溝通。
二、騎樓部分:(衛福部陳時中部長請回,增加邀請交通部長)
騎樓的違建、占用和停車問題,一直是輪椅族和娃娃車很大的困擾。
雖然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4條規定,騎樓要符合無障礙相關法規。
市區道路條例,第9條有騎樓整平規定,第33-1條更有5000-25000罰鍰。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有騎樓為供公眾通行及劃設行人行走的定義,並於第82條有占用時,處1200-2400罰鍰。
營建署為了鼓勵騎樓整平,也制定107-109提升道路品質-推動騎樓整平計畫。
Q1:請問徐部長到底有那些縣市申請改善,效果如何?(經費沒申請完)
我覺得,有個縣市的做法相當值得參考,那就是台南市。
101年,台南市政府當時推出”騎樓暢通計畫”。強化「1.5 米最小人行寬度」, 在維持騎樓暢通原則下,尊重住家停車或做生意的需求,在騎樓劃設「正綠色整齊線」,使民眾能有所依循。
這是一個很人性的變通作法,可以兼顧屋主的傳統習慣和用路人的需求。院長可以朝這個方向,規劃看看,否則錢再怎麼補助,騎樓永無整平的一天。
結論:這件事可以請徐部長承諾於六個月內研議一個處理方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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