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綜合證券商業務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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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綜合證券商業務產品中有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名人堂 金融業財富管理2.0方案 有效嗎? 葉銀華 金管會認為境外資金回台現象,是台灣金融產業的發展機會,因此去年九月宣布研擬財富管理新方案,並自今年開放實施。報系資料照。記者戴瑞瑤/攝影 由於香港的反送中活動、港版國安法的實施,以及台商境外資金在「共同申報準則」的壓力下,政府提出「境外資...

綜合證券商業務 在 BusinessFocus | 商業、投資、創科平台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6-21 14: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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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證券商業務 在 BusinessFocus | 商業、投資、創科平台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11 22:17:23

立即Follow @businessfocus.presslogic 疑被大戶狂沽3000萬貨 小米插水穿10港元⠀ ⠀ ·⠀ 小米(1810)昨日期權解禁,雖然創辦人雷軍與控股股東發表聲明,承諾在1年內不減持公司股份,但股價仍然沒有任何起色,今早股價跌穿10港元,最低見9.44港元。一眾大行紛紛調...

  • 綜合證券商業務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8-17 11: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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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人堂

    金融業財富管理2.0方案 有效嗎?

    葉銀華

    金管會認為境外資金回台現象,是台灣金融產業的發展機會,因此去年九月宣布研擬財富管理新方案,並自今年開放實施。報系資料照。記者戴瑞瑤/攝影

    由於香港的反送中活動、港版國安法的實施,以及台商境外資金在「共同申報準則」的壓力下,政府提出「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吸引資金回台運用與管理。而金管會認為境外資金回台的現象,也是台灣金融產業的發展機會,因此自二○一九年九月宣布研擬財富管理新方案,稱為「媲美星港財富管理新方案」或財管2.0方案,並自二○二○年開放實施。我們不一定要以建立亞太資產管理中心為號召,重點在於提升金融業者提供服務的能力,比較實在!

    就銀行財富管理新方案,七月底金管會完成法規修正預告,允許銀行可對資產逾一億元的高資產客戶,提供八項新金融商品及服務,預期可吸引三大市場資金,包括:響應政府政策回流台灣的台商資金、獲利了結不想留在海外的資金、以及原先便在台灣之資產逾億元規模的客戶資金。首波申請可在九月中向金管會遞件,金管會預計第四季公布審查結果。

    新方案放寬銀行可對高資產客戶提供的新商品及服務,例如:開放銀行發行結構型債券,有助於商品開發和管控能力;再者,過去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客戶買的商品,這次DBU(國內金融業務分行)客戶也可以買到這些商品。上述開放措施,希望讓銀行不要只是扮演通路商角色,而要能依照客戶需求,開發多元化的商品,提高金融商品研發能力。再者,亦納入鼓勵銀行引資攬才的機制。

    金管會新增相關監理措施,規定要承辦此項業務者,需符合五大條件,包括:財業務健全、守法性、內控、經營業務能力和資源投入狀況等,若以今年六月底試算,有十八家銀行合乎規定。而且,新方案要求銀行應建立商品適合度制度與風險揭露、商品審查與監控、對境外金融商品發行機構責任、數位金融服務內控與資安措施、風控與行為規範等五項機制,並導入資深經理人問責制度,在業務執行上建立責任制度。

    就證券商財富管理新方案,今年四月底,金管會提出三大開放,包括:放寬境外結構型商品之審查程序、放寬發行境外結構型商品、放寬外國債信信評等級;這項財管新方案符合條件資格有十一家券商,最快八月開放申請。

    金管會研議修正相關法規,亦僅針對「高資產客戶」開放,而要承辦財管新方案的券商,需要符合三大條件,包括:淨值百億以上、資本適足率達二百%以上,且未受警告以上之處分。

    業務開放有三大方向,首先,證券商接受高資產客戶委託買賣,或將其信託財產運用於境外結構型商品者,如果是相同發行機構且相同商品風險等級,可採自訂審查。其次,國內符合資格條件的證券商,或銀行業海外轉投資子公司發行的境外結構型商品,由母公司擔任境內代理人並負連帶責任,可以透過證券商接受高資產客戶委託買賣。再者,開放證券商接受高資產客戶委託買賣或委託投資外國債券之信用評等,不受目前規定之限制。

    綜合而言,上述開放只是初步,重點還是在於金融業者是否有能力,可以提供如同香港、新加坡業者之商品與服務,不僅是商品的提供,還包括全套解決問題的能力。本文期盼金融業者提升人力、系統與資源投入,建構能滿足高資產客戶需求的服務,並做好風險管理、法規遵循,以做為向主管機關申請進一步開放的基礎。(作者為交通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教授)

  • 綜合證券商業務 在 胡言亂語股票討論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8-12 17: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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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8 佐臻 因營運需要,擬變更申請股票上市(櫃)之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為「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接續原主辦證券商「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業務,並同時將股務作業自民國109年1月1日起委由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

    #第一金證券最近承接蠻多間別家券商丟出來的興櫃公司
    #用承銷綁股務
    #不知道這樣划不划算

  • 綜合證券商業務 在 胡言亂語股票討論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8-06 09: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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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輔導公司名稱:展頌
    受輔導公司代號:4427
    輔導證券商:國票綜合
    已輔導月份:35個月
    重大事項:
    依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三十八、四十條規定停止或終止其有價證券櫃檯買賣者;或前開事項有重大變更者。

    上述重大事項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情形:

    一、公司說明發生該重大事件之原因:

    本公司為配合營運發展所需之考量,於108年8月5日經董事會決議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並於同日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發佈重大訊息,並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辦理申請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故有依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四十條規定終止其有價證券櫃檯買賣之情事。

    二、該事件對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之影響:

    本公司經108年8月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買賣,係基於未來長期發展策略考量,此事件對本公司、所屬產業及市場尚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三、公司之具體因應措施: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買賣,並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第1項第11款規定,於108年8月5日辦理興櫃公司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且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第1項第43款規定發佈重大訊息,且同日於記者會後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辦理申請終止興櫃股票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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