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經濟部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經濟部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經濟部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經濟部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0萬的網紅國發會,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即日起受理 ‼️ 紓困4.0啟動 ‼️ 新創事業補貼、貸款齊下 因應疫情對新創事業造成的衝擊,國發會主委龔明鑫宣布協助新創紓困加碼方案的內容 考量新創事業性質特殊,故放寬及加碼經濟部4.0專案.ᐟ.ᐟ ✅ #適用條件再放寬 ①成立未滿8年且獲認定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企業可申請本加碼方案 ②上述新創...

  • 經濟部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 在 國發會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6-24 14: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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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日起受理
    ‼️ 紓困4.0啟動 ‼️ 新創事業補貼、貸款齊下
    因應疫情對新創事業造成的衝擊,國發會主委龔明鑫宣布協助新創紓困加碼方案的內容

    考量新創事業性質特殊,故放寬及加碼經濟部4.0專案.ᐟ.ᐟ

    ✅ #適用條件再放寬
    ①成立未滿8年且獲認定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企業可申請本加碼方案
    ②上述新創企業營收衰退幅度未達經濟部紓困振興貸款作業要點規定者亦得申請本加碼方案。

    ✅ #利息補貼再提高
    2,600萬元額度內除由經濟部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提供利息補貼外,國發基金再『加碼0.5%』利息補貼!

    ✅ #信用保證成數加到10成
    取得信保基金核予貸款保證者,其成數未達10成部分,國發基金於2,600萬元額度內『加碼保證至10成』!

    ✅ #信保手續費政府出
    信保期間之加碼保證額度手續費,由國發基金『全額補貼』!

    龔主委表示,國發基金新創紓困融資加碼方案一定會讓業者獲得最好、最即時的幫助,讓援助即時到位!

    除了說明國發基金新創紓困融資加碼方案、彈性適用紓困補助及協助新創投資等三項紓困措施規劃,龔主委也強調,新創事業可以依據自身的商業模式來選擇適合自己的方案。

    我們會積極協助、陪伴大家度過難關!

    ━━━━━━━━━━━
    🔎國發基金新創事業貸款事宜諮詢
    ☎️02-2316-8288

    🔎新創資格證明事宜諮詢
    ☎️02-2518-2552

    🔎具創新新創事業資格查詢網址
    https://startuptaiwan.org/ndf

    🔎經濟部新創紓困專責辦公室
    ☎️02-2369-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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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濟部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 在 鄭麗君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4-08 21:43:25
    有 6,462 人按讚

    疫情發生以來,眼看著這幾年已逐漸成長的藝文產業受創嚴重,但文化部所能獲得的紓困特別預算卻有所不足,我曾憂心而幾度夜不成眠。所幸清明連假第一天,行政院快速拍板第二階段特別預算,藝文紓困預算得以提升,讓我們可以提出「藝文紓困2.0」,落實我對於紓困的核心想法:扶持藝文工作者及其背後家庭一起度過難關,讓人才不致流失,讓理想不被放棄,當疫情過後,振興才有可為。

    利用連假期間,寫下我對於此次藝文紓困的政策思維及對策,也將「藝文紓困1.0」升級到「藝文紓困2.0」的歷程做了記錄,不知不覺竟寫了四千多字。報告於此,文長敬請見諒。為了防疫,我們必須拉大彼此的距離,但我相信,憑藉相互的信任與支持,我們一定能一起守護健康,來日一起再振藝文產業。
    ————————————————

    「距離」不會將我們離散

    面對疫情來襲,臺灣相對成功的抗疫模式,受到國人信任,也受到國際矚目。我們要深深感謝第一線醫護檢疫人員的無私奉獻,以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專業領導。隨著疫情發展,指揮中心透過隔離檢疫等措施阻絕病毒傳播,也針對社會生活持續更新因應指引,促使大家建立了社會防疫體系。在防疫社會共同體裡,為落實防疫,人與人的物理距離拉大了,但人與人的社會連帶反而變得更強壯了,保護自己的同時也保護了他人,我相信,這是我們能否成功戰勝病毒的關鍵所在。

    ●防疫為重 紓困並行

    為了防疫之必要,藝術文化活動受到限制,文化消費急速衰退乃至中斷,藝文產業上、中、下游皆受到衝擊。身為文化部長,我要深深感謝藝文界在疫情初始即以社會責任為念,展開各式防疫措施,而我深信,防疫是社會共同責任,做好防疫,保護好藝文工作者及民眾的同時,也維繫了社會對藝文產業的信賴。另一方面,我每日心心念念如何做好紓困工作,減緩藝文產業受到的衝擊,主要目的,就是希望讓藝文產業中的員工及藝文工作者受到基本支持,讓人才及熱情不流失,疫情過後,藝文產業才能快速振興,讓已點燃動能的藝文生態系持續壯大。防疫與紓困,是一體兩面的工作,也是我的職責所在。

    二月疫情初期,除了防疫工作,我們提出將以「藝文紓困補助、紓困貸款利息補貼、行政調控、振興措施」四大面向來進行紓困及振興工作。3月13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防疫紓困振興的特別預算時,我們公告了《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並於3月18日開始受理第一次藝文紓困補助申請,針對自1月15日以來受疫情衝擊而發生營運困難的藝文事業及藝文工作者進行紓困補助,此為「藝文紓困1.0」。文化部獲編特別預算8億元,另提出本部「移緩濟急」7億元預算,總計15億元,其中包括紓困補助達11億元,以及振興預算4億元(用於藝文振興抵用券及其他振興措施),並將藝文產業納入經濟部的中小企業貸款及利息補貼方案。

    ●藝文紓困1.0 立基於受疫情衝擊事實認定 人員薪酬優先並兼顧自雇者

    然而,藝文紓困1.0的預算,和我們初始提出的紓困需求有相當落差,我自己深知有所不足。由於預算規模受限,而藝文產業類型多元、規模不一,因此我們必須將紓困1.0立基於受疫情衝擊的事實認定,提供對事業(營利或非營利法人、個人商號)「減輕營運衝擊」之紓困補助,並以「人員薪酬」為優先,輔以營運支持補助,亦讓事業可同時提出研發創新等因應提升計畫,但每事業補助合計不超過250萬。另外,為了兼顧不同勞動樣態,接案、承攬case的自然人也可以申請紓困補助,但一樣必須在受疫情衝擊的前提下,以契約或工作約定(舉證即可)之展延或喪失的事實進行認定,每人補助上限為6萬元。

    由於預算有限,隨著疫情發展,挑戰接踵而來。雖然指揮中心的因應指引未暫停特定類型場館,但表演藝術、音樂展演及電影院等,幾乎等同停演及歇業狀態,對於此類艱困藝文事業而言,受限於補助上限及中小企業貸款上限,後續營運困難恐將影響員工生計。此外,接case的自然人,由於過去身分認定不易,以及預算有限,必須以受衝擊的自然人為主,無法對於加保於工會的藝文自雇者全面紓困。因此,我們進一步思考,第一次公告的藝文紓困補助,是以減輕疫情衝擊為主,但隨著疫情未歇,紓困必須更擴大為對營運的持續性支持,尤其是維繫產業中的工作者及其背後家庭,讓人才不致流失,讓理想不被放棄。

    ●政府第二階段特別預算 建立跨產業共同紓困架構並強化基層照顧

    當疫情持續發展成全球挑戰,所幸行政院即時提出了第二階段特別預算之規劃,在本部參與規劃及政院支持下,不僅讓我們的紓困振興總預算再擴大,更重要的是,行政院將藝文紓困1.0中的「紓困事業以人員薪酬為優先」及「照顧自雇者」的核心原則,融入了政院的第二階段紓困方案,在事業紓困中更強調對員工的照顧。政院提出了跨部會的艱困事業共同紓困方案,針對衰退嚴重的事業,直接進行員工薪資補助;並由勞動部提出自雇者方案,針對加保工會、投保較低級距的自雇者直接進行全面補助,「藝文紓困2.0」也於焉產生。

    ●藝文紓困2.0主要目標為「挺事業、顧員工、護自雇」,避免藝文工作者流失

    第二階段特別預算文化部新增編列37.2億元,加計第一階段15億元預算,文化部的紓困振興總預算擴大為52.2億元,其中包括各類型藝文事業減輕營運衝擊補助18億元、大型藝文艱困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補貼方案24.7億元、大型藝文事業貸款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預算5.5億元、振興措施4億元。
    藝文紓困2.0的主要目標,在於「挺事業、顧員工、護自雇」。紓困事業,是為了照顧事業裡的員工及其家庭生計,但也要同時照顧無一定雇主的自雇者,讓藝文工作者在藝文產業遭受衝擊下,仍有一定的基本支持,避免藝文工作者流失。工作在,理想在,疫情過後一起拚振興。待第二階段特別預算通過後,「藝文紓困1.0」將可升級為「藝文紓困2.0」,並包括四大強化方案:

    第一,各類型藝文事業減輕營運衝擊補助方案

    擴大各類型藝文事業「減輕營運衝擊」補助,該項補助總預算額度從藝文紓困1.0的11億元,再加碼到18億元,且將延續紓困1.0「人員薪酬優先」之原則,補助人員薪資再加上補助一次性營運資金,亦可同時提出因應提升計畫。每事業每次公告補助合計上限為250萬元;自然人(自雇者)每次公告每人補助上限為6萬元。由於從第一次公告受理申請已初步建立補助模式,預計藝文紓困2.0將可讓紓困作業更快速。

    第二,大型藝文艱困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補貼方案

    針對表演藝術、音樂展演、電影映演業、出版事業等受重大衝擊,導致營業額衰退50%以上或顯已無法持續營運的藝文艱困事業,新增24.7億元預算,將依據行政院「千億挺就業」中跨部會共同性原則,補助艱困事業員工薪資四成(每人上限2萬元),補助三個月,以及補助一次性營運資金。申請此類補助者,將不像「減輕營運衝擊」受每事業最高補助250萬元之上限限制。

    第三,藝文事業貸款利息補貼方案

    「藝文紓困1.0」已爭取將藝文產業納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方案」,提供舊有貸款展延、營運資金貸款和振興資金貸款,並進行利息補貼。但對於大型藝文事業而言,中小企業貸款方案最高上限八千萬元難符需求,因此,「藝文紓困2.0」中,再開辦大型藝文事業納入經濟部之「跨部會八千萬元以上大型融資保證提撥」,由文化部編列提供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經費。

    第四,藝文自雇者納入勞動部自營業者補助專案

    「藝文紓困1.0」補助範圍已納入以接案、承攬case為主的藝文工作者(自然人),政院新增第二階段特別預算中,特別針對不分業別之自顧者,由勞動部另提出自營業者補助專案,針對勞保投保薪資2萬4千元以下,且107年度未達課稅標準的自營業者,提供每月1萬元薪資補貼,預計補貼三個月。文化部估算,將約有三萬名藝文自營作業者適用此補助條件,可望更全面協助藝文工作者度過難關。文化部亦將繼續針對受疫情衝擊而導致承攬契約或工作約定受影響之自然人提供補助,惟不得與勞動部之補助重複領取。

    ●「藝文紓困2.0」四大強化方案外,我們也將同步執行「六大扶助措施」:

    第一,行政調控

    文化部紓困振興專區已公告67項經常性補助之要點清單,可提早進行撥款作業,並調高第一期撥款比率;已核定之補助案如受疫情影響,可變更或展延計畫,並對已支出費用從寬認列;文化部年度補助簡化評量、評鑑及結案作業等,如遇特殊困難情況,則以專案協助辦理。文化部亦將適度調整年度計畫,轉往支持疫情期間民間所提各類適合進行之工作計畫。

    第二,減租

    為協助藝文產業紓困,本部已研訂本部暨附屬機關(構)所屬文化場館之租金、權利金或規費等減免措施,各廠商可依受疫情衝擊而影響營收之事實提出申請,減免額度最高可達同期應繳納租金、權利金或費用之五成,認列期間自今1月15日至6月30日止,相關申請規定將於近期核定後發布。

    第三,延稅

    依據財政部「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於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受疫情影響而繳稅困難之藝文事業,只要是符合本部紓困振興辦法之適用對象(包含個人),可在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等稅目之規定繳納期間內,主動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二擇一),延期最長一年、分期最長三年。若是藝文事業中屬免開發票的小型商號則無需申請,國稅局將主動依規定調減營業稅查定稅額,最低可免繳。

    第四,法人挺振興

    文化部除在特別預算中編列振興預算之外,文化部也已邀請國表藝、文策院、國藝會,一起為未來振興預做準備。為因應疫情期間既有營運模式受衝擊,法人將研擬推出防疫期間可進行、符合產業永續經營模式的傳播方案,以擴大潛在藝文消費人口,為未來振興預作準備。例如,國表藝刻正規畫線上演出付費收看機制;文策院則鼓勵民間創新平台或視覺與科技結合之數位劇場;國藝會也提出將藝文團隊成果以影音、雙語化等方式於線上平臺呈現的構想。

    第五,(疫情過後)展演場館國內團隊優先使用

    於疫情期間即預先協調本部所屬及法人各場館空間及檔期資源,待疫情趨緩後優先提供國內藝文團體使用,以擴大振興效益。除了本部所屬機關(構)、相關法人外,本部也將請各地方政府協助盤點各地場館資源。

    第六,(疫情過後)建立國片映演協商機制

    針對受疫情衝擊嚴重的電影映演業,文化部已將映演業納入大型藝文艱困事業紓困方案予以支持。本部也與電影映演業者研商,希望紓困的同時,未來建立國片映演協商機制,將國片排片率由目前10%,逐年提升一定比率,於3年內提升至20%;且未來2-3年定期協商,與電影映演業共同振興國片市場,惟若國片產製量低於一定比率,則可於次年度重新協商。

    ●同舟一命,共度患難,不要讓疫情將我們離散

    《文化基本法》第20條已明定:「文化與藝術工作者之生存權及工作權,應予以保障。」因此,紓困的同時,文化部也刻正透過研修《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來強化落實藝文工作者的權益保障。因為,要健全藝文生態系的發展,藝文人才正是產業永續發展的核心關鍵所在。

    即便全球正面臨疫情的嚴峻挑戰,但我相信,這四年來,我們已經將臺灣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的底子打得穩固。文化內容策進院已經成立,確立「獎補助—投融資」雙軌資金制,將可由政府扮演點火角色,推動跨業、跨平台、跨國合資合製,引導民間多元資金互相合作,進而帶動臺灣文化內容產製量提升,讓更多創作者有機會能持續創作。於此同時,我們也鼓勵文化科技的創新應用,拓展國內外文化內容產品的傳播通路,落實「越在地,越國際」的國家文化品牌化。我相信,疫情趨緩後,臺灣藝文產業一定能在穩固的基礎下快速站穩腳步,重新再出發,持續壯大臺灣文化。

  • 經濟部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 在 英該多看書 繪本與書籍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2-29 08: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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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大家報告,為因應疫情衝擊,文化部將投入共15億,包括藝文紓困補助11億及振興措施4億,陪伴藝文事業、團體、個人度過難關。

    15億之預算來源,其中8億(4億紓困補助、4億振興措施)來自行政院特別預算,另外7億則來自文化部公共建設工程經費報行政院核定轉為「移緩濟急」預算,亦投入紓困補助,紓困補助總數可達11億,且不排擠原有年度補助經費。
    ———————————————
    相關詳細說明,請參考以下文化部於今日發出的新聞稿:

    文化部投入特別預算加計移緩濟急共15億推動紓困及振興 陪伴藝文產業度過難關
    11億紓困、4億振興 四大面向協助藝文產業、團體及個人

    為因應2019新型冠狀病毒(武漢肺炎)對文化藝術事業、團體及個人之影響,文化部已整體研提「藝文紓困補助、紓困貸款利息補貼、行政調控、振興措施」四大面向,預計共將投入約新臺幣15億元,包括短期紓困方案11億元,以及後續振興措施4億元,期能減少疫情衝擊、協助藝文產業復甦,陪伴藝文產業及藝文工作者度過難關。

    文化部投入紓困及振興15億元經費來源,其中8億元編列於行政院今(27)日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於行政院院會所通過之特別預算,包括紓困經費4億元、振興經費4億元;本部另在不排擠原有年度補助經費前提下,從文化部公共建設計畫中移出可延後進行之工程經費,報請行政院核定轉為「移緩濟急」預算共7億元,亦作為紓困補助。因此,特別預算加計移緩濟急預算共計15億元,其中作為短期藝文紓困之用可達11億元。

    立法院已於日前三讀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依據第九條第三項規定,文化部業已研擬「藝文紓困及振興辦法(草案)」,近期將提報行政院審查核定後,即可展開申請作業。草案內容,在紓困方面,包括減輕文化藝術事業、團體及個人之營運負擔、提供紓困貸款利息補貼、本部所屬公有文化場館租金或規費減免等相關措施;在振興方面,除行政院已將藝文產業納入經濟部振興抵用券之適用範圍外,本部也將另推動提振文化藝術活絡、促進文化藝術消費及其他有助於文化藝術產業發展的措施。

    在短期紓困部分,文化部預計將投入11億元,其中包含10億8000萬元之「藝文紓困補助」,本部將補助藝文事業、團體及個人的營運成本,項目可包括人員薪資、展演映活動取消、延期或退票之製作成本、場地租金等,以減輕營運負擔;受理補助計畫,亦可包括推動因應疫情的相關計畫,例如研發創新、人才培育、製作排練、技術提升、數位行銷等。以上所述兩類藝文紓困補助,藝文工作者個人遭受衝擊,亦可依據「藝文紓困及振興辦法(草案)」相關項目提出申請。另外,在「紓困貸款利息補貼」方面,本部已和經濟部達成共識,藝文產業將可納入經濟部中小企業貸款補貼方案,提供紓困貸款、利息補貼及展延還款期限,而無法納入中小企業優惠貸款的藝文業者,則將由文策院另提供紓困優惠貸款及利息補貼,其經費由文化部於特別預算編列2000萬元之利息補貼經費委由文策院支應。

    在後續振興措施部分,文化部預計投入4億元,其中3億元為藝文產業納入經濟部振興抵用券適用範圍所增加之經費,將可用於藝文展演場館及音樂展演空間、藝文展演預購票券、書店、唱片行、電影院等藝文消費,其抵用券之執行方式則配合經濟部統一規劃。文化部也另將再策辦其他藝文產業振興措施,以擴大支持藝文產業,預計投入1億元。

    文化部亦同步展開行政調控機制,包括本部既有之經常性補助計畫提早進行撥款作業,並調高第一期撥款比率,將於近期公告適用之要點清單;本部已請各業務單位簡化評量、評鑑及結案作業等,如遇特殊困難情況,則以專案協助辦理,以利協助藝文事業、團體及個人減緩本次疫情衝擊;本部也將協調本部所屬公有文化場館提供租金或規費減免等相關措施。

    #藝文紓困及振興辦法報院核定後即公告並展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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