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經手人證明意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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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經手人證明意思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林穎孟 台北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各位朋友大家好,感謝這段期間許多朋友對我的關懷,不好意思讓大家擔心了。 首先,我想和大家說,先前部分媒體對我的負面報導全屬不實。 當時為了顧念辦公室員工的情份,我只做簡單的立場申明,無意長篇大論為自己辯護,也未對這些不實內容做出反擊。我的家人朋友們都催促我出來捍衛自己,可是我總是希望我的低調隱忍...

  • 經手人證明意思 在 林穎孟 台北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1-27 15: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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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朋友大家好,感謝這段期間許多朋友對我的關懷,不好意思讓大家擔心了。

    首先,我想和大家說,先前部分媒體對我的負面報導全屬不實。

    當時為了顧念辦公室員工的情份,我只做簡單的立場申明,無意長篇大論為自己辯護,也未對這些不實內容做出反擊。我的家人朋友們都催促我出來捍衛自己,可是我總是希望我的低調隱忍,能夠保留轉圜餘地。然而至今人身受到威脅,辦公室工作更遭到全面癱瘓,身心已經到了極限。為此,必須向大家說明:

    1.近期辦公室兩位主任抹黑爆料,誣陷我挪用勞健保公款、詐領助理費等莫須有罪名,甚至對我強制追拍大聲叫囂後再次扭曲誤導媒體,嚴重傷害我的人格與聲譽之情狀,其實只是最後冰山一角。

    過去以來,兩位主任早已不斷在我跑行程、開會、質詢、嘗試討論調整工作模式或指派工作時,以侮辱干擾代替溝通(圖一、圖二),數次將我需要簽名的重要文件逕自丟在回收箱或棄置地上,當我在與其他助理討論公務時,不斷大力敲撞我辦公室門板干擾威脅,更在進入我的辦公室後,把腳踩在椅子上指著我吼叫辱罵,經勸告仍不停止。

    在此之前,去年我便發現辦公室運作不順暢,已影響我的問政品質與地方行程服務,曾多次委婉要求主任改善調整工作模式但卻未果。近期更努力嘗試更明確的溝通,指出問題希望釐清彼此的認知,調整更好的工作模式,卻完全無法進行有效溝通。

    儘管數月以來如此內外交迫,我仍努力維持個人工作品質,不放棄對選民的承諾,做好議員問政質詢、全日審預算及地方服務的工作。然而經歷這些一而再、再而三,頻繁的人身侵擾與威脅行為,令我深受折磨,不斷忍耐到此刻,我已依法終止與該二人之契約關係。

    2.很抱歉辦公室問題佔用公眾版面,十分不好意思,也非常感謝這段期間還是有許多人相信我支持我,有你們我就不孤單。這段期間,在親友鼓勵之下,我已積極至相關公家單位調閱資料正式證明我的清白,在此我也向關心我的朋友們簡短報告:

    自我上任起,所有助理勞健保勞退費用均全額繳交,從未中斷任何投保紀錄影響勞工權益(圖三),我個人帳戶餘額充足不缺錢,當然無挪用問題(圖四、圖五、圖六)。而現已離職執行長在職期間,皆實質管理員工與工作,包含其他公職及所經營之地方組織成員皆知情且合作共事(圖七)。

    出缺勤層面,我上任以來對員工請生理假,本就從未要求看憑證且不扣薪,事實證明,當事人也早在媒體報導中自承「過去請生理假從未被議員要求提供任何憑證」(圖八)。遺憾的是,近期基於信任在內部與員工討論工作整體制度有關「病假」項目場合,由於我個人從未有過員工請假憑證之審查執行案例,基於謹慎我希望先釐清法規與相關範例後再討論的自然回應,卻遭錄音扭曲。

    至於台灣公司購置之辦公室打卡機有密碼、卡片和指紋等多功能可使用,實際上辦公室助理都是選擇以個人密碼打卡上下班,並未硬性要求只能使用指紋打卡。

    加班費部分,助理薪水從不經手議員,皆由議會直接支付於助理,因此去年我擔任黨團總召時即在黨團協商要求市議會編列加班費預算,議長也同意並編列,但遭內政部否准,這段期間我的辦公室則以補休計算,助理也有持續申請補休至今。週六日為地方行程繁忙重點日,所負責的地方行程助理要求休假也確實有休,相信地方鄉親、里長、其他議員辦公室都可以見證。

    3.抱歉讓大家擔憂,過去我太專注在議會問政和地方服務行程,卻未注意辦公室團隊管理與查核,我會深自檢討,在此向大家抱歉,我會持續調整工作模式,建立最好的服務團隊,繼續全力問政,為大安文山鄉親服務。政治路上還有很多理想沒完成,我會盡自己最大努力,做好每一天的工作。

    最後,再次感謝在第一時間相信我支持我的朋友,陪伴著我撐過這段艱難時光,我相信人性本善,我還是會持續懷抱著信念,相信這個世界需要持續抱持對人的信任,才能眾志成城。

    我不會讓政治淪為猜忌權謀鬥爭的溫床,政治應該是眾人同心協力改變社會的正面力量,這是我當初離開五年企業界轉而投入政治的初衷。至今我仍由衷相信,未來也會持續相信。

  • 經手人證明意思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1-08 22: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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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311號判決】介紹

    📌爭點:

    貪污治罪條例之職務上收賄罪,行賄者與收賄者之間的「對價關係」應如何認定?

    📌判決理由:

    1、職務上收賄罪之可罰性

    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所定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須所收受之金錢、其他財物或利益,與公務員之職務權限,具有相當對價關係,始足當之。係各類型貪污犯罪中,最為典型及受重視之一種基本犯罪,所侵害的法益,學說上有謂公務員的廉潔義務,有稱公務行為的不可收買性,有言人民對於公共事務公正、公平處理的信賴性,無非切入角度問題,其實只要侵害其一,即具有可罰性,故亦應由此理解,才能正確把握立法規範旨趣,並符合賄賂之負面評價語意。從而,賄賂與公務員身分、職權及公正處理事務之間,即須存在一定之對價關係,為本院向來對於本罪所採之見解。

    2、對價關係之認定關鍵:行為人間是否存在對價關係之認識?——可從收受之財物或利益等客觀價值觀之

    司法實務上,經由選舉產生之公職人員(包含行政首長與民意代表),於所涉貪污案件,多有以選民服務或政治獻金做為辯解之情形,是其所收受之財物或獲取之利益,究竟性質上為賄賂或政治獻金,攸關行為人是否成立犯罪,而於被告具有訴訟上重大利益,審理事實之法院自當詳查、釐清、根究明白。前揭所謂職務上行為之對價關係,不僅應就職務行為之內容、經手人員之關係、財物或利益之種類與價額、交接之時間等客觀情形加以審酌,亦應審究相對合之雙方人員主觀上認識,更應從公務員所進行或完成職務行為之客觀結果(議事、問政,有超乎尋常之賣力表現或強烈動作)觀察,若已然侵害前述保護法益(一般情形,不須付費或正常禮儀酬酢、普通服務,於此卻違常情、失公平),益加可以反推,認定其先前在主觀上即具有可得推悉職權作為與賄賂間,存在著對價關係的認識。例如:交付者本於行賄之意思,以賄賂買通公務員,冀求對於職務範圍內踐履賄求對象之特定行為(含一定之積極作為或消極不作為),而公務員明知交付者係對於其職務上行為有所要求,明示或默許允為行賄者所冀求之職務上行為,進而收受,則其收受財物(或利益)與其職務上之行為,即具有對價關係;反之,交付者固然具有對於職務上行為而行賄之犯意,但於公務員收受所交付財物(或利益)之時,交付者並未要求,該公務員亦未明示或默許允為交付者所冀求之職務上特定行為,該公務員其後所為職務上之公正、公平、合情、合理行為,縱然客觀之結果符合交付者主觀之期待,因該公務員主觀上並非在踐履賄求對象之特定行為,二者間尚非可認即具有對價關係。

    以上二情,望似相互對立,但其實癥結在於「對價關係」之認識。既稱對價,自指相對互等的價值,縱然不免因個人而有主觀判斷問題,但無論如何,仍具有一定的客觀性。細說之,倘該財物或利益價值,依照一般社會健全的通念,無非合乎社會日常之禮儀活動餽贈,例如普通水果、適合禮品、一般禮金、適當折扣等,尚難遽認該當於賄賂概念;若該財物價值或利益,符合政治獻金法之規範(此部分再詳見後述),既屬法所許可,自不成立犯罪;必須除此二例之外,方能課責,此亦刑法謙抑原則所採刑罰作為最後手段性之當然理解及運用。

    衡諸實際,此類案件,性質上為學理所稱「智慧型白領犯罪」之一種,除有自首、自白(含共犯「窩裡反」)情形外,證據經常晦隱、難得,是其一大特色。關於行為人主觀認識如何存在,通常可能無法以外部直接證據,證明其內心的意思活動,斯時,法院在欠缺直接證據之情況下,尚非不得綜合調查所得之各項間接、情況證據,本於社會常情及人性觀點,在客觀的經驗法則、論理法則支配下,加以判斷。其若仍然無從為被告不利之認定,自當謹守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1項所揭無罪推定原則之誡命。如此,方能展現公平法院,我心如秤、毋枉毋縱的辦案基本態度,及法律人講證據、憑良心、求正義的當然本色,司法威信可以建立,人民信賴於是植基。從而,此類案件之科刑判決,對於行賄者與受賄者間,是否具有行求、期約、交付,或要求、期約、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之意思?該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究竟如何與公務員職務上行為存有對價關係?均應在事實內翔實記載,並於理由中具體析述明白,始足為論罪科刑之依據,以昭折服。

    📌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之主要原因:

    原判決理由欄內,既未說明係由何人向邱垂貞遊說、陳明所謂「倘協助推動修法,將會給予贊助金」,又無任何邱垂貞允諾為特定職務上之行為的具體說明及所憑證據;而關於邱茂雄如何知悉上情,又如何與邱垂貞有犯意聯絡部分,亦付之闕如。稽諸證人卓播儒於第一審證稱:「(辯護人問:86年11月間致送200萬元,後來由邱茂雄收受一事,是何人決定要這麼送?)五人小組跟徐慶松有開過會,大家都有同意。」、「(辯護人問:87年3月間致送150萬元,後來由邱茂雄收受一事,是誰決定要送這筆錢?)應該也是五人小組決定的。」、「(辯護人問:金額是如何決定?)金額是討論後決定的。」、「(辯護人問:當時檢方問:送錢給立法委員金額是何人決定?送錢金額多寡的標準為何?你回答:原則上是我們五人推動小組決定的,根據委員的經濟能力,這是最主要的考量等語,是否正確?)是。」(見第一審卷三第234頁反面至第236頁反面)。果爾,則關於是否給錢?金額多寡?何時給?都是中藥商全聯會片面、主動、逐一決定,似與原判決認定係「雙方」於「85年10月間起至86年5月24日前之『某日』」達成賄賂意思合致之認定,不完全相同,致上訴意旨得以指摘。既攸關賄賂意思合致之認定,自應詳查、慎酌,並充分說明。

    再者,原判決犯罪事實欄四、①至③皆認定:邱茂雄基於前開與邱垂貞共同收受賄賂之概括犯意,前往邱秋成住處取款並轉知邱垂貞(原判決第4頁第4至17行)。然而原判決理由欄乙、一、㈢祇記載:邱茂雄於收取邱秋成轉交卓播儒交付上述3筆款項,確有轉知邱垂貞,並以邱茂雄94年5月4日之偵訊證詞為依據(原判決第16頁至第19頁)。然所引用之前開證詞,邱茂雄或謂於「選舉後」才告知邱垂貞,或稱「遇到邱垂貞時即告知」,但無論何者,皆僅止於告知邱垂貞有收到「寄付」(台語,意指捐輸、餽贈),則邱茂雄與邱垂貞究竟如何為收賄之犯意聯絡?具體內容為何?前開說明尚欠充分。尤其,本院前次(105年度台上字第456號)判決發回意旨,業已指出:依前審判決理由之記載,被告因徐慶松等之「遊說、請託」予以「允諾或期約」,而為職務上行為及收受賄款。但該「遊說、請託」,是否同時有「允諾或期約」賄款行為?該「允諾或期約」究係何時以何方式為之?有何證據可供證明?否則如何據認被告於事實所載之全部行為,皆係因「允諾或期約」賄款所致,且均屬其職務上之行為?同未於事實詳予載明;徐慶松等如何、何時「允諾或期約」賄款,復未於理由內說明其論斷之依據,有判決不載理由之違背法令等旨(見上開判決第8頁第9至17行)。原判決就此發回意旨所指,仍未翔實說明,致原有瑕疵依然存在;退一步言,如有可以自後反推先前之各種間接證據存在,允宜適當載敘,以昭折服。

  • 經手人證明意思 在 公民不健忘-台灣主權和平獨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0-27 22: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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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位美國自由派媒體人范琪斐小姐

    "個人看法"是當你用一種高高在上的進步態度教訓台灣人的時候,可以好好認識一下台灣現況嗎?

    在公視上公開抹黑1450後,范發文驚呼:原來意思不是這樣啊我嚇了一跳

    其實不只妳嚇了一跳,全台灣對於來台募款還有主持多個節目的美國媒體人,竟是這種無知素質,都嚇了一跳

    不過1450們應該不會在意,因為更兇猛的抹黑攻擊都承受過了

    不過我們覺得范琪斐妳最該好好道歉的,是汪浩老師本人,因為妳拿自己的無知誤解與刻板印象,用一個十分武斷當場駁斥的方式,在全國觀眾面前推翻糾正汪浩的看法,這實在不是一個成熟媒體人該有的素質

    我想"錯了就好好公開道歉",應該也是自由派的價值排序之一

    當然本篇不只是想酸某個美國人,分享幾篇精彩評論

    =====================================================

    富察:

    公視找汪浩和范琪斐對談,討論美國大選真是太精彩了,非常推薦大家看。無疑公視是特別安排的,從而製造出衝突的話題、引發大家去思辨。因為前者是知識界裡罕見的、敢於明確而清晰表達自己支持川普立場的「川粉」,後者則是知識界主流的、以批判川普而證明自己很正確和進步的「川黑」。

    我最晚看到半夜三點,看完後一直擺脫不掉汪浩一個人「孤軍奮戰」般,在范琪斐和九個公民代表的大致接近的意見和觀點所包圍的意象。

    有些公民代表的發言,並非特別表態自己支持誰,反而是不表態,我一時無法判斷他們是真的無法確定自己的立場,還是有些世故,不願意明確說出來。故八旗的家軒一開場就說「我覺得川普糟糕透了」,如此清晰的立場,我反而很讚嘆。果然有八旗旗主的鮮明風格。

    但汪浩表情堅毅,眼神明確。公視的燈光打得非常好,在凸顯出汪浩用準確的概念、嚴密的邏輯而得出堅信不移的結論之同時,也凸顯出范琪斐氾濫的情緒、邏輯和論證的缺乏,隨機的插話和記憶的空白。

    畫面給我強烈的感覺,就是一個孤獨的勇士,但以堅定的信仰和強大的邏輯、事實和思辨力為武器,從而輕鬆殺出重圍。

    我自己毫無疑問是川粉,雖然我支持川普的理由,既非他對台灣有多好,也非他對中國有多壞。

    大部分堅定不移支持川普的人,主要因為他反中;而大部分勉勉強強、「含淚支持」川普的人,主要因為他對台友善。但事實上,正如劉仲敬和閻學通所說,川普連任反而很可能對中國更好。這兩位都是八旗的作者,各位可以去搜尋他們的觀點。

    我是川粉,主要是因為他常常提及的order and law 。古典自由主義者信奉這個世界需要一個由德性支配的秩序,而我判斷認為川普或許不自主的契合了這個「歷史演化內在的動能」。

    換一句大白話,就是我認為美國主導的世界秩序是比較好的(至少從二十世紀至今),而民主黨和拜登所代表的集團,無法維繫這個秩序,反而使美國衰弱。而一旦美國真的喪失了這個世界霸主的角色,對台灣肯定是不利的。從目前川普的各種政策看,包括蓋牆、加強州權、減稅、全球產業鏈重組、強調信仰、和金小胖直接見面談、把大使館搬到耶路撒冷,無論是內政和外交,都符合這個最根本的美國秩序原則。

    保守主義者是沈默的,他們憑藉常識,也不反對理性。他們有信仰(不一定是宗教層面),但也不反對改變。汪浩應該屬於這種人。

    https://reurl.cc/N6OadQ

    ===============================

    恕我無法支持:

    范女士方才發了一篇很長的文,談新聞媒體的信用、查證的功夫,以及網軍的定義。
     
    第一點,范女士聲稱新聞媒體有信用度,但現在會碰到一些人片面否定他人的信用,這種不信任會導致媒體信用被打亂、破壞。
     
    然而信用本來就是每個人的經驗累積而成,如果有人宣稱某A沒信用,A的信用就真的崩跌了,那通常是A的信用並不佳,而不是抹黑導致的。
     
    經得起考驗才叫信用,不是你自吹自擂從業多久就有。
     
    第二點,范女士說了一長串的查證功夫,但從「1450」一詞的使用,顯示他完全沒有查證該詞的使用脈絡。范女士在文末也承認,自己是被汪浩先生指教後才知道「1450」現在的通用含義。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希望不要只是嘴上反省。
     
    第三點,范女士談了他對網軍的定義,很遺憾再次暴露他對網路文化的見識極為鄙陋。范女士所談的網軍,只是眾多組織性網路操作手法的一小塊,俗稱「水軍」,主要是利用大量留言灌水影響輿論。
     
    網軍看似神秘,其實各國談論網路操作、網路行銷的書籍汗牛充棟,水軍只是一小塊。傳統報章論戰轉移到網路上,加以組織性的行銷,也是一種網軍作為,但范女士一無所知。
     
    除了發文、回文的基礎操作,資料分析、駭客活動、網路規則制定(不論是編碼或論壇版規)更是網軍的重要工作。
     
    那就更別談馬其頓網軍、俄羅斯網軍、中國網軍等不同網軍在各國民主選舉中扮演的角色了,范女士連基礎認知都沒有,談何查證?
     
    范女士想用網路做新聞媒體,這樣的出發點應該是善意的,但知識儲備不足、也不熟悉網路,以專業新聞從業人員而言可說是貽笑大方。
     
    如果范女士願意痛改前非,拋棄過去在統媒以中國觀天下的思考模式,真正回歸以台灣為本位的角度、踏實提升報導的品質,那當然是一件喜事。
     
    網路時代群眾會自主選擇媒體、主動抵制不良媒體的負面影響力。如果范女士做不到改革,不能說服閱聽人,就只能等著被群眾退讚了。

    https://reurl.cc/4mYgV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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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榮欽教授:

    剛才收看汪浩與范琪斐在公視的座談,由於同溫層很少轉載范琪斐的報導,雖然知道她是駐紐約的資深記者,但是我對她過去的報導並不熟悉。

    純就該場座談而言,我十分訝異范琪斐對於全球化與貿易戰理論的陌生,似乎只從字面上去理解其概念。在資訊流通的今天,連比較深思熟慮的大學生,都對全球化與貿易戰有更深入的理解。

    該場座談之所以會令不少人有強烈的違和感,關鍵不僅在於對美國政策的熟悉度不同,更重要的是雙方對於議題背後理論知識的巨大落差。要解決這個問題,最簡單的方法之一是閱讀Dani Rodrik的《全球化矛盾》一書。

    Dani Rodrik是哈佛大學教授,川普政策的長期批判者,所以反對川普的人應該不用擔心本書有立場歧異的問題。本書對於座談中一些基本的背景知識,有十分優秀的說明,例如並不是全球化就一定是好或不好,非得是非黑即白的兩極選擇,全球化有其極限嗎?我們曾經超過限度而達到「太過全球化」的情形嗎?自由貿易與公平貿易的差別為何?究竟需要哪些條件的配合,才能達成我們通常所認知的「自由貿易的好處」?理解諸如此類的基本問題,或許可以降低該場座談帶給觀眾的違和感,避免只從字面理解全球化與貿易戰的基本錯誤,是一本川普反對者也應該閱讀的書籍。

    https://reurl.cc/MdW7Q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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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節錄范琪斐針對1450風波的回應)

    我聽到汪浩老師的說法,要大家都去做1450時。我的確非常詫異,所以我當時會說,我希望我對1450的定義和汪浩老師的定義是不一樣的。

    在網路上的討論開始之後,我與團隊的年輕朋友們討論,團隊夥伴就說,你這樣很白目,我們都是1450。啊?我後來再去查了查,原來是1450已經被再定義,也就是蔡英文總統在去年底所說的,我很佩服台灣的年輕人。1450 這個標籤,從原本部分人士抹黑政府的用法,現在已經變成了支持台灣的符號。也就是回到汪浩的定義。

    老實說,這個答案對我來說是鬆了口氣。 是真的定義不一樣,不是真的在叫大家都去做網軍。嚇死我了。我總覺得我還很年輕,但這次我真的就覺得我對台灣的網路用詞實在了解不夠,對被冒犯的朋友覺得很抱歉,我真的不是那個意思。

    https://reurl.cc/WLz4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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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充更新

    Emmy追劇時間

    OK,我正在看汪浩以一擋百的影片,我認為范琪斐好像並不是很瞭解川普做了什麼,也不太清楚川普在幹嘛,就很討厭川普了。例如在第15分鐘,主持人問她,下一個總統,不管川普或拜登,你希望他們對台灣做的三件事情是什麼?她說不出三件事,她說三件事情都是一件事情,就是「賣給台灣多一點武器」,然後邊講又加了一個「幫助台灣參與國際社會」。

    事實上,川普政府是賣最多武器給台灣的,蔡英文政府的軍購預算是近年新高,而且軍售範圍超越了防禦性武器的傳統範圍,有七項武器,三項已經被國務院批准,還有魚雷、大型無人機、反艦飛彈這些絕對會惹毛中共的武器。然而拜登主導的民主黨政府,主要訴求就是「引導中國重回國際秩序」,而在這個國際秩序中,台灣的位置要看美中談判的結果而定,台灣可能要回到柯林頓+歐巴馬時代的民主黨政策,未必能得到這麼多軍售了。

    再者,范琪斐可能根本不知道,幫助台灣參與國際社會最多的就是川普政府,他的國務次卿來到台灣,是台美斷交以後最高層級的官員,他的聯合國大使Kelly Craft跟我們的駐紐約代表李光章光天化日下吃飯,還說沒有台灣的聯合國是國際社會在自欺欺人。

    你如果真的是做國際新聞的,請問你為什麼都不知道這些,川普就是最符合你說法的美國總統啊。

    如果今天台灣要派出一個代表,美國總統願意為台灣做他能力所及的三件事情,我們如果派出去的是最有國際觀的范琪斐,那台灣就完了,她隨便講了兩件,對現狀一無所知。如果你現在可以為台灣爭取三樣事情,第一件應該是美日台安保條約,三國互相承諾在受到攻擊時有出兵義務,而不是軍售,這才能保障台灣的安全。

    第二件事情是將對台灣地位的戰略模糊改為戰略清晰,避免中共的試探與碰運氣,這是美中台最壞結局,在這個基礎上逐步修改上海三公報,讓台灣有政治上可發展的未來,突破對台灣國際地位的緊箍咒。

    第三是將台灣加入印太戰略,從經濟、貿易、生產鏈條上,把台灣安置進美日澳印即將共組的新聯盟,讓台灣成為印太小北約的一員,讓台灣在經濟上多元發展,得到經濟上可發展的未來。

    這都是川普政府可能同意,他們正在發展,美國國關學界學者都在討論,而且符合台灣長遠利益、美方也需要台灣共同合作的可行要求,這不是我瞎掰的,就是正在發生正在討論的事情。范琪斐竟然什麼都不知道。

    而且范琪斐對汪浩的態度真的太壞了,好像把汪浩當作路邊來什麼都不懂的傢伙,我真的不想洩漏汪老師的過去,可是他真的是叱咤亞洲資本市場的一號大人物好嗎,我真的為你感到可恥,他經手的生意都是百億美元起跳的好嗎。

    我奉勸大家絕對不要看那個影片,會爆炸!

    https://reurl.cc/Lde3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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