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給我一杯酒再給我一支煙聲林之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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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一杯酒再給我一支煙聲林之王 在 YO! CINDY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8-11 13: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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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給我一杯酒再給我一支煙聲林之王 在 許榮哲 × 小說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18 19: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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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位全職太太的故事也太讓人心疼了吧】
     
    大家肯定都聽過,全職太太被稱作「黃臉婆」,對於丈夫在外的某些糟糕的行為,不得不忍氣吞聲。
     
    今天要分享的這篇〈白水青菜〉,就是這麼一個故事。乍聽之下似乎挺常見,但在作者潘向黎的筆下,卻以一種跟篇名一樣平淡的筆觸,重擊讀者的內心(小編一度感到難受得看不下去......)。
     
    一起來看看這個故事,也說說你的感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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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水青菜 / 潘向黎
     
    他進門的時候,客廳裡沒有她的身影。他微微一笑,向廚房走去。她果然在,正在用飯勺攪電鍋裡的飯。她總是這樣做,盛飯之前要把電鍋裡的飯徹底攪翻一下。他曾經問為什麼,她說:「好把多餘的水分去掉,口感才好啊。」顯然她是聽見了開門的聲音。
     
    飯冒著蒸汽,她的臉有一瞬隱在水氣裡。他聞到了飯香。
     
    飯很香。奇怪的是,他在別的地方幾乎聞不到這種香。這是好米才有的香味。他知道她只用一個牌子的米,東北產的,很貴,因為是有機栽培。
     
    好米只是密閉著的香味,要加適量的水,浸適度的時間,然後用好的電飯煲煮,跳到保溫之後,燜合適的時間,香味才會爆發出來,毫無保留,就像一個個儲滿香膏的小瓶子打破了一樣。
     
    她是他遇到的最會煮飯的女人。他這樣說過,她回答:我尊重米。
     
    在他笑起來之前,她又加了一句:不過只尊重好的米。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邊時,兩碗飯已經在桌上了,他的這邊多一個空碗,筷子照例擱在擱筷上,是一條魚的形狀。她端上來兩個青花小碟,一個碟裡是十幾粒黃泥螺,並不大,但很乾淨,一粒粒像半透明的岫玉,裡面有淡淡的墨色。一個碟裡是香菜心,嫩嫩的醬色,也是半透明。家裡的菜一向這麼簡單,因為他都是在外面吃過了,回來再吃一遍。
     
    最後她端來一個小瓦罐。這才是他盼望的重點。馬上打開蓋子看了一眼,裡面有綠有白有紅,悅目得很。她說:「你先喝湯。」自己坐下來,開始吃飯,撥幾口飯,就一點菜心,看她吃飯的樣子,好像不吃一口菜也可以似的。
     
    他就自己從瓦罐裡舀了小半碗湯。清清的湯色,不見油花,綠的是青菜,白的是豆腐,還有三五粒紅的枸杞,除了這些再也不見其他東西。但是味道真好。說素淨,又很醇厚;說厚,又完全清淡;說淡,又透著清甜;而且完全沒有一點味精、雞精的修飾,清水芙蓉般的天然。
     
    就那麼一口,整個胃都舒服了,麻木了一整天的感官復甦,臉上的表情都變了,好像一個薄薄的殼被敲碎了,所有的肌肉、每一條紋理都活了起來。真是好湯!
     
    他一連喝了兩碗,然後吃飯,就著黃泥螺和菜心,一個滑,一個脆,都是壓飯榔頭。不知不覺就把一碗飯都吃完了。他也不添,而是又釅釅地喝了一碗湯。然後把碗放下,對她笑。
     
    她也笑,「好像在外面沒飯吃似的。」
    「是沒飯吃。現在誰吃飯?」
     
    他說的是真話。他的工作宴會應酬多,那種宴會不會有飯。總是太多的油膩、濃烈的味道轟炸口腔,味蕾都半昏迷了,直到喝了她的湯,才緩緩醒過來。
     
    「你的湯怎麼做的?」
     
    她莞爾一笑,笑容裡有陽光的味道:「好嗎?」
     
    「好。」
    「那就多喝一點。」
    「喝了。到底怎麼做的?人家都說老王家湯館好,我看就是那裡都喝不到這麼好的。說給我聽聽。」
    「說起來——其實也簡單,就是要有耐心。」她說。
     
    後來,他不只一次懷念那時的生活。那種安寧,那種坐在餐座前等著妻子把瓦罐端上來的感覺,掀開瓦罐的蓋子時看到的好看的顏色,第一口湯進口,微燙之後,清、香、甘、滑……依次在舌上綻放,青菜殘存的筋脈對牙齒一點溫柔的、讓人愉快的抵抗,豆腐的細嫩滑爽對口腔的愛撫,以及湯順著食道下去,一路潺潺,一直熨貼到胃裡的舒坦。
     
    他們的家是讓人羨慕的白金家庭。白金的意思是,既有錢又白領,這個白領的意思是泛指,指的是讀過書,有修養講規則,憑知識和智力掙錢,不是手上戴好幾個寶石戒指的暴發戶。
     
    他先是吃皇糧的機關幹部,後來不願意看人臉色慢慢從孫子熬成爺爺,早早下了海,折騰了許多行當,最後在房地產上發了,然後是網站、然後是貴族學校,他的事業像匹受驚的野馬一樣勢不可擋。
     
    他成了本市的風雲人物,電視臺人物訪談的明星,各種捐款、善事的大戶。畢竟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他的風度、談吐,贏得了矚目和好評。有一次電視臺讓女白領評選全國範圍的十佳丈夫人選,他就上了榜,而且擊敗了幾個電影明星、歌星。現在的女白領真是不傻。那些又蹦又跳的男人,只能遠處看看,怎麼能近距離相處?要是她們知道他還每星期兩次開著寶馬到那所著名的大學讀哲學碩士,她們可能會發出尖叫——要多少實力才能有時間和閒心做這樣的事情啊。但是他從來沒有對外面透露過,這種事,要等人家自己無意中發現才好。越不經意越有風度,像他這樣的年紀和身份,這種選擇已經不需要經過考慮了。
     
    他當然結了婚。都十七、八年了。妻子是她的大學同學,是初戀,而且是那種把情竇初開和愛和性和婚姻一鍋煮的關係。他們從來沒有想過兩個人還會有其他選擇,那時候也不知道要給自己多留一點時間,畢業後第二年就結了婚,然後很快就有了孩子。就是現在進了寄宿制雙語教育的培鷹學園的兒子。兒子是他們的驕傲,他不但聰明、學業優異,而且長得非常漂亮。這不能完全歸功於他,因為兒子明顯地集中了他們兩人的優點,而妻子當年也是學校裡的美女,不化妝也青翠嫩葉一樣清新可人。
     
    因為有這樣的妻子,他對女人是不容易驚豔的。而且他知道現在的女人的漂亮已經充滿了化學的味道。
     
    嘟嘟的出現完全是一個意外。起初他覺得這是個稚氣未脫的女孩子,像個水晶花瓶一樣好看又透明,而且不實用。等到看出她的企圖還覺得有些好笑——這不是胡鬧嗎?要不是她是他的下屬,本來可以叫他叔叔的。當然心裡還是有點高興的,很隱蔽但是很真切,這可是一個比自己小20歲的女孩子啊,又漂亮,而且出身很好,父親是大律師,母親是名醫,家裡本來要送她去劍橋留學的。這樣的女孩,沒有任何為了錢而接近男人的嫌疑。
     
    起初他真的沒有什麼。因為覺得嘟嘟是一時衝動,再說他不可能破壞自己的家庭,這麼些年,妻子辭掉幹得好好的中學教師工作,專心在家相夫教子,他沒想過要辜負她。他若是辜負她,她真是什麼都沒有了,一個40出頭的女人,沒有工作沒有事業沒有朋友,她怎麼活?況且,許多男人成功了就另覓新歡拋棄髮妻,他不想也掉進這種俗套,犯這種通俗的常見病——他不是一般的男人,這是他對自己的要求。
     
    起初真的沒有動心,他只是考慮怎麼讓嘟嘟少受一點傷害就退出去。但是現在的女孩子真是任性,她們想要什麼就敢大喊大叫、又哭又鬧、要死要活,他又下不了狠心把她開除掉。嘟嘟真是一個水晶花瓶,而且因為對他無望的愛,這個水晶花瓶就站到了懸崖邊上,隨時可能掉下來粉身碎骨。最後,他只好伸手把她接住。
     
    他不回家吃晚飯了。後來,他連晚上都不回來了。他說,實在太忙,不趕回來了。後來又說,想一個人靜靜。
     
    她沉默,就像他每次說不回家吃飯時一樣,綿長而細密的沉默,那重量使他感到壓迫,但是不敢掛電話。最後,她說:「這樣吧,你要回來吃飯就打電話。」
     
    他想,這等於說,如果不打電話,她就不會做好他的飯,還有那罐湯,等他回去了。那是他的家,但是從現在起,沒有他的飯了,沒有人等他了。他有點失落,但是馬上感到了巨大的輕鬆。這太好了。她當然會有看法,也會生氣,會傷心,但是以她的性格,不可能會主動挑破、發作出來。這些年來,他一直覺得自己選對了人結婚,現在又一次這樣覺得。在愛上別人之後這樣想,也許有點荒謬,但是他就是這樣覺得
     
    他不喜歡租房子,他說哪怕只住三個月,我也要住在自己的房子裡,我不住別人的地方。嘟嘟欣賞地看他,說:我也是,我也是。他就說要買一套房子,全裝修的,帶全套傢俱和電器的,「只要帶上牙刷就可以住進去。」他愉快地說。嘟嘟卻不要,她說那種房子沒有風格,她不喜歡。最後她讓他住到她那裡去。
     
    嘟嘟一個人住著兩房一廳,是父母給她買的,裝修是她自己來的,是很現代的簡約風格,但是卻比華麗更費錢的那種。全套北歐風情傢俱加全進口潔具,一色的白,臥室裡連地毯都是白的,這不是這個年齡應該有的氣派。看來她父母確實把她寵壞了。
     
    嘟嘟為了歡迎他,給他買了名牌的浴袍和拖鞋,他沒有聽說過,只記得她說那是某個國家皇室用的牌子,她喜歡這個牌子,她說皮膚感覺到的奢華比眼睛看到的更真實。但是沒有睡衣,她說他不需要。真的,一旦上床,他們都不再需要衣服。
     
    新鮮的愛情,新鮮的瘋狂,新鮮的住處,新鮮的氣氛,好像連他自己都成了新的。幾個月的時間過得像飛一樣。
     
    也有問題。問題是出乎意料的小問題:他們還是會肚子餓。
     
    他是半個公眾人物,不能到外面吃飯。嘟嘟一個人出去買肯德基,他倒是可以接受,只是覺得好笑,說:「我兒子最喜歡吃。」嘟嘟就變了臉,拒絕再買了。
     
    只好叫外賣,從茶餐廳的簡餐到永和豆漿,從日式套餐到避風塘,從披薩到義大利通心面,他們都叫了個遍,外賣沒有湯,他們有時喝罐裝的烏龍茶,更多的時候喝可樂。
     
    慢慢的,吃飯成了個苦差事。因為難吃,而且他必須掩飾他對這些食物的難以下嚥。真潦草啊,有的硬梆梆的,有的乾巴巴的,有的木渣渣的。他思念一碗香香柔柔有彈性的米飯,更思念一碗熱熱潤潤讓味覺甦醒的湯,冰涼的飲料怎麼能代替湯?和他以前吃的晚餐相比,這些簡直是垃圾。
     
    但是他不敢說。只要他一流露出不滿,嘟嘟就會生氣:那我們出去吃啊,什麼好吃的都有!我也不喜歡吃這些!還不是因為你!或者說……我知道,你又在懷念你過去的生活了!你是不是後悔了?後悔了就明說嘛!
     
    每次他都要冒險出去請她吃一頓飯才能平息。
     
    吃飯成了他們的一個心病。甚至下了班在往那個甜蜜的小巢走的時候,他就在犯愁,要不要自己先到哪裡吃一點東西?不然等一下進了門就是一通昏天黑地的親熱,然後吃點吃不飽的東西,半夜又要餓醒。
     
    按照現在流行的劃分,嘟嘟在這個城市裡應該算個真正的「小資」了。說她真正,是因為她小資得天經地義,而且不是為了在人前裝樣,她不欺暗室,別人看不見的地方更下功夫。他從來不知道一個女人可以為了享受,這樣認真把錢不當錢,這樣一絲不苟。她的內衣比外衣更貴,她基本上不化妝,但是她的保養品一套都是她一個月的工資,而且用了覺得不好就被丟在一邊。
     
    她說:「用名牌有什麼?把過期的名牌化妝品丟掉,那種感覺才算奢侈,我喜歡!」
     
    她也解釋為什麼這樣:「我要讓自己眼睛看的、耳朵聽的、皮膚接觸的都是好東西,這樣氣質才會好。」
     
    嘟嘟有兩個愛好,一是健身,一是讀村上春樹。她不但有村上春樹的所有作品,而且每種都不止一本,有各種版本,他懷疑只要國內有的她都買齊了。甚至還有日文原版的,雖然她不懂日語,「我可以學啊!」她唱歌般地說。只要有空,她就會隨手拿起一本村上春樹,隨便翻到哪一頁,開始看。看著看著,她的眉頭就會微微蹙起來,光潔的臉似乎突然長了幾歲。書架上、沙發上、床頭、甚至洗手間的梳粧檯上,都放著村上春樹,有的合著,有的打開封面封底朝上趴著。
     
    他看過幾次,但是都看不下去,好像是一些莫名其妙的生活片段、稀奇古怪的夢和幻境,不知道在說什麼,也不知道想說什麼。這麼亂哄哄的,真奇怪,嘟嘟在裡面看到了什麼呢?是什麼吸引了她?他沒有問,怕她根本不解釋,反而笑他落伍。嘟嘟太年輕了,她的年輕使她的一切都有一種理直氣壯,這一點讓他感到可愛,也有點怯意。
     
    沒想到有一天,他一走進門,就看到嘟嘟因為興奮而泛著粉紅的臉。「今天有好東西吃!我給你做!」他望著她,好像她突然在說英語,雖然他能聽懂,但是一時反應不過來。她又說了一遍,他才相信自己的耳朵。這真是好消息,他能聽到的最好的消息。
     
    他跟著嘟嘟走進廚房。眼前的廚房一掃往日的清寂,熱鬧得像個小型超市,工作臺上放著兩塊碩大的案板,嶄新的,上面擱著兩把刀,一把黑黝黝的切菜刀和一把雪亮而窄長的、帶著鋸齒的刀,旁邊還有紅的火腿、綠的黃瓜、嫩黃的乳酪,一大袋蔬菜,還有一個長麵包,還有五顏六色的罐頭,瓶裡袋裡的各種調料。這是個地震後的小型超市,一切都顯得有點凌亂,嘟嘟的頭髮上也黏了一抹可疑的黃色膏體物質,但是也顯出了熱誠,心無城府、掏心掏肺的那一種。
     
    他感動地表示要幫忙,嘟嘟堅決拒絕了,要他到廳裡休息、看看報紙。她把他推到沙發上,把報紙遞到他手裡,甚至給他泡了一杯茶。他看了一下,居然是龍井,她笑著說:「剛買的。茶莊的人說是新茶。」然後她就像一個賢慧的妻子那樣進了廚房。
     
    嘟嘟終於忙完了,讓他坐到餐桌邊。他急切地過去,看到了餐桌上的東西。每人一碟三明治,切成小塊的,一摞一摞的幾摞,旁邊點綴了嫩玉米芯和炸薯條。中間是一大盤紅紅的、一片混沌的東西,仔細看可以辨認出裡面有臘腸一樣的東西。惟一熟悉的東西是啤酒,麒麟一番搾。
     
    嘟嘟說:「怎麼樣?」他說:「看上去很漂亮。」他決定先從容易接受的開始,就自己倒上啤酒,開始喝。嘟嘟一邊解著身上的圍裙,一邊興致勃勃地說:「這不是一般的東西,這可是村上春樹餐啊。」
     
    「什麼?」他趕快把一口啤酒咽下去。
     
    「村上春樹的小說裡寫到的美食很多,日本就成立了一個村上春樹美食書友會,根據他書裡的描寫,編了一本村上春樹食譜,讓大家分享。我今天就是按照這本食譜做的。好玩吧?沒想到吧?」
     
    原來是這樣。他拿起一摞三明治,「這是什麼三明治?」
     
    「黃瓜火腿乳酪三明治。《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裡生物學家的孫女做的。這個做起來很麻煩,生菜葉子要用涼水泡,吃起來才脆。麵包片上要先塗上厚厚的黃油,不然蔬菜裡的水分容易把麵包泡軟。最後也是我自己切的,特地買了一把刀,切得很整齊吧?」
     
    他吃了一口,為了躲避作出評價,就指著那盤紅紅糊糊的東西說:「這是什麼?」
     
    「番茄泥燉史特拉斯堡香腸。我買不到史特拉斯堡香腸,還好書裡注明原味維也納香腸也可以,就用了維也納香腸。主料是番茄丁和維也納香腸,調料是大蒜、洋蔥、胡蘿蔔、芹菜、橄欖油、月桂油、百里香、花薄荷、羅勒、番茄醬、鹽、胡椒、糖,我數過了,一共13種。本來想做蘑菇煎蛋捲,但是那是《挪威的森林》裡的,早期作品,風格不一樣,所以做了這個,這也是《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裡的,就是世界末日當天,他和圖書館女孩過了一夜,在她家做的早餐。」
     
    他心裡湧起了愛憐,但是仍然沒有動,倒是嘟嘟,把一條香腸用餐刀切成幾段,用叉叉起一段,送進嘴裡,「哎呀,太棒了!另類!濃烈!豐富!絕對村上春樹!」她吃著,又喝啤酒,漸漸的眼裡泛起了迷濛,又說了一些「真是憂鬱世界的美味情懷」、「對於揮別人生而言似乎是個不錯的一天」之類的話,他知道,她已經進入了村上春樹的世界,正在裡面扮演一個角色,這些都是台詞了。
     
    他也作出毫不遲疑的樣子吃了起來。這麼難看的東西,居然不是非常難吃。但是想到居然要花上那麼長的時間,動用那麼誇張的陣勢,那麼多的調料,他還是覺得有點可笑。這就叫用最村上的方式享受生活?那麼這個人的品位真成問題。不過這麼出名的作家,應該不會這麼粗糙。慢著,這個叫村上春樹的人,會不會故意戲弄這些崇拜他的人呢?這樣想,又馬上覺得有點對不起嘟嘟,於是努力往嘴裡塞進一疊三明治,馬馬虎虎地嚼幾下,急忙用啤酒把它沖下去,感覺好像自己正坐在某架國內航班的經濟艙裡。
     
    什麼玩意兒呀,就是夾餡麵包片,怎麼看都是簡單對付肚子的東西,好吃?見鬼吧。搬出川端康成來也沒用。看看中國的小說家,看看《紅樓夢》,裡面寫的好吃好喝的,那才叫美食,那才叫見識!可是這些他都沒有說,因為嘟嘟忙了半天,他不能讓她傷心。何況說了她多半也不懂。
     
    吃完這頓難忘的村上春樹餐,他最後說了一句:「以後不要這麼麻煩了。在家裡吃越簡單越舒服。」
     
    「今天這樣不是很舒服嗎?」嘟嘟奇怪地反問。
     
    他把嘟嘟的手抓起來,輕輕愛撫著說:「不是這樣的。真的會做的人,就是一碗白水青菜湯,吃起來就夠好了。」他說完這句話,看到嘟嘟臉上的月亮被雲遮住了,他立即知道,自己說了一句不該說的話。
     
    他們都不願意想起一個人,一個女人。但她總是在最不經意的時候出現。就像一個狡猾的債主,從來不會攔在大路中間,讓你可以放心地開車回家,回到家門口,也不會看到有人氣勢洶洶地站在那裡。於是你鬆了一口氣,走進房間,打開燈,卻猛然一驚,角落裡赫然站著一個人,正是躲也躲不掉的那一個。
     
    她聽見門鈴響的時候,有一秒鐘以為是他回來了。但是她馬上知道不是。先從貓眼上往外看了看,果然不是。是一個女人。
     
    她打開了門,一個年輕女孩出現在她面前,有著緊繃的臉頰和鮮嫩的皮膚的女孩。她用微笑的眼神發問,這個女孩子說:「叫我嘟嘟吧,我是你丈夫的朋友。」
     
    她立即明白了。明白了這個女孩是誰。她打開門,請她進來。像一個有禮貌的女人對待丈夫的朋友那樣。嘟嘟從她臉上尋找一點情緒的流露,沒有找到。
     
    她讓嘟嘟參觀了他們的家,但是沒有讓她看臥室。然後她們坐了下來,喝著茶,一時都找不到話題。嘟嘟說:「謝謝你接待我。其實我今天來,一是想看看你是什麼樣子的,另外就是想吃你做的飯。」看到她臉上的驚訝,嘟嘟急忙解釋:「我總聽他誇你是個高手,最簡單的菜都能做得最好吃,真的很好奇。」
     
    她似乎有點為難,想了一下,說:「那,你就在這裡吃一點便飯好了。」
     
    嘟嘟像一個真正的客人那樣,坐在餐桌邊等。看著女主人端上來一碗飯,兩個小碟,然後是一個瓦罐。她驚訝地睜大眼睛:就這些?女主人給她盛了一碗湯,一邊說:「平時我們吃飯,也就是這樣。他總是自己盛湯,脾氣急。」
     
    嘟嘟一邊聽,一邊看她的手勢表情,又注意湯的內容,簡直忙不過來。但是她還是發現女主人沒有碗筷,就問:「你不吃嗎?」她的語氣,好像她是主人。
     
    女主人搖了搖頭。嘟嘟不知道是她不想吃,還是不願意和她一起吃,就不敢再說什麼了。
     
    她喝了一口湯。她不假思索地「哇——!」了一聲。然後她難以置信地看看女主人,「這就是白水青菜湯?」
     
    女主人說:「他這麼叫。」
     
    「你能告訴我怎麼做的嗎?」嘟嘟一臉懇切,好像她正在上烹調課,面對著給她上課的老師那樣。
     
    女主人停了一下,好像微微地嘆了一口氣。然後說:「要準備很多東西。上好的排骨,金華火腿,蘇北草雞,太湖活蝦,莫干山的筍,蛤蜊,蘑菇,有螃蟹的時候加上一隻陽澄湖的螃蟹,一切二,這些東西統統放進瓦罐,用慢火照三、四個鐘頭,水一次加足,不要放鹽,不要放任何調料。」
     
    嘟嘟難以置信地看看面前的瓦罐,排骨?火腿?蝦?還有那麼多東西,哪裡有它們的影子啊。
     
    女主人自顧自慢慢地說:「好了以後,把那些東西都撈出去,一點碎屑都不要留。等到要吃了,再把豆腐和青菜放下去。這些東西順便能把油吸掉。」
     
    嘟嘟倒吸了一口冷氣。這就是所謂的白水青菜湯?白水?這個女人的心有多深啊。那個男人說的是什麼胡話?他每天享用著這樣的東西,卻認為是非常容易非常簡單就可以做出來的,他真是完全不懂自己的妻子。就在這一瞬間,嘟嘟深深地明白了眼前的這個女人,也明白了世界上,愛情和愛情之間有多大的不同。
     
    「你每天都要弄這樣一罐湯嗎?」
     
    「是啊。早上起來就去買菜,然後上午慢慢準備,下午慢慢燉,反正他總是回來得晚,來得及的。」
     
    「那今天你怎麼也準備了呢?他不是……」
     
    「你是說他沒有回來吃晚飯吧?是啊,都半年了,不過我還是每天這樣準備,說不定哪天他突然回來吃呢?再說我都習慣了,守著一罐湯,也有點事情做。」
     
    嘟嘟整個人呆在那裡。半天,才說:「你真了不起。」
     
    女主人愣了一下,然後失神地、輕輕地說:「他整天那麼辛苦,能讓他多喝一口湯也好啊。」她好像在自言自語,完全忘記了眼前還有一個人。
     
    嘟嘟突然說:「你今天都告訴了我,你不怕我學會了,他永遠不回來嗎?」
     
    女主人回過神來,看了嘟嘟一眼,笑了。那笑容,好像在說,他不是已經不回來了嗎?又好像在說,他怎麼會不回來呢?好像在責備:你這樣說是不是有點過分啊?又好像在寬容,因為這問題本身很可笑。
     
    這樣笑完了以後,女主人輕輕地問:「你能這樣為他做嗎?」
     
    嘟嘟偏著頭,認真地想了想,說:「我也可以的,但是不必了。」她說完,就站起來走了,走到門口,她站住,回頭一笑,說:「我不是你。」
     
    她走得就像她來時那樣突然,毫無徵兆。
     
    又過去了一個月。傍晚,女人照例在廚房裡,湯罐在煤氣灶上,微微冒著熱氣。女人的目光穿過後陽臺,往外看,好像看著樓下的草坪,又好像看著一個不確定的地方。
     
    門鈴響。她應著「來了」,過去開門。她剛剛發現家裡的米快沒有了,就到那家固定的米行買了一袋米,還是那個牌子的東北大米,完全綠色無公害的,價錢比普通的新米貴了5、6倍。這是米行的夥計給她送米來了。
     
    她打開門,卻發現是他。她愣了一下,一句話脫口而出:「怎麼?忘了帶鑰匙?」
    他回答:「是啊。」
     
    她馬上回到了廚房,丟下他一個人。他不知道她這樣算是什麼意思,有點想跟進去,又覺得不妥,一時有些渾身長刺的感覺。過了一會兒,她在廚房裡說:「等一下米行的人會送米來,你接一下。」
     
    他說:「哦。」
    「還是那種米。」
    「我知道。」他說。
     
    米行的人來了,他接下來人手裡的米袋,隨口問道:「錢付了嗎?」夥計說:「付了付了,太太每次都先付的!」
     
    他用雙手握住米袋的兩角,把它提進櫥房。她說:「放這裡。」他就放下了,同時感到如釋重負。
     
    這時他確定自己可以坐到餐桌邊等了。他就坐到了餐桌邊。
     
    她好像看見他坐下來了,就說:「洗手去。」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邊時,她端著一個大托盤過來了。他想,家裡還是有改進,她不再分幾次跑了。托盤放到桌上,裡面有兩碗飯,兩碟菜:一個是蝦仁豆腐,一個是番茄炒蛋。一個小瓦罐。這是他思念的,忍不住馬上打開蓋子看了一眼,說:「我先喝湯。」
     
    他從瓦罐裡把湯舀了小半碗。還是有綠有白有紅,還是清清的湯色,不見油花。他急忙喝了一口,就那麼一口,他臉色就變了。像被人從溫暖的被窩裡一下子揪出來,又驚又氣,又希望一下子掙醒,發現是夢,好癱回到溫暖的被子裡。
     
    「這是什麼湯?」他不敢吐出來,掙扎著把嘴裡的一口湯咽下去,急急地問。
    「白水青菜湯啊。」
    「怎麼這麼難喝?以前的湯不是這樣的!」他委屈地抗議。
     
    她嘗了一口,然後說:「白水青菜,就是這樣的。你要它什麼味道?」
     
    他放下調羹,審視她。她不看他,臉上沒有任何波動。她還是那麼喜歡吃飯,但是現在不像過去,好像沒有菜也吃得下去的樣子,她把蝦仁豆腐和番茄炒蛋都舀了一下,和飯拌在一起,自顧自吃起來,吃得很香。他乾脆不吃了,點起了一支煙。過去在她面前他是不抽煙的。但是現在,這些好像無所謂了。她連看都沒有看一眼。
     
    吃完最後一口,她把所有的碗碟都收回托盤裡,然後正視著他,說:「我們家以後可能要雇一個鐘點工,我找到工作了,家裡這麼多事。」
     
    他吃了一驚,「工作?什麼工作?」
     
    「到烹飪學校上課。」
    「你?當烹飪老師?」
    「你忘了,我本來就是老師。烹飪考級我也通過了。」她說。
     
    剛才那口難喝的湯好像又翻騰起來,他脫口而出:「這麼大的事,也不跟我商量。你現在怎麼這樣了?」話一出口,他就後悔了。他不該這樣說。理虧的人是他自己,是他對不起她,不管她做什麼他都失去了質問的權利。而且這些日子,他幾乎不回家,讓她到哪裡找他商量呢?他現在這樣說,只會給她一個狠狠反擊的機會,反擊得他體無完膚。
     
    但是,她沒有反擊,她甚至沒有說什麼。她只是看了他一眼。這一眼,讓他真正開始感到自己的愚蠢。那目光很清澈,但又幽深迷離,好像漆黑的夜裡,四下無人的廢園子中井口竄出來的白氣,讓人感到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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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25 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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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唐三代帝王簡史

    歷史春秋網

    作者:魚肉丸子

    「做個才人真絕代,可憐薄命作君王。」後世郭磨的《南唐雜詠》可謂是對李煜一生評價中的精髓。文采斐然,卻出生於亂世帝王家,躊躇滿志,卻背負著承擔不起的責任。
    論辭藻,李煜的詞形象生動、語淺而意深,每每拜讀,只覺口齒生香、意猶未盡。論治國,李煜才能平庸,生性又溫和純良,他扶不起留存於戰火紛飛、群雄逐鹿背景下的南唐,眼看著數十年基業毀於朝夕。恨其不爭,哀其不幸。
    李煜的皇位來的巧合,彷彿命中注定。
    李煜剛出生時,他的祖父李昪作為吳國重臣,手掌朝政,楊氏一族不過是任人擺佈的傀儡。李昪不滿自己屈居人下,稍加運作,不久一首「江北楊花作雪飛,江南李樹玉團枝。李花結子可憐在,不似楊花了無期」的歌聲傳遍大街小巷。這首民謠暗喻「李氏興,楊氏衰」,百姓受其蠱惑,認李氏為天選之人。
    李煜兩個月大時,吳國皇帝楊溥自知大勢已去,於吳天祚三年(937年),主動將天下禪讓給齊王李昪。
    這一年十月,祖父李昪於金陵稱帝,化家為國,改國號為齊,以金陵為西都,廣陵為東都。李煜的身份從世家公子轉為皇孫,第一次與皇位繼承權有了交集。
    李昪於亂世中稱帝,一代梟雄看人的眼光也極其毒辣。還未謀得帝位之際,他就早早地看出自己的嫡長子李璟(李煜父親)胸無大志,並不是合適的繼承人。雖然李璟文采斐然,但對政治卻不敏感,並不擅長治國為君之道。
    五個兒子中李昪最看重次子景遷,嫡長子李璟早早地被排除在繼承人之外。原本李煜的皇位繼承權也要依次延後。但天有不測風雲,天祚二年(936年),景遷意外病逝,李璟雖不受李昪喜愛,但以五代十國「傳嫡傳長」的慣性,李璟仍然是名正言順的繼承人。
    升元三年(939年),李昪改國號為唐,開始將繼承人的目光轉向三子景遂,派他前往戰略重地揚州擔任東都郡守。長子李璟雖然被封為齊王,卻沒有太子的名分。
    李璟生性淡然,自知不是治國之才,又深知父親李代桃僵的用意,故而對皇位並沒有過多奢求。但李璟本身並無過錯,廢長立幼的說法站不住跟腳,短時間內李昪沒有機會立景遂為太子,只能一拖再拖。
    太子之位空懸了數載,大臣紛紛上書請求立齊王李璟為儲君,李昪被逼無奈,同年八月下詔立李璟為太子。李璟上表固辭,直言自己難當大任,李昪心中大喜,順勢將立嗣這件事拖延開來。
    但李璟注定是南唐君主。就在李昪謀劃著尋找時機立三子景遂為太子之時,自己的身體卻出了問題。這些年李昪長期服食各種丹藥,身體急速衰竭,任憑華佗在世也無回天之力。李昪病入膏肓卻心思清明,如今首要大事還是確立繼承人。升元七年(943年)二月,李昪寫密信送往東都,想要召壽王景遂回京。
    李昪想傳位景遂的心思朝臣皆知,密信還未送出之際就被朝臣周宗、吳庭紹等人攔截。後烈祖李昪崩於崇德宮,李璟在其病榻前許下「兄終弟及」的諾言。
    升元七年(943年)三月,李璟在周宗等朝臣的幫助下繼位,改元保大,尊皇后宋氏為太后,冊王妃鐘氏為皇后,封壽王景遂為燕王,宣城王景達為鄂王。這個時候,李璟受父親的影響極大,仍然惦記著將皇位傳給三弟景遂。
    於是在同年七月,晉封燕王景遂為齊王,諸道兵馬大元帥、太尉兼中書令,同時昭告天下,兄終弟及,想要在百年之後傳位給三弟景遂。更激進的是,保大五年(947年)正月,李璟直接立三弟景遂為皇太弟。李璟的這一舉措為數年後長子弘冀謀殺叔父景遂埋下了隱患。
    弘冀文武雙全,不僅有雄才偉略還能慧眼識人,但他這一生都活在三叔景遂的陰影之下。景遂被冊封皇太弟之初,李璟為杜絕弘冀爭奪皇位的念頭,命其出任江都尹,遠離金陵。後又在景遂的建議下被調往潤州,改任潤宣大都督,徹底遠離朝堂。空有謀略卻無用武之地,李弘冀當時憤懣的心境可想而知。
    烈祖李昪首先排除李璟為皇位繼承人是有原因的,李璟處事優柔寡斷,沒有決斷力,這一觀點在李璟繼位後被證實。李璟即位之初,重用馮延巳、馮延魯、陳覺、魏岑、查文徽等人,此五人被重用後排除異己、侵損時政、攪亂朝堂,後人稱之為「五鬼」。
    內政混亂如此,李璟對外並未遵循父親李昪與鄰國和睦相處的政策,他聽信馮延巳等人的讒言,先後攻打閩國、楚國,後又與大周開戰,幾年下來,入不敷出,李昪時期積攢下來的財富被揮霍一空,先前攻略的城池也喪失殆盡。
    此時,大周的掌權人柴榮志在開疆擴土,與大周僅僅隔著一條淮河的南唐自然被其視為囊中之物。保大九年(951年)十二月,柴榮先發檄文聲討,後出兵進犯南唐邊境,統兵十萬,直奔淮南。唐軍雖丟失幾座城池,但在大將劉彥貞的帶領下奮勇抵抗,兩軍於壽州對壘,雙方僵持不下。

    保大十四年(956年)正月,柴榮親自披掛上陣,派大將李重進率精兵渡淮,埋伏在正陽以東。當時劉彥貞見周軍撤退,不知是計,率兵追趕,在正陽被斬於馬下,正陽戰役唐軍大敗。
    柴榮躊躇滿志,一鼓作氣想要直擊金陵,命令大將趙匡胤進攻南唐重鎮——滁州。李璟恐慌,調遣重兵十萬,派大將皇甫暉鎮守。滁州清流關一戰,皇甫暉被趙匡胤三擒三縱,第三次被俘時皇甫暉力竭,毫無再戰之力,被俘後絕食而亡。唐軍敗,滁州失,壽州孤立無援,金陵岌岌可危。
    滁州被攻破給金陵城帶來了巨大恐慌,一時間朝野震驚,人人自危。李璟召集大臣商量對策,企圖議和。之後宰相馮延巳的異母兄弟東都副留守馮延魯被殺,光州守將張承翰投降,泰州刺史方納棄城而逃,這更加重了南唐求和的決心。
    李璟先前派遣李德明前去議和卻被周軍扣押。同年三月,李璟再派司空孫晟入周求和,請求削去帝號,割讓淮南六州。但柴榮目光所至的是整個南唐,區區六州滿足不了他的胃口。柴榮扣押南唐求和使者孫晟,派賣國求榮的李德明前去遊說李璟,妄圖謀求江北之地。
    李璟氣急,將李德明斬首示眾。柴榮聽聞此消息,大怒,率兵將猛攻舒、蘄、和三洲。周軍深入南唐腹地,東南的吳越王錢俶也妄圖分一杯羹,趁江南危急,出兵攻打常州。
    雙方夾擊,李璟終日惶惶不安,開始信奉佛教,企圖依靠神佛保南唐安寧。樞密使陳覺欲獨攬朝政,此時見時機來臨,慫恿李璟扔掉這個燙手山芋,退位給三弟景遂。
    但此時南唐正逢多事之秋,烽煙四起,朝不保夕,不知哪天就被他國的鐵騎踏平都城。哪怕李璟有意讓位,景遂也不願接受,為避免李璟再次相逼,迫不及待前往山高水遠的洪州出任大都督。
    「兄終弟及」的承諾隨著景遂的逃離被打破,帝位距離李煜又近了一步。李煜作為第二順位繼承人,他上面還有一個哥哥,李弘冀。
    弘冀聽聞叔父景遂遠走洪州的消息,自知登帝的時機已到,從潤州上書李璟,欲帶兵支援前線。鐘皇后愛子心情,成日在李璟耳邊勸說,李璟自覺愧對兒子,派柴克宏、陸孟俊等大將協助弘冀支援常州。
    這期間弘冀獨具慧眼,重用柴克宏。柴克宏奔赴前線之時遭受樞密副使李征古誣陷,受李征古挑撥的李璟下詔命令柴克宏返還。柴克宏氣急,知道是李征古從中作梗,一怒之下斬殺來使,揮師北上。弘冀聽聞此事,替柴克宏攬下罪責,晝夜兼程趕往常州支援。
    柴克宏其人確實有真才實學,且手下將領勇猛無比,以一當十,打的吳越士兵狼狽逃竄。常州一役,殲敵一萬餘人,俘虜吳越士兵數千人,唐軍大勝。但柴克宏也身負重傷,周身刀劍所傷十餘處,弘冀怒,吳越士兵全被斬首。
    這場勝利奠定了燕王李弘冀在朝堂中的地位,但這樣的勝利終究是曇花一現,對傷及根本的南唐來說不過杯水車薪。幸運的是,此時的柴榮連年征戰亦是兵疲馬乏。
    故周顯德(958年),唐周議和,南唐進獻給周江北之地尚未被佔領的舒、黃、蘄、廬四洲,加白銀十萬兩、絹十萬匹、錢十萬貫、茶葉五十萬斛、米面二十萬石,去帝號,奉大周正朔,同時在汴京設進奏院,隨時聽候召見。
    同年,弘冀被立為太子,參與政事。弘冀不同於李璟的懦弱無能,他更像祖父李昪,參政之初便對朝堂進行大規模整治,貶黜貪官污吏,重用賢能將才,南唐在他的整治下逐漸有復甦的趨勢。
    但成長於景遂陰影下的弘冀,性格逐漸扭曲,他好猜忌,性暴烈。即便景遂遠走洪州,弘冀仍然不能安心。
    周顯德六年(959年),太子弘冀專橫跋扈,加重處罰,在朝堂之上與朝臣矛盾重重,衝突不斷。被責罰的朝臣將弘冀的罪行狀告到李璟這裡,弘冀少不得被李璟呵斥一二。
    一次,李璟被氣狠了,揚言要罷黜弘冀的太子之位,改立景遂為太子。弘冀信以為真,驚懼不已,與下屬商議後買通與景遂有矛盾的袁從范,在景遂酒中下毒。因毒性劇烈,景遂的屍體還未來得及收斂就已經潰爛。
    景遂雖死,但宮中還有一個李煜,況且李煜豐額駢齒、一目雙瞳,是天生的帝王相。可惜天不逢人願,弘冀還未來得及運作,他毒害叔父的消息傳至金陵,李璟怒斥其狠辣心腸,為防不測,立即派人將李煜一家接到宮中保護起來。
    顯德七年(960年),太子弘冀突發惡疾,藥石無醫,撒手人寰。
    鷸蚌相爭漁翁得利,在景遂被毒殺,弘冀暴病而亡之後,李煜成為了第一順位繼承人。這個時候李煜還叫李從嘉,在李璟死後,從嘉稱帝,改名為李煜,三千里河山得來不費吹灰之力。
    有人說弘冀若是多活十幾年,南唐可與大宋分庭抗禮。那還有人說趙匡胤若是多活幾年,燕雲十六州早被收復了呢!歷史從來沒有倒退鍵,逝去的永遠只能作為留白供後人書寫,我們可以計畫未來,卻不能改變過去。
    李煜屬於典型的逃避型人格,遇事他只會選擇退縮。父兄健在時,他志在做清風朗月的林間隱士,「一壺酒,一竿綸,世上如儂有幾人」;娶妻娥皇之後,他只願同妻子紅袖添妝,「繡床斜憑嬌無那,爛嚼紅茸,笑向檀郎唾」;君臨天下,李煜仍然逃避,一首「紅日已高三丈透,金爐次第添香獸,紅錦地衣隨步皺」道盡其醉生夢死的君王日常。
    在其位,謀其職,李煜既然被推上那個位置,就應該承擔起屬於他的責任。李璟留給他的南唐確實是爛攤子,他知曉個中艱難,卻不願做出改變,拯救南唐百姓於水火。故而,後來南唐的悲劇,李煜後來的淒涼其實都早有預兆。
    「雕欄玉砌應猶在,只是朱顏改。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 一首絕命詞,回首往事,感慨今昔,驚豔后人,了卻殘生,至此千古詞帝魂歸地府。
    南唐破滅大約是了了李煜的一樁心頭事,不然這件事總杵在這,如同懸在頭頂的尖刀,終日惶惶不安,日夜不得安寧。他這一生的幸福與坎坷皆來源於皇帝這個位置,別人歷盡千辛萬苦求而不得的位置,於他來講,如同天上掉下的餡餅,唾手可得。
    「彼之砒霜,我之蜜糖」這句話此時此刻更應該反著念才對。「彼之蜜糖,我之砒霜」也是李煜一生苦悶的緣由。
    一代文學巨擘,只可惜生不逢時,空留餘恨。

    (本文由「歷史春秋網」授權「知史」轉載繁體字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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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史 #歷史 #中國歷史 #長知史 #李煜 #南唐 #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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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25 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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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人抽一整夜的煙,女人做一整晚的夢:《鏤空與浮雕》的名人側寫,陪我們乘過生命的夜車 ]

    #文末抽獎

    「後來劉嘉玲才透露,葬禮回來之後,梁朝偉一句話都不說,成天抿著嘴在屋子裡安靜地踱步,甚至把酒吧上的紅酒杯子都取下來,一個接一個,慢慢地擦了又擦,但你其實可以聽見梁朝偉心裡面的風,在呼呼地、呼呼地吹── 一直到第三、第四天,當大家都慢慢接受下來張國榮已經不在了的事實,他這才徹徹底底崩潰下來,哭得整張臉都腫了。」


    最近讀到最喜歡的一本書,是范俊奇的《鏤空與浮雕》,書裡側寫 30 位藝文界名人,其中包括張國榮、張曼玉、梁朝偉、王家衛,也包含山本耀司、Alexander McQueen、David Bowie、Susan Sontag 等人。這些名人已被重複地一寫再寫、反覆研究,然而,身為 25 年雜誌人、曾任三本女性時尚雜誌主編的范俊奇,透過第一手的近身會面與採訪經驗,以細膩筆法與細節堆疊,開拓了細緻且煥然一新的觀看方式。

    你也可以到我的網站讀這篇文章:
    https://urbananimalsabby.com/2020/11/25/fabian-fom-celebrity-writing/

    范俊奇寫張國榮,寫他身為香港八、九〇年代馬照跑舞照跳,最意氣風發也最得意自負的代表,但他不耽溺於張國榮表面的風風火火,而是穿透到耀目刺眼的風光背後,在一個比黑暗更黑暗的地方,心疼地見到張國榮獨自一人在情緒的寒流裡瑟瑟發抖。張國榮從 24 樓墜下,粉碎了整個香港的自信剛強,撕裂了無數粉絲的心,更使身邊那些多年好友如梁朝偉、張曼玉等人,徹徹底底跌落黑暗深淵。張國榮的一跳,是一顆巨星的殞落,也是一介凡人的解脫,很多時候,我們看慣了星光熠熠,卻忘了他們也是血肉之軀,而范俊奇提醒了我們,「常常,我們誰不都是老犯同一個毛病,以一種自以為是並且蠻橫的方式去愛眼前的人,卻不知道眼前的人所渴望的,有時候不過是一個善意的牽引,一場低調的擺渡和一份體貼的成全。」


    我喜歡范俊奇筆下的張曼玉,他寫張曼玉的風華絕代,寫她「穿著花色妖嬈的旗袍,提著鋁飯盅到唐樓底下婀娜走過買碗雲吞麵」的極致美麗,筆鋒一轉,感嘆歲月面前彩雲易散琉璃脆,就如張曼玉這等美人也得面臨色衰愛弛的危機。談到媒體大眾對張曼玉人老珠黃的無情批評,范俊奇筆下充滿反思憐憫:「我們有沒有必要對一個喜歡抽很細很淡的煙,喜歡自己剪頭髮,喜歡一個人逛美術館和二手服飾店的女明星趕盡殺絕呢?」


    我也喜歡范俊奇寫的梁朝偉,寫他在《春光乍洩》裡那個徬徨無措,愛到深處有怨只能吞的黎耀輝,表情陰霾卻手腳溫柔,一口一口餵生病的何寶榮吃粥,頂著小平頭,在遙遠異國綠色光線的破敗房間裡,和何寶榮依偎著跳探戈。范俊奇寫到,「那髮型原來是張叔平親手用電動剃刀給生硬地鏟出來的,圖的就是那種廉價理髮店理出來的效果,他要梁朝偉臉上有那種同時被日子三番四次戲耍霸凌以及被愛情來來回回推拒逢迎,像孤零零地掛在廚房裡的一把勺子那樣的孤絕感。」而在現實生活中,梁朝偉也是這麼一個眼神壓抑,背影孤絕的男人,「梁朝偉總是一有機會就避開人群避得遠遠的,喜歡一個人半夜在紐約坐地鐵,在寂寞裡歡愉地任由情緒自由自在地自瀆」,而這樣不喜熱鬧、層次豐富、光芒外露卻低調掩藏的人物,就是讓劉德華在角逐影帝受訪時,說出「自己現在只能算是個八面玲瓏的藝人,但梁朝偉早已經是個藝術家」的男人。


    我也喜歡范俊奇筆下的張震,或許是因為我非常鍾情他與鞏俐在《愛神之手》裡的演出,深深被他眼神中獨有的憂鬱與鋒利給吸引。范俊奇形容張震「他臉上有一種介於堅毅與等待被開發的少年氣,尤其是他那一雙猶如在懸崖邊上盪鞦韆的眼睛,對於稍有閱歷的女人來說,顯然就是一種情慾的挑撥,所以鞏俐斜著眼睛睥睨,喚他「小張」,然後抓起他微微顫抖的手用力按在她的腰枝上」,而這樣令女人春心蕩漾的張震,換到《最好的時光》裡魅力也絲毫不滅:「而那一路上,侯孝賢的鏡頭死死地咬住張震不放,他蓄了羞澀而疏落的唇鬚,嘴巴抿得緊緊的,風用力地掌摑在他臉上,但我看見的是,他額頭上繃得緊緊的青筋,全都是隨時準備爆射開來的情色,他巴不得馬上把整張臉輕車熟路地埋進舒淇的胸脯,在柳暗花明的肉慾裡劫後餘生。」


    還有林青霞,范俊奇寫她的風華絕代,也寫她的敬業與剛強。她在《重慶森林》裡戴上一頂金色假髮,神秘墨鏡遮掩了大半張臉,踩著高跟鞋,周旋在印巴男人們的煙味、咖哩味與羊羶體味間,在水泥叢林的迷宮深處奔波追逃。她跑了好多天,腳上起泡,問導演可不可以改穿球鞋跑,王家衛答應了。但鏡頭一出來,明顯看出穿高跟鞋與球鞋跑的差別,林青霞二話不說,球鞋脫下,換上高跟鞋,就像後來張叔平要她在《愛殺》裡不穿胸罩演出,雖然一時錯愕,但為了線條美感,林青霞也乖乖照辦。而林青霞的美,婉約中帶著英氣,靈光中閃著冶豔,這樣的多層次,在范俊奇眼中,反映著許多他所認識的台灣女人:「我認識的台灣女人,很多都出色,都溫潤,終究是一則又一則不需要潤筆就婉約優美的散文。」


    范俊奇的《鏤空與浮雕》,寫的人物雖然橫跨東西,但我卻無法不停止聯想到王家衛電影裡的人物。我認識的每個人,沒有人不愛王家衛的電影,包括我在內。
    談到王家衛,不能不提劉以鬯這個作家,他也是長年投身媒體的人,他的小說《對倒》啟發了《花樣年華》,敘事線兩股並行,一邊是寂寞又愛作夢的少女亞杏,一邊是飽經世事的厭世中年男人淳于白,一個土生土長,一個因戰遷徙,最終都落腳在七〇年代的香港。現實如夢,香港這個繁華大都市中,人的身體摩肩擦踵,夢想也互相推擠,於是他們學會將自己縮小再縮小,小心收納到各自的思緒小宇宙裡,轉著、困著、鬼打牆著,最終成為萬頭鑽動中的一縷遊魂,就像亞杏與淳于白這兩個人。

    少女躺在床上做一下午的春夢,男人靠在床邊抽了一整夜的煙;少女沈迷於姚蘇蓉等人的新時代靡靡之音,男人腦中卻還記得日軍坦克在上海南京路疾駛的畫面;少女夢想著與遙不可及的男明星們親密纏綿,男人的心卻流連在酒店舞女的世俗紅塵...... 天差地遠的兩人,唯一相連的是內心豢養的春思,無論是天真初綻的慾望,還是老練潮濕的溫存,發春的不同階段,皆是 in the mood for love,可惜慾望很多時候沒有生根發芽的地方,只能遺失半路,黯然銷魂。
    王家衛捕捉了劉以鬯字裡行間恍惚如夢、支離破碎的意識流,電影空間內影影綽綽,人的出現沒頭沒尾,人的離去也雲淡風輕,像一個影子,一個回憶,一個味道,勾起了我們心中許久沒想起來的人與事,於是我們將記憶的血肉,代入了王家衛角色留下的影子,重量掉落,在心湖中投下圈圈漣漪。正如范俊奇說,「我喜歡王家衛,是因為他懂得在杜可風搖搖晃晃的鏡頭底下為愛情放血,血放乾淨了,青春也就走遠了,而我們都已經不懂得舉起槍朝自己轟地一聲去表達如何去愛一個人了。」


    虛幻的影,終究得透過血肉之軀成為真實,而范俊奇的《鏤空與浮雕》,將迷霧化為具體,溫溫熱熱地貼著我們的心,映照著我們的情感經歷,陪伴我們搭乘一班又一班空寂無人的夜車,傾刻之間,即便獨自一人,也不感到孤獨了。


    《鏤空與浮雕》,適合放在床頭邊,在夜晚寧靜的燈光下緩慢地讀、細細地嚐,讓那些電影與文學中的人物栩栩如生入夢來,醒來時,枕頭上還留著那些無限幽迴的餘溫與餘韻,回憶如夢,愛如潮湧,沒人看見的時候,我們都無可救藥的浪漫。

    IG:abby_chao_

    #抽獎活動

    感謝有鹿文化提供「少女A」讀者「兩本《鏤空與浮雕》」做抽獎,請在「本篇貼文按下任一心情+分享貼文」,就有機會得到《鏤空與浮雕》一本!

    抽獎活動僅限台澎金馬地區,11/29(日)公布兩個得獎者名單~

    11/29 Update
    恭喜讀者 Yen Yen 與李竺恩抽中《鏤空與浮雕》一本~

    #鏤空與浮雕 #書 #書評 #范俊奇 #藝文 #名人 #文化 #電影 有鹿文化.閱讀有路 #少女A #adaym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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