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組織層級名稱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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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組織層級名稱產品中有4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4萬的網紅US Taiwan Watch: 美國台灣觀測站,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立陶宛,這個瘋狂的小國!(稱讚意味)】​ ​ 標題絕對是正能量,來源是中國網友和官媒們現在一片狂罵立陶宛(https://reurl.cc/7rzNlb )。我們原本下的標題是:「從中國召回大使看立陶宛的價值外交。」在中國強大的壓力下要公然忤逆,的確很瘋狂而且很勇敢,不是嗎?且看我們分析立陶宛這樣...

  • 組織層級名稱 在 US Taiwan Watch: 美國台灣觀測站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11 1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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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陶宛,這個瘋狂的小國!(稱讚意味)】​

    標題絕對是正能量,來源是中國網友和官媒們現在一片狂罵立陶宛(https://reurl.cc/7rzNlb )。我們原本下的標題是:「從中國召回大使看立陶宛的價值外交。」在中國強大的壓力下要公然忤逆,的確很瘋狂而且很勇敢,不是嗎?且看我們分析立陶宛這樣的勇氣是怎麼來的。​

    今年六月份,立陶宛宣布捐疫苗給台灣,七月份,台灣與立陶宛雙方宣布將互設代表處,而且台灣要在立陶宛設立的代表處名稱為:「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The Taiwanese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Lithuania)。立陶宛外交部在新聞稿當中甚至以「國家」稱呼台灣(https://reurl.cc/og4Xaq )。當時我們就提到,中國一定會有動作反制,不然面子實在掛不住。​

    現在新聞來了。八月十日,中國外交部發布聲明表示,決定召回中國駐立陶宛大使,並要求立陶宛政府召回駐中國大使。​

    「近一段时间,立陶宛政府不顾中方反复交涉,晓以利害,宣布允许以“台湾”名义设立“代表处”。此举公然违背中立两国建交公报精神,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中国政府对此表示坚决反对。」「我们敦促立方立即纠正错误决定,采取切实措施,消除恶劣影响,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都是很耳熟能詳的台詞)​

    ▍中國召回大使的解讀​

    本站住海編分析:撤大使的重要性在於大使本身的象徵意義;沒大使不代表兩國沒來往。美國不派駐中大使,美國照樣能派副國務卿訪問溝通。但是有大使的話,有什麼不滿就能隨時叫大使來罵了,畢竟大使本身就代表派駐國。說實在的,台灣在東歐不是只有立陶宛一個代表處;拉脫維亞和波蘭都有。就算真的以台灣為名,撤大使的確有點多了。這種動作除了有戰狼味道,也可能是欺負立陶宛小,想殺雞儆猴。​

    就撒回大使這個動作來看,以前常見到的案例是,若以色列在巴勒斯坦有什麼大動作的話,埃及和約旦就會召回駐以色列大使。這幾天因為衣索比亞拒絕蘇丹調停提格雷戰事問題,蘇丹也召回駐衣索比亞大使。​

    從美國的例子來看,就算美中關係緊張,最多也就是撤「領事館」,並沒有正式召回大使。而最近的方式是採用輕微一點的大使退休「延遲不派任」的方式,降低使館最高代表層級。撒回大使之後的下一步,理論上來看,如果關係再緊張一點就是撤使館甚至撤僑,那基本上就準備打仗了。​


    ▍立陶宛的回應​

    對於中方的要求,立陶宛也發出聲明表示:「對中方此舉感到失望(disappointing)」。立陶宛外交部長藍斯柏吉斯(Gabrielius Landsbergis,帥哥部長)說,「我們已經得知中方傳來的訊息,為此感到遺憾。我們還在考慮接下來會怎麼回應。我們尊重(respect)『一個中國』原則,但我們也有自己的政策要走,與台灣發展雙邊互惠的關係這樣的政策不只是立陶宛有,全球有很多國家都是如此。」​

    有趣的是,在路透社報導(https://reurl.cc/O0KR0r )當中,藍斯柏吉斯提到說「立陶宛有自己的政策要發展」,但在簡體中文版的報導(從北京發稿),這句話變成「在一個中國原則下,我們決心和歐盟及世界上其他許多國家一樣,發展與台灣的互利關係」。​

    「一個中國原則」其內涵除了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之外,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表明「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份」。這個原則對台灣來說當然是不能接受。而事實上,世界上直接明白「承認」(recognize)這個原則的國家並不多,而且所有主要大國也都沒有「承認」這個原則,多半只要表明「知道」(acknowledge)或是像立陶宛這樣「尊重」(respect)中國的立場。​

    🗞 美聯社的報導當中,藍斯柏吉斯的用語是「尊重」。大家有興趣的話可以看美聯社的原文報導,他們quote出來的部份比較長:The Lithuanian Foreign Ministry expressed regret over China’s actions, and stressed that while respecting the “one China” principle, it stands ready to develop mutually beneficial ties with Taiwan, just as many other countries in the world do.(https://reurl.cc/zenKAp )​


    ▍美國的回應​

    立陶宛和中國互撤大使的新聞持續發酵,在十日的國務院記者會上,記者也問發言人對於這兩國目前發展有什麼看法。國務員發言人普萊斯(Ned Price)表示,美國將與立陶宛這個北約盟友站團結一致,且譴責中國的報復行為。普萊斯告訴記者,每個國家都應該要能在沒有外部威脅的情況下,制定其各自的「一中政策」,因為美國就是這樣。他進一步說:「我們支持我們的歐洲夥伴和我們的盟友和台灣發展互惠的關係,並抵制中國的恫嚇行為。」​

    除了回應記者問題之外,普萊斯不忘提醒大家,台灣在公衛、先進製造,以及民主治理上佔全球領導者地位,這些都是國際社會,包括美國,和台灣往來能夠受惠的一小部分領域。​

    最後記者提問,如果其他國家考慮在其國內設台灣大使館,美方是否支持?普萊斯說:「我們支持交往」。​


    ▍立陶宛的價值選擇​

    我們先前提過,立陶宛面對一個外來強權侵略的經驗相當豐富。歷史上,立陶宛獨立了兩次,第一次是在1918年,只是當時獨立後立陶宛仍不斷受到蘇聯的騷擾,例如蘇聯一直試圖分化立陶宛與波蘭和波羅的海三國的關係。到了二戰期間,立陶宛在納粹德國和蘇聯於1939年劃分各自的勢力範圍時被歸屬納粹德國,但又在後來的美蘇互不侵犯條約中改分給蘇聯。立陶宛的第二次獨立是在1990年,當時蘇聯的戈巴契夫一度出兵想要鎮壓這場運動並以經濟封鎖作為威脅,但過程中因為受到國內龐大的壓力而使立陶宛最終順利脫離蘇聯獨立。(外交部帥哥部長的祖父Vytautas Landsbergis即為宣布獨立時的國會議長,後來出任首任的國家主席)​

    立陶宛第二次獨立也是另一個挑戰的開始。可能是不堪長期受到蘇聯的影響,立陶宛在獨立之後想加入歐盟和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等西方陣營的聲音就從來沒有斷過,這也成為他們外交政策的主要目標。2004年立陶宛順利加入歐盟和北約,但也迎來與俄羅斯的衝突和誤解。令他們憂心的是,當時立陶宛是歐盟國家對俄羅斯經濟和能源依賴最深的國家,此外即便立陶宛不與俄羅斯直接接壤,但俄羅斯在立陶宛的西南部有塊「外飛地」(exclave,一國領土部分位於他國國境內而與主要領土不相連)叫作加里格寧勒(Kaliningrad,這裡住著許多俄羅斯人也曾經高度軍事化),立陶宛似乎注定離不開俄羅斯的影響範圍。​

    即便在經濟和地緣上對俄羅斯十分脆弱,但立陶宛的態度是十分明確的。2006年的民調顯示,有超過一半的立陶宛民眾認為俄羅斯對立陶宛不友善,而有超過六成的人對西歐國家抱持正面態度,這也使得親俄政黨在立陶宛幾乎沒有生存空間。2014年克里米亞事件爆發後,立陶宛向西方世界證明他們長期對俄羅斯侵略的擔憂是對的,此後立陶宛增加國防預算,在短短幾年便在2018年達到北約規定的2%門檻。而在能源問題上,由於立陶宛很早就開始解決對俄羅斯天然氣的重度依賴與歐盟等西方國家合作,也大大增加了能源進口的多元性。​

    由此可見,立陶宛外交部長會特別強調「熱愛自由的人們要一起守護」,不是沒有原因的,因為在歷史上立陶宛始被迫面對有領土野心的俄羅斯(和前蘇聯)的威脅。2020年六月,由兩位重量級的反對黨國會議員所寫的,題為「Lithuania- it’s time for choosing」的文章指出(https://reurl.cc/2rRVMa ),中國對政治異議份子及少數民族新疆人的迫害、對中國社會的監控、對香港施加的國安法、對台灣的軍事行動等,顯示中國正重蹈極權的覆轍。最後也提到立陶宛必須選擇可以讓國家安全跟繁榮的國際規範,包括二戰後所建立的不使用武力、民族自決等規則。「中國,就像是俄羅斯的前身,正在挑戰基於國際法的和平秩序」,作者寫道。值得一提的是,這篇文章一共提到台灣八次,並建議立陶宛應該全面與台灣建立關係並且在國際社群上支持台灣、承認她是一個事實上(de facto)的民主國家。​

    這篇文章當時在立陶宛國內受到熱烈討論,在經過十月份大選之後,兩位共同作者後來在年底時就任正副外交部長,一位即是藍斯柏吉斯,另位作者是時任國會議員、後來就任外交部副部長的Mantas Adomėnas。2020年末,立陶宛公布他們將追求「以價值為主」(value-based)的外交政策,似乎已預示了立陶宛接下來要走的道路。​

    台灣與立陶宛的狀況有些類似,在外部有一個強國威脅,對於這個強國在政治和經濟上又無法完全脫離他的影響,也同樣被迫在西方民主自由與鄰國的威權國家間做選擇。只是在國內,立陶宛人似乎比台灣人更早接受相對較弱小的國家得選邊站的事實,而提早做了更多的準備。或許是因為類似的國家情結,支持台灣對立陶宛來說既合理也符合他們的外交路線。雖然立陶宛外交部的聲明中重申,在「尊重」一個中國原則的狀況下,他們「決意」如同其他國家與台灣建立互惠的雙邊關係,但中國的「一個中國原則」是否等同於立陶宛所認知的一個中國原則(例如,台灣屬於中國的一部分)我們不得而知。不過就立陶宛將比照她在其他國家大使館的配置在台灣設立代表處,以及在多次場合將台灣稱為國家這點來看,立陶宛與中國的一個中國原則不太可能是相同的,比較像是「一中政策」。再者,歐盟其實如同美國有自己的「一個中國政策」,而不是全盤接受中國的一個中國原則。歐盟對外事務部發言人馬斯拉里(Nabila Massrali)表示,根據這個政策在台灣設立代表處(而非大使館)這點是完全沒有問題的。當然除了價值選擇,立陶宛在經濟上與中國相對疏遠(中國僅是立陶宛第22大出口市場)也會是她決定與台灣深化關係的原因之一。​

    最近,立陶宛和中國在白俄羅斯的議題上面針鋒相對,更加深了民主與獨裁對峙的價值分歧(文已太長,先簡略帶過)。今年五月,立陶宛宣布退出中國倡議推動的「17+1合作機制」,原因除了白俄羅斯的爭議之外,還有在互動過程中發現中國並未兌現投資和出口的承諾,再加上先前的香港反送中事件和COVID-19疫情爆發,而讓立陶宛對中國產生戒心。立陶宛現在的態度很清楚:17+1會造成歐洲分裂。​

    正如中國在經濟上只要遇到有其他國家或公司對台灣「正名」便必定採取經濟脅迫手段,無論效果是否有限,中國針對立陶宛在台灣設立代表處所做的外交動作的「止血」意味可能遠過於「懲罰」,也就是中國不得不殺雞儆猴,以防更多國家採取立陶宛模式與台灣建立實質的外交關係。畢竟在歐中關係的惡化下,不是只有立陶宛一個歐洲國家會對台灣採取相似的政策(日前捷克宣布捐疫苗給台灣,也有異曲同工之妙)。在未來,我們或許可以期待與更多國家發展實質的政治或經濟雙邊關係(當然,能夠用「台灣」為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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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組織層級名稱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08 12: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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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蠟像裝熟的我…
    接下來問與答會放上 在台澎小堅果 社群中的進階問與答

    (✪‿✪)ノ排程中晝發文 #國際法法理建國 Q&A

    Q212: 要是ROC合併入PRC,中國主權國家就是由PRC 代表,歸屬未定的台澎這時要由誰佔領代管?當然台澎人可以在事後抗議,也可以盡量預防這件事發生,但我問的是萬一發生了,法理歸屬未定的台澎此時還在盟佔狀態嗎?如果是,是否由PRC作為中國主權國家身分接續盟佔任務;如果否,是否等於盟佔結束(代管終止),台澎人可以直接組成政府建國?

    A212:

    #進階 #台澎小堅果社群內問答 #聖峰的回答

    「假設」中華民國政權真的哪天發神經說宣布自己要解散或要跟PRC合併之後走上消滅之路,二戰盟軍成員會自行商討要派誰來接手,延續盟佔任務。當然,屆時最有可能也最有能力接手的是美國。

    此時台澎當然還在盟佔狀態。
    只要台澎戰後最終處置沒有確定,台澎的盟佔狀態就不會結束。至於會由誰來接手,在二戰盟軍成員討論出個結論之前,因為在日本有駐軍所以離台灣最近的美國應該會先接手。

    盟佔的實際執行單位是中華民國政權成立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後來改制為台灣省政府),這個單位雖然在組織架構上列在中華民國政權的組織內,但實際法律上屬性是「獨立於中華民國政權之外,與中國國家政府是誰無關的盟軍機構」。

    這個盟軍佔領機構是「由中華民國政權以盟軍代理人身分」設立,並「由中華民國政權以盟軍代理人身分派自身人員實際運作」。而目前因為中華民國政權實質凍結「省」這個層級,所以中華民國政權可以說已經沒有派自身人員運作這個盟軍佔領機構,而是把這個盟軍佔領機構的工作移轉到中華民國政權其他單位來執行。

    在中華民國政權因自主宣布解散,或因選擇與PRC政權合併而消滅的場合,由於盟軍佔領機構是「獨立於中華民國政權之外的盟軍機構」,所以中華民國政權若在法律上消滅,這個「獨立於中華民國政權之外的盟軍機構」並不會跟著消滅。機構仍舊存在,只是沒有人實際運作。此時,二戰盟軍成員可直接派員到台澎接手運作該機構。由於這個盟軍機構當初成立時所依附的中華民國政權已經不存在,到台澎接手的盟軍成員自然會將其名稱做適當的修改。

    另外,PRC政權並不會因為ROC政權消滅或併入該政權而取得派員接管的資格。講白了,二戰盟軍成員本來就沒有打算讓PRC政權接管台澎。

    其實,大多數二戰成員早就已經承認PR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因此,對大多數二戰成員來說,「中國主權國家『早就』是由PRC 政權代表」。英國在 1950 就已經承認PR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美國也在1979年承認PR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但它們從來就不曾考量過要將台澎的代管權限移交給他們承認是中國代表政府的PRC政權。

    總之,ROC政權之所以能夠佔領代管台澎,本來就不是因為它是中國代表政府,而是因為盟軍授權它來台澎受降、讓它成立並運作盟軍佔領代管機構。這個盟軍代管機構在法律上是盟軍機構,不是ROC政權的內部單位。只是因為這是ROC在盟軍授權下成立的,裡面的人員又是以ROC政權的人為主,所以被ROC政權塞進自己的政府組織編制裡。當然,ROC政權為了把「台灣光復」的戲演下去,也必然會將這個盟佔機構放在自己的政府組織編制裡。但無論ROC政權把盟佔機構放在自身組織內部的哪個地方、叫什麼名字,盟佔機構始終就是一個獨立於ROC政權的存在。

    所以就算ROC政權解散了,當初它為了執行盟佔任務所成立的盟佔機構「在法律上」仍舊存在,即使沒有人運作,這個盟佔機構仍舊存在。而任何在後來得到二戰盟軍成員任命接手的單位,都可以直接讓這個盟佔機構復活,並發揮所有的作用。

    事實上,二戰盟軍成員在任命接手者這件事情上,享有極高的自由度。它們可以任命任何可以履行法律責任、承擔法律上義務的法律上行為主體來接手。因此,任何國家政府、任何國際組織,乃至於任何個人,都可以被任命來接手運作盟佔機構。

    (關鍵字搜尋🔍國際法法理建國,敬請期待明天的問與答)

    希望大家可以看的資訊❣️

    🙌🏻🙌🏻🙌🏻[英語繁中字]為什麼台灣在國際上無法加入WHO?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部落格 https://journeyshin.wordpress.com
    👉🏻聖峰演講影片Youtube :
    https://youtu.be/-a_qHXh_URM
    👉🏻聖峰演講實錄Podcast:
    https://anchor.fm/rotpnetwork-shin-hong-ng/episodes/2019-03-29-ep8kln
    👉🏻Apple podcast:https://reurl.cc/a5qZjQ
    👉🏻 《台澎法理建國指南》電子書: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yFXTxYOtkqrwEyV11w0kQyKujxEZsU8N/view?usp=sharing
    👉🏻《台澎主權的未來請交給台澎人民決定》漫畫:
    http://www.rotpnetwork.tw/TPSovDBYTP.php?LAN=TW

  • 組織層級名稱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16 12:36:00
    有 3,840 人按讚


    冷知識:只有官方贊助商,才可以光明正大拿奧運蹭熱度做行銷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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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幾天在限時動態說的冷知識有不少人回應和好奇,正好前陣子做了奧運侵權的新聞專題,一些品牌合作時也有特別提醒我,所以再發個貼文詳細解釋,不知認真文會有多少人真的看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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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最高主管機構國際奧會雖然是非營利組織,不代表就不能商業化,也不代表不會積極捍衛自己的權益,在侵權方面可是管得超、級、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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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go: 奧運五環logo、東京奧運logo、相關視覺設計和吉祥物
    ✅關鍵字: 奧運、東奧、中華隊等代表隊隊名等
    (修正: 關鍵字部分刪除“日本東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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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持有版權的轉播商和贊助商之外,其他品牌都不可以用上述這兩大類來做行銷宣傳,不然小心被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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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贊助商使用或重製logo屬於侵權,應該比較好理解,但關鍵字就魔鬼藏在細節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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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舉例來說,以下都屬侵權:
    ❌某飲料在杯身印上「看奧運喝xx」
    ❌某運動品牌打口號、製作紀念衫寫著「東奧我挺xxx」
    ❌某餐廳促銷「中華隊每奪1面奧運金牌,消費就折抵100元」
    ❌某文具品牌社群發文「中華隊加油」並附上自製形狀配色都極度相似奧運logo的五環圖案
    .
    但這不代表各品牌在奧運期間不能做任何相關行銷活動,還是可以技巧性避開關鍵字,用其他不明確的形容和敘述就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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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舉例來說,以下給過:
    ⭕️運動員最高殿堂
    ⭕️今夏體育盛事
    ⭕️世界菁英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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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哪些品牌是奧運贊助商,在接下來這段期間能橫著走呢🦀️其實贊助商有分成許多層級,最高級的是 #WorldwideOlympicPartner全球合作夥伴 ,其次是日本限定的 #Tokyo2020OlympicGoldPartner金牌合作夥伴 ,底下還有 #Tokyo2020OlympicOfficialPartner官方合作夥伴 、以及 #Tokyo2020OlympicOfficialSupporter官方供應商 ,另外各國也有各自的 #官方合作夥伴 ,等級不同,可以行銷的範圍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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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是知名日本運動品牌 #Asics亞瑟士 ,就沒有成為等級最高的全球合作夥伴(順帶一提奧運全球合作夥伴當中居然不包含運動品牌似乎不常見😮)而是以金牌合作夥伴的角色參與,所以它只能在日本使用logo和關鍵字,台灣亞瑟士就不能用了,無法賣含有奧運logo的紀念衫(好險我三年前去東京玩買到了😂),必須改用其他的字眼,所以台灣亞瑟士推出的IG濾鏡叫做「為運動喝采」,懂的人自然知道它指的是什麼,只是可能會疑惑幹嘛不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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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的奧運合作夥伴運品牌則是 #Victor勝利體育 ,負責贊助中華代表團團服,能對外販售中華隊相關商品,也是在台灣唯一能無顧忌說出關鍵字的運動品牌,其他UA、勾勾、阿迪等,也跟亞瑟士一樣,要換個字眼幫自己家贊助的選手加油(好像在玩猜字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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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頂級的全球合作夥伴共有14家,中華隊合作夥伴+官方供應商6家,照片右滑有品牌的統整。以飲料品牌來說🧃, #可口可樂 身為全球合作夥伴,推出奧運紀念瓶,還有IG濾鏡, #台灣啤酒 則是中華隊合作夥伴,請美秀集團製作了一支官方應援歌曲,但非贊助商的 #舒跑 ,代言人戴資穎要比奧運,近期文案有提到她是世界球后,但口號是「相信自己」,另外也是小戴贊助商的提神飲料品牌 #Redbull ,社群文案包含「前往世界」、「挑戰一切」,都是完全避開奧運、金牌等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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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我們 #愛爾達電視 身為台灣區轉播總代理,可以推出東京奧運紀念衫👕,但不能販售,只能做來讓員工穿、或當贈品等等,如果想要的話,現在下訂ELTA.TV年租方案好像還有送限量紀念衫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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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有人認真一路看到這裡,那我真的太感動了🥺可以留言告訴我你的想法、或近期注意到哪些相關的案例,如果我有講錯的地方也歡迎指正。深怕自己也踩關鍵字紅線豈不是太囧就不多說了,無論如何,先謝謝願意看認真文的捧油,會好好記著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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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
    最初寫這一篇,主要是想跟運動迷、體育台觀眾分享,許多運動品牌在這段時期,行銷看起來很保守的背後原因,所以沒有提太多專有名詞,也沒講得非常完整。後來發現運動產業之外的行銷人不見得知道這些規範,也陸續已經看到幾個大品牌違規踩線了,感謝大家的熱烈分享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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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奧會規範關鍵字,主要目的是基於限制非贊助商、尤其贊助商的競品進行 #突擊行銷 。例如奧運的飲料贊助商是可口可樂,但如果他牌一直拿奧運加油等等字眼當文案,可能讓人產生他牌才是官方贊助商的錯覺,這樣就侵犯到付出大筆權利金的官方贊助商的權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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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奧會規章主要規範贊助商權益/競品在 #Rule40 ,而規範時間是在奧運進行的前後所謂 #blackout 時期,本屆blackout時間規範是從奧運開幕前10天(7/13)到閉幕後2天(8/10)。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搜尋關鍵字了解細節,外國媒體對此也有許多報導和分析,可以參考這篇
    https://www.si.com/olympics/2016/07/25/rule-40-explained-2016-olympic-sponsorship-blackout-controversy?fbclid=IwAR1lFgvXLppNbeuVGd9oMdpMCv1LAzV-Ezv5BpCWogTcR6mngF8LIt_kM9Y

    另外附上詳細奧會規章 https://stillmed.olympic.org/media/Document%20Library/OlympicOrg/General/EN-Olympic-Charter.pdf?tab=presentation&fbclid=IwAR1QO1oocaBIfeUij5HCM4jvtMqgMb0DrmQNx-tWLdBKG2sy5busIVTRrWA

    我因為奧運的關係現在工作很忙,抱歉無法一一回覆留言和大家討論,有不夠完整或精確的地方,也歡迎專業大大們幫忙補充說明🙇🏻‍♀️🙏

    7/31更新:
    這邊提供奧運規範的官方中文版供大家參考,感謝大家對此議題的關注。

    (圖解舉例說明 很實用喲👇)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r_dVC6oTlEh36swmzAUQi5iwAlaZaOR6/view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A_L7-h0C7FquvUHLcGAiSra88skMGQNQ/view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_Gb2TGFi52O2DizTiNkCc-Q1r5WCMiHU/view
    .
    8/10更新
    感謝友人提供,中華奧會7/29有默默在官網發公告(雖然奧運過了蹭熱度仔也逐漸退散了,還是提供大家做參考)

    「核本會名稱、標誌乃國內及世界知名之表徵,未經同意擅自使用本會會徽,將使外界誤以為該等活動行為與本會有關,除違反上開公平交易法之規定外,如該等行為有涉及違法之虞,更將嚴重毀損本會名譽,另應構成民法侵權行為及刑法之毀損名譽罪。」

    有關引用的公平交易法詳細內容可以點進公告的連結看
    https://www.tpenoc.net/news/name-emblem-fraudulent-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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