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索賠意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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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的網紅新竹市議員林彥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公開無罪,監督有理‼️ 唯有公開透明的政府,才能讓民眾信任 新竹環狀輕軌講了兩年半多,市府一場說明會都沒開。日前我好不容易透過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辦公室向交通部鐵道局要到市府檢送的簡報,摘要整理後公布在網路上,市民才終於知道輕軌的規劃進度。 我代替市府向民眾說明,結果上周在議會卻遭到執政黨...

索賠意思 在 台灣服飾誌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16 09:21:23

|#雜談──尊爵不凡的貝珠衣(lukkus-kaxa'&lukkus-pintoan)| ⠀⠀⠀ #泰雅族 群是台灣分布地區最廣的原住民族,在傳說中,泰雅族發祥於巨石(也有些傳說是老樹根),巨石迸裂後,走出了男性與女性的祖先。 ⠀⠀⠀ 「泰雅」譯自族語「#Atayal」,指的是意思是「人」、「真人」...

索賠意思 在 土豆,您最信賴的治癒系動畫作家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09 18:29:08

/ 關於我【 自行置入”反正我很閒”的梗 】這件事 事件過後,我馬上反省並想著如何道歉與做出承諾,終於整理好思緒,前段會說明一下狀況,後段是道歉的部分。  /  事情是這樣子的: 我是個圖文作家,時常放動漫梗或時事梗做圖文漫畫給讀者找彩蛋,在 02...

  • 索賠意思 在 蔣龐嚴選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6 09:26:49
    有 122 人按讚

    大賣場有「買貴退差價」,你會使用這項消費權益嗎?

    雖然我非常推崇內湖大潤發,但關於這個鮭魚的故事還是要聊一下……關於大賣場買貴退差價的案例。

    上回我分享在內湖大潤發買到非常好吃又餡料豐富的芋頭吐司,也是有朋友跟著買後卻遇到品質不穩定的極少餡料吐司,能不反應嗎?反應,才能讓上面的管理層知道下面員工的螺絲散了掉了……不反應,只是讓自己生悶虧與增加一次對店家失望程度。

    我不是一個買完商品後會到處比較自己買便宜買貴的很閒消費者,因為買了都用了就不會在意那不同店家、不同促銷期的價差。而且我也清楚能退價差一定是「同檔期、不同店家」「同商品、非生鮮品」的基本常識,例如各店的菜價、肉價就不能適於買貴退差價。

    這是發生在中秋節前的週六補班日,早上去大潤發採買時看到這款冷凍智利鮭魚下巴,買了4袋冷凍起來做味噌湯的備品。大潤發的售價是$149,沒想到隔2天後去愛買採買時順道逛一下冷凍海鮮區竟然看到100%相同的商品$129……意思是我賠掉1個便當錢。哈哈哈,是小錢啦,但我還是堅持拍照錄影「索賠」因為這樣的退價差行為有助於賣場業者對售價「不敢」「過分哄抬」,有15%價差耶!這不是通貨膨脹的時代啊!

    於是我找了一天要採買時再同時申請退回價差。同時下載愛買的檔期目錄當有效證物。
    櫃檯人員先刁難我:生鮮商品不適用。
    我回答:這是冷凍品(保存2年)非生鮮。我還說這商品還是100%同品牌廠商、包裝、標示、重量、國際條碼之商品。

    然後另一位櫃檯人員對他咬耳朵,再次刁難我:這附近沒有愛買,我們價格比較的店家距離限5公里以內。
    我馬上使用google提供愛買忠孝店距離內湖大潤發2.4km的手機畫面。

    2個櫃檯人員傻眼……我贏了。
    順利信用卡刷退-80

    如果是你?
    是算了還是不讓自己的權益睡著?

    < 愛買$129智利鮭魚下巴影片 >
    https://www.facebook.com/461132960969566/posts/1294822967600557/

    #蔣龐嚴選
    #內湖大潤發 #愛買忠孝店
    #冷凍智利鮭魚下巴買貴退差價的故事

  • 索賠意思 在 小環妞幸福足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25 22:50:04
    有 267 人按讚

    我終於可以深刻的體會網美和媽媽的不同了...
    這趟旅程真的讓我感受很深刻...

    圖文不符,照片是今天day5行程喔
    想要拍全家福一定要買我這隻腳架
    真的超好用,我買來用好幾年才開團
    真心不騙,真的要買,不要再求人,或是期待路人拍照技術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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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兩天在一個戲水池
    有個網美在拍漂浮早餐
    我走過去發現她在拍就想說再去繞一圈好了
    半小時過去了她還在拍
    重點是她還準備了各種道具花朵之類的
    面向陽光同一個角度瘋狂拍
    男友也很盡責,不斷的給他看手機照片,修正姿勢
    太陽真的很大,網美的妝都花了...
    因為我靠近,網美意識到我也想要拍
    所以就先推開漂浮早餐
    想要等我拍完她在繼續拍

    媽媽上場了!
    首先旁邊有個鬧鬧的小孩說他要下水
    媽媽麻煩他讓我拍一張
    等下就幫他拿泳圈
    然後他就準備跳水了...
    鞋子和襪子全濕了...
    媽媽除了尖叫還是尖叫
    匆匆亂拍閃人

    今天更扯
    我去一個墾丁的網美拍照打卡處
    前面網美一組4人一個人拍10分鐘
    之後餅皮大便了
    媽媽一發現只好懇請前面網美讓我先拍
    我說我小孩大便了
    我真的拍很快,等下你們可以慢慢拍不用有壓力
    因為後面只有我在等

    媽媽上場了

    媽媽拍攝時兵慌馬亂
    過程中跟瘋婆娘一樣
    整個人陷進唯美的搖籃內
    像吊著一隻豬一樣
    然後頭髮更是因為追小孩亂到不行
    2分鐘後馬上把場景還給網美們
    這時小孩打翻飲料
    店員說要看一下嚴不嚴重喔(感覺要索賠的意思)
    還好擦一下就擦起來
    過程中媽媽備感抱歉一直道歉
    只差沒下跪了....

    什麼優雅什麼網美照!
    都是隨便拍兩張收工而已

    難怪跟有小孩的姊妹聊天說:網美都準備好多給西喔
    她們馬上異口同聲:那是她們沒有小孩
    小孩哪有可能等妳拍照...😭
    這也是我這麼依賴腳架的原因...
    至少阿均把餅皮帶走時我還可以快速按幾張😅

    帶小孩的旅行其實困難重重啊
    每天都身心俱疲
    但是看到小孩玩得開心
    好像沒拍到那些照片也不算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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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餅皮1Y9M23D
    #留言有彩蛋

  • 索賠意思 在 楊朝鈞律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5-17 20:57:23
    有 50 人按讚

    💸公司為防員工將來違約,可以先扣薪嗎❓

    員工在職期間可能因違反勞動契約,或有其他侵害公司權利的行為,造成公司損害,而需對公司負賠償責任,或需賠償公司違約金💰。

    而公司為預防員工將來賠不出錢來,可能會想說在員工違約前,就先從每月薪水中扣一些錢來放,在將來員工需要賠錢給公司時,就可將此筆款項充作賠償。

    這種作法或許對公司債權具有保障,但對員工侵害很大,畢竟薪水是員工賴以維生的救命錢,所以此方式已受勞動基準法明文禁止🚫。

    📖勞動基準法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公司若要保障債權,只能另尋其他方式,如果違反此規定,依法是可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鍰。

    不過高等法院曾解釋,上述規定說的「預扣」,是指公司損害還沒發生(即日後是否發生還不確定),公司不可扣留薪水,作為日後發生不測之損害求償保障。

    也就是說,如果公司損害都已經發生了,公司以之作為對員工損害賠償請求,並於勞工薪資內主張抵銷扣除,就沒有違反上述規定。

    這說法似乎合理,但公司究竟可以扣多少錢呢❓

    公司可能會覺得自己損害很大,所以薪水要多扣一些,員工則可能持相反看法🙅🏻‍♂️。

    所以最高行政法院有進一步說明,縱使員工已違約或公司損害已發生,也必須在員工與公司對求償金額有共識下,公司才能主張以員工的薪水來抵違約金或賠償金。

    如果員工都已經不承認公司索賠的金額,那公司就應透過訴訟來求償,不能再用扣留工資的方式。

    近年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也曾表達相近看法,認為如果雙方對事由、金額、責任歸屬等事項有一項無共識,就不能由公司單方認定,應請求當地主管機關協調處理或另循司法途徑解決🏛,不得由公司直接從薪水中扣取。

    勞基法規定複雜、繁瑣,條文意思經常無法僅靠國文能力來解讀,一不小心即可能侵害員工權益,更讓自身受罰。公司在設計相關內部規範制度時,建議可先與律師諮詢👓,瞭解關鍵法律規定,使公司在長久經營過程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
    參考資料:
    勞動基準法第26條
    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勞上字第58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判字第1495號判決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43號判決

  • 索賠意思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06-19 11:51:44

    公開無罪,監督有理‼️ 唯有公開透明的政府,才能讓民眾信任
     
    新竹環狀輕軌講了兩年半多,市府一場說明會都沒開。日前我好不容易透過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辦公室向交通部鐵道局要到市府檢送的簡報,摘要整理後公布在網路上,市民才終於知道輕軌的規劃進度。
     
    我代替市府向民眾說明,結果上周在議會卻遭到執政黨議員批評我未經允許就公開,還指控我公布未定案路線恐造成民眾置產損失,甚至質疑我違法。
     
    市政公開透明,本來就是政府該做得事情,連林智堅市長都在臉書上講「只有公開、透明的政府才能讓民眾信任」,並強調民主抗體的重要性。
     
    但是新竹輕軌可行性研究從 106 年 9 月發包出去,至今二年半多過去,市府除了開記者會,提供幾張簡報給議會外,一場公開的說明會都沒有。
     
    新竹市政府推動新竹輕軌計畫,市民居然是透過媒體報導新竹縣長在縣議會答詢的內容才得知最新進度,不覺得很諷刺嗎?
     
    難道如此重大的公共建設,新竹市民一點知情權都沒有嗎?甚至市議會也沒有監督權,這樣合理嗎?
     
    #公開未定案計畫資料違法❓ 
     
    《政府資訊公開法》的精神是公開透明,不是以「限制或不予提供」為原則。就算是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在法規上也有但書,「對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之」。
     
    連法務部都有行政函釋表示:「如為意思決定之基礎事實而無涉洩漏決策過程之內部意見溝通或思辯資訊,仍應公開,因公開非但不影響機關意思形成,且有助於民眾檢視及監督政府決策之合理性。」 (法律字第 10603512970 號)
     
    #公布未定案路線造成民眾投資損失❓
     
    執政黨議員認為我公布未定案路線,會造成經濟學上凱因斯的預期理論,來新竹市就學、就業的外地人,如果依照路線資訊置產,預期未來會有利潤空間,但假如最後輕軌沒有經過附近,那他們個人利益的損失要向誰索賠。
     
    我的天阿!同樣身為是清大計量財金系畢業的,居然講得出這樣的話,要求政治人物為個人投資利益負責,實在令人傻眼。
     
    經濟學講的是完全競爭市場,但是現實生活中,充滿著「資訊不對稱」,也就是市場失靈的主要原因之一。如果投資商品能百分之百確認利潤空間,通常只有一種情況,那就是內線交易。
     
    難道等到路線百分之百確定之後,市府就一定會蓋嗎?公布確定路線後,結果最後沒有蓋,民眾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
     
    這兩個問題,連市長都沒辦法回答了。
     
    況且,等到真的百分之百確定要蓋了,誰會先知道呢?還不是有權有勢的人。
     
    桃園之前蓋機場捷運,就被爆出有鄉長和四位資深議員透過友人優先購買捷運站預定地的土地,獲利數億元。
     
    市政公開透明,多少能夠弭平上述說的資訊不對稱造成市場失靈的問題,盡可能杜絕有權有勢的人,利用職務之便,炒地皮、牟取暴利。
     
    #促進公民參與才能計畫更完整🆙
     
    市政在推動過程讓公民有參與空間也相當重要,像我將新竹輕軌計畫路線放上網之後,就獲得許多有建設性的提問。
     
    以下列舉幾個例子:
     
    1️⃣ 馬偕醫院應該要設站。
    2️⃣ 特二道 30 年未開闢,輕軌卻規劃走這條路,代表未來開路有望?
    3️⃣ 輕軌希望是全線高架,不然道路更塞。但要如何穿越國道呢?
    4️⃣ 台鐵六家線如果被輕軌取代後,市區到高鐵更久怎辦?
     
    交通處在可行性研究或是未來的綜合評估的過程,都應該廣泛搜集民眾的意見,將有建設性的建議或意見考量進去,讓計畫更完整。
     
    #市府務必做到市政公開透明
     
    「推動市政公開透明、促進公民參與」是我競選的政見之一,所以我相當在意。
     
    質詢最後,我要求市府未來在推動重大公共建設時,於可行性評估或是基本設計階段,就應該要廣開說明會,讓市民有參與的空間。相關的文件資料和計畫進度,也應該定期公布在網路上,讓有興趣多了解的民眾可以檢視。
     
    只可惜市長未能當場承諾,只回應說「新竹市政府一直都是一個讓新竹市民信賴的政府」。
      
    我想就如同市長一直強調的:「好還可以更好」,期許市府在市政公開透明上面,也能夠更加把勁來做。

  • 索賠意思 在 錄低香港 DocHK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05-29 19:00:24

    思浩大談中國男口含玻璃,去餐廳食霸王餐,完事再勒索賠錢!(大家真瘋Show 2020)


    據內媒報道,無業人員陶某和沈某閑來無事,又身無長物,二人尋思如何既能填飽肚又能騙到錢。沈某想起別人曾教他如何吃「霸王餐」:去飯店吃飯時,口中含碎玻璃,在店內假裝吃到玻璃受傷。這樣不僅可以免單還能索要賠償。沈某與陶某商議後決定按上述計劃行事。

    報道稱,二人開始「霸王餐之旅」後,連日來已有多家火鍋店紛紛中招,惟商家都會選擇息事寧人。有了多次經驗後,他們專揀綠色有機豆苗落手,因為玻璃顏色和豆苗顏色極相似,店家也不會深究,一般都會選擇妥協,免單加賠錢了事。

    相關影片:
    1. 思浩大談中國朋友親如姐妹,約食飯扮有嘢做,轉頭就入屋爆姐妹格!(大家真瘋Show 2020)大家真瘋Show,2020,中國,朋友,姐妹,食飯,入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X0AzMI9jbc)
    2. 思浩大談中國少女被飛,分手後買一噸洋蔥,要前男友為感情流淚!(大家真瘋Show 2020)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A4YM82mPe4)
    3. 【何鴻燊逝世】思浩大談何鴻燊病危,憶述何博士嘅風趣幽默!行姐何博士嘅秘密擁抱!(大家真瘋Show 2020)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4ijdHn-OrE)



    #大家真瘋Show #2020 #中國 #StayHome #WithMe #跟我一樣 #宅在家

  • 索賠意思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4-10-07 12:20:45

    141006中天 中視 賣方反悔不賣 房仲索賠服務費敗訴
    影片網址→http://youtu.be/ci1qbmCp9AA

    感謝記者 林昕潔、羅立芸、陳濡群,的採訪,關於這則新聞。

    1.疑點重重,從頭到尾都說屋主反悔,但是買方呢?買方的態度究竟為何?為什麼也不出面簽約呢?顯然買方也反悔,買賣雙方彼此都沒有任何一方與仲介站在同一陣線上,那仲介方敗訴機率當然高啦!

    2.大家注意到了嗎?底價5160萬就可含服務費,結果仲介找到了一個買家可以多出10萬元!?意思就是,屋主極有可能覺得賣太便宜了,不然怎麼可能仲介幫我找到一個願意付「超%」價格的買方?而上法院後,買方也知道原來他是可以不用出那個高的價錢的就可以買到的,因此也覺得房仲可能不老實,於是法官自然幫消費者辯護囉!

    3.叫「霸王條款」顯然是故意貼標籤,抹黑房仲業,我們帶客人看房子、擺板子宣傳、印製傳單、派報等等,這些都是要花錢、花時間、花人力的!所以,一旦達到屋主要賣的價格,理所當然買賣就已成立!只差「約時間簽約」而已。

    4.如果以後價格真的出到屋主的底價,而屋主還是可以反悔沒有任何違約金的話,那就天下大亂了,以後投資客想「試水溫」,先賣1000萬,客戶出到,就反悔不賣,改賣1200萬,然後客戶出價到達,再反悔改賣1500萬,這樣不就瘋掉了?所以這個真實案例,顯然我們都沒有看到全貌,不可以說「反悔需付違約金」條款失效。

    以下是新聞報導……↓

    【中天晚間-林昕潔】
    記者 林昕潔:我心目中真正的房屋底價已經寫在這張我跟房仲秘密簽訂的合約書裡頭,但如果有買方出價已經達到了我的底價,我卻突然不想賣了,我該怎麼辦呢?

    就是這份定型化契約,上面寫著「買方出價已達委託價格的話,契約就視為『有效成立』」而如果賣方違約,就要加倍返還買方已付的訂金之外,還要依規定付給房仲4%做為違約金,被稱為房仲界的「霸王條款」。

    但這回真實案例就發生在新北市,一名賣家委託房仲銷售房子和停車位,地價是5160萬,房仲業者找到高姓買家願意出5170萬元購買,比底價高出了10萬元,甚至高姓買家已經付給房仲150萬的斡旋金,跟屋主約好要見面簽約,但沒想到屋主反悔不願意賣,交易破局。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那如果今天買方其實也反悔不買了呢?站在法官的立場他當然會覺得說,屋主都反悔不賣了,買方其實也反悔不買了,買賣雙方彼此都沒損失了,那你仲介損失什麼?

    一般來說,買方會先出斡旋金來談價格,如過價格符合屋主的期待,雙方交易成功,斡旋金就會自動轉為訂金,但如果屋主反悔,不僅得退回買方的斡旋金,還得加倍償還之外,甚至得多付4%的服務費給房仲,這讓法院覺得不合理,引用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認為房仲業者本來就有價格資訊的優勢,不能用定型化契約來剝奪賣方賣屋的最後決定權。而這項法院的新見解,也為房地產市場,丟下了震撼彈。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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