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紅線申請條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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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紅線申請條件 在 勞動黨陳新源:新埔——改變,才會不一樣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04 12:11:44
    有 67 人按讚

    會勘,會勘.......

      新關路五埔段,田新路中正一街口,中正路街尾,南平路,義民路三段,依民眾或里長、公所申請,有的希望雙黃線開缺口,有的希望劃設紅線或黃線,有的希望塗黃網線,有的希望增設機車格....。

      每一個案子,都要在安全與方便之間,這些人的方便與那些人的方便之間,民眾需求與法規和交通專業之間,找一個點。不過,主要還是有行政權的縣府交旅處要綜合考量。

      有的地方,我們建議增加反射鏡;若現場條件允許,通常這是有點用但害處很小的其中一個選項。

  • 紅線申請條件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30 16:25:15
    有 719 人按讚

    【香港國安法第一案重判9年;國安法庭現「四不像狀態」;「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極可能從此成禁語】

    香港《國安法》正式落地生效一年後,香港今(7月30日)出現第一宗《國安法》的判決。判決對象是香港24歲青年唐英傑,在高等法院經歷審訊,早前被判「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香港高等法院於今天下午3時宣判監禁9年的刑期。

    法庭指出唐英傑的罪名有二,其中「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量刑起點為6年半,「恐怖活動」罪量刑起點為8年,當中兩年半分期執行,終判處9年監禁,同時吊銷駕駛執照10年。唐英傑代表律師隨後表示,將會提出上訴。

    此事件起源2020年的7月1日,當天香港《國安法》落地生效,儘管警方拒絕七一遊行申請,大量市民仍自發上街抗議;唐英傑騎著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下稱光時旗)的重型機車,涉及未按警方指示停車並衝向防線,造成3名警察受傷。唐英傑隨後被捕,成為香港第一名以《國安法》被起訴的被告。被捕後唐英傑一直被收押,直到今年6月23日正式於法庭接受審訊。

    24歲的唐英傑是餐廳的服務生,他在此案中選擇不自辯,交由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大律師劉偉聰代理,劉偉聰此前參選區議員、亦在民主派初選47人案中被控違反《國安法》,目前保釋在外。罪成之後,郭兆銘在求情階段表示,被告在七一當日做了非常非常愚蠢的事,但被告曾經嘗試煞車避免意外發生,並非嘗試去撞死一名警員;被告單身,與父親及妹妹同住在公屋,被捕後他在收押所中修讀英文及管理學,希望出獄後能找到工作維生,現已真誠地為其行為感到後悔。

    但法庭不接納所有求情,指出認為此案沒有減刑因素,雖然被告有悔意,但沒有認罪,法庭知道唐英傑是家庭經濟支柱,過往良好品格,但品格和家庭背景不可以用作求情因素。

    自27日判決成立後,香港包括律師、學者、媒體都在討論未來「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一口號從此是否將成為禁語,是否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展示均違反香港《國安法》,目前各方只能猜測,結論仍是未知數。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對《明報》表示,日後如有市民公開呼叫「光時」口號或展示光時標語,「有相當可能構成煽動分裂國家」。

    而香港法律學者、民間法律團體法夢成員阿腸(化名)表示,這次判刑相當具體和技術性,法庭沒有就《基本法》中所保障的人權進行辯論,也沒有針對「煽動」及「分裂國家」等控罪元素提出抽象的、一般原則性的總結,而是根據唐英傑揮動光時旗是在七一移交紀念日等具體情境,判決有罪。他預計在司法層面,這次判例不一定成為日後案件的直接參考,但由於法庭沒有就紅線畫出具體界線,反而未來可能讓市民進一步加強自我審查。

    ​​■ 有別其他法律的審判過程,國安法庭不設陪審團,唐英傑案為香港先例

    這一次審訊,是香港高等法院對高刑期的案件,首次不設陪審團。

    在15天的長期審訊中,控辯雙方的一大爭議點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八字口號是否指向香港獨立的政治倡議,最終由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決,在本案語境中,這個過去兩年於港人口中朗朗上口的口號,帶有分裂中國的意思。

    在香港法庭過往的高刑期案件中,事實裁決和是否罪成由陪審團做出。針對高等法院初審刑期達7年以上的刑事案件,香港法院過往會組成7~9位市民組成的陪審團,負責裁定不同的控罪元素成立與否,罪成之後,再由法官進行量刑。

    從制定過程到執行方式,《國安法》均有別於香港現時法律。它沒有經過本地諮詢、立法會通過,完全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制訂。整部法案從消息傳出到正式生效僅僅花了41天,立法過程從未對外公開。

    根據港府最新數字,自去年6月30日深夜生效以來,至今年6月底,香港已有117人被以《國安法》拘捕,當中64人被檢控,包括傳媒大亨黎智英、《蘋果日報》多名高層、主筆,不同光譜的民主派政治人物、學者如黃之鋒、朱凱迪、何桂藍、戴耀廷等。另外,包括《蘋果日報》在內的3家公司也因《國安法》遭檢控。

    作為《國安法》第一名被告人,唐英傑被法庭宣布不得保釋,在開審之前已遭還押356天。唐英傑後,絕大部分被控《國安法》的嫌疑人均不得保釋。

    阿腸指出,除不准保釋外,綜觀《國安法》第一案的審判過程,可見香港國安法庭出現了一種新型態,一種介於「普通法和大陸法之間的四不像狀態」,例如在討論「煽動」等控罪元素時仍沿用香港過往普通法的概念,但此次國安法庭不設陪審團,法官的角色在審訊中極大轉變,從原本中立的裁判員,變為經常親自下場、與控辯雙方討論、盤問雙方證人的角色。

    對於《國安法》第一案,律政司一方此前稱旨在「保護陪審員的安全」,指示香港高等法院不設陪審團,改由3名指定法官審理。唐英傑一方曾就此提出司法覆核(指要向行政機關提出合憲性的審查),但申請未被接納。

    香港法庭指出,《國安法》創立了「一種全新的刑事審訊模式」,律政司司長的指示屬於強制性質;法庭認為按照《國安法》特殊的法律地位及立法原意,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刑事程序中,即使被告擁有陪審團審訊的權利存在,亦應被廢除。

    ​​■ 「光時」定義歷經兩方辯論,但香港法庭一錘定音

    香港反修例運動中後期,「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一口號經常在香港民眾聚集的時候被高呼。此次案件的審訊焦點之一,在於上述八字口號是否倡議香港獨立,從而指向「分裂國家」。

    控方找來香港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作為專家證人。劉智鵬從中國歷史上的字詞使用切入,「光復香港」意指香港淪陷敵人手中,須奪回香港,包含不承認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的意思,並視中國為香港的敵人;「時代革命」則指利用不同方法改變政權和社會系統,借此改變時代,故包括拒絶中港政府的管治。

    劉智鵬認為,光時口號有著「穩定的意思」(意為此口號代表著固定的意義)、「沒有其他條件或因素影響時,我認為一般人都會這樣理解」。

    與之相對,辯方邀請了香港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與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教授李立峯作證。兩人從「光復」和「革命」二字的歷史淵源分析,同時採用社會科學的實證研究方法,共同撰寫專家報告。

    李詠怡和李立峯的報告採用焦點小組與抽樣訪問等方式進行研究,訪問了超過400個市民的意見,分析超過2,500萬條網上帖文。數據顯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兩句與「香港獨立」的相關係數分別僅為+0.295到+0.353,代表兩個詞組之間的相關性是「中等(moderate)」。在7月13日至15日的庭審中,李立峯在約兩天半的作證時間中,以大篇幅向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介紹統計學的基礎原理,以及社會科學視角看社會的複雜性。

    李詠怡指,民眾對「光時」字眼有不同理解,不一定指推翻政權,亦可指「恢復舊有秩序,及團結熱愛自由的不同年齡人士,為時代帶來改變。」儘管李詠怡強調口號在不同脈絡會有不同意義,而控方則連番追問李詠怡,「光復香港」的其中一種解讀是否為「香港特區落入敵人手中」,李詠怡最終回答:「如果答案只能是或者不是,那我說是吧。」

    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在27日最終裁決,辯方專家的方式未能協助法庭理解「光時」口號意思。判詞中,法官指出兩位專家在報告表明接納「香港獨立」是其中一個與口號相關的概念;判決內容也強調,李詠怡作證時雖說並非必然,但也有承認「光復」一詞能指恢復失去的主權,而「革命」也能指推翻政權,強調他們不反對口號可帶港獨含義。

    ​​■ 法庭擴大了「煽動」與「恐怖活動」的定義

    針對唐英傑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法庭認為,案發當天是中央對香港恢復主權統治的紀念日,也是港版《國安法》實施首日,並有反《國安法》示威發生,被告插着「光時」旗騎駛重機,在繁忙街道上來回巡遊展示背上的旗幟並故意違反警方指示,顯示他想吸引公眾注意力。法庭認為,所謂煽動屬「廣泛面向大眾」,「形式不管文章、廣告、演說亦成」。

    法庭最終裁決,在當天情境中,旗上光時口號有煽動的「自然及合理效果」,是能夠帶有把香港從中國分裂的意思,也能夠煽動他人干犯分裂的行為;唐英傑理解口號有港獨含義,並故意展示口號與他人溝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至於唐英傑另一項成立的罪名是「恐怖活動罪」,法官的判決指出,被告蓄意騎重機撞向警員,符合「針對人的嚴重暴力」的定義;而且被告公然挑戰「象徵香港法律與秩序」的警方,無疑會引起守法市民對自身安全的恐懼,並擔心香港的公共安全,尤其會令他們覺得一個安全和平的社會將淪為無法無天,「必然會對社會造成嚴重危害」。

    法官再提到,涉案口號不論是如上述裁定有分裂國家的意思,或者採用辯方的解讀,都屬於一個「政治主張」,因此,被告的行為構成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因而罪名成立。

    ​​■ 商人、新聞學者:對判決感無所適從

    曾在店內展示「民主女神像」、店鋪曾被警員以涉嫌違反《國安法》搜查的童裝連鎖店老闆周小龍知道判決後,向媒體表示認為判決仍有很多不清晰的地方。周小龍說他們只是把標語放在自己店內,沒有插在機車上衝向警察,希望法庭政府清晰解釋什麼「不可以做」。

    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新聞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則反映,判詞顯示,法庭採納「光時」口號只要其中一個含意涉及港獨,已足夠構成違法。他指出法官可以憑環境裁定被告人犯案時的動機,情況會令新聞界擔心,以致損害言論自由。

    (判決全文連結:https://bit.ly/3C66Dbx

    (文/李智賢、溫艾鋒 發自香港 )

    #延伸閱讀
    【評論/打造三位一體的巨獸:香港國安法制的演化與擴張】https://bit.ly/3j2WbIV
    【「愛國者治港」為民主上鎖:47位泛民派被控顛覆政權,中國人大改變香港選制】https://bit.ly/3BTrr5L
    【香港反送中兩週年:運動窮途下的消音與抵抗】https://bit.ly/3krrgbI

    #香港 #國安法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唐英傑 #言論自由 #報導者

  • 紅線申請條件 在 市議員李順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15 16:48:08
    有 44 人按讚

    市議員李順進 轉傳 [110/07/14 ~ 07/15] 高雄市政府 及 衛生福利部 要點公告
    ●環安、治安、交安、工安、婦幼安 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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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07/15] 高雄市政府 市政不停歇,捷運黃線審查通過
    https://www.facebook.com/bravo.Kaohsiung/posts/4319623531432577

    ●由副市長林欽榮CharlesLin率捷運局、財政局、交通局、都市發展局於7/14代表參加交通部及環境保護署審查,「 #高雄捷運都會線(黃線)綜合規劃報告書」暨「環境影響說明書」兩案均已審查通過
    #高雄捷運黃線為繼捷運紅線、橘線後之第3條地下捷運,預計於民國117年底完工通車。
    ●捷運黃線可強化公共運輸服務:
    ○擴大都會區路網服務範圍
    ○提升服務便利性
    ○讓高雄成為更便利宜人的城市

    ●新聞稿:「高雄捷運都會線(黃線)綜合規劃報告書」暨「環境影響說明書」兩案均審查通過 https://bit.ly/3AZCc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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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07/15] 高雄市政府 泡水車進廠檢修,如何節稅報你知
    https://www.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F29A02A9D36C47F0&sms=19902EF36D6B551D&s=2C38B6952405C757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最近豪雨不斷,民眾如果有車輛因水災泡水,進廠檢修導致停駛,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受災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稅捐處申請減免車輛未使用期間之使用牌照稅。

    該處貼心提醒,使用牌照稅係按日計算,車主之車輛如因水災泡水進廠檢修,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減免,經稅捐處核准後,將按核准減免之天數,退還民眾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民眾愛車如有符合上述情況,請記得向所在地稅捐處提出申請,以免權益受損。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該處免付費電話:0800-72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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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07/15] 衛生福利部 153萬劑AstraZeneca疫苗及35萬劑Moderna疫苗將於今(15)日下午抵臺
    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posts/1932890806877328

    #衛福編編報報 發文時間:2021.7.15
    ●記者會影片:https://youtu.be/JKCGl40Wzac
    ●記者會影片-即時字幕:https://youtu.be/WPjXROSdTaA
    ●記者會客語口譯直播:https://youtu.be/NSebH3Jfdr4
    (今日直播將於14:10進入重點整理,不會全程直播記者會)

    ●衛生福利部 LINE@:https://lin.ee/24imWWE
    ●衛生福利部 Twitter:https://twitter.com/MOHW_Taiwan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5)日表示,日本政府提供第三批的97萬劑AstraZeneca疫苗及我國自行採購的第三批56萬劑AstraZeneca疫苗與第四批35萬劑Moderna疫苗將於今日下午陸續運抵桃園國際機場,待完成通關程序後,將直接運送至指定冷儲物流中心進行後續檢驗封作業,再提供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所列實施對象進行接種。
    ○指揮中心說明,日本提供我國AstraZeneca疫苗分別為6月4日124萬劑、7月6日113萬劑與本批97萬劑,共334萬劑;我國與供應商(阿斯特捷利康公司)採購AstraZeneca疫苗分別為3月3日11.7萬劑、7月7日62.6萬劑與本批56萬劑,共130.03萬劑到貨。另,我國與Moderna供應商採購部分分別為5月28日15萬劑、6月18日24萬劑、6月30日41萬劑與本批35萬劑,共115萬劑。
    ○指揮中心再次感謝日本政府伸出援手提供第三批COVID-19疫苗,加上我國自行採購之AstraZeneca疫苗與Moderna疫苗陸續到貨,將有助提升我國疫苗覆蓋率。
    #防疫最前線 #謝謝辛苦的檢疫人員 #謝謝臺灣醫護人員 #謝謝所有第一線人員 #臺灣加油 #2019nCoV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MOHW_Taiwan
    ~~~~~~~~~~~~~~~~~~
    [110/07/14] 衛生福利部 社區式服務之衛生福利機構可依照相關防疫管理指引,逐步恢復提供服務
    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posts/1932155980284144

    #衛福編編報報 發文時間:2021.7.14
    ●記者會影片:https://youtu.be/cn0U8_NWLBw
    ●記者會影片-即時字幕:https://youtu.be/7_CBk7quMbI
    ●記者會客語口譯直播:https://youtu.be/fxBQR3EgG9w
    (週一至週五直播將於14:40進入重點整理,不會全程直播記者會)

    ●衛生福利部 LINE@:https://lin.ee/24imWWE
    ●衛生福利部 Twitter:https://twitter.com/MOHW_Taiwan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4)日表示,COVID-19疫情三級警戒期間,為降低失能者及身心障礙者群聚及傳染風險,社區式機構均暫停提供服務。現因應國內疫情趨緩,指揮中心宣布社區式機構可在工作人員疫苗施打率達8成且做好防疫整備工作的狀態下,適度鬆綁,逐步恢復提供服務。
    ○指揮中心說明,為確保服務對象健康, 衛生福利部 特訂定「衛生福利機構(社區型)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針對「服務條件」、「自主防疫管理措施」、「具有COVID-19感染風險者之應變措施及發生確診病例應變處置」等管理事項,提供社區式服務機構依循辦理,地方政府應輔導轄內機構依本指引提供服務,並填具檢核表報地方政府備查,在完備防疫工作的前提下逐步恢復提供服務。
    ○本指引適用提供社區式服務之衛生福利機構,包括:社區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機構(日間照顧、小規模多機能)、附設於住宿機構之日間照顧服務、身心障礙日間型服務(含社區日間作業設施、社區式日間照顧、日間服務機構)、精神復健機構(日間型)、早期療育機構。本指引重點包括:
    一、服務條件
    (一)機構提供服務條件:
    1.整體工作人員疫苗施打率達8成,方可提供服務。
    2.未接種疫苗、接種第一劑疫苗未滿14日者,服務前應自費提供3日內SARS-CoV-2抗原快篩(以下簡稱抗原快篩)陰性證明,於三級警戒期間須配合每週自費提供抗原快篩陰性證明。
    (二)服務對象接受服務條件(未成年者不適用):
    1.建議服務對象接種第一劑疫苗滿14日後,再前往接受服務。
    2.未接種疫苗、接種第一劑疫苗未滿14日者,接受服務前應自費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陰性證明或解除隔離證明,於三級警戒期間須配合每週自費提供抗原快篩陰性證明。
    二、自主防疫管理措施:
    (一)工作人員及服務對象之健康管理部分,若為確診、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抗原快篩陽性者均不可提供或使用服務。
    (二)規劃服務動線、分區空間及隔離空間,建立分艙分流及分組活動、用餐機制。
    (三)交通服務管理,每車以10人(含司機)為限,車內禁止用餐、飲水。
    (四)加強環境(含交通接送車輛)清潔消毒,每日至少2次。
    三、具有COVID-19感染風險者之應變措施及發生確診病例應變處置:
    (一)發現疑似病例,機構應於24小時內通報,疑似病例應各自於隔離空間等候就醫或返家,且不得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二)任1位工作人員或服務對象為確定病例時,應暫停服務且立即通報地方主管機關,機構應進行相關人員造冊,並向該等人員宣導請其確實配合疫調。
    (三)立即就已知資訊先通知確定病例及可能與其有接觸之人員,等待衛生單位調查與聯繫。
    另家庭托顧服務部分,因照顧規模較小,且工作人員及服務對象皆屬公費疫苗第五類施打對象,較不易發生大規模群聚感染情形;雖不在指引適用範圍,但仍應在家庭托顧員完成疫苗第一劑接種且滿14日的前提下,參考社區式服務防疫管理指引加強人員健康監測、維持社交距離、增加環境清潔消毒次數、建立疑似個案通報轉送及確診病例應變處置機制,落實防疫規範下恢復營運。
    ~~~~~~~~~~~~~~~~~~
    [110/07/15] 衛生福利部 保健闢謠:鮮乳和保久乳的營養價值差很大
    https://www.hpa.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127&pid=14273

    鮮乳係指以生乳為原料,經高溫短時間或超高溫短時間殺菌方式,因無法達到完全無菌的狀態,保存期限較短且需冷藏供飲用;保久乳係指以生乳或鮮乳經高壓滅菌或高溫滅菌,且包材也需經無菌處理,並採無菌充填模式,方可較長時間保存。二者的來源都一樣,只是差在包裝及殺菌的方式不同,產生保存期限的差異。
    鮮乳的營養成份包括了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乳糖)、礦物質及維生素,高溫殺菌的保久乳只會被破壞少許對熱敏感的營養素如維生素C,大部分的營養成份都能保留,因此鮮乳跟保久乳的營養成份大部分是相同的,都是補充鈣質與蛋白質的良好來源。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營養成份資料庫、台灣食品科學技術學會食品生活網(https://www.food.org.tw/TW/QADetail.aspx?PI=T6877gRzp9I%3D&QAID=1t8LdPLLUqU%3D&Keyword=637frT499bg%3D&QAType=T6877gRzp9I%3D)
    ~~~~~~~~~~~~~~~~~~
    [110/07/14] 衛生福利部 未滿2歲孩童家庭防疫補貼,7月15日起開放郵局臨櫃領取
    https://www.mohw.gov.tw/cp-16-62217-1.html

    行政院孩童家庭防疫補貼自6月15日發放以來,透過直接撥入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原申領帳戶、行政院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網(10000.gov.tw)或實體ATM等三種方式,申請率已達94.97%。還沒請領的民眾,從明(7月15)日起到9月30日止,也可以到全臺1,299個郵局營業據點臨櫃領取。
    行政院提供國小以下孩童及國高中(含五專前三年)身心障礙學生家長,每人新臺幣10,000元之孩童家庭防疫補貼,其中未滿2歲兒童(108年6月1日以後至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全面解除前出生,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的孩童)由 衛生福利部 負責發放作業。第一階段針對領有110年5月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的民眾,在6月15日直接撥入孩童原申領帳戶,共258,516人;其他未領有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者,則與教育部一致,由孩童的父母或監護人至行政院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網(10000.gov.tw)或實體ATM請領,共2,159,651人領到補貼。三種管道合計請領比率已達94.97%。

    為服務父母或監護人以外之實際照顧者、部分沒有健保卡的孩童、不方便採網路或ATM領取的民眾,自7月15日起至9月30日止也可以到郵局臨櫃申領。申領人(包括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可以攜帶下列證明文件,到郵局櫃檯申領:
    (一)孩童已領有健保卡者:請攜帶孩童健保卡正本,及申領人本人之身分證正本或居留證正本至郵局櫃檯辦理。孩童健保卡有如遺失情形,申辦前請先洽健保單位補發卡。
    (二)孩童從未有健保卡者:請攜帶有孩童之戶口名簿正本或孩童之身分證正本,及申領人本人之身分證正本或居留證正本至郵局櫃檯辦理。

    如果照顧的未滿2歲孩童沒有健保卡,身邊也沒有戶口名簿正本,為維護民眾權益及協助其順利請領孩童家庭防疫補貼,可依下列程序申領:
    一、由孩童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其中一人,寄送下列證明資料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一)孩童之戶籍謄本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二)申領人之身分證影本或居留證影本。
    (三)申領人如非孩童父母或監護人,應再檢具足以證明為孩童實際照顧者之文件或切結書。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收件後,會轉由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查核;等資料查核通過後,再請民眾攜帶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的公文、申領人身分證正本或居留證正本,以及孩童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洽郵局臨櫃辦理。
    衛福部提醒,行政院孩童家庭防疫補貼至遲可在今年9月30日前透過網路、實體ATM或郵局臨櫃領取,為避免不必要之移動與群聚,符合領取資格者建議可優先利用網路申領,快速又便利;若利用實體ATM及郵局臨櫃領取,也請務必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防疫規範,保持社交距離。
    衛福部相關紓困規定、措施等詳細資訊,公告於衛福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4.0措施(https://covid19.mohw.gov.tw/),提供民眾查詢。同時也提供專人諮詢服務,1957免付費福利諮詢專線(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10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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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19 10:00:00

    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08月19日(100蚊獅子頭)
    https://youtu.be/0QRNQaW4_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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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報社評
    政府推出第二期「保就業計劃」,資助企業出糧,本港兩大超市及大型物業公司申領資助,需要接受附加條件,諸如提供減價優惠或回饋業主。疫下香港經濟疲憊,不少企業面臨裁員倒閉壓力,「保就業計劃」本意是透過資助困頓企業出糧,幫打工仔保飯碗,由於要快捷簡便,申請門檻很低,具體執行操作,容易出現不公平等爭議,部分申領資助企業疫下損失輕微,當局有理由要求它們負起更多社會責任,與民共渡時艱,關鍵是確保細節安排真的便商利民,避免一法立一弊生。疫情曠日持久,政府銀彈有限,津貼出糧保就業,資助行業對象需要精準,亦要盡力防止濫用,部分無良僱主取巧走法律罅,當局應嚴肅跟進。疫情重挫經濟,政府先後推出兩輪防疫抗疫基金「撐經濟保就業」,第三輪亦在籌備之中,具體規模未定。「保就業計劃」(下稱「計劃」)是第二輪防疫基金的主要項目,港府仿效多國做法,撥出810億元資助企業出糧,條件是受助企業承諾不裁員。

    蘋果頭條
    天文台在凌晨3時40分,發出1號戒備信號,指位於南海東北部的熱帶低氣壓已增加為熱帶風暴,正式命名為「海高斯」。至下午2時20分,天文台改發三號強風信號;按照現時預測路徑,「海高斯」會在今晚至明早於香港西南約150公里內掠過。熱帶風暴海高斯下午5時集結在香港之東南約210公里,中心風力達每小時85公里,其後風力逐漸增強,至晚上8時,海高斯升級成為強烈熱帶風暴,中心風力已達每小時90公里,逐漸靠近本港。晚上11時,強烈熱帶風暴海高斯集結在香港以南約110公里,即在北緯21.3度,東經114.3度附近,預料向西北或西北偏西移動,時速約20公里,移向廣東西部沿岸,而海高斯的中心風力更高達每小時105公里。狂風暴雨無阻市民觀浪興致,多名追風人晚上冒著風雨前往杏花邨海濱長廊觀浪,其中有人身穿雨衣,亦有人舉傘靠岸追風。

    東方正論
    政府抗疫不力,導致疫情反覆,經濟振興無期,各行各業水深火熱,官員百無一用,一味用錢救亡,先後推出兩輪「防疫抗疫基金」,昨日宣布將推出第三輪,金額以千億元計,可是廢官用錢也用得比人差,首期保就業計劃甩漏甚多,第二期保就業計劃將於本月底展開申請,但公布的細則又再度惹人非議。政府規定兩大超市百佳及惠康在申請第二期保就業計劃後,須在九月至十一月期間向顧客提供各方面的減價優惠,或為弱勢社群或非政府機構提供超市現金券。而所持理由令人啼笑皆非,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解釋第一期計劃有三百七十多間獲補貼的大型企業,當中逾七成屬受疫情影響的行業,如零售、餐飲、旅遊及酒店,相關企業值得批出補貼,但超市感覺上受影響較小。

    星島社論
    出版通識教育科教科書的出版社,日前已應教育局要求上載課本修訂後的勘誤表,把大部分敏感議題刪去,但有教育界人士核對內容後對本報表示,發現仍有部分內容或牴觸《港區國安法》相關條文,擔心誤觸紅線,促請當局覆審。據悉審書程序在立法前已完成,故使內容未能兼顧《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的要求,教育局強調課本不應有違法內容,認同有需要時可重新審視。六家參與「專業諮詢服務」出版社,日前陸續公布經教育局審批,旗下通識教育科課本修訂的勘誤表。有教育界人士核對個別課本的勘查表後,發現雖然公民抗命等激進議題被刪,但個別內容卻有可能牴觸六月刊憲生效的《港區國安法》,擔心與學校將開展的國家安全教育有所矛盾。

    經濟社評
    第二期保就業計劃將於月底接受申請,港府昨天宣布微調申請細節,要求受疫情影響不大的兩大超市,及大型物業管理公司回饋市民,顯然是要理順之前一刀切所衍生的問題。雖然細節未出台,但當局務必盡快訂立回饋機制,確保超市「真減價」,讓市民受惠。特首林鄭月娥昨表示,首期保就業計劃已大致完成,有逾14.8萬名僱主獲批款共439億元,190萬名打工仔受惠。第二期計劃月底會展開,當局在檢視落實第一期計劃後,將要求20多間大型物管公司收到補貼後,回饋至少8成給業主和業主立案法團,兩大超市需為顧客提供減價,向弱勢社群提供現金購物券。當局針對性微調第二期保就業計劃條件,皆因當初推出計劃時其中一個重點要快,疫情衝擊各行業,為了盡快把錢發放到企業手,故在設計上採取簡單快捷處理原則,只要企業承諾不裁員,將補貼全數用在員工工資上便合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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