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約僱人員晉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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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約僱人員晉級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黃金右臂鄭兆村萌生退意,近一步想,要去哪裡? 這麼優秀到天花板的運動員,我想是老師教練們一輩子驕傲。 也是認識他的人非常惋惜的議題,但我想說:奧運延期一年對於田徑為運動之母的選手,傷害非常深,原因是運動訓練上,要把選手巔峰在未明確目標上ㄍㄧㄥ在那邊,實在非常困難,尤其田徑項目是全世界最多人比賽競技的...

  • 約僱人員晉級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04 23: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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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金右臂鄭兆村萌生退意,近一步想,要去哪裡?
    這麼優秀到天花板的運動員,我想是老師教練們一輩子驕傲。
    也是認識他的人非常惋惜的議題,但我想說:奧運延期一年對於田徑為運動之母的選手,傷害非常深,原因是運動訓練上,要把選手巔峰在未明確目標上ㄍㄧㄥ在那邊,實在非常困難,尤其田徑項目是全世界最多人比賽競技的項目之一,訓練是科學,巔峰是週期,不可能隨時可以發酵。 所以,我為鄭兆村感到心疼。

    這讓我想起「運動員學習侷限」。
    體育班制度,
    是一個非常非常非常痛苦的議題,因為這是「專任教練權益」利害關係,也是過去時代為了讓運動員退役後的輔導機制所設立「治標不治本」方式。PS:不見得優秀運動員就可以考上,監察院曾經對優秀運動員爭取專任教練甄試可能性。

    專任教練立意良善,要給個讚!
    但是沒有考慮到,每年有多少四級到一級運動員退役?在人口遽減情況下,縮班、學校退場,那,10年後呢?

    運動員退役並不是國家的工作
    國家工作應該是建立制度,早應該讓運動員有第二專長,讓社會企業納入共同擁有,當企業擁有運動員、教練及相關從業人員時,就能成為該該企業重要資產(如同勞工),另,運動員可以繼續為國爭光,為企業爭光,同時間,這些頂級的運動員從業人員也有社會保障(勞動保護),而且,單項協會與奧會與企業關係可以更密切,所獲得的資源可以更完整。

    日本奧運委員會研究
    根據2000年制定的《體育促進基本計劃》,日本奧會(以下簡稱JOC)發起了JOC黃金計劃專案)JOC的人力資源部表示,"我們的目標是在希望有一個安全競爭的環境的頂級運動員與希望通過招聘和支持他們在公司內部創造新活力的公司之間建立雙贏關係,"他說,運動員與公司的關係不是基於贊助商,而是基於雇傭合同。
    他們的黃金計畫跟我們的奪牌黃金計畫完全背道而馳,JOC考慮是提高國際競爭力,不只於奪牌,包括為企業和體育創造新環境,包括僱用體育運動員。我們則是不斷提升預算在黃金運動員身上,那麼,還沒成為黃金的運動員呢?以及,當黃金運動員失敗了?他們要去哪?除了當老師、教練,他們有就業技能?

    國外有關於體育研究
    許多先進國家不會將運動員學習(體育Physical Education)變成唯一專業,這也是各國奧委會都有運動員退役輔導之計畫。
    當我閱讀到日本1961年提倡運動振興法之後,日本體育開始有了很大變化,雖然他們曾經在1980年代發生經濟泡沫,但各位可以發現,1969年後日本箱根接力賽冠軍學校,不會看到「日本東京體育大學」,而讓全日本人開始在體育教育以「終身運動」為主幹,意即向下扎根,自然而然運動成為社會每個人必要生活。
    因此,這些頂級運動員不會只懂「競技體育」,更有其他學科之一技之長未來可以與企業連結。

    美國沒有體育班
    但是美國各級學校願意以高額獎學金來提供優秀運動員就讀,為校爭光,光是2016年全美大學體育聯盟,每年約提供15萬學生運動員、共27億美元獎學金。
    另,美國對於體育運動項目上是縮減經費,整體來說,因美、澳、英、日、 韓的職業運動興盛,因此政府支持方式較少,企業投入資源較多,是與我國及中國大陸較為不同之處(張少熙署長,99)。易言之,運動競技經費變成軍備賽時,我們與中國大陸有什麼不同?

    究竟為什麼美國日本都可以成為運動強國?
    因為運動是社會的,
    政府、學校機構上大力推廣體育教育情況下,讓社會接受運動是生活而有運動事業成立的價值,成為聚落,成為產業,運動菁英社會地位高,收入自然也可以成正比。

    相較我國?
    從這次奧運60多位選手,我們可以知道多半都是體育相關科系畢業或就學中,當運動員只被限定在一個框架是不是我們也剝奪了他們的學習空間?那,當我們成為父母時,小孩子成為專業運動員要送進體育班?要送進沒有保障的國訓大門?

    這樣問題,值得我們思考。

    最後,身為田徑學長的我,我想跟東奧田徑運動員們敬禮,謝謝你們,請繼續加油。

    兆村,士峰加油!

  • 約僱人員晉級 在 陳美梅 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4-25 20: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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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處、政風處工作報告和質詢反應問題如下:
    (1)政風查處工作,受理民眾檢舉暨首長交查案件
    1.本期(109年6月16日至110年1月31日)受理檢舉案總計305案,其中澄清結案件數計 136 案、移請本府業管單位為行政處理計148案、機關政風資料計 19案、違反保密規定案件計2案。
    2.本處暨所屬各政風機構於本期函送司法機關偵辦案件計有7案,案件涉偽造文書、違反政府採購法、詐領補助、洩密以及侵占公有財產等情形。
    政風處函送司法機關偵辦案件的7案,請問是什麼單位,目前偵辦進度?是主動偵辦還是接獲檢舉才立案處理?
    (2)人事處有關於聘僱及約僱人員考核晉級如何辦理?
    (3)對於目前公教退休人員有辦理相關的學習活動,但是對於退休後的相關人才資源是不是可以有效結合應用。

    https://youtu.be/4InqjeS7rb0

  • 約僱人員晉級 在 賴品妤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2-31 17: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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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住每一個需要幫助的孩子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支援學校輔導室難以承接、需要予以高度關懷的複雜個案,在學校與校外組織間溝通協調,承擔連結、樞紐角色與整合系統合作的工作,在日趨複雜的台灣社會,是協助台灣兒少健全成長非常重要的角色。
       
    然而,許多實務第一線工作者都有向我反映專輔人員的待遇,諸如薪資結構、聘制、考核、年資等都亟待改善,以及地方有誤用輔導專業、長期支援非專業事務的情形,種種因素累積下來都深深影響學生輔導的品質與穩定性。我多次研讀相關研究報告,並在這周召開公聽會,與一群同樣關心學生輔導的委員邀集專家學者,與部會共同討論高中以下學生輔導體制存在的一些結構性狀況,並謀求解決之道。
      
    🔴待遇需要改革 #專輔人才流動太高
      
    研究指出,現行專輔人員流動,主因是約聘僱待遇及升遷不如正式編制之公職社工師、專輔教師,以至於影響專輔人員久任意願。輔導是處理人的工作,經驗的積累與傳承是提昇輔導品質的重要關鍵。
    有效的輔導,需要一定的時間以累積信任基礎。
    但根據國教署10月份提供年資資料顯示,目前年資4年以下占全體在職人員近六成,105-109年間共有14個縣市平均離職率超過一成,其中更有5個縣市平均離職率超過二成,明顯影響提供三級輔導對象的服務連續性及服務品質。
      
    無論是研究報告或是當天會議共識,一致認為需要調整專輔人員的薪資結構及聘制,讓專輔人員的待遇,可以趨近於相同資格人員可以從事的其他相似工作。
      
    接受督導對於助人工作者而言非常重要,藉由被督導,助人工作者可以釐清工作上遇到的一些困難,並在專業能力上持續成長。
    督導除了協助專輔人員解決實務困境,還必須依照專輔人員之能力分派個案,確保服務品質,並紀錄與各種報告之批閱,了解與掌握所有個案之服務狀況、進展與困境,並出席網絡單位之會議,依據個案狀況提供網絡單位輔導策略。督導的工作非常繁重,是學生輔導體制上非常重要的角色。
      
    也因此擔任督導必須有一定的經驗。督導雖然從七等一階起薪,其與專輔人員六等四階的俸點相同,所以現行待遇結構上,督導與專輔人員的差別,僅在於最高薪等的差異。督導必須處理繁瑣的行政事務與協調,卻沒有加給。更不合理的是,現行的辦法上,督導的年資在卸任督導後不被採計。
    也就是說,如果督導回任專輔人員,他在擔任督導時期的年資無法並計敘薪。這些都影響專輔人員擔任督導的意願。
      
    綜上,我會要求教育部調整相關辦法,藉此吸引更多優秀的人才,減少資深人才的流失,使輔導經驗得以傳承。
       
    🔴切實督導各地主管機關 #縣市政府必須振作
      
    實務現場上,屢有反應地方主管機關常以經費不足為由,未依法計算年資、未依薪點敘薪、考績甲等未晉級晉薪、未能享有福利,或被視為一般人力支援各式各樣任務。這些也都會打擊專輔人員的士氣,影響留任意願。
      
    我也會要求教育部必須切實督導縣市政府,將相關規定的遵守納入考核項目之中,並定期關懷訪視各地輔諮中心,舉辦活動交流,了解各地專輔人員遇到的困難。
      
    🔴完善專業及行政支持 #全心全意做輔導才有效
      
    輔導效能的穩定,有賴於中心是否能提供一定程度的專業與行政支持。專輔人員存在行政事務凌駕專業的狀況,時常為過多行政瑣事所累,以至於無法專心於輔導工作上面。盡管督導的重要性已如同前述,法規並沒有要求中心必須聘任督導,以至於有近一半以上之縣市是沒有聘任任何督導的,以上種種都影響輔導品質。

    學諮中心主任一職,需要規劃中心業務、管理專業人員、協調各校、跨局處溝通與跨專業網絡合作。承擔如此繁重的工作,主導一個縣市學諮中心運行的方向,教育人員兼任卻沒有提供主任行政加給,行政年資及介聘積分也無法累計,造成難以找到有意願擔任的人。

    另外與會學公會一致呼籲,為確保主任能理解專業人員之作法與需求,主任應具輔導相關學經歷。

    學公會也表示,希望學諮中心能成為正式編組,才能強化組織的穩定性。

    這些問題,我都會要求教育部,必須督導各輔諮中心依據規模大小聘任行政人員以及督導,並且將對於專輔人員的專業以及行政支持納入考核評鑑中,也必須一併檢討相關辦法。

    以上這些事項,我都會持續要求教育部改進,希望能打造穩定、健全的輔導體制,接住每一個需要幫助的孩子。

    #教育部 #學生輔導系統 #學生權益 #專輔人員待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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