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簽章是要簽名還是蓋章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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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0 22:13:20

: 好像很多人好奇詐騙案更詳細的後續、如何處理詐騙案等等⋯⋯ 那就用文字的方式跟大家分享吧! 主要也是希望大家看這篇文章能夠印象深刻 在買任何東西、接到不明來電都能更加謹慎提防 〰️ 大家在看文案之前可以先去看我的Youtube 頻道中「我被詐騙了」那一支影片 在這就不多贅述為何被騙 其實在收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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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2 06: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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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2 20:52:04

コラボ企画:#日本に来てびっくり 職場編 (中文係後面) コラボ企画を誘ってくれて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す! 唯一絵を描けないクリエーター しゅうですー(笑) 今は日本空港で働いてますが、実は香港空港でも働いたことがあります。 同じ空港で、業務内容も似てますけど、 やはり職場文化は違います。 今日職場編...

  • 簽章是要簽名還是蓋章 在 麻的法課 - 邱豑慶醫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09 20: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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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種尊重專業叫做『#我的專業才是專業,#別人的專業都是幹嘛花錢不划算。』

    還好,我的專業是團購和惹怒老婆並且存活下來啦,如果我的專業是麻醉專科醫師我一定氣死。(反串要註明)

    Shit Shit Shit Shit Shit 多罵幾次Shit,也停止不住我的不爽。

    老朋友就知道,私訊我都會收到一個罐頭回覆『非麻醉問題,視情況回復。根據醫師法11條,醫師非親自診視病人,不得開立處方,為保護你我,請恕我拒絕線上問診。』

    白話文就是『你問我醫療問題,依法我不會回你,你問我醫療以外的問題,我看情況回你。』

    說到這裡我想先講一件公開的秘密啦,#外面診所的麻醉狀態有四種啦:
    ✅1.有麻醉專科醫師,並且全程在場。
    ✅2.有麻醉專科醫師,他手術前來跟你say哈囉完,露個臉就閃人,後面手術過程中只放著病人由護士照顧。
    ✅3.有麻醉專科醫師,但手術過程他從開始到結束都不會來,定期到診所簽名整疊病歷,蓋章收錢,簡單來說叫做純掛牌,算是介於有和沒有之間。
    ✅4.自稱麻醉師的麻醉護士,這個叫密醫。

    我不能確認到底哪些診所,哪些麻醉醫師,在手術過程從頭到尾全程都會留在現場。

    但台南、高雄、屏東有非常多診所的麻醉醫師不是金良光就是遲名珉,一個人到底有沒有辦法同時顧這麼多診所和婦產科呢?大家心裡自有一把尺。

    回頭來說我很生氣的這件事,其實發生在去年十二月,一個粉絲在我某篇衛教文的留言說,女兒去高雄診所全麻手術傷到眼睛,她從頭到尾沒看到麻醉醫師。

    我問她麻醉同意書上的簽名醫師是姓金還是姓遲?她後來私訊我問了一堆問題。

    關於醫療和麻醉的,我謹守醫師法的規範不願回答,但我幫她問了麻醉醫學會的法律顧問,因為她在高雄,我還請麻醫學長幫忙介紹,是否有熟悉醫療糾紛且在高雄的律師,結果呢?拖到八個月後的今天,又來私訊問我一堆問題。我問他你沒有找律師?她說沒有,這個很簡單,請律師不划算。

    所以呢?不就是因為我不用錢,他媽的很划算??我浪費了我自己的時間和人脈,去幫你問學會法律顧問,去找到比較擅長醫療糾紛的律師,你不問,八個月後又繼續來問我到底有什麼意思?

    專業是有價的,不認知這件事情的人,早晚會在某些地方吃大虧。不管是診所不尊重專業沒有請合格麻醉醫師,或是病人貪便宜覺得有睡著就好,麻醉醫師麻醉屍誰麻醉的,不用分那麼細,或是請律師不划算,我衷心的建議,不管任何一件事,不用錢的最貴。

    律師其實和醫師一樣,每個人擅長的專業都不同,有人擅長戰韓粉,有人擅長廚藝又擅長家事(婚姻、家暴、親權、遺產、遺囑等等),有人很愛動物又擅長智慧財產權,有人擅長睡公園,也有人擅長睡粉絲。

    妳口中所謂的很簡單和不划算,人家可能是老翅幾回寒暑,經歷無數開庭的專業。

    附註1:業務過失致死和業務過失傷害,在2019拿掉了,但加重了傷害罪和過失致死的刑責。本來加重是考量到從事業務的人有一定的專業水準,要有更高的注意義務,但就會引發爭議,養豬戶送豬過程中發生車禍也會被認為是業務過失,業務的範圍太廣。

    附註2: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期間六個月。

    認真說,這年頭當法師比當醫師和律師好。

    #找法師贏了謝他輸了怪天
    #找醫師律師輸了怪他贏了謝天

    --
    別說了,我去替自己浪費掉幾個小時管閒事的人生默哀生悶氣,幹。

    人真的不能太雞婆,到最後免費仔只是當你免洗筷。

    #豹頭真的沒騙我:

  • 簽章是要簽名還是蓋章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30 12:02:21
    有 3 人按讚

    210620今周刊 他借百萬想發財卻血本無歸:那時我還怨父母怎麼不支持我
    今周刊原址→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ategory/183019/post/202106160048/

    「50萬元1股,一旦房子賣掉就給你投資報酬30萬元,也就是連本帶利共80萬元,如果到了年底還是沒賣掉,照樣連本帶利算給你。」……↓

    與朋友聊天時得知房仲這圈子很競爭,聽說同事、學長姊基本上是不願意教菜鳥的,畢竟把你教會了,對他們而言也就多了一位對手。可我在從零開始的階段,沒人教該怎麼辦呢?

    這時我突然想起,我曾經於南京東路掃街路過一間「建○房屋」,進去拜票時與一名店長(以下簡稱鄧騙)交換名片,他當時還泡茶請我喝,我也與他寒暄幾句藉機小歇。當時對他的印象還不錯,便趕緊回去翻名片與他聯繫,他告訴我他最近調去大直店頭當店長,邀我過去與他喝杯咖啡。

    那是我第一次去大直,由於店內才剛裝潢好,而且是座落在傳說中有錢人的豪宅特區裡,店內坪數大,裝修氣派,非常吸睛。鄧騙告訴我房仲有多好賺,隨便賣掉一間房子,收入動輒幾十萬、上百萬元。我說我很茫然也有點害怕,畢竟我沒做過業務,只覺得大直一帶的房子隨便都要千萬甚至上億元,好像離我很遙遠。他要我別擔心,他會找人教我,還說只要我肯學,做房仲一點都不難。

    我想,他都已經從一般房仲升格為店長,有他在我自是放心不少,便答應隔天就來上班,全然把自己託付給他,並於2010年7月28日取得營業員證照,正式邁向房仲之路。

    投資?詐騙?傻傻分不清楚

    從業約半年,也就是2011年初的某日,鄧騙問我是否有興趣投資,我回:「當然有,可是我還在負債中,何況我連一間房子都還沒有成交呢!」

    接著,鄧騙拿出一疊關於「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40號...」的資料夾,裡面有房屋權狀影本、不動產買賣契約書,還有賣方、買方(公司股東)的簽名與蓋章。鄧騙說:「你看看,這間我們買的價格多便宜啊!最近才剛簽約,等交屋後就要立刻賣掉賺價差,秒賺幾百萬,要不要入股?」

    我問:「喔?買得很便宜?那賣掉後要怎麼算利潤呢?」其實我當時根本不知道那個入手價格是便宜還是貴,但鄧騙說便宜,我就相信了。

    鄧騙:「50萬元1股,一旦房子賣掉就給你投資報酬30萬元,也就是連本帶利共80萬元,如果到了年底還是沒賣掉,照樣連本帶利算給你。」

    我說:「哇!(眼睛睜好大)可惜我沒錢。」

    鄧騙語重心長地說:「從事房地產,當投資客賺比較快,做房仲,房子要賣幾間才能致富呢?我就是看你負債才希望你早點賺到錢,讓你父母對你刮目相看。想說眼前這個穩賺不賠的機會趕緊報你知道,不勉強啦!」

    「讓你父母對你刮目相看」這句話完全打中我的心。

    起貪念說服同學、隱瞞父母

    2011年那時仍處於投資客盛行、瘋狂炒作、短進短出的年代。我想鄧騙說得對!而且都做到店長這個職位了,不可能會騙人,何況他也知道我負債,要騙就去騙有錢人,騙我幹嘛呢?於是我跑去說服爸媽,但他們只說「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認為這利潤高到令人存疑。如果真的那麼好賺,那店長為何不自己賺呢?何況我跟店長認識僅半年而已。我說服不了爸媽,當下有點生氣,覺得父母為什麼都不相信我,不支持我,不想早日看到我成功呢!

    後來我去跟一位高中同學「報好康」,他聽完相當有興趣也很謹慎,要我當他的「保險」。他說:「我不認識你店長,我是因為相信你才敢拿錢出來,如果你保證這個投資絕對安全就好。萬一發生意外,你要負責。」

    我轉達同學的意思給鄧騙,結果鄧騙的說法也一樣,他說他不信任我同學,希望窗口只對我,他還強調,他希望只給我賺。(事後想想,鄧騙應該是認為我個性溫和,討債起來比較不兇!)總之我答應了,於是跟同學拿了50萬元,爸媽得知後隨即拿出50萬元給我,並告訴我:「你把50萬元退還給你同學,反正都要被騙了,欠家人總比欠外人好。」

    我告訴同學後他卻說:「但是我的錢已經領出來了,那也是有利息耶!」這時我起了貪念,想說既然同學不想退錢,而我手邊頓時多了50萬元,那就乾脆投100萬元下去吧!這樣回收時連本帶利共160萬元耶!

    結果,我又把爸媽給我的50萬元給了鄧騙,並在2011年1月4日與鄧騙簽下「投資協議書」。鄧騙收錢時還語帶詼諧地說:「唉啊!這樣我賣掉這間房子可以分得的利潤又更少啦!」我覺得很不好意思,傻笑並感謝鄧騙給我這個賺錢的機會,期待交屋後立刻賣掉然後快點分錢!

    但,事情沒有預期的順利⋯⋯

    剛出社會的100萬元學費

    後來公司的氣氛變得很怪,常有黑衣人來找鄧騙,三不五時就有神祕電話奪命連環call,每次接了對方都不講話,公司不斷被騷擾。有一次更誇張,一堆刑警突然到店裡,大聲喝斥叫我們不准動並且開始蒐證,對每個人的辦公桌翻箱倒櫃。

    我驚覺不對,並想到怎麼股東們看到我都沒提到我有插股?而且店長怎麼老跑林森北路花天酒地,最近還神隱不上班。我趕緊問某位股東,股東說他們壓根不知道我有入股,而且那個案子,鄧騙始終無權介入。

    我趕緊聯繫鄧騙要他給個交代,鄧騙說:「我答應要給你的就一定會給你,現在房子還沒賣掉,年底也還沒到,我沒有違約。」我也只能暫且相信一切只是自己多慮,就這樣拖過了2011年6月,那時奢侈稅剛實施,房地產被規定入手的兩年內不能買賣,否則要被課重稅,沒辦法,只好繼續等年底的期限到。

    年底時我再次與鄧騙聯繫,他竟然說他沒錢,並請我再給他一點時間,可是我已經無法信任他了,何況我的同學也在等我還錢,我要求他無論如何至少先還我本金,但他還是辦不到。我說:「你根本就在騙我,我要告你詐欺!」

    鄧騙聽到我要告他,態度瞬間轉硬說:「你去告告看啊!看我會不會反告你高利貸!」(靠!原來還有這一招!)

    作者簡介_陳泰源

    現職:不動產仲介公司資深經理。歷經參選議員失敗、被黑心房仲店長詐騙及交易糾紛,人生最高負債達380萬元,仍自不量力買了2萬美元6年期的儲蓄險保單,展開一連串從負債→還債→省錢→存錢→最終圓夢買房的歷程。明明家中富裕,卻仍堅持靠自己努力,把存錢當有趣,號稱「台版貧窮貴公子」。

    本文摘自台灣遊讀會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省出一棟房》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6/210620.html

  • 簽章是要簽名還是蓋章 在 宅媽花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25 16:01:57
    有 530 人按讚

    疫情,對你們的生活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呢?

    停班停課帶來的不便與經濟壓力是必然的,但眼下無法立即回到過去的日子,已經是眾人心知肚明的事實;延長一次、兩次、第三次......。我們都知道,這可能也不是最後一次。

    但生活還是得過,如同我昨天發的《老人與海》;再困難的日子也不要認輸,別去看你又失去了多少,去想想你現在擁有的可以用來做什麼。

    最近在讀一本書《像我這樣的一個記者》,裡面是作者房慧真所撰寫人物專訪。

    附帶一提,房老師過去是壹週刊的記者,現在則是非營利網路媒體《報導者》資深記者。若不是因為閱讀這本書, #壹週刊、 #蘋果日報,在我既定的印象裡,就只是會報導藝人花邊新聞的垃圾媒體而已;若不是因為閱讀這本書,我不會知道原來自己那麼膚淺。

    離題了,心情隨筆可不能寫太長啊(笑)

    《像我這樣的一個記者》第一篇人物專訪,是香港知名作家 西西;她現在已經高齡83歲,從初中起就開始撰寫小說、散文或新詩等作品。

    在我出生的前一年,1989年,西西老師因罹患乳癌而住院接受治療,但手術的後遺症是讓她的右手失靈,從此無法再寫字;那個年代當然不會有電腦可以打字,全部的作品都是她自己手寫。

    右手失靈後,西西老師開始練習用左手寫字,並且繼續出書;為了幫助右手復健,西西老師也開始學習手工藝縫製玩偶,在她後期的著作中可以看見縫紉的元素。(留言附上維基百科查來的著作)

    西西老師的右手失靈多少可說是醫療疏失,當年也有些朋友建議西西老師向醫院求償,畢竟對作家而言,不能提筆寫字那是多麽大的創傷。

    但西西老師只是一句:「無所謂囉~」

    我不是當事人,我只能夠去猜測不求償是為什麼。一但決定求償,可能要面對的就是走法律途徑,那絕對不會是三五天就能了事的,且最後的判決也不一定會得到賠償。

    更重要的是,即使獲得賠償金,能換回健康靈活的右手嗎?

    那太費時,也太損耗精神了;我若是西西老師,我想我也會選擇不求償吧。

    右手不能寫字,那就先暫時用左手寫吧!可能是醜了點,但還是寫得出來的;畢竟手只是工具,用來創作的腦袋沒有受損就不用擔心無法寫文章。

    反正都是得復健的,縫製一個玩偶就創造出一則故事、集結成一本著作;右手壞是壞了,但也因此獲得了許多不是嗎?

    我自幼喜歡閱讀,特別是長篇小說,可打從我17歲生下我們家長子後,我就一直不斷地工作賺錢養自己;忙碌於生活,就為了那一口飯吃。閱讀變成了奢侈的休閒娛樂。

    最初是沒有閒錢能夠替自己買書,而我的社交障礙也讓我始終不願意踏進圖書館;隨著收入提高,開始每個月能多個幾百塊錢閒錢購書了。但因為當時的興趣是健身,所以每次入手的也都是健身相關書籍居多。

    接著我成了一名自由教練,那兩年可說是我整個人生中經濟壓力最小的階段,只是當時我正處在躁鬱症最嚴重的時期,工作以外的大半時間都是在發呆中度過;當時買了不少心靈勵志類型的書籍,希望自己能夠走出躁鬱症,但最後那些書都是被放在書櫃上長灰塵。

    透過個體心理學走出躁鬱症這段故事講過多次了,今天就先不說了,我只是想跟大家分享自己走出精神疾病靠的就是像西西老師這樣的心態:「無所謂囉~」

    困境,你就是遇到了。你閉著眼睛它還是在你面前;你辱罵它也還是在你面前,唯有你去試著解決它,才有可能逆轉它。

    從我開始實踐個體心理學後,我就很努力的讓自己活在當下;我把每一天所要面對的問題都分類好,立即能解決的為優先;得花上一段時間才能完成的次之;今天肯定處理不了的問題就擱著明天再說。

    好比說當時的我還在持續服用精神疾病的藥物,醫師曾經說過我必須一輩子吃藥,因為精神疾病藥物不是用來治療,而是用來控制的;我曾經為此感到很絕望,好像註定要當一輩子的神經病了,越是這麼想,我的行為就越像一個神經病。

    「什麼時候能停藥」,這不是今天能夠解決的問題,先放著等明天再來思考;「訓練課表是練腿」,這是今天能就解決的問題,但因為訓練時間是固定的,時間還早所以繼續想想在這之前我還能做什麼。

    「把今天來信的合作廠商邀約全部回覆完」
    「把今天要上課的學生課表先拿出來準備」
    「明天要煮的食材先拿到冷藏退冰」
    「先把中午跟晚餐要帶的便當煮好」
    「補一下廁所的衛生紙」
    「挖貓砂」

    以上這些就是立即可以做的事情,躁鬱症的期間我每天都很不開心,不管做什麼事情都不順利,我認為生活總在跟我作對。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氣,回信給那一個月前來信的廠商說我願意合作,結果廠商說他們找到其他合適的人選了。

    想準備中午跟晚上的便當,打開冰箱裡頭只有幾條有點乾掉的紅蘿蔔,冷凍庫裡頭的肉放室溫退冰來不及,走水退冰又會變難吃;說好要飲食控制,結果最後又吃麥當勞,難怪瘦不下來,妳真是個廢物。

    騎了半小時的車到教課地點,學生已經自動自發地在熱身,但我卻忘記帶到她的課表,只能憑印象去回想到底開了什麼給她。教課一整天身心俱疲,亂吃了一天又腸胃不適,趕回到家上完廁所才發現沒有衛生紙了。

    諸事不順的一天終於要結束了,我現在只想躺在床上放空,我真的好累。結果走進房間就看見床單上面有一條貓大便,那是我的貓在抗議著他們的廁所太髒了。

    真的是生活在跟我作對嗎?

    這些小事明明都是我可以避免掉的,但我在能做這些事情的時候都在幹麼呢?

    我在煩惱著自己的躁鬱症什麼時候才會康復;我在煩惱著什麼時候才能夠完全不用吃藥;我在煩惱著當時的男友為什麼要一直跟其他女孩那麼曖昧;我在煩惱著自己究竟要表現出多麽的不開心,男友才會明白他讓我多生氣。

    我把時間全都浪費在無法解決的大問題上,以至於那些可以解決的小問題全部累積成巨大的負面能量,最終把我壓垮。

    我現在是怎麼走出躁鬱症,甚至在醫師的同意下,已經超過三年沒再繼續服藥了?

    我只是不再去想自己的病什麼時候才會好,不再去想自己的藥什麼時候才能停,不再去想為什麼他人總要做出讓我難受的行為;時間到了我就回診,時間到了我就吃藥,不想再繼續互相傷害下去了所以我提出分手。

    就這樣而已。

    躁鬱症是躁和鬱的兩種極端,鬱期階段我會情緒低落到做什麼事情都提不起勁,而到了躁期又會因為過度的亢奮與衝動做出一些不明智的決策;過去我從來沒有想過如何去善用自己的疾病,我只想擺脫它們,但能不能擺脫精神疾病根本就不是我自己的意志力有辦法控制的。

    所以現在我是跟躁鬱症和平共處,利用躁症期間的精神體力大量創作,在這個階段裡我每天只需要睡四五個小時就足夠,且腦海會有源源不絕的靈感讓我創作。

    鬱期的情緒低落與悲觀就拿來處理合作邀約,這個階段的我會比平常想得更加深入;我接下這個產品對我的形象會不會造成影響?我的粉絲們能夠接受我推薦這個品牌嗎?廠商提供的合約當中是否有些條文不合理?

    這些問題如果是在躁症期間想的話,我可能就是直接簽名蓋章把自己賣掉了。

    不論是精神疾病也好,或是現在的疫情哪都不能去也好,總有自己當下可以做的事情;除了怨天尤人罵藍綠怪政府詛咒那些不聽話至今還在群聚的人之外,你一定還有其他事情能做。

    只要在這無法工作的期間、損失金錢是必然的期間,你有獲得其他過去沒有的收穫,那這些時間就不算浪費掉了。

    那麼,這期間我都在幹麼呢?

    我都在看小說啊。

    前面就說了我很喜歡看小說,但以前有時間看時沒錢買,後來有錢買了沒心情看,現在這可是難得的大好機會啊!

    除此之外,還有每天不厭其煩地向香吉士提出邀約,他也受到疫情影響休假變多了;我們這兩個月的相處時間,可能比這兩年交往期間還要多,反正今天拒絕了我就明天再問嘛,他明天休假喔~

    楊梅香吉士 今晚咩修幹謀?

    #花花的心情隨筆

  • 簽章是要簽名還是蓋章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7-09 21:56:59

    200709三立iNEWS 松蔦青語鬧糾紛 陳泰源指控卓家雄偽造文書私吞危老容獎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baXx8J1xndc

    #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與建商和解前買家請慎思
    #大家地產目前是一案建商
    #大家地產董事長卓家雄偽造文書盜用印章私吞危老容獎

    【大家地產聲明稿 之 地主回應】

    第一、民國106~109年間,地主方多次詢問建商,本案是否有/能申請危老容獎?

    106年11月30日line對話,蘇義閔先生表示:「已問過建築師,可以符合的條件幾乎沒有」。還強調「你好,我也好,只要是大家有利的,我一定會做。」這不就證明蘇義閔企圖隱瞞地主申請危老容獎,也認為容獎應按比例分?

    108年10月24日新聞報導(自由時報)本基地通過28%危老容獎。

    108年11月26日line對話,謝欣芸小姐(大家地產代表)堅稱:「這不是我們的基地ㄟ」。

    而卓家雄也始終否認並謊稱本案是「103年」的「合建」,所以無「法」適用「106年」的「危老」。

    直到紙包不住火,才改口主張:拿「地主的」土地、房子、印章申請的危老容獎與地主無關。

    第二、上網搜尋「寶吉第建設」即可找到多筆坑殺消費者等新聞,寶吉第因聲名狼籍無法再招搖撞騙同時為躲避求償才宣布破產,與地主毫無關係。

    本案原是寶吉第建設主導,民國105年卓家雄已是起造人之一(共同開發商),寶吉第宣布破產後,卓家雄為了賣本案(松蔦青語)才特地成立新公司(大家地產)。

    而時任「寶吉第建設總經理“蘇義閔”先生」至今仍為本案「唯二」負責人,因此,地主方高度質疑此舉猶如「借屍還魂的寶吉第2.0版」,不僅欲謀奪地主財產,連無辜的消費者們恐怕早已落入圈套。

    第三、大家地產聲明稿指稱「地主多要80坪與5.2個車位」純屬憑空杜撰,請拿出證據並鉅細靡遺描述,若無法舉證,記者若「平衡報導」反中黑心建商之計。

    相反的,根據契約,地主應該拿到的「合建保證金695萬8千元整」被黑心建商施以詐術,不僅1塊錢都沒有拿,還損失至少108坪(建物約68.66坪+車位至少40坪)!

    明明地主方才是受害苦主,怎變成貪心多要?若真貪得無厭,又怎會是最早簽署同意的地主?

    第四、地主方為獨棟透天厝,以1層使用約70坪、3層樓破兩百坪換算,若不參與合建持續整棟收租,從搬遷日起算可收租金是上千萬元,因此,地主方只拿到約七百萬元搬遷補助費,是足足7折後的誠意讓利。

    另外,地主搬遷後、建物拆除前,卓家雄長達約1年半「代理房東」持續收租,租金落入大家地產口袋,以及交屋後建商應依約幫地主負擔40%房屋稅與地價稅,卓家雄也都不繳,讓地主全額吸收,這些怎隻字未提?

    第五、不論地主方分得坪數為何,均有書面,而且是不包括危老容獎之下所形成的協議。如今危老容獎全遭建商侵吞,建商卻反指地主方已經拿到很多坪數及車位,試問:地主方分得的,難道不是建商願意給的?地主方目前所分得的,跟危老容獎有關嗎?此部分不容張冠李戴、混淆視聽,請卓家雄親自說明:究竟拿著地主方的房子申請了多少容獎放到自己口袋?

    俗話說「殺頭生意有人幹,賠錢生意沒人做」,如果本案因地主貪婪,卓家雄經精打細算後判斷本案賠本,為何在寶吉第破產後仍「萬般懇求」地主與之續約並同意「概括承受」?莫非卓家雄已經知道可以透過危老重建申請容積獎勵才勇往直前?

    第六、信託契約裡「只有蓋章無簽名」的文件日期是107年1月12日,可是家雄,我們那時根本還不認識你啊?

    還記得,寶吉第總經理蘇義閔於107年3月6日透過line表示你(卓)想跟地主方認識嗎?你是忘記?還是害怕想起來?地主方手上拿的是「親筆簽名」加用印的正版原件,真金不怕火煉,歡迎比對字跡。

    至於契約文件如何被偷天換日?如同要老百姓破解魔術般困難,黑心手法,只有黑心建商才知道,地主方無法解答。

    第七、截至至今,無論是官網、代銷案場、網路、紙本文宣等包含大家地產於109年6月17日回函所附上的選屋表,皆顯示仍是面寬3.3米的4間店面。然於109年7月1日接獲記者聯繫後自知理虧,才終於表示願意按照契約走,地主方表示感謝:回頭永遠不嫌晚。

    另善意提醒:倘若地主方店面與本案其他間店面相較,有多出來的樑柱,還是深度不齊、高度不一、甚或是天花板有異常管線存在,地主方會連同建築師一併提告求償。

    第八、地主尚未選屋建商就先行銷售,此舉已堪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大家地產以「無約定公開銷售需以地主完成選屋為前提」為由欲撇清一屋二賣疑慮,在有實務經驗的業者看來,極為牽強。

    第九、再次提醒消費者,地主有「主動」選屋的權利而非「被建商強迫」選屋,換言之,一旦地主選了已經賣掉的房子,該房立刻變成「爭議屋」而無法交屋。而信託銀行(瑞興)表示僅能承諾不提供房源之入款帳戶,但無法保證大家地產不會私下賣屋。

    地主方早已發函選屋,而大家地產仍不按照契約進行,無法選屋的責任應由建商承擔。為了避免一屋二賣,地主方在此呼籲卓家雄公布「已賣掉房源」自清,否則單以一紙聲明無法消弭大眾疑慮。也請建商正式且積極回應地主提出的選屋戶別及坪數。

    第十、地主方曾委請市議員陳怡君主持協調會,建商代表於現場表示「這裡不是談判的地方」,從頭到尾只讓地主方唱獨角戲,就連陳怡君議員連番質問,建商也一概不予回應,地主有整段錄音檔證明建商毫無誠意。

    地主/陳俊發、胡淑惠 聲明

    長子/陳泰源 代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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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簽章是要簽名還是蓋章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0-07-09 20:22:23

    200709民視快新聞 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與建商和解前請慎思購買

    【大家地產聲明稿 之 地主回應】

    #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待與建商和解後再買

    #大家地產目前是一案建商

    #大家地產董事長卓家雄偽造文書盜用印章私吞危老容獎

    第一、民國106~109年間,地主方多次詢問建商,本案是否有/能申請危老容獎?

    106年11月30日line對話,蘇義閔先生表示:「已問過建築師,可以符合的條件幾乎沒有」。還強調「你好,我也好,只要是大家有利的,我一定會做。」這不就證明蘇義閔企圖隱瞞地主申請危老容獎,也認為容獎應按比例分?

    108年10月24日新聞報導(自由時報)本基地通過28%危老容獎。

    108年11月26日line對話,謝欣芸小姐(大家地產代表)堅稱:「這不是我們的基地ㄟ」。

    而卓家雄也始終否認並謊稱本案是「103年」的「合建」,所以無「法」適用「106年」的「危老」。

    直到紙包不住火,才改口主張:拿「地主的」土地、房子、印章申請的危老容獎與地主無關。

    第二、上網搜尋「寶吉第建設」即可找到多筆坑殺消費者等新聞,寶吉第因聲名狼籍無法再招搖撞騙同時為躲避求償才宣布破產,與地主毫無關係。

    本案原是寶吉第建設主導,民國105年卓家雄已是起造人之一(共同開發商),寶吉第宣布破產後,卓家雄為了賣本案(松蔦青語)才特地成立新公司(大家地產)。

    而時任「寶吉第建設總經理“蘇義閔”先生」至今仍為本案「唯二」負責人,因此,地主方高度質疑此舉猶如「借屍還魂的寶吉第2.0版」,不僅欲謀奪地主財產,連無辜的消費者們恐怕早已落入圈套。

    第三、大家地產聲明稿指稱「地主多要80坪與5.2個車位」純屬憑空杜撰,請拿出證據並鉅細靡遺描述,若無法舉證,記者若「平衡報導」反中黑心建商之計。

    相反的,根據契約,地主應該拿到的「合建保證金695萬8千元整」被黑心建商施以詐術,不僅1塊錢都沒有拿,還損失至少108坪(建物約68.66坪+車位至少40坪)!

    明明地主方才是受害苦主,怎變成貪心多要?若真貪得無厭,又怎會是最早簽署同意的地主?

    第四、地主方為獨棟透天厝,以1層使用約70坪、3層樓破兩百坪換算,若不參與合建持續整棟收租,從搬遷日起算可收租金是上千萬元,因此,地主方只拿到約七百萬元搬遷補助費,是足足7折後的誠意讓利。

    另外,地主搬遷後、建物拆除前,卓家雄長達約1年半「代理房東」持續收租,租金落入大家地產口袋,以及交屋後建商應依約幫地主負擔40%房屋稅與地價稅,卓家雄也都不繳,讓地主全額吸收,這些怎隻字未提?

    第五、不論地主方分得坪數為何,均有書面,而且是不包括危老容獎之下所形成的協議。如今危老容獎全遭建商侵吞,建商卻反指地主方已經拿到很多坪數及車位,試問:地主方分得的,難道不是建商願意給的?地主方目前所分得的,跟危老容獎有關嗎?此部分不容張冠李戴、混淆視聽,請卓家雄親自說明:究竟拿著地主方的房子申請了多少容獎放到自己口袋?

    俗話說「殺頭生意有人幹,賠錢生意沒人做」,如果本案因地主貪婪,卓家雄經精打細算後判斷本案賠本,為何在寶吉第破產後仍「萬般懇求」地主與之續約並同意「概括承受」?莫非卓家雄已經知道可以透過危老重建申請容積獎勵才勇往直前?

    第六、信託契約裡「只有蓋章無簽名」的文件日期是107年1月12日,可是家雄,我們那時根本還不認識你啊?

    還記得,寶吉第總經理蘇義閔於107年3月6日透過line表示你(卓)想跟地主方認識嗎?你是忘記?還是害怕想起來?地主方手上拿的是「親筆簽名」加用印的正版原件,真金不怕火煉,歡迎比對字跡。

    至於契約文件如何被偷天換日?如同要老百姓破解魔術般困難,黑心手法,只有黑心建商才知道,地主方無法解答。

    第七、截至至今,無論是官網、代銷案場、網路、紙本文宣等包含大家地產於109年6月17日回函所附上的選屋表,皆顯示仍是面寬3.3米的4間店面。然於109年7月1日接獲記者聯繫後自知理虧,才終於表示願意按照契約走,地主方表示感謝:回頭永遠不嫌晚。

    另善意提醒:倘若地主方店面與本案其他間店面相較,有多出來的樑柱,還是深度不齊、高度不一、甚或是天花板有異常管線存在,地主方會連同建築師一併提告求償。

    第八、地主尚未選屋建商就先行銷售,此舉已堪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大家地產以「無約定公開銷售需以地主完成選屋為前提」為由欲撇清一屋二賣疑慮,在有實務經驗的業者看來,極為牽強。

    第九、再次提醒消費者,地主有「主動」選屋的權利而非「被建商強迫」選屋,換言之,一旦地主選了已經賣掉的房子,該房立刻變成「爭議屋」而無法交屋。而信託銀行(瑞興)表示僅能承諾不提供房源之入款帳戶,但無法保證大家地產不會私下賣屋。

    地主方早已發函選屋,而大家地產仍不按照契約進行,無法選屋的責任應由建商承擔。為了避免一屋二賣,地主方在此呼籲卓家雄公布「已賣掉房源」自清,否則單以一紙聲明無法消弭大眾疑慮。也請建商正式且積極回應地主提出的選屋戶別及坪數。

    第十、地主方曾委請市議員陳怡君主持協調會,建商代表於現場表示「這裡不是談判的地方」,從頭到尾只讓地主方唱獨角戲,就連陳怡君議員連番質問,建商也一概不予回應,地主有整段錄音檔證明建商毫無誠意。

    地主/陳俊發、胡淑惠 聲明

    長子/陳泰源 代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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