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簡單cosplay角色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簡單cosplay角色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簡單cosplay角色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簡單cosplay角色產品中有14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吳軒 Wu Xuan 手工皮包創作,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抄襲?模仿?侵權?不要偷換概念~~】 好好的為什麼要突然PO這篇文? 最近除了[刻在]這首歌抄襲風波外, 又陸續有不同領域的作者被爆出疑似有該情況, 最大的就屬某LINE插畫貼圖的事件。 因為當事人可能的抄襲對象,是美國動漫公司, 所以就有某爆料人FB的PO文中(好像其他人在Dcar...

 同時也有19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Haz 哈梓喵,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其實看到火雞的故事以後 不免羨慕她終於找到了自己的歸屬 同時也在思考 自己甚麼時候也能跟他們一樣發光發熱呢 看似好像很簡單的事情 其實對於很多築夢者來說 堅持是非常困難的 但我還在這條路上 也還在努力 總有一天我也可以跟火雞一樣的吧! ⒽⒶⓏ=====ⒽⒶⓏ=====ⒽⒶⓏ 【哈梓DER憨瓜工作室...

簡單cosplay角色 在 Spark Light 工作坊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18 20:27:06

|Spark Light 工作坊| 📍|主題| ▫️學測如何複習數學 📍|前情提要| ▫️相信不管是文組還是理組的學生,在準備學測時總是被每年「時難時簡單」,捉摸不定的數學搞得心慌,又或是因為找不到方法而一股腦往前衝卻發現努力付諸流水,今天就由S編來向你分享準備學測數學的大補帖! 📍|模擬...

簡單cosplay角色 在 CUP 媒體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5-26 14:22:55

【運用念力凡人亦都可以飛】⁣ ⁣ 男團 Mirror 今晚舉行演唱會,一票難求。粉絲購買演唱會周邊產品固然是常識,但要表達支持,無論是「鏡粉」還是其他偶像粉絲,早有更積極主動的應援辦法。⁣ ⁣ 應援手法有不同層次之分,基本可從個人出發,最簡單是在各大串流平台上,點擊播放偶像作品,提高人氣。再主動一點...

  • 簡單cosplay角色 在 吳軒 Wu Xuan 手工皮包創作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07 18:49:32
    有 474 人按讚

    【抄襲?模仿?侵權?不要偷換概念~~】
     
    好好的為什麼要突然PO這篇文?

    最近除了[刻在]這首歌抄襲風波外,

    又陸續有不同領域的作者被爆出疑似有該情況,

    最大的就屬某LINE插畫貼圖的事件。

    因為當事人可能的抄襲對象,是美國動漫公司,

    所以就有某爆料人FB的PO文中(好像其他人在Dcard也有)

    用我的事件來舉例,說迪士尼對侵權有多嚴~~~

    我也是朋友剛剛跑來貼給我看才知道。
    -
    -
    對一個創作者或設計師來說,

    被指控、影射「抄襲」是很嚴重的指控、恥辱。

    你說我史迪奇包「侵權」OK呀,

    但你在罵的人他是「抄襲」耶?

    乾我屁事啊XD?

    不過我相信該PO文者對我並沒有惡意,

    或者只是對「抄襲、模仿、侵權」的定義不是那麼明確。

    並且他發文針對的對象與事件也不是我,

    應該只是剛好PO文時拿我來舉例而已~~

    但我覺得擺在一起討論,難免容易被聯想、劃上等號,

    所以想想還是要來解釋一下這個概念,

    並且做為跟迪士尼打過交道的老前輩(被打),

    來順便跟大家科普一下XD
    (該文章我貼在留言處)
    -
    -
    首先,「抄襲」、「模仿」、「侵權」

    是完全不同的三件事,我們一個個說:
    .
    .
    .
    「抄襲(plagiarism)」

    像是論文發表抄襲、歌曲旋律抄襲、服裝設計的抄襲等等。

    看到人家作品的手法技術、核心概念的成功,

    或者是其商業模式、產品的市場反應很好。

    就偷偷摸摸的、換湯不換藥的搬來用,以謀求更大的利益。

    並且最好不要被人發現。(重點)

    比較接近於「剽竊」,是一種在職業上比較不道德的挪用,

    所以「抄襲」這個詞,通常是比較貶意的。

    更甚者,像是喬X體育這種,

    LOGO故意搞得很像,讓想買NIKE的人買到他們的東西,

    這也是比較接近抄襲的定義,或者我們會叫他「山寨」XD。
    -
    -
    -
    「模仿(imitate、mimic)」則是中性的詞語。

    例如最近有個網路主播模仿柯文哲唱歌,

    (請搜尋:柯文哲 105度 真的超像XDDDD笑死)

    或是媽媽做HelloKitty的菜色讓女兒帶便當、

    萬聖節扮成無臉男、Cosplay成海賊王拍照等。

    你不會覺得這些東西很不妥、很丟臉,甚至可能自己都曾做過,

    因為這就是一種廣義上的「二創」。

    也就是把他人既有的作品當作主題元素,

    用不同形式的作品去延伸、表現出來。

    前提是大家都知道你的東西從何而來,

    所以大家看你的角度也跟抄襲完全不同,

    抄襲時會很怕被抓到,還要遮遮掩掩欲蓋彌彰;

    但模仿時(或者說二創時)卻是完全相反,

    你模仿的越像,或者在其基礎上融入自己創意,

    反而代表你越有才華。

    就像你也不會說陳漢典在抄襲DJ Dennis吧?
    (他就是故意要模仿啊,他還怕你不知道他在模仿誰勒~)

    不然《貓》劇的演員就是在抄襲一隻貓了。
    -
    -
    -
    所以,同樣都是學火影忍者:

    『大量將該動漫角色,融入自己的插圖創作,還出馬克杯、滑鼠墊、LINE貼圖等周邊,說我這是"台影忍者"。』
    v.s.
    『學火影忍者雙手擺後面跑步,大喊:「我是佐助!!」然後還用手裡劍扔你。』

    你覺得,兩者的意義會是相同的嗎?

    何者是抄襲?何者是模仿呢?
    -
    -
    -
    好,上面兩個搞定了。

    至於第三個「侵權」又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喔。

    侵權是種比較偏向法律上的用詞,

    跟抄襲、模仿可以並存,也可以完全無關。

    例如你走在路上拍人家臉,拿去做商業用途,

    不是抄襲,也沒模仿,

    可是侵犯了肖像權,那他可以告你,

    這種東西就叫「侵權」。

    而在法律上要認定是否侵權,

    是看既定的事實,而不是你大眾的觀感。(重點喔)

    所以很多山寨貨,一看就知道他是在抄襲某某某,你知我知大家知,

    但他一定侵權嗎?不一定。

    他可以巧妙的避開LOGO、註冊過的印花、或者專利,

    再硬坳說:這好像有點像,但還是不一樣啊!

    這會讓受害品牌很難在法庭上舉證指控他侵權。


    所以極端來說,

    即使律師主張:「作品沒有明確的侵權事實。」

    也不代表,你沒有抄襲的意圖或行為。
    (可能只你抄得有技巧,沒讓人抓到把柄罷了)

    反之,判決說:「作品有明確的侵權。」

    也不等於你就有抄襲、或剽竊了人家概念來用。

    例如你在Youtube上cover別人歌曲,

    可能尚未跟原作、唱片公司、詞曲創作人談好版權問題;

    或者你做電影懶人包解說影片,節錄原作大量的影音素材等等。

    這些行為都可能有侵權疑慮,

    但跟「抄襲」這件事其實比較無關。

    以古X莫來舉例,

    大家可能說他侵權,但你見過有誰說他是抄襲的?

    事實上,他侵權的方式也是侵的挺「原創」的,

    都是別人在抄襲他XDDD
    (畢竟這種詼諧、嘲弄式的電影解說,他可能是最早出來做的)

    所以,以上就是「侵權」與「抄襲」的不同。
    -
    -
    -
    P.S.我當時在事務所與兩個律師聊了一下午,

    幾乎把抄襲、版權相關的問題能問的都問了,

    我想我的轉述的說法,應該是有說服力的吧XD
    (只差請律師們來背書ㄌ,但感覺要錢ㄟ==)
    -
    -
    -

    好,最後給新朋友補充我與迪士尼的懶人包:

    去年我用"史迪奇"與"鴨嘴獸泰瑞"做了兩個造型皮包,

    我當初覺得作品的觀賞性應該很強,

    並且要把2D的圖像,用皮革這種平面素材,去做成3D的包款,

    還要把精品流行皮包,做成卡通風格,

    這是具有非常大的挑戰性的事。

    不但要能做得出來、還要夠像、神韻到位。

    光是那個超大耳朵,要怎麼做才能不垂下來,我就搞了非常久,

    我只能說,我最後成品那是真的像。
    (我無法貼圖或影片,自己GOOGLE吧)

    作品做好後我就PO到FB跟Youtube給大家看。
    (影片沒開營利,作品也沒販售、也沒用它來教學。)

    然而後來過沒幾個月,

    迪士尼的律師就發函過來,說這樣是侵權請我配合下架。

    即使我沒有營利行為、自己也下了很多苦心,

    可是在「未經原作、或版權持有者的同意下」,

    的確就是有侵權疑慮嘛~~

    畢竟,這個作品會受到大家喜歡,

    很大程度上,的確沾了他們的光,

    佔人家便宜,還跟他們上法院輸贏,也太荒謬ㄌㄅ?

    所以最後我們就和談收場,算是皆大歡喜。
    -
    -
    -
    那我想解釋的就是:單就迪士尼事件來講,

    確實有嚴重的侵權嫌疑,

    但我的模式跟「抄襲」還是有很大的不同。

    如果把皮革換成紙筆,史迪奇換成蠟筆小新,

    想像我拿紙筆畫好一張圖後,然後拿給你說:

    「你看我畫ㄌ蠟筆小新。很像吧?」

    ……這哪門子抄襲XD

    所以,請不要把這兩種概念混唯一談啊~

    我可不想被扣一個抄襲的帽子啊,很冤啊~~
    -
    -
    -
    這一年來,我繼續做我的事,其實這事也沒再拿出來講過,

    因為事情始末就很單純:

    雙方當時透過律師聯繫,我也覺得對方言之有理,

    接著我就發聲明解釋,隨後把東西下架了~

    迪士尼既沒告我、也很友善,大家積極處理、握手言和。

    雖然說有些公司鼓勵二創,支持Cosplay、同人誌這類作品,

    例如前陣子網路上各種作品洗版的「天竺鼠車車」,

    網路上一堆有用羊毛氈、用保麗龍、

    甚至還有把整台車包住的作品。

    我也有朋友去問過,

    他們官方對於二創的態度就是樂見其成,

    因為這也是間接幫他們作品宣傳。

    但迪士尼這種量級的企業,自有他們的考量,
    (他們哪缺你那點小流量haha)

    捍衛企業價值也好、角色形象也好,

    人家不想要你二創,我們該做的就是尊重~

    哪有什麼好坳的?

    甚至至今我都覺得他們有大企業風範,

    不會跟你鑽牛角尖,或借題發揮、獅子大開口、提出不合理要求,

    他就是適度的警告,只要你能理解配合,

    他願意點到為止,也捍衛了他們企業的立場。

    我自己學到一課,也拍成影片跟大家分享這件事,

    這樣事情就落幕了,皆大歡喜,不是很好嗎?

    我的態度在當時的影片已經表達的很清楚了。

    關鍵字就是:不要把簡單的事情搞複雜。

    有興趣的自己看,就這樣xd
    https://youtu.be/fSlg70JjHyc
    -
    -
    -
    P.S.
    大家都看過的泰國創作者Lowcostcosplay 低成本Cosplay

    同樣都是二創,

    差別在我用牛皮創作、他則是用自己的肚皮haha

    他的取材對象就比較高招,

    他去模仿鬼滅之刃、模仿海賊王、甚至模仿金正恩,

    但他才不會自找麻煩,去惹你爺爺迪士尼或任天堂XD

    你各位趕快學起來!
    -
    -
    -
    最後,該篇PO文所提到的LINE貼圖抄襲事件,
    我不是他們的粉絲,也沒特別關注這件事,
    所以也沒啥好評論的,
    我只想說:想想怎樣是最好的結果,該幹嘛就幹嘛吧XD

  • 簡單cosplay角色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6-28 19:00:29
    有 270 人按讚

    一個人的號外

    踏入《號外》四十年,前輩們都說《號外》離他們生活好遠。

    我不以為然。我這種被視為有能力帶領一點思潮的人,都好像對很多事情不以為然。

    所謂「帶領潮流」的人,往往都會顧盼自豪。

    某天我看黃偉文的面書,他貼了鄭中基的《人若然忘記了愛》的改詞版,說:「現在有人喜歡的事情,他二十年前已經喜歡了!」(Everything you like I liked twenty years ago!)這句印在很多T恤上的說話,引證了某種「自豪」感。的確,大概二十年前,我還是會聽著電台,看著收音機傳來什麼。是彭羚唱「其實我想結婚,橫掂有鋪結婚癮」(彭羚唱寄調《讓我跟你走》),還是「帶你老豆入廚房,我餵佢食橡皮糖,原來棚牙爛晒,帶佢放係大會堂。你有你入自由黨,我有我食話梅乾~」(黎明真人演繹《情深說話未曾講》之廚房版《帶你老豆入廚房》)……那時候,收聽的瞬間,還是有一點那一刻共享秘密壞事的快感。那個時代,電台仍是某種「瞬間的快感」的提供者,錯過,就沒有了。那時候的人,交往的時候會一起聽《嘩嘩嘩》,還會打給那時候的男/女朋友,邊聽邊笑。而且,有很多「傳奇瞬間」,過了就沒有了。比方說,以前卡拉OK剛流行,903會找來歌手交換唱歌,那主題叫「星星相惜交叉剔」。而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聽到楊采妮版本翻唱蘇慧倫的《我一個人住》,不知道現在903的前輩們還有沒有留著。就算有,也不容易找出來再聽一次吧。

    如果《號外》是一個人,不論他願不願意,時代也向前走著了。正如我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我在做電台,而電台的角色和功能都跟以前不同了。

    以前電台是「微妙瞬間見證」的工具。你有聽,就是有聽。沒有聽,你聽同學、朋友覆述,也不是那麼一回事。所以,Radio magic 在這個世代已不復見。你這一秒不看,不聽,不理一件事,如果網路上有人留下了足印,你還是可以下載收聽。現在我的朋友聽《光明頂》,當然有人聽Live的。但有更多人,是加入了一些Line/ Telegram的群組,每天早上上班的時候聽四十五分鐘陶傑的發言。做電台節目,由一秒感動,變成傳世的傳奇。你的東西只有時效性,不能傳世,也沒有花時間的必要。網路上搶著要給你娛樂要你笑要的哭要的感動要你驚要你怕要你可憐的人,恆河沙數。你看,最近有一次連中東黎巴嫩有一個家務助理打嬰兒的短片上載了,香港的媽媽群組都群起攻之要尋個真相,找出那個打嬰孩的毒婦。我現在才知道香港人對中東嬰兒,都那麼大愛無疆。愛不愛不是重點,重點是媒體變了,生活方式變了。我們很多人在網路活得像一個身份,在現實世界可以是另一種模樣。而這種表裏無一性,造就了無謂的紛擾。當人人都有機會是媒體,人人都有機會做trendsetter(潮流製造者)。

    當然,有機會不代表可以做到。《號外》給我的,不是一種「那時候流行什麼」的能力,而是一種「如何令某種東西流行」的力量。《號外》的原型是什麼呢?大抵是在香港經濟發展的時候,一群中產覺得現在香港的本土口味不夠「有品味」,現存的雜誌也不能再給他們滿足。大概創作原點有點像現在的「翻唱歌手」或 YouTuber 一樣,是別人做的雜誌不夠好看,所以自己捋起衫袖做吧?而在前網路時期,雜誌有著「建構社群」的功能。中學會考的時候英文科的老師一定會教我們寫 Letter to the Editor。寫稱謂的時候一定要用上Dear Editor,Editor要有大楷的E。老師說Editor是一個人,是帶尊稱的。原因是,每一本雜誌,也是一個族群的延伸。
    某次在香港的大學聽到,建立「個人新聞台 PCHome」的創辦人,現在在台灣寫《國宴與家宴》賣到世界滿堂紅的詹宏志先生曾說:「雜誌是一個族群」。就像新聞群組、聊天留言板沒有出現之前,雜誌就是有著共同趣味的人交換訊息的地方。亦舒的半自傳體式小說《女記者手記》中也有提及,有些讀者,以前會像現在的網路噴子hater一樣,看到不滿的文章,如她寫過一些對某位外國歌手的辛辣批評,都會收到如雪片撒落的投訴信。而Letter to the Editor就是讀者與編者交流的接點。你讀的如果是釣魚雜誌,在某地方,那季節釣著某一條魚,那條魚用那個魚鉤比較好?如果你讀的是摔角雜誌,那個地方什麼時候有大賽,大賽有什麼選手參與,參與過後又有什麼後著,之後的發展若何?這些都是以趣味分割的族群建構,也是市場分割的部份。常聽人說,香港的雜誌以前是Trendsetting的能手。以前讀《yes!》,你真的會相信某個歌手是理應被稱作「毒瘤明」的。而讀《號外》的人又在追求什麼呢?從很多個《號外》留下的身影看來,有一群追求著更好、更潮、更時尚的人,是《號外》的追隨者。錢瑪莉的人生除了穿Kenzo,他們代表著精英族群的生活。他們看不起中文大學的人,他們會看《明報月刊》,他們會認中關社,他們不知道生活的趣味,穿著打扮也無聊透頂。從錢瑪莉的眼中看來,時尚的女人需要晒很多的太陽,以黑珍珠皮膚代替我們現在深信不疑的白就是美。錢瑪莉更不會明白,為什麼平庸的人只希望自己在「德福花園」供完房子就當自己完成人生的使命(我相信現在很多八、九十後也在想如何供完他們的三百多萬房貸吧?)錢氏代表的,是一種香港欣欣向榮,大家開始有餘裕的生活態度。四十年前,我們應當這樣。三十年前,大抵是《號外》族群的性取向使然吧,他們的生活也有介紹當時仍未「非刑事化」的同志生活指南。在同志作家葉志偉的筆下,《號外》給了他和他的族群朋友的同性戀生活啟蒙。那時候的同志,往往扉徊在即若離之間,究竟自己是不是?這種對同性的性慾是對抑或錯?葉氏筆下的主角,就是在這種賀爾蒙和道德對錯之間,在《號外》中找到救贖,穿著那時候很流行的Dr. Martens 皮鞋,戴著過多的手繩,按圖索驥的在《號外》的同志生活指南中,尋找那個在主流媒體隱形的生活空間。再過一段時間,當《yes》介紹的衣褲鞋衫都在幾百元的價位,潮流雜誌開始滿地開花,《號外》還是那個「生活品味」的重鎮。那時候還是電台節目主持的黃偉文在中學時代,據說也會購讀《號外》。而他曾在《號外》封面那一季,做「猿人襲地球」那一期,曾提及那時候買《號外》,是需要在午飯時間買的。還會有意無意的跟同學說「這雜誌的字很難懂的,你不會讀」。也許,每間學校都有一種這樣的人。那時候我的學校需要在屋村,我的父母雖不算目不識丁但也只是一天到晚擔心錢不夠用那種人。對我出身的那種家庭,所謂品味是遙遠的。讀物也只可以是老師介紹的「讀好書」書單,才會有機會讓我借讀。對,只是借讀,而不是購閱(說過了,家貧是事實)。那時候那種文化窗口,跟今時今日不同。我要讀村上春樹,也得要等圖書館的老師買回來,然後才有機會放出來給我們讀。對愛情的想像,來來去去都是梁望峰或是張小嫻。這些都不會是母親理解的世界。母親最希望我讀的,只是教科書:「你考試又唔係叻過人讀咩閒書。」對,因為我在班上永遠只是考第二、三的名次。陳浚旌(中學時代永遠考第一那一個人)永遠都比我優秀,而母親也會說「為什麼我沒有辦法考第一」。但那時候,在母親不知道的世界和空間中,也有一兩個同學會讀《號外》和他們的周邊人士寫的東西,如那時候的903會談及英倫流行音樂的潮流,Sex Pistol 是什麼?我當然不會知道。我只會聽陳慧琳的《誰願放手精選十七首》和許美靜的《靜聽精彩十三首》去完成我需要做的十五年會考Past Paper。那時候,卻有一個叫鍾思漢的同學,知道Sex Pistol,會在Past Paper 中掏出林奕華的《太多男人太少時間》,那本講北海道強生故事的那本小說。至於鍾思漢和陳浚旌在做什麼,我已沒有聯絡也不會打探了。只是依稀記得,那時候的自己,看著一群有閒錢讀《號外》,有樣貌空間交女朋友的朋友的生活,覺得自己很渺小,很遙遠。

    進了大學,好像都沒有那麼認真的想像生活品味是什麼。一九九七年的時候會考,一九九九年的時候進了大學。那時候我們好像要進入新時代。我曾經在一家網路電台工作的,叫Radiorepublic。那時候寬頻仍沒有那麼快,網路電台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大概,我們都好像要做一些節目出來,然後要大家去聽。但由於沒有廣告,所謂網路電台也不知道如何生存。我做了大概半年就走了。那時候要做很多東西,要做清談節目,要做音樂節目。生活是什麼也不知道,有什麼態度可言?也像錢瑪莉的所言,我進的是中文大學,那兒的人相對比較簡單,比較直白,比較樸素。那是地理環境使然的:當你身在大學區,從宿舍走到超級市場都需要二十分鐘的腳程,要一排巧克力一個即食麵也需要努力,什麼中環,什麼同志,什麼生活品味,其實都會暫時放下。因為要完成課業生活,已不簡單。

    再過一段時間,我去完日本唸書回來,遇上了好幾個奇怪的機會。如《號外》的前總編輯黃源順因為在《信報》讀過我的文章,就找我寫一月一次的人物專訪。那時候還有又一山人拍照,寫的人都是我選,而做的東西都很厲害。當時還沒有很多人在乎的何韻詩、陳淑莊、王貽興,我都好像有寫過。現在這些人,我是有手機,但也不再聯絡了。各種理由吧。是什麼都不再重要,也許我仍維持著某種在錢瑪莉身上感染的直白:看著曾經是朋友的人轉變,我會慢慢挪開身影。而為著寫稿子,我也需要下很多苦勁。其中一個啟蒙我的同代朋友,是大秀。你也許沒有很聽過他的名字,但他在《Milk》的文化欄目這些年,教了我很多事情:他說作家的態度就是吸收和輸出。要讀書才有東西可以寫。這跟也斯教學生的方法有類同的地方:也斯生前也教過學生,說「冇野寫唔好搞人,睇多D書」。直至今天,我也絕少在專欄中論另一個作家。像電影《小親親》中那個應可被現在的人稱作「文青女神」的吳秋月不一樣。寫專欄要讀書,是我一直相信的事。而大秀也教我讀很多台灣中生代的作家。他說黃國峻好看,黃春明的孩子那些傳奇事,都是他告訴我的。為什麼這些以前理應在《號外》中出現的人,卻到了《Milk》呢?黎堅惠在世之時,曾在書展跟梁文道、黃偉文搞講座,談的是「時尚書寫」。梁文道想切入的點子是,如果香港的作家要找下一個市場,《號外》式的、《Ameoba》的時尚書寫,會不會有一定的市場呢?可惜或可恨的是,那時候去書展趁的人,也許是粉絲,問黎堅惠或黃偉文的問題,大概都是問他們會不會有機會再做《Ameoba》之類啟蒙人心的刊物,我很記得黎氏說:「要搞都搞過了,以前搞的時候就被人家說我們搞小圈子。」的確,以前的《Ameoba》有著「年輕感覺《號外》」的氣味。找來當時得令,在903的舞台上撐一字馬的謝霆鋒做封面。找來 Dry(是雷頌德和馮德倫)起封面叫 Dry Wet Wet,淋濕了不苟言笑的馮德倫先生。那些傳奇,仍是歷歷在目的。只是,這十多年,誰在建構潮流呢?

    也許,我玩面書這些年,都是在想像究竟什麼事情會令我生活好過一點。如果你認為《號外》曾做過trendsetter的角色,倒不如看看我這些年試過,有成功有失敗的 KOL 個案。如果你記憶比較好,「#如果你工作累鳥」這幾隻字,是什麼時候出現的呢?網路上看奧運,集中看體育運動員胴體這「潮流」,是誰射入網路的呢?當時我在想,大家看奧運,為什麼要看誰贏?贏了又如何?跟我有什麼關係?很簡單,體育運動自從加入了商業贊助,那大家就直白一點說,其實運動員也只是在娛樂大家。為什麼歐鎧淳會比李慧詩更多媒體曝光機會?為什麼方力申司徒端祈可以成為藝員?那也不過是「你的樣子如何,你的身材如何,你的命運也必如何」。那網路的出現,只是把人的慾望更輕易的放大,更輕易的射到人類的體外。手機閱讀是私密的。以前看電視,你的家人必會跟你分享電視的內容。你聽收音機,如果被母親知道你偷聽《聖馬田寶貝紀念夜校》,她一定會罵你。但她自己背著丈夫聽顏聯武的《霎時衝動》,她就是對的。那時候唸男校的我有女同學打電話給我,電話由姐姐或父親聽,他們會叫我聽電話,老豆也會有意無意的說一句「阿仔呀,有個女仔搵你呀」,之後母親就會煞有介事的出來說「你求學時期不準談戀愛呀」。但現在你看看小孩的手機?誰知道他們的Tumblr在看什麼人性交的畫面?他們的Snapchat有幾個炮友群交的群組?總之他們看手機,父母很少機會知道他們在看什麼。因此,你不難發現,在網路上,關於性、交往、感情、港女港男糾結的事情,是最多人看的。因為香港人都愛面子,沒傳奇,大氣候要清淡無味。在這個喜愛用性和「交往人數」論斷人是否一個好人的「民族」,網路上對性或 「#又有性暗示」的需求,是「#唔可以原諒」地被需要的。那從2012年起,你應該明白為什麼Tom Daley越來越多人報道,阮馬素無端平白無事會變成某個商場特意要邀請他來為那元旦倒數的嘉賓,而他所得到的名錶及保健食品的廣告合約,也許都是網民在「#如果你工作累鳥」這遊戲下所衍生的副產品。

    一次的出現,是偶然。那如果再出現一次,又如何呢? C Allstar 由旺角街頭走到叱吒大頒獎台再成為紅館歌手,那可以是現實世界的實力。而我也不相信《摘星天梯》和我時任的上司們看完後對他們四人讚不絕口是其中一個令他們那年獎運亨通的原因。他們要有實力,才可以上到那個位置。那吳業坤呢?2016年我曾經被一個網民恐嚇要淋我鏹水,而那網民已在留言說過她想去買但找不到。警察們聲稱他們會查但直至執筆之時什麼都沒有,也有很多朋友好像很關心我的在Whatsapp Line 和面書Messager中問我需不需要介紹定整容醫生給我一次過把我的樣子弄好。而那時候,我最脆弱的時候,吳業坤就在他要出去做運動之前,特意送我一程。這一點,我永遠都記得。吳氏是不是唱得很好,不知道。見人見智。但至少他在台上,態度清晰地告訴大家他很想也很願意唱歌,聽他唱歌的時候不需要像聽很多流行歌手一樣要提心吊膽。在他年頭一次過得到我最喜愛男歌手、新人獎金獎和我最喜愛歌曲《原來他不夠愛我》的時候,我已知道那是我們在網路上延綿慎密的努力就得到好報。首先,不論你相信或不相信也好,903的頒獎禮,要投票就是來真的。從多個証人給我的証供,他們都說商台的「網路投票」是真的。如果有些歌手覺得他們的歌不能得獎,是因為大傳媒「唔支持、唔播」,我倒真的是不可以接受的。如有一年,有一首歌叫《撐起雨傘》,有一些歌手說大傳媒不播。不播的話,商台又為什麼會讓他變成可投票選取的一隻歌,最後還要冒著這麼大的風險把一首跟佔領運動關係密切深刻的歌放到大台,變成那個頒獎禮「註腳」?自那次之後,我就知道如果網路是來真的,有些事情就可以做了。大家記得「#食好西」這件事是如何發生的嗎?是有一次,吳業坤開工過後,說自己「工作累鳥,要食好西」。大概他是想打「好東西」,而我卻截了他Instagram的圖,說:「現在的小孩說話真直接」。當然,「#食好西」是一種性暗示。究竟他吃飯之後會去那兒,他也不知道。但結果這三個字,現在仍跟著他,和很多的「廣告文案」都有挪用。當時 100毛的編輯朋友,仍對娛樂圈的人共事有點興趣,就知道「#食好西」這三字「有得玩」,但電視台的大員做訪問談這些「無聊事」不會有成果,結果 100毛的朋友就用了 Whatsapp短訊訪問的形式再炒大了這件事一次。之後,大家就留意了我和坤氏之間的交流。很多人以為我們很好朋友。對不起,我真的不會說。究竟一個人要做過什麼才是朋友呢?我想,在現實世界調侃一下大家,是朋友會做的事。但由於我的一點狡猾,令我和坤氏的面書都在互利的狀況下得到更多人關注。他現在做廣告的機會都比我多,收的價碼也比我高。我是高興的。因為,至少他成功了,沒有忘記我。而我再一次證實「#食好西」三隻字的力量,和我加瓊姐這些在網路上被視為廢青廢人的人,在各式各樣的制肘和冷言冷語之中,改變現實世界。

    還有很多很多的。如藥妝店的新品介紹,最近是不是多了?關於讓座和世代之間的爭拗是不是長看長有?關於香港遊客在外地的「品格」問題,為什麼好像大家都很在乎?另外,有很多人在我回來時都告訴我:不要只做日本的資訊,現在都是韓流了,為什麼要寫日本。那為什麼各大網媒都在做日本的資訊?《逃避可恥但有用》這支舞,為什麼好像很多人在看?星野源是誰?大抵是以前903《是日本人鄭家輝》講的Luna Sea那種級數的「流行資訊」吧?

    所謂KOL Key opinion leader 是什麼,老實說,我不知道。至少我不覺得我可以脫衣服上載一兩張照片就會很多人讚好。我也不會叫人食屎,或叫自己食屎。更不會自稱XXKOL然後廠商給你難喝得要死的薰衣草茶還要讚好,明明自稱文青的人都要舉高雙手脫腋毛。

    意見領袖要帶起潮流,首先要問幾件事:你可以令現實世界有改變嗎?改變了你又會高興嗎?而要令現實世界改變,我要又付出什麼代價?所講意見領袖,首先你要有意見。以前我聽903會聽 Fool’s Garden、會聽Suede,因為他們會說那個好聽那個不好聽。那時候903的音樂節目,會有音樂人,唱片公司,DJ的人討論會將流行曲像《城市論壇》一樣,把《一生最愛就是你》和《濃情化不開》拿上檯面討論,誰比較好聽。當然,觀點角度見人見智,但總有點爭執點:「那有一天不想你的chorus那個hookline 是『是你嗎?是愛嗎?是你出於真心日日夜夜彷彿漆黑中說話~』和『情越濃越會化不開』比較……」現在呢?人人都是評論人了。李蕙敏再出來新歌寫得若何?鄧小巧的《強弱》、《煩可寧》、《荒唐》一次比一次來得精彩,為什麼沒有人留意?盧巧音也回來過,《哲學家》夠厲害了吧?可是卻也沒有了《垃圾》那時候的驚為天人。你去Clockenflap了沒?我覺得Chemical Brothers 不會給 Sekai no owari 來得精彩……人人都好像知道很多事情,而人人都好像想以「自己比別人知道得多」為榮。但問題是,知道又如何呢?

    再者,以前的 Trendsetter 大抵比我們幸福。他們製造潮流的時候,不會被問及究竟你是黃絲抑或藍絲,你是撐警察還是屌警察的人。政治不動盪,才有閒心閒情。未來五年,我們會安定嗎?香港不安,世界也不特別寧,那要走到那兒去?

    回看這些年,我好像被視為 KOL ,也有很多學生問我如何才可以做到 KOL。感覺就好像以前阿 Bu 看著電台的同事,只是回去做兩小時節目之後就可以去玩去滑水一樣愜意。對期望著 KOL 這份工作的人,大概只會覺得我可以坐在淺水灣畔的餐廳,喝著日本茨城縣運來的手工啤酒,邊寫稿子邊抽一抽水就可以有飯吃有日本可去,倒是一件樂事,right?可惜的是,當我嘗試把我的工作簡化傳達,我的學生都不相信。抽水不是很容易嗎?為什麼要想那麼多事情。

    對,一次爆發,是意外。我是一次又一次的爆發,連續兩年被視為是「最有傳達力的香港面書專頁」,在我上面的是 100毛,在我下面的是富可敵國也可以殺我於無形的「蘋果日報面書專頁」。他們的資源,絕對是我的一百一千倍。我也只是量力而為的想像,究竟這個遊戲可以玩多久。畢竟我清楚知道,世道變,有些事情不變。酸人的事情不變(很多歌手本來以為自己很捍衛言論自由,到他們知道我在做黃昏節目,一個他們以為是很重要的言論自由橋頭堡的時候,已是我做了兩年的時候。他們如果真的很在乎一個電台的電台節目是不是言論自由的捍衛者,是不是應該在某些主持離開後,天天聽著那些節目然後告訴大家我是不是在維穩?他們沒有。因為他們只知道用新聞去為自己沾光的重要性),變的只是在媒體民主化(democraization of media)之後,逐臭愛醜的中國人基因性,在香港的網路會發揚光大,我們會見到更多不好看的女孩cosplay 露事業線,又或是有更多人在做自稱「社會實驗」的事情去證實香港人愛「睇人仆街」的根性去收割面書的那些engagement數字。KOL,說到底,只是虛渺的代詞。你看看你的面書,那個 KOL 真的對世道有很多意見?

    有意見的人,如我,本早被視為瘋子,孤獨而卑微的一直在做自己一直在做的事情。

    ~~~~~

    原文刊於 2016年 《號外》雜誌。大家都在聊報紙,雜誌,閱讀之時,我在podcast 及以前的專欄都說過一丁點這些事。希望大家讀到。

    長文?正經的?沒有人看的。都是轉發一條新聞,寫三個字(好似「咁都得?!」),就會有好多反應了。

  • 簡單cosplay角色 在 洪佳君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3-15 21:53:00
    有 108 人按讚

    【 原來真的有 】#毛利偵探所 🤣🤣

    #Coser 眾所周知,尤其是 #喜愛動漫 的人很多都會喜歡 #角色扮演 #cosplay,而這些人則被叫做coser。這一個看似簡單的名詞中卻藏了許多的不為人知的辛苦,光說身上 #相關角色 的 #服裝和道具,Coser要想讓自己cosplay的動漫遊戲角色,還原角色,都會在道具服裝上下功夫,因為細膩逼真的道具服裝,更加可以還原角色精髓,進而產生了相關的行業。💟💟💟

    聽著當初 Cheery 手作 她們在 新北勞動雲 #職訓局 一路的付出,真的是非常的感動。因為跳脫原來的領域,想必也是出了不少苦。每一份工作都很辛苦,沒有不勞而獲,更沒有輕易得到的。這一切都必須付出,只有通過努力,才能得到想要的,才能換來滿意的。努力才有一切,堅持不放棄才是唯一的出路。每一針,每一線 #你們真的很了不起。💪💪💪

    #cherry蝦皮 https://reurl.cc/9ZnLOY
    #女帝 #真的很可以 #我適合什麼角色 🤔🤔
    #洪佳君 #becomebetter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