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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隨機抽樣定義 在 阿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關於民調抽樣,賴清德的兩個問題】
我其實蠻不喜歡寫賴清德的,主要的原因是我個人的寫作偏好。政治人物對我來說有四種:我喜歡的、我討厭的、我感覺複雜的、我沒感覺的。前兩種我寫得比較多,尤其是第二種。第三種我不知從何寫起,最後一種我懶得寫。
賴清德屬於第四種。簡單講,我覺得他是個無聊的人。就在幾天前,五四一百週年,他跑去胡適紀念館,讓我發現他這個人實在太無聊了,無聊到有點好笑的程度,所以我寫了一篇。後來談他和蔡英文在同一天的活動,算是五四那篇的衍生物。寫完「這個人真的很無聊」這件事以後,我又懶得寫他了。
偏偏我現在又要來寫他了。我很不想寫,到正在打字的當下還是不想寫,但是他幹了一件事,讓我覺得自己有一點點義務出來講兩句話。
◇◇◇
事情是這樣的。最近民進黨在吵初選民調,吵到了市話民調與手機民調的問題。支持手機民調的人主張,這年頭已經有很多人生活裡已經完全沒有市話了,用市話民調將會忽略這些人的意見。
賴清德跑出來反對他們,說還是市話好。為什麼市話民調比較好呢?他當然有他的陰謀論故事可以講,但是傳播陰謀論以前,他還算盡責地正面回應了手機民調支持者的訴求。簡單講,他認為市話民調忽略純手機用戶不是個問題。
這是我的重點。我覺得他的問題大了。
直接引用報導中的說法吧,刪節號為本人所加,本引文刪除了民調作弊等陰謀論,純粹討論賴清德關於「家戶民調不會忽略只用手機的年輕人」的說法。
『賴清德說,過去民調有辦法用1千多通電話代表母群體,一個行政區、一個縣、一個國家,是因為有嚴謹的科學依據。今天改成手機,有無辦法代表真正的民意恐怕要謹慎......至於年輕人接不到電話的問題,賴清德說,這個可以回推,用加權方式解決年輕人少接到電話問題......如果家戶民調,年輕人在人口比例是10%,電話民調只有5%年輕人接到,可以加權成 2倍;年紀大的人假設人口比例是15%,接到電話是30%,加權可以乘以0.5,回歸到母群體的分布。』
賴清德的這段話有兩個問題。
◇◇◇
第一,賴清德說「過去民調有辦法用一千多通電話代表母群體」,這是錯的。我不知道這樣講會不會很違反大家的常識,但是事情就是這樣。
首先,我們得稍微瞭解一下賴清德所謂的母群體是什麼。我個人比較習慣的叫法是「母體」,不是駭客任務的那個matrix,是population。所謂的母體指的是「我們做這個調查真正想要瞭解的那群人」,在選舉民調的情境下,一般指的就是「有投票權的國民」。這種人在台灣有一兩千萬,我們當然不可能去問每一個人他支持誰,所以我們得找到一群有代表性的人,並且用各種科學方法確保這群人的投票意向和母體越類似越好。這群人就叫做「樣本」。
這就是母體和樣本的關係,大概可以算是抽樣理論的基礎吧。當賴清德說「過去民調有辦法用1千多通電話代表母群體,是因為有嚴謹的科學依據」的時候,他的意思就是說「如果我們把抽樣設計得很嚴謹很科學,樣本就可以代表母體」。
然後請容我再說一次,這句話是錯的。
為什麼?
真正嚴謹地討論抽樣的時候,我們不會說樣本(sample)可以代表母體(population)。在最好的情況下,樣本可以代表抽樣母體(sampled population)。
我們從作為母體的有投票權之國民開始講吧。我們不可能去問這一兩千萬人(母體)中的每一個人他們支持誰,所以我們要從這麼多人裡面抽出一些人(樣本)來問。問題是,我們要怎麼抽呢?首先我們得有個名單,從這個名單裡面抽選我們要去問的人。在我們業內,這個名單叫做「抽樣框」(sampling frame)。在我們現在的案例裡,就是兩個抽樣框在比誰比較好:一個是市話,一個是手機。
抽樣框和母體一般不會完全重疊,事實上,在很多情況下可能還蠻不重疊的。一方面,會有一些人在抽樣框裡,卻不是母體的一部份,例如會接到民調電話卻沒有投票權的人。這些人處理起來很簡單,就當這通電話沒打過,不用他們的數據就好;另一方面的問題比較複雜,就是明明在母體裡卻沒有被抽樣框包含到的人。例如你用市話當抽樣框,純手機用戶就是母體中被忽略的成員。
又在母體裡又在抽樣框裡的人之中,還有一些人,叫做拒答者。這些人也蠻難處理的,但一方面他們不是這次爭論的核心、二方面在選舉這種情境下拒答者恐怕也相對較少,所以我們先不管吧。到最後,一個抽樣框裡,扣掉不屬於母體的成員、扣掉拒答者,剩下來的那一塊,就叫做「抽樣母體」。
問卷調查的對象,那些一個一個真的填了問卷的人,也就是我們的樣本,是從這個抽樣母體裡隨機抽出來的,不是從母體裡隨機抽出來的。
樣本是從哪裡隨機抽出來的,樣本就代表誰。
賴清德那句話錯就錯在這裡。在一切都盡善盡美超科學超嚴謹的情況下,樣本可以代表抽樣母體,但不能代表母體。抽樣母體與母體間的距離包括兩種人,一種是拒答者,一種是一開始就被抽樣框忽略掉的母體成員。從抽樣母體中隨機抽選的樣本,不能代表這兩種人。
所以,這兩種人,原則上都是我們永遠無法研究、無法推估的,尤其是一開始就被抽樣框跳過不管的那些人。所以選擇抽樣框的基本原則,就是在其它條件(如成本)類似下,盡可能讓抽樣框和母體越重疊越好,以減少遺漏。
手機民調和市話民調,哪個抽樣框比較趨近母體,這應該很明顯吧?
◇◇◇
當賴清德說樣本可以代表母體的時候,他在描述的其實是一種理想狀態,一種「抽樣框和母體重疊」的狀態。
然後他現在的主張是要把抽樣框搞得越小越好、和母體差距越遠越好。
這就是他所謂的嚴謹的科學依據嗎?
◇◇◇
很不幸地,這只是他的第一個問題。
我說的不幸指的是我自己很不幸。為了一個我實在沒什麼興趣的人寫這麼長的文章,我好不幸。
賴清德的第二個問題是,他認為可以用加權的方式解決年輕人接不到電話的問題。
加權是在做問卷調查的時候常用的方法,作法也的確就如賴清德所說的,如果樣本裡年輕人佔的比重小於母體中年輕人佔的比重,就給年輕人加點權重,讓樣本的人口結構符合母體的人口結構。
更直觀點講,加權這件事是這樣的:我們發現我們抽樣回來的年輕人跟母體裡的年輕人比起來太少了,我們就以我們抽回來的這些年輕人為基礎,複製一些年輕人出來,直到年輕人在樣本裡的比重和在母體一致為止。
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要讓樣本的人口結構趨近於母體的人口結構,而不是把被抽樣框排除掉的人找回來。要做到後者,必須先假設:樣本裡的這些年輕人,和被抽樣框排除掉的那些年輕人是類似的,所以你可以用前者的複製人代替後者。
反過來說,我們必須假設抽樣框一開始排除那些年輕人,是隨機排除的。
如果我們用市話做抽樣框,我們能做這樣的假設嗎?不行。因為這些被排除的年輕人不是隨機被排除的,他們是因為沒有市話所以被排除的。
沒有市話的年輕人,和有市話的年輕人,是同一種年輕人嗎?我認為不是。有許多人主張,年輕的租屋者是主要的「沒有市話」的族群;而在這群人身上,兩條形構當代台灣社會主要社會矛盾的線,剛好交會在一起:城鄉與階級。一般來說,年輕租屋者更有可能是離家來到都會區工作的城鄉流動者,而非父母就住在都會區、自己也在都會區長大的年輕人;另一方面,年輕租屋者與年輕購屋者之間,也無可避免地存在著一條階級界線。
換句話說,我們看看台灣社會的年輕人的一般樣貌,會發現不同類型的年輕人身處在市話這個抽樣框的內外。在市話抽樣框的外面,是離鄉背井到大城市工作,買不起房子的年輕人;在抽樣框的內部,是要嘛在大城市長大現今與父母同住、或者乾脆就自己買了房子的年輕人。
然後今天賴清德說我們抽不到那些離鄉背井買不起房子的年輕人,沒關係,我們就複製幾個從小在都會區長大,或者自己買了房子的年輕人,用這些複製人來代替那些被排除的年輕人好了。
賴清德敢講這種話,我不敢。
摸著研究法講義也不敢,摸著良心也不敢。
◇◇◇
我猜這是我開站以來寫過最長的文章了吧。不過我沒算字數,是用疲倦與沮喪的程度來估計的。
我一開始就說過我蠻不喜歡寫賴清德的,但是這件事我不得不寫。寫這麼長這麼囉嗦,大概也不會有人看,但是我覺得這件事很重要,不能不寫。
我這輩子跟民進黨沒什麼瓜葛,所以也沒特別關注他們的初選。然而我跟研究法瓜葛倒是不少,身為一個學術宅,我希望大家不要再扯陰謀論或是歷年初選的陳規了。做民調,就是要知道人民在想什麼。抽樣框越貼近母體越好,這不是挺簡單的道理嗎?
◇◇◇
學術宅的話說完了。身為一個打油詩人,我卻還有幾句話。
我一直覺得抽樣理論對「隨機」的定義很有某種政治詩學的意味。它是這麼說的:
「母體裡的任一個體,有相同的機率被選進樣本裡。」
這難道不是某種對「民主」或是「平等」的隱喻嗎?
而關於手機民調,大家講了那麼久,說到底不就是這麼簡單的願望嗎?
我們只是希望,我們也有相同的機率,被選進樣本裡。
我們只是希望,我們也能說出我們要什麼。
這,有,很,難,理,解,嗎?
簡單隨機抽樣定義 在 姚松炎 Edward Yiu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填海可以令你住大尐?
#增加黃金供應可以令你擁有多尐黃金?
【要建明日大嶼 只因人均居住面積小?】
政府推動「明日大嶼」填海計劃,提出的願景是要為香港增加大量土地,以增加房屋供應。支持者往往以一個數據為論點:香港人均居住面積只有161呎,落後於其他已發展國家;故此即使統計處推算2043年後人口便會回落,我們也要增加更多房屋用地及住宅樓面面積,以令大家可以「住大啲」。
📌增單位難添人均居住面積
然而,提升香港人均居住面積,並不一定需要填海。要更準確地理解香港人均居住面積偏低這問題,必須先要知道,這「人均居住面積161呎」的數據是怎樣得來?
「2016中期人口統計」是首次在人口普查中引入有關受訪住戶居所面積的提問。透過隨機抽樣全港約10%的住戶進行調查,得出全港人均居住樓面面積中位數為15平方米(即約161呎)的數字【註1】。
翻查「2016中期人口統計」中的「技術報告」,向受訪者問及的相關問題包括:
- 住戶成員數目
-貴戶是否佔用全個單位?
-貴戶住在單位的哪一部分?
- 請提供這單位的廳數目/貴戶有多少個自用的廳房?
- 這單位的實用面積是多少(不包括窗台、花園、天台、停車場)
- 這單位有多少實用面積為貴戶(即你這伙人)所獨自佔用?
基於上述問題所得的數據,便得出「2016中期人口統計」(E129c)表中的「按居住地區、住戶人數、年及房屋類型劃分的人均居所樓面面積中位數」。問題是,這調查方法所得出的「人均居住面積中位數」,只涵蓋「有居港人口居住的屋宇單位」的受訪住戶資料,而佔屋宇單位總數14.1%的「沒有居港人口居住的單位」並沒計算在內。
**因此,我們不能簡單地以為「人均居住面積」是「全港住宅單位樓面面積」除以「全港人口數目」的結果;而增加「全港住宅單位樓面面積」亦不會直接令「人均居住面積」有所提升。**
早前筆者有關空置房屋的文章〈再思空置稅:嚴重低估住宅空置率〉【註2】,闡述了「2016中期人口統計」中有14.1%單位(約413500個)是「沒有居港人口居住的單位」,這當中包括約225900個(佔總數7.7%)「無人居住的屋宇單位」、約101200個(佔總數3.5%)「非住宅用途的單位」、約62800個(佔總數2.1%)「不適用的單位」(例如打通單位或拆卸單位)、約23600個(佔總數0.8%)為「偶然有居港人口涵蓋的人士作為第二居所居住或只有非居港人口涵蓋的人士居住的屋宇單位」。
📌豪宅空置情況較嚴重
雖然差餉署調查空置房屋的方式較粗疏,當中對落成3年以上私人住宅單位只抽樣3%作調查,故此差餉署提出的3.7%整體私宅空置率數字值得商榷,但該調查亦有一項數字值得參考——按去年調查所得,大型單位(實用面積100平方米或以上)的空置率達8.2%,相對其他單位類型明顯較高。
據此可以推斷,「2016中期人口統計」中「沒有居港人口居住的單位」亦會較多屬大型單位;那若把這佔總數達14.1%的單位都計算在內,或有措施令這批單位釋放到真正的用家手上,很可能香港的人均居住面積便能有顯着的增長。
歸根究柢,香港一般人「住得迫」,並非保育人士造成,而是有大量房屋資源被囤積、丟空或被富人當成「第二住宅」。
**所以解決辦法不可能是口號式地高呼「增加房屋供應」,而是需要有效的房屋政策,讓房屋用得其所,減少資源浪費或囤積居奇。** 世界各地已實施不同程度的空置稅,並打擊非本地人投資本地物業的措施,當中不少都是資本主義國家,目的就是讓資源有效運用、真正發揮土地的社會效益。
📌打擊閒置非洪水猛獸
例如溫哥華和澳洲,自2017年起,房屋空置半年的業主便須繳付與物業市價掛鈎的空置稅率;英國亦對物業空置兩年或以上收取50%額外市政府稅(Council Tax),以支付地區公共服務支出。
限制外地人投資房屋的措施方面,中國內地多個城市(如北京及上海)都實施針對非本地戶籍人士及境外人士置業的「限購令」;瑞士規定外國人須符合特定條件,才能購買住宅;澳洲亦限制境外人士只可投資一手物業,不可購買二手樓,而臨時居民和留學生須取得當地政府批准才可置業。
當然,我們可再仔細研究各項措施的成效,有否衍生各種避稅做法,但至少應還原事實:香港的現狀是至少逾22萬單位無人居住,人均居住面積低,皆因有房屋被囤積。
與其不斷舉例說某某國家都在推動大型填海,不如也看看別國的人均居住面積要求?新加坡已立例禁止「鞋盒屋」,訂明中央地區以外的私樓單位平均面積不能少於85平方米;台灣和紐約的不是法定要求,但要單位符合相關「基本居住水準」才有租金津貼予業主,或向自購物業業主提供貸款利息補貼。
在香港,有訂下公屋人均室內樓面面積不少過7平方米,私樓卻沒有規定,根本難以確保增加房屋土地供應後就可自然杜絕納米樓或二手樓改成劏房的出現。
假如香港房屋政策不改、私樓炒賣不制止,繼續任由投資需求及外圍經濟影響本地用家,政府又縱容囤積居奇,那再起多幾個東大嶼人工島,問題也只會不斷循環,「住大啲」將會永遠是明日復明日的空談。
林芷筠 城市規劃師、本土研究社成員
全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2018-11-10 A15 | 時事評論
註1:
「2016中期人口統計」如此定義人均居所樓面面積中位數:人均居所樓面面積的一種平均值。50%住戶佔用的人均居所樓面面積高於這數字,而其餘50%的住戶佔用的人均居所樓面面積低於這數字。公營租住房屋的居所樓面面積,是以室內樓面面積來量度,而其他居所類型的樓面面積,是以實用樓面面積量度。對於共同使用一個屋宇單位的家庭住戶,住戶共同佔用的樓面面積不包括在內。有關居所樓面面積的數字並不包括居於非屋宇單位或船艇的家庭住戶。
註2:
<再思空置稅:嚴重低估住宅空置率> http://bit.ly/2quzDW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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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隨機抽樣定義 在 歪歪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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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建明日大嶼 只因人均居住面積小?】
政府推動「明日大嶼」填海計劃,提出的願景是要為香港增加大量土地,以增加房屋供應。支持者往往以一個數據為論點:香港人均居住面積只有161呎,落後於其他已發展國家;故此即使統計處推算2043年後人口便會回落,我們也要增加更多房屋用地及住宅樓面面積,以令大家可以「住大啲」。
📌增單位難添人均居住面積
然而,提升香港人均居住面積,並不一定需要填海。要更準確地理解香港人均居住面積偏低這問題,必須先要知道,這「人均居住面積161呎」的數據是怎樣得來?
「2016中期人口統計」是首次在人口普查中引入有關受訪住戶居所面積的提問。透過隨機抽樣全港約10%的住戶進行調查,得出全港人均居住樓面面積中位數為15平方米(即約161呎)的數字【註1】。
翻查「2016中期人口統計」中的「技術報告」,向受訪者問及的相關問題包括:
- 住戶成員數目
-貴戶是否佔用全個單位?
-貴戶住在單位的哪一部分?
- 請提供這單位的廳數目/貴戶有多少個自用的廳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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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單位有多少實用面積為貴戶(即你這伙人)所獨自佔用?
基於上述問題所得的數據,便得出「2016中期人口統計」(E129c)表中的「按居住地區、住戶人數、年及房屋類型劃分的人均居所樓面面積中位數」。問題是,這調查方法所得出的「人均居住面積中位數」,只涵蓋「有居港人口居住的屋宇單位」的受訪住戶資料,而佔屋宇單位總數14.1%的「沒有居港人口居住的單位」並沒計算在內。
**因此,我們不能簡單地以為「人均居住面積」是「全港住宅單位樓面面積」除以「全港人口數目」的結果;而增加「全港住宅單位樓面面積」亦不會直接令「人均居住面積」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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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空置情況較嚴重
雖然差餉署調查空置房屋的方式較粗疏,當中對落成3年以上私人住宅單位只抽樣3%作調查,故此差餉署提出的3.7%整體私宅空置率數字值得商榷,但該調查亦有一項數字值得參考——按去年調查所得,大型單位(實用面積100平方米或以上)的空置率達8.2%,相對其他單位類型明顯較高。
據此可以推斷,「2016中期人口統計」中「沒有居港人口居住的單位」亦會較多屬大型單位;那若把這佔總數達14.1%的單位都計算在內,或有措施令這批單位釋放到真正的用家手上,很可能香港的人均居住面積便能有顯着的增長。
歸根究柢,香港一般人「住得迫」,並非保育人士造成,而是有大量房屋資源被囤積、丟空或被富人當成「第二住宅」。
**所以解決辦法不可能是口號式地高呼「增加房屋供應」,而是需要有效的房屋政策,讓房屋用得其所,減少資源浪費或囤積居奇。** 世界各地已實施不同程度的空置稅,並打擊非本地人投資本地物業的措施,當中不少都是資本主義國家,目的就是讓資源有效運用、真正發揮土地的社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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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溫哥華和澳洲,自2017年起,房屋空置半年的業主便須繳付與物業市價掛鈎的空置稅率;英國亦對物業空置兩年或以上收取50%額外市政府稅(Council Tax),以支付地區公共服務支出。
限制外地人投資房屋的措施方面,中國內地多個城市(如北京及上海)都實施針對非本地戶籍人士及境外人士置業的「限購令」;瑞士規定外國人須符合特定條件,才能購買住宅;澳洲亦限制境外人士只可投資一手物業,不可購買二手樓,而臨時居民和留學生須取得當地政府批准才可置業。
當然,我們可再仔細研究各項措施的成效,有否衍生各種避稅做法,但至少應還原事實:香港的現狀是至少逾22萬單位無人居住,人均居住面積低,皆因有房屋被囤積。
與其不斷舉例說某某國家都在推動大型填海,不如也看看別國的人均居住面積要求?新加坡已立例禁止「鞋盒屋」,訂明中央地區以外的私樓單位平均面積不能少於85平方米;台灣和紐約的不是法定要求,但要單位符合相關「基本居住水準」才有租金津貼予業主,或向自購物業業主提供貸款利息補貼。
在香港,有訂下公屋人均室內樓面面積不少過7平方米,私樓卻沒有規定,根本難以確保增加房屋土地供應後就可自然杜絕納米樓或二手樓改成劏房的出現。
假如香港房屋政策不改、私樓炒賣不制止,繼續任由投資需求及外圍經濟影響本地用家,政府又縱容囤積居奇,那再起多幾個東大嶼人工島,問題也只會不斷循環,「住大啲」將會永遠是明日復明日的空談。
林芷筠 城市規劃師、本土研究社成員
全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2018-11-10 A15 | 時事評論
註1:
「2016中期人口統計」如此定義人均居所樓面面積中位數:人均居所樓面面積的一種平均值。50%住戶佔用的人均居所樓面面積高於這數字,而其餘50%的住戶佔用的人均居所樓面面積低於這數字。公營租住房屋的居所樓面面積,是以室內樓面面積來量度,而其他居所類型的樓面面積,是以實用樓面面積量度。對於共同使用一個屋宇單位的家庭住戶,住戶共同佔用的樓面面積不包括在內。有關居所樓面面積的數字並不包括居於非屋宇單位或船艇的家庭住戶。
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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