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管道間封閉法規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管道間封閉法規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管道間封閉法規產品中有1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負能量宅肥窮魯蛇,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昨天看到邱委員的這篇,我實在不是很認同 - 首先,不得不說邱委員是所有現任立委中最關注交通議題的,但我認為區間測速不單單是交通議題而已 雖然不合理的設置跟跟荒妙的速限都是事實 雖然不合理的設置跟跟荒妙的速限都是事實 雖然不合理的設置跟跟荒妙的速限都是事實 (很重要所以講三次,不然又有一堆奇怪...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負能量宅肥窮魯蛇 Zackexplosio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我認為區間測速不該存在的主要原因 而這原因,就是 隱私 前幾天看到邱委員的這篇,我實在不是很認同 - 首先,不得不說邱委員是所有現任立委中最關注交通議題的 但我認為區間測速不單單是交通議題而已 雖然不合理的設置跟跟荒妙的速限都是事實 雖然不合理的設置跟跟荒妙的速限都是事實 雖然不合理的設置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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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間封閉法規 在 負能量宅肥窮魯蛇 Zackexplosion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1-02-27 23:05:41我認為區間測速不該存在的主要原因
而這原因,就是
隱私
前幾天看到邱委員的這篇,我實在不是很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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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得不說邱委員是所有現任立委中最關注交通議題的
但我認為區間測速不單單是交通議題而已
雖然不合理的設置跟跟荒妙的速限都是事實
雖然不合理的設置跟跟荒妙的速限都是事實
雖然不合理的設置跟跟荒妙的速限都是事實
(很重要所以講三次,不然又有一堆奇怪的鄉民眼殘說我在亂噴lol,但本篇沒有要講這部分)
這些也是大家最幹的幹點,但我一直在提倡,也最反對區間測速的點恰恰與委員相反
沒錯,這個有資安疑慮的隱私權問題其實才是最重要的。
我們來看看老早在2018年就生效的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範法(簡稱GDPR)在維基百科上的部分內容
資料來源:https://reurl.cc/DvoV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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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
個人資料的收集應存在適當的限制,進而以合法且公平的方式取得,並且透過適當的方法知會資料來源或者主體,再進一步取得同意。
(不要跟我說區間有掛牌,等看到那牌子最好來得及迴轉離開齁)
保護範圍
個人身份: 電話號碼、地址、車牌等
生物特徵: 歷資料、指紋、臉部辨識、視網膜掃描、相片等
電子紀錄: Cookie、IP 位置、行動裝置 ID、社群網站活動紀錄
(以上幾點內容,就是為什麼最近的網站都會因為Cookie問使用者一堆問題,J點很重要請記得)
法規基礎
被遺忘權 (Right to be forgotten):可以要求控制資料的一方,刪除所有個人資料的任何連結、副本或複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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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外,我們還要求資料收集方提供我們被收集的資料COPY,這也讓我去年(2020/06) 車子在保養廠整理,結果車牌被拔去開的事情留下了證據,不過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有『需要』的話我再來跟大家分享
圖:https://imgur.com/a/E2v7Z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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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簡單解釋一下區間測速的原理
區間測速就是用攝影機『監控』所有經過的車輛,利用固定的道路長度,由車輛進入與離開的『時間點』推算出車輛通過的『平均時速』
沒錯,區間測速就是在用路人『未經同意』之下就收集個人資料
他們利用影像辨識,收集了我的車牌,我的行蹤,而且根本不管我有沒有違法!
這也是我最反對的原因!如果我住在坪林,每天不爽給遠通賺錢跑北宜來回,不就等於是每天都告訴政府我幾點回家?幾點上班?
我根本沒有同意這樣的事情啊!
嗯嗯,講到這有些人就會說『啊你不超速就沒事啦』,對啊,不超素就沒事了,但等政府要弄你的時候就出事啦!這樣搞跟強國的人臉辨識,社會信用評價有什麼兩樣?繼續放任這種東西下去就真的兩岸一家親啦
參考:
中國臉部辨識違規闖紅燈系統認錯人,格力電器女總裁中招
https://reurl.cc/e9d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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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了那麼多,一定還是有很多人覺得
『啊我又沒做壞事,幹嘛怕這些』
我改變不了這樣的想法,但我想說的是,至少給我們選擇的權利吧!etc雖然做了車牌辨識並記錄,但是在使用者『簽名』同意收集資料前
使用者同意前
使用者同意前
使用者同意前
(這個真的很重要所以要講三次)
ETC連儲值功能都無法開通,甚至連『本人』也無法透過線上系統查詢詳細通行紀錄,只能拿著帳單一筆一筆去超商或其他管道繳費!
比歐盟落後就算了,好歹跟上自家人的etc吧?
雖然etc這樣還是未經同意就收集個人資料(行蹤),但好歹高速公路是完全封閉的系統,我們可以不上高速公路,用海線往返南北,但住在北宜公路上的人們呢?這些人有選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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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請任何一個單位在收集大家的個人資料前,至少先過問,不要弄的大家連選擇的權利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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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___簽署這份文件,因為您認為高速/快速公路太危險,而且在不合法的情況下騎上去就沒有素質。
倘若將來,高速公路開放紅黃牌摩托車行駛,與快速道路開放白牌摩托車行駛,本人___同意絕對不在上敘道路上使用摩托車(如:紅黃牌行駛高速公路,白牌行駛快速公路),若違反的話,願意上傳一支自爆菊花影片到社群網站上,表示個人素質與爆菊花決心。
__
近來有許多媒體盜錄影片,拿去當做新聞營利使用。要做新聞報導絕對沒問題,不用聯絡我,但,請寫清楚出處(內文包含影片原始連結或頻道連結),重新上傳之內容不要刻意蓋住片中浮水印即可,請盜錄者自重。
Cameras
► Garmin Virb XE, Samsung Gear 360 ( 2017 )
剪接軟體
► Apple Final Cut Pro X ( Mac 專用 )
#取消禁行機車 #還我高速公路 #不要低能藍藍路 #三讀已過 #認同請分享 #魯蛇 #肥宅 #宅肥 #負能量
管道間封閉法規 在 負能量宅肥窮魯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昨天看到邱委員的這篇,我實在不是很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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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得不說邱委員是所有現任立委中最關注交通議題的,但我認為區間測速不單單是交通議題而已
雖然不合理的設置跟跟荒妙的速限都是事實
雖然不合理的設置跟跟荒妙的速限都是事實
雖然不合理的設置跟跟荒妙的速限都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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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也是大家最幹的幹點,但我一直在提倡,也最反對區間測速的點恰恰與委員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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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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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基礎
被遺忘權 (Right to be forgotten):可以要求控制資料的一方,刪除所有個人資料的任何連結、副本或複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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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在GDPR的保護之下,我們可以要求資料收集方提供我們被收集的資料副本,甚至刪除,這也讓我去年(2020/06) 車子在保養廠整理,結果車牌被拔去開的事情留下了證據,不過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有『需要』的話我再來跟大家分享
圖:https://imgur.com/a/E2v7Z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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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簡單解釋一下區間測速的原理,區間測速就是在『固定長度』的路段,用攝影機『監控』所有經過的車輛,利用固定的道路長度,由車輛進入與離開的『時間點』推算出車輛通過的『平均時速』
沒錯,區間測速就是在用路人『未經同意』之下就收集個人資料(車牌,行蹤),這也是我最反對的原因!如果我住在坪林,每天不爽給遠通賺錢跑北宜來回,不就等於是每天都告訴政府我幾點回家?幾點上班?
我根本沒有同意這樣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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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中國臉部辨識違規闖紅燈系統認錯人,格力電器女總裁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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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了那麼多,一定還是有很多人覺得
『啊我又沒做壞事,幹嘛怕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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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同意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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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etc這樣還是未經同意就收集個人資料(行蹤),但好歹高速公路是完全封閉的系統,我們可以不上高速公路,用海線往返南北,但住在北宜公路上的人們呢?這些人有選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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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請任何一個單位在收集大家的個人資料前,至少先過問,不要弄的大家連選擇的權利都沒了。
管道間封閉法規 在 蔡惠婷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如何把關?別讓斷指意外再次發生」
新竹某百貨公司的兒童遊戲場設施上個月驚傳斷指意外,一個孩子在玩溜滑梯時,左手拇指竟被塑膠帆布下露出的固定線拉扯,導致手指當場斷裂。
今天我與時代力量立法委員 邱顯智、王婉諭 王婉諭在立院召開記者會,提出目前兒童遊樂場設施備查率偏低、各場域適用法規及罰則不一、發生意外事故後未有停止使用的標準作業程序等訴求,要求主管機關負起相關責任,以保障幼兒安全。
斷指意外事發一週後,當事人家長的友人聯繫到我,當下我馬上到事發地點了解相關經過,並向警局調監視器畫面、和消防局調閱當天救護紀錄,也在10/21以速件方式發文至主管機關索取相關檢驗資料,不過直到今天,檢驗資料都仍未提供。
沒想到這麼常見、這麼多爸媽會帶小孩去玩的室內軟質遊戲場,竟然會發生這麼驚人的意外‼️2016 年開幕的遊戲場,這四年來到底有沒有持續檢驗與維修?竟然讓孩子手勾到滑梯邊脫落的繩索當場扯斷。而10月9日發生的意外,事過一個禮拜後仍然沒有封起來,也造成孩童遊戲的潛在風險與危機。
在我研究後發現,目前遊戲場的檢驗現況,面臨著人力不足、專業度不夠的問題,基層執行困境必須克服,才能讓父母安心帶孩子去玩。
很感謝邱顯智立委的幫忙,當他得知此案後,馬上請辦公室與「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的主管機關衛福部社家署聯絡,了解相關的安全管理規範。
邱顯智指出,衛福部社家署僅主管規範的研修,各場域的主管機關則回歸各目的事業主管幾關,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屬於教育部,公園、綠地、廣場屬於營建署,百貨公司、賣場附設兒童遊戲場及專營之兒童遊戲場屬於經濟部。然而,根據社家署提供的資料,目前各主管機關的設施備查率偏低,國教署完成被查率僅15%、營建署26%、教育部67%,預計要到 2023 年,才會全部完成備查。
而這次新竹某百貨公司的兒童遊戲場發生斷指意外,現場卻仍未立即封閉,顯見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第14條規定:「兒童遊戲場設施發生危害兒童安全之情事,兒童遊戲場主管機關應會同相關機關『妥處』」,到底要如何「妥處」,仍未有明確規範,可能導致兒童落入更大的安全風險。
王婉諭立委表示,得知這個消息時令她非常意外,原本該是希望讓孩子開心遊玩的遊樂場,怎麼會發生如此嚴重的斷指意外?王婉諭指出,目前各個場域附設的兒童遊樂設施,主管機關分屬不同單位,所適用的法規及罰則也都不一樣,不僅難以規範及保障幼兒及兒童們的安全,民眾若不幸遇到發生受傷的情形時,也難以於第一時間尋求所適用的救濟管道。
除此之外,王婉諭也提到,事發當下現場僅有簡易急救箱,事後詢問現場工作人員,公司是否有給予員工急救訓練?員工只是支吾其詞地回覆,「簡單的都會啦」。
然而,《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第8條僅提到,兒童遊戲場應設置管理人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應辦理該員教育訓練課程,提升安全知能。前項管理人員應接受講習或訓練,其課程及時數,由本規範之主管機關定之。王婉諭指出,由此可見,目前的法規難以確保各主管機關落實情形,一旦發生危險,恐怕會錯失黃金救援時期。
希望這次慘痛的經驗能讓相關單位上緊發條,我希望未來相關單位對於社會大眾遊戲場的安全要更加重視,不只在制度上要精進,人力要備齊、專業度也要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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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力民代爸媽團
#孩子安全我把關
管道間封閉法規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本該讓孩子開心遊玩的遊樂場,怎麼會發生駭人的斷指意外?」
上個月,一位媽媽帶著孩子到新竹某百貨公司的兒童遊戲場遊玩,沒想到,孩子在玩溜滑梯時,左手拇指竟被塑膠帆布下露出的固定線拉扯,當場斷指。由於傷口呈現不規則狀,雖然斷指已經縫合回去了,但神經難以恢復如初,加上受傷的孩子是左撇子,左手是慣用手,未來恐怕仍會造成影響。
得知這個消息時,讓我非常心痛,本該是讓孩子開心遊玩的遊樂場,怎麼會發生這樣的意外?
今天上午,我和邱顯智、蔡惠婷 新竹市議員 共同召開記者會,除了揭露此案外,更發現了目前法規的凌亂與不足!
1️⃣ 主管機關、適用法規都不同,民眾受傷了到底要找誰?
目前我們查到,各個場域附設的兒童遊樂設施,主管機關分屬不同單位,所適用的法規及罰則也都不一樣,像是公園、綠地的遊戲場,屬於內政部營建署管理範圍;但百貨公司、專營式的兒童遊戲場,則是由經濟部商業司主管,其他甚至還有文化部、教育部、交通部觀光局、退輔會等。
主責機關如此紛亂,加上各自適用的法規及罰則不同,不僅難以規範及保障幼兒及兒童們的安全,民眾若不幸遇到發生受傷的情形時,也難以於第一時間尋求所適用的救濟管道。
2️⃣ 工作人員訓練是否足夠?
事發當下,現場只有簡易的急救箱,工作人員回憶當時經過,受傷的孩子和他說:「阿姨,我流血了,可以幫幫我嗎?」全程沒有流眼淚,看到媽媽也沒有哭,一名工作人員現去地下室拿冰塊,由另一名工作人員去找斷指,之後才放到盒子裡交給母親,一同帶上救護車。
但是,我們詢問這兩名工作人員,公司是否有給予員工急救訓練?員工只是支吾其詞的說,「簡單的都會啦」。
《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第8條僅提到:兒童遊戲場應設置管理人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應辦理該員教育訓練課程,提升安全知能。前項管理人員應接受講習或訓練,其課程及時數,由本規範之主管機關定之。
由此可見,我們難以確保各主管機關落實情形,一旦發生危險,恐怕會錯失黃金救援時期。
3️⃣ 兒童遊樂場設施備查率偏低,兒童安全誰來把關?
根據社家署提供的資料,目前各主管機關的設施備查率偏低,像是公私立國小、幼兒園,主管機關國教署的備查完成率僅 15 %;負責公園的營建署備查率 26 %、負責教育機構的教育部 67 %,預計要到 2023 年,才會全部完成備查。
另外,更讓我們震驚的是,這次新竹某百貨公司的兒童遊戲場發生斷指意外後,現場竟未立即封閉,直到我們到現場關切及拍照時,才拉起封鎖線禁止使用相關設施,這中間,已經過了 14 天。我們質疑的是,這樣的處理程序真的安全嗎?這 14 天若是有孩童們再次發生狀況,主管機關及業者們要如何承擔?
對此,主管機關也未有明確規範,發生嚴重意外的遊樂場竟還能繼續開放,不禁令人擔心其他孩子是否會落入更大的安全風險。這樣的規範及稽查,也讓人質疑,真的有辦法確實督促到業者及保障孩童的安全嗎?
當事人媽媽說,這次的事件讓她非常難過,也擔心傷口會對孩子未來造成影響,她不希望未來再有這樣的憾事,發生在其他孩子身上。
我們要求主管機關應該負起相關責任,孩子們的遊樂場安全必須嚴格把關,保障孩子安全,才能讓家長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