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管理會計pdf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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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管理會計pdf產品中有2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王繁捷 Wang, Fan-Chieh,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常常在不同場合演講,談創業經驗。​ ​ 有一次,我和一個老闆同台,他告訴大家:​ ​ 「只要跟隨你的熱情,努力做你熱愛的事,就會成功!」​ ​ 這句話有沒有很熟悉?​ ​ 很多大企業老闆的演講,也會提到類似的內容,說只要跟隨自己的熱情就會賺到錢,不用想太多。​ ​ 真的是這樣嗎?​ ​ 說真的,那...

  • 管理會計pdf 在 王繁捷 Wang, Fan-Chieh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16 18: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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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常常在不同場合演講,談創業經驗。​

    有一次,我和一個老闆同台,他告訴大家:​

    「只要跟隨你的熱情,努力做你熱愛的事,就會成功!」​

    這句話有沒有很熟悉?​

    很多大企業老闆的演講,也會提到類似的內容,說只要跟隨自己的熱情就會賺到錢,不用想太多。​

    真的是這樣嗎?​

    說真的,那些單純跟著自己熱情,沒有想太多就成功的人,叫做運氣好!​

    或者說,這背後的細節他們省略太多沒講,讓你誤以為做自己喜歡的事,就會成功。​

    跟著熱情成功,需要幾個條件:​

    1. ​ 有熱情的產業,市場規模夠大​

    2. ​ 有熱情的產業,產品、服務做得很好​

    3. ​ 懂行銷,或是有錢請懂行銷的人​

    先來看第一個。​

    當你決定要做什麼市場的時候,成敗就已經決定了一半!​

    市場可以是國家、地點、產業、定位。​

    有些國家人口太少,或是需求太少,某些產業怎麼樣都做不大;地點也是一樣的道理,某些地點開了高級餐廳,只有"死"字能形容。​

    而產業、定位,則是有些族群人數太小,你針對他們設計的產品,永遠只有一丁點人有興趣買,業績當然起不來。​

    市場規模小,不管你多會行銷、能力多強,賺到的錢就是有限,就算你做到了龍頭,領到的薪水可能還比上班族低。​

    所以跟隨熱情的前提,就是你有興趣的東西,是市場也有龐大需求,才有成功的機會。​

    判斷方式很簡單,直接看看你有熱情的市場,龍頭做到多少營業額?​

    有些人寫信跟我說他挑選的市場,龍頭經營很長一段時間,月營業額不到10萬,看到這種信,我心裡都會嘆一口氣,很清楚知道這產業沒有希望。​

    當然某些產業是剛起頭,龍頭的營業額很低沒錯,可是大部份的情況,是這產業的極限只有這樣。​

    我看到跟隨熱情的成功創業者,他們選擇的市場,規模都"剛剛好"很大!​

    萬一你有熱情的市場,規模太小怎麼辦?​

    你可以換別的市場,畢竟以正常情況來說,你的熱情不會只有一種才對。​

    要是你真正熱愛的東西,就只有那一種,市場又小,可以試試轉換商業模式,或是增加附加價值來擴大市場。​

    但是我最建議的,還是直接換到規模大的市場最好,因為轉換商業模式、增加附加價值的難度更高,你需要花很多力氣去說服人買單。​

    第二點,你也許對某些事情有熱情,但並不一定做得好。​

    例如我喜歡打籃球,對籃球非常有熱情,但是我朝著這條路走有好結果嗎?會賺到很多錢嗎?​

    我才174公分,運動能力普通,答案很明顯。​

    籃球太注重天份和身體素質,先撇開它不講,來看看其它靠努力可以成功的項目,例如做甜點、寫作、寫程式……等等,很多人對這些事情有興趣,但並不一定做得好;做不好,想要創業成功自然難上加難。​

    做不好的原因很多,最關鍵的原因有兩個,一是沒有找厲害的老師教,二是沒有用正確的方法練習。​

    沒找老師,最多人的理由是想省錢,看網路上免費的youtube影片來學,但是這些資訊都是零碎的,沒有系統,東學一點、西學一點,非常沒效率。​

    加上你也不知道學得對不對,旁邊沒有人糾正,要進步就有困難。​

    至於正確的練習方式,也和老師有關,只有好老師才有辦法教你,怎麼訓練是最有效的。​

    其中一個訓練方法,是不管哪一個領域都是共通的,那就是把做不好的地方挑出來,不斷重複的練,是一段枯燥乏味的過程,可是進步最快。​

    我推薦一本書叫《刻意練習》,它有深入的說明,怎麼樣把一項技能,學得和專家一樣厲害。​

    再來第三,知道怎麼把東西賣出去,是當老闆的基本功;不管產品再好,沒人知道你的話,是沒有用的。​

    不懂行銷的人,常常這樣講:「只要產品好就夠了,不用宣傳,客人自然會一個一個來。」​

    以前也許是這樣,所以有一句話叫"酒香不怕巷子深",意思是酒好(產品好),就算在偏僻的地方也不怕沒客人,因為酒香(產品口碑)會散發出去吸引人。​

    問題是現在的世界,競爭愈來愈激烈,等於是在巷子口有好幾攤的鹽酥雞、烤肉販,客人連你的酒香都聞不到!​

    還有我們需要認清一個事實,那就是許多競爭者的產品,並不比我們的差,在品質差不多的情況下,對方有宣傳,而我們沒宣傳,結果不用說也知道。​

    你在創業的時候,會選擇自己有興趣、有熱情的產業來做,這是沒有錯的,畢竟做不喜歡的事,誰會開心?​

    創業的壓力已經夠大了,至少要喜歡自己的工作吧。​

    可是經營一個事業,並不是只要碰有興趣的東西就好,就像我喜歡蛋糕所以開了貝克街,但是我只要碰蛋糕就好嗎?​

    在初期,經營管理、客服、行銷、會計等等全部都要做啊!​

    (除非你一開始就很有錢,請到員工來處理這些事)​

    這幾個項目做不好,創業當然也不會成功,而且這些事,會把你的熱情消磨殆盡,甚至開始想:​

    「我創業是想做熱愛的事,怎麼一半時間都在幹不相干的工作,甚至是討厭的工作?」​

    這種情況下,如果你只是抱著"跟隨熱情"的心態,很難撐下去,因為要面對太多你討厭的工作,你要抱著的心態該是"經營一個事業"的想法。​

    就像是養一個小孩一樣,你不會只看到小孩可愛的地方,大部份時間需要解決他的各種問題,花大量時間在他身上。​

    跟隨熱情是可以的,但是需要那幾點前提,跟隨熱情才會有好的結果,而不是那麼簡單就能成功。​

    p.s. 如果你也在迷茫該選擇什麼路,這篇文章可以給你一些思考空間,有什麼想法可以留言給我。
    ________________​

    p.s. 這裡有另外一篇關於網路行銷的訣竅,是PDF的形式,在下面這個連結填寫email之後,這份PDF會寄到你信箱。​
    未來我的行銷知識、創業經驗,也會寄給你。​
    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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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出版社邀請我出了一本書《成為1%的創業存活者》,裡面寫了我創業這幾年的經驗、行銷訣竅,可以幫助你避開不少歪路,訂購連結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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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經營的公司是貝克街巧克力蛋糕​
    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BaCoStreet

    貝克街官網:​
    http://www.bacostreet.com.tw

  • 管理會計pdf 在 黃中岳談吉他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12 20: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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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柒. 高流副執週記 }}_06

    三週前的週記,我最後寫下的一句話是:『比較起「硬體」,還有更基本的「行政法人法」,才是現在正在發生的問題』,而這個『現在進行式』的問題,它的時代跨距其實已經很久了。

    只要上網搜尋『行政法人』這個關鍵字,很容易就可以知道我們的政府組織,是在二〇〇四年,透過『改制』的方式,將『兩廳院』確立為全國第一個行政法人營運的機構。十年之後,當時力推這個政策的朱宗慶老師,在二〇一三年曾經發表過一篇『推動行政法人 是玩真的嗎』的文章 (http://blog.udn.com/jublog/8150669 ),來檢視十年之間,這個政策執行過程中可以觀測到的若干疑義;而在今年的五月,朱老師因為『北藝中心』的組織架構,再次接受訪問,提出對於『政府』與『行政法人』之間運作的建議:『臂距原則』(https://www.cna.com.tw/news/acul/202005080346.aspx )。

    先讓我們仔細看一下朱老師在這將近二十年間所呼籲的重點,然後,讓我們回頭去檢視『行政法人法』的母法條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10102 ,其中第 2 條所載:

    『本法所稱行政法人,指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以外,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為執行特定公共事務,依法律設立之公法人。

    前項特定公共事務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 具有專業需求或須強化成本效益及經營效能者。

    二、 不適合由政府機關推動,亦不宜交由民間辦理者。

    三、 所涉公權力行使程度較低者。

    行政法人應制定個別組織法律設立之;其目的及業務性質相近,可歸為同
    一類型者,得制定該類型之通用性法律設立之。』

    特別是這一句:『不適合由政府機關推動,亦不宜交由民間辦理者』,幾乎闡明了『行政法人』會『裏外不是人』的未來結局。

    再從另一個不具公信力、但有參考價值的維基定義來看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A1%8C%E6%94%BF%E6%B3%95%E4%BA%BA ):

    『行政法人,為公法人的一種,乃新公共管理風潮下的產物。為因應公共事務的龐大與複雜性,原本由政府組織負責的公共事務經執行後被普遍認為不適合再以政府組織繼續運作,而牽涉的公共層面又不適合以財團形式為之,遂有「行政法人」的設定。在日本稱之為「獨立行政法人」(日語:独立行政法人/どくりつぎょうせいほうじん);在英國稱為「executive agency」,多被翻譯為政署。

    與財團法人最大的不同是,行政法人的資金來源是政府的預算,並且不再以公務員考試的方式進用人員。行政法人組織採合議制,設有董事會與監事(會),定期召開會議,其下得設執行長,讓領導與執行專業化,也保障專業人員的權益。』

    這個說明其中有三個重點:

    1. 行政法人是『公法人』。
    2. 行政法人的資金來源是政府的預算。
    3. 不再以公務員考試的方式進用人員。

    容我以一個『過來人』的經驗解釋一下:不論是『北流』或是『高流』,所有以『音樂專業經驗』與熱情投入這類型『流行音樂中心』的業界夥伴,在瞭解這三個重點的順序上,幾乎都有著致命的誤解 - 夥伴們認為自己的專業經驗,可以用『專業聘任』的方式、不經過公務人員考試取得資格,而進入到『流行音樂中心』來為民服務,卻忽略了『順序』上最基本的定義:『流行音樂中心』是廣義的『公部門』,而且它的資金是來自於『政府的預算』,那代表,這與業界夥伴所認知的『音樂產業』完全大相徑庭,所有在『民間』所思考的邏輯,進到這個『公部門』場域都會顯得格格不入。

    那是因為:『北流』、『高流』的資金,目前都是來自於政府的預算,所謂帶有『民間專業色彩』的營運團隊,都必然會要受到政府的監督與控管 – 我們當然沒有資格去揮霍納稅人的稅金,但弔詭的是:如果政府自己就能『有效運用預算』來達成『推展流行音樂產業』的目標,又何必成立一個『行政法人』的機制來做『監督與控管』的動作呢?

    到底是誰可以、用什麼方式來清楚定義:『不適合由政府機關推動,亦不宜交由民間辦理者』究竟是什麼意思呢?

    [一. 高雄觀察_03]

    這不是單一場館的問題。

    政府與民間,對於『預算』的概念,基本上完全是南轅北轍的:民間、或產業,在設定『預算』時,思考的是『投入成本』與『預期收益』的關聯性;而在市場競爭的態勢下,民間對於『預算』的修正方式,也必須極具時效與調整範圍的彈性。但政府公部門的預算概念,是在會計年度內『執行』完所編列的金額,它在意的不是獲利,而是『執行率』。

    『執行率』是什麼慨念呢?就是『你有沒有在既定的時間內把錢花完』。

    ???

    身為民間人士,我們是無論如何都難以體會,『執行率低』對於公務人員是多麼可怕的壓力 – 為什麼呢?因為執行率低代表你的行政效率不彰,公務人員的『長官』在面對民意機關的監督時就會被刮,民意代表可能在下一次的預算審查就會刪減你的預算,這種種一切就會影響你的考績,也就影響你的敘薪與升遷;另一個層面是:在事務執行的過程中,如果發生、發現了任何更應該執行的事項,但因為你沒有在事前編列相關的預算,即使你願意開始發動艱辛的公文簽呈旅行,你也很難在最佳時機點去投入必要的資金 – 然而,真的認真去思考一下:這些『更應該』去做的事項如果沒有做,會有什麼影響嗎?

    從『消化預算』的角度來說,其實沒有影響。

    我們必須理解:任何一種職業別,都有著該種職業的『專業性』,即使是公務系統也是;我們直覺上會覺得『公務系統的僵化』,如果從『廉政』的角度來解讀,恐怕也是一種不得不然的『防範措施』。現在所遭遇到的問題情境是:藉由『行政法人』的架構,將民間專業人士引流到廣義的公部門,但因為運用的是公眾的稅金,所以這些進入廣義公部門的民間專業人士必須先『學會』公務系統的思考方式 – 但事實是:正因為公務系統的思考方式,不足以因應特定產業的實際需求,所以才需要引入民間專業人士 ……

    你可以稍微看出這中間奇特的矛盾點了。

    以上所討論的,還只是『行政法人』的本質問題,第二個要討論的,會是『行政法人』的『位階』問題。

    依據『行政法人法』母法第 41 條『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之特定公共事務,直轄市、縣(市)得準用本法之規定制定自治條例,設立行政法人』,北、高兩市的『流行音樂中心』也因此設立了各自的行政法人與相應的自治條例。檢視『高雄市高雄流行音樂中心設置自治條例』(https://outlaw.k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344#lawmenu ) 第二條:『本中心為行政法人,其監督機關為高雄市政府。』

    由於我的專業完全不是法律面向,所以我在研讀這個法條時,一直有一個疑惑:『市政府』包含了許多局、處,又或者說,這些局、處的總和稱之為『市政府』,那麼,究竟『監督機關為高雄市政府』的『機關』,到底指的是什麼對應的局、處單位呢?但反過來說:如果是由『局、處』來監督『行政法人』,那麼,『行政法人』就應該是某『局、處』的下轄單位?如果這個邏輯成立,那麼法條上何以不載明『監督機關為高雄市政府某局、處』呢?

    這個『位階』問題,除了預算編列、核銷的對口單位有無監督權責,它甚至會連所謂『流行音樂中心』建物、硬體財產的撥交、點收,乃至於後續的營運『主體性』,都因此而存在著潛藏的結構性疑慮 – 我說了:這不是單一場館的問題,『北流』與『高流』在現階段都已經開始面臨到這種曖昧的困境。

    再回頭看看朱宗慶老師在推動『行政法人』這將近二十年所一再關注的環節,不禁令人疑惑,這一種介於『官』與『民』之間的架構,到底應該多少是『官』、多少是『民』,才有可能讓當時設計之初的『完美的平衡』,可以被理想地實踐呢?

    我看不出來。

    而本文所述,都還沒有把其他更複雜的『人』的變數列入討論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後記.

    先偷渡一篇值得一讀的相關文章:http://www.funscreen.com.tw/feature.asp?FE_NO=1580#fn6

    再附錄一下臺灣目前所有行政法人總表:http://www.ccj.url.tw/VerwR/PDF/%E8%A1%8C%E6%94%BF%E7%B5%84%E7%B9%94%E6%B3%95/%E6%88%91%E5%9C%8B%E8%A1%8C%E6%94%BF%E6%B3%95%E4%BA%BA%E7%B8%BD%E8%A1%A8.pdf

    我很想強調:現行最成功、最有代表性的『行政法人』機構,應該就是『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但是,它從 1975 年成立之初,到 2004 年之間,在組織架構上也經歷過相當的波折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C%8B%E5%AE%B6%E5%85%A9%E5%BB%B3%E9%99%A2 )。其中兩個很重要的觀察點:其一,它是屬於中央層級,直接由文化部這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監督;其二,它是在後期經過『改制』而成立的行政法人,也就是說,它已經經歷了很長的營運期才走向這種複合式的營運模式。『北流』、『高流』卻是在一開始就想效法這樣的『經驗』 - 說實話,我真的不知道大家是不是已經準備好了……

    更不用說,我們國家對於『流行音樂』的產業政策,到底是誰在拿主意呢?

  • 管理會計pdf 在 MeetHK.com 旅遊情報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4-21 11: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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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維珍澳洲航空正式宣佈進入自願接管(voluntary administration)程序,德勤會計師事務所獲委任為管理人,嘗試重組公司的債務、償還債權人並尋找買家。https://www.abc.net.au/news/2020-04-21/virgin-australia-goes-into-voluntary-administration-coronavirus/12167814

    持有澳洲維珍航空10%股權既維珍集團主席Richard Branson於Instagram拍片表達對維珍澳洲團隊支持 https://www.instagram.com/tv/B_OF9y5AEB9/?igshid=s4fsu9zruorb

    ASX Release: https://www.asx.com.au/asxpdf/20200421/pdf/44h3kq7kcb12f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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