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管制物品及其數額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管制物品及其數額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管制物品及其數額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管制物品及其數額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讀享周易刑事法,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爭點:「空白構成要件變更」是否屬於刑法第2條第1項之法律變更? 釋字第103號解釋理由書認為,行政院公告內容變更,僅屬「事實變更」,非法律變更 刑法第2條所謂法律有變更,係指處罰之法律規定有所變更而言。行政院依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2項專案指定管制物品及其數額之公告,其內容之變更,並非懲治走私條例處...

  • 管制物品及其數額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2-05 11:20:11
    有 561 人按讚

    爭點:「空白構成要件變更」是否屬於刑法第2條第1項之法律變更?

    釋字第103號解釋理由書認為,行政院公告內容變更,僅屬「事實變更」,非法律變更
    刑法第2條所謂法律有變更,係指處罰之法律規定有所變更而言。行政院依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2項專案指定管制物品及其數額之公告,其內容之變更,並非懲治走私條例處罰規定之變更,與刑法第2條所謂法律有變更不符,自無該條之適用。

    然部分學說認為,應視刑罰法規的改變是否涉及「價值結構」的改變來判斷(註1);另有學說指出,在空白刑法的適用上,如果不是依賴補充法令的填補,人民根本沒有具體的規範得以遵循,因此,基於補充法令的實質規範功能以及刑法第2條第1項的立法精神,對於補充刑法空白之行政法規或命令內容的變更,仍屬法律變更(註2)。

    註1:許玉秀,罪刑法定原則的構成要件保障功能(上) —— 第十六次修正刑法檢討系統(第一、二、二八至三一條),月旦法學雜誌第 123 期,2005 年 8 月,頁 18-19。
    註2:黃榮堅,基礎刑法學(上),2012 年 3 月四版,頁 114。

    事實上,這個問題涉及罪刑法定原則功能的射程範圍,在此摘錄薛智仁老師文章上對於「罪刑法定原則」的精闢說明:「罪刑法定原則的功能,一方面在保護國民對刑罰的預見可能性,僅在法律有明文規定時才會受到刑罰,法律規定得以成為個人行為的指引;另一方面在實現民主原則及權力分立原則,將干預人民權利最深刻的刑罰權界限,交由具有直接民主正當性、與個案保持一定距離的立法者決定。」此段摘自薛智仁,溯及既往禁止與轉型正義 —— 以東德邊境守衛射殺案為例,中研院法學期刊第25期,2019年9月,頁156。

    如行有餘力,亦煩請參考薛智仁,刑法明確性原則之新定位:評介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之背信罪合憲性裁定,臺大法學論叢44卷2期,2015年6月,頁615-626。

    https://www.eatnews.net/article-1/20200204-2?fbclid=IwAR0BjkK5asiMBukBrX0skCpF9DQGeXRCcntfDSUyN87Ju_u2IgRVtlAIe7Y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