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新聞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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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副主席表示速龍小隊處理衝突不必展示編號】
監警會副主席張華峰表示,速龍小隊在處理衝突時,他認為不一定要展示警員編號,擔心展示編號,其資料或會被人利用,例如用來起底,或影響其工作,並指出「佢哋係處理暴亂工作,點解要話畀佢聽我係邊個、我...
8月22日新聞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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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副主席表示速龍小隊處理衝突不必展示編號】
監警會副主席張華峰表示,速龍小隊在處理衝突時,他認為不一定要展示警員編號,擔心展示編號,其資料或會被人利用,例如用來起底,或影響其工作,並指出「佢哋係處理暴亂工作,點解要話畀佢聽我係邊個、我做緊乜嘢,畀你投訴我行為是否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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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4點記招重點】
- 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莫俊傑詳細複述警方在網上發現針對警方和家屬的仇恨言論,批評是「散播仇恨種子」,有在場記者質疑,警方詳舉仇警例子是否同樣在散播仇恨。
- 有媒體拍到警員曾在對講機中以「曱甴」形容示威者,表示「啱啱完成咗 C 出口嗰度,見到啲曱甴唔見咗」,江Sir承認有關字眼並不理想。
- 8月5日有媒體拍攝到政總高層有催淚彈下射,江Sir澄清警方當時無派員在政總高層射催淚彈,相信是拍攝角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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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領職員被拘留 羅湖警方指因嫖妓被拘】
羅湖警方透露鄭文傑是因嫖妓在深圳被拘,並被處以15日的拘留。其後鄭文傑家人回覆《香港電台》查詢,表示不會就報道作任何回應,稱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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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再發新指引,員工被禁言零容忍】
近日國泰內部對包括前線機艙服務員的全體員工發出新工作指引。新指引包括:員工工作時間以外在社交媒體發佈/分享帖子/留言,均有機會違反民航局的指引。並明確指出國泰對任何曾參與過非法遊行活動的員工採取零容忍態度,曾參與的員工將會被公司調查,有機會終止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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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遭藍絲篤灰 港龍空勤工會主席即時被解僱】
據了解,港龍空勤工會主席施安娜今次被解僱,疑遭一名前空姐「篤灰」,該空姐的家屬正任職警隊高層,她在自己的Facebook發放施安娜發表過的反送中言論,並呼籲直接向中國民航局「舉報」,職工盟明日會召開記者會交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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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要求機場食肆交CCTV及八達通紀錄】
商罪科近日突再發信給機場部份食肆,要求交出8月13日衝突前後15個小時內的CCTV錄像及顧客的八達通交易紀錄,聲稱是為了調查傷人案。不少受訪市民質疑警方做法是製造白色恐怖,望店方保障顧客私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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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警員濫權妨礙醫護人員工作】
據悉,8.11衝突後,部份被捕示威者由文錦渡新屋嶺拘留中心,被送往北區醫院後,有警察要求醫生每日只能診治傷者一次:更有示威者需進行手術,有警察便要求進入手術室內,但遭醫護人員拒絕,之後警察指要記錄醫護人員的名字及身份證號碼,醫護人員其後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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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南邊圍停車場為官地】
昨晚有記者在南邊圍停車場拍攝警員進入南邊圍休息,疑似村民隨即上前走向記者方向驅趕,並高聲指罵記者「打X爆你呀!」、「呢度私人地方係咪仲影呀?」其間在場休息的警員未有理會和阻止。《蘋果》翻查地政總署的地理資訊地圖,發現該停車場是政府土地,並非私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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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老事件:三名被捕警員獲保釋】
被捕者為2名現役警員和1名離職警員,3人現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和串謀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兩罪,今被解往沙田法院提訊,暫毋須答辯,期間三人獲准保釋。
三名被告為歐國偉(25歲)、鄧文謙(24歲)和林易昇(30歲),歐和鄧報稱是警員,林則報稱無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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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裁判官拒絕保釋申請】
被告洪震(50歲-導遊),被控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9條的傷人罪及第17條蓄意傷人罪。被告指他是家中幼子,要照顧供養八旬老母,加上今日正值母親生日,希望獲准保釋外出,裁判官拒絕辯方保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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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恐襲:兩白衣人被控「參與暴動」明日提堂】
事隔一個月後,警方表示,有兩名分別48歲及54歲男子被控「參與暴動」,案件明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答辯權例子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垃圾埇裡的風波]
繼《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紀錄片在西九龍法院播放後,又一套香港電台製作於法院裡被重溫。不同的是,此節目已經從公眾領域刪除了,互聯網再也找不到其官方紀錄。
「得得突突得得突突_嗲打得!」《頭條新聞》那熟悉的片頭音樂,在高等法院7庭響起來。卡通動畫片頭,男扮女裝的太后,太監小豪子等耳熟能詳的角色,闊別港人近一年,忽然重現法院。律師團隊成員,聽席的記者,還有申請司法覆核的港台工會成員及記協會席,一起重溫了這集爭議性的節目。
「無品芝麻官」這個環節名稱出現後,當看到王宗堯日本怪醫扮相,曾志豪戲弄太后,旁聽席的記者忍不住噗哧地笑了出來。法官周家明一直保持poker face,戴着黑色眼鏡的他,頂多雙眼瞇成一線。
節目於去年2月出街,正值冠狀病毒疫情肆虐,公立醫護工潮的時候。新聞片段播出了醫護新工會余慧明哭訴的畫面,議員陳淑莊在立法會控訴政府封關太慢的片段。
不過一年半,立法會泛民議員全消失;余慧明以國安法在獄中不准保釋;王宗堯身負暴動罪不可參與港台製作。三個月前,廣播處長由梁家榮變成李百全,港台管理手法極速變化,如骨牌效應,節目被抽起,記者被離職。
港台的「變革」發生得太快,今日回望,一年半前關於《頭條新聞》某一集被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內容侮辱警方一事,相對來說,好像又變成陳年小事。然而回帶到年多前,港台工會及記者協會決定就通訊局決定進行司法覆核,司法程序漫長,去年決定去馬,回頭已是百年身,今天開審,港台的狀況面目全非。
法庭上,回顧了《頭條新聞》的歷史。它生於多事的1989年的春天,節目一直延續至去年中停播。和八九六四晚會一樣,經歷了卅餘個年頭,它終於迎來了可能未能延續的命運。港台於去年六月停播《頭條新聞》後,沒有表示會在可見將來重新製作。
曾被批評為「陰陽怪氣」的《頭條新聞》,挺過了回歸,在2000年電台Phone-in節目主持人引爆爭議後又受影響。那時出現了幾個風格強烈的電台主持,有人質疑Phone-in算不算是新聞或時事節目,為回應這個關注,於是港台裡又衍生了「個人意見節目」此類別。
《頭條新聞》嘻笑怒罵,自成一格,有傳播學者強調它應獨立歸類為Satire諷刺時弊節目,然而多年來於港台又「寄居」於「個人意見節目」類型。這一集上半部戲謔包青天升堂鬧劇,關於警員擁有比醫護更多保護衣物;和警員不需要在街上巡邏等對白,被指與事實不乎。
第二節,由演員王喜出演的環節「驚方訊息」,他以一身警員裝扮,綴以垃圾袋在制服上,從巨型垃圾埇現身,被通訊局裁定是對警員這類「社會人士」帶有侮辱。
法庭上,代表申請一方的大律師陳文敏認為,《頭條新聞》不是個人意見節目,而是諷刺時弊的Satire,是一種藝術形式,透過惹笑幽默誇張手法,能夠反映社會民間情緒,進而消減民怨,不致讓人民以激烈對抗方法表達不滿,此類傳媒製作有其社會作用。
代表通訊局一方則認為,《頭條新聞》是個人意見節目,需要遵守準確和反映社會不同意見的指引,亦強調在後社會運動期間,社會仇警的情緒高,警員執勤面對威脅,在此背景下言論自由不是絕對,亦指出搞笑節目如不受限制,會提升社會仇恨。
這是一場關於價值觀的司法覆核。代表港台及記協的陳文敏大律師,在陳述後段強調,「香港電台自成立以來,從不是要成為政府的喉舌,或擔任政府的公關,它有雙重責任,既是政府部門,也是公共廣播,服務公眾利益。」
陳補充,「一個機構要擔任兩個職責,這情況普遍,就好像律政司司長,他或她既是代表政府,也有責任維護公眾利益。」此時,法院內十餘記者,聽了一整天的英語陳詞,忽然醒神起來,撻撻撻地飛快地在電腦鍵盤上打字,或搖動筆桿抄寫筆記。
陳指出:「通訊局雖然只是向《頭條新聞》發了警告,答辯方(通訊局)認為是一椿小事,但香港的記者要知道界線在那裡,以後他們可以如何採訪,如何工作。」
六旬的陳文敏,個頭矮小,圓臉,戴着銀色幼框金屬眼鏡,不時扶一扶自己的大狀袍,翻閱多個幾寸厚貼滿彩色紙條的Bundle找不同案例,說明在自由民主社會,言論自由是基石,警方作為政府公權力部門要接受監察。
陳文敏托一托自己的眼鏡說:「幽默感是主觀的,有人覺得好笑,別人覺得不好笑,甚至會覺得被冒犯,但批評時弊和嘲諷之間差異微細,也是一個民主社會的必要拉扯。」法官周家明聆聽着,偶爾托腮,問了幾個問題,又拿起不同顏色螢光筆在文件上畫上記號。
陳文敏多次提及,《頭條新聞》數十年來,在香港社會被認知為搞笑節目,「一個正常的人都知道,不會當它是時事節目來接收。」
談到幽默感的詮釋,陳文敏談到王喜從垃圾埇走出來的一幕。他解釋,幽默感的詮釋空間很大,規管機構的詮釋,反而把諷刺時弊的藝術空間消滅。陳指出,「王喜扮演的角色,由垃圾埇現身,他衣着光鮮,不是骯髒的。」
陳文敏亦舉了一個來自國際傳媒作品的例子,說明節目詮釋的多種可能:
「如果我們把從垃圾埇現身視為侮辱性描述,那美國布偶節目《芝麻街》裡也有一個角色Oscar the Grouch (奧斯卡),也是住在垃圾埇裡,但牠的角色設定是有自己的性格,特立獨行,不理別人,這和警察在這個節目裡的描繪同出一轍。」
奧斯卡就是那只全身長滿綠色絨毛,住在圓型垃圾埇,養了一只虫作為寵物的娃娃,在《芝麻街》裡頗有性格,不賣帳,喜愛嘈吵,愛小朋友。據創作者解釋,這綠色娃娃是用來教導孩子,即使與別不同,或脾氣古怪的人也有其可愛之處,是推崇「寬容和多元」價值觀的吉祥物。
此時旁聽席上的記者,和律師團隊的代表,聽到《芝麻街》的比喻,覺得甚為妙趣,大家還以為自己聽錯,忍不住相視而笑。
「很多東西不只正反兩面,可以很多可能性,不能直接說住在垃圾埇就是侮辱,就是貶低一個人,或許劇情是有諷刺成份,但不一定是侮辱。」陳文敏說道。
陳文敏用了一整天說他的陳詞,香港彷如回到那些日子:「言論自由乃民主社會基石」「監察權力乃傳媒天職」「基本法、人權公約裡對言論自由的保障都寫得很清楚」「記者要知道界線在那裡他們才知道如何工作下去」「香港還是一個國際城市嗎?」這些詰問,彷彿不合時宜,但還有人願意發問下去。
(圖為芝麻街角色Oscar the Grouch,網上圖片)
答辯權例子 在 百工裡的人類學家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5月份,台灣進入了從去年以來最嚴峻的疫情考驗,與此同時,兩個特殊的政治經濟身分卻成為了這次疫情爆發的起點。這兩個身分是「國際化」的機師,以及「在地化」的茶店從業人員與客人。疫情爆發是每個人都不願意看到的,但是從輿論以及政治人物對於這兩個身分的敘述以及處理來看,多數的政治人物與知識分子都在「檢討」茶店,而較少檢討航空業,當然,網路上多數都是將兩邊都罵爆了。這兩個身分的差異其實最明顯的就是國際化與在地化的對比,國際化意味著競爭力、經濟進出口以及背後的大公司支持,而在地化的部分則對國家重視的經濟發展、產業轉型以及全球競爭力沒有什麼幫助。這樣的差別,除了在目前疫情緊張的時候污名化這些不夠「現代」、不夠「國際化」、無法「產業轉型」的在地化產業之外,是否會延續到接下來紓困甚至是進一步的歧視呢?今天我們就來看看日本風俗產業的例子,然後來重新思考台灣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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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春的不健全者,是沒資格被紓困的...?」日本從2020年第一次宣告疫情的的緊急事態宣言以來,至今已超過一年的時間。起伏不定的疫情令人憂心,對個人或商業的經濟衝擊也逐漸顯現出後遺症,而打從去年的政府疫情紓困補助以來,最為爭議的「風俗業是否應該納入紓困對象」,從輿論戰場轉到了法庭訴訟。業者認為排除風俗業是職業歧視、違反人權,但今年4月日本政府的法庭回應中,示範如何用一句話激怒風俗業者:「性風俗本質上就不健康,排除補助很合理。」此話一出,又再度激起社會意見的正反激辯。
2020年在疫情嚴峻的狀態下,風俗業者首當其衝。日本知名夜王羅蘭Roland,就因疫情收掉牛郎店,更不用說風俗業最早被外界指責是防疫破口,遭另眼相待。雖然許多業者苦撐並配合政府防疫,但沒想到後續政府的紓困補助方案,卻將其排除,怒得讓關西的派遣型風俗業者與協力的NPO一同提出訴訟,強調排除風俗業紓困是違反日本憲法中「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精神的人權問題。
透過這次口頭答辯,能更細緻了解日本風俗業在疫情前後所遭遇到的衝擊。而「國家是否應該紓困風俗業」這個百年提問,也將由此次辯論,讓21世紀的現代人重新思考性產業與國家之間的關係
2020年日本Covid-19疫情如野火燒不盡,嚴重打擊產業與民眾生計,日本政府因而擬定紓困補助(給付金)來補助各產業。雖然這波所謂「十萬元之亂」的紓困補助在去年也引發熱烈討論,但經過一層層滾動式修正後,仍舊上路,希望能站在「產業延續」的良善立意下,幫助國民。
然而方案裡,在在都將風俗業者排除在外,因而引發反彈議論。風俗業者認為,第一波疫情開始之後,性產業界就不斷遭到點名而備受歧視,緊急事態宣言出爐後,業者就開始配合政策限制營業,設計各種防疫營業的措施,更獨自承受經濟損失,結果給付金又將風俗業排除,也沒有其他補助方法,等於是將配合政府和社會防疫的人排除社會。
關西的派遣型風俗業者為此進而找上了律師團體、NPO等支援團體提出訴訟,認為紓困排除是違反憲法保障人權並要求國賠。雙方辯論在今年4月15日,也就是第一次緊急事態頒布的一年後,進行首次法庭辯論。
風俗業者表示,風俗業有納稅,也並非被《暴力團排除法》所認定的「反社會勢力」,是基於日本《風俗營業法》(簡稱「風營法」)規定來經營,沒有道理被排除在外。這次的紓困排除,除了向酒店、泡泡浴等風俗業外,也包含了柏青哥類的娛樂產業都遭排除。許多業者透過媒體申冤,認為這項排除是在疫情的惡性循環之下,再次遭到公權力的職業歧視。
這次的法院辯論中,政府所持的理由令外界許多開明派無法接受。政府認為,「性風俗業者,就是從事性交易,本質上就是不健康(不健全)的。所以排除給付金對象相當合理。」
由於一般社會大眾對風俗業仍存有許多異樣眼光,因此在這場辯論中讓人印象深刻的是一位從事風俗業的30歲女性,她選擇露臉站在原告台上提出意見:「國家否定了性風俗業是社會的一員,彷彿是說『這職業沒有被拯救的價值』想到這裡就不禁流淚。」
這次訴訟當中,出人出力最多的NPO組織「風陽台」(風テラス)長年以來提供律師、社工、心理諮商師等人員服務風俗業及其從業人員,算是風俗業的支持團體。目前的風俗業中,許多從業人員是所謂的「非正規女性」,也就是沒有從事「正當」、「正規」工作的女性,多數是社會弱勢而投入。那這些女性他們其中有可能是單親媽媽、貧困女性等,就能到風陽台來尋求協助資源。
另外風陽台也提供勞動協助,像是合約被騙、負債等等,會轉介律師來幫助從業者。此外,像是有些人想要脫離風俗業,但個人檔案還留在色情網站上時,也可以委託風陽台來做協助處理。
風陽台的理念認為,唯有政府給予適當補助,才有可能達成善的循環,讓工作者得到支援之後,收入得以穩定,未來才有機會生活自立。或許久而久之,有些人就能漸漸脫離這個產業。如果直接將風俗業人員排除在社會之外,在沒有資源收入不穩定的狀況下,繼續從事性工作也是被迫的選擇,從根本上無法解決問題。
(以上引用自網頁原文)
https://global.udn.com/global_vision/story/8664/5509057
答辯權例子 在 范國威 Gary Fan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羅冠聰擬在英國向多名英籍港警官提私人檢控】
詳細報道 ➡️ https://bit.ly/2DutLac
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聯同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等,計劃向多位英籍高級香港警務人員提出私人檢控,他們要為涉嫌干犯的酷刑罪答辯,目前正呼籲公眾提供進一步證據,以及成立訴訟基金。
團隊已委託Edmonds Marshall McMahon律師行,通過訴訟追究有關英籍警務人員,直接或間接對民運示威者施加酷刑的刑責,團隊於現階段不會透露有關被控訴警務人員身份。
【羅冠聰擬在英國向多名英籍港警官提私人檢控】
詳細報道 ➡️ https://bit.ly/2DutLac
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聯同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等,計劃向多位英籍高級香港警務人員提出私人檢控,他們要為涉嫌干犯的酷刑罪答辯,目前正呼籲公眾提供進一步證據,以及成立訴訟基金。
團隊已委託Edmonds Marshall McMahon律師行,通過訴訟追究有關英籍警務人員,直接或間接對民運示威者施加酷刑的刑責,團隊於現階段不會透露有關被控訴警務人員身份。
由律師及不同界別人士和組織組成的團隊指,香港警方對民主運動示威者使用的暴力行為,已達「荒誕」程度,幾乎在每場大型示威活動,都看到示威者及路人遭警察毆打,警方往往使用不合理的武力,例如用腳踩被捕的示威者頭部,或者使用「膝蓋跪頸」等違反人權及國際警務標準的方式對待被捕人士。在拘留期間,被捕人士受到警方殘酷及不人道待遇的例子多不勝數,部份甚至涉及性侵和強姦,團隊認為這些例子都只屬「冰山一角」。
團隊又指,香港警隊自1994年起再無招募外籍人員,不過主權移交前招募的英籍警官,現時仍在指揮架構中處於領導位置,現時香港警隊 6 名總區指揮官中,有三名為英籍警官,「這批英籍警官在北京下令的鎮壓中擔當主要的指揮角色,非但沒有為所作的不當行為受到紀律處分,相反更獲得連環晉升。團隊希望以私人檢控的方式向這些代替政權壓迫人民的人證明,他們同樣要受法律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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