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第三類藥品網路販售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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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類藥品網路販售 在 Sarah | 律師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08:42:07

📚 今天來講一下販售藥品要注意的事,這部分屬於我的專長,我們事務所很常處理到這部分,我自己也有做相關的演講。 要販售商品要先注意你賣的是不是屬於藥事法規範的藥物及醫療器材,如果是的話,就要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藥商執照許可,做廣告時也必須事先送審,就算是找人業配也是一樣,業配主也得注意,不然罰的可能會是...

  • 第三類藥品網路販售 在 凱子凱の日本旅行大補帖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5-02 0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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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KODEMO五月份全品10倍點數活動又來了(~5/2 22:59)
    https://bit.ly/3e8Xfd1

    分享我第二次購買的經驗(4/11訂購、4/18送達台灣、禮拜天竟然還緊急送件到我的住家,嚇死我啦!)

    很多讀者詢問說這種日本藥品真的可以郵寄網購嗎?說實在的,我並不是很完全明白海關的規定,如果您有更專業的資訊,歡迎私訊分享給我,謝謝。

    但可以肯定的是,您購得的這些日本藥品都只能自用,而無法上網去販售,台灣針對醫藥品網購的部分是蠻嚴格的,印象中連血壓計、體脂計這種您覺得不會有危險性的醫療器材...也無法在台灣的網路販售。所以我覺得蝦皮拍賣有很多在代購維他命的,應該才是違法的吧?政府應該要先去抓這些才對。

    這次我測試透過DOKODEMO購買維他命ECB2顆粒(第三類醫藥品),主要是我老婆跟小孩都有長期當作保養在食用,藥效在這邊就不提了,反正就是當作預防保養之類的。2g包裝的"30包"在台灣藥局要賣到600多元台幣,雖然品牌不同、但成分相同,在DOKODEMO購買"60包"僅要900多元台幣、"90包"僅要1100元台幣,不時還有10倍點數大放送,根本就是省了快一半的價格。只能說,在台灣的這種日本藥品實在賣太貴了,就可惜現階段還無法出國自己帶回來。還好有DOKODEMO這個任意門購物網站可以自由選購~~

    這次我雖然購物(含運費)也超過2000元台幣,但包裹直接就寄送到住家,並沒有通知要額外課稅的狀況,好像跟蠻多讀者分享的一樣(我是抱著肉身測試的心態啦、反正要補稅的話就乖乖補即可)。但也不保證每次都不會被課到稅喔!如果一次就購買好幾萬塊或者數量太多的話,肯定是比較容易被盯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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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類藥品網路販售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1-02 17: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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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城記2 – 民生必需品之亂

    前兩天是個沒有小鬼群魔亂舞的萬聖節(扮鬼搗亂是傳自美國的, 法國人過的是像我們清明掃墓的諸聖節Toussaint, 很重要咧, 掃墓一日, 放假兩周), 以及比尋常更死寂的墓園的周末, 封城效應, 街上清冷寂寥.

    可是媒體網路卻炸了鍋: 馬卡龍宣佈封城時說”非基本non-essentiel”民生必需品的商店都要關門. 延續三四月封城的規矩, 基本需求是指: 藥房, 超市, 酒類, 菸草, 因應遠距上班電子3C產品也算, 餐廳酒吧不能營業但可以外送.

    但是”基本民生用品”這個字的定義眾說紛紜, 各自表述. 允許開門的綜合大賣場超市家樂福, Fnac成為眾矢之的: 蔬菜水果和新款大衣近在呎尺, 牙膏和化妝品也並排陳列, 怎麼分開? 開放一家大賣場的食品部門, 消費者可以隨手挑沙拉香腸, 冷凍披薩, 幾步之遙的衣服圍巾, 化妝品, 影音出版統統圍起來, 不准販賣.

    是不是有點怪? 可是獨立小商店卻炸了鍋, 認為這個規定圖利大超商, 扼殺獨立小店, 是不公平的商業競爭.

    甚麼是基本生活物資? 有人說: 我不懂為何抽菸是, 讀書不是? 為什麼喝酒是, 餐廳喫飯, 剪頭髮化妝打扮就不算?

    還有花. 周末是法國人掃墓節, 花店允許營業, 今天起就不准了. 買花很重要為何不是基本民生物資??? 小孩的玩具也應該是! 有人嚴正抗議.

    於是從封城以來, 法國有十來個城鎮市長抵制中央政府的禁令, 支持小店繼續營業開幕. (其實這些地方鄉鎮市長心中很清楚, 是這些市民的選票讓他們能繼續擔任公職的, 不是中央指派的.)

    可是如果花店, 書店, 餐廳, 理髮店…也都開放, 那幹嘛封城?

    吵了一個周末, 今早政府宣佈: 那大家都不要玩, 超市賣場的影音出版, 服裝化妝品… 非食品藥品的統統給我圍起來, 不准販售!

    這下大家都GG了…

    如果要超前部署的話, 我還真的不知道這次法國如何從第二波疫情死地求生. 照總統馬卡龍的說法, 他希望確診人數可以被壓下來, 封城一個月僅到12/1. 但是多數醫學專家都說這是不可能的. 一般認為應該會封到12月中.

    可是如果12月中解禁, 屆時是法國人採購禮物準備過聖誕節的重要時刻. 解禁後的紓解和報復性過節消費肯定會有四處流動的龐大人潮, 難道不會造成病毒散播, 醞釀過節後的第三波疫情?

    莫非明年初要再度封城?

    可是如果12月中不解禁, 繼續封城到聖誕, 到跨年, 法國人肯定會瘋掉. 經濟商業禁得起如此長期的封城? 人的社會狀態和精神狀態呢?

    看了兩天的新聞與各領域專家的卓越見解, 有個名家關於民生必需品的定義看法最有洞見: 所謂民生必需品是隨著季節時間有所改變的. 3, 4月春季到處花朵盛開, 花店賣花當然不是民生必需品; 可是11月的萬聖節要上墳掃墓, 祭奠花束就是必要的! 第一次封城時學校不用上課, 文具筆記本不是必需品, 可是這次學校照常上課, 文具就是必需品! 依此類推, 年底靠近聖誕節時刻, 小孩的玩具就是必需品.

    是不是很有道理?!

    我聽得暗自點頭稱讚, 也在心中自問: 那我秋季的民生必需品是甚麼?

    想半天, 恍然大悟: 當然是蒙布朗栗子蛋糕啊~ 秋天沒有用一圈圈栗子泥包裹住一座鮮奶油小山, 山頂還要有一顆糖漬栗子的蒙布朗怎麼過日子?

    馬上穿好外套, 帶著零錢袋, 填好放風證, 走Z字型路線出門買秋天民生必需品~

  • 第三類藥品網路販售 在 同志人夫鄒宗翰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9-22 05: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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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國衛院陳慧諴 (Hwei-Hsien Chen)教授指導
    #我和泊喬共同寫了一篇GHB的科普文章! #多多指教!
    #神仙水 #乖乖水 #液態強暴丸
    #GHB無色無味__小心防範不受害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 廖泊喬醫師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 陳亮妤副主任

    一、前言
    Gamma-hydroxybutyrate(γ-羥基丁酸,以下稱GHB),為中樞神經抑制劑,是一種無色無味的透明液體,也有粉狀或粒狀的型態存在,易溶於水。俗稱為液態搖頭丸、液態快樂丸、迷姦藥水、神仙水、G水、X水。GHB會使人快速昏睡及暫時性喪失記憶力,被居心不良者加入飲料中,也很難察覺,是一種惡名昭彰的約會強暴藥之一,我國以第2級毒品及管制藥品列管,以避免該藥物被濫用的情形發生。

    二、GHB各國管制概況
    GHB於1874年第一次由俄羅斯化學家柴瑟夫合成,曾在1960年代被廣泛使用於實驗室神經傳遞物質之研究中,並約於1970年代開始被濫用。1990年代,美國濫用GHB之人數明顯增加,尤其於酒吧與俱樂部常見,然而同時也發生了許多中毒及死亡之個案。依美國藥物濫用警示網路(Drug Awareness Warning Network,DAWN)報告,1999年因使用GHB至急診就醫病人高達2,960位。在1999年時,美國聯邦緝毒署(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DEA)宣布將GHB、愷他命及FM2(Flunitrazepam,一種安眠鎮定藥物)三種被嚴重濫用的毒品,併稱為「約會強暴藥」(Date Rape Drugs)。並於2000年時,進一步將GHB列入第一級毒品管制。管制後,不論是持有、製造或販售GHB的都有刑責。惟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核准GHB(商品名為Xyrem)為有效治療猝睡症(narcolepsy,一種在非睡眠需求時段多次睡著的睡眠障礙)之藥物,為醫師可合法開立的處方藥物。另,英國亦於2003年開始,GHB被列為其第三類毒品,納入英國濫用藥物法(Misuse of Drugs Act)之中。

    GHB於台灣開始濫用時間稍晚於美國及歐洲,約於2000年左右濫用情形較多。在2001年,法務部於第260期法務部公報中說明,因GHB為無色、無臭、無味之液體,經常被濫用於俱樂部內,而導致中毒與約會強暴之結果,是故將GHB列管為第二級毒品。另,GHB於台灣目前尚未拿到任何藥物使用許可證,因此並無合法處方的可能性,皆為非法使用。

    依據筆者的臨床經驗,GHB常以液態盛裝於小瓶罐(約為眼藥水瓶般大)中,需要施用時再酌量倒出,以瓶蓋就口喝,或是稀釋於水或飲料中服用,也因此施用者常常描述自己一天喝幾「蓋」。台灣濫用者多半是使用工業用GBL、較少見到濫用者使用GHB,但由於GBL有怪味,直接服用,會刺激使用者的口腔、喉嚨以及胃部,因此一般都會加入果汁或其他飲料後飲用。

    三、GHB之藥理機轉與作用
    GHB 的英文全名是gamma-hydroxybutyrate,中文名為γ-羥基丁酸,又稱4-羥基丁酸。與GHB類似性質的化合物有GBL(γ-丁內酯,gamma-butyrolactone)和1,4-丁二醇1,4-butanediol (1,4-BD),這些藥物可能為GHB的類似物或前驅物質 。

    其中1,4-丁二醇1,4-butanediol(1,4-BD)經過醇脫氫酶(Alcohol Dehydrogenase)的催化作用產生γ-羥基丁醛(γ-Hydroxybutyraldehyde),再經過醛脫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產生GHB;GBL 則在進入人體內後,經由血液中的內酯酶(lactonase) 作用代謝成為GHB,其化學結構類似物與代謝圖如圖。

    GHB具有鎮靜與麻醉效果,其作用與人體內抑制性神經傳導物質GABA (gamma-aminobutyric acid) 類似,代謝路徑係經由GHB 脫氫酶(GHB dehydrogenase)的作用代謝成Succinic Semialdehyde(SSA) ,如圖一。並透過結合GABA-A(α4βδ)受體 以及GABA-B受體產生神經傳導抑制效果。除此之外,GHB本身可由人體自行產生,為中樞神經系統中重要的抑制性傳導物質,可以調節睡眠、情緒與焦慮感。

    口服使用GHB的吸收快,開始作用時間為15至30分鐘,血中最高濃度為20至45分鐘,半衰期 為30分鐘至50分鐘,作用時間為1至6小時。也因此,個案通常需要在數小時內,再度使用GHB,以避免濃度下降與戒斷症狀 表現。

    四、GHB的中毒與戒斷症狀
    GHB常被宣稱可助性慾、增加性功能,具欣快與幻覺作用,與酒類併用時更會加強其作用。GHB的毒性相當強,大於60 mg即有過量危險,使用過量會有類似其他鎮定劑過量之表現,包含血壓低、心跳慢、呼吸慢等表現,意識狀態包含失憶、嗜睡、躁動、昏迷甚至癲癇,其他身體症狀包含噁心、嘔吐、頭痛等,嚴重時,甚至會呼吸抑制或昏迷。根據2017年Madah-Amiri D等人在挪威發表的研究,發現約有69% 的GHB使用者曾有意識昏迷的經驗。

    GHB戒斷症狀與酒精戒斷症候群頗為類似。另外,GHB的戒斷症狀與停用時間相關,在停用1小時到3小時內,可能會有強烈渴求感、心搏過速、大量冒汗、躁動等症狀。停用3小時到3天內,會有交感神經異常導致生命徵象不穩定、譫妄、意識模糊、精神病症狀(如聽幻覺)等。在2008年Jeremy M. Wojtowicz等人進行文獻回顧研究後發現,GHB最常見戒斷症狀表現包含手腳顫抖(67%)、幻覺(63%)、心搏過速(63%)與失眠(58%)。一般而言, GHB的戒斷症狀比起酒精戒斷症候群,發作時程更短、症狀更為嚴重,個案譫妄表現的比例更高(12%)。

    五、GHB臨床診斷與治療
    由於GHB在人體內停留時間不長(半衰期約3-6小時),且絕大部份會被代謝,只有1-5% 在尿液中,因此在臨床中大部分施用者無法以尿液檢驗方式測出。同時由於人體本身就會產生,即使尿液檢驗出來,也無法斷定施用者有使用GHB情形。因此,臨床上主要是依據施用者使用非法藥物暴露史(個案的接觸場所、同伴使用)、施用容器(小瓶)、或是家屬轉述得知,同時評估個案臨床症狀表現給予適當治療。

    有關於GHB過量中毒之治療,目前並無任何解毒藥物,主要是緩解症狀的支持性療法。至於成癮者的戒斷症狀治療,臨床使用苯二氮平類(Benzodiazepines,BZD) 以緩解戒斷症狀,若是產生幻覺、躁動、肌肉抖動與抽搐等症狀時,再分別針對症狀治療。在國外的案例中,也有針對戒斷症狀而使用醫療用GHB來進行漸進式減量,除此之外,2018年筆者的研究團隊發現,以治療酒精戒斷譫妄的方式,可以成功處理GHB戒斷導致的譫妄。

    六、結語
    GHB又稱G水、神仙水,無色無味且作用快速,臨床上常見施用者服用過量甚或戒斷症狀而發生危險的併發症,實需要對此物質使用提高警覺。呼籲民眾注意自身的安全,拒絶來路不明的藥物、飲料或食品,對於來路不明的休閒零食、即溶咖啡包、奶茶包等飲料,須提高警覺,切記「不是我的東西我不碰」,請勿隨便接受別人請的飲料,更別讓已開封的飲料離開視線,也避免出席用藥性愛派對,以免為了一時欣快而遺憾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