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溫莎堡天氣晴
不論是一日觀眾,或是熱衷足球的球迷,都一定被前幾天冰島的守門員,將阿根廷隊大梅西的12碼球擋住這一幕給震驚了。
從這場比賽開始,開始出現一系列的「冰島能,為何台灣不能」的討論。
其實能比較的方面當然很多,因為兩個國家差異性過大,所以很多東西自然是冰島能而台灣做不到。
像是...
#我在溫莎堡天氣晴
不論是一日觀眾,或是熱衷足球的球迷,都一定被前幾天冰島的守門員,將阿根廷隊大梅西的12碼球擋住這一幕給震驚了。
從這場比賽開始,開始出現一系列的「冰島能,為何台灣不能」的討論。
其實能比較的方面當然很多,因為兩個國家差異性過大,所以很多東西自然是冰島能而台灣做不到。
像是台灣的體育建設和教育,看待人生意義的偏差價值,以及性別平權的落實等等都是兩國之間所存在的許多不同。
每當有世界賽事時,才又開始重視台灣體育的問題 ; 看見冰島球員多樣化的球員人生,才開始思考我們對人生意義的看待落差 ;
又或是有感情社會案件和校園性別罷凌事件發生,我們才又去積極審視這這些一直被忽視甚至是被攻擊的性別法案。
這就是台灣,速食文化的台灣。
不論是體育、文化或者是平權,我們過去的討論一點都不會少,但總是要等到什麼大事件發生,才會又吸引住台灣社會的眼球,然而這樣的熱度始終撐不到一個徹底的改變,永遠治標不治本,關注度退燒了,問題依然繼續存在。
冰島的幾件事情:
1. 1928年廢除死刑。
2. 1996年立法禁止性取向相關歧視及仇恨言論與罪行。
3. 2009-2013年的冰島總理Jóhanna Sigurðardóttir是世界各國中第一位和同性伴侶結婚的國家領導者。
4. 2010年通過性別中立婚姻法。(同性婚姻合法化)
我們來看看2018年的台灣:
1. 年底要進行反婚姻平權的公投。
2. 要女性政治人物具有陽剛的特質,又質疑沒有走入家庭的母性缺乏。
3. 安樂死、死刑、通姦除罪化的討論踟躕不前,伴隨著新聞事件半調子的點到為止。
4. 情殺案件中選擇檢討「女性的被性侵害資格」(年輕、貌美、裸露)。 在這樣的落差下,怎麼期待台灣做到冰島的「能」呢?
一個國家的人民要幸福,不需要中國的人多勢眾,也不用美國的船堅砲利,而是人民的和諧相處和團結一致,族群間互相尊重,齊心為了更好的目標努力而不是為了基本的人權成天衝突和鬥爭,才能夠真正把國家帶到對的方向去。
如果台灣有一天,性別和性取向不再成為評斷人的標準,教育的學科和術科也不再比重失衡,而且對各行各業都抱持著尊重專業的態度。
等到那個時候,整個社會沒有歧視也沒有仇恨,人民個個安居樂業,這樣齊心協力的國家,怎麼可能不偉大呢?
屆時,就是其他國家要問:「台灣能,為什麼我們不能?」 #從世足討論台灣的速食文化
#黃靖芸律師
第一個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 在 獨立評論在天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紐西蘭有望成為全球第七個安樂死合法化國家】
紐西蘭去年通過《終止生命選擇法》(End of Life Choice Act),最近針對安樂死合法化法案進行公投。初步結果顯示,約65%的選民贊成安樂死。儘管還有50萬張海外選票尚未點算,但不足以改變公投結果,也意味紐西蘭有望成為全球第七個安樂死合法化國家。
其實,瑞士作為全球第一個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在安樂死討論上早已遙遙領先。除了「協助死亡」之外,「老年自由死」也是社會關注的焦點。究竟人生最後一個出口,該如何避免「無法自我控制地顯示自己的陰暗面」,讓自己死得高尚、死得優雅?https://bit.ly/326vXxo
第一個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 在 許毓仁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即刻推動尊嚴善終法】
今年六月,我以 #安樂死 相關問題,質詢大法官被提名人呂太郎司法院秘書長。呂秘書長表示未來若是推動安樂死合法化,應該要設置一部嚴謹的「特別法」。安樂死不能把減輕醫療負擔作為重點,反而應從 #人性尊嚴 的觀點來看。
臺灣有沒有安樂死合法化的需求?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統計指出,2016年(民國105年)國人健康平均餘命為71.2歲,不健康的存活年數是8.8年。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2018至2030年間老年人口增加216萬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於2017年發布「安樂死合法化相關議題看法調查」問卷,結果顯示超過九成(92%)表態支持台灣通過安樂死合法化。由上述統計資料可以得知善終議題迫在眉睫,且現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及《病人自主權立法》尚未能符合部分重症病人之需求。
因此,我決定推動《 #尊嚴善終法》來實現個人的 #善終自主權,維護我們的尊嚴直到生命的最後一課。本法所稱 #尊嚴善終,是指依病人自願之請求,由醫師終止病人的生命,或由醫師提供終止生命的協助,而由病人自行終止其生命。換句話說,「尊嚴善終」實際上包含了「#自願積極安樂死(Voluntary Active Euthanasia)」及「#協助自殺(Assisted Suicide)」兩種行為。基於國情考量,而選擇以「尊嚴善終」作為法案的名稱。但是法案條文的撰寫可能是合法化之路上最簡單的一件事,而真正困難與挑戰在於凝聚社會共識。
雖然我們都知道安樂死這個議題的重要性,但在忌諱談死的文化下,社會大眾、專業人士及政府尚未能展開充分的公共討論。為什麼這樣的公共討論在安樂死合法化的路上是必經之路?觀察國外的立法經驗,便能窺知一二。
#荷蘭 是 #世界上第一個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 ,在2002年即通過《請求終止生命及協助自殺(審查程序)法(TERMINATION OF LIFE ON REQUEST AND ASSISTED SUICIDE (REVIEW PROCEDURES) ACT)》。然而,荷蘭這部關於安樂死及協助自殺的法律規範,並非單純透過立法或是法院判決促成其合法化。而是透過醫療專業(特別是「醫學協會(the Medical Association)」)、利益團體(特別是「自願安樂死協會(Association for Voluntary Euthanasia)」)、政府、國會、衛生理事會(the Health Council)、國家安樂死委員會(the State Commission)、「雷門林克委員會(Remmelink Commission)」(被指派執行關於安樂死與相關實踐的經驗研究)、專家學者、司法部、檢察機關、醫學懲戒仲裁機關(the Medical Diciplinary Tribunals)、醫學稽查團(the Medical Inspectorate)、政黨、社會與宗教組織、媒體及大眾共同的參與。
荷蘭花了多久的時間才完成立法?多少的努力才成為極度尊重個人醫療自主權的國家?早在1952年一位恩荷芬(Eindhoven)的醫生因為他飽受結核病末期折磨的兄弟要求,而協助結束他的生命。地方法院基於刑法第293條受囑託殺人罪,判決該醫生有罪並判處一年緩刑。當時,這個案件並未造成引起太多的關注。接著,一連串類似的案件持續進入法院審判,而法院的見解漸漸的開啟安樂死合法化的大門,也逐步形成了有效的公共討論空間。1986至1997年的期間,各界便致力於將關於安樂死的既有法律見解與醫療實踐編纂成法案,而直至2002年才終於完成立法。由此可見,安樂死合法化並非一蹴可幾,而是需要一步一腳印的堅持。
從現在開始,我會努力搭建 #尊嚴善終公共討論平台,期望能讓社會大眾及各界專業人士充分的對話。但是這項任務需要每一位臺灣人民的參與,請大家將善終議題列入 #人生必思辨 的清單中。接下來,我會持續發表尊嚴善終的系列文章,請大家協助分享給身邊的親朋好友,如果能坐下來聊聊彼此的看法,那就再好不過了!
#為了尊嚴不畏艱難
#即刻開始投入作戰
#和許毓仁一起推動尊嚴善終法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89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