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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竹南兼職工作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9,755的網紅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你不可錯過的打工族權益須知 「在家免出門,只要提供帳號,每週就有三萬入帳!」,你曾經看過類似這樣的招募廣告嗎?斜槓正夯,學生族群也常透過打工賺零用錢。最近有民眾跟我反應,他在找尋打工職缺的過程中發現可能有違法,甚至是詐騙情形。那常見的違法情況會是哪些? 不少勞工和雇主都以為只有全職工作適用勞基...
竹南兼職工作 在 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你不可錯過的打工族權益須知
「在家免出門,只要提供帳號,每週就有三萬入帳!」,你曾經看過類似這樣的招募廣告嗎?斜槓正夯,學生族群也常透過打工賺零用錢。最近有民眾跟我反應,他在找尋打工職缺的過程中發現可能有違法,甚至是詐騙情形。那常見的違法情況會是哪些?
不少勞工和雇主都以為只有全職工作適用勞基法,但其實只要雙方成立「僱傭」關係,就應該遵守勞基法和相關就業法規,所以部分工時勞工(工讀生、臨時工)也有勞動權益保障。今天就來跟大家分享「打工」常見的勞資問題和陷阱:
1.「#你只來工作幾天不用保勞保」
凡是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6、8條的勞工,都應參加勞保,就算是員工只有五人以下的微型公司也要保就業保險,以及提繳勞工退休金。有些雇主為了節省費用和行政程序,不幫部分工時勞工投保。然而,勞保非常重要,除了可以累計年資,遇到職災時還可以申請給付。特別是有許多兼職勞工是在工地、廚房和倉庫等環境工作,存有一定職業風險。大家剛到新工作時,一定要確認雇主有沒有加保,不慎發生意外時才能請領給付。如果遇到雇主不願投保,可向勞保辦事處申訴。
2.「#你才來二天就離職不用給你薪水」
有些勞工到職幾天後發現工作不合適想離職,卻遭雇主刁難不發薪水。勞工真的只能摸摸鼻子認栽了嗎?其實依照勞基法規定,只要勞工確實有提供勞務,就算只有出勤一天,甚至是一小時,雇主都應該發放約定薪資。
3.「#公司預算有限不提供加班費」
勞基法第24條規定,一日正常工時是八小時,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意即當日工作第九、十小時工資應乘以1.34,第十一、十二小時乘以1.67)。
4.「#工讀生沒有特休」
依勞基法第38條規定,勞工工作滿一定期間,雇主應給予特別休假,工讀生也不例外。只是因為打工族的工時少於全職勞工,所以雇主可以按實際出勤比例發放。假設一個工讀生每週工作只有20小時,當一般全職員工年資滿一年取得7天特休時,這個工讀生可以得到3.5天特休。
5.「#應徵者限身高175公分以上的男生,#五官端正」
依《就業服務法》第5條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規定,為保障每個人的工作權,以及促進性別平等,雇主徵才時不可以無端限定性別或是長相。儘管性平法實施已久,但仍然很多臉書工作社團和line群組看到,徵才訊息寫「限男」或「限女」等無正當理由的性別歧視限制。
6.「#在家不用做事就有薪水」
如我一開頭說的,有些徵人貼文寫明只要出借你的銀行帳戶,每週就可以獲取高額租金。然而,任意出借帳戶給陌生人的下場,往往會被拿來非法使用,導致帳戶被凍結,甚至要連帶負上刑責。另外,直播主行業正夯,吸引年輕人們加入,但要注意有些內容涉及博弈和色情,有違法的疑慮。
影集《富豪辯護人》中有一句台詞:「我認為沒有比懂法律,更能保護自己的方法。」希望大家看完這篇貼文,都能在工作時更留意自己的權益,同時可以擅用網路搜尋雇主的風評及是否有勞動檢查不合格的紀錄,看到誇大和內容隱晦的徵人資訊要提高警覺,畢竟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千萬別因小失大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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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南兼職工作 在 政變後的寧靜夏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願連線成面、集面成體
-\-\-\-\-\-\回應吳明峯【氣象學家與冷血殺人魔的一線之隔】文
二二八事件七十三週年,世界上又多了一篇把外省人描寫成冷血殺人魔的文章。
我們就來看看這位冷血殺人魔,能不能在七十四週年的時候,看起來更立體一點。
闢謠會跑斷腿,我們就集中看他寫的這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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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一九四六年十二月四日《民報》報導,當時市副議長楊元丁的質詢:
「一、市府接收時,本省人有一三四名,據十一月二十一日報紙上的統計,外省人七十六名,本省人七十四名是何故?二、公營事業也是外省人佔多數。三、市長前對林兩成的答覆說:因為土地生疏不知,有能相信的找本省人不到(找不到可信任的本省人),所以採用知己的外省人……有人說,現在市府採用人員,像是日本帝國主義一樣的奴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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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人石延漢真的把台灣人當奴隸用嗎?事隔七十多年,我們就來分析一下,基隆楊元丁老先生這話說得公道不公道。
陳儀時代的公務員任用,基本上我們可以用三個概念做一個快速地理解,就是:掐頭、去尾、不看中間。
「掐頭」,是要論一個迷思,這個迷思是認為陳儀接手台灣後「政府中的台籍公務員不增反減」。之所以得到這個結論,是因為大家,選擇性地,把日本時代的台籍比例掐頭掐掉了。
日治末期台籍公教人員的比例佔全體的55.53%,這個數字,無論和長官公署的任何時期相比,都是遠遠不及。
你只要不掐頭,長官公署時代的台籍公教人員比例,比起日本時代,根本是爆量增長。
陳儀接手政權後,台籍公教人員比例,在接收初期突然暴衝到76.06%,但在幾個月之間又暴跌到62.11%,之後緩慢爬升,最終穩定在72-73%之間。換句話說,如果你拿後面的任何一個數字和最初的76.06相比,當然你只會得到雇用台灣人越來越少的結論。
問題是這個最初的爆量是怎麼來的?這個76.06%是1946年4月的統計,1946年4月是一個很重要的時間點,因為從此時開始,長官公署才大致完成了機關接收的工作,正要開始做組織重劃。在這個時間點之前,除了極少數的事項,大部分都是日本時代是怎樣、就繼續怎樣運作,就是邊運轉、邊接管的不跳停心臟手術啦。
換句話說,如果你是一個記者,在好比說1946年3月來到台灣,看到台灣如何如何,然後你就下結論:「中華民國剝削台灣人民!」抱歉,你看到的其實是日本怎麼剝削台灣的。不要笑,大記者Harlow M. Church就犯過這個錯誤。
台籍公教人員為什麼會在4月爆量?很簡單,就是因為新舊人並存嘛,就像每個月沒有付水電瓦斯電信費之前你的薪水一樣。拿這個過渡期間的數據當作比較的基準,根本沒有意義。
過渡期之後呢?別急,我們先看第二個概念。
第二個是「去尾」。
「去尾」主要是要論另一個迷思,就是認為在外省人政權統治之下「台灣人只能當低階公務員」。
和數據無關,我們單純是要說一個造假被抓到的事情。如果你去查維基百科的二二八事件條目,裡面引了一段李筱峰在《解讀二二八》的說法:
「奉命抵台調查二二八事件的監察委員何漢文,在1947年的調查報告中即指出:
簡任官之214人中,外省人佔了202人(94.39%),本省人僅12人(5.61%);
簡任待遇者228人,外省人佔204人(89.4%),本省人僅24人(10.53%);
薦任者1704人,外省人佔1385人(81.28%),本省人佔319人(18.72%);
薦任待遇者,1438人,外省人佔951人(66.23%),本省人佔487人(33.87%);
服務機會不均等,如各機關高級人員以外省人居多,而臺灣同胞每多屈居下僚,所得待遇高低尤不公允。」
很糟糕的是,這是一筆造假的資料,因為有人把何漢文原文的最後一段去掉了,還移花接木加上自己的評論。
原文在引用數據後,其實是說:
「由此可知高級公務員本省人所佔者過少,此固較之日本統治時代十一萬公務員中,僅有台胞簡任者一名、薦任者六名,已顯有進步,然此後台省既重歸我國國土,自應設法培植其本省高級幹部人才,以求糾正過去之偏頗現象也。」
卻被有心人刪改成了完全相反的意思。
換句話說,比起日本時代,台籍公教人不但整體數目上爆量,每一個官等分別去看,也全部都是爆量。
我們稍微看一下這個爆量是怎麼來的。
日本時代有著「玻璃天花板」。官制中所謂的「高等官」,指的是除了最低階的「判任官」外的「親任、敕任、奏任官」。親任官只有台灣總督一人,我們就不談。剩下的敕任、奏任官兩種,目前的研究,一般都認可整個日本時代五十年,台灣人只出了1位敕任官杜聰明。硬要說的話還可以再加上1人,即劉明朝,但他只當了一天就退休。而曾在總督府服務的高等官的總人數,僅僅在三十人左右。
這就是陳儀來台之後遇到的問題:台灣人好可憐!
你是陳儀你怎麼辦?
你想的就是陳儀想的:台灣人全部無條件升官。
方法大致如下:
日本時代「敕任、奏任、判任」,比照中華民國時代的「簡任、薦任、委任」。判任官依日本時代原有級數無條件調高一至三級,最高調到委任封頂。
中階薦任官的資格門檻,從大學畢業降為專科畢業。
低階委任官的資格門檻,從專科畢業降為高中畢業。
委任幹五年以上的就直接給薦任資格。
雇員幹三年以上的就直接給委任資格。
從事公益活動(是的,我沒寫錯、你沒看錯)滿五年的,就直接給你委任資格。
就是這樣,我們就得到了高等官數十倍的瞬間大爆量,此時不過是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區區第一年。
但你或許也注意到了,這個政策是有「排富條款」的,把零拉成低階、把低階拉成中階,但這個政策並不希望把原有的中階直接拉成高階。
為什麼?
如果你是真正的菁英,明知道這裡有玻璃天花板,你會硬要去闖嗎?沒那麼賤骨頭吧?最高階的簡任官,當然不能從原有的台籍公教人員直接升,而是要從外部拉新的台灣人進去!
懂這個邏輯,我們就來看第三個概念。
最後是「不看中間」。
前面我們提到了,台籍公教人員的比例,歷經初期的大爆量,後來暴跌約15個百分點,最後才拉回。這中間發生了什麼事?
由於日本人在統治的最後階段,突然大量印鈔,把公教人員的薪水,一次性發到了1946年3月才離開。這就導致了原有的台籍人員,在1946年的4月後開始出現離職潮。離職的原因當然各人不同,但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公教人員的薪水實在追不上戰後的物價上漲,並且經常有欠薪的狀況。
這時候就出現了一個非常、非常、非常有趣的歷史場景。
看過「圍城」嗎?外面的要殺進去,裡面的要殺出來。1946年的台灣就發生了這樣的場景,一方面,參議員大聲痛罵政府不給台灣人機會當公務員,但另一方面,身在公門的台灣人卻大量離開公職跑道。而那些留在公部門的人,也有很多人因為偷偷兼職被抓到而開革。
這裡面的最大宗,正是公部門中的「醫療人員」。這道理不難理解,醫療人員在民間都能有很好的待遇,他當然沒有對這種低薪又欠薪的狀況逆來順受的誘因。由於醫療人員離職情況實在太嚴重,還引得陳儀發布署令,聲明醫療人員未經合法手續辭職即棄職者,不發給開業執照。
在這種狀況之下,你是機關的主管,你的單位沒人了,你會怎麼辦?
將將~~~是的,沒錯,凹自己人嘛!
把自己親朋好友拉下水,用情感的力量,合力撐起搖搖欲墜的公共服務。
這裡面凹最大的人是誰?也不意外是台灣人自己,一方面是地緣關係,另一方面是因為日本時代末期的皇民化運動,在台灣建構了一個以親族為單位的,在公務員任用上有優待的特殊階級。一個優秀的公務員,當然就容易拉他也有行政經驗的親戚來幫他度過難關。
再去看一眼維基百科二二八事件條目吧,裡面提到「外省人牽親引戚」所舉的證據:
「如臺中法院之大部分職員為該院院長的親戚,佔全法院職員過半數。」
這位拉了二、三十個親戚在自己單位當公務員的「外省人」,名叫饒維岳,苗栗竹南人,日本名為宮崎峰明,在日本時代就是法官,可說是台人菁英中的菁英。(資料來源:《台灣紳士名鑑》頁267、興南新聞《台灣人士鑑》頁386、新民報《台灣人士鑑》頁497)。從台中地方法院院長的任期來看,陳儀接收臺灣司法機關的第一時間,饒法官即獲得留用,並升任該法院院長,任期從1945年12月17日至1946年12月4日。(《司法院史實紀要》,第三冊,頁312)在任期到一半左右,就被《民報》報導了他在自己的單位中任用親戚的「醜態」(無奈)。(資料來源:〈長官禁令哪裡去?索親引戚比比皆是!各地方法院之醜態〉,《民報》,1946年7月6日)
開不開心?意、不、意、外~~?外省人哪來那麼多親戚在台灣啦。
但無論如何,我們還是要幫饒法官說話的,他在當時的決定,那是沒有辦法的辦法,這麼做的,在當時也不只是他。
這個青黃不接的狀況,後來逐漸改善了,因為長官公署的財務狀況漸漸好轉,大量開辦的短期訓練班,結業的台灣民眾也陸續放缺任用。這就是1946年整年,台籍公教人員比例先下滑、再逐漸上升的由來。最終的比例大致鎖死在外省1、本省3的比例,這大概是陳儀心中的底線吧。
回到當年的基隆,我們再看一眼楊元丁老先生對基隆市長的質詢。
「一、市府接收時,本省人有一三四名,據十一月二十一日報紙上的統計,外省人七十六名,本省人七十四名是何故?二、公營事業也是外省人佔多數。三、市長前對林兩成的答覆說:因為土地生疏不知,有能相信的找本省人不到(找不到可信任的本省人),所以採用知己的外省人……有人說,現在市府採用人員,像是日本帝國主義一樣的奴隸政策。」
有沒有不一樣感受了?
為什麼接收時(1946年4月)本省人有134,到了11月,本省人只剩74名?
為什麼基隆市長要報告議員,因為我人生地不熟,在這裡找不到可以相信的台灣人,只能先用知己的外省人?
楊元丁老先生當年說外省人和日本人一樣把台灣人當奴隸,這話公道嗎?
隔了七十三年,你能跟我一樣,看到當年的基隆石延漢市長回答時,那個尷尬又不失禮貌的笑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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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創新政治,徵的就是你】
選戰只剩下100多天了,哲成的競選辦公室即將成立,也開始擴大徵才,希望能招攬更多優秀青年加入新政治的行列。
希望能結識苗栗有志改變台灣政治文化的夥伴,願意長期投入政治工作者佳,必須認同或不排斥民眾黨的理念。
工作職缺:
隨行秘書-跟著哲成上山下海到處跑透透,可以第一線接觸鄉親,需要有汽車駕照,能與人親切互動者佳。
多媒體人才-具平面設計或影片剪輯功力,配合選戰文宣輸出,空戰高手。
新聞政策人才-具時事敏感度,有分析能力,能撰寫新聞稿,候選人演講稿,具政策論述能力。
工作地點:竹南(隨行秘書為跟車到處跑)
工作薪資:3萬-5萬(視工作項目和工作時數勞雇雙方面議)
工作時數:依勞基法規定
有興趣應徵者請將簡單履歷及想應徵之職缺寄信到以下信箱(亦可私訊我)
miaoli2020tmd@gmail.com
若無法全職配合,有意願兼職或外包者,也可在信件中說明。
謝謝大家鼓勵,這條路我們一起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