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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竣工查驗產品中有2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430的網紅郭鴻儀-議員日常,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在地儀雄讚 鄉親ㄟ~5月7日台南市議會第3屆第5次定期會進行『工務部門業務報告及質詢-工務局、水利局』議程,鴻儀向鄉親報告今日質詢重點。 #臺南市仁德區勝利路計畫道路(文華路至中正路)計畫進度 勝利路延伸至東區(仁和路)本計畫設計之初僅延伸到文華路,鴻儀極力推動,認為應再往西延伸至東區仁和路,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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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2 17:14:43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足,校方擬在化南新村興建法學院大樓,當地居民反對,向文化局提報文資,訴求全區保留,文資委員也多次前往會勘
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中華民國106年7月27日文化部文授資局綜字第10630079121號令訂定
第一條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聚落建築群之修復及再利用,應基於文化資產價值優先保存之原則,並保存主要紋理、原有建築式樣、風格與外在形貌或重要之開放空間、環境與景觀。
第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應符合其聚落建築群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規範,優先保存聚落建築群原有生活形態與無形文化。
第四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包括下列標的:
一、聚落建築群之建築、構造物。
二、聚落建築群整體空間紋理。
三、聚落建築群保存再利用之必要公用設備、公共設施。
第五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其辦理事項如下:
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二、規劃設計。
三、施工。
四、監造。
五、工作紀錄。
六、其他相關事項。
第六條前條第一款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依據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保存強度分區、分級設定,擬定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及內容。
二、現況調查,包括擬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內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結構、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調查。
三、文化資產價值與再利用適宜性之評估,原有建築形式工法之調查。
四、景觀維護方針、修復或再利用原則、方法之研擬。
五、必要之現況測繪或圖說。
六、修復或再利用所涉建築、土地、消防與其他相關法令之檢討及建議。
七、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四條所定因應計畫研擬之建議。
八、修景、環境設施整建整備、防災系統設施之設置建議。
九、修復或再利用實施期程及經費概估。
辦理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第七條第五條第二款規劃設計,應依前條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為之;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必要調查之資料整理分析。
二、規劃及設計方案之研擬。
三、現況之測繪、圖說繪製及必要差異分析。
四、必要景觀與設施保存之設計。
五、必要之結構安全檢測及補強設計。
六、施工說明書之製作。
七、工程預算之編列。
八、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他相關法規適用之檢討。
九、依前條第一項第七款之建議研提之因應計畫。
辦理規劃設計,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
前項所定之開業建築師或相關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第八條第五條第三款施工,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原有構件、文物種類及數量之統計。
二、各項現況之清理、清點、核對及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之記載。
三、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
四、有關施工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與設備商資格文件及名冊之備置。
五、修復構件之量測及彙整。
六、原用材料之保存、修復或更新及品質之管理。
七、原有文物、重要風貌、設備保護措施之執行。
八、施工中因重大之發現所為對業主之通報。
九、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將竣工書圖及因應計畫送土地使用、建築及消防主管機關建檔。
施工廠商於第五條第三款施工中,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
第九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之施工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一年以上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二、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前項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應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工地負責人於施工期間,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第十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內容中,其保存強度分級高者,原有建築與景觀形貌,應由具備傳統匠師資格者施作。
第十一條第五條第四款監造,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施工廠商辦理之原有構件及文物種類、數量統計之監督。
二、清理、清點、核對各項現況之督導,並查對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及其後續之建議。
三、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廠商相關資格文件之查對。
四、對施工廠商執行修復構件量測成果之校驗。
五、施工廠商辦理原用材料保存、修復或更新與品質管理工作之督導及查驗。
六、施工廠商執行原有文物保護措施之監督。
七、施工廠商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之監督。
八、施工廠商現況施工中重大發現提報之查對及建議處理。
九、施工廠商依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辦理竣工書圖與因應計畫建檔之協助及督導。
第十二條第五條第五款工作紀錄,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修復或再利用範圍之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施工前後修復狀況之紀錄。
二、參與施工人員與匠師施工過程、技術、流派紀錄及其資格文件。
三、採用科技工法之實驗、施工過程及檢測報告紀錄。
四、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重要公文書、工程日誌、工程決算、驗收紀錄及其他必要文件之收列。
五、修復成果綜合檢討與建議。
第十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進行,應受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前項指導監督,主管機關得邀集機關、專家或學者召開工程諮詢或審查會議。
前項諮詢或審查會議,得為規劃設計之審查、協助審查廠商書件、指導修復工程進行、審查各項計畫書圖及其他必要之諮詢。
第十四條因應聚落建築群之特殊性或非屬聚落建築群整體性之修復或再利用者,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其修復及再利用得依實際情形簡化,不受第五條至第十二條規定之限制。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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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儀雄讚
鄉親ㄟ~5月7日台南市議會第3屆第5次定期會進行『工務部門業務報告及質詢-工務局、水利局』議程,鴻儀向鄉親報告今日質詢重點。
#臺南市仁德區勝利路計畫道路(文華路至中正路)計畫進度
勝利路延伸至東區(仁和路)本計畫設計之初僅延伸到文華路,鴻儀極力推動,認為應再往西延伸至東區仁和路,才能疏導東區仁德往來德車潮,並緩解文華路的交通車潮,2020年12月8日說明會由顧問公司提出調整(西延構想)兩案。
1.構想一:延伸到仁和路與德昌路交岔口,但會在仁和路形成五岔路口,鴻儀認為該路口會成為新的交通瓶頸,以致車禍頻繁等問題。
2.構想二:延伸到仁和路與德信街路口,該計畫與德昌路交岔口僅距離20公尺,若增設路口號誌也容易造成交通壅塞。
鴻儀建議,依仁德都市計畫區邊緣延伸至仁和路,既可避免上上述兩案的交通瓶頸問題,更可減少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原案跨越仁德交流道特定區、仁德都市計畫、台南市都市計畫三區塊)。
#歸仁高鐵特定區(公兒六)特色遊戲場工程
鴻儀於108年6月17日正式函文工務局,建議將公兒六開闢為特色公園,獲得工務局正面回應,109年納入總經費800萬元的預算,目前已於109年12月25日開工,預計110年8月31日完工,將以「學習和探索」為主題,塑造科學城中的野趣生態遊戲場,主要遊具會包含滑索、砂坑、磨石子滑梯、攀爬牆、索橋、圓柱爬梯、木棧橋、梅花樁及平衡木等設施。
#將成為新豐區第一座特色遊戲公園。
#道路挖掘管理完工案件抽驗機制
為執行道路挖掘案件抽驗機制,工務局設置「臺南市政府工務局道路挖掘復舊品質抽驗小組」,逐月抽選抽驗案件,自109年8月16日至110年2月28日為止,由本府工務局抽驗小組抽驗 89件申挖案件(含施工現場缺失加強抽驗),其中45件經現場抽驗發現與本市自治條例不符,不合格比率超過50%,到底是因為工程品質不佳還是檢驗標準有問題?鴻儀於本次會研議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期盼能促成市府與管線單位的共識,以利未來公共工程的發展。
#關心「大臺南會展中心」工程進度
「大臺南市會展中心」由經濟部委託本府代辦,行政院核定總經費為20.02 億元,定位為綠色智慧展覽館,著重綠色產業展覽及會議,強化與綠能、科技及農業等地方特色相結合,興建 1 座室內展場淨高 12 米無柱空間之現代展覽館,除可容納 601 個標準格位的現代展覽館,並可作為多功能大會堂,至少可容納約 5,500 席會議使用需求,亦可利用活動隔屏分成兩展場獨立使用,互不干擾,可以做為表演、展示、體育競賽及其他活動等複合式多功能使用,工作報告中 本工程自107年9 月25 日開工,預定110年6月底完工。目前工程進度順利,文化局也正計畫今年底興辦第一次的展覽,讓我們一起期盼大台南會展中心落成。
#核發建築使用執照應完善里長通報機制
鴻儀於第二屆定期會聯合多位議員提案,要求臺南市政府工務局驗收發照前應邀請區公所經建課及里長共同會勘完成改善才能核發。但市府回應:為免影響民眾申請時程,使用執照竣工查驗不宜再由區公所及里長共同會勘,惟為顧及各公所及里長並無新建案資料,未能掌握公共設施是否受損。
鴻儀建議市府建立標準流程,將里長在審查流程機制中定位完整,避免不必要的誤會與觸法的可能,也能符合地方建設的實際需求。
#台86線快速道路高架橋下空間運用
鴻儀於上次定期會,提案盤點新豐區台86線路線橋下閒置空間活動,選址開闢「青少年及兒童運動共融遊戲場」、『台86線-東西向快速公路高架橋下空間利用可行性評估作業』等,解決休閒遊憩空間用地取得不易問題,市府回應要區公所評估及維護管理意願研議,視地方民眾需求而開闢,鴻儀再次強調,應整體盤點整體需求一起規劃,不應將責任推回公所。
#仁德治洪池園區增設公廁與照明
在市府大力推動將仁德滯洪池營造為「仁德景觀之心」,爭取經費改善周邊治水環境,同時可提高仁德滯洪池景觀與親水教育功能,鴻儀呼籲水利局,仁德治洪池占地超過24公頃,未來將會是民眾遊憩休閒的勝地,應增設公廁與照明,給予民眾方便;另外為維持水中生態,於枯水期時,應從進水廠引進基本水源,讓生態能夠延續。
本影片連結:https://youtu.be/39ofeaASwpA
鴻儀YOUTUBE頻道: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zTSZPoIbIrweY2Wb2CyP4w/
竣工查驗 在 桃園市議員周玉琴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質詢水務局:追縱老坑溪步道延伸工程進度~
市議會4/6日由市府水務局備詢,玉琴持續追縱楊梅區老坑溪步道延伸工程進度,水務局長允諾可望於5/18完工。對於楊梅凱悅假期社區於107年間已經完成社區汙水系統改管,要求水務局儘早克服困難納管處理。
玉琴多次質詢要求水務局辦理楊梅老坑溪橋下游步道建設,希望能整合發展河岸為觀光休憩新亮點,該項『老坑溪幹線排水綠廊環境改善計畫』已獲中央水利署核定補助2千餘萬元經費,辦理新建親水步道、跨橋、綠地空間等,藉此延續老坑溪橋下游步道建設。水務局於去年10月底開工,允諾今年5月完工。
玉琴另外關心楊梅凱悅假期社區(新農街與金山街路口)汙水系統納管進度,要求水務局認知到該社區於107年間即已將社區汙水系統改管完成,然而,經水務局辦理竣工查驗迄今,仍無法接通到新農街汙水管主線,迫使社區每月投入萬元經費以投藥方式辦理化糞池處理,要求水務局儘速克服接管問題。
💞同理心關懷萬家事
入里鄰建設好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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