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中華民國是不是白痴國家
🇹🇼白癡國家?
故事的主角,H 先生房子被台北縣政府拆了,於是他一狀把縣政府告上法院,然後聲請訴訟救助。但是,高等法院認為,他沒辦法證明他真的沒錢,所以駁回他的聲請。
H 君越想越生氣,提起了另一個訴訟,這次的被告是「中華民國」和「台灣高等...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中華民國是不是白痴國家
🇹🇼白癡國家?
故事的主角,H 先生房子被台北縣政府拆了,於是他一狀把縣政府告上法院,然後聲請訴訟救助。但是,高等法院認為,他沒辦法證明他真的沒錢,所以駁回他的聲請。
H 君越想越生氣,提起了另一個訴訟,這次的被告是「中華民國」和「台灣高等法院」。他主張,台南地方法院 1984 年的兩個民事判決,違反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甚至有一個判決還涉及刑法詐欺罪。
因此,他請求法院確認中華民國是白痴、神經病國家,還有確認高等法院駁回他訴訟救助的聲請「無效」。
可惜的是,1984 年判決因為年代久遠的關係,並沒有收錄在司法院的裁判書查詢系統裡面,無法得知到底是怎麼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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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之訴
民事訴訟法分別依照不同的狀況,可以提起不同種類的訴訟。這個案子裡面,H 君提起的是「確認之訴」。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確認之訴」是指,當事人起訴的目的是希望法院能確認某些「法律關係」的存在。
像是 2013 年爆發「馬王政爭」,國民黨開除立法院長王金平的黨籍,王金平為了自保,於是把國民黨告上法院,主張「國民黨開除他的黨籍」這件事違法,因此提起「確認之訴」,請求確認他「黨員資格」仍然存在。
不過,原告提起「確認之訴」的時候必須要有「確認利益」,否則會被法院駁回。「確認利益」的意思就是,如果我們沒辦法搞清楚原告主張的「法律關係」存在與否,對他來說很狀況會姆湯,所以要法院來給個名份。
像是王金平的案子,黨員資格對他來說影響當然很大,所以這個案子有「確認利益」,法院後來也判決「確認王金平的國民黨黨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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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有認證中華民國是白癡國家嗎?
很可惜,沒有。
2000 年,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駁回。法院認為,原告要求法院確認「中華民國是不是白癡國家」這件事,跟他法律上的權利一點關係也沒有,更認為 H 君的主張顯然沒有理由,於是直接駁回。
題外話,兩名被告「中華民國」和「台灣高等法院」完全沒有針對這個訴訟做任何聲明或陳述。
H 君不服氣,於是上訴到高等法院。理所當然,也被高等法院駁回了。
高等法院認為,H 君主張的理由只是想謾罵國家跟法院的裁判,根本不是對法律關係的確認,於是駁回 H 君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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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中華民國是不是白癡國家,法院目前還沒有給出明確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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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中華民國 #白癡國家
立法院法律查詢系統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全國法規資料庫新功能要上線啦】
去年5月,我與賴香伶委員共同提案,建議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法條每項前面增冠項次,方便大家查閱,避免引用到錯誤的規定。
感謝法務部,經過一年多努力,新功能即將在9月1號上線,新增四大功能:
1⃣#中文法規顯示項次,大家不用再數第幾項還數錯啦!
2⃣新增「#立法歷程」查詢功能,自動連結立法院法律系統。
3⃣新增「#再檢索」功能,方便精準檢索。
4⃣#調整排版方式,手機也好讀。
資訊可近性,是政府資訊透明程度的重要指標。
再次感謝法務部願意接納相關意見,讓法規資訊的取得更加便利!
立法院法律查詢系統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鬥陣來關心】Clubhouse恐成炒股監理漏洞
作者:王奕雅律師
日前新興線上語音聊天社交軟體Clubhouse十分受歡迎,立法院法制局於今年4月指出:Clubhouse在美國更已逐漸成為股市散戶聚集的新平台,然而,基於用戶須有邀請碼方可註冊使用Clubhouse,且語音聊天資料不留存紀錄,恐有可能成為號召或煽動炒股的新管道,成為監理漏洞。
金管會證期局人員表示:現行金管會使用「爬蟲」系統,至社群網站自動化抓取網頁資料,以進行監理。該系統分成兩種形式:第一為納入Facebook用戶個人資訊,使證交所得以掌握資訊。第二則為「逆查訪」,即特定股票如有大量人突然買進,涉及內線不法操作時,證交所將會將其圈示並進行逆向查詢。惟該等邏輯恐難以運用至以聲音溝通、不留下痕跡的Clubhouse上,以進行事後追蹤及分析。
今年年初發生的美國GameStop事件,即是社群媒體生態牽動股市的例子。當時美國傳統的遊戲零售連鎖店GameStop連年虧損,而被避險基金盯上大舉放空,社群媒體Reddit上的網友則號召散戶與避險基金對決,大量購買GameStop股票,導致放空機構慘賠。相同的事件是否有可能發生在Clubhouse上,則視主管機關可否根據該運作模式發展出相應的科技監理方式,目前金管會已將此議題納入專案研究。若網友涉及違法炒股,則可能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之反操縱條款。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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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中華民國是不是白痴國家
🇹🇼 白癡國家?
故事的主角,H 先生房子被台北縣政府拆了,於是他一狀把縣政府告上法院,然後聲請訴訟救助。但是,高等法院認為,他沒辦法證明他真的沒錢,所以駁回他的聲請。
H 君越想越生氣,提起了另一個訴訟,這次的被告是「中華民國」和「台灣高等法院」。他主張,台南地方法院 1984 年的兩個民事判決,違反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甚至有一個判決還涉及刑法詐欺罪。
因此,他請求法院確認中華民國是白痴、神經病國家,還有確認高等法院駁回他訴訟救助的聲請「無效」。
可惜的是,1984 年判決因為年代久遠的關係,並沒有收錄在司法院的裁判書查詢系統裡面,無法得知到底是怎麼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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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認之訴
民事訴訟法分別依照不同的狀況,可以提起不同種類的訴訟。這個案子裡面,H 君提起的是「確認之訴」。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確認之訴」是指,當事人起訴的目的是希望法院能確認某些「法律關係」的存在。
像是 2013 年爆發「馬王政爭」,國民黨開除立法院長王金平的黨籍,王金平為了自保,於是把國民黨告上法院,主張「國民黨開除他的黨籍」這件事違法,因此提起「確認之訴」,請求確認他「黨員資格」仍然存在。
不過,原告提起「確認之訴」的時候必須要有「確認利益」,否則會被法院駁回。「確認利益」的意思就是,如果我們沒辦法搞清楚原告主張的「法律關係」存在與否,對他來說很狀況會姆湯,所以要法院來給個名份。
像是王金平的案子,黨員資格對他來說影響當然很大,所以這個案子有「確認利益」,法院後來也判決「確認王金平的國民黨黨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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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有認證中華民國是白癡國家嗎?
很可惜,沒有。
2000 年,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駁回。法院認為,原告要求法院確認「中華民國是不是白癡國家」這件事,跟他法律上的權利一點關係也沒有,更認為 H 君的主張顯然沒有理由,於是直接駁回。
題外話,兩名被告「中華民國」和「台灣高等法院」完全沒有針對這個訴訟做任何聲明或陳述。
H 君不服氣,於是上訴到高等法院。理所當然,也被高等法院駁回了。
高等法院認為,H 君主張的理由只是想謾罵國家跟法院的裁判,根本不是對法律關係的確認,於是駁回 H 君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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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中華民國是不是白癡國家,法院目前還沒有給出明確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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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中華民國 #白癡國家